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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飲食 三 請客吃飯之謎

革命不是請客,就是吃飯

既然血緣關係就是“食與共食”的關係,既然“兄弟”就是“吃同一食物的人”,那麼,要想把非血緣關係變成血緣關係,和別人變成“哥們”,最便當的辦法就是和別人“同吃一鍋飯”。如果上帝給了你這種機會,比如在一起工作、開會等等,固然是你的福分;如果無此機會,也不用著急,因為你還可以請客吃飯。

中國人最愛請客吃飯。

中國人請客吃飯的理由、借口、題目和機會很多。公司開張啦,會議閉幕啦,外賓參觀啦,記者採訪啦,諸如此類的事情,固然都少不了要請吃一頓;即便尋常百姓家,逢年過節,紅白喜事,老人做壽誕,小孩過生日,誰家不請,哪個不吃?如果升了職位,長了工資,搬進新居,走出國門,三朋四友七姑八姨也都會堂而皇之地要求你請吃。人來了要“接風”,人走了要“餞行”,有事要“嘬一嘬”,沒事也要“聚一聚”。趙家請了王家請,吃了張家吃李家。咱中國人,大約是世界上最愛請客吃飯的民族。

似乎很少有人想到這裡面有什麼文化上的原因。

照一般人想,請客吃飯,當然是有好處或有求於人。沒有好處,有事沒事的,天天請客吃飯,那不叫犯病,也叫犯傻。中國的事是有些怪。一些事,在辦公室、會議廳、談判桌上講不成談不通的,餐桌上卻一談就通。再難辦的事,只要到了酒桌上,就好說好商量。正所謂“筷兒尖尖,碟兒圓圓,酒杯一端,政策放寬”。所以,好些個事情,就非得靠請客吃飯去解決不可。

這辦法不但小民們要用,有時候皇帝也要用。比如“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中的宋太祖趙匡胤就用過。趙匡胤這個皇帝,當得有點來路不明,是他手下的將領,趁著七歲的娃娃皇帝周恭帝孤兒寡母地坐不穩江山,一夜工夫擁立起來的。具體做法,則是在他駐兵陳橋時,突然闖進驛館,把一件事先準備好的黃袍,七手八腳地披在他身上,然後倒身在地,山呼萬歲。趙匡胤的皇位既然是這樣來的,當然很怕別人故伎重演,便請手下握有兵權的幾位大將來吃飯。酒過三巡,趙匡胤端起酒杯,趁著酒色蓋臉,對幾員大將說:哥幾個都是朕信得過的人,就怕你們手下的人,貪圖富貴,也把黃袍加在你們身上。這幾員大將一聽,連忙趴在地上磕頭如搗蒜,紛紛請求交出兵權。這在歷史上,就叫“杯酒釋兵權”。一頓飯一杯酒,就解除了權臣的兵權,鞏固了自己的政權,這可真是太值了。

其實請客吃飯這事,原本就是極其重要的交際手段和外交手段。中國有個成語,叫“折衝樽俎”。“折衝”是折退對方的戰車,“樽”是酒杯,“俎”是砧板。折衝樽俎,就是在酒宴上克敵制勝,當然高明得很。公元前279年,趙國和秦國的國君相會於澠池(在今河南省澠池縣西十三里)。喝到半醉時,秦王借酒發瘋,要趙王彈小曲兒。趙王在宴會上“拉不下臉”,只好勉為其難,結果被秦國的史官記錄在案,很沒有面子。作為報復,趙國的上大夫藺相如則強迫秦王“演奏打擊樂”,並大聲招呼趙國的史官:記下來記下來,某年某月某日,秦王為咱們大王敲瓦罐兒啦!這一回,秦國沒有佔到什麼便宜,趙國則取得了外交上的勝利。所以回國以後,藺相如的官位,就排到了武將廉頗的前面。

打仗在餐桌上,政變也在餐桌上。比如春秋時晉國的驪姬要謀害太子申生,搞掂權臣裡克的辦法便是“特羊之饗”(殺一頭羊請裡克吃飯)。吳國的公子光要刺殺王僚,辦法則是請他來吃太湖叉燒魚。叉燒魚是當時的一道名菜,有一整套專門的烹調技術,光的廚師(實則殺手)專諸學了三個月才學會。僚聽說有叉燒魚吃,欣然前往,卻沒想到專諸一把短劍就藏在魚的肚子裡。結果自然是叉燒魚沒有吃到,自己反倒成了“又燒魚”。

請客吃飯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好處,——既能拉關係,又能搞陰謀,還能公然殺人或預謀殺人,當然也就成了中國人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時時可以祭起的法寶。甚至在與洋人辦交涉時,往往也都照此辦理。可惜洋人未必都“吃”咱們這一套,每每心中抱怨耽誤時間。正式談判時,也不因為“吃”了咱們的便稍有讓步。“鬼子”的確不懂中國國情。他們不知道,中國人甚至在與上帝和神靈們打交道時,也是要請客吃飯的。從這個角度講,它確實是一種“工作需要”。事實上不少人的工作也是如此,——不是請人吃飯,就是被人請吃;不是陪人吃飯,就是被人陪吃。所以“革命不是請客吃飯”這句話,後來就變成了“革命不是請客,就是吃飯”。民謠說:“工作就是開會,管理就是收費,協調就是喝醉”。是啊,不先在酒桌上“勾兌”一番,怎麼協調關係呢?

人人有份,大家同吃

不過,如果以為請客吃飯就只不過吃吃喝喝,一飽口福,或拉拉扯扯,行賄受賄,則大謬不然。一般的說,在中國,求人辦事,紅包要送,飯也要吃。如果所托之事不大,那麼,不送紅包只請吃飯也行。只送紅包不請吃飯則不合適。如果只送紅包不請吃飯,那就多半是“一錘子買賣”,只有交易沒有交情了。可見,請客吃飯這事,並不就是吃吃飯,送送禮,套套近乎,而是“別有用心”。

前面說過,在中國人看來,食物是生命之源。因此給人食物,請人吃飯,是一種很重的情誼;而接受他人的食品,則是受了很大的恩惠,必須加以回報。但在通常情況下,這種回報並不困難。你請了我一頓,我還你一席就是。一來一往,兩下裡也就扯平了。

事實上也是如此。被請的人,很少有不回請的。而且往往是被回請了以後,對方又要以“回請”的名義再請一次。或者隔一段時間,倒過來,上次回請的,這次主動先請;上次先請的,這次回請。總之是循環往返,沒完沒了。結果自然是誰也不欠誰的,或弄不清誰欠誰。如果其目的僅僅在於“回報”,豈非南轅北轍,不但還不清舊賬,反倒白白便宜了商家?然而大家還是樂此不疲。

原因就在於不管誰請誰,都好歹在一起吃了飯。

一起吃了飯又怎麼樣呢?就有關係了。我們知道,中國人吃飯,無論家人團聚還是宴請客人,都必定是全體共食:所有的筷子,都伸向同一盤菜;所有的勺子,都伸向同一碗湯。不管上什麼菜,至少在理論上人人有份,每個人都可以而且應該吃上一口的。像西方人那樣,各點各的菜,各吃各的飯,甚至各付各的賬,在中國人看來就簡直是莫名其妙。

顯然,在這裡,最重要的是“人人都有份,大家一起吃”。也就是說,中國人真正看重的不是吃,或不僅是吃,而是“一起吃”。或者說,共食。請神吃飯是人神共食,請人吃飯是主客共食。因為是人神共食,所以胙肉只能吃掉不能倒掉;因為是主客共食,所以主人和客人必須吃同一種東西,甚至用同一菜盤、湯盆、飯桶。可以說,共食,才是中國人酷愛請客吃飯的秘密所在。

事實上,請客吃飯的意義也正在於此。所謂兄弟,不就是在一起吃、吃同一種東西嗎?那麼,如果我們也在一起吃了同一種食物,豈非也是兄弟?所以,無論你我是否同宗,也不論你我是否相識,只要在一起吃了飯,就有了同一生命來源,也就是“哥們”了。即便不是哥們吧,至少也是熟人。所謂“熟人”,也就是經過了烹煮和料理,從而具有“可食性”的人,當然可以“吃”。如果是“生人”,就“開不得口”。相反,如果關係很“熟”(已經過反覆多次烹煮),又在飯桌上(正在再次烹煮中),便可以請他幫忙,對方也多半不好意思拒絕。如果拒絕,等於把已然煮熟的東西再回生,豈不“夾生”?在中國,做人切不可“夾生”。因為“生”並不要緊。火到豬頭爛,“生的”總可以慢慢變成“熟的”。“夾生”就不好辦了。再煮吧,煮不熟;不煮吧,又吃不得。算什麼東西呢?

同樣,餐桌上答應的事,就得努力去辦。餐桌上的許諾是開不得玩笑的,否則就叫“食言”。言出於口,食言便意味著把吐出去的東西再吞進來,別人鄙夷不說,自己想想也噁心。何況你應承下的,又是哥們的事。說話不算話,弟兄們怎麼看呢?弄不好可就真的要“吃不了兜著走”啦!

所以,中國人一旦要求人幫忙,便多半要請客吃飯。當然,請客吃飯也不一定就是有求於人,更多地還在於建立一種比較親密的關係。因為請客吃飯的意義,不在於或不完全在於“給人吃”,更在於“一起吃”,即不完全在於“吃了人家的嘴軟”,而在於“同吃一碗飯”的情誼。這種情誼使中國人的人際關係溫情脈脈,什麼政策、規章、天理、王法,都有可能被它消解。

當然也不一定要請客吃飯,只要能聚在一起吃就行。聚在一起吃,就多少有些“共食”的意思。所以,即便是吃份飯,吃自助餐,也要聚在一起。關係好一些的,還要把自己的菜撥給對方,或從別人碗裡夾菜吃。

餐桌上的學問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中國人不太喜歡分餐制。

儘管許多人都承認,分餐制科學、衛生、不浪費,但同時也認為,那種進餐方式太冷漠,太沒有人情味。豈止是沒有人情味,簡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懷疑人家有傳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學衛生,反倒越不好意思分餐。相反,為了表示大家都是“兄弟”,是“自己人”,是“鐵哥兒們”,就必須將所有的筷子都伸向同一菜盤,這樣才“不分彼此”,才真正是“同吃一碗飯”,也才能真正獲得意味著同一血緣的生命因素。

甚至就連別人的病也無妨一併傳染過來,至少要表示不怕傳染。什麼是“兄弟”?就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做不到這一點,至少也得“同年同月同日病”吧?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麼,不妨先“病人之病”。作為主人,無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資”;作為客人,則無妨看作接受情誼的一種“表態”。總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靈的溝通、血緣的認同,因此不能考慮衛生,也不用顧及身體,而簡直要有赴湯蹈火、視死如歸的精神,所以餐桌上的流行歌曲便是“感情淺,舔一舔;感情深,打吊針;感情鐵,胃出血”。一個講義氣的人,應該能夠為朋友兩肋插刀,獻出生命連眼睛都不眨一下。如果連喝醉酒或吃出病來的風險都不敢承擔,誰還會相信你敢為友誼而萬死不辭呢?

同理,吃的方式,吃的禮儀,也大有講究:淺嘗輒止表示禮貌,同時也表示生分(生就是“不熟”,分就是“不共”);開懷痛飲表示不客氣,同時也表示很親熱(親就是“有血緣”,熱就是“剛煮熟”)。又如,吃得很響表示沒教養,但為了表示主人的飯菜好,或表示自己是回家而非做客,又必須“吃得香”。吃得香才吃得開,吃得開才好開口。當然,為了營造氣氛,主人也要懂得待客之道並有所動作,比如敬菜、敬酒。敬酒的學問主要有三條:一是要注意先後次序,即尊者先,卑者次;二是在碰杯時,自己的杯子要低一點,以示謙虛;三是自己要先喝完,叫做“先乾為敬”。這無非是表示:兄弟我為朋友兩肋插刀,是不怕“胃出血”的了,您老人家則可隨意。這種敬酒如發生在同輩之間,則被敬者也往往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另外,還有一種更親密的方式,就是喝“交杯酒”,或用同一酒杯喝酒,或把雙方的酒相互混入,則更加是不分彼此,“吃一個娘的奶”了。飯桌上不分彼此,生活中就會同甘共苦。它也意味著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和同心同德。總之,“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人際之間。

餐具也有講究,而餐具中最具中國特色的則是筷子。兩根筷子夾住一塊食物,正像兩人面對一隻飯桶的那個“鄉”字,本身就有“共食”之意義。所以用筷子給客人夾菜,幾乎是宴會上不可或缺的禮儀。它表示客氣,也表示和氣,同時也未嘗沒有把對方緊緊夾住,以防脫落的意思在內。其實,中國人最早也是用刀叉的,正如中國人最早也是實行分餐制的。甘肅武威皇娘娘台齊家文化遺址出土的一件骨質餐叉,和現在西餐所用之叉在外形上就幾無差別。但,筷子終於取代了刀叉,共食也終於取代了分餐。有人說,這是因為發明了桌子。有了桌子,就可以圍在一起吃飯,不用像先前那樣,每人面前放一張幾,各吃各的了。既然大家都擠在一張桌子上吃飯,用筷子當然要比用刀叉便當得多。

問題是,發明了桌子,為什麼就一定要圍在一起吃飯呢?即便圍在一起,也可以像西方人那樣各吃各的呀!說白了,還是中國人愛共食。那張便於圍在一起吃飯的桌子,說不定原本就是為了共食而發明的。中國人喜歡過群體生活,喜歡扎堆兒抱團兒,喜歡和親人朋友團聚,當然也喜歡圍在一起吃飯。圍在一起,又是共食,當然要用筷子。用筷子,無論自己進食,還是給客人夾菜,都很方便,而且既穩重,又文雅,還極富人情味。不像西方人進餐,用刀切像屠宰,用叉戳像攻擊,還冷冰冰的,也不能給別人夾菜,一點人情味都沒有。在中國人看來,沒有人情味的飯食是決不會好吃的,而沒有人情味的進餐方式則是一點意思也沒有的。

顯然,對於中國人來說,飲食的味道,絕不僅僅只是食物的味道,還必須包括餐桌上特有的那種“人情味”。中國的菜餚,便體現了這種團結、和合、交融的群體意識和文化精神。中國菜,無論煎、炒、蒸、煮、燒、烤、炸、拌,幾乎都無不是將主料和佐料混在一起下鍋上桌,決不會像西方人那樣,肉是肉、魚是魚、鹽是鹽、胡椒是胡椒地各自獨立,分得一清二楚。一些大菜名菜,如“全家福”、“佛跳牆”、“霸王別姬”之類,更是多種主料的和合,味道早已不分彼此。而且,按照中國的烹調學、營養學和食療學的說法,這種“和合”,有利於陰陽協調,是一種極科學的做法。

當然,最好是,食物本身既“味道好極了”,人情味又很濃,而最能體現這雙重目的的,大概就是火鍋了。

火鍋的文化意義

火鍋簡直渾身上下都是中國文化。

火鍋熱,表示“親熱”;火鍋圓,表示“團圓”;火鍋用湯水處理原料,表示“以柔克剛”;火鍋不拒葷腥,不嫌寒素,用料不分南北,調味不拒東西,山珍、海味、河鮮、時菜、豆腐、粉條,來者不拒,一律均可人鍋,表示“兼濟天下”;火鍋葷素雜糅,五味俱全,主料配料,味相滲透,又體現了一種“中和之美”。更重要的是,火鍋能最為形象直觀地體現“在同一口鍋裡吃飯”這樣一層深刻的意義,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共食”。更何況,這種“共食”又決不帶任何強制性,每個人都可以任意選擇自己喜愛的主料燙而食之,正可謂“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那樣一種生動活潑的局面。所以,北至東北,南到廣州,西入川滇,東達江浙,幾乎無不愛吃火鍋。

還有一點也是極為重要的,那就是火鍋要用火。

用火,是人類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我們民族用火的歷史相當悠久,早在一百七十萬年以前就已開始(雲南元謀人),吃火鍋則至少有八千年的歷史(大約在磁山、裴李崗文化時期)。事實上,中國文化一直把會不會用火、熟食還是生食,看作進步與落後、文明與野蠻的分野。《禮記?王制》說:東方的野蠻人叫夷,南方的野蠻人叫蠻,都“不火食”。《禮運》篇也說,我們的先民,起先也是不會用火的,只能生吞野果,茹毛飲血。後來,“聖王”出現了,“修火之利”,這才有了烹調、釀酒、服飾與建築,也才有了禮儀,有了文化。這就正對應了列維?斯特勞斯的那個著名公式:生/熟=自然/文化。直到現在,以用火為界限,生與熟也仍有褒貶之別,如生吞活剝與爛熟於心,生拉硬拽與熟門熟路等。此外,如生澀、生疏、生硬、生造、生僻等詞,亦有明顯貶義。至於“生番”,則直接指“不火食”的野蠻人;“夾生”,則往往是罵人的話;而“人生地不熟”,則是很不幸的事。

這就不可等閒視之。因此在上古,就要有人專門來管理“火食”。這個人的任務是:一、看管火堆;二、烹煮食物;三、分配食品。可見其權力和責任都很重大,工作性質也很神聖。因為神聖,所以也是“善”,而“火食”也就稱為“膳食”。這人既然掌握了食物的分配權,當然也就掌握了群體的領導權。可見最早的“政府”,一開始就是“廚房內閣”。只是到了社會分工更為精細,政府職能更為多樣以後,“膳食科長”才不再由“內閣總理”兼任,而另派他人專司。但在遠古,這人的地位仍一直很高。傳說中擔任過高辛氏或顓頊氏“火正”一職的“黎”,大約就是這種專司管火和“火食”的人。

當時的族群肯定很小,族人中年輕力壯者外出採集和狩獵,年長體弱又富於經驗者留家看火,並烹烤食物。外出勞動者日暮歸家,寒風暗夜中大家圍定火堆,享用熟食,真是何其樂也!因此,“火食”並不單單只是“熟食”,更重要的還是“共食”。所以,它也是“伙食”,即“共火而食”,故“伙”字從人從火。

共火而食的人就是“夥伴”。“夥伴”原寫作“火伴”,據雲起源於古代兵制。古代兵制,五人為列,二列為火,十人共一火飲煮,即為“火伴”。《木蘭詩》云:“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惶”,這裡的“火伴”便泛指同一軍營的人,相當於今之“戰友”。其實共火而食,古來如此。不過一般共火而食者多為家人,不足為奇。只有軍營裡,才是非親非故而成“伙”。所以後來,便把不同的人因同一目的而結合成群體,稱為“結伙”,並由此產生出合夥、入伙、打伙、搭伙、散伙、團伙、平伙等概念,而“火食”也就變成了“伙食”。

火鍋,大概就是對原始時代和古代戰爭中“共火而食”的遠古回憶吧!中國菜餚,無論煎炸蒸炒,一般都是在廚房裡加工完成後才端上桌來,只有火鍋把烹調過程和食用過程融為一體,不但把鍋端上桌來,而且讓火貫穿始終。這不正是一種最古老也最親切的方式嗎?圍在一起吃火鍋的人,不是家人,便是夥伴,不是兄弟,便是朋友,不是極富人情味嗎?尤其是在北風凜冽大雪紛飛的數九寒冬,三五友人,圍爐共酌,傳杯換盞,淺吟低唱,真是何其樂也!白居易詩云:“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我懷疑那就是請朋友來吃火鍋的邀請函。

由此可見,火鍋不僅是一種烹飪方式,也是一種用餐方式;不僅是一種飲食方式,也是一種文化模式。作為飲食方式,火鍋可以多人合吃,也可以一人獨食,然而獨食者又何其寥寥。在火鍋店裡,我們實難

見到一人獨食者。這不是為了省錢,更因獨食無趣。一般地說,中國人是不喜歡獨食的。獨食難肥,共食才能吸取營養;獨食無味,共食才會其樂無窮。如果不得已而自斟自酌,就要在想像中與人共食:“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否則就叫做“喝悶酒”。喝悶酒不但了無趣味,而且還會“傷身”。如果與友人共飲,則“酒逢知己千杯少”,喝得過量也無妨。

這就是請客吃飯的意義了。它不僅是吃喝,而且是共食;共食也不僅是聚餐,而且是同吃;同吃也不僅是同在一起吃或吃同樣的食物,更是吃人情,吃血緣。有了人情和血緣,一個又一個群體才得以建立和鞏固,個體也才得以生存。顯然,中國人喜歡請客吃飯,並不是中國人好吃,而是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群體意識所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