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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扁豆的習慣

一個人的飲食習慣像一個國家的文學習慣,是很難理解的。美國人喜歡的《紅字》作者霍桑,只是個二流作家,情節上矯揉造作,漏洞多得像漏勺,美國人就是喜歡霍桑。愛倫·坡當然是天才,美國人並不喜歡他,與其說是不喜歡,還不如說是不信任。因為愛倫·坡的作品中沒有霍桑的本土關懷,更多的是異國風情。(老車註:對,就像我在北京街頭見到西餐館這類的異國風情,總是缺乏信任感)

毛姆這麼說。

飲食習慣中的很大部分劃給了本土關懷,毛澤東身在懷仁堂,放眼的還是辣子和紅燒肉。他在陝北多年,並沒有愛上酸菜和油饃;他在北京這麼多年,也沒有愛上豆汁和驢打滾。

驢打滾,一種北京小吃。

本土關懷,作為飲食習慣中的世界觀與地方性,是極其狹窄的,酸菜和油饃,豆汁和驢打滾,對毛澤東而言,就是異國風情了。而歐洲人為了表達他們文化的開放性,不遠千里來到中國,在飯店裡喝湯,也堅持要用筷子。對異國風情的迷戀或者愛好,或許是優越感的曲折表現。

羅蘭·巴特說:

「筷子在他們手裡是飛翔的翅膀,到了歐洲人手裡,無疑是枴杖,淒涼的是——還是雙拐。但我寧願拄它,比起刀啊叉啊這種屠殺的感覺,還是好。」

一個國家的文學習慣像一個人的飲食習慣,毛姆這麼說。

(在散文裡)毛姆說得很好,他本人的小說卻不怎麼樣。他迫於壓力或者是為自己辯白,他開始和多數人一起抬舉契訶夫。我也是喜歡契訶夫的,我認為短篇小說在契訶夫之後,只有短篇,而沒有小說了。現在多數人一起抬舉博爾赫斯的短篇小說,我也是喜歡博爾赫斯的,但我還是更同意納博科夫那句話:「博爾赫斯——南美的一個小品文作家。」在納博科夫那裡,或許是輕視;而在我看來,真是獨具慧眼,其中有納博科夫對異國風情的拒絕,所以他長得也像一塊紅燒肉。

我準備寫一篇有關扁豆的小品文,不料寫到文學。我在準備扁豆素材的時候,突然想起契訶夫有個小說,他寫他看到十幾個中國人在一起吃扁豆,有一個人一定要把扁豆橫著夾起後,才吃。像一艘船嘟嘟嘟地開進嘴裡。

我不知道扁豆在扁豆學中如何劃分,我只根據我的眼睛來區別扁豆。

紫色的,我叫紫扁豆。綠色的,我叫綠扁豆。粉色的,我叫粉扁豆。青色的,我叫青扁豆。紅色的,我叫紅扁豆。我有時候會把青扁豆和綠扁豆搞混。我從來沒有把紫扁豆和紅扁豆搞混過。白色的,我叫白扁豆。黑色的,我叫黑扁豆。

我喜歡紫扁豆。

葉子落下,黑扁豆爬滿粉牆,「願愛與慈悲/闔上它雙眼」(喬伊斯《詠扁豆》)。喬伊斯不能用它來煮扁豆湯了。

我不論清炒扁豆還是紅燒扁豆,都要放姜,一放放不少,否則我會覺得腥氣(在蔬菜之中我覺得扁豆是最接近雞鴨魚蛋的植物,還有茄子,還有魚腥草……),這是我吃扁豆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