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無選擇的賊》賊的世界
紐約雅賊羅登巴爾——不急,布洛克先生這個系列足足有九本之多,讓我們慢慢來,從泰姬陵講起,從和紐約相隔在地球另一端的印度泰姬瑪哈純白色陵墓講起。
這座用純白大理石建造而成,列名人類七大奇景的壯麗陵墓,日前,大陸名作家余秋雨曾在一篇文章的開頭這麼寫道:“泰姬陵建造在河灘的峭壁上,按照沙傑汗的計劃,他自己的陵墓將建造在河對岸,用純黑大理石與泰姬陵的純白相對應,中間再造一條半黑半白的橋相連,這個最終沒有實現的計劃更像是一個成人童話,從河岸的架勢看,泰姬陵確實在呼喚對岸……”
深愛他這位皇后泰姬瑪哈的沙傑汗後來被他的兒子篡位幽禁,所以說,泰姬陵只此一座,純白的,但還是有人“預言”宇宙之中必定存在著另一座泰姬陵,一樣的壯麗,一樣用大理石慷慨建成,只除了一點,大理石是純黑的——怪的是,做此預言者不是神棍不是靈媒不是神秘主義者幻想小說家或神經病秀斗桑,而是一生追求信而有徵的某位正統物理學者。
幹嘛發神經做此瘋狂預言呢?其實是有其道理的。我們曉得,而且不僅我們曉得,就連小學生也都曉得,原子主要(當然不止)由三大件構成: 不帶電的中子和帶電的質子組成原子核,外頭再環以帶負電的電子,這沒問題,但時日一久,便有物理學者想到、猜測、繼而從理論上斷言(一九三—一九三一),廣漠神秘的宇宙間一定也存在著帶負電的質子和帶正電的電子,這就是所謂的“反粒子說”——有趣的是,儘管為數不多,但還真被他們找到這些正正好相反的微小粒子,於是,領先推演出完美電子理論,進而讓物理學者據此發展出電荷共軛下之不變性原理,並順利找到反粒子的狄拉克,遂當場名揚天下。
廣漠的宇宙間,一座純黑的完美泰姬陵——
有反粒子,那是不是也該有反地球、反太陽系、反銀河甚至反宇宙呢?當然,做此想法而且敢在沒可信理論支撐任意做此想法者太多太多了,我記得我女兒小時候迷籐子不二雄的小叮噹(現在被日方正名為哆啦A夢),其中有一則便是大雄(野比伸太)和小叮噹搭乘四度空間口袋裡拿出來的宇宙飛船,不意降落在一個一切和地球正正好相反的行星上,那裡走出來一個穿裙子的大雄,所有人都喊他天才——
如此,我們便稍可理解何以物理學者要作此戲劇性的宣稱了: 也許也許,在宇宙相對的一角,或甚至在另一個所謂的反宇宙中,聳立著一座純黑大理石的泰姬陵是吧!
正義的負負得正
如果說這種“往相反方向想”屬於相當程度的人性必然,那也必然會體現於犯罪推理的廣漠宇宙之中。
也就是說,寫破案偵探的人既然那麼多,那就一定有人倒行逆施寫犯案作奸的賊。
為什麼一般只反到賊的層次呢?為什麼不反到底直接書寫殺人作案的罪犯算了呢?其實當然也有的,比方說凱恩的名著《郵差總按兩遍鈴》就是,但有一點很要緊的是,正如物理學者的想像必須受到物理學理論的制約一樣,偵探推理小說也有它不好太違犯的規範,其中極根本的一點我們可稱之為“讀者對正義的基本期待”——偵探推理小說中的核心人物,一般讀者或許多多少少可以容忍他或粗暴或懦怯或行徑乖張不盡美好,甚至相當程度違背社會的基本律法和道德尺度,但最終那一點正義還是不願讓渡。
冷血殺人者一般而言不容易守住這最後的底線,賊可以。
怎麼個可以法呢?其實蠻簡單,在人類漫漫的歷史之中,很多人老早發現,負責維護既有秩序的那一方,很多時候並不就是代表正義,而且還會是更大的不義。以中國而言,至少到春秋時期,被我們習慣稱之為聖人的老孔子便有所謂“邦有道”“邦無道”的說法,而且他還進一步明白引申,當“邦無道”時選擇站到權力者這邊的人就是不義的、可恥的;而希臘這一邊則最著稱的討論莫過於柏拉圖的《理想國》,《理想國》的對談開啟於“正義”的定義,書中的蘇格拉底之所以如此費勁要建構出一個合於正義的理想國家,是因為他要駁倒色拉敘馬霍斯所提“正義是強者的權益”的講法——換句話說,現實世界的國家極可能是不義的,連帶的,用以維護國家的法律和道德規範也一樣極可能是不義的。
同樣的,宗教也極可能是不義的,如果我們多少念過一點中世紀的歷史——或至少關心過台灣這些年來的實際景況的話。
當維護既定秩序的那一方是“壞人”時,基於“不義的反面即是正義”的簡單負負得正原理,這些妙手空空甚至打家劫舍並因此挑釁撼動著既定秩序的賊人盜匪,當場就成為披著狼皮的慈悲聖者了——這就是梁山泊一八條好漢、是羅賓漢、是亞森·羅賓。
當然,比較審慎的人不難在真實的人類歷史中煞風景地發現,諸如此類的負負得正原理在人生現實中並不經常性地成立,不義的反面絕大多數還是不義,甚或是更大的不義——這是對的,但這個對而悲傷乏味的發現,我們就先讓它留在它原本所在的人生現實吧。我們現在所在的地方,基本上是晚餐後的爐火邊,臨睡前的床頭,和夏天夜裡清涼似水的星空底下,我們並非全然不懂人生現實,事實上我們才剛剛從那裡弄得一身疲憊回來,我們有意地要自己離開一下,彼此扯些愉快一點的事,並希望待會兒入睡後能做個好夢,難不成你還真以為我們會笨到像莊子那樣弄不清自己做夢是真是假嗎?
繁華的無政府世界
一般而言,賊比起守護固執呆板正義的破案偵探,還有不少本質上的優勢: 賊比較瀟灑,比較自由,比較華麗,並簡單為日趨城市化的偵探推理小說尋回早期冒險小說那種神秘遼闊的趣味。
這些先天優勢,正是亞森·羅賓之所以能取得大致和福爾摩斯抗衡地位的惟一理由——我們曉得,不論就內容鋪排,就詭計的設計,就情節的巧妙緊湊,或甚至單就書寫文字的精粗良窳云云,舉凡所有我們可堪用來丈量小說成敗之處,亞森·羅賓小說根本遠遠不是福爾摩斯小說的對手,歷來的評論者也沒有一個人把這兩組小說視為同一級的東西,然而,這些事實並不妨礙比較喜歡亞森·羅賓的大有人在——只因為這個賊比較“迷人”。
怎麼迷人法呢?儘管福爾摩斯被形塑為一名傲骨天生、能以一介布衣抗衡王侯貴族、基本上只受自己良知正義指引的私家偵探,但他仍是正人君子,只能做正人君子能做的事(大概只除了使用可卡因,但這點並未增加什麼浪漫氣息,只提供了心理學的想像)。亞森·羅賓可不一樣,他根本是“對岸”來的,來無影去無蹤,他徹徹底底取消了所有僵固的法律、虛假的道德規範和身份禮儀,並自在穿透過皇室、監獄和富豪人家的一切圍牆。他的透明性和流體性,把這些層層疊疊、妨礙我們呼吸和看到地平線日出日落的隔絕疏離社會,再次夷平為廣闊大地,叫出了我們每一個人多少潛藏在內心深處那種無政府的自在渴望(不管在理智上你信仰什麼政治主張),有一種眾生平等的體露金風涼颯舒適之感,是一種生而為人的最本能鄉愁。
妙的是,一個無所不能的賊,他完成的平等不是無政府主義者那種砸毀式的、好像怎麼說也去不掉的、破敗貧乏的讓人疑懼氣息,而是一種做夢般的、從天而降的幸運和繁華——他不斷把寶石、珠玉和大把的金幣,丟到乞丐的碗裡,丟到寡婦的手裡,丟到貧民窟每一戶愁雲慘霧的善良人家裡,讓這個原本無光的世界瞬間煥發著黃澄澄的幸福溫暖色澤。
這個賊的美好世界裡,沒有貨幣供應過剩的通貨膨脹問題,沒有“萬貫家產不如一技在身”的長期消滅貧窮有效技職訓練問題,更沒有資源稀少和匱乏的基本經濟學問題。在他的想像中,人的世界是足夠富裕的,普遍的貧窮系來自少數“上層”人士的貪婪佔有,只要把這些人窖藏的財富寶物釋放出來,春風自然解凍,溫飽和笑容自然洋溢人間,他是偉大的資源分配者,是人類世界最有效率的一人社會福利和保險救助制度。
相形起來,那可憐小器的英國佬福爾摩斯能做什麼?不就是消極被動地抓抓犯人打打蒼蠅蚊子嗎?你看,一旦罪犯潛伏不動,他不是什麼也不能做,只能自怨自艾吸吸毒品過日子嗎?沒錯,他的收費比起一般人還不算低,但說穿了那能有多少呢?我塞給巷口那個老乞丐的都不止這一點點,他在辦案中當然偶爾也會碰到價值連城的綠玉皇冠黑珍珠什麼的,但有什麼用?事後還不是得物歸原主,乖乖送回那些王公貴婦的白皙手中去?
有自由但行不逾矩,有財貨自然什麼都買得到,有平等且人人老實善良,更重要,所有你在此遇見的女性,全部美艷、聰慧、善良卻奇特地保有天真——一個天堂般但不是由上帝創造而是賊一手偷來的夢一樣的世界。
再假就不像了
但如斯“甘甜美麗”的世界,稍有知識或理性的人都不會相信它是真的,就像你一定知道,要有好的火鍋湯底,你得老實用骨頭(牛骨、豚骨、雞骨,或甚至添加利尻昆布、秋刀魚乾等等,如你在日式拉麵節目所看到的那樣)花時間熬製,不能只粗魯倒一瓶廉價韓式泡菜一樣;你也知道,那種免經驗、免學歷、免朝九晚五輕輕鬆鬆月入二十萬的誘人工作一定其中有詐。
類型小說的世界,可以假,可以夢幻,可以大言不慚吹牛,但讀者心中仍有一把尺,現實的尺,這是堆疊了他們對生活世界的所有或完整或破碎的知識、信息、印象乃至於氣息所鑄成,並內化成為一種閱讀時的自然感受,不是誰故意找誰麻煩或自討沒趣——你去問問弗洛伊德,哪有什麼夢境不殘留現實成分的呢?
麻煩在於,不管我們喜不喜歡,人類的確每天每時每刻都增加著對現實的瞭解和對神秘事物的穿透,大體服膺了馬克斯·韋伯著名的“除魅”說法,探險家和科學工作者上山下海,讓我們這顆藍色小行星地表上再沒“秘境”了(我們國內的“吟遊詩人”羅智成都成功踏上南極了);記者加狗仔隊什麼政治人物的行為到身體秘密都挖得出來(我們都看過傑奎琳·肯尼迪和戴安娜王妃的韻事和裸照,願她們兩位安息);各大博物館的介紹和索斯比拍賣不僅讓我們知道神奇寶物的真正身價,更讓我們知道它的產權歸屬——好個無趣的世界不是?這樣一個世界,即使你神通廣大偷得到英皇王笏上那顆舉世最大的鑽石“非洲之星”,你除了每天晚上開盞小燈偷偷躲在被窩裡反覆欣賞讓自我感覺良好之外,你能去賣給誰?你忍心切割它嗎?就算忍心,這麼堅硬的玩意兒你行嗎?
老早就有日本文學評論家如此感慨: 日本文學創作力的萎縮(的確萎縮得不成人形,如果我們多少讀過近二十年來日本的文學作品的話),主要是這個社會再沒有秘密了——不太挑剔的話,這樣的感慨多少是對的,二十世紀後半期的文學成就,大量集中在中南美洲、東歐乃至於非洲這些開發邊緣地區,但正如著名人類學者列維施特勞斯對原始部落不斷消滅的感慨,我們也不知道這幾塊尚稱豐饒的土地還能撐多久不沙漠化如今天的西歐美國和日本。
羅賓漢和亞森·羅賓的夢幻世界,也愈來愈假得可笑了。
偉大的昔日賊之王國的邊界,勢必得作調整,向現實世界這邊靠攏一點,不作這必要的妥協,那種昔日曾讓無數讀者心悸嚮往的瀟灑、自由、華麗以及神秘冒險,會信譽破產整體一起消失,只能拿來騙騙未知世事的小孩了——今天,羅賓漢和亞森·羅賓的故事,基本上已成為童書、漫畫和卡通,這絕非偶然,意思是他們已不再是成人童話的一部分了。
向現實靠攏,為的是保有童話——紐約的優雅之賊伯尼·羅登巴爾於是正式上場。
最優雅的賊
真正的優雅是什麼?我個人的定義是,聰明加上真正的正直善良,其餘的幫助或妨礙都不是那麼大。
窮一點沒關係,只要不窮到三餐不繼,得為了苟延活命而不得不做令人同情的失節之事——羅登巴爾不是個富裕的賊,但他像正常時節的農家一樣,不會吃掉來春作為重新播種用的種子,在他平凡的紐約居處中,永遠保留著一本假護照和數千美元的必要現款,以期哪天不幸失風可以馬上落跑。
膽小一點也無妨,只要不膽小到如台灣這些平日威風凜凜、不到政權轉移還真看不出他們如此懦怯的民意代表、官員財團、學者文化人,不用到苟延活命就不斷做出毫不令人同情的失節之事——羅登巴爾是個膽小的賊,他怕刀怕槍怕一切可以傷人致死的武器,更時時害怕失風被捕得再回去他一度蹲過的牢獄之中。在闖空門不意捲入的刑案之中,他得想辦法協助警方破案逮出真兇,當然主要是出於自救,但最根基底下,我們仍看到他俠義不可完全退讓所激發出來的動人勇氣。
而羅登巴爾先生同時是最和平的賊,連技術上偶爾不得不懷疑他是殺人嫌犯的警察都相信他其實不會傷人——不但不傷人,不傷害任何有生命之物,就像他自己說的,這輩子他惟一殺過的東西是時間;也像他自己所說的,他當然也努力地灑殺蟲劑來防止蟑螂臭蟲,但這應該和直接動手宰殺它們有道德上的差別。
羅登巴爾先生也是最聰明的賊,我指的還不是他每回最終都能巧妙破案脫困的問題(某種程度上你可視此為偵探推理小說的必要通則),而是他的幽默與滑稽,以及他和他開寵物店、日後成為他搭檔的矮個子女同性戀者凱瑟琳無止無休的有趣對話,這種幽默和滑稽是一切好的作品必不可少的(包括悲劇作品在內),像狄西嘉或費裡尼鏡頭下的意大利,或伍迪·艾倫鏡頭下的紐約。
Burglars cant be choosers,無可選擇的賊,身不由己的賊,命中注定的賊,天生的賊——即使如此的聰明、正直、膽小、愛好和平,他仍是個賊,是個時時行走在人生危機四伏邊界的賊,然而就像羅登巴爾先生所自言的,你怎麼能讓魚不游水,鳥不飛翔呢?
《衣櫃裡的賊》鎖——羅登巴爾世界的必要之惡
名符號學者兼小說家翁貝托·艾柯在他《詮釋與過度詮釋》一書中曾這麼講過,“生命,是從有了界限開始。”
我不確知這麼一句智慧延展力十足的哲語,是否在歷史學、政治學、經濟學、生物學、物理學等等每一門學科中都禁得住考驗捶打,但讓我想到生物學家的一種說法。
我想,這個說法多少有著隱喻的意味——他們講的是生物細胞最外層的“薄膜”,細胞膜,這個狀似脆弱無比、乍看之下好像只勉強區分了生命內外界限的薄薄一層,生物學家以為卻是生命形成極重要、極睿智的一步,因為它“必須”是個半透明層,意思是某些物質可以穿透,某些則被排拒在外,這是生命成立的兩難,因為生命必須攝食,讓可供維生的新陳代謝物質進來;但生命又同時得想法子遠離侵害,讓那些不受歡迎的東西不得其門而入。
然而,從攝食麵來看,生命的新陳代謝卻又意味著你得想法子突破攝食對象的防衛機制,悍然侵入它這層半透明的薄膜——這是生命本質深處難以言喻的最終殘酷性。
有沒有可能獨沽一味,把這層膜無限強韌化到任何侵害都進不來呢?可不可能不知道,但首先,生命本身便遭到徹底的封閉隔絕,沒有任何生存所需的東西可以到手,也就是說生命告終,死了。
似乎生命的成長和危險根本來說是共生的。
如此,讓我想到了桃花源,幾年前,大陸那邊據說終於找到了陶淵明筆下那個不知有漢遑論魏晉的和平美好世界,我私心底下一直希望這消息是假的,或至多只是好事幸進之徒的驚人之語而已——當時,名小說家鍾阿城人正好在台灣,談起此事,阿城磕著不離手的煙斗,只悲憫地說,“慘啊!”
阿城說,所謂的桃花源多的是,戰亂起了,苛捐雜稅來了,年成不好了,盜賊群聚了,總會帶出一批“避秦”之人,如果找到一個以當時歷史條件而言完全與世隔絕之地,比方說陝北哪個山坳裡或某個孤島,短期來說,這就是桃花源了,但你頂好求天保佑別就這樣長期隔絕下去,否則不用幾代下來,你便會看到一個退化到意思接近死亡的聚落——阿城說,所謂的退化不只是和大歷史發展脫節、生活形態徒留從前的問題,這還有幾分文學哲學的境界,更麻煩的是幾代近親通婚再加上知識的停頓所必然呈現人的白癡化問題,阿城說他在大陸便看過不止一處這種所在。
也許,生命真的從有了界限開始的,但得是一種半透明的、可進出的界限。
羅登巴爾工作簡介
我們說過,伯尼·羅登巴爾不是亞森·羅賓,他是我們這一代的賊——在現實世界的秘密不斷被揭露,很多動人的想像失去了現實的依據,遊俠的廣大冒險國度消失殆盡,仍奮力在壅塞冷漠的城市中保有最原初“賊的夢想”的一個好賊。
他幾乎是可信的,而他在實踐上也像個孜孜勤勤的工作者,不像亞森·羅賓那樣像個無所不能的神,或至少像個可以不具實體的幽靈。
亞森·羅賓會宛如末世先知般,先君子地預告下手的對象,某日某時某刻他會大駕光臨取走某物,然後在法國警察布成的天羅地網中忽然瀟灑現身,得手揚長而去——這正是古龍小說《楚留香傳奇》的原出處,“當踏月來取”。
然而,羅登巴爾的工作程序卻大致是這樣子的: 他得先探知哪家哪戶值得一偷的對象,某時某刻離城度假或外出看戲,並先到該處進行必要的偵察,等工作的時刻到來,他會換上他的Puma鞋、帶著紐約警察視為他標誌的剪去手掌部分的外科醫生用薄手套(既要保持雙手靈活又要避免留下指紋),拎著他裝有開鎖工具的手提箱出發。
他得小心在遠離對像幾個block之處下出租車,然後想法子通過或警戒或打混的大廈管理員(有關此點,羅登巴爾有很多精妙絕倫的好用招式),坐電梯但不直撲目標所在的樓層,再循防火梯步行下樓(或上樓)。
在正式開鎖之前,他得小心先撳門鈴,最後確認一次是否屋內有人,然後他會興味盎然告訴我們門鎖的數量、品牌、其弱點及其強度,這才表演般拿出他的偷竊工具,以最輕柔但最快速的手法卡嚓打開來。
你記得偉大神奇的亞森·羅賓實際上開過幾個鎖嗎?還是他只像魔法師般只唸唸芝麻開門之類的咒語,人間所有的鎖自然會聞風解體呢?
羅登巴爾最違背闖空門守則的是,他進入一間空屋子到實際下手取物之間,總會忍不住耗時欣賞屋內的品味和佈置,想像屋內家居生活的溫暖模樣,他甚至會拿本書坐上舒適的躺椅翻個兩頁——羅登巴爾是個愛書的人,在這個系列中,他白天的正當職業是一家二手書店的獨資老闆。
通常,羅登巴爾先察看的很奇怪是冰箱,稱之為“冷錢”(他也很奇怪為什麼很多女屋主總認為這是藏現金的最安全地點,我個人因此回家敬告老婆,該換個收現金的地點了)。他以為做個好賊得擁有鑒賞力,你才知道該拿走什麼留下什麼,包括珠寶、稀有錢幣、郵票、棒球卡,或甚至有特別紀念價值的書籍版本等等,然而,羅登巴爾最喜歡的仍是現鈔,一種無記名的、不用轉換銷贓的最高流通性通貨,“好神奇,當你把別人的現金放入自己錢包裡,它立刻就變成你的了”。
亞森·羅賓,我個人印象裡是不偷現金的,他會認為這太粗俗了——因為書中的亞森·羅賓永不缺錢,甚至不食不飲。
其他的珠寶、錢幣、郵票等等都不會“立刻變成你的”,因為它們得送到可靠的銷贓者手上,需要耐心等它們被兌換成現金,而羅登巴爾是知道行情的,他所能落下的,了不起只是真正價格的三成左右而已。
膽小,勤奮,熬夜工作且執勤時間絕不飲酒,專業知識和技藝,風險不低,回收讓亞森·羅賓嗤之以鼻(儘管羅登巴爾自己總是十分滿意),而且警察隨時找得到你人在哪裡,這樣一個現實的賊,但羅登巴爾仍樂此不疲,仍講述起來讓我們如夢如幻如一則不敢想像還存在的成人童話。
一則鎖與鑰匙的簡易歷史
然後,我們來談一下鎖的問題——賊的世界之中一種“必要的惡”。
我們的伯尼·羅登巴爾先生常自言(事實上是大言不慚地自詡)是個天生的賊,他自舉的天賦異稟理由總不外乎這麼兩點: 一是精神狀態方面的,指的是他每一次順利破門而入,面對著一個空無一人的屋子(或公寓房間)那一剎那,一定會同時湧上來的難以言喻的緊張、激動、甜美和混雜著自傲的滿意之感,千金不換;另一則純粹是身體方面的,也就是他一再自詡自己對開鎖的異常天分和“觸感”,他說這門技藝當然需要不斷的練習精進,但前提是你得先有天分,就像一切關乎創造性的行業和學問一樣,比方說寫好的小說或發現物理學的動人原理。
讓我們從這樣一個不算太聰明的問題問起: 究竟有沒有一種理想的鎖,是沒有任何了不起的賊——當然包括了羅登巴爾先生在內——可以打得開的?
當然有的,而且既不是什麼理想的鎖,甚至根本也談不上進步二字,據可信的歷史考證加推斷,人類所發明的第一個鎖就是打不開的——也就是說,鎖的漫長歷史是從不能打開開始的。
今天我們所知道最早的鎖可上溯到古埃及時期,有四千年之久,但不是實體,只是壁畫上所繪的形象,真正的第一個鎖出土自尼尼微郊區的廢墟——從形態來看,便是這樣一種打不開(或正確來說,從外頭打不開)的鎖,樣子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大體上是一根橫木穿過兩個直立木頭中央的孔洞,呈雙十圖樣,就像很多人鄉下外婆家老房子木門至今仍在使用的、或尋常寺廟大門仍保有的、我們稱之為門閂的東西。這個古老的鎖,外頭沒有鎖孔,當然也就沒有鑰匙,也就是說,在鎖的發展史上,我們今日視為連體嬰的鎖和鑰匙這兩個部分,其實是分別出生的,而且誕生的時日還相隔好一截。
據瞭解,鑰匙誕生於稍後的古希臘時期。
這種無法自外頭打開的鎖是什麼意思?意思是不方便,你得非保持有人在家不可,而且這樣的鎖除了使用在門戶之外,無法進一步拿來保護你隨時要放進取出的東西,如我們今天常用的旅行箱或保險櫃等等,換句話說,這種不存在鑰匙的鎖,從外部來看,是純封閉性的,管你是誰,一概立入禁止,不選擇,也不辨識。
從這個角度來看,鑰匙的登場便不只是鎖的補充或附件,而是根本上改變了意義和使用幅度——它開啟了鎖原來那種不分青紅皂白、拒人千里之外的徹底封閉性,讓鎖成為具選擇性的半透明層,符合它辨識的歡迎進來,不符合的謝謝光臨;鎖也因此變得無所不在,舉凡人們所珍視的、要保護的,都可以鄭重地加個鎖於其上。
然而,主人進得來,盜賊於是乎也跟著進得來,世事總是這麼回事不是嗎?
從鑰匙出現這一刻開始,理論上,宇宙間再不可能存在任一副完美的鎖是賊永不可能打開的了(你也看過諸如七情報員裡那種用瞳孔或指紋辨識的鎖,結果核彈還不是照樣被野心的恐怖分子盜走)。這個全新階段的遊戲變成: 兩造各自發展,彼此見招拆招,就像生物史上肉食動物和草食動物的演化追逐競賽遊戲一般,也像中國那則“我刺穿你,或你擋住我”的古老矛與盾寓言。
凡財貨處皆有鎖
而且,鎖的進化還存在著一個根源性的弱點,很難克服,那就是它正常時候得方便被(主人)打開,因此它不能肆無忌憚地盡往複雜困難的方向走——這羅登巴爾也認真告訴過我們不止一回,比方說像輔助性的防盜警鈴一類的東西,當然很難克服,你得在開門自然啟動它的十秒內找到它並予以關閉,但更多時候是屋主裝置之後廢棄不用,理由是屋主自己不會每次返家入門都記得執行這個必要動作,往往出現和老婆或女友衣服脫了一半、警方持槍破門而入要你放下武器束手就擒的尷尬場面;或很單純只是覺得麻煩而已。
這是賊的小小優勢。
這裡,讓我們稍稍折回頭一點,想一下為什麼會有鎖的出現。
鎖是一種保護裝置,保護我們認為有價值而且我們擔心會遭人搶奪竊取的物件——光有價值但不擔心會遭搶奪竊取之物不在此限,比方說陽光、空氣和大部分時候的水,有價值得不得了,但我們並不去鎖它們(儘管人類繼續這樣為非作歹下去,可能也快得考慮這麼做了)。
擔心遭人搶奪竊取的根源在於稀少性,而正如每一部經濟學教科書一開卷就告訴我們的,資源的稀少性是經濟學思維的前提,也當然就是私有財產制發生的原因。
因此,我們可以說,鎖的歷史意義,正是私有財產制的一個醒目標誌,它必然稍稍晚出於私有財產制的出現——從反向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歷史上蠻多人這樣的)把私有財產制視之為惡,視為人性自私、貪婪的墮落,鎖的守護神意義也就成為幫兇,是更好世界出現時一定要打倒取消掉的東西。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我們中國歷代老祖宗對所謂大同盛世最簡單、最具說明性的招牌講法,不正正就是向著鎖來嗎?
人的自私貪婪且不容他人染指之物,當然很快就不限於自然界已有的有形之物而已,鎖也就呈現了從用法到形態的多樣性: 我們把食物金屬珠玉視為財貨,鎖起來;把女性的身體和所謂貞潔視為財貨,也鎖起來(貞操帶的構造便是一種以鎖為核心的怪物);把統治的權力、面子、言論和意識形態視為財貨,也鎖起來(這種人形的新鎖一般是去了腦袋的肉食性有生怪物,稱之為錦衣衛、東廠太監、蓋世太保、耶穌會、KGB、CIA、警備總部……族繁不及備載);把國家視為財貨,也鎖起來(軍隊、關稅、萬里長城、通電鐵絲網的高牆……)——甚至在言情的羅曼史世界也有類似的需要和應用,畢竟情感也是稀有、獨佔、不容他人鼾睡染指之物,我們稱之為“心鎖”或“情鎖”。
如此遍地是鎖,你會不會開始感覺到年少時念過的一些社會主義回頭來覓你,夢啼妝淚紅闌干地又浮上心頭呢?
當這個社會哪天再沒有錢了
好吧,既然都提到社會主義了,我們就順勢再多社會主義兩下吧——其實談賊的話題扯一點社會主義是自然而且堪稱宜當的,因為賊既然是負責開鎖的,是對付私有財產守護神的,是搖撼這罪惡私有財產制度的,賊於是有著某種英雄式的光環。比方說,溫文儒雅的英籍社會主義史家霍布斯鮑姆便寫了一部名為《盜匪》的專書,書中,我們可以清楚讀到,在學術良知和行規的可容忍範疇之下,霍布斯鮑姆已竭盡所能為盜賊這個行業辯護了。
羅登巴爾所說對現鈔這種瞬間產權轉移的驚喜,其實不僅僅是俏皮話而已,且有相當的現實意義及些微的職業性憂慮埋在其中。
資本主義和私有財產制度發展到今天,貨幣的重要性一再被確認(貨幣老早就不再是沉默透明的交換工具了),但同時貨幣的形態和意義也不斷複雜起來(可參閱名經濟學家弗裡德曼的著作)——這裡,我們只就貨幣使用最浮泛、最日常生活的現象面來看,當交易和財產記錄及其移轉的透明度愈來愈高,交易使用現鈔的範疇和額度愈來愈小,粗魯來說,也就是每個人所需要和願意保有的現金愈來愈少,一個賊還能偷些什麼?或者說,這個古老可敬的行業會不會凋零消失呢?
我個人會說,羅登巴爾這樣的賊會,但賊不會。
賊當然不會,只是偷法不同,怎麼個不同法呢?比方說,直接當黑客侵入某個機構的計算機系統直接在記錄上動手腳或盜出信用卡密碼;或比方更古老的,花錢選上個民意代表或縣市首長,來個五鬼搬運等等,也就是竊國者侯,竊鉤者誅那一套——很抱歉,這方面的神通及其奧秘,我個人所知道的太有限,只能做提示性的說明。
冷酷的偷,粗魯的偷,明目張膽的偷,毫無優美技藝、鑒賞力和信念的偷,就只是少了羅登巴爾這樣優雅、浪漫、瀟灑且充滿人性的賊——在賊的發展史上,也一樣存在劣賊逐良賊的可悲定律。
我們可能誰也改變不了這樣一路下滑的拋物線走向,但我們可以讀羅登巴爾,記得一個這樣的好賊,並作為他日raining day時用來烤暖雙手和胸口的柴薪。
《喜歡引用吉卜林的賊》有關吉卜林
很多人喜歡肖恩·康納利,只要是這位上個世紀全球最帥男性所演的電影,不管片子據說多爛也非看不可,然而,可能不是太多人看過他跟邁克爾·凱恩合演的The Man Who Would Be King,台灣當時把片名譯為“大戰巴墟卡”。
電影的故事非常有趣,話說兩個在印度殖民地的騙子忽然異想天開,想起他們這一生由於騙人職業之必要,什麼樣高貴低賤的行業都充當過,惟獨國王這個職位不知滋味如何,於是他們經過一番搜尋,找到興都庫什山海拔七千公尺以上的一處河谷,沿河由上而下居住著七個永遠因河水起糾紛的部落(“他們總是趁我們喝水時在上游尿尿”)。歷史上,這些部落只被外力短暫征服過一次,那是數千年前亞歷山大大帝一路打到印度河邊興歎那一役順帶完成的,而據說亞歷山大曾應允這些部落他會回來,於是悠悠千年,這七個小部落便代代相傳癡等著他們的王也是他們的神回來……
肖恩·康納利和邁克爾·凱恩購足了英國步槍,雇了領路的雪巴人,唱起他們的槍騎兵軍歌,昂然向著皚皚雪山以及他們的奇怪夢想前進。
說這個有趣故事的人便是吉卜林,魯德亞德·吉卜林,本書我們紐約之賊羅登巴爾引用他詩句的那個吉卜林,時為一八八八年,吉卜林二十三歲之時。
時空倒錯的小說家
沒記錯的話,吉卜林應該是英籍文學家第一個拿諾貝爾文學獎的人。從小說發展的主流來看,吉卜林其實是個蠻奇怪的人物——作為現代小說起點的這個老牌帝國,說真的一直不乏有相當好的小說家,但似乎英國人要拿諾貝爾文學獎總得是奇形怪狀的人才行,比方說比較合適得諾貝爾戰爭獎(可惜好像沒有這獎項)的二次世界大戰英雄丘吉爾,居然也得過文學獎,反倒是寫得那麼好的格雷厄姆·格林被提名二十幾次始終拿不到,瑞典皇家科學院那堆人的鑒賞力之可疑以及政治敏銳度由此可見一斑。
不過話說回來,他們的品味還是比法國龔古爾獎的評審要好,好太多了。
為什麼說吉卜林從小說發展的主流來看頗奇怪呢?因為他有點像個時空倒錯的書寫者,也像個不知有漢遑論魏晉、一頭撞進來完全不知文明世界今夕何夕的書寫者。
吉卜林生於一八六五年的印度大城孟買,開筆甚早,十幾歲就又寫詩又寫小說,但就西歐的小說書寫而言卻一點也不早,吉卜林寫作的時間落點約在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這段期間,我們曉得,彼時西歐的小說大河業已流淌過最成熟的高峰期了,那種放眼高曠天地的大作者大題材早已書寫殆盡,或者說根本沒人相信有其存在的可能。
用盧卡奇的指控來說大約是,歐洲原來那種雄強有力的敘事傳統已萎縮成為自然主義細碎繁瑣的描寫,原來小說家那種同時扮演著先知、知識傳遞者、社會啟蒙者、哲學思維者、歷史記敘者,甚或現實世界革命的實踐者以及旗手詩人,已被資本主義專業分工底下的“職業小說家”所替代;米蘭·昆德拉的嗟歎則從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開始,他說,“歐洲最早的小說家就是在人看來無限大的世界中旅行”,拉曼查的愁客騎士策馬向著廣闊不可知的華麗冒險,自由自在,任誰也阻擋不了;然後到巴爾扎克之時,開始有樓房建物興起攔住了人的目光和去路,“那樓房是社會機構: 包括警察、法院、金融和罪惡世界,巴爾扎克的時代不再有塞萬提斯或狄德羅那種幸福的無所事事”;再往下到福樓拜和左拉之時,“視野縮小到如同一塊圍牆內的地方”,那個只屬於人的、無疆界的歐洲大陸被不斷分割並隔絕,外在世界的無限已然失落,人只能低頭瞪視靈魂的無限來替代;然而,昆德拉悲傷地說,當社會那種不可一世的超人力量增長並奪取了人之後,歐洲小說還能如繁花怒放的人類靈魂無限之夢,也從此失去了它的魔力,便連包法利夫人那種困於斗室之中的自在夢想也保不住了,人只能想他自己的審判,和他的土地測量員職位,這便是卡夫卡的《城堡》和那個連名字都沒有的K。
吉卜林的小說便寫在這個分工已然完成、城市鱗次櫛比讓每人形同孤島的時代,但他的小說,乃至於他的書寫身份和方式卻完全不是大主流小說那個樣子,不詳查他的寫作年表,很容易誤以為他是笛福、菲爾丁那時代的作家。
他像出外冒險浪蕩太久的昔日堂·吉訶德先生,從“社會發展時間”落後幾個世紀的印度半島,忽然闖回壅塞的歐洲,像個“過去的人”,也像個時空穿越者,因此,不合時宜,魯莽,做出一些可笑的事(或如他領諾貝爾獎時一位瑞典記者寫的,“啊,真希望他手裡抓著一條蛇!”),但氣概逼人,栩栩如生,而且多少也攜回印度人還保有的那種“幸福的無所事事”。
帝國主義者
在這部《喜歡引用吉卜林的賊》書中,布洛克選用吉卜林,我個人不知道是否有更深一層或直覺般聯想的對照意涵,包括吉卜林筆下那種自在冒險的趣味,包括吉卜林揮之不去的成人童話特質,甚或吉卜林那種對現代社會科層建構的全然無視等等,這些是否和羅登巴爾這個雖然落腳於全世界最“進步”最高大樓林立壅塞的曼哈頓一地,卻力圖保有冒險、保有成人童話、保有一家時間停駐的二手書店、乃至以一身老小偷技藝穿透千家萬戶的幸福自在相映成趣——至少,我們看到他對吉卜林這本反猶詩作《拯救巴克羅堡》以及其他相關行徑的嘲諷看法,大體上是正確無誤的,吉卜林一直有可笑的行事習慣,也寫一些可笑的東西。
吉卜林從來不是個“專業的”小說家,如盧卡奇說的那樣,他也寫詩,而且一直保持寫詩,甚至差點在英國受封為桂冠詩人的榮銜(差點是因為他自己拒絕了),而不像諸如福克納之類的那樣,只是在十七八歲春情勃發且慨歎生命的“詩的年齡”寫寫就算了。其中最有名但卻也最可笑到令人齒冷的,是一八九八年他已三十二歲時所寫的《白人的負擔》(The White Mans Burden)一詩,詩中毫不掩飾地讚揚帝國力量的偉大及其正當性,並以此為白人的“天命”:
Take up the white mans burden——
Send forth the best ye breed——
Go bind your sons to exile
To serve your captives need
To wait in heavy harness
On fluttered folk and wild——
Your newcaught, sullen peoples
Half devil and half child
……
請原諒我們這裡既沒耐心引完更沒耐心幫大家翻譯出來,真對帝國主義有興致的人,不難用作者名Rudyard Kipling在國外網站查到全文——吉卜林還把此詩寄給美國的老羅斯福總統,贏來老羅斯福“從擴張主義的觀點來看,很有道理”的讚賞。
就算在小說的書寫領域裡,吉卜林也一直出入徘徊於“正統”小說和早期的冒險傳奇故事之間,他可能最有名也流傳最廣的小說Jungle Books,台灣譯為《叢林王子》,寫一個在森林裡被野獸養大的小孩毛克利,還有又剽悍又溫暖的黑豹巴希拉,強大而且聰明狡猾的大蛇卡,還有大熊巴洛,白眼鏡蛇奈格,以及那一群吱吱喳喳吵死人的壞蛋猴子。也許吉卜林書寫時心裡想的是某種優勝劣敗式的叢林殘酷法則,以為這是人生真相,更是種族國族交鋒的真相,但Jungle Books的成功顯然不在這些過時的偏見,而在於他精彩絕倫的說故事和角色創造能力。於是多年之後,Jungle Books幾乎完全被看成只是一則有趣的森林童話故事,甚至書中到處可見的殘酷成分被徹底除去,而成為迪士尼卡通那種樣板式的勇敢、堅強、人與動物合一的卡通影片傻故事,給全世界的兒童看。
鄭重推薦這一本書
好啦,一口氣講了這麼多吉卜林的是非,往下有必要來一些吉卜林的好話——請注意,這絕不是虛偽的所謂“平衡報導”,而是真話。
吉卜林真的是個會講故事的人,異想天開,高潮迭起而且元氣淋漓得不得了,作為一個暫時忘掉自己念過且同意薩義德《東方學》一書的讀者,其實讀起來極其舒適;作為一個理智上不得不苦K當代歐洲美國乏味小說的讀者,那更是有鬆口大氣的活過來之感。
這裡極樂意推薦吉卜林的另一本名作《基姆》,正好台灣的坊間有譯本,不論購買或閱讀都極其方便。
基姆是個小孩的名字,英國白人小孩如吉卜林自己,卻生於印度長於印度。他的父親是愛爾蘭小牛團隊的旗手,流落東方殖民地,在基姆三歲時抽鴉片死去,把孩子留給一個歐亞混血的窮女人,但他這位潦倒的父親堅信,有一天一切都會好轉的,有一天會有騎駿馬率領世界最精銳部隊的上校來迎接基姆,會有九百個奉綠地紅牛為神的健兒吹號歡迎基姆,這個預言遂像咒語般,被封存在基姆脖子上所掛的護身符裡。護身符裡其實是三份文件,一是他老爸的退伍證書,一是基姆的出生證明,另一份只是他老爸的簽字。
年幼的基姆成長於貧窮大街,生存伎倆無一不精,被街坊所有人稱為“世界之友”,有一天,他意外結識了一名來自北方雪山的西藏年老喇嘛,莫名其妙成為喇嘛的徒弟。這位道行崇高的肅仁寺住持德秀喇嘛有個悲願,他千辛萬苦打算走遍印度,尋找一條傳說中的河,一條可滌盡人世罪惡的河,相傳是釋迦牟尼還身為王子時射出一箭所湧現出來的河,這奇怪的一老一少、一白一黃便由此結伴而行,在廣闊無邊的印度找尋自己的召喚——
在無限大的世界中一種幸福無所事事的冒險旅行。
也一定會是閱讀者從紐約到印度、從西方到東方、從二十世紀末的當代華麗到殖民地時代的印度神秘幽邈的一趟幸福無所事事的冒險之旅——如果你在看完羅登巴爾破案之後打開《基姆》一書的話。
《閱讀斯賓諾莎的賊》如果石頭有知覺……
這些年來,台灣的本土意識頗為高張,已經到達某種不太講理的地步,讓不少人憂心不已。然而,儘管斑斑歷史告訴我們,這一類國族的、地域的激情容易蔚為某種難以控制的燎原之火,燒傷別人也燒傷自己,但我們對它總容易有種無奈的寬容,相信它有著與生俱來的人性情感基礎,因此很難戒除,也就不好苛責。
麻煩在於,這樣的情感通常總有辦法在自身的歷史記憶之中,找到讓自己“長得跟大樹一樣高”的營養材料——儘管在歷史之中,一個國族通常有盛有衰,被別人欺負也欺負過別人(否則老實講也難以存活到今天),但春風得意的往事容易視為理所當然,欺負別人的記憶更是容易遺忘,也因此,每個國族在做這一類回憶時,基本的調子總是蠻蒼涼蠻憤憤不平的,要撐起“做××人的悲哀”這樣的結論沒什麼難的,理由俯拾可得,無須什麼動人的想像力。
比方說,在台灣人怎麼回憶歷史都很悲哀的同時,我們也很難一併想起,那些並非不曉得嘉南平原、蘭陽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土壤比較肥沃,莊稼比較好成長,因此討生活也比較容易的可憐原住民,何以要那麼辛苦住到不好生活的嚴酷山裡去。
在這方面,荷蘭這個土地面積和我們差不多大、人口密度和我們差不多高的小國顯得很特別。
我個人到過這個國家,印象還不錯,行程中較難忘的除了見識到大麻不管到哪裡都買得到之外,是莫名結識了一位中年男律師,此人極熱情地帶我們去著名的風車區,還在附近一家有名的家庭式鄉村餐廳招待我們吃很好的pan cake,該餐廳老闆的女兒才十七歲,是惟一的女侍,漂亮到一種地步,也害羞到一種地步,同伴中有較不要臉的台灣男性硬邀她合影留念,因此有照片為證——自此之後,我再聽得人說荷蘭人小氣,總受人一滴湧泉以報地起身反駁。
我們問律師,英文在荷蘭通行無阻嗎?大律師的回答是,不只英文,還有法文和德文,“我們是小國,靠做生意過活,我們不能期待人家會學好荷蘭語之後才來我們這裡。”——幾年之後,我還聽說荷蘭人有另一種較不正經的講法: 所謂的荷蘭語,就是不標準的英文,加不標準的法文,再加不標準的德文。
如果我們以為荷蘭的歷史不夠悲情,因此國族的激情燃不起來,那可就大錯特錯了——荷蘭土地的不幸,除了又小又低飽受大西洋海潮的威脅之外,更要命的是它毫無阻攔地正正好擺在德法兩強之間,是天生的好戰場,因此從普法戰爭到一、二次世界大戰他們無役“不被與”,像荷蘭的第一大城兼大港鹿特丹,今日看起來仍顯得樹小牆新,便是因為二戰期間幾乎全毀於納粹空軍的轟炸而重建的,荷蘭律師還告訴我們,光是戰役中的一次決堤,便造成了十萬荷蘭人一夕間死去。
而如果我們以為荷蘭人欠缺光輝的歷史遂有受虐虛無的傾向,那也是大錯特錯——誰都知道,小小的荷蘭曾在十七世紀雄霸七海,就連相距如此遙遠的台灣也曾在他們轄下,更重要的是,以自由市民自由商人立國的荷蘭,是最早掙開狹隘宗教仇視迫害、思想言論最自由寬容的國家,除了率先貢獻了伊拉斯謨這樣的自由無羈心靈之外,更成為理性主義時期歐洲思想家躲避宗教、政治迫害的首選庇護所: 它提供理性時代第一人、法國的笛卡爾不受滋擾的思考空間,收容過史上最重要的民主啟蒙者、英國的洛克避開政治傷害,並生產出號稱人類歷史上人格最高尚、言行最一致的哲人斯賓諾莎(事實上,斯賓諾莎的上一代正是因為躲避舊教的迫害,才從伊比利亞半島遷來的)。十七世紀的荷蘭,稱之為歐陸、乃至於全世界的理性燈塔,是半點也沒誇張的。
此外,學美術、喜歡美術的人不會不驚奇於荷蘭畫家的盛產和厲害,一如足球迷對荷蘭克魯伊夫、古力特、范巴斯滕的驚奇一樣。但這我們留待《畫風像蒙德裡安的賊》一書有機會再說——沒有錯,蒙德裡安也恰恰就是荷蘭人。
這回,羅登巴爾先生引述完英國的吉卜林,開始研讀荷蘭的斯賓諾莎起來。
寶化為石
說真的,真不知道他老兄幹嘛要讀斯賓諾莎,不管他是賊,抑或二手書店老闆,今天除了專業的哲學研究者之外,誰還肯讀斯賓諾莎?而就算是專業的哲學研究者,又有幾個人肯好好重讀斯賓諾莎呢?比方說寫《西方哲學史》、可想而知很夠專業的英籍大哲羅素便說過:“讀一讀各命題的敘述,再研究一下評注就夠了。”
乍看起來是因為斯賓諾莎的書寫方式——斯賓諾莎極可能是理性主義時期最嚴謹、最老實、最徹底到無趣的思想家,他對於把數學的體系搬到哲學甚至神學領域的信心也是最強大的,因此,他寫書的方式幾乎完全倣傚幾何學的體例,有定義、有公理、有定理,在思維之中會發現什麼、會主張什麼,完全是從公理演繹論證而來,不僅讀起來味同嚼蠟,而且,今天我們更已經知道,純粹數學的唯理演繹是走不通的,它的純粹性不是所謂“穿透表象,直指核心真理”的睿智,而是嚴重的化約,因此,得到的結論總是荒謬的。
然而,無關思考和書寫方法,在人類思維歷史的一代代進展之中,個別的思想家本來就存在一種極無奈的宿命。
怎麼講呢?中國有一則八仙之首呂洞賓的寓言故事: 相傳有仙人要傳授呂洞賓點石成金之術,呂洞賓不安地問道,石子是否從此永遠轉變為黃金呢?仙人的回答是,不,五百年之後還會回返為石子,於是有絕對主義傾向的呂洞賓遂敬謝不學了——去聖邈遠,寶化為石。
人各有志,這沒得可說的,但今天我們得這麼講,還好人類的哲學家、思想家和諸多理論的建構者,不都是呂洞賓這樣在“全部/沒有”之中二選一、宛若嚮往不容一粒沙子純淨愛情年輕小鬼的決絕之人,否則人類在思維的時間長河之中,大概一步也休想跨得出來,因為,人類思維的進展,原是建立在一代代思維者前仆後繼的錯誤、修正、拆毀、重構之上——大概正因為這樣,呂洞賓沒成為皓首窮經的苦學者,而最終成為不食人間煙火、除了遊玩無所事事的神仙。
不記得是哪位學者曾說過如此酸溜溜但頗有幾分真義的話,他說,作為一個理論者,通常ego得比文學藝術創作者要小得多才行,原因再簡單不過,你不會不事先明白,你窮盡心血甚或畢生之力才建構的學問理論,只是用來被後人推翻的、用來作為下一個更周延、更進步、更有道理的學問理論發生的必要墊腳石而已。文學藝術,也許不能稱之為永恆不朽,但達到一定水平之後,它之於時間便有了相當強大的抵禦力量,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之後的人讀起來,還可以新鮮激烈一如刀劍新發於硎,比方說荷馬、莎士比亞、李白或托爾斯泰等等皆然。不像學問和理論,辛辛苦苦搭建起來彷彿只為了下一次拆毀,說對的部分,很快成為眾人周知的常識,就像今天誰都曉得地球繞著太陽旋轉,不再激得起驚奇喜悅的火花,因而變得像隱形一般,被凸顯被留下的往往只剩講錯的地方,供新的學說新的理論用為反證、或僅僅是誓師出發時祭旗所用。
因此,甭說五百年仍變回石頭,隨著人類智識的普及和歷史律動的不斷加快,往往長則在你生前,短則一年半載,它便轟然倒塌,或更悲哀更常見的,默默被遺忘在歷史的角落之中。你說: 自戀一點的人、自我中心一點的人,怎麼可能明知如此而願意把生命押在宿命的流沙之上呢?
當然,這樣的話也許稍稍自嘲過了頭,歷史上重要的思想家及其歷史性的學說或名言,不管正確或說周延與否,其實也很耐得住時間沖刷的,並長期給予後代思維者啟示,比方說笛卡爾和他的“我思故我在”,比方說萊布尼茲和他的“單子論”;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真的得承認,當時白紙黑字揭示並辛苦論證這些名言和學說的原始著作,可能就乏人問津了,畢竟,要我們假裝自己並不知道幾百幾千年的後續種種,天真無邪地重新費勁跋涉過漫長而乏味的論證過程,最後看到一個我們老早曉得的常識結論,或更糟糕,一個荒唐無稽的結論,這的確不怎麼合於人的基本理性。
有誰好好念過笛卡爾的《哲學原理》呢?或是洛克的《人類理智論》和《政治論》呢?這不是挑釁指責,而是調查兼譬喻,如果答案是沒有,想來你也同樣不會讀過斯賓諾莎最重要的著作《倫理學》,換句話說,那你比我們的羅登巴爾先生要理性而且有正事可做得多了。
重讀原典
人壽幾何,書海無涯,儘管如此不合理性,但我個人還是傾向於主張,盡可能還是讀讀原典的好——這裡的心思挺複雜的,有一點點傻氣,想說至少可對這些為人類絞盡腦汁甚或冒著身家性命危險的思維者,表達某種最起碼的禮貌和敬意;有一點點多疑,隱隱約約之間總對歷來的二手傳述者整理者(儘管他們可能也是很棒的學者)有些不盡放心,怕他們難免漏失了什麼,並沒能傳達給我們完整的全相;有一點點好奇,想通過當時的語言和論述焦點選擇,借此像穿越時光隧道般回到當時,感受理論建構伊始的現實溫度和氛圍;更有一點點希冀和僥倖之心,想說重新涉過原思維者的思考路徑,是不是有可能找到新的啟示火花,或至少讓今天已成不假思索的常識,再次顯現出其豐厚堅實的思維基礎並再現活力來。
如果我們不是那麼計較“投入/產出”的合理性(我個人始終深覺奇怪的是,我們在生活中絕大多數時候並不在意這樣的合理性,為什麼一談到看書讀書時會忽然這麼斤斤計較、這麼要求投資報酬率呢?),即便枯燥乏味如斯賓諾莎,也會找到極有意思的東西。
我個人最感興趣的起碼有兩點: 一是斯賓諾莎所說“凡愛神的人絕不能指望神回愛他”;一是斯賓諾莎用石頭譬喻,說“如果石頭有知覺”,它也會認定自己的墜落系出自於自身的意志,由此碰觸到至今仍爭論不休的“決定論/自由意志”的問題。
最虔敬的無神論者
斯賓諾莎當然自認,而且後代之人也傾向於相信,是非常虔誠的宗教信徒,他思維的召喚,便是嚴整地、無可懷疑地證明出神的存在(想知道證明過程的人,呃,還是請您自己去念他的《倫理學》吧),但即使身在荷蘭,他還是因此終身受宗教的迫害,被逐出教會不說,一度還得離開阿姆斯特丹,靠研磨鏡片維生,這固然豐富了他的光學知識,但也因此惡化了他的肺病,讓他只活到短短的四十五歲便安然死去——他的確是非常安詳無懼地死去。
把神的存在都當數學題目來解答的斯賓諾莎,他說人不該指望神愛他,當然不是“默默行善不求報償”的道德勸誡,而是斯賓諾莎所揭示證明出來的神,壓根就不會有愛不愛人這回事——淺白一點來說,他的神,其實就是整個自然界本身,不,說整個自然界本身可能還有語病,容易誤解為有相對於自然界、外於自然界尚存在著獨立實體如人為的造物云云,事實上,依斯賓諾莎之見,神是全然的無限,至大無外,個別的靈魂和物質並非實體,而是全然包含在神之中,是神的一些表現而已,神既然和人不存在著相對的關係,也就當然沒有愛不愛的問題。
換句話說,斯賓諾莎已完全去除了人格神的觀念,連帶的,就連善惡、正義、全知全能等這些相對的、涉及判斷的、有著道德選擇的用語和觀念,也全部失去了意義,只剩下井然的、森嚴的、毫無例外的規則本身,正如羅素所講的,“一切事物都受著一種絕對的邏輯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領域中既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在物質界也沒有什麼偶然。”
在翁貝托·艾柯的名小說《玫瑰的名字》中,做學生的埃森問他的老師威廉修士:“如果說神是全然的自由,那跟說神不存在有什麼兩樣呢?”——斯賓諾莎正正好完全相反,但疑問相去不遠: 如果說除了神之外,沒有任何的實存,那跟沒有神有什麼兩樣呢?
基督教,不管是新教或舊教,當然忍受不了這個,當然要找斯賓諾莎開刀。
這自然有點冤枉,事實上,包括笛卡爾、斯賓諾莎等這些理性主義時代的思想家,基本上都是頗虔敬的信徒(容或程度不一),他們的原意也是想盡一己之力幫忙,畢竟這世界上還有那麼多人不信上帝,有待找出更強力更具說服力的神學理論,而基督教的人格神,不管用做威嚇或勸善,在實踐面的傳教上很有效能。但上千年下來,始終在理論上有著彌縫不起來的矛盾(全能全知的神和人格的神基本上不可能共容,這我們有機會再說),這些思想家都想通過科學的、客觀的論證,一勞永逸地解決上帝存在的問題,他們也自信真的做到了;然而,教會這一頭的不領情也有其道理,當這個上帝不再是《聖經·舊約》傳至今天他們所熟悉的那一個,當上帝不再有著傾聽、交流、懲惡揚善、正義審判等等道德性撫慰和勸誘力量,當上帝可以直接用秩序、規律、原理或自然法則來代換,那離無神論也不過是一個跨步之遙而已。事實上,教會的恐懼沒錯,這的確是人類歷史上最急劇除魅的開端,這些想幫忙的思想家,始料未及地一步一步把人帶離開神。
投降的自由
可想而知,在斯賓諾莎所構建的這個線條簡單、萬事萬物全依必然規則運行的可怖理性世界之中,一定不可能存在“自由”這高度自主性、選擇性的玩意兒,對吧?是這樣沒錯,但奇怪的是,在《倫理學》一書中,斯賓諾莎卻花了整整五分之一的篇幅討論人的自由問題。
也可想而知,斯賓諾莎的自由,絕不是今天我們常識理解裡的自由——理由很簡單,如果萬事萬物皆依森嚴的理性運行,不可變易,那麼,能夠調整適應的也只有人自己本身(當然,嚴格來說這也應該是被決定的,不可能有什麼調適問題,但這裡我們就別計較了),因此,這個自由,指的是真切理解不可抗拒規律後的某種心理豁達狀態,而不是外在的選擇權利,以斯賓諾莎自己的話來說是,“一個受理性指導的人,遵從公共法令在國家中生活,較之只服從他自己在孤獨中生活,更為自由。”
我們以死亡為例,一個真正理解死亡的必然性無法因人的意志而改變,從而坦然健康地面對死亡的人,遠比一個時時憂慮死亡、為死亡所困擾的人,的確要自在幸福,斯賓諾莎所謂的自由,指的就是這個。
因此,這個自由基本上是宗教的,而不是政治的社會的,拿來給牧師神父心理醫生勸慰有精神方面困擾的人,可能相當好用,但拿到公共領域當一種政治主張卻是極可怕的,這是一種“投降者的哲學”,是集權者要求大家當順民的堂皇說辭,它可以白話翻譯成“法令(某種嚴刑峻法)只有意圖違犯法令的人才會感到困擾,對其他奉公守法的人,法令等於是不存在。”——這不是我們戒嚴時期頂熟悉的、三天兩頭就得聽當權者講一次的話嗎?
因此,斯賓諾莎認為人民沒有叛亂的權利,人只能順應、改變自己的心理狀態,讓“自我感覺良好”。
順此,顯然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斯賓諾莎用“如果石頭有知覺——”來比喻,說的就是這個。一顆石頭被拋擲出去,它的飛行軌跡和墜落方式,其意志當然出自於拋擲它的那隻手,而不是石頭本身,石頭的自由意志,只是一種自由的幻覺,此幻覺源於無知,源於不知道其背後的推動力量,源於不知道大自然不可逆的森嚴決定性規律。
這個“決定論VS自由意志”的討論,一直貫穿著人類的歷史,至今未休——尤其是後來馬克思主義的歷史決定論蔚為洪流之後,它更不再只是抽像的哲學論辯,而是相當程度干係著人類的處境和生存方式,事情變得急迫而且非常大條。
但這裡,我們實在不方便再討論下去了,我只能直接引用當代最了不起的自由大師以賽亞·伯林的看法以為回應——以賽亞·伯林以為,決定論假設一種超人類的力量和規律(神或者歷史規則),某種程度上已越出人類的認知和語言所能掌握之外了,因此,它成為某種信仰或選擇,無法用理論來駁斥。但以賽亞·伯林請相信決定論的人審慎思考,決定論和自由意志完全不相容,而且一旦我們相信了決定論,我們將不可改變地得取消現存所有道德、倫理和法律的用語和觀念,甚至所有比較性的用語和觀念也將一併成為幻覺,沒有善惡、沒有道德責任、沒有高貴與低賤、沒有人的希冀想望挫折反省和懺悔等等,我們將面對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