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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綠光往事 脫衣舞孃

在我快滿六歲的時候,我們的家從北台灣的雨港搬遷到中部的山城,我的童年記憶因而一切為二,根據記憶畫面的背景光影,我依稀可以判斷某些舊事是六歲以後的事,而某些則是六歲之前的事。但六歲以前的記憶只有零碼片段,破碎不成篇章,更沒有編年記事可言了,我總是說不出那件事發生在前,那一件在後,也說不准那究竟是五歲、四歲、三歲、還是更早的事。這裡就有一件我說不出那是五歲、四歲、或者三歲的啟蒙經驗,但既然場景是在每天濛濛輕雨的基隆港市,那就一定是六歲之前的事情無疑了。

先是街頭上傳來大消息,左鄰右舍都在說剛剛以〈孤女的願望〉唱紅全台灣的陳芬蘭,終於要來我們基隆登台了。陳芬蘭那時候還只是個小女孩,我現在當然可以通過資料搜集的力量,考證出陳芬蘭出版〈孤女的願望〉的時間是一九五九年,當年她才九歲,同時也算出來那年我應該是三歲,但我總疑心那個時代的時間計算沒那麼精確講究,從她出唱片到大街小巷唱紅〈孤女的願望〉,再等到她輾轉來基隆登台,時間也有可能已經是一九六○年或者更晚,三歲的時間座標就不對了。總之,街頭巷尾的三姑六婆們議論紛紛,都在商量要不要前往市區的戲台去看她演出呢?

很少在家的父親竟然在這個時間出現了,還豪氣干雲地允諾帶全家人去看陳芬蘭的表演,這個大手筆一定讓我和全家人都感到無比興奮,不然我為什麼能在近半個世紀之後還感覺得到這件事的份量呢?大日子終於來臨,爸爸媽媽難得全副盛裝,小孩子們也被打扮得漂亮體面,我們就浩浩蕩蕩乘車往市區出發了。但遇車則暈的我等不及來到市區,就大口嘔吐在父親的身上,弄得他一身西裝狼狽不堪。這個意外似乎也沒有敗光全家人的興致,我們還是吃了晚飯進了戲院,坐在二樓遙遠的高處,欣賞著陳芬蘭的演出。

這是我第一次進戲院,看到的是那個時代氛圍特有的歌舞表演,陳芬蘭自然是整場秀的主角,但這也不妨礙整場歌舞表演仍然有許多其他元素:像是貫徹全場的辯士口才、葷腥不忌的主持人,中央穿插的魔術雜耍和諧丑表演,香艷刺激的歌舞綜藝,以及其他多名男女歌星的協力演出。

陳芬蘭當晚的表演讓全場如癡如醉,她仍然還只是一個小女孩的模樣,一身白衣,楚楚可憐,當她用帶有鼻音的哭腔唱出〈孤女的願望〉時,你真的以為那就是她的真實身世,忘了那是一場舞台上的表演。而她的這首歌也只是她萬千化身的一種,因為她還會繼續演唱許多歌曲,每一首歌各有一種敘述的身份,有時候她是思春而雀躍的少女,有時候她是望穿等待的情婦,有時候她又成了失去一切的怨婦…。而每一首歌唱出時,我們都立刻相信了她新的身份。

但對或者三歲、四歲、或者五歲的我,陳芬蘭的夜晚還有更多的意義。那些節目對我而言都是新鮮的經驗,我望著塗抹了五顏六色的花臉丑角,感到畏懼又有無窮的嚮往;看到那些魔術與雜技,覺得恐怖又好奇;對大開黃腔的主持人以及滿堂的回應笑聲有點無法理解。但那位第一次看到歌舞劇院的小孩最覺得莫名刺激的,恐怕是那些帶有情色意味的歌舞表演了;那些歌舞,有的是穿戴亮片和羽毛,伴隨著歌者做為一種佈景的,也有另外做為串場、大腿如林的群舞,更有一些伴有挑逗音樂、舞者幾乎衣不蔽體的個人獨舞。

那個晚上回到家裡,夢裡頭出現一個鏡頭,那是五色旋轉的舞檯燈光下,一位歌女唱著歌,背後有伴奏的樂隊,記得當中有八爪章魚似的鼓手,和一位直直站立把臉貼在琴上的低音大提琴手,好像還有伸縮喇叭手。歌女兩旁有若干名穿著暴露的伴舞者,她們扭動著充滿亮片的衣服跳著舞,歌曲終了時,紅燈閃耀,她們定格般高舉一雙裸露的臂膀,腋下森森磣出濃黑的腋毛。這個時候,我就驚醒了,意義不明的畫面深深刺激了我,我瑟縮在蚊帳裡,感到又害怕又羞恥,再也無法入睡,醒來也無法對別人明言。

這個奇怪的夢境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畫面上的舞台不斷隨時間變化,演唱的歌女也不斷替換,換成較新認識的女星,伴奏樂隊也不停改變人數和隊形,只有旋轉的彩色燈光是不變的,伴舞者最後高舉雙手露出腋毛也是不變的,我也總在那一刻驚醒。這個充滿性意識醒覺的夢境重複出現多年,次數頻繁,更長驅直入我焦躁不安的青春少年時期,直到它被別的春夢取代為止。

事實上再有機會看到歌舞表演時,我們已經搬到中部山城,我也已經是上了學的小孩。我所居住的香蕉集散小鎮偶而會來一些流浪的歌舞團,在經常演出歌舞綜藝的戲院售票公演。每次新的歌舞團來到鎮上演出,照例要遊街宣傳,貼著充滿誘惑海報、裝著擴音器的宣傳卡車,載著成群鑲滿亮片戲服的濃妝舞女,在街頭大聲喧嘩,給本來平靜無波的農村小鎮帶來嘉年華會的炙熱氣氛。

這些歌舞表演已經不再有陳芬蘭那種帶來全鎮殷望期待的大明星,代之而起的是不再迂迴的情色誘惑,文案強調香艷刺激,海報的圖片也是愈來愈露骨了,豐乳肥臀幾乎要從平面傾瀉而出。已經逐漸衰老的父親偶而拿著經營戲院的房東送給他的招待券,帶著我們幾個小孩去看歌舞表演,總是到了幾段脫衣獨舞的尷尬時刻,父親才會斥喝我們低下頭去。

但那畢竟還是慢條斯理的農村節奏,脫衣舞還是如美國最有名也最機智的脫衣舞孃吉普賽.羅絲.李(Gypsy Rose Lee, 1914-1970)所說的名言:「值得做的事情就值得慢慢做,非常慢地做。」(If a thing is worth doing, it is worth doing slowly...very slowly.)

每位脫衣舞孃上台時,一開始或者華麗或者端莊,衣服一直緊緊包到脖子,看不出即將發生的情色。隨著挑逗性的音樂響起,她才逐件卸除衣裳,而那些衣服也彷彿魔術一樣,一件之後還有一件,似乎是脫之不盡的。總是要等到兩首歌曲奏完,舞孃已經露出夏娃的原始潛力,她的衣服看起來已經隨時可以消失,這時候,更富暗示性的音樂奏出,主持人也說出更富色彩的字眼,舞孃作勢要脫去她最後的葉片,這個時候父親才輕聲說,低下頭去,小孩子不要看。但我還是聽得見令人困窘的音樂以及主持人的猥褻旁白,我常覺得不明所以的口乾舌燥與心跳加速。直到音樂結束後,父親會輕敲我的肩膀,示意警報已經解除,我再抬起頭來,紅綠燈光已改,舞台上也已經不見人影了。

很多年後,我想起這些經驗,覺得已經成年的我,應該有權利觀看那些我未能看完的脫衣舞碼了吧?我買了戲票去一家猥瑣破舊的歌舞戲院,看門收票的人也是一副縱慾傷身的模樣,找到座位坐下來,觀眾寥寥無幾,無精打彩的音樂奏起之後,一位長相抱歉村婦模樣的矮短女子走出來,先照著音樂胡亂扭扭身子充作一種舞步,面無表情彷彿打卡上班一樣。一首歌曲之後,樂風一轉,節奏加快,暗示有事即將發生,歌舞女郎一轉身,身上的披風扯開,她就一絲不掛了,同樣的面無表情,同樣的胡亂扭身,只是歌耶(Francisco de Goya, 1746-1828)穿衣和裸身的兩張畫像,但不穿衣的這位身材早已走樣的女郎,慘白的皮膚上有許多暗紅色的斑痕痘瘡,不忍卒睹。整場脫衣舞表演,只剩快快的史脫立普(strip),不見慢慢的挑逗(tease),十倍速的時代,連古典色情都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