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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節

「反正我就送我老闆回家了。老闆娘不在,就他帶著我過來了。他迷迷糊糊的,也感覺到自己回了家,讓我隨便找個房間睡著,但不要亂翻東西,也不能去三樓最裡頭那個房間……」
「他這麼一說,我反而好奇了,正好他鑰匙都在我手上,我就悄悄的去把那個房間打開,結果就發現,他在老家養了個小鬼……」
「我當時被嚇的啊,酒都醒了點。緩過勁兒來之後,我又有些樂呵,嘿,這傢伙,壞事做盡,這會兒總算有把柄落在我手裡了,就掏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又偷偷的把擺在那小鬼前面的靈牌收了起來,放我包裡,走了。」
「唉,說起來,也是有點衝動了,畢竟多少喝了點酒,腦子裡的想法和平時不大一樣。等第二天醒來,想到這事,也是後悔的不得了。」
「想著,把靈牌放回去吧,鑰匙都還了,沒機會,而且要讓老闆知道,這會兒我人還在弘農,他的大本營,他不得弄死我,就只能把靈牌藏好不說。」
於辰在心中冷笑。
酒精屬於一種非常常見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在它的作用下,人的理智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從而露出本性——有的人撒酒瘋,有的人則喋喋不休的吹牛逼,就是這個原因。
想來,聞兆他老闆喝的酩酊大醉,不慎之下以近乎夢囈的形式吐了自己的秘密,而聞兆當天喝的也不少,再加上左右無人,一定程度上露出了本性,所以才會覺得自己抓住了老闆的把柄,不但拍了照片,還留了靈牌。
至於抓老闆的把柄幹什麼,就顯而易見了。
只不過清醒過後,一方面,他給自己建立起來的「人設」不允許幹出這種卑鄙下流的事兒;另一方面,他實際上也並沒有膽子去威脅自己的老闆……
之後的事情,就很好猜了。
果不其然,聞兆接著說:「幸虧老闆沒有去那個房間看——可能是因為我也在,不方便吧。總之,咱就這麼有驚無險的回到了新安。」
「然後,我是不敢接著在老闆的手底下幹活了,我甚至都不敢提出辭職,只是故意弄出了點差錯,在幫人辦卡的過程中『不小心』透露出咱們幹這事兒違法,如果報警的話手續費咱們就收不了了的事兒……」
「幾千塊錢的手續費呢,那人肯定也捨不得,就動了點小心思,報了警,當然他應該也沒想到,他找我們辦卡這事兒也見不得光,一樣會被處理……」
「反正那次老闆差點脫了一層皮,費了好多關係才擺平,然後我就主動認錯,老闆氣急了,我再提出沒臉繼續待下去,辭職,他同意了,讓我脫身。」
「我辭職之後,不敢繼續待在新安,就回老家摸了兩年魚,期間老闆給我打過電話,我想他應該是發現靈牌不見了,有點兒懷疑我,打過來試探……」
第8章 阻力
「反正他隱晦的問了老半天,還好我也不是初出茅廬的黃毛小子了,勉強應付了過去。」
「但我想,這總歸不是個事兒,得想辦法解決。待在老家也顯得我蠻心虛的,就又主動回新安了。當然,靈牌我也還隨身帶著——不敢放家裡啊,不然被我爸媽發現解釋不過去。」
「回到新安,重新找了個工作,租了套房,就這麼繼續生活了唄。就這樣又過了一年多,姐夫租了個大複式,雖然不是買的,但還是挺高興,搬家當天就請我過去吃飯……」
「吃完飯回去,我發現我家進賊了。但奇怪的是,值錢的東西都沒丟,就是到處翻了翻,可把我給嚇的。我趕緊跑到衛生間看了看,鬆口氣,我藏在電熱水器後邊的靈牌還在……」
「我再一琢磨,這賊的目的很顯然不是偷東西,而是找東西。除了靈牌,我想不到還有什麼東西是值得賊惦記的,而這個賊,搞不好就是我老闆,或者我老闆派來的……」
「我被嚇死了,雖然想著老闆可能還懷疑我,但我沒想到他竟然會上門,靈牌放家裡也不安全了,我就趕緊把牌子放包裡,同時報警,然後給我姐夫打了個電話,說家裡進賊了。」
「我當時其實沒想那麼多,只是心裡有些慌,想和我姐夫求助,但話到嘴邊又開不了口,只說進賊了。姐夫很上心,說馬上過來……」
「然後,他陪我去派出所做了個筆錄,就把我帶他家,說他家房間多,先湊合著住兩晚。接著,我才發現背包裡有個靈牌……」
「本來我都想著乾脆把靈牌扔掉得了,這玩意兒放我身上就是個燙手貨,我又不敢去威脅我前老闆……但又怕扔了被人找出來,惹上麻煩事。」
「然後……我思來想去,還是放我姐夫這兒最安全,我姐夫和老闆沒半點關係,老闆懷疑不到他頭上。而且姐夫生意做的大,人脈鋪的也廣,能量根本不比那老闆差……就算被發現了,我大不了坦白唄,所以就……」
「基本上,事情就是這樣了。之後又陸陸續續的遭了兩三次賊,門鎖換了一次又一次,不過可能是因為始終沒發現,那老闆對我的疑心也就打消了,這一年倒是沒再碰過這種情況。」
說完,他又急著辯駁,說:「真的,這事兒跟我姐姐沒有半點關係,你們……」
於辰輕歎口氣。
不管聞兆人品如何,至少,他和聞晶的感情是真的。
可惜……
把一塊靈牌,放在田奕航家里長達兩年,卻一直沒被田奕航發現。要說沒有聞晶幫他打掩護,又怎麼可能呢?
哪怕,田奕航去雜物間的頻率很低。
不過,聞晶是否知情,對本案關係確實不大,關鍵在於聞兆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所以於辰沒在這事兒上多做糾纏,只問:「你那個老闆叫什麼名字?」
「紀鑫。紀是絞絲旁加一個自己的己,鑫是三金鑫。」
「好。」於辰將這個名字記下,隨後說:「你說的這些,我會派人展開調查。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那麼,你的那些條件,我可以答應你,將線索獲得方式定義為匿名人提供。」
「但,如果你說的不屬實,那你恐怕就會變成咱們的重點調查對象了。」
「可以。」聞兆點頭,表示理解。
於辰又接著說:「這段時間,你不要離開新安,保證手機暢通。」
「嗯?」聞兆這回有意見了,但想了想,還是點頭:「我姐出院之前,我不會走。但要我姐出院了,怕就難保證了。」
接著,他又趕緊解釋:「警官,我剛結婚,拋下老婆來新安看護我姐,娘家和我老婆倒不至於有意見,但我姐出院了還不回去,就說不過去了,我還要陪老婆回娘家辦回門呢。」
「理解。」於辰說:「我們盡量在你姐出院之前,把事情查清楚。」
「那我現在可以回醫院了嗎?」
「請便。」
……
目送聞兆離開,於辰才瞥向袁友沖:「老袁,你怎麼看?」
「查吧。」袁友沖說:「他應該沒有撒謊。當然,肯定也有一定程度的保留,要完全相信他……」
「放心,我又不是智障。」於辰翻個白眼:「我的意思是,想要查清楚這事兒,可能涉及跨地域乃至跨省份調查,要不要跟許局甚至刑廳打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