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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大學生的質量——而這是以削減已經超出的學生數量為代價——我們應該訂下這些法律上的規定:1未滿20歲的不可以進入大學。學生必須通過古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嚴格考試才可以獲得大學錄取。這樣,學生就必須免除兵役,以取得「優異學者成績」大學生該學的東西實在太多,不可以這樣虛擲一年或者更多的青春在舞刀弄槍上面——這些軍人的技藝與他們將來的職業可是完全兩樣。而且,這種行伍訓練會削弱沒有文化的人——不管他是誰——對學者自始至終都會懷有的尊敬。讓從事學問的人免除兵役並不曾使軍隊縮小,但卻會減少了不稱職的醫生、律師、法官和不知所謂的教師,還有各種各樣學術騙子的數目;並且,士兵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的確對將來的學者有著敗壞的作用。2法律上應明確規定:大學的第一年級學生所修的課程必須是哲學科目,在第二學年之前他們當然不能上那三種高級科目的課程。但對於這些高級科目,神學學生、法律學生和醫科學生則各需要學習兩年、三年和四年。在另一方面,在中學裡,課程則需局限在古老語言、歷史、數學和德語寫作文體;這些科目在第一年尤其要全面細緻打好基礎。因為學習數學的資質是相當專門和特別的一種,這一資質與這個學生其他方面的資質並不同步發展,並且的確與其他資質沒有共通之處,所以,數學應該分班講授。這樣,讀六年級其他科目的學生可以跟四五年級的學生一塊上數學課,而不會有傷體面。反之亦然。只有這樣,學生才可以根據自己這方面的能力學習到數學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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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老普林尼(23—79):古羅馬學者,著有《博物誌》等。——譯者注

[2] 勞倫斯·斯泰恩(1713—1768):英國神學家、小說家。——譯者注

[3] 拉丁語,意為「法典」。——譯者注

[4] 托馬斯·德·依裡亞特(1750—1791):西班牙文學家,代表作是《文學寓言》。——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