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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馬賽馬拉

「我真希望自己能夠傳達……獅子僅僅轉過頭那一瞬間的動作的完美。但是語言在這裡無能為力。如果你想感受這一切,最好在心裡想像。」

——揚·馬特爾《少年Pi的奇幻漂流》

1.不是所有的角馬都遷徙

想像一下,每年七八月間,整座城市停水,食物售罄,你必須和150萬同胞一起拖家帶口,長途跋涉八百公里前往北方,其間需蹚過兩到三條河流,沿途還不時有劫匪路霸想把你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兄弟姐妹拖走弄死。不湊巧的是,很可能你的媽媽和姐妹還有孕在身。你們到達北方後待不了三個月,北方又開始淹水,不得不再跋涉八百公里回家。

想想就覺得鬧心。但這就是居住在坦桑尼亞塞倫蓋蒂的非洲角馬(wildebeest)的宿命。初見wildebeest這個詞時,很難不與wild beast(瘋獸)混淆。角馬的確相貌狂野,牛頭馬面,彎腰駝背,脖子上的鬃毛稀疏而凌亂地披散在背上,很像被風掀開的禿頭上那片單薄的頭髮,下巴上還有一大把白鬍鬚,看上去確是不羈而奇特的瘋漢。非洲人民也很不護短地稱它們為「非洲小丑」,說它們是各種動物的殘肢拼接起來的——整個一個科學怪人。

但你在八至十一月間的馬賽馬拉見到的幾乎每一隻「科學怪人」,都是一場長征的頑強倖存者,因為馬賽馬拉不是角馬的家。

事情要從雨說起。

東非每年經歷兩次雨季:三至六月間的長雨季和十至十二月間的短雨季。雨水是草生長的必要因素,但角馬最愛的是短草。雖然每年雨季的時間會略有變動,但角馬的遷徙模式則是固定的:從大本營——坦桑尼亞的塞倫蓋蒂,遷往避難所——肯尼亞的馬賽馬拉。塞倫蓋蒂和馬賽馬拉同屬於塞倫蓋蒂生態系統,是同一片草原,不過是由於國界的人為劃分,被分在了兩個國家。雖然聽上去角馬進行的是了不起的跨國大遷徙,但它們只是從一片草原的南邊遷到北邊。

角馬的家本在恩杜圖——是南塞倫蓋蒂與恩戈羅恩戈羅高原(Ngorongoro)之間的一片特殊地域,這裡的草含有豐富的磷、氮等礦物質,養育著一代代的角馬繁衍生息。四至五月間,居住地的草日漸被吃光,角馬面臨「不搬遷就去死」的困境,開始向塞倫蓋蒂西北的草區緩慢挪動。六月長雨季結束,大部隊向北挺進塞倫蓋蒂中西部,這也是角馬意亂情迷的時期,九成母角馬在這段時間懷孕。七月到八月,角馬們繼續向北,一路集結,在馬拉河對岸鮮美綠草的誘惑下準備「天國之渡」。八月末,幾乎所有的角馬都已經在馬賽馬拉一邊,直到十月短雨季來臨,馬賽馬拉一邊的草也被吃得差不多了,角馬準備回家。十一月,塞倫蓋蒂鶯飛草長,馬賽馬拉則有淹水的危險,角馬繼續沿著順時針路線,取道馬賽馬拉東路,從塞隆奈拉回到老家恩杜圖。十二月到來年三月,安居樂業,吃草發情。

每年有近25萬匹角馬在遷徙途中死去,50萬匹幼兒在回程後新生,循環往復,生生不息。

但不是所有塞倫蓋蒂的角馬都遷徙,也不是所有遷徙的角馬都過河,更不是在馬賽馬拉就一定能看到「天國之渡」。這是關於地球上最浩大的哺乳動物遷徙的主要迷思。

比如,恩戈羅恩戈羅火山口壁以內的角馬就從不遷徙,因為火山口內的生態系統與外界完全不同,它們天生佔據了有利地段,捧著金飯碗出生,整個一個二世祖一樣,不用為了一口吃的奔波。而遷徙的角馬到達馬拉河附近之後,有些寧願留在河的這一邊,依靠河堤上僅存的草生存,撐得下去的一部分則在大部隊的回程路上與之會合。至於能不能在馬拉河邊看到角馬過河,則是兩三天的遊獵之旅完全不能保證的。

2.不如歸於想像

在朋友的熱情招待下,我這個本來放棄了馬賽馬拉行程的人意外享受了一次奢華之旅。

出了內羅畢,看見金合歡,才覺得是在非洲了。這種平頂的樹像巨傘一樣突兀地出現在路的一邊,出現在什麼都沒有的荒原中,出現在只有非洲才可能看到的一口氣延伸到地平線盡頭的雲層下。

馬賽人拿著長矛,匪夷所思地站在金合歡樹頂極目遠眺,是我想像中的非洲。

金合歡的世仇是長頸鹿。這是從愛爾蘭樂手葛道夫的非洲遊記中看來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長頸鹿是沒有這麼高的(現在大概有三層樓高),因為和河馬、大象這些又重又凶的草食動物相比,溫和的長頸鹿不具備任何優勢,所以它們開始伸長脖子縱向發展。很久很久以前,金合歡的高度是無敵的,直到一種睫毛彎彎一臉無辜的動物越長越高,高到可以吃到它們的時候,金合歡開始反擊了。金合歡開始長刺,能把人手整個劃開,但是很快,長頸鹿就進化出了一種皮層堅硬的上顎和不爛之舌,可以哧溜一下捲起金合歡的樹枝,擼下花蕾和嫩葉吃。金合歡很絕望,又過了上千年,它開始從葉子釋放一種腐臭的毒物,目的是噁心長頸鹿,但是長頸鹿是很隨和的動物,再難吃也好過餓死,所以毒物也沒有用。金合歡不屈不撓,繼續進化出一種預警措施,每當有長頸鹿逼近時,金合歡就會用某種「長頸鹿快閃急急如律令」的氣味通知下風區的其他樹,但是長頸鹿只用了區區20年的時間就破解了這種咒語,開始從上風區出其不意地偷襲金合歡。

到目前為止,金合歡還沒有進化出下一個與長頸鹿鬥智鬥勇的致命武器。但是誰知道呢,再過一百年,說不定故事可以繼續講下去。

旅行社安排的是馬賽馬拉歷史最悠久的一家度假酒店——奇可洛。在坑坑窪窪的爛路上顛簸五個小時後,司機把我放在奇可洛的前廊處,叮囑我就在這兒待著等我的團友。然後我的眼眶就濕潤了——

這哪裡是非洲?!膚色雪白的歐洲老夫婦、富庶的印度大家庭和操著各地鄉音的中國旅行團在酒店大堂談笑風生,穿深藍色馬球衫和卡其色長褲的年輕男子對手邊挽著的女友露出威廉王子式的微笑,甚至當衣著傳統的紅衣馬賽人熱情地為客人提起愛馬仕的行李箱時,你都還懷疑這是不是酒店服務員的角色扮演。

背著過頭高、四十升大包的我像湯姆森瞪羚一般不知所措。接下來的兩天,我將和七名千里迢迢前往非洲考察道路安全的我國同胞一同見證奇幻的非洲大草原。

湯姆森瞪羚,是我們傍晚第一次遊獵時見到的第一種動物。很明顯,湯姆森瞪羚是由湯姆森先生發現的瞪羚,另有一種由格蘭特先生發現的瞪羚,很沒懸念地就叫格蘭特瞪羚。兩位先生發現的瞪羚的唯一區別就在於:大多數湯姆森先生的瞪羚有黑腰線——少數格蘭特先生的瞪羚也有——好吧,就在於白屁股,湯先生的瞪羚的白屁股止於尾巴之下,而格蘭特先生的瞪羚整個屁股都是白色的。

這種白肚皮、黑腰線的棕黃色湯氏生靈是遷徙大軍的殿後部隊:20萬匹斑馬打頭陣割倒長草,150萬匹藍角馬緊跟著吃短草,50萬隻湯姆森瞪羚則啃食角馬大軍橫掃過之後長出的新草。

為什麼斑馬走在前面?我們技高人膽大的司機兼導遊史蒂夫說,馬賽人相信斑馬和角馬是好朋友,角馬的嗅覺極好,可以聞到百米以外的水源,但角馬頭低低眼耷耷,只顧著低頭吃草,所以需要視力極好的斑馬來開路。

雖說每匹斑馬的條紋都是獨一無二的,但就像我們並不以掌紋來辨認親友一樣,斑馬眼中的斑馬也都是形態各異的,並不依靠紋路來認「馬」。而且,條紋的生物作用還不能明確,有人說是保護色,但是黑白色的斑馬站在黃綠色的非洲大草原中分明扎眼得厲害,不過由於斑馬最主要的天敵獅子是色盲,因此這種說法也能說得通;也有人說是為了混淆視聽,因為斑馬扎堆擠在一起的時候,遠看就像一頭莫名其妙的巨獸,分不出哪裡是頭,哪裡是腳,這也不無道理,看久了斑馬群確實覺得頭暈。

那些跟在媽媽身邊的淺棕色小斑馬還是一副馬瘦毛長的樣子,像驢一樣可愛。它們的棕色會慢慢褪去,長出鮮明的黑與白。圓耳朵時而直立,時而警覺地向後背,時而又顯出害怕的樣子,耳朵向前聳動。成年斑馬則有齊刷刷的短鬃毛和圓滾滾的屁股,在雲層密佈的非洲天空下顯出一種詭異的和諧。

這種看似溫和的食草動物卻從來沒有被徹底馴服過,有著非洲大陸上唯一沒有被殖民過的埃塞俄比亞人一般的驕傲和捉摸不定的個性。

但非洲草原的主角從來不是斑馬,非洲五霸(Big Five)——非洲象、非洲水牛、黑犀牛、獅子和花豹才是遊獵之旅的目擊目標。

到非洲之前,我總是弄不清五霸究竟是哪五個——論個頭,長頸鹿怎麼也能排得上號吧?論名氣,角馬怎麼會沒有一席之地?論殘忍度,尼羅鱷和河馬殺人如麻。後來才知道,五霸是巨獸獵人發明的說法,根據徒步狩獵的難度和危險度選出,國際狩獵俱樂部獎勵集齊五種獵物的獵手,設有「非洲五霸大滿貫」的獎項。

「你看你看!是黑犀牛啊!」

「是啊是啊,那麼黑!是黑犀牛。」

「獵豹都看到了,五霸都看齊啦!」

「那頭大公象的牙真不賴!」

「你怎麼知道它是公的?」

「廢話,難道母像有象牙嗎?」

我們的團友都有豐富的野生動物知識,每當他們興奮地談論著新鮮的動物時,史蒂夫都會笑而不語。我忍不住問他在笑些什麼,他才給我詳細解釋。

「你們很幸運,一出發就看到了黑犀牛。這是馬賽馬拉最難見到的動物,整個保護區1500平方公里,只有20多頭。但是,叫它黑犀牛不是因為它是黑色的,同樣,白犀牛也不是白色的。黑白犀牛的說法是從荷蘭傳來的口誤,荷蘭人說的寬被我們聽成了白,所以把寬嘴犀牛誤會為『白犀牛』,尖嘴犀牛就順理成章地被叫作『黑犀牛』了。你看,這頭犀牛的嘴很尖,因為黑犀牛吃的是嫩葉子,需要靈巧的嘴摘下來才能吃到。白犀牛的嘴則像割草機一樣,吃的是草。」這麼複雜,我也懶得給團友翻譯了。

「那麼,屁股上長甲的電影裡的壞角色,都是什麼犀牛?黑犀牛的屁股上可沒有甲。」我印象中的犀牛總是一副裝甲部隊的形象。

「有一種印度犀牛,可能是你說的那種。」史蒂夫真是淵博。

「快看!尿了,尿了!」團友們站起來大喊。四驅車的頂棚已經升高,大家都可以站起來觀看巨獸,史蒂夫趕緊回頭制止他們。在馬賽馬拉,高喊、吹口哨、發怪聲、敲車窗等任何滋擾動物的行為都是違規行為,被保護區發現會處以高額罰款。

與其說是在尿尿,不如說黑犀牛在像吹竹箭一樣奮力吹出一大泡尿。黑犀牛和狗一樣,也有到處佔地盤的習慣,用臭跡表明身份。「聲音會消失,但氣味卻留了下來。只有小便是永恆的。」

「至於大象,非洲象無論公母都有象牙,這是和亞洲象最大的不同。」

我記得在《夜航西飛》中,柏瑞爾提到象的聰明勁:一群大象會背對著獵人,把有巨大象牙的頭象藏在象群裡,讓獵人無法確定目標。死去的大象屍體也會被藏起來,不給覬覦象牙的人可乘之機。這是真的嗎?

「大象是特別聰明的動物。有人說它們會為死去的同伴建秘密墓地,屍體被放在一片圓形地面的中心,四周都沒有草。但是那些大象不是事先就準備好墓地的,而是在死象的四週一點兒一點兒地把草啃完,直到啃出一個圓之後,像群才離開。雖然事後找到時,它們會覺得是某種神秘的圖騰象徵。」史蒂夫盡量回答我。

一趟遊獵幾乎看全了所有的五霸——除了花豹,只看到了獵豹。花豹、獵豹,傻傻分不清楚的大有人在,我就是其中之一。其實兩種豹放在一起看很容易區分,獵豹看起來更加瘦長、高挑,腦門更平一些,造型十分流線,總有兩條淚痕;而花豹則圓頭圓腦的,更像老虎一些,而且斑點更大更圓。從棲息習慣上來看,獵豹習慣生活在一覽無餘的空地,比如大荒漠、大草原和灌木叢裡;花豹則更喜歡上樹,把獵物藏在樹上,也常在樹上睡覺。

眼前的兩頭獵豹瘦長優雅,看它們脹鼓鼓的肚皮應該是剛剛吃飽,不知道裡面裝的是哪種羚。它們滿不在乎地在四驅車的包圍下喝水、打盹。成雙成對活動的兩頭體形相近的獵豹很可能是同一窩的兄弟,因為母獵豹通常是獨行俠,不和同性一起行動,除非是帶著自己的幼崽。在幼崽出生頭一年半的時間裡,母豹會傾力傳授給幼崽各種生存和捕獵技能,一年半之後,母豹離開,幼崽中的姐妹也會在半年後相繼離開,只剩下兄弟們生活在一起。

也看到了五霸當中最危險的水牛,它們腦門上的角座連子彈都打不穿,這種號稱「非洲黑死病」和「寡婦製造者」的動物是非洲頭號殺手,一年大概要殺死兩百人,我猜,其中有不少是肯尼亞北部的尼洛特牧民;也看到了獅子,三頭母獅在我們的四驅車旁閒庭信步,離我最近的只有一個車頭的距離,母獅的腿上和下腹部還有沒完全褪去的淡斑,史蒂夫說,因為她們還不滿三歲;還有紫胸佛法僧——肯尼亞的國鳥,它的身上有彩虹的七種顏色,在刺薊灌木頂十分顯眼……

但這就是馬賽馬拉了嗎?

沒有拿著長矛的馬賽人匪夷所思地站在平頂的金合歡樹上,極目遠眺屬於他的土地。

在印度之旅中結交的好友智明寫信給我:

「丫頭,一直有種畫面是,你正對著肯尼亞的草原,傍晚之時,橙紅的太陽就掛在地平線上,那麼大那麼圓,羚羊們安靜地啃食晚餐,抬頭一望,半天全是不知名的鳥群,以優美的角度劃出蒼穹的拱頂。」

也沒有這種畫面。

上車,司機間無線電聯繫找動物,各司機趕往動物出沒地,停車拍照,驅車離開,這就是馬賽馬拉了。

你沒有時間與優雅的長頸鹿長久地相互凝視,也不能屏息等待獅子轉過頭一瞬間的完美,甚至是與一群水牛對峙時的膽戰心驚,你也不會有機會體驗。最浪漫的非洲步行狩獵時代已經過去,這裡的天空和草原不屬於你,你只是一個強行闖入者,和至少四五十人一道,用長槍短炮逼近那些生靈,追蹤它們,只為一個最佳鏡頭。

人們失去了一種耐心,一種和動物同步的耐心,也就是凱倫·布裡克森所說的靜止的資質——與風同行,與草原上的顏色和氣味相融的資質。

標準化的遊獵之旅粗暴地簡化了一切。

不如歸於想像。

3.如今的馬賽人

曾經是草原上讓人聞風喪膽的莫蘭(moran,武士)和偷牛賊,曾認為世界上所有的牛都是恩蓋(Ngai,馬賽人心中唯一的神)對他們的賜予,曾蔑視一切地域界限,拒絕肯尼亞和坦桑尼亞政府為他們做出任何安置的馬賽人,現在站在奇可洛的大堂,為自助餐後的客人表演阿杜木跳高舞。現在的馬賽人,是肯尼亞原始部落中最易接近的一個群體,與馬賽馬拉一起成為肯尼亞旅遊業的代言人。

他們依舊穿著輪胎底做成的涼鞋,披著紅格子布的斗篷,手拿龍古木杖(rungu),按傳統方式圍成半圓。年輕的莫蘭們依次走進中心,開始不費力地跳高。但他們至少都聽得懂甚至可以說英語了,都不再懼怕攝影器材,可以搭著東歐老太太的肩膀露出潔白的笑容,在美國遊客的要求下使用相機了。

姆皮雷是其中身材最頎長、跳得最高的莫蘭。他把龍古木杖遞給我,我自然地接過來,其他的莫蘭便都起哄地笑了。「你接了我的龍古,就是願意做我的妻子。」姆皮雷用流利的英語和我調侃。「你有幾個妻子?」「三個。」「那我也要三個丈夫。」「那不行。」

他護送我回木屋,手裡緊緊攥著他的木杖。「如果有什麼動物躥出來,我可以保護你。天黑不能亂跑,很多動物會傷人。」奇可洛是沒有圍牆的酒店,所有動物都有可能在入夜後潛入旅館。

然後我便看見了它們。

深夜11點半,它們來了。在酒店的草地上慢悠悠地散步,黃色路燈投下的光影和夜霧氤氳中,它們像是秘境裡的獨角獸。一共12只。

我盡量屏住呼吸,放輕腳步,想悄悄地再走近它們一些。不知是由於我的呼吸太粗重還是它們的聽覺天生過於靈敏,它們發現了我。整個群體並沒有顯出應有的受驚神色,甚至連看我一眼都沒有,它們只是開始看似漫不經心但不失警惕地向遠離我的方向移動,腳步輕盈無聲,伴隨著窸窸窣窣的啃草聲。

只有一隻,在與我20步左右的距離駐足,它緩慢而完美地回過頭來,給我最後的凝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