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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點框架

這就是關於過去生態崩潰所引發的爭議。複雜性在於並非所有的過去社會都因為環境問題而消亡,有些社會消亡了,有些卻沒有。真正的問題在於為什麼某些社會會不堪一擊,是什麼因素將那些崩潰的社會與沒有崩潰的社會區別開來?本書提到的冰島人和蒂科皮亞人就成功地解決了極其複雜的環境問題,繁衍生息了很長時間,直至今日仍長盛不衰。例如,當挪威殖民者初到冰島時,他們所遇到的是表面上和挪威很接近,但實際卻截然不同的生態環境。他們麻痺大意地毀掉了冰島的表層土壤及其大部分的森林。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冰島一直是歐洲最貧窮、生態最脆弱的國家。然而,冰島人終於以史為鑒,採用嚴謹的環境保護措施,該國目前的人均國民收入是世界上最高的國家之一。蒂科皮亞的島民們居住在偏遠的孤島上,因此幾乎所有方面都不得不自給自足。通過對資源進行微觀層面的管理和控制人口規模,這個被人類棲息了3000年的島嶼仍然生機勃勃。所以,本書從頭到尾所講述的並不只是一系列的失敗例子,其中也包括樂觀、令人憧憬、為人稱道的成功案例。

此外,據我所知,沒有一個社會的崩潰可以完全歸咎於環境變化,多少有其他的因素作用。當我開始計劃寫這本書時,我並沒有領會到這些更為複雜的因素,我天真地認為這本書講的就是關於環境的破壞。最後,我卻歸結出五點因素可用來解釋任何類型的環境崩潰。其中四點:生態破壞、氣候變更、強鄰在側、友好的貿易夥伴——對某個社會來說不一定非常重要。第五點因素——社會如何回應生態環境問題最為關鍵。為方便探討,讓我們不分主次,逐一來考慮這五點因素。

第一點涉及的是人類對環境所進行的無意破壞。環境遭受破壞程度及復原的可能性取決於人類活動的特點(如每年每英畝被砍伐樹木的數量)和環境的特性(如每英畝種子發芽的數目及每年樹苗成長的速度)。這些環境的特性又可被歸為脆弱型(易受破壞)或是復生型(遭受破壞後復生能力強弱),我們可以憑借這兩種特性來歸納某個地區森林、土壤和魚類總量等等。因此某些社會經歷環境崩潰,原則上可能是由於人們肆意妄為,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所在的環境存在著一些異常薄弱的因素,或者兩者相互作用造成。

五點框架中的第二點是氣候變化。今天這一術語往往與人類活動所造成的全球氣候變暖聯繫到一起。事實上,氣候受大自然的影響,即便沒有人類活動的作用,其自身的變化也涵括了冷暖乾濕及因年月而異的些許差別。這其中自然力導致的氣候變化包括太陽熱散和火山爆發時火山灰對大氣層的影響,也包括地球軸心及其公轉軌道平面角度變化所引起的氣候變更,以及地表陸地與海洋分佈面積的變化。自然氣候變化中最常被討論的例子是距今200萬年前冰河期和公元15至19世紀小冰河期中大陸冰蓋的消長,還有1815年4月5日印度尼西亞坦博拉火山大規模爆發導致的全球氣候變冷。那次火山爆發將很多火山灰噴射到大氣層上方以至於削弱了照射到地球表面的太陽光,情況一直持續到塵埃落定,次年夏天由於氣候轉冷,莊稼歉收,北美和歐洲餓殍遍野(被稱為「沒有夏天的一年」)。

與今日相比,在過去社會,氣候變化對於壽命短暫且沒有文字記錄的人類來說會造成更多的困難。因為世界很多地區的氣候變化,不但只是年與年之間的變化,更有幾十年內時間線上的變化;如幾十年的潮濕氣候之後,尾隨而至的是半個世紀的乾旱。在許多史前社會,一代人的平均壽命——父母出生到下一代出生的平均數——只不過是幾十年的時光。因此,在長達幾十年的潮濕氣候結束時,大多數還活著的一代人對前次乾旱氣候已經失去了第一手的記憶。甚至在今日,遇上好年份,產量和人口數量都會增加,人們也往往會同過去一樣,忘了好景不長這一道理。當真正好景不再來時,社會已無力承受過多的人口,又由於根深蒂固的習慣,無法應對新的氣候條件。(只要想想今日乾旱的美國西部,其過於浪費的城鄉用水政策是基於幾十年來被默認了的氣候潮濕這一假設。)使氣候變化問題變得更為棘手的是過去的許多人類社會缺乏「賑災」機制,無法從氣候相宜的地區進口過剩的糧食提供給食物短缺的地區。此等種種,可見氣候變化給過去的社會帶來更多的危害。對任何一個人類社會來說,自然的氣候變化可能造就更好或是更壞的生存條件,對某個社會來說可能是有益的,對另一個社會卻可能造成危害(例如小冰河期對格陵蘭的維京人來說是不好的,但對格陵蘭的因紐特人而言卻是好的)。在過去許多社會裡,只要氣候條件良好,一個社會所耗費掉的環境資源就可以被補足。然而,當氣候變得更為乾燥、寒冷、炎熱、潮濕或更變化多端時,這個社會就更可能處於瀕臨崩潰的邊緣。那麼是人類對環境的影響導致了崩潰,還是由環境變化引起的?這兩種解釋都不正確。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一個社會已經部分地耗盡了自身的環境資源,那麼它就可能在氣候變化所引發資源衰竭的情況下存活下來。反之,一直到氣候變化導致進一步的資源衰竭發生之前,社會有能力在耗費自身資源前繼續存活下來。我們從來都不應該從單方面來看問題,人類對環境的影響再加上氣候變化這一因素,兩者結合後產生的影響才真正致命。

第三點因素是強鄰在側。除了歷史上少數社會以外,絕大多數社會的地理位置都離其他社會不遠,多少有些相互接觸的機會。與鄰國的關係要不是處於暫時的敵對狀態,就是長時期的仇視。實力強大時,社會尚能禦敵自如;若變得弱小,任何原因都能使其兵敗如山倒,這其中包括了由於環境破壞而引起的衰敗。由此可見,引發崩潰的原因在於被軍事征服,但追究其終極誘因,要屬導致勢力變弱的那些因素。這就是為什麼由於環境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崩潰常常被軍事失利這一現象所掩蓋。

比如西羅馬帝國的衰敗就可能被軍事失利的現象所掩蓋,這個例子廣為人知,且飽受爭議。由於野蠻人的入侵,羅馬遭受困擾。在西羅馬最後一位皇帝被推翻的那一年,即普遍認為的公元476年,羅馬帝國終於分崩離析,歷史則任意地選擇了公元476年作為崩潰年代的代表。即便如此,在羅馬帝國崛起之前,歐洲地中海「文明社會」邊境以外的北歐和中亞就已經有「野蠻人」的部落居住,時不時對歐洲文明、中國文明和印度文明進行干擾。千年以來,羅馬人成功地抵禦了野蠻人的進攻,如公元前101年,他們在坎比拉迪一戰中殲滅了一支冒犯北部意大利的由辛布裡人和條頓人組成的龐大侵略軍。

但是,最終取得戰爭勝利的卻是野蠻人,而不是羅馬人。促使時局變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是野蠻人本身變得更為強大了嗎?還是他們人口猛增了許多?組織方式從而變得更為嚴密,武器更為精良,馬匹數目更多,還是中亞草原氣候的變化為他們帶來了更多好處?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認定野蠻人是造成羅馬帝國衰亡的根本原因;或者不關野蠻人什麼事,只是由於羅馬的經濟、政治、環境等方面衰弱下來,野蠻人趁機行動,最終取得勝利。所以說,羅馬帝國是因其自身的虛弱而衰敗,野蠻人只不過是在其最後一刻給予致命一擊。當然對於這一問題,現今仍存有爭議。相似的爭論也發生在關於吳哥窟高棉帝國的衰亡是否由於暹羅軍隊入侵所致,這一類爭議還包括雅利安人入侵是否引發印度河哈拉帕文明的衰敗,以及「海上民族」是否導致希臘邁錫尼等地中海青銅時代文明的隕落。

第四點因素是友邦援助的減少,這與第三點因素強鄰在側正好相反。除個別以外,歷史上大多數社會的鄰國往往包括敵鄰和友好的貿易夥伴,而同一個鄰邦的角色則在敵友之間變化,其行為時惡時善。大多數社會對鄰邦都存有一定程度的依賴性,不是需要從那裡進口必需的貿易商品(如美國對石油進口的仰賴,今日日本對石油、木材和水產品的需求),就是在文化層面上存有一種具有凝聚力的社會關聯度(如澳大利亞的文化來源於英國,這種情況直到近年才有所改變)。然而,如果你的貿易夥伴變得衰敗(如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那麼也會給你帶來一些風險,比如進口必需品中止供應和文化聯繫的中斷,你的社會可能會因此而處於弱勢。即便是現代,第一世界對於政治動盪、生態脆弱的第三世界國家石油依賴便可在1973年石油禁運問題中凸顯出來;而過去格陵蘭的維京人、皮特凱恩島的島民們和其他一些社會也曾面臨類似的問題。

五點框架中的最後一點涉及的是一個極具普遍意義的問題:不管所面臨的問題是否與環境相關,社會該如何作出回應?即便是類似的問題,不同社會採取的回應之道往往有所不同。就拿森林退化這一問題來說,新幾內亞高地、日本、蒂科皮亞島和湯加島等都曾遇到過,它們採用成功的森林管理方法化險為夷;相形之下,復活節島、波利尼西亞群島中的芒阿雷瓦及格陵蘭的維京社會卻因為沒能找到相應對策而走向消亡。我們是如何理解這些不同的結局呢?一個社會的應對之道取決於其政治、經濟、社會制度和文化價值觀,這些制度和價值觀影響到社會能否解決其面對的問題(或是否嘗試去解決問題)。本書將從這五點框架入手來探討過去人類社會的興衰成敗。

應該加以補充的是,正如一個社會的崩潰不一定是由氣候變化、強鄰在側、友邦失勢等因素造成的,環境破壞也並不一定是引起社會崩潰的罪魁禍首。一口斷定所有社會的崩潰均源於環境破壞,這種說法無疑是荒謬的。現代的例子有前蘇聯的瓦解,古代的例子像公元前146年迦太基2的滅亡說明了單單軍事征服或是經濟的影響力就足以解釋所有崩潰的原因。因此,本書書名比較完整的說法應該是:「社會崩潰牽涉到生態環境問題,在某些例子中也涉及氣候變化、強鄰在側、友邦失勢,及自身應對之道不同。」即便只是限定了這幾個因素,古今史料之多也已足夠我們考慮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