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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寫作和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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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動筆寫作的有兩種人:一種人是因為有內容要寫出來;另一種人則是為寫作而寫作。第一種寫作者有了一些思想,或者積累了某些經驗;這些東西在他們看來值得傳達給別人。第二種人需要錢,所以,他們寫作就是為了錢。這第二種人思考是為了有東西可寫。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認出這種人,因為他們會把腦子裡的東西盡可能拖長來寫,把半真實的、古怪的、牽強的、搖擺不定的想法發揮、做大;並且,他們通常都喜歡把文章寫得晦澀難懂——這樣,他們就可以裝扮成一副他們其實並不是的樣子。所以,他們寫出的東西既不確切又不清晰。因此,人們很快就可以發現:這些人寫東西只是為了填滿紙頁,甚至我們最好的作家也不時做出這樣的事情。例如,萊辛劇作中的部分段落,甚至約翰·保羅所寫的許多小說也是充數之作。一旦發現作者是這樣寫作,我們就要馬上把這些作品隨手扔開,因為時間是很寶貴的。從根本上而言,一旦一個作者是為了填滿紙頁而寫作,那這位作者就是在欺騙他的讀者,因為這一點是預先就已確定了的:作者之所以動筆就是因為他有了要向我們傳達的東西。稿酬和版權從根本上毀壞了寫作。只有純粹是因為有東西要寫才動筆的人,才會寫出值得一寫的東西。如果在寫作的各個領域裡,只有極少數的優秀書籍才得以露面,那就真的是功德無量!但可惜這是永遠不可能辦得到的事情——只要寫作者有稿酬可賺的話。這是因為金錢就好像被下了一道惡咒:不管是哪一位作者,只要他是為了謀利而寫作,那寫出的東西就開始變質。出自偉大人物的最優秀著作,在其產生的時候,著作者都是不曾獲得酬勞或者只得到了很少的酬勞。這一句西班牙諺語因而在此得到了證明:榮譽和金錢不會走進同一個口袋。當代文學在德國內外所呈現的困境,其根源就是寫書、出書可以牟利。每一個急等錢用的人都坐下來寫書,而讀者大眾又傻乎乎地掏錢購買。這種情形導致的次要後果就是語言的敗壞。

一大群拙劣的寫作者純粹是以讀者大眾的愚蠢養活自己,因為讀者竟然蠢至非最新印刷的東西不讀。這群寫作者就是「日報記者」(Jour-naliste),這一稱謂非常確切!翻譯成德文就應該是「Tageloh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