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山河袈裟 > 曠野上的祭文 >

曠野上的祭文

  這一日,恰恰是春分,我回了故鄉,去給死去的親人們遷墳。時間剛過正午,天光卻是晦暗擴散開去後的死寂,我出了村子,朝著埋葬親人們的山岡上走過去,時令雖是春分,真正的春天卻遠遠沒有到來:漫天的西風呼嘯著刮過曠野,幾叢枯草被捲上了半空,眼前的作物們都被蒙上了一層薄薄的白霜,矮小,不蒙垂憐,看上去,就像一個個垂死的少年。

  穿過一片收割後的稻田,遠遠地,我便看見了一條狗,我以為那是條野狗,哪知不是,看見我走近了,它先是跑遠,又再跑回來,卻只圍繞著它身邊的一堆墳土打轉,與我偶爾的對望,竟然以它小心翼翼地避開而告終,當我確切地走到它的身邊,它只是低低地哀鳴了一聲,彷彿它正深陷於不幸之中,而我,也許是可以懂得它之不幸的人。

  事實也是如此:當我看清楚墓碑上的名字,轉瞬間,我便懂得了它。埋在墳土中的那個人,這條狗的主人,竟然已經死了。從來沒有人告訴我他的死訊,一如我相信,從來不會有任何一個別人向他人轉述他的死訊。他的墳地上好歹也栽著一塊墓碑,但碑角卻沒有一個落款,看起來,就像崩裂四散的墳丘一樣潦草;顯然,他的死就如同他的生——每個人都看見他了,但沒有人去聽他的動靜;他一直都在我們中間,他又一直都不在我們中間。如果非要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一個親人的落款,那恐怕只能刻上眼前這條狗的名字。倒是不奇怪,所謂塵世凶險,所謂生死森嚴,人人都活在自己的光景裡,更何況,人人的光景裡都埋伏著七重九重的刀兵,總在對付,總在對付不完。

  也是湊巧,幫我遷墳的人遲遲不來,茫茫曠野上,徒剩一人一狗,然而,那條狗要陪伴的,卻是已經死去的人;彷彿墓中的軀體有了知覺,哀求地底的根枝鑽出了地面,如果定睛看,墳丘上遍佈的蒺藜中間,竟然長出了一小截柳樹,更小的樹枝上,幾枝嫩芽正在蠢蠢欲動,那條狗便不時湊過去,想要伸出舌頭去舔,可是,每到舌頭湊近之時,又怯怯地收了回來,它就像是生怕驚擾了它們。

  這眼前景象竟然在剎那之間讓我激動難言:雖說多年來我出門在外,可是在我和墓中人的各自生涯裡,終究有過不少相逢交集之處,也許,我該掏出隨身的紙筆,尋一處稍微避風的地方,為他寫下隻言片語,燒在他的墓前,就當作是一篇不為人知的祭文?是啊,這祭文當然是無用的,就像墳墓前的狗一般無用,就像蒺藜叢中的柳樹芽一般無用,可是,在這滿目世界,有用的東西太多了,無用便理當存在,應該讓那些微小的無用,像刀刃和火焰一樣生出幽光,僅存一息,也要在綿延不絕的有用裡說上一句:我們一直都在。

  多少有幾分荒唐,但事情就這麼發生了:西風呼嘯的下午,我背靠著墳頭,掏出紙筆,躲在一塊殘損的墓碑之後展開了追憶,苦思冥想,一字一句,當然,得再說一次:這一字一句,就算寫得再多,放在這廣大塵世裡,終究都是無用的東西——

  先說他的腿。他有一條跛腿,然而,在他二十歲出頭的某一年裡,他卻搶到了繡球。此地的婚禮,每回臨近結束之際,新郎都要向光棍們扔出一隻繡球,就像西式婚禮上新娘砸出的花環,撿到繡球的人便就此沾吉,被視作討到了綵頭,弄不好,他便成了此地的下一個新郎。這一回,不偏不巧地,繡球砸在了他身上,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也知道立即起身,懷抱繡球狂奔,以此逃避眾多光棍們的追趕,可是,誰叫他是個跛子呢?沒跑開兩步,他便被光棍們趕上,齊齊將他壓在了身下,待光棍們起身繼續往前,他已幾乎衣不遮體,紐扣上卻卡著一朵繡球上掉下來的假花。他下意識地追上去,卻又訕訕地退了回來,彷彿突然想起來:他從來就獲得過和那些人一起追逐的機會。在這短暫的瞬間裡,他的臉上一直在笑著,終究還是不捨,不管不顧地追了上去,因為這突然的歡樂過於巨大,他一邊奔跑,一邊也像他人般發出了激動,甚至是張狂的呼喊。

  那時的我年歲尚幼,儘管如此我也可以看出,他從來沒奢望過那只繡球被自己佔為己有,他只是迷戀上了追逐的歡樂,而歡樂總是像他的那條跛腿一樣短暫:沒過多久,他便從人群裡被扔了出來,他再鑽進去,又被扔出來,如此反覆多次之後,他終於重歸了屬於自己的命運之中——在離光棍們稍遠的地方,他拖著跛腿來回奔走,身體一高一低,光棍們往東,他便也往東,光棍們往西,他便也往西,一邊打著手勢為光棍們叫喊,一邊又沒忘記羞慚,回頭對著看見他的人訕笑,手勢終於變得勉強,卻始終沒有就此放棄,這樣也好,這樣好歹可以證明,面對這巨大的歡樂,他並沒有置身事外。

  這提心吊膽的歡樂,竟然毀於一匹瘋馬:光棍們的追逐擊打,驚擾了馬廄中的一匹棗紅馬,這匹馬突然變得瘋狂,朝人群衝撞過去,人群四散,他卻不好閃躲,也只有拖著一條跛腿,生硬地躲避著馬匹,人群在哄笑,他也只好笑,這笑又有幾分發自肺腑——所有人都在盯著他看,這大概是他從來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可能都快忘了自己是個跛子的時候,馬匹終於對準了他,硬生生地撞了過來,在眾人的驚呼聲中,他仰面倒在了地上,一轉眼的時間,瘋馬咆哮著遠去了,他隨即坐起身來,愣怔地看著眼前眾人,似乎是恍若隔世,臉上卻流了一臉的血,他照舊還在笑,笑著笑著,卻又哭了起來。

  人世消磨,他的哭泣當然不止僅此一回。時隔多年之後,他已經變作了頭髮花白的中年人,我又目睹過一回他的哭。

  那是在一場葬禮上。死者是他的遠房姑媽,偶爾會給他送來點吃的,無非是幾個雞蛋、幾個西紅柿和南瓜之類,在他父母死後的幾十年裡,這位遠房姑媽,大概是唯一會想起他的人,但是,卻沒有人通知他遠房姑媽的死訊,這也不奇怪,說不定,就算遠房姑媽的兒女,也並不知道他們的母親曾經去偷偷地看望過他,是啊,偷偷地,在這窮鄉僻壤,貧困一點點擠干了人們身體裡勉強動情的部分,那些火苗一樣稍縱即逝的好,只能偷偷地。

  終究他還是知道了遠房姑媽死去的消息,於是做賊似地前來,躡手躡腳地置身在了弔喪的人群中間,他顯然知道自己今時今日姓甚名誰:伴隨光陰的流轉和他年歲的加深,無可挽回的,他越來越被視作一個不祥之兆,沒有妻子,沒有孩子,沒有牛馬,沒有不打補丁的衣裳,他當然被人群和田野所不齒——別人種地,他也種地,可就是這麼怪,他每一年的收成都遠遠不如別人。從前,當他打人前經過,還有人對他指指點點,到了後來,指指點點也沒有了,他就像是一棵樹,又或溝渠邊的一蓬亂草,長在那裡,站在那裡,但是沒有人會去專門看他一眼,唯有幼童或牲畜撞上了他,幼童的父母和牲畜的主人才會呵斥著走上前來,就好像,他的身體裡埋藏著理所當然的不潔和污穢。

  所以,在遠房姑媽的葬禮上,他一時躲在廂房的拐角,一時藏在院子裡那棵梧桐樹的後面,苦挨著時間,指望著葬禮趕緊開始,他好夾雜在人流中靠近靈柩,去哭,去三拜九叩,可是,這一回,他還是沒有如願:被姑媽的兒女看見之後,他們不由分說地趕走了他,在離開之前,他跛著腿,圍著梧桐樹打轉,不斷告訴他們,其實,他和他們是親戚,但是沒有用,他們的怒吼還沒持續多久,他就落荒而逃了。

  然而他沒有走,我看見,他就站在屋後的田埂上,稍後,可能是怕被人發現,又臥倒在了田埂邊的溝渠裡,這樣,當屋內的哀樂響起,他便隱約也可以聽見,便能和弔喪的人們一起三拜九叩,唯一的不同,是他們跪在靈柩前,而他跪在溝渠裡。屋子裡的人哭,他也哭,一開始,他哭得並不劇烈,沒過多久,天知道他想起了什麼,竟然不再跪了,而是就此翻倒在溝渠裡,蜷縮著身體,咬緊了牙關去哭,我能看得見他的身體戰慄不止,右手還死命攥著一把土,就像是攥著幾個過去年月裡的雞蛋、西紅柿和南瓜。殊不料,他哭得忘記了周邊的時候,出殯的隊伍走出了院門,向著他所在的方向過來了,我也在出殯的隊伍裡,一心以為他會被人看見,哪知道,就算哭得多麼劇烈,他也蜷縮得好好的,始終不露半點痕跡;隊伍走遠之後,我轉身回望過去,他仍然沒有現身,在他的藏身之處,只有幾片剛剛撒出去的紙錢在上下翻飛。

  也許,我該為他作證:他不光沒有不潔和污穢,相反,他甚至是個潔淨的人。有一年,村子裡請了戲班來唱戲,我恰好回鄉,也去看了,正好坐在他的身邊,他似乎想跟我說幾句話,末了也沒有說出來,我反倒聞見了他身上好聞的洗髮精味道,再看他全身上下破爛卻整齊的衣衫,心裡一動,當即便想告訴坐在身邊的其他旁人:他不光沒有不潔和污穢,相反,你們認識那種砸鍋賣鐵也要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的人嗎?他就是啊!可是,我終究沒有去告訴旁人——“生活”一詞,多半是“慣性”二字作祟,現在,在“慣性”作祟的時刻,我卻並沒有抽身而起,說到底,如果戲台下的眾人是他的迷障,而我,也是迷障中的一分子。

  我和他認真地攀談過,不知何故,無論我說了多少,他卻總是不接話,那是在我返鄉的長途客車上,出乎意料地,他竟然也出了趟遠門,此刻正要回家,我和人換了座位,坐到他旁邊,再找他問東問西,他卻兀自一個勁地點頭,再不說多餘的話。還要過幾年,我才偶然從他自己的嘴巴裡得知,這回出遠門,他是去看望一個女人,結果卻陰差陽錯地被關進了派出所。

  我還記得那天我是和他一起走回了村子,春天,滿目的油菜花都開了,蜜蜂們一直在身前繚繞不去,他突然停下步子,對我說:“……還是你們好。”

  “還是你們好”——是啊,我們一直都比他好,我們有妻子,有孩子,有牛馬,有不打補丁的衣裳,他則不是,哪怕有過一個女人來到他的身邊,到頭來,那女人終究還是別人的妻子。

  那個女人來自鄰縣,是個瘋子,有一回瘋病發作,扒上過路的貨車,竟然流落到了此地,和他一樣,寄居在油菜地邊上的一口廢窯裡,沒人知道他們是否有過肌膚相親,反正他們兩個人都很少進村,如果不是那女人經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奔呼號,逼迫得他只好吃力地跟在後面追來追去,只怕沒人知道村子裡多出來了一個女人。所以,當那女人的丈夫辛苦找來此地,看見的卻是她只認跛腿的他做丈夫時,難免怒火中燒,立即施予了暴打,雖說旁邊也零散聚了幾個村子裡的人,但是,沒人知道事情的原委,也就沒人阻止這場暴打,只是聽著他一遍一遍地訴說,他說:自始至終,他都只是送給了她一點衣被和吃喝,他和她,是乾淨的。

  事情到此並未結束。第二年,農曆新年剛過,他賣了收成,買了幾件女人的衣服,坐車去了鄰縣,他想去看看那個瘋女人。結果,等他辛苦地打聽到她,找上門去,迎接他的,卻是一場嶄新的暴打,鬼使神差地,他還被送進了當地的一家派出所。不巧的是,當地正在發大水,一條大河正在臨近破堤,他被關進派出所裡的一間屋子之後,警察們鎖了門,全都上了河堤去抗洪,整整四天半,他們忘記了他,等到洪水止住,警察們回到派出所,他早已經餓得奄奄一息了。

  “這是命!”——好幾年過去了,那難以言傳的四天半,一直安靜地待在他的體內,從來無人知曉,突然有一天,一場雪後,他變作了另外一個人,臉上掛著紅暈,雙目炯炯,散發出異常的熱情,他再也不羞怯了,見人就說話,不管是誰,他都要拉扯住,再說起他那被人遺忘的四天半,他說自己的事,就像是在說別人的事,語氣中,多少夾帶著挖苦。儘管如此,也沒人願意聽他說,一個個的,全都逃脫了他的拉扯,他也不惱怒,走了一個,他就再換一個,說到最後,他總歸都會歎息一聲:“這是命!”

  我也被他拉扯過,甚至足足聽他講了好幾遍,我大致明白他:那四天半,是他迄今為止遭遇過最大的驚駭,這驚駭於他而言,遠遠大過他對這眼前世界的全部想像,他害怕它們,就將它們藏起來了,可是,只要有藏不住的時候,它們就會攝他的魂,乃至要他的命,所以,他唯有大著膽子,打碎從前的心肺和肝膽,再說出它們,才有可能將那河水般的驚駭趕出自己的體內。只是他不知道:就算有人停下步子,聽他說了幾十遍,終究還是無濟於事,他臉上的紅暈和眼睛裡散出的光都在說明,他離瘋掉已經只剩下一步之遙了。

  如果就此徹底瘋掉,他應當會成為此地最廣為人知的存在,一個瘋子,無論如何都會比一個跛子更加著名,可事實上,他並沒有,在其後多年裡,他時而發瘋,時而不瘋,但有一樁事情,不管瘋與不瘋,他都保持著驚人的一致,那就是:呵斥與驅趕,他始終都聽得進去,它們一直都是它的親人。

  即使是被人趕出寄身之地的時候,他也絲毫未作抗辯。這年冬天,先是下了很大的雪,之後,收購了窯廠的人就來了。如無意外,這一場雪後,停產多年的窯廠就要重新復工,於他而言,卻是不能再在這裡住下去了。在此之前,窯廠的買家已經來了好幾次,警告他,趕緊搬走,否則,他們便要親自動手了。每一回,他似乎都聽進去了,又像是沒聽進去,別人一旦說話,他就只管笑著點頭,到了買家前來準備復工的時候,他還沒有搬走,不用說,最後的結果,是他的全部家當都被扔出了窯外。

  據說,在那艱險要命的關口上,他沒有呼喊,也沒有推搡,竟然還是一直在笑,家當們散落在雪地裡,他看上去也全然沒有捨不得,可能是雙腳受了凍,他就站在人群裡,小心翼翼地原地踏著步,只要有人看他一眼,他便又趕緊將步子停了下來,實在是:瘋和不瘋,他都是清醒的,如果他的一生也有功業,那便是用滿臉的笑和全身的無用持續證明著自己的清醒。到了最後,家當們都扔在雪地裡了,窯廠買家帶領的人群也離開了,他卻沒有彎下腰去拾撿家當,而是跟著他們信步往前走,等到他們走遠了,曠野上便只剩下了他一個人。

  那個冬天,我在村子裡寫作,聽說他被趕出窯廠的消息,便動了念頭,想要去尋他,待我走上一座山岡,卻只看見他化作了漫漫曠野上的一個黑點:他已經走得太遠了,但他似乎還要一直走下去。世間萬物,遲早都逃不脫一個定數:離開了窯廠,他總歸會找到一個新的住處,再過些時間,他甚至會收養一條狗,這條狗會見證他所剩無幾的時間,也將見證一小截柳樹是如何長在了他的墳頭。然而此刻的雪幕裡,他還在繼續朝前走,唯有天知道他打算走到哪裡,漸漸地,雪幕只差一步便要將他徹底籠罩,他馬上就將迎來消失,這明明白白的消失,酷似一個正在發生的寓言:那白茫茫裡的一個黑點,不僅僅是一個人,他其實是所有人,一邊往前走,一邊走投無路,忽然情慾悲怨,忽然稼穡勞苦,路過了三千里五千里,終究是人人都站在了死亡的門口。

  ——終於,我說到了死。至此,我墓中的弟兄,我已經寫下了對你的全部追憶。你看,遠遠的,幫我遷墳的人總算出現在了半里開外的地方,這篇潦草的祭文便也來到了它的結束之處,如前所說,這曠野上的祭文不為人知,但它為你的狗知,為滿天西風與你墳頭的一小截柳樹所知,我便不至當它百無一用。所謂生死有命,接下來,我要去遷墳,你且去投生,只是你的狗還要獨自苦挨這大風四起的黃昏光陰;說起來,這祭文裡還有一句要緊的話來不及寫下,不過沒關係,我一邊去遷墳,一邊再慢慢地說給你聽。

  那要緊的一句,我還非得要說給你聽不可,那就是:如果再世為人,就算又拖著一條殘腿,你其實也可以這樣活——與閃躲為敵,與奔逃為敵,把一切欲言又止之時拽到你的身前,再將它們碎屍萬段,當然要像樹木和草叢一樣安靜,但也不要忘了,在一切你打算踏足的地方,你都要先闖進去再說,管它山海關還是娘子關,這都是非過不可的五關,過了五關,再斬六將,斬殺奔馬前的訕笑,斬殺幽閉中的驚恐,你管它們是銀槍將還是白袍將,哪怕心如死灰,你也要鬥膽上前,與它們大戰三百回合,不是你死,便是他亡,如此一來,縱然落不得一個全屍,你也算是在你踏足之地打下了木樁,像拴住牛馬一樣,先拴住了你的人,又拴住了你說過的那些話,如此走一遭人世,眾生抑或眾神,你的歌聲與哀聲,他們才算作是彼此遭逢,又彼此驗證;最後,切切不要忘了那條狗,它可能是你在上一世裡唯一得到的愛,願你再世為人之時,更早一點找到它,收養它,不,不僅僅是它,你要更早一點找到更多,一個人,一盞燈火,一間不被驅逐出去的房子,因為它們不是別的,它們正是人之為人的路線圖和紀念碑,它們正是你的雙手和跛足,乃至全身上下從未觸碰過的愛。

  我墓中的弟兄,記住我說的話:那些你要找的東西,一旦找到,你就要趕緊吃下去。

  我墓中的弟兄,言盡於此,後會有期。白紙黑字,伏惟尚饗;前生後世,伏惟尚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