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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節

「行。」
……
於是,中午兩人就來到市局,找到許乙銘,匯報了這件事兒。
許乙銘沉吟片刻,便給刑清寧打了個電話。
取得指示後,他便對於袁倆說:「先圍繞紀鑫展開調查,然後順籐摸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如果涉及到跨省份,我和刑廳會負責解決與當地同事協商並請求配合的事兒。」
「好。」於辰和袁友沖同時點頭。
……
然而,調查工作開展的並不順利。
於辰先和經偵支隊方面打了個招呼,以有償幫助他人偽造身份、代辦信用卡,涉嫌犯詐騙罪為由,將紀鑫的公司依法查封,並於九號上午,於弘農市聯合當地經偵支隊的同事將紀鑫刑拘。
當天下午,於辰感到弘農,稱有匿名人投訴舉報紀鑫養小鬼,拿著靈牌介入本案,對紀鑫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但,紀鑫卻連連否認,並放話稱,信用卡詐騙,他認了,但養小鬼一事純屬無稽之談,堅決不認,讓於辰隨便查。
這會兒距離聞兆盜出靈牌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好幾年,顯然,紀鑫沒有坐以待斃,等著讓取走靈牌的人上門威脅自己,早就把金身小鬼處理乾淨了,於袁倆和弘農當地刑警去他家中調查,並沒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反倒是紀鑫的三叔——弘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副局紀衛寧,開始動用自己的關係,對於袁兩人施加壓力。
他倆盯著壓力,持續展開了為期三天的調查,甚至暗摸摸的對紀衛寧展開了外圍的調查,卻始終沒有收穫,最終,在許乙銘的指示下,只能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立案,灰溜溜的回到新安。
第9章 撤案
白忙活一趟,於辰當然萬分不爽,在並管理一邊買第二天一早,也就是12號的高鐵票,一邊喋喋不休的抱怨。
「好了,」袁友沖說:「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紀鑫能把痕跡什麼的清理乾淨,也很正常。要多給我們一點兒時間,或許也能有所發現,但問題是,咱們屬於跨地域辦案,有太多不方便的地方,沒有足夠的證據,根本……」
「我知道,就是心理不痛快。」於辰打斷他,說:「許局都下指令了,說明他,甚至刑廳都已經沒有了再讓我們繼續在這兒待下去的理由,所以才只能因『證據不足』銷案,讓我們回去。」
「咱們的權力來自於公務,既然公務不在身,失去了助力,憑咱倆想短時間內在這座城市裡查出點什麼來,無異於癡人說夢。」
「我只是沒想到,紀衛寧一個小小的副局,硬要論級別也就和我一樣,都是副處,竟然有著這麼大的能耐,讓許局乃至刑廳都感受到壓力——畢竟養小鬼的事兒搞不好和那個犯罪集團有關,非同小可,不是真承受不住,沒理由輕易放棄。」
「強龍不壓地頭蛇。」袁友沖撇撇嘴:「在新安,許局這個市局一把手在公安系統裡可以說是當之無愧的權威,至於刑廳,在省內同樣也沒有哪地的公安幹部敢和刑廳對著幹。」
「但在弘農這邊,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兒了,別說許局,就是刑廳的能量也很難影響到這邊,哪怕是合情合理合乎規定與章程的請求這邊同事配合,他們都可能玩出工不出力。」
「更別說,就紀衛寧養小鬼一事,除了一條『舉報』,而且還是信服力並不高的匿名舉報之外,咱手頭半點證據都沒有。」
「再加上紀衛寧在弘農經營了幾十年,人脈網編織了一層又一層,各種資源無比豐富,他從中運作,要給我們施加壓力,根本不是什麼難事兒。」
「別看你的級別跟他一致,但你一是空降而來,二也算是個直腸子,出了刑偵隊壓根沒有人脈可言,別說和他了,就是和其他諸如治安、經偵支隊的隊長,乃至和大隊隊長比人脈,都能完爆你。」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咱們硬頂著壓力,倒也還能繼續在這兒賴個幾天,但幾天時間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哪怕紀鑫處理小鬼的手段並不高明,幾年下來也會掩蓋掉太多的線索,除非運氣好,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有收穫。」
「與其浪費時間,倒不如賣他們個面子,直接撤案把咱們給調回去。」
於辰撇撇嘴:「道理我都懂……」
「行了,」袁友沖打斷他,說:「好在紀鑫涉嫌信用卡詐騙的事兒證據確鑿,哪怕紀衛寧在這兒的關係根深蒂固,也留不住他,用不了幾天時間,肯定會被扭送回新安。」
「等到了新安,那可是咱的大本營,又有許局支持,不怕被人刁難。到時候看看能不能從他身上取得突破吧。」
於辰點點頭,又說:「還有這個紀衛寧,我覺得也可以稍稍留心一二。」
「從楊昌身上可以知道,養小鬼這事兒,成本還是相當高昂的,哪怕用黃銅代替黃金也很燒錢,紀鑫不過是個代辦信用卡的小老闆,按理說並沒有這個能力和經濟條件去請回並養上這麼個小鬼。」
「而且,刑廳好歹是個副部大佬,對弘農的影響力再低,真硬要對著幹,那幫人估摸著心裡也犯嘀咕,誰讓他級別太高呢?說不定就有親友可以直接影響到這邊。」
「這樣一來,紀衛寧要付出的代價和成本肯定高得多,甚至還得倒欠下不少人情債,可能還有不少原本跟他走的比較近的人也會趕緊劃清界限——得罪了大佬,哪怕大佬隔著兩千公里遠,也肯定不是啥好事兒。」
「這無疑對他的仕途相當不利,但他卻依舊這麼幹了,動機相當可疑。別說啥他跟紀鑫關係好,護著自己親侄子什麼的,需要依靠送禮和應酬維繫叔侄關係的兩人,再親能親到哪兒去?」
「有點道理。」袁友沖點點頭,接著話鋒一轉:「可問題是,咱們目前沒理由去調查他……」
「我知道,所以只是留心一二。」
「嗯。」
討論了一會兒,時間也晚了,他倆停止討論,準備睡覺。
翌日,兩人打車趕去高鐵站,結果又倒霉的碰到事故,路上有一輛貨車自燃,硬生生堵了三個小時,不得不將車票改簽到中午。
等回到新安,已接近晚上八點,兩人奔波了一整天,都有些累了,本想各回各家,明天一早再去市局找許乙銘述職,但剛準備上地鐵,於辰的手機就響了。
他掏出手機一看,是茂通刑偵大隊的隊長奚昱打來的,便立馬接通,並問道:「怎麼了?」
「於隊,聽說你和袁隊從弘農回來了?」
「剛到,咋?出事了?」
「嗯,」奚昱的聲音有些苦澀:「你們舟車勞頓,本來也不該打擾……」
「行了,」於辰打斷他:「這些客套話就別說了,啥事?」
「那好吧,我直說了。」他說:「是這樣,今天傍晚,我們茂通發生了一起惡性案件,嫌疑人報警自首……」
於辰皺眉。一般來說,嫌疑人自首,那麼按照嫌疑人供述補充證據也就是了,但奚昱既然打電話找他求助,就說明案子沒那麼簡單。
正好奚昱似乎沒完全組織好語言,頓了頓,於辰就問:「自首的嫌疑人有問題?冒名頂罪?」
「對,」他聽到奚昱吸了口氣,並說:「屍檢工作雖然還沒完成,但法醫已經給出了個大概的死亡時間。而在這個時間段內,我們確定自首人並不在現場,不具備作案條件,並以此推測,自首人存在冒名頂罪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