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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和幹部

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五日

我們都知道中共的人民公社經過了慘重的失敗,也知道去年的農業生產有了若干進步。到底中共如何接受人民公社失敗的教訓?如何補救改進?這些問題在《自由談》中曾大量地發表讀者來稿予以討論,報導他們的親身經歷。英國記者林維斯特所寫《中國內幕》第四篇,題目叫做「人民公社和幹部」。其中關於公社的成立和失敗,已是眾所周知,不必重述。他報導中共當局所採取的各種補救措施,我在這裡譯述一部分,作為《自由談》的一些補充。

中共面臨公社的大失敗後,頒布了「六十點」調整綱領,主要內容如下:

一、讓群眾有更多的發言權。糾正幹部的錯誤,由各級幹部承擔失敗的責任。以「突擊」「苦戰」「軍事紀律」等等手段來強迫農民作過多勞動的幹部,受到處分,進行「衛星田試驗」的幹部們,必須向老農學習經驗。

二、分割規模過於龐大的人民公社。將土地所有權下放到生產大隊,亦即倒退到十年前實行合作社時的情況。生產隊的規模縮小,目前每一隊約為三十人左右,有權自行決定如何耕種。

三、農民有權保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自留地。飼養家畜的農民可得到物質補償。在實行人民公社和大躍進運動時所殺的家畜、所拆毀的房屋、所熔去的鐵鍋農具等,可適當的得到賠償。

四、取消吃飯不要錢的公社食堂,根據每人的勞動能力而分六級付給工資。不得無償的徵用勞役。開會和政治性運動盡量減少。

實行了這六十點的調整後,農村情況頗有改進,林維斯特說他在《寶安公報》(那是廣東省只供幹部閱讀的一種內部刊物)上讀到了十一份觀察報告,其中說人民公社經過整理後,農民私有性的秘密耕作已經減少;由於互相監視,盜竊行為已經減少;社員能直接監察幹部,貪污和浪費行為已經減少;富有生產隊和窮困生產隊之間的衝突摩擦減少;生產隊的耕作更能適應實際情況;社員的勞動情緒提高,不再有故意拋荒土地不耕的情形。

整個說來,那是大大的倒退,是向農民大大的讓步。但農民的情緒提高之後,幹部們的情緒低落了。幹部遵照上級的命令行事,到頭來卻要承擔全部失敗的責任,許多熱心的幹部都受到了處分。於是他們便以「放任不理」的態度來對付公社工作,情形如何,明天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