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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獸被吃光了!」

一九六三年五月五日

我手邊有一些英文資料,提到大陸人民以野獸為食的情形。

中國人(尤其是廣東人)一向嗜吃各種各樣的「珍禽異獸」,這本來不足為異,不過據廣州報章刊載,一些農民因糧食缺乏,不約而同都向山野的飛禽走獸著手,捕而烹之,大快朵頤。這種現象已引起廣東農林部的關注,中共官員很怕野獸會因此而致絕跡。

捕獵野獸的方式應有盡有,用毒藥、炸藥、矛槍、陷阱,以及許多極其天才的方法。有時候,在山林中縱火,迫使野獸從隱藏的地方竄出來,這使山區森林遭到很大的損害。

沒有一種野獸能逃過被捕殺的命運,廣東當局特別指出,鼬鼠、猿猴、山羊、野牛、鹿、野兔等已有絕種之虞。雖然這種現象,是因人民的飢餓所引起,但中共幹部起初還想掩飾這種情況,將公社社員捕食野獸的情形,說是為農田除害。最後,他們加以解釋,由於社員太熱心驅除害獸的緣故,他們把其他的野獸也誤殺了。

在這種解釋的同時,那些幹部們也許正在享用著燉羊腦、炒鹿肉和烤兔子,那麼反對社員們誤殺野生動物,自然不會怎樣的熱心。

不過廣東當局已開始注意這種情況,有一項報告指出,海南島的猴子已被人們吃光了。海南人捕猴,成群結隊,當作一件業務,他們硬說,猴子對莊稼是有害的。

以上是僅就廣東的情形而言,鄰近的省份如廣西、湖南,都有這種情況。因為野獸到底還不是「人民的財產」,吃了不至於犯法,那麼在腹饑如雷的時候,自然最先想到這些肉類。

廣東農林部已頒下一項嚴厲的禁令,聲明除了狼是可以隨便擊殺的動物之外,其他的野獸都不准捕獵。雖然山羊、鹿、猿猴、狒狒,這些動物,有時能造成農田的一些損害,但那是不重要的,不應該以此為借口無故加以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