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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湯姆·瓊斯》的忠告

此刻,我想對打算拜讀菲爾丁這部傑作的人提出忠告:如果你天生喜好吹毛求疵,最好還是別讀為妙。正如奧斯丁·道布遜[2] 所言:“他根本沒有佯裝想要創作一部完美的作品,他不過是想描繪一幅普通生活的圖景——也許這幅圖景還是粗糙而非細膩、本色而非人為的。他想要做到極盡真實地描寫,既不誇張也不掩飾生活中的缺陷與錯誤。”的確,是菲爾丁第一次在英國小說中塑造了一個真實的人。在罕娜·摩爾的回憶錄中提到,她生平唯一一次惹約翰遜博士對她大動肝火,就是因為她在他面前提起了《湯姆·瓊斯》中的一些詼諧的章節。“‘聽到你從一部如此邪惡的作品中引文摘句,我實在是大吃一驚,’他說,‘真遺憾,你已經讀過了這本書,任何一位品行端莊的夫人都不該做這件事。世上再也沒有比這本書更下流的書了。’”然而我卻認為,一個品行端莊的夫人在結婚之前讀讀這本書是很有益處的。它會教給她一些生活中必需的知識,一些關於男人的事,在她面臨婚後的尷尬境地時將很有益處。人人皆知,約翰遜博士對菲爾丁一直都是懷有偏見的,他認為菲爾丁在文學上毫無造詣,甚至說他是一個大笨蛋。鮑斯威爾對他的看法懷有異議,約翰遜博士解釋說:“我說他是一個大笨蛋,是指他的思想貧乏。”“不過,先生,難道你不承認菲爾丁真實地描寫了人們的生活嗎?”鮑斯威爾反駁他。“那只是底層的、下賤的生活,”約翰遜博士回答,“理查生過去常說,如果他不知道菲爾丁是誰,那他會以為他是一個餵馬的僕人。”

對於小說中描寫的下賤生活,如今我們已認為是平常事。在今天的小說作品中,《湯姆·瓊斯》裡寫到的內容也已屢見不鮮。曾有態度謹慎的批評家為湯姆·瓊斯辯護,認為是當時普遍的道德放蕩導致了他生活中一個常常受到譴責的污點。這件事情是,貝拉斯頓夫人愛上了湯姆·瓊斯,他也願意滿足她的慾望。當時他一貧如洗,而她腰纏萬貫。她幫助他解決了生活的困難,十分慷慨。說起來,一個男人接受女人的錢財已是件丟人的事,何況這個問題不僅涉及錢,她要求他用其他東西來回報。當然,從道德層面上說,這未必比女人收男人的錢財更值得大驚小怪。人們這樣看待這個問題,只是體現出了公眾輿論的愚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今天,我們依然認為創造出“男妓”一詞來指代那些通過出賣自身魅力去賺錢的男性是有必要的。因此,不論湯姆·瓊斯的粗俗下流多麼值得譴責,這都不能說是他一人獨有的特點。

在他多情的一生裡,大概還有一件趣事值得一提。他真心地、無法自拔地深愛著嫵媚動人的索菲婭,與此同時,他又將情慾放縱在每一個容易到手的美麗女人身上,並且問心無愧,他認為自己對索菲婭的愛並不會因這些插曲而損減。菲爾丁是講究實際的,他寫的書中的主人公並不比普通男人更加節制。他知道,要求我們在夜裡和清晨時頭腦一樣清醒,就像要求我們更有德行一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湯姆·瓊斯》一書結構嚴謹,情節之間環環相扣,構思極為巧妙,但就像他的前輩——其他以流浪漢為主人公的小說作者一樣,菲爾丁很少考慮故事情節的可能性。他通過可能性最低的事件、最讓人無法相信的巧合來聚合人物,接著,以極大的熱情包圍你,將你拖入情節之中,讓你無暇,也不願對情節的可能性表示異議。他將人物以原色調勾勒出來,用人物的真實與生動彌補線條太粗的缺陷。在我看來,書中描寫的那位“萬全”先生過於善良,顯得有些失真,與所有想要塑造完美人物的小說家一樣,在這一點上,菲爾丁也以失敗告終。經驗似乎表明,想要寫出完美又不顯得傻乎乎的人物是不可能的。

《湯姆·瓊斯》在寫作手法上很討人喜歡。相比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寫於50年之後),菲爾丁的風格更加輕鬆、自然。我想,這是由於菲爾丁倣傚的對象是艾迪生和斯蒂爾[3] ,簡·奧斯汀則不自覺地受到約翰遜博士或者其他同時代作家的影響,那些作家又以約翰遜博士為倣傚的典範。眾所周知,簡·奧斯汀曾滿懷崇敬地拜讀過約翰遜博士的幾乎所有作品。似乎有誰說過,好的風格應該像是在與有修養的人交談,這的確是菲爾丁的風格特色。他為讀者講述湯姆·瓊斯的故事,娓娓道來,就像在餐桌上就著美酒為幾個朋友講述似的。他使用一種直率的語言,卻未必比現代的作家更加粗俗。顯然,對於“野雞”“雜種”“婊子”這類詞語,賢惠美麗的索菲婭是見怪不怪的(至於“b—ch”一詞,我不清楚菲爾丁為什麼這樣寫),事實上,索菲婭的父親惠斯特老爺有時也隨便地把這些字眼用到她身上。

用談話的方式創作小說,小說家可以將讀者視為知己,訴說自己對書中人物的情感、對人物身處環境的評價。然而,這種寫法的弊端在於,小說家離讀者太近,指指點點,礙手礙腳,干擾了讀者與人物的直接交流。有時候,作者會對某一哲理大談特談,惹人討厭,而一旦他偏離了主題,往往又顯得冗長、乏味。讀者厭倦作者的胡亂拉扯,想要他講回故事,但他就是不講下去。好在菲爾丁的小說中題外議論一般都相對合理、有趣、簡短,並且常常伴隨著禮貌性的歉意表達。

即使這樣,在菲爾丁的書中,議論還是太多了。《湯姆·瓊斯》分成數冊出版,每冊的開頭有一篇議論文作為序言。部分批評家對此舉大為讚賞,說這是錦上添花。但在我看來,他們顯然沒有把《湯姆·瓊斯》當作小說來閱讀。以議論文作家為例,選中一個主題並加以探討,倘若這個主題足夠有趣和新穎,也許讀者可以收穫一些新的知識。然而,想找到新穎有趣的主題並非易事,這時,作家便想用自己對事物的獨特態度和觀點來吸引讀者。換句話說,作家希望以他本人來引起讀者的興趣,這是讀者在閱讀小說時最不願意做的事。讀者只要求作家在書中講故事和介紹人物就好,他們對作家本人毫無興趣。為了撰寫這篇文章,我閱讀了《湯姆·瓊斯》每冊開頭的議論文。不可否認,它們有自己的優點,但我還是難以抑制心中的不耐煩。小說家用人物吸引了讀者的興趣,讓他們對這些人物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產生好奇。如果這種好奇心無法得到滿足,那他根本不必讀這本小說。我再說一遍,不應把小說看作教育或啟蒙的手段,而應視其為有益的娛樂,這一點重複幾遍也不過分。

重讀上述內容,我擔心讀者會有這樣的印象:《湯姆·瓊斯》是一部粗製濫造的小說,描寫的儘是一些莽漢和蕩婦,趣味低下。這種印象就錯了。菲爾丁洞悉生活,不會以外表去觀人,經驗告訴他,徹底的無私在人性中並不存在。徹底的無私是美好的,但在這世界上找不到,想找到它的願望是幼稚的。然而在小說中,菲爾丁還是塑造了索菲婭·惠斯特這樣一個溫柔美貌的形象,一個使讀者陶醉的人人喜愛的少女。她天性淳樸,但並不愚蠢;她循規蹈矩,卻不裝腔作勢;她有性格,有毅力,也有勇氣;她心地純正,卻又美麗動人。在塑造她時,菲爾丁心中深深懷念著他可愛的(恐怕,也是備受折磨的)妻子,這真是一件感人至深、催人淚下的事。

要結束本文,我想最好的辦法還是引用一段評論家喬治·森茨伯利的頗有見地的話。他說:“《湯姆·瓊斯》是一部生活的史詩——當然,不是那種最崇高、珍稀、激昂的史詩,而是一部描寫普通人的、健康的普通生活的史詩;它不是完美無瑕的,但它充滿了真實感與人情味。也許,除了莎士比亞,再也沒有人像菲爾丁這樣,能夠在一個虛擬的世界中真實表現普通人的喜怒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