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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可以說文章作者分為三類:第一類只寫不想。這些作者把自己的記憶、回顧寫下來,或者乾脆直接從其他書裡取材。屬於這一類的作者簡直是多如牛毛。第二類則是在寫作的時候也曾作過思考——他們思考是為了寫作。這類為文者數目也不小。第三類撰文者則是在動筆以前就想好了要寫的內容。他們已寫作純粹只是因為他們做過思考。這些人為數極小。

屬於第二類的、直到動筆才開始思考的為文者,就好比是外出隨意走上一圈的捕獵者:他不大可能會把許多獵物帶回家裡。相比之下,為數很小的第三類寫作者就好比早就捉住了獵物,這成群的獵物在稍後從一處柵欄被趕進了另一處同樣是圍起來的地方——在這裡這些獵物是無法逃走的,獵人此刻要做的只是瞄準和扣動扳機(描述和表現)。這種捕獵是會有所收穫的。

甚至在這為數很小、在動筆之前就的確已認真思考過的作者當中,也只有極少數的鳳毛麟角是思考過事物本身,而其他的寫作者則只是思考過書本,思考過別人所說過的話語。也就是說,這後一種人真要思考的話,那就必須先經由別人的和既定的思想而獲得更加接近和更加強力的推動、刺激。別人的、既定的思想就成了他們就地取得的題材。因此,他們總是受到別人思想的影響,這也導致他們永遠難以真正有所獨創。但上面提到的屬於鳳毛麟角的寫作者,卻是受到事物的激發而思考。所以,那些人思考的是那些事物本身。也只有在這些人的作品裡面,才可覓到能夠長存不朽的東西。不言而喻,我在這裡談論的是涉及高深學問和思想的寫作,而不是撰寫白蘭地釀造、精餾的人。

只有在寫作的時候是直接從自己的腦子裡掏東西的人,才會寫出值得一讀的作品。但是,編寫大綱和泛論、炮製彙編和總集的人,還有平庸的歷史作者,等等,都是直接從書本裡獲取材料,然後直接形諸筆墨,中途甚至不曾經過大腦的循例放行,更不用說經過大腦的一番加工和處理了。(如果書的編者和作者都瞭解自己編出或者寫出的書裡面的東西,那他們將是多麼的博學啊!)因此,這些人所發的議論經常意義含混,讀者絞盡腦汁也搞不懂他們到底在想些什麼。其實,他們根本就不曾想出些什麼。他們所抄襲的原書本身有時候就是同樣的雲山霧罩、不知所云。這樣,如此炮製出來的書籍就好比根據石膏模子再造出另一副石膏模子。到最後,安提諾斯[2]的塑像就變成了一個幾乎難以辨認的臉部輪廓。所以,我們應該盡量少讀這類彙編為妙,雖然完全不讀這種書籍是有點困難,因為把多個世紀以來積聚起來的知識濃縮在小小空間的簡編、概要一類,也是屬於所謂的彙編。

沒有什麼比相信這一看法更加錯誤的了:最遲說出的話語總是更加準確,最新寫出的文字肯定更勝之前的文字一籌,每種新的變化都是一個進步。真正思考的思想者、能夠作出正確判斷和嚴肅認真對待自己所從事的事情的人,始終只佔少數。到處都充斥著蒼蠅、蚊子一類的害蟲。這已經是規律中的事情。這類人總是隨時、勤勉地以他們的方式自以為是地要去修改、潤色思想者經過深思熟慮以後說出的話語,不把它們弄得面目全非不肯罷手。因此,那些想就某一話題求教的人,千萬不要匆忙拿起討論這一話題最新出版的書,滿以為科學總在進步,而新書的作者肯定是利用了之前的舊著。事實的確是這樣,但這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利用啊!新書的作者經常並不曾徹底理解前賢的作品,但卻又不願意直截了當沿用舊著的原話。所以,那本來表達得更好和更加清晰的話語只能被他們越改越糟、弄巧成拙。要知道,寫出更好原話的前賢根據的可是自己對事物親身的、活的認識。寫出新書的人經常漏掉了前賢最精髓的部分,對事情漏掉了最鮮明生動的解釋和最絕妙的評論,因為新書的作者無法認出這些價值,對前賢簡明、扼要、含蓄的筆法也渾然無所感覺。只有膚淺的嘮叨才和他們同氣相通。這樣,一本更早和更好的著作卻被更新的、純粹為著金錢而寫出的書取而代之。這些新作在同夥的頌揚聲中狂妄、傲慢地登場。在學問領域裡,為了達到造成效果、引人注目的目的,每一位著作人都想拿出一些新的東西,而這經常純粹只是推翻在此之前人們公認為正確的東西,以亮出自己本人可笑、荒唐的貨色。這一招有時候也可以奏效於一時,但稍後人們還得重新接受原來正確的東西。這一類的創新者並不會嚴肅、認真對待這世上的任何事情,除了他們極其珍視的自我——而這一自我正是他們一心想突出和強調的。提出某一似是而非的悖論應該能夠快速達到這一目的。他們那缺乏創造性的頭腦就向他們推薦了否定既有理論的做法。這樣,很久以來一直得到公認的真理就遭到了否認,諸如生命力的存在、交感神經系統的理論、(生物的)自然發生的學說、畢夏[3]對情慾的作用和智力產生的效果所作出的劃分,等等都遭到了拒絕。這些新人重又回到極端的原子學說中去。所以,科學的步伐經常是逆行的。屬於這一類別的還有那些在翻譯原作的同時,作出修改和糾正的翻譯者。我始終覺得這種翻譯是一種大膽、無禮的行為。你們自己寫出值得讓別人翻譯的書吧,就讓別人的作品保持原樣好了!所以,如可能的話,我們就要閱讀那些對所討論的事情有著根本性的發現和認識、真正有獨創性的人所寫出的著作,或者至少是在某一學問領域裡被公認的大師的作品。寧可購買二手書,也不要閱讀內容方面的二手書。當然,既然「在別人作出發現以後,提出點點的補充是容易的」,那我們在瞭解了某一理論的堅固紮實的根據、理由以後,不妨增加知道對這一理論的最新補充。總的來說,這一普遍的規律同樣適用於此處:新的甚少是好的,因為好的只是很短時間內是新的[4]。

一本書的名字之於這本書,就好比是信封上的地址、姓名之於一封發出去的信。也就是說,書名的首要目的就是讓這本書能夠引起那些可能會對這本書感到興趣的人的注意。因此,書名應該是描述性的;並且,既然書名本質上就是簡短的,那書名就必須凝練、扼要,如可能的話,書名要能夠透露出內容的梗概。據此,煩瑣、囉嗦、含意模糊、不知所云的書名都是糟糕的。至於虛假、誤導讀者的書名,則更是為這本書準備了和寫錯了地址的信件所遭受的同樣命運。但至為惡劣的卻是偷竊得來的書名,亦即別的書籍已有的名字。因為首先這是剽竊行為;其次,這最明顯地證明了書的作者完全缺乏獨創性,因為既然連為這本書起一新的名字的創意都沒有,那他就更加沒有能力給予這書以新的內容。與此類書名相關和類似的就是模仿、亦即半偷竊別人的書名。例如,在我出版了《論自然界的意欲》很長時間以後,奧斯特[5]就寫了一本《論自然界的精神》。

現在的寫作者到底還有多少誠實可言,可以從這一點看得出來:他們在歪曲引用和斷章取義列舉別人著作的時候,真可謂肆無忌憚、完全不負責任。我的著作中被別人引用的部分普遍受到了歪曲,也只有我那些旗幟鮮明的追隨者是例外的情形。很多時候,這種歪曲由於粗心大意所造成,因為這些為文者用慣了陳詞濫調,一下筆這些東西就習慣性地傾瀉而出。有時候,這是因為唐突、冒失的緣故——他們想矯正、改正我的表達。但最常見的還是出於卑劣的目的。這樣的話,這種故意歪曲就是卑鄙、無恥的下流行徑,正如製造假幣一樣。做出這種行為的人以此行為一舉剝奪了自己的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