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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主權在握的被動上網

我最近有點懶得寫「國家大事」,還是寫點輕鬆小事吧。最近很多人談網癮,本文談談普通的,良性的,綠色的,上網行為。

我認為不管有沒有癮,上網都不是一個特別值得讚賞或吹噓的活動。讀書,鍛煉身體,甚至割草種菜,可能都比上網強得多。網絡給我們提供了方便,知識,可能有人會加上「自由」,然而多數人,在多數時間,上網只不過是為了放鬆娛樂而已。上網,有主動和被動之分。

主動上網的時候我們有很強的目的性。比如說購物,查找資料,收發電子郵件,解除心中的疑問,瞭解一個新聞事件的動態,甚至是下載電影。我們打開瀏覽器,完全知道自己要去哪兒。我們做各種複雜的動作:身體前傾,大運動量地敲擊鍵盤,四處搜索,Ctrl-f 查找,保存,打印。我們會高強度地使用搜索引擎。我們的計算機上可能會安裝各種能夠幫助幹這些事情的小工具。我們在開機之前有一個非開機不可的充分理由。

然而現在的那些所謂門戶網站,各種論壇,以及什麼 SNS,當然最主要的是廣告商,都不喜歡我們「主動」上網。他們更希望我們被動上網。他們試圖左右我們的上網行為,讓我們看他們安排給我們的內容。在這些地方我們手裡拿個鼠標點來點去,也不知道想看什麼,任憑時間流過。我聽說在中關村的某些大街上,每走十步就會衝上來一個人向你推銷盜版光盤。其實上網的時候也好不到哪去。網站們想方設法地吸引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上」他們。

被動上網其實有兩個好處。第一個好處是獲得意外。上車就睡覺人錯過了目擊路上各種突發事件的機會。進商店就直奔目標的人錯過了沒聽說過的新產品。被動上網的時候我們經常會有意外的收穫。

第二個好處是獲得休息。據最近墨爾本大學的一項統計表明,上班時隨意瀏覽網頁,只要不超過工作時間的20%,實際上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這可能主要是因為高效率的工作特別消耗腦力,而看看視頻則是一種放鬆。

但有好處並不等於一定值得去做,因為要計算機會成本。假定我們現在有兩個小時的空閒時間可以隨便支配。如果選擇被動上網,就等於說:

「我的生活已經無聊到給我兩個小時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花費的程度,你們替我安排吧」。

我估計越是牛人,其被動上網所佔的時間比例越低。牛人們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要時刻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他們做任何事情都是「我要做」,而痛恨「要我做」。你憑什麼左右我點哪個鏈接?你憑什麼支配我?我憑什麼被你吸引?

有多少人,興沖沖地打開辦公室計算機,原想完成幾個重要工作,結果幾個小時之後發現自己除了看了一大堆娛樂八卦之外什麼事都沒幹成。有多少人,一個鏈接一個鏈接地點過去之後,忘記了自己原本要找的東西。

一個人一旦經常上網,就會不自覺地鄙視看電視這個行為。因為看電視的時候人們是最被動的,他們播什麼我們看什麼,包括插播的廣告。就算是被動上網,因為個人有點什麼鏈接的選擇權,所以其主動性要比看電視強得多。從這個角度講,你從事的活動越主動,你就越看不慣那些更被動的活動。我猜,如果一個人經常主動上網,他可能也會鄙視被動上網這個行為吧。沒準他會說,被動上網的人是網站的奴隸,主動上網的人才是互聯網的主人。

最後,我經常被動上網,所以寫此文純粹是知易行難,希望與讀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