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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提的物件們

趙峻 譯

綠色信號燈

信號燈的綠是帶青色的綠,偶爾也有不帶青色的。它們不是為步行者設置,而是車輛用的三色燈中的一個。那種信號燈都很古舊,大概是舊型號吧。那是一種被吮小的糖塊般淺淺的綠。

我喜歡那種信號燈,對它們常常懷有念想。

可是,我不知道那種信號燈在什麼地方,所以沒法去看。平常,我們只把一個地方當作風景來看,這並不好。對我來說,街道是一處處風景井然排列,電車、公車和出租車把其間所有的交接處連起來。這是沒辦法的事,我欠缺的不是方向感,而是方向這個概念。

所以,信號燈總是不經意間映入眼簾。

在驚訝的一瞬間,它已經擦身而過。不管怎麼說,它是綠燈。我總是想,要是紅燈的話,還能稍稍看得久一點。

「這是哪兒啊?」

有時候,一過信號燈,我就會問出租車司機。可就算他告訴我這裡是代代木,也無濟於事。

在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時候,它突然跳入視線,也許正因如此,我才像得到禮物一般欣喜。它很像小時候父親常常給我買的小禮物。

黃昏時分看見綠色信號燈,尤其美麗,令人感懷。有一次,我在雨夾雪的黃昏看見過它,那一刻莫名地感傷,覺得自己是在哪個遙遠的小鎮。

我在心裡驚歎了一下,它已經在身後了。

橡皮筋

沒來由喜歡的東西裡頭,有一樣是橡皮筋。不知為什麼,或許是被它結實合用的外表吸引——那顏色,那獨特的手感,還有那樸素的樣子。它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用場,可是,要是想用橡皮筋而手邊沒有的話,我會非常失落。

小時候,我喜歡觀察橡皮筋盒子。盒子在走廊的書箱裡,裡面放著許多褐色和黃色的橡皮筋。新的橡皮筋表面微微有些粉末,有些會粘成一團。把手伸進盒子碰到涼涼的橡皮筋,感覺很幸福,體會到了用的時候要多少有多少的安心,以及擁有富足而方便的東西的奢侈。這種時候,連在指尖移動的橡皮筋的氣味也很舒服。

我喜歡把橡皮筋連在一起跳皮筋,這是拿手好戲。橡皮筋比做內衣用的扁扁的白鬆緊帶要柔韌有彈性得多,感覺也好多了。

從那時起,我一直留長髮,媽媽給我編辮子或是扎頭髮。扎頭髮用的不是橡皮筋。我知道橡皮筋不光滑,用它扎頭會和頭髮纏在一起,取下來的時候不光疼,還會掉頭髮。可是我經常想,要是丟了扎頭髮的皮筋也不要緊,還有橡皮筋呢。我很依賴橡皮筋,這真是奇怪,有些不可思議。

傷心的是,橡皮筋會失去彈性或者乾枯。這實在寂寞,但就連這一點也讓我著迷,覺得它有一種結束工作、完成一生的工匠般的清潔。直到現在,看到廚房裡那些橡皮筋木乃伊,我還是心懷虔敬。

檸檬搾汁器

那是一個毫不稀奇的玻璃檸檬搾汁器,卻是外祖母的寶貝。外祖母是媽媽的媽媽,一直和我們全家住在一起,小時候,她經常陪我玩。我沒有一起玩的朋友,也不會一個人出去玩。外祖母整天待在家裡打掃撒在榻榻米上的茶葉末、抽抽煙、看看電視裡的相撲或棒球,是我的好玩伴。

聽說檸檬搾汁器是一個男人送給外祖母的,是很久以前和她相戀的男人。他叫什麼,是做什麼的,我一概不知。

我只知道,那個檸檬搾汁器是外祖母唯一的寶貝,此外,她沒有一件首飾之類的東西。從國外帶回來的那個小小的玻璃製品,是那個男人唯一的遺物。

外祖母很珍惜它,用得特別小心。她不是用它擠檸檬,而是擠橘子。

冬天,外祖母常常給我做橘子水。把一個橘子切成兩半,搾汁,然後放在杯子裡,放糖,衝上熱開水。這飲料微甜、味道模糊,卻能暖和身子,有一股橘子溫柔的香味。

爸爸和媽媽都不喝外祖母的橘子水。問原因,爸爸困惑般地說,不喜歡。媽媽說,寡淡無味,不好喝,虧你還喝得下去。可是,橘子水卻很合我的口味,我常常讓外祖母給我做。長大了不跟外祖母玩了,我學會自己做,上中學時給好朋友做,但似乎不合她的口味。不知不覺,我也不喝了。

香煙

我曾經迷戀的男人是所George[1] 。現在也喜歡他,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從收音機裡聽到他的聲音,會心頭一怔。

幾年前,在電視廣告裡看到他輕鬆地唱道「比我還輕的『邊界』」,就不覺被迷住了,從此開始吸「邊界」煙。

我有吸煙的習慣,去年去世的父親曾不悅地說過:酒是喝比較好,煙是不要抽為好。對於我的所作所為,父親似乎每次都不高興,對我吸煙的習慣也就沒有分外不悅。

我第一次吸的是父親的「小憩」,像漫畫裡一樣,著實被嗆到了。第二次嘗試表哥的「櫻桃」,覺得氣味好聞。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去年正月回家,一天深夜,偶然和父親兩人獨處。

「你已經中了尼古丁的毒了。」父親說。他也許想做個痛苦的表情,但可能是醉了,看起來興致勃勃。

「來,抽一根。」說著,他遞過一根短短的「和平」。我不要,說抽不了這麼烈的。不知為什麼,他竟用英語說了句「please」。

我沒辦法,吸了兩三口,說太辣,掐了。父親撿起煙頭看了看,呵呵地笑了。得這麼抽,他說著叼上一根,點上。

「你吸不帶過濾嘴的還早十年。嘴裡這頭濕了的話,根本不行。」

我想起了過去那個靈巧地用罐裝煙的白色薄紙給我做芭蕾舞女演員,用錫紙給我做螃蟹的父親。

小拎包

我喜歡小拎包。帶蛇皮內袋的褐色包、黑線編的筐形包、灰色的尼龍包……我有好多個。

我這十年最大的變化大概就是這個了。

以前我喜歡大包。包裡有記事本、化妝品、錢包、藥,還有五百頁的文庫本、巧克力,有時還有折疊傘、墨鏡、隨身聽。隨身帶的東西有一堆,把它們帶在身邊才放心。

只有和男人一起的時候才拿小包,因為這時候,書、雨傘、巧克力都不需要了。這樣外出也挺開心。

但那屬於特殊場合,僅限於甜蜜的依賴性外出。對我來說,依賴是恐怖的,需要的東西都得拿著,當然是自己拿。沒關係,不用客氣——這是我平時的架勢。

世間的女人有的適合精巧甜美的小包,有的不適合,我當然屬於後者。麻煩的是,要問我是不是適合大包,因為我個子矮胳膊又沒力氣,拿著又大又重的包,怎麼看也不像英姿颯爽的職業女性。

有一天我忽然意識到,不拿東西比拿著更輕鬆。因為拿不了全部,所以要多拿一點——與其這麼想,不如什麼都不拿更安心。

只要帶錢包和家門鑰匙就行,再有口紅和文庫本就完美了。

無論如何都需要的東西,到時候找就行了。其實也沒有什麼是無論如何都需要的。

拿一個小拎包就能去任何地方——這麼想著,一下子輕鬆起來。

暱稱

我不擅長的東西之一是暱稱。

不知為什麼,我以前就無法用暱稱稱呼別人,總是會在一瞬間猶豫,而這種事,那一瞬間無疑就是全部。

我也幾乎沒被人用暱稱叫過,用暱稱叫我的只有母親和妹妹。

不光是對人,我對東西的暱稱也不擅長。比如,上小學的時候,忘了是「吉彈板」還是「吉板彈」,反正大家都習慣那麼叫蹺蹺板,我卻怎麼也叫不出口。

而另一方面,我又對暱稱懷有憧憬,腦子裡也明白:暱稱是帶有親密色彩的稱呼。

有這麼一件事。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從學校回家路上,一個人上過街天橋,看見住在對門的真美的哥哥正在橋下走。他比我大兩歲,是個會照顧妹妹的溫和男孩。當時旁邊沒有一個人,我覺得這是嘗試暱稱的機會。他有一個奇怪的暱稱。

我在天橋台階上招手,大聲叫道:「艾迪,艾迪公!」

真美的哥哥吃驚地抬頭看著我。

直到現在我還後悔——當時我不知道「艾迪公」是指猴子,而這個暱稱來自他的長相。等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

我自己也不是沒有暱稱,幼兒園的老師和小學一年級的班主任管我叫「丘比」。但不管在幼兒園還是小學,這麼叫我的只有那兩位老師。

烤雞肉串

聽到「烤雞肉串」,我就想起《海螺小姐》。鱒夫和同事海鰻,或者波平和外甥海苔助下班後去喝一杯,聊聊家常的情景,那是男人們的休閒一刻。

我一般只在賞花或看煙花的晚上才吃烤雞肉串,而且都是別人在百貨店的地下街買的。

我原先不怎麼喜歡烤雞肉串,太甜。我偏愛點心,甜味的菜餚卻一概不愛吃,比如咕咾肉、壽喜燒、芙蓉蟹。

所以也沒想去雞肉串店看看。大概是《海螺小姐》的影響吧,總覺得只有公司的上班族才去。

第一次去的雞肉串店在新橋。我沒讓廚師蘸醬,只用鹽烤。我驚訝於烤雞肉串那單純緊致的美味,覺得真是精煉的食物。

自此常去雞肉串店,對烤雞肉串也瞭解了一些,因為實在吃得頻繁。自從去烤串店後,我比以前愛喝啤酒了。啤酒是美麗的酒,顏色也漂亮(我對漂亮的東西很沒脾氣)。

最喜歡雞軟骨。但雞軟骨在每個店都不一樣,有光是骨頭的、骨頭中帶一點肉的、肉中帶骨的。我喜歡的是純骨頭。

看看周圍,一般人都是先點拼盤,再單點自己喜歡的。我吃不了那麼多,只點單品。

我只在一家店點拼盤。那兒的六串拼盤很完美,再點幾個蔬菜串就沒的說了。那家店在哪裡?不告訴你。

薄荷膏和硫軟膏

小時候,我哪兒弄傷了,外祖母總要給我塗薄荷膏,媽媽總要給我塗硫軟膏。外祖母的薄荷膏總是好好地放在她的衣櫃抽屜裡,媽媽的硫軟膏總是好好地收在她的梳妝台抽屜裡。

奇妙的是,她們倆都頑固地相信自己的藥,看不起對方的藥。

看見我的手腳上閃著薄荷膏的油光,媽媽會問:受傷啦?塗薄荷膏啦?語氣裡頗有幾分不甘心。而外祖母看到我塗著硫軟膏,會皺著眉歎氣說:明明是薄荷膏更管用。

對於外祖母和媽媽之間的微妙關係,每次我都覺得好玩。她們倆血脈相連,活得完全不同,卻一直一起生活。她們有時會以意見不同拌拌嘴為樂,讓我覺得有趣,那是我不知道的只屬於她們的時間,她們一起走過的時間。

要我說的話,盒子是薄荷膏的比較時髦可愛,直到現在我還喜歡蓋子上畫的女孩。但硫軟膏塗上傷口那一瞬黏稠的冰涼、那白白的顏色和溫柔的氣味,也很讓我懷念。

我小時候本來就膽小,總是待在家裡,所謂弄傷也不過是弄破了手指上的倒刺、抓破了蚊子包之類,這樣的小傷當然塗哪種藥膏都沒區別,什麼都不塗也無妨。

而記憶最深刻的,是在學校受傷的同學被帶到保健室塗上的紅藥水。那藥水,外祖母和媽媽都討厭。

雞尾酒的名字

我深感自己屬於被名字所惑的類型。無論是書還是CD,經常光看名字就想買,連偶爾買的馬票也多半是看馬的名字來買。

最典型的是雞尾酒。我喜歡雞尾酒,經常去喝。要說喜歡雞尾酒的什麼,那就是名字,味道卻並不怎麼喜歡。

覺得好喝的也就是杜松子酒,再就是用了新鮮水果的酒,利口酒兌蘇打水的單純味道也爽口。其他的雞尾酒就沒什麼好喝的了,大多太甜,或者又甜又苦,得耐著性子喝。

儘管如此,我還是去喝雞尾酒。在品種豐富的店裡,光看酒單就令人興奮。

在佛羅倫薩的酒吧試過名叫「天使臉」的雞尾酒,啜了一小口,像是猛挨了一拳般熱烈,原來如此。「海灘之愛」的味道每家店都不一樣,真是奇妙。

還曾在一家店裡看到三種「吻」系列的雞尾酒:「火之吻」「黑暗之吻」「西西里之吻」。我想知道它們有什麼區別,於是三種全要了。

大概是喜歡旅行的緣故吧,我也會嘗試帶地名的雞尾酒,比如「內華達」或者「內布拉斯加」,看到這些名字總想知道是什麼味道,沒去過的地方更是如此。

有時候我會自嘲:以文字為生的人居然還被文字所困。但又覺得:要是寫小說的人不受困於文字,那大概也就完蛋了。

三角鐵

樂感、節奏感和運動細胞一樣,似乎是我欠缺的部分,再加上缺乏不懈努力的決心,我沒學成一樣樂器。箏和鋼琴跟老師學過,吉他也跟表哥學過一點,因為摁琴弦的手指太疼半途而廢。

用去年作古的父親的話來說,我和妹妹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不懈努力」。

總之我不擅長樂器,不過很喜歡音樂。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感覺音樂的必要,對音樂的需求比吃飯睡覺更迫切。

音樂是某種生理性的東西,我能感覺到每個細胞被音樂充滿,會深深為某種音樂打動。音樂確實有文字、繪畫和影像沒有的特別的力量。

沒跟別人說過我對三角鐵有親近感,自從在小學一年級的音樂演出中負責敲三角鐵以來,便是如此了。

當時我只是六歲的孩子,卻明白自己和這個樂器很投緣。

首先,那奢華的銀色三角形很美。這樂器發出的不是旋律,不是節奏,而是「聲音」(反過來說,這樂器製造不出旋律和節奏)。

叮,那種清脆美麗的聲音、硬硬的質感,和其他樂器全然不同,它有一種孤立消極的任性。以不安的心情彈(敲?)三角鐵,真的會有一種不安的聲音。

這是我的樂器。我這麼想。

想著什麼時候應該買一個三角鐵。

餐具架

洗完碗碟,一個人呆站在夜晚的廚房,經常看著餐具架。

不知是為什麼,回過神來發現自己盯著餐具架,看得入神。

架子上當然擺著餐具。淘回來的飯碗、一見鍾情的白色小碟、朋友給的古董玻璃盤、和丈夫在旅途中買的杯子、媽媽送的兔子小碟、最喜歡的一套瑞典茶具。

一個個收集起來的漂亮餐具。

結婚快五年了。結婚真是不可思議。

夜晚看著餐具架,有一種完全虛構的感覺,就像是在故事裡,在我捏造的假想空間裡。

也許一切都不是真的。在夜晚的廚房,我這麼想。結婚、丈夫也許都不存在,都是我空想的產物。說起來,以前我就喜歡一個人玩。

這是讓人嚇一跳的感覺。雖然嚇一跳,又覺得是奇妙的想法:果然,真奇怪。

廚房狹小安靜,待著很舒服,我莫名地興奮。

餐具架有點像玩具屋,碎碎地擺著,整整齊齊,關得嚴嚴實實。有一種很像真東西卻不是真東西的傷感。

也許相信虛構的能力,女人要比男人多一些。

這麼想著,覺得廚房裡溫度越來越低,寒氣襲來。

地圖

我小時候是個膽小的孩子,記憶中沒迷過路,因為總是牢牢牽著大人的手或者衣角。

之後長成了勇敢的大人,所以現在經常迷路。

對我來說,迷路實在太習以為常,所以走在外面,總是不清楚自己是否迷路,就這麼迷迷糊糊走著,最終到達目的地。

人們經常誤解,其實迷路是因為欠缺基本地理知識和方向感,並不是因為不會看地圖。所以大家遞給我地圖的時候,不必一臉擔心。

只要地圖正確,我總能到達目的地,即使是所謂「不好找的地方」,或者別人說「哎呀,這地方真難找,我都迷路了」的情況,我都能找到,若無其事地說聲「是嗎」。對我來說,沒有「好找的地方」,也沒有「難找的地方」。

但是模糊不清的地圖可不行。「往××方向走兩百米左轉」這樣的表述就不行,我弄不清××是地名還是東南西北,「左轉」的話應該有拐角,所以要寫清楚拐角上有什麼,或者第一個、第二個拐角也行。

「目測兩百米」也是不負責任,要是這樣可以的話,就不需要地圖了。我的距離基準是二十五米,假如是兩百米,我就能計算成走八個游泳池那麼遠。但路大多是彎的,跟游泳池不像,所以不好掌握。

餐前酒和餐後酒

教我領略餐前酒妙處的,是一位比我年長的女子。大約在十年前,我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她。她一點都不擺架子,卻很能幹,不算場面上的人,卻交際甚廣。她也是我認識的最能喝酒的女人。

馬丁尼酒,這是有一次她點的餐前酒。總是喝杜松子酒的我不覺學她,點了馬丁尼。

這酒當然很乾,不甜,經過喉嚨時就蒸發了。和爽快不一樣,是一種加了調料的感覺,就像是臨出門前衝了個熱水澡,胃口一下打開,覺得餓了,準備好享受美食。那是我第一次認識到烈酒好喝。

我並不像她那麼能喝,但自從那次之後,餐前酒一定要點酒精度數高的。

教我領略餐後酒的幸福的,是個男人。他手腕的形狀很漂亮,吃完飯會放鬆地挽起袖子,這時我的目光總是停留在他的手腕、手裡搖著的大號酒杯,以及杯裡晃動的琥珀色液體那一條線上。

他喝的餐後酒一般是科涅克酒,黏黏的,有一股甜味。

不過,我學到的並不是餐後酒的味道和習慣,而是在旁邊一邊吃水果,一邊體味他手中微溫的餐後酒的甜味,還有那種妙不可言的滿足,心裡祈禱著時光就那麼停留。

我想,那時我學會的是如何去享受餘韻。

那是許久以前的事了。假如現在能一起吃飯的話,我不會再讓他一個人喝餐後酒了。

浴室

一個二月的早晨,我結婚離開娘家。在那個無比美好晴朗的早晨,我在玄關跟媽媽說的話是:「以後您早上起來,就不用去浴室看我是不是還活著了。」媽媽深有感觸地說著「還真是,我就像養了個兩棲動物」,目送我離開家門。

在此之前,我每天晚上都睡在浴室。不是不知不覺打盹,而是在浴缸裡熟睡五到八小時,有時候時間更長。浴缸就是我的床。

家裡第一個起床的媽媽,每天早晨都隔著玻璃推拉門跟我說「早安」,不知她是否真的在確認我是不是活著,總之那時我確實過著兩棲動物一樣的生活。

我從小就喜歡浴室,小學的暑假總要玩「浴室游泳池」,和妹妹兩個穿著游泳衣,一直泡在前一天的洗澡水裡,到了中午媽媽給我們拿飯團過來。不過只有我一個人養成了在浴缸睡覺的習慣。

泡在自家浴缸裡的那種解放感、安心和幸福是難以言表的。那熱水的質感、熱氣的味道。我喜歡旅行,可是無論到了哪裡,想起家裡的浴室,都很留戀。

在浴室裡讀書、想心事,所以思考的結果,也就是所謂「決心」都是在浴室裡下的。小說的題目和結局,還有我自己的行動——去旅行啦,結婚啦,離婚啦,還是不要離婚啦——也是在浴室裡決定的。

結婚之後,我盡量小心不在浴室睡覺,但因為在浴室裡的時間長得離譜,我的入浴被丈夫稱為「閉關」。

露拉梅

我有一個蝴蝶標本,裝在小小的鏡框裡,掛在樓梯中間的牆壁上,靜靜呼吸。

我對標本沒興趣,又討厭蟲子之類,但這個蝴蝶標本卻有戳到我「軟肋」的外觀,第一眼看到它,眼和心就放不下了。在紐約的商業區,一家賣風乾蝙蝠之類嚇人東西的店裡,從粗胳膊上刺著紋身的老兄手裡買了它,比想像的要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