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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躍式閱讀和小說節選

我對在《紅書》上發表的書單做了一個簡短的註釋:“如果聰明的讀者能學會跳讀的技能,他便總是能在閱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一個明智的人不會把讀小說當作一項任務,而是把它作為一種消遣。他會對故事中的人物感興趣,會關心他們在特定的情形下的舉動,也會好奇他們接下來的經歷。對於他們的磨難,他抱以同情;對於他們的喜悅,他報以歡欣。他將自己置身於人物面臨的境地之中,甚至同人物一起活在故事裡。故事中人物的人生觀,對於人類思考這類偉大題材的態度,無論是以言語還是行動的方式來呈現,都會在讀者的心裡激起一絲驚訝,或喜悅,或憤怒。讀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興趣的地方,於是遵循著本能去跳讀,就像獵犬追尋狐狸的氣息。有時,因為作者處理不當,讀者會迷失方向,於是他開始掙扎,直至再次找尋到感興趣的內容,這時便再次開始跳躍性閱讀。

每一個人都會跳讀,但是要想在無損閱讀體驗的情況下進行跳躍性閱讀實屬不易。就我所知,跳讀即使不是一種天賦,大概也要通過經驗累積才能獲得。約翰遜博士十分擅長大幅地跳讀,博斯維爾說:“約翰遜有一種獨有的天賦,無須費力便能將一本書從頭讀到尾,捕捉到精華的內容。”當然,博斯維爾在這裡指的應該是信息類或啟迪類書籍。如果小說讀起來很費力,那麼就乾脆不要讀了。不幸的是,出於某些原因我在這裡要談的是,很少有小說能讓人一直帶著興趣從頭讀到尾。儘管跳躍式閱讀可能是個不好的習慣,卻是讀者不得不學會的一項技能。一旦讀者開始跳讀,便會發現很難停下,於是可能錯過許多本來可能有助於他閱讀的內容。

正因為讀者經常出現上述那種情況,在本書單于《紅書》上發表之後,一個美國出版商提出他想要出版我提到的這十本小說的濃縮版,並且想在每本小說前附上我所寫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作者想要在故事中傳達的內容,包括作者提出的觀點和作者筆下人物的性格,其他內容一律刪除,這樣以便讓讀者去讀這些優秀的作品。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讀者便不會去觸碰這類作品。若有人將作品中那些繁枝冗葉的部分去掉,保留下來的便是精華部分,讀者便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文字所帶來的歡愉。我一開始並不支持這個想法,但後來一想,儘管有些人能夠按個人的需求跳讀,但大多數人都不能,要是有一個技藝老道並且具有辨識力的人幫他們提前做了跳讀這道工序,那麼不是美事一件嗎?同時,我也很欣然為這些小說寫前言,於是便著手這項工作了。一些文學研究者、教授和批評家定會對這種刪減大家之作的做法感到驚訝,並且認為應該閱讀大家之作的作者原稿。在我看來,能否刪減則取決於是什麼樣的大家之作。比如情節跌宕的《傲慢與偏見》在我心中就一個字也刪不得,同樣不能刪的還有結構緊湊的《包法利夫人》。明智的批評家森茨伯利曾寫道:“極少有小說作品能經得起精煉和濃縮,甚至狄更斯的也不例外。”刪減本身並不應該遭到斥責。許多劇本在排演中都或多或少會被大幅刪減,以達到最好的戲劇效果。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蕭伯納一起用午餐,他告訴我他的劇本在德國取得的反響要比在英國好,而他將此歸因於英國民眾的愚蠢和德國民眾的智慧。他斷然錯了。是因為在英國時,他堅持認為他劇本中的每一個字都不得漏掉。我曾在德國看過他的劇,當時德國的導演把他劇本中和主題無關的冗言贅語毫不留情地刪減了,於是觀眾們在觀看過程中能夠痛快地享受。當然,我覺得這樣告訴他有些不妥。那為什麼小說就不能參照同樣的過程來刪減呢?

柯勒律治認為《堂·吉訶德》這本書只通讀一遍就夠了,若要再讀,隨便翻翻就行了。他大概是指這本書的有些部分有些乏味,甚至荒唐,所以當你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你就會覺得無須浪費時間再重讀一遍了。《堂·吉訶德》是一部偉大而重要的作品,一個自詡為文學研究者的人當然要通讀這部作品(我曾一頁不落地讀過兩遍英文版本和三遍西班牙語版本),然而我不得不考慮到那些為了找尋閱讀樂趣的普通讀者,就算他們沒有讀那些無趣的部分也不會覺得這本書少了什麼東西。要是他所讀到的內容全部都是書中這位慷慨騎士和他的忠心僕人相關的歷險和對話,他定在閱讀這部分如此有趣和感人的內容時感到愉悅。事實上,一個西班牙的出版商就將《堂·吉訶德》中的精彩部分單獨成書另出一版。這個版本的閱讀體驗非常好。還有一本很重要的小說,然而這部作品算不上偉大,那就是塞繆爾·理查遜的《克拉麗莎》。這部作品篇幅巨大,除了那些最有毅力的讀者之外,恐怕沒多少人能把它讀完。如果不是遇到這部小說的刪減版,我是絕不會去讀這部作品的。而我讀的刪減版本處理得非常不錯,所以我在閱讀的過程中並沒有感覺缺少了什麼。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承認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是二十世紀問世的最偉大的小說。普魯斯特的狂熱仰慕者們,其中也包括我,會一字不漏、饒有興趣地閱讀這部作品。我曾誇張地說過,我寧願被普魯斯特的作品無聊死,也不要在其他作家的作品裡去找閱讀的樂子。但是在讀過三遍他的作品後,我開始承認他的作品中有些部分並沒有很高的閱讀價值。我猜想未來人們也許會對普魯斯特這種斷斷續續的有關沉思的描寫失去興趣,因為這種描寫方式受普魯斯特所在時代的意識流的影響,但現在這種意識流的創作方法部分已經被摒棄,部分顯得陳腐老舊。我認為未來會有更多的人意識到普魯斯特是一位偉大的幽默作家。他筆下的人物是如此新穎、多樣和貼近生活,這種對人物的創作力將會使他和巴爾扎克、狄更斯以及托爾斯泰平起平坐。也許有朝一日普魯斯特的這部巨作也會以刪減版發行,其中那些因時間流逝而毫無價值的段落將會被刪掉,而只有那些一直能吸引讀者興趣的部分會被保留,即小說的核心部分。儘管屆時經過刪減,《追憶似水年華》仍然會是一部很長的小說,但刪減後的版本是一部極好的小說。安德烈·莫洛亞在其傳記作品《追尋普魯斯特》中對普魯斯特的描述有些複雜,然而我能理解的便是《追憶似水年華》這部作品的作者本來是打算將其分成三部出版,每部大約有四百頁。當第二部和第三部正在印刷的時候,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所以出版推遲了。普魯斯特當時的健康狀況非常糟糕,不能去參戰,於是他有充分的時間對第三部作品添加大量的內容。據莫洛亞講,“這位作家增添的許多內容都是心理描寫和哲學陳述,它們是這位智者(我把莫洛亞口中的這位智者理解為普魯斯特這位作家本人)對書中人物行為的評價。”莫洛亞還補充道,“從這些後來增添的內容中,我們也能整理出類似蒙田風格的系列散文,且覆蓋的主題甚廣,包括音樂的作用、藝術的新穎性、美的風格、稀有人格,以及對醫藥的鑒別,等等。”莫洛亞的話倒沒有錯,但是它們是否會增添這本小說的價值,我認為則取決於我們對小說基本功能的看法。

關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赫伯特·喬治·威爾斯寫了篇很有趣的散文《當代小說》來表達他的觀點:“在我看來,小說是唯一能供我們討論當下社會問題的媒介,當今社會的發展讓我們不得不面對諸多問題。”他認為小說“將會是社會的調停者,將會成為理解的橋樑,自省的工具,倫理道德的展現,生活方式的交流,風俗的寶庫,並將對法律制度、社會教條和一些思想做出批判”;“我們將通過小說來探討政治問題、宗教問題以及社會問題”。威爾斯不太贊同小說只是用來消遣的觀點,他曾直截了當地表達過自己無法將小說視作一種藝術形式。但奇怪的是,他不喜歡自己的小說被說成宣傳類作品,他這樣解釋道:“因為在我看來,宣傳這個詞應該只用於指某些有組織的黨派、教會或學說所進行的活動。”宣傳這一詞,在現在而言,它的含義卻遠非於此。它表示通過某種方法試圖說服別人相信你的觀點是正確的,其中包括你覺得什麼是對的或恰當的,什麼是好的或壞的,什麼是公平的或不公平的,不管是以口頭的方式,還是書面的文字,還是廣告的形式,或是無休止的重複式洗腦的方式,在你的宣傳之下,別人應該接受你的觀點,並一絲不苟地實踐。威爾斯主要的幾部小說就傳播了某些學說和原則,而那便是宣傳。

那麼,小說到底是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要給人以指示還是愉悅?如果小說的目的是給人指引的話,那就不算藝術形式了。因為藝術的目的便是愉悅。關於這一點,詩人、畫家以及哲學家都是同意的。然而,因為基督教教導人們對愉悅保持戒備,認為愉悅是腐蝕他們不朽靈魂的陷阱,藝術的愉悅性這一真相使許多人大為吃驚。將愉悅視作一件美事顯然更加合理,但要記得某些歡愉也會帶來不爽的後果,有時還是最好避開。一般人認為愉悅僅是感官層面的,這是自然的,因為感官上的愉悅要比精神上的愉悅更加鮮明。但這樣的想法肯定是錯誤的,因為愉悅分為心靈的愉悅和身體的愉悅,心靈的愉悅雖不如身體的愉悅刺激,卻更加持久。牛津詞典對於藝術一詞給出這樣的定義:“藝術是個人審美的一種運用技巧,如詩歌、音樂、舞蹈、戲劇、演講、文學創作等。”這個定義非常好,緊接著它又解釋道:“特別是在現代工藝的運用中,通過工藝和作品本身的完美來展現藝術本身的技巧。”我想這便是每個小說家想要達到的目標,但是沒有人做到過。我認為我們或許可以稱小說是一種藝術形式,也許不是高雅類的藝術,但終究還是歸為藝術的範圍。然而,小說本身是不太完美的一種形式。鑒於我曾在各地的演講中涉及過這類題材,我在這裡能講的和過去我所提到過的內容也差不多,那麼我就簡短地從過去那些演講內容中引用一些內容。

我認為將小說作為傳播知識的平台是一種陋習,讀者會因此受到誤導,因為這樣做會讓他們覺得能夠輕易地獲取知識。獲取知識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情,必須得付出艱辛的努力。要是我們能在果醬般美味的小說中吸收那些實用知識的藥粉,那自然是好的。但真相是,加工得如此美味後,我們無法肯定其中的藥粉是否還能起效。因為小說中所描述的知識總歸帶有作者的偏見,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如果瞭解到的知識有所歪曲,那還不如不瞭解的好。沒有理由要求小說家在做一名小說家之外,還要成為什麼家。他只要是一名好的小說家就夠了。他應該對諸事都知曉一點,但又不必成為任何一個特定領域的專家,不僅沒必要,那樣有時候反而會適得其反。他只需品嚐一小口羊肉就可以知道羊肉的味道,而不用吃光整隻羊。通過小說家的想像力和創造力,便可以向你描述愛爾蘭燉肉的美妙味道。相反,當他從描寫事物變換到,陳述他對養羊以及整個羊毛產業,甚至澳大利亞的政治現狀的看法時,就應該對他的觀點採取保留態度。

小說家總是聽任自己的偏見。他所選擇的題材、所塑造的人物以及對他筆下人物的態度都受自己偏見的影響。無論他寫的是什麼,都是對自己個性的表達,也是他的內在本能、感覺和經歷的集中表現。不管他多努力去保持客觀,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隸。不管他多努力想要去保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會偏向某一方立場。在作品開篇,他便開始讓你注意到某個人物,繼而引發你對這個人物的興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曾一次又一次地強調,小說家必須懂得在作品中營造戲劇化的效果。儘管這種說法不是很明晰,但有效地揭示出小說家會為了抓住你的注意力而戲劇化地組織小說裡的材料。如有需要的話,他會犧牲掉真實度和可信度來完成他想要達到的效果,而那並非科學類或信息類作品的創作方式。小說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