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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莽的小矮人

除非有特別的需要,我一般不會重讀自己寫的書,甚至連碰也不碰。要問為什麼,就是因為不好意思,和不願看見駕照上拍得怪模怪樣的照片一樣。(為什麼駕照上的照片都拍得那樣奇怪?)因此就像沙粒從指縫間漏下一般,漸漸把自己寫了些什麼忘得一乾二淨。

這事兒說起來倒無所謂,但由於想不起寫過些什麼,有時竟會把同一個話題寫上兩遍。並非故意反覆使用舊素材,只是因為記性太差。所以,就算您發現「咦!這一段我從前看到過」,也請您當我是後山上的猴子(這個從前也曾寫過),笑一笑就原諒吧。

因此,下面這個題材說不定從前也寫過。但我完全想不起什麼時候在哪兒寫過它,姑且就算是頭一回寫吧。

我不愛吃甜食,幾乎從來不吃點心,基本也不會去買巧克力之類。然而不知何故,每年總有那麼兩次被強烈的慾望襲擾:「不管三七二十一,現在馬上就要吃巧克力!」它會在某一天毫無先兆地降臨,彷彿雪崩一般狂暴地向我襲來。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我不得而知。興許我的身體中躲藏著一個愛吃巧克力、性情狂躁的小矮人。那小子平素總是躲在某個陰暗角落裡呼呼大睡,因為某種緣故猛然醒過來時,就連吵帶鬧地扯著嗓子狂吼:「快!巧克力,巧克力!巧克力在哪兒?混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現在就要飽餐一頓巧克力!這混蛋!快拿巧克力來!」說不定還又是使勁踹地板,又是咚咚咚地猛砸牆。體內便有這樣的感覺。

這樣一來,我只能二話不說,拔腳朝附近的便利店飛奔。在那裡買了巧克力(基本是格力高的杏仁巧克力,沒有特別的理由),平息小矮人的雷霆之怒。一邊走路一邊就迫不及待地撕開封口,簡直像暴風雨之夜飢腸難耐的惡鬼,將整整一盒狼吞虎嚥地統統吃下去。

這一連串的儀式結束後,小矮人便心滿意足,停止了吵鬧,又裹緊被子呼呼大睡去了。這種「巧克力癮」(似的東西)每年大約前來造訪兩次。那個性情狂躁的小矮人下一次醒來是什麼時候,就只有老天才知道了。

幾年前,它居然在二月十二日這天發作了,也就是說在情人節的兩天前。這可真是的,再過兩天的話,巧克力還不是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嗎。怎麼偏偏非要在這時候……但怎麼抱怨都無濟於事,只得照例急急奔往近處的便利店,買了格力高的杏仁巧克力,大口大口吃下去。於是一如既往,小矮人心滿意足地呼呼睡去。而兩天之後,我對巧克力完全失去了食慾。

真的,這小矮人太魯莽啦。

本周的村上 白色情人節的回禮,我連一次都沒送過,會不會有報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