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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推理的鏈條

普通的常識中有這樣一項規則:如果A取決於B,B取決於C,那麼很明顯,A取決於C。但這種表達有什麼意義呢?為什麼這種類型的推理不僅會用於依存關係,還會用於蘊涵和因果關係呢?

如果A取決於B,而B又取決於C,那麼A取決於C。

如果A必然包含B,而B又必然包含C,那麼A必然包含C。

如果A引發B,而B又引發C,那麼A引發C。

所有這些不同的理念之間有什麼共同之處嗎?它們都投入了一種鏈狀序列。每當看見這種序列,無論它有多長,我們都會很自然地通過刪除頭尾之外的所有內容,把它們壓縮成一根單一的鏈條。這讓我們「總結出」了這樣的結果,比如A取決於、必然包含或引發C。我們甚至會利用想像中穿越時間和空間的路徑來做到這一點。

地板 上放著桌子 ,桌子 上放著碟子 ,碟子 上放著杯子 ,杯子 裡放著茶 。

方向盤 轉動傳動軸 ,傳動軸 轉動齒輪 ,齒輪 轉動傳動軸 ,傳動軸 轉動齒輪 。

有時我們甚至把不同類型的事物鏈接在一起:

從房子 走向車庫 開向機場 飛向機場 。

貓頭鷹 是鳥 ,鳥 會飛 ,所以貓頭鷹 會飛 。

包含「走」「開」和「飛」的鏈條使用的可能是幾個不同類型的鏈條。但儘管它們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但都與穿越空間的路徑有關。在貓頭鷹-鳥的例子中,「是」和「會」最初看來是不同的,但我們可以把它們翻譯成更統一的語言,把「貓頭鷹是鳥」變成「貓頭鷹是一種典型的鳥」,而把「鳥會飛」變成「典型的鳥是一種可以飛的東西」。兩個句子現在都用到了同一類型「是」的鏈條,這讓我們更容易把它們鏈接在一起。

幾代科學家和哲學家都試圖用邏輯原則來解釋普通的推理,實際上都沒有成功。我懷疑這項事業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它在朝錯誤的方向尋找答案:常識能有效運作不是因為它接近邏輯。在我們積累的大量不同卻實用的鏈接方法中,邏輯只佔很小一部分。許多思想家認為邏輯的必然性位於我們推理的中心,但基於心理學的目的,我們最好還是把完美演繹的曖昧理想擱置在一邊,試著去理解人們實際上是如何處理常見和典型的事物吧。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常常會從因果、相似性和依存性的角度來思考。所有這些思維形式之間有什麼共同之處呢?它們都使用不同的方法來製作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