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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避免無根據的假定

預設謬誤

現在我們來討論一些因為如下原因可以被歸為一類的謬誤:犯了這些謬誤的論證認為某些事實上有爭議的事物理當如此。這些論證依賴於預設,即那些被認為理當如此的有力的假設或背景信念。一般來說,預設沒有錯:論證通常基於一些根本不會產生預設謬誤的隱含信念。但是,當論證認為一個有爭議的信念理當如此時,它就犯了預設謬誤。在此類謬誤論證中,不受支持的信念起初似乎並無異樣,甚至是可接受的,雖然實際上兩種情況都不成立。基於有爭議預設的論證所犯的錯誤類型包括了圖8-1中的五種謬誤。

圖8-1 預設謬誤的類型

竊取論題

在第5章中,我們看到有效論證的前提可能為真,但仍不能作為結論的說服性理由。任何可靠但無說服力的論證也有可能如此。因此,這樣的論證不能使一個理性思考者接受其結論,即使論證的有效性對思考者來說是顯而易見的。為什麼?假設我們試圖說服你理性地接受某個斷言,例如:

例8-1 我們關心邏輯思維。

我們為你提供下面的理由作為前提:

例8-2 情況並非是我們不關心邏輯思維。

整個論證如下:

例8-3 1. 情況並非是我們不關心邏輯思維。

2. 我們關心邏輯思維。

例8-3是有效的,並且我們可以假設前提為真。但是例8-3仍然沒有說服力,因為如果邏輯思考者質疑這個結論,它並沒有給出能夠說服邏輯思考者接受其結論為真的理由。哲學家稱之為「循環推理」。例8-3受到了某種程度的、可能惡性的循環的影響,因為它會使任何包含自身的論證不成立。本文將要表明,許多演繹論證允許一定程度的循環,這類循環被稱為「良性循環」。

例8-3是惡性循環,因為其前提和結論的內容相同,以至於前提並不比其支持的結論更可接受。前提只是對結論的一種重述,正如下列論證形式所示:

例8-3a 1. 情況並非是非P。

2. P

因為雙重否定等於肯定,例8-3a顯然是例8-3b的間接形式:

例8-3b P

P

任何此類形式的論證都是有效的,並且如果前提為真,則論證也是可靠的。在論證例8-3中,因為我們確實關心邏輯思維,所以前提是真的,因而論證是可靠的。但是不難看出,該論證還受某種循環的影響,這種循環可能會破壞任何受其影響的論證。因為一個前提的職責就是支持某個論證的結論。顯然,P不能支持P[1],因為一方是另一方的重述。類似地,並非非P也不能支持P。

任何具有這種惡性循環的論證都犯了竊取論題謬誤,也稱為「預期理由(Petitio Principii)。」

當一個有效(甚至是可靠的)論證竊取論題時,它的前提無法為接受其結論提供強有力的理由。

竊取論題的任何論證都沒有說服力。

竊取論題的論證的結論事實上可能完全可接受,但是這可能是因為該論證之外的原因。

然而,有時並不容易判斷因竊取論題而造成的說服力缺乏。假設一個動物權益觀察小組正在調查一起發生在北卡羅來納州羅利市動物園的關於虐待動物的投訴。他們採訪的一位工作人員說:

例8-4 在我們的動物園裡,對待動物都是人道的,只要這個動物園的動物沒有遭到非人道對待。

例8-4不能說服動物權益觀察小組,因為它很明顯犯了竊取論題謬誤。即使這個論證是可靠的,前提也不能為接受其結論提供有力的理由。因為「人道的」等同於「並非不人道」,前提只是論證的結論的重述。因此,該論證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即支持結論)。由於類似的竊取論題的錯誤,下面關於上帝存在和不存在的論證也同樣不成立:

例8-5 1. 情況並非是上帝不存在。

2. 上帝存在。

例8-6 1. 情況並非是上帝存在。

2. 上帝不存在。

請考慮下例:

例8-7 1. 荷馬寫了《奧德賽》。

2. 荷馬存在過。

要使例8-7的前提可接受,我們似乎必須先接受論證想要支持的結論(即確實存在過一位詩人荷馬)。因此,例8-7也犯了竊取論題謬誤。它無法提供能使邏輯思考者信服其結論的理由,即使前提為真並且論證有效。

要注意的是,與例8-3、 例8-5和 例8-6不同,影響例8-7的循環不是論證形式,而是所涉及的概念:荷馬寫了《奧德賽》預設荷馬存在過。

一個論證犯了竊取論題謬誤,當且僅當它的某個或多個前提只有在結論已被接受的情況下才可以被接受。在這樣的論證中,至少有一個前提預設了結論,因此這個前提不能作為接受結論的理由。

論證是「竊取」──而非支持──其「論點」或結論。

竊取論題指一個演繹論證的說服力失效。它是惡性循環推理造成的謬誤,取決於所涉及的論證形式或概念。如果一個有效論證的前提只是因為結論已被接受而被接受,前提就不能說服邏輯思考者接受結論。因此,只要一個論證竊取論題,它就沒有第5章討論的有效論證的重要特徵──說服力。換句話說,任何惡性循環論證的前提都不能支持結論。這樣的前提無法為結論提供說服性理由。

專欄8-1 如何避免竊取論題謬誤

判斷竊取論題謬誤的規則是:給定一個具有可接受前提的有效論證,檢驗這些前提是否比它所支持的結論更可接受。如果是,則論證是有說服力的。如果不是,則論證就犯了竊取論題的錯誤。

循環推理

所有有效論證都有某種程度的循環,因為此類論證結論的信息總是被包含在前提中。但是,並非所有演繹論證都竊取論題。循環論證的內容及其循環的程度可以幫助我們判斷論證是否竊取論題。我們可以通過快速分析一些循環論證來說明。

如前所述,任何有效論證都有某種程度的循環,或者因為其形式,或者因為其所涉及的概念,或者兩者皆具。下面這兩個論證受論證形式循環的影響:

例8-8 1. 今天多雲且有微風。

2. 今天有微風。

例8-9 1. 教皇在羅馬。

2. 教皇在羅馬。

顯然,影響這兩個論證的循環是其論證形式,即:

例8-8a 1. C並且B

2. B

例8-9a 1. E

2. E

任何具有這兩種形式之一的論證都是有效的,因為如果前提為真,那麼結論也必定為真。但是,在兩種形式中,前提都不會比它想要支持的結論更容易令人接受。因此,沒有人能因為確定論證有效且前提為真而接受其結論。

當然,循環也可能是概念上的,取決於所涉及的意義或概念。如:

例8-10 1. 如果科比?布萊恩特是籃球運動員,那麼他打籃球。

2. 科比?布萊恩特是籃球運動員。

3. 科比?布萊恩特打籃球。

例8-11 1.瑪麗安曾經被外星人劫持過。

2. 外星人存在。

在這兩個論證中,根據所涉及的概念,前提都預設了其要支持的結論。對於論證例8-10,沒有一個懷疑科比?布萊恩特是籃球運動員的邏輯思考者會根據論證的前提接受結論。對於論證例8-11,沒有一個懷疑外星人存在的邏輯思考者會根據論證的前提被說服而接受外星人存在。每個論證都竊取了論點,因此沒有說服力。與論證例8-8和 例8-9一樣,這兩個論證也受到了使其成為謬誤的循環的影響。無論是形式上還是概念上,循環都有「度」的問題:太大程度的循環會使得論證犯竊取論題謬誤。

良性循環

循環的兩種類型如圖8-2所示。循環並不總會使論證竊取論題。例如:

例8-12 1. 如果思維是大腦,那麼思維是有機物質。

2. 如果思維是有機物質,那麼它會隨著身體死亡。

3. 如果思維是大腦,那麼它會隨著身體死亡。

圖8-2 形式循環和概念循環

論證例8-12的形式是:

例8-12a 1. 如果M,那麼O

2. 如果 O,那麼 B

3. 如果 M,那麼 B

這種形式的論證有某種程度的形式循環,因為M和B所代表的命題不只在結論中出現,也在前提中出現。但是,例8-12並沒有竊取論題,因為確定前提可接受並且論證有效可以提供理由,使得邏輯思考者接受結論。因此,對於任何人來說,只要他接受該論證的前提並且確定該論證中有蘊涵,他就擁有一個強有力的理由來接受該論證的結論。與惡性循環論證不同,根據前提接受例8-12的結論是一個認知結果。

讓我們來比較幾個概念循環論證:

例8-13 1. 薩爾薩是舞者的音樂。

2. 薩爾薩是給跳舞的人的音樂。

例8-14 1. 安德魯是單身漢。

2. 安德魯未婚。

例8-15 1. 她畫了一個等腰三角形。

2. 她畫了一個三角形。

上述三個論證都是有效的:如果它們的前提為真,它們的結論也必定為真。但在一般情況下,它們都竊取了論點,因為對於每一個論證,接受前提要求首先接受結論。沒有一個對結論有質疑的邏輯思考者會基於前提及論證有效性而被強迫接受結論。但是,請看下面這個論證:

例8-16 1. 月球繞地球運行。

2. 月球是一個大型天體。

3. 任何繞某個行星運行的大型天體都是衛星。

4. 月球是衛星。

儘管例8-16中的「衛星」和「大型天體」之間有某種概念循環,但是這不會使得該論證竊取論題。對於一個不具備基本天文知識並且一開始質疑斷言4的邏輯思考者,可能會被推理1、2、3說服,接受結論,只要使他知道前提的可接受性以及論證的有效性。

因此,要記住的重點是:

邏輯循環,無論是在形式上還是概念上,都有一個度的問題。有些有效論證比其他有效論證具有更大程度的循環。一個論證的循環程度越大,其結論越不可能從前提推出,越可能竊取論題。

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這個詞經常出現於涉及雙方或多方慎思的辯論性的情境中,如爭議各方就某個問題具有矛盾斷言的辯論、爭議或者慎思。舉證責任就是爭議一方或另一方在慎思的特定階段輪流提供理由的職責(除了下面討論的悖論情景)。慎思通常遵循這樣的模式:一方,C,做出某個斷言。另一方,O,對此提出反對意見。如果反對意見充分,則舉證責任在於C。他必須通過為斷言提供理由來反駁反對意見(或轉移舉證責任)。如果他提出了一個可靠的或比O的論證更有力的論證,則舉證責任轉換到O。同樣,他必須提供合適的論證來防禦自身。

但是,有可能雙方的理由都很有力,因此就進入了一個辯論僵局(或慎思僵持)。如果沒有新理由提出,就無法繼續解決衝突。但除了僵局,我們設定在慎思的任何一個階段,舉證責任或者在一方、或者在另一方。隨著慎思的進行,舉證責任有可能進行多次轉換,但總是在更需要防禦其斷言的一方。

專欄8-2 舉證責任從何而來

在下面的辯論中,⊕表示某一方有舉證責任,⊙表示進入僵局。

1. A拒絕B的一個斷言,而這個斷言是普遍持有的信念。⊕A

2. A用一個包含爭議前提的論證來防禦B對他的反對。⊕A

3. A重構了他的論證使得論證看起來有說服力。⊕B

4. B提供了一個顯然無效的論證。⊕B

5. B修改了自己的論證,使其與A的論證一樣有說服力。⊙

6. A提供了新的有力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B

7. B提供了一個較弱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B

8. B提供了新的與A一樣有力的證據。⊙

常識信念是基於觀察、記憶和推理的普遍信念。它具有免除舉證責任的優勢。任何質疑普遍信念的人都有舉證責任──至少在一開始。例如,「地球已經存在五分鐘以上」的信念就是常識。如果有人質疑這一點,那麼他就有舉證責任。他必須提供反對這個信念的充足理由。不過,如果存在一個有力的論證,那麼這個優勢可以被它推翻。

瞭解某個特定階段的舉證責任落在何方具有如下實際作用:

如果你知道舉證責任在自己,你就知道必須提供一個充足的論證支持自己的斷言,從而轉移舉證責任。

如果你知道舉證責任在另一方,你就可以等對方對你的觀點提出一個可靠的反駁意見。

如果你知道你所防禦的斷言是常識,那麼你就知道任何質疑該斷言的人都有舉證責任。

最後,要注意有些慎思是內在的(例如,當一個人思考兩個相反的理論哪個是正確的時候)。在內在慎思的過程中,如果思考者是公正的,那麼舉證責任應該從他所考慮的立場轉移到對立的觀點,跟上面列出的普遍規則一樣(如圖8-3所示)。

圖8-3 理性慎思

爭議前提

削弱論證的一個常見錯誤就是無法轉移舉證責任。假設我們斷言「非P」(即P是假的),但是有人(假設梅琳達)提供了一個有力的理由,使得我們認為P是真的。

現在,舉證責任在我們,我們必須提出一個反對P的充足論證來轉移舉證責任。如果做不到(我們假設P是假的但卻沒有證明P為假的理由),我們的前提就是有爭議的。因為我們的隱含推理是下面的惡性循環形式:

例8-17 1. P假

2. P假

或類似地,

例8-18 1. 非P

2. 非P

(對你的對手犯)爭議前提謬誤,在關於衝突議題的日常論證中是常見的。例如,當某人認為:

例8-19 1. 在墮胎過程中,胎兒被故意殺害了。

2. 胎兒是無辜的人。

3. 故意殺害一個無辜的人永遠都是謀殺。

4. 墮胎永遠都是謀殺。

儘管1看起來是無異議的,但2和3卻是有爭議的前提,它們不能用來支持結論,除非已經有充分的理由來支持這些前提。前提2是相對於「胎兒不是人」這個觀點的爭議前提。「胎兒不是人」的觀點可以通過很多方式來支持(討論墮胎人道與否的大多數人都能夠認識到這一點)。

爭議前提謬誤很難識別,因為它涉及前提真值的預設。這些前提儘管有衝突,但我們有時候會無意識地認為理應如此。要避免這種謬誤,就謹記專欄8-3中的規則。

專欄8-3 如何避免爭議前提

不要讓前提包含任何衝突的語句,除非你能提供充分的理由。

專欄8-4 本節小結

(1)當一個論證竊取論題時,至少有一個前提預設了其想要支持的結論。

(2)當一個論證有爭議前提時,至少有一個前提假設了某個需要支持的事物。

複雜問語

另一種預設謬誤就是複雜問語謬誤。這種謬誤模式詢問了一個只能用「是或否」來回答的問題,但是問題本身假設了下列情況中的一種:

(1)只提出一個問題,但事實上有兩個或多個問題,而每個問題都有自己的答案;

或者

(2)某個斷言為真,但事實上它要麼是假的,要麼至少是有疑問的。

每當論證犯了這種謬誤時,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不公正的,因為它以上述情況中的一種方式隱含了一個未經證明的假設。對於情況1,請看下面一個關於總統候選人的問題:

例8-20 如果您當選,是否會繼續貴黨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把錢浪費在那些只會助長懶惰的福利計劃上?

顯然,這裡有兩個問題,而不是一個。候選人可能確實想發揚他所在黨的優良傳統,但並不打算進一步「把錢浪費在那些只會助長懶惰的福利計劃上」。但是,提問者要求對整個提問進行「是或否」的回答,而不允許回答者分割問題。

情況2是一個對回答者的隱含批評的例子。經典的情況就是有人問另一個人:

例8-21 你現在已經不打你老婆了嗎?

無論回答「是」或者「否」,都不是一個好回答,因為這個問題已經使得回答者陷入打老婆的預設中。這樣的問題是不公正的,因為回答者無論怎麼回答都是錯。(但是要注意,問題的內容確實會影響結果。如果一個人是眾人皆知的打老婆的人,那麼對他問出例8-21這樣的問題就不是謬誤)再看另一個例子:泰勒是一個玩朋克搖滾樂團的高中生。他身上有多處穿刺和文身,但從沒有吸食任何毒品。一天晚上,他約達莉亞去看電影。但是,當他去接她時,遇見了她的父親。她父親對他有疑心,並且說:

例8-22 在你把我女兒帶去看電影之前,我必須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否試圖向我隱瞞你的吸毒史?

現在,正確答案是什麼呢?當然,泰勒不會回答「是」。但是如果他回答「否」,那麼也等於承認了他有吸毒史(事實上他並沒有)。無論哪種答案都會使他陷入困境。但是要注意,這只是因為問題本身是不公正的。它假設了沒有任何支持的證據(這個年輕男孩曾經吸過毒!)。

並不難看出這裡的錯誤。但是,作為一個論證會怎樣呢?首先,上述問題問泰勒是否試圖隱瞞他的吸毒史。如果是,那麼他有吸毒史。如果否,那麼他也有吸毒史。假設他要麼回答是,要麼回答否。那麼,可以推出他有吸毒史。但是,這些前提有一個問題,即它們依賴於一個假的假設。也就是說,「回答者(泰勒)有吸毒史」這個假設是假的。

但是,不是所有犯了複雜問語謬誤的論證都是故意給他人設套的。有些只是因為問題的組織,使得回答者的任何回答都必定會認同問題本身隱含的未受支持的假設。設想一名政治家在一場演講中問道:

例8-23 我的對手是否同意總統實施的、正令我們國家走向滅亡的災難性的經濟政策?

因為這個問題假設了總統的經濟政策是「災難性的」,並且「正令我們的國家走向滅亡」,所以任何對例8-23做肯定回答或者否定回答的人,都等於默認了這些觀點!同樣,這位政治家也犯了複雜問語謬誤。對於一個複雜問語,似乎任何回答都是錯誤的。但是,這只是因為問題本身有錯誤。問題的語言組織使其假設了某些未受支持的事物。

專欄8-5 如何避免複雜問語

要注意滿足如下條件的任何是/否問題,這些問題可能預設了:如果答案為「是」,則推出一個有問題的命題P(沒有任何論證支持這個命題);如果答案為「否」,同樣也推出P。

虛假選言

虛假選言是一種推理錯誤,它會影響具有選言前提的論證。一個選言是有兩個命題或「選言肢」的復合命題。不相容選言具有如下形式:

例8-24 要麼P要麼Q。(但並非兩者都是)

這裡的P和Q代表了作為兩個不相容選擇肢的命題,因為如果其中一個為真,則另一個為假,反之亦然。例如:

例8-25 冬天,土撥鼠要麼冬眠,要麼繼續外出活動。

這是一個不相容選言,因為它預設了只有其中一個選言肢為真。相反,相容選言具有如下形式:

例8-26 太小或者太熟的蘋果都被扔掉了。

它的形式是:

例8-26a 或者P或者Q。(或者兩者都是)

例8-26預設了任何既小又太熟的蘋果都被扔掉了。關於這樣的選言,要注意的另一點是,它們的選擇肢是窮盡的(即它們是所有可能的選擇)。例如,例8-25預設了冬眠(或停止外出活動)和繼續外出活動是土撥鼠入冬後僅有的兩種可能情況。

一個論證犯了虛假選言謬誤,當且僅當,該論證前提中的選言表達了僅有的兩個可能的選言肢,但事實上其他一個或者多個選言肢也同樣可能是真的。

當論辯者給出了一個選言前提,而該前提表達了窮盡的、不相容的選言肢時,我們必須判斷實際情況是否確實如此。在檢驗形如例8-24的論證的前提時,必須確認P和Q是否窮盡了所有選擇肢並且不能同時為真。例如,在下面的論證中,可能產生虛假選言謬誤:

例8-27 只有兩種可能:我們的國家要麼放棄參與外戰,要麼繼續干涉別國事務。如果是前者,那麼我們的國家就會變成像瑞士一樣的中立國;但如果是後者,那麼我們國家欠中國的債務就會更多。因此,我們的國家將要麼變成瑞士一樣的中立國,要麼會欠中國更多的債務。

儘管這個論證是有效的,但卻不是可靠的,因為它的第一個前提是假的。它的前提表達的是窮盡的、不相容的選言肢,而實際上它們只是所有可能選言肢中的兩個。下面的論證也有類似的問題:

例8-28 1. 要麼所有美國大學都將項目完全轉變成在線課程,要麼所有美國大學都將破產。

2. 美國大學不會把他們的項目轉變成在線課程。

3. 美國大學都將破產。

這個論證顯然也是有效的,但是由於前提1的假而成為不可靠的,而這使得論證犯了虛假選言謬誤。

再來考慮一個例子。假設一位政治活動家試圖說服我們同意他的觀點。他訴諸我們的公民義務並且說:

例8-29 你們必須加入我所在的黨派,這是唯一一個可以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解決方案的黨派。你要麼是造成無家可歸問題的一員,要麼是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

但是,這兩個選擇似乎都太具有局限性。為什麼只有這兩個選擇?我們可能既不是造成無家可歸問題的一員(因為我們確實與此無關),也不是提供解決方案的人(因為我們的參與可能並不能帶來任何不同)。或者,我們既是造成該問題的一員,也是(潛在的)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這兩者難道不是同樣可能的嗎?)因此,在這個例子中,這位政治活動家犯了虛假選言謬誤。當所有缺少的前提都被陳述出來之後,他的擴展論證是:

例8-29a 1. 存在無家可歸的問題。

2. 你要麼是造成問題的一員,要麼是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

3. 你不是造成問題的一員。

4. 你肯定是為無家可歸問題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

5. 作為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你必須參加我所在的黨派。

6. 你必須參加我所在的黨派。

假設其他前提都是真的,前提2依據的是一個不準確的假設:我們的選擇被限制為兩個互不相容的選擇肢中的一個。也就是說,要麼是提供解決方案的一員,要麼是造成問題的一員。既然前提2為假,這個論證就應該被拒絕,因為它犯了虛假選言謬誤。

然而,並不是所有具有窮盡的、不相容的選擇肢的論證都會犯這個謬誤,因為在有些情況下,確實存在這樣的選擇。例如,我們可以說,法國居民在1940年確實必須在兩個互不相容的且窮盡的選擇肢中做出選擇:要麼與希特勒入侵部隊扶持的傀儡政府合作,要麼以某種方式進行抵制。又如,1961年的美國南方人確實需要選擇是否支持合併學校、教堂和午餐室(一場挑戰了種族歧視法律的運動)。但是,大多數的日常情景並不會這麼極端。因此,就絕大部分情況而言,最好警惕某人斷言一個選擇只有兩個極端選擇肢。(事實可能如此,也可能並非如此)

專欄8-6 如何避免虛假選言

在評估一個具有選言前提的論證時,檢驗前提以判斷:

(1)斷言所提供的兩個極端選擇肢是不是僅有的可能選擇。

(2)選擇肢是否被假設為不相容的。

(3)(1)和(2)事實上是否為假。

如果所有的答案都為「是」,則論證就犯了虛假選言謬誤。

例外謬誤

例外謬誤是削弱論證的另一種預設謬誤:當某個「例外的」的特徵被忽略時,就會犯這類謬誤。

當一個論證判定某個情況符合某個普遍規則或原則,但事實上這是一個例外情況時,該論證就犯了例外謬誤。

假設某人做了如下推理:

例8-30 1. 狗是友好的動物。

2. 我的羅特韋爾犬──奧托──是一隻狗。

3. 奧托是一隻友好的動物。

但是,假設最近奧托咬了我的6個朋友和3個倒霉的過路人也是真的。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判斷上面這個論證呢?儘管一般來說「狗是友好的動物」是真的,但是這個規則對奧托並不適用。因此,例8-30犯了例外謬誤。在犯了此類謬誤的其他論證中,論證者沒有注意到某個通常為真的原則可能並不總是真的,因此他沒有考慮到這個規則也有例外。

假設有一天史密斯邀請阿德金絲共進午餐。「來吧,我們一起吃午飯」,他說,「我們可以去街角的熟食店,我請你。」阿德金絲正要接受邀請,但是又想了想,「等一等!沒有免費午餐這麼好的事情!」這個判斷源於對例外情況的謬誤推理。儘管這裡的問題出在對一個常見習語做了太過字面的理解,但更大的錯誤在於某個通常為真的原則被濫用了。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是真的(意即表面上免費的事物通常隱含一些我們必須支付的費用),但是如果史密斯邀請阿德金絲共進午餐,這就是一個例外。通常來說沒有免費午餐,但是今天確實有免費午餐。阿德金絲只是太不靈活。

專欄8-7 如何避免例外謬誤

邏輯思考者必須牢記,即使是最佳的原則也有例外,並且如果一個原則被濫用(即濫用於一個成立的例外),就產生了一個例外謬誤。

現在,假設瓊斯認為人應該講真話。一般來說,這當然是一個我們可以遵守的好規則。有一天,瓊斯在超市裡碰到了他的鄰居。鄰居說,「你覺得我的新帽子怎麼樣?」瓊斯看著帽子,心裡想,「總是說真話,不管什麼情況。」因此他說,「我覺得這頂帽子看起來很滑稽」。這話傷害了鄰居的感受,並且給世界增加了一點點不快樂。我們能否說瓊斯不應該太熱衷於說真話嗎?不能,一個人應該常說真話。但是,這僅僅是一個例外情況,他需要更圓滑!任何這麼做的人都不應該被認為是不公正的或錯誤的,並且會由此產生一定程度的幸福。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瓊斯犯了偶然謬誤。他沒有認識到,儘管說真話的規則通常來說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情有可原的例外。他沒有考慮到這裡有一個有理由成立的例外。

  • [1].原文是「P cannot support P」。──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