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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壟斷的本質是對勤勞者課稅

從完全競爭到壟斷:經濟學家約翰·希克斯爵士曾說,壟斷的最大好處,就是平靜的生活。

我們已經討論了經濟學家如何從微觀經濟的觀點來看經濟。也許可以把這個觀點總結一下,即:微觀經濟牽涉到市場上(商品、勞動力與資本市場)供給與需求互動的力量。從本章起,我們要討論這些市場力量走偏的狀況。例如,廠商追求獲利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一刀雙刃。獲利的慾望,促使廠商生產高質量、低成本的創新產品,造福了消費者。但是,追求獲利也會鼓勵廠商哄抬價格、對質量不夠用心、不誠實、製造污染等不受歡迎的行為。政府在經濟上所扮演的角色之一是制定法規架構,鼓勵追求獲利的正面結果,並抑制上述黑暗的經濟力量。本章將討論獨佔或壟斷和其他不完全競爭的市場是如何運作的,下一章將討論政府消除競爭行為的政策。更後面的章節則研究在沒有規範的市場中可能發生的種種問題,包括污染、貧窮、收入不均、功能失調的保險市場等。

在談企業如何競爭之前,我們應該花點時間探討「企業」的含義。在美國,企業規模從一人公司到超大型公司都有。企業所有權可分三類:獨資(proprietorship)是由單個人所有;合夥(partnership)是由一群人所有;公司(corporation)則是有法律實體的組織,獨立於其持有者,可能由一人或一群股東所有。21世紀最初10年初期,美國大約有1800萬家獨資企業、200萬家合夥企業以及500萬家公司企業。雖然公司在數量上不是最大類別,但在規模上佔主要地位。這500萬家公司的營業額約為20萬億美元,而200萬家合夥企業的總營業額只有約2.5萬億美元,1800萬家獨資企業的營業額則約為1萬億美元。

美國經濟涵蓋的產業類別非常廣泛。如果翻閱政府的統計數據,你會發現主要的產業門類包括:農業、採礦、公用事業、建築、製造(當然,這裡面包括了很多不同的產品)、零售(這裡也有很多不同的產品)、交通、電信、廣播、金融、房地產、專業與技術咨詢、廢物管理、教育、醫療、藝術、娛樂、餐飲、食品、汽車維修、清洗……這個名錄會很長。你可能會認為,幾乎每個人都在大公司工作,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500人以上規模的企業只僱用了約全國職工總數的一半,另一半職工是由500人及500人以下規模的企業僱用的。其中,20人及20人以下規模企業僱用了大約1/5的職工。在美國,每個經濟年度差不多新增50萬家企業,同時會有近50萬家企業倒閉關停。你可能會認為這些新增的企業都是些小企業,實際上,這些新成立的企業中,有好幾百家是500人以上規模的企業。

四種競爭類型

任何類型的企業,在任何規模、任何產業下,都可能會涉及四種不同的競爭類型。想像這四種類型分佈在一條光譜上:一端是「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有很多小企業在製造幾乎一樣的產品;另一端是「壟斷」(monopoly),單一生產者在特定市場幾乎擁有全部的營收;介於兩者之間的是「壟斷競爭」(monopolistic competition),是指很多企業爭相銷售稍微不同的產品,例如每家餐廳都賣食物,但所提供的東西各有不同的風格與質量;最後是「寡頭壟斷」(oligopoly),它有點接近壟斷,只是並非由一家企業囊括全部的市場營收,而是少數企業在特定市場擁有大部分或全部營收。以下仔細討論每種類型。

完全競爭產業的主要特徵是價格接受(price taking),也就是說,完全競爭的企業必須接受市場給定的價格。這些產業的廠商別無選擇,原因是消費者很容易找到替代品。如果完全競爭的企業把產品價格提高一塊錢,那麼消費者就會去其他廠商那裡購買同樣且更便宜的產品。企業可以很容易進出一個完全競爭的產業,這是因為產品簡單易做,通常是眾所周知的物品,如襪子、木螺絲之類。在這種競爭環境中,價格會密切反映生產成本,因為競爭迫使價格降到最低,僅高於生產成本。因此,完全競爭市場中的企業,大都只能賺取同樣低的利潤。

根據教科書裡的定義,真正的完全競爭就像是實驗室裡的純氣體:它是理論上的極端情況,而產品也很少是一模一樣的。人們可能偏好某種風格和顏色的襪子,或偏好某種螺絲起子與木製螺帽完全貼合的感覺。還有很多要考慮的,例如供給的可靠度或產品質量。但完全競爭的概念(產品一模一樣而以價格競爭)可以作為有用的比較基準,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例如汽油、電視機和農產品,在市場上的運作很接近完全競爭,許多產品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價格競爭激烈。

光譜的另一端是壟斷,單一賣家在特定市場擁有全部或大部分的營收。例如,微軟在20世紀90年代晚期與21世紀最初10年早期,主宰了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市場;大約20~30年前,IBM主宰了大型計算機市場;施樂曾經主宰複印機市場;美國郵政服務公司至今仍主宰郵件投遞市場。大部分人無法選擇由誰來收集垃圾或提供電力,這些通常也是壟斷,只不過是屬於當地或區域性的壟斷。

要如何才能達到壟斷狀態?通常是用一些障礙,阻止其他廠商進入市場。例如,假設進入障礙是某項技術專利,比如藥廠發明了新藥,擁有這項專利的藥廠就成為唯一能製造這種藥物的廠商(至少在某一段期間內),因此它可能是同業中唯一賣這種藥的公司,進而壟斷了市場。事實上,贊成專利的經濟論點是:允許專利在一段期間內的獨佔地位,可以促進創新。這種有限制期的壟斷,其權衡取捨的是公共的利益。

有些壟斷是由法律創造出來的。例如,美國郵政服務公司在郵件市場有獨佔地位,而在美國大部分城市,當地政府在垃圾收集市場有獨佔地位。另外一個進入障礙是所謂的「自然壟斷」。當這個產業出現規模經濟現象,提供大型、穩定的企業勝過新進企業的優勢時,就會發生自然壟斷。例如,相對於小型太陽能發電廠,一座大型水力發電水壩可用較低的平均成本生產電力。一旦有了水力發電,小型電力生產者就很難進入市場,即使它們可能在成本上有競爭力(如果它們也可以用較大的規模來生產)。若產業中所有大廠都合併,或至少同意一起行動,理論上也會發生壟斷,但以反托拉斯法而言,這是違法的行為。

和完全競爭市場不同的是,獨佔企業在市場有設定價格的能力,可讓價格高於生產成本,因此可賺取較高利潤。獨佔企業會根據該產品的需求彈性來定價,如果產品的需求很沒有彈性,那麼獨佔企業就可以提高價格,而需求量只會小幅下降。我們再回頭來看壟斷某種藥品的藥廠,如果那是唯一有效的藥品,病患勢必會為它付出大筆金錢。

然而,壟斷者不一定只是從金錢上得到利益。經濟學家約翰·希克斯爵士12(Sir John Hicks)曾說:「壟斷的最大好處,就是平靜的生活。」沒有競爭者,廠商就可以放鬆;而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你一刻也不能放鬆。19世紀的英國經濟學家、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13(John Stuart Mill)說過:「沒有競爭的地方,就有壟斷。壟斷的本質就是對勤勞者課稅(如果不是掠奪),它之所以能這麼做,是因為懶惰者的支持。」在最壞的情況下,獨佔企業有兩個選擇,不是變得懶散、無效率,就是有能力通過較高的價格搾乾消費者。

壟斷競爭的本質,較接近完全競爭而非獨佔。當很多廠商借由銷售「差異化」的產品(意即產品相似,但不是一模一樣)來競爭時,就會出現壟斷競爭。例如,你去商店買褲子,你可以買牛仔褲或卡其褲,也可以買羊毛褲,然後你可能去不同店家選購這些商品。這些商店競相銷售褲子,但它們不是一模一樣的產品。另一個差異化的例子是地點,你可能每週會在下班開車回家的路上加油,卻不曾光顧離你回家路線不遠的加油站。或者廠商可能會為買家提供不同的激勵:我應該在打八折的A網絡商店買這本書呢?或是在提供免費運送的B書店呢?

和獨佔企業一樣,壟斷競爭的廠商也有一些設定價格的能力,可根據需求彈性來定價,但它提高價格的能力不像獨佔企業那麼大,它仍需考慮競爭者的價格。此外,壟斷競爭市場沒有進入障礙,可以開更多餐廳,可以有更多服飾店,也可以設更多加油站。因此,如果賣燒烤的餐廳在你家附近流行起來,那麼就會有更多燒烤餐廳陸續開張。由於這種進入與退出市場的過程,壟斷競爭的廠商在短期可以賺到比平常高的利潤,但長期則不然。廠商們的利潤越高,對想進入的競爭者而言就越有吸引力,然後更多的競爭就會把價格與利潤越壓越低。

從消費者的觀點來看,壟斷競爭的好處是它為企業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去發現趨勢、產生創新以及提供多樣化產品。經濟學家沒回答的問題是,自由市場是否能提供適量的多樣性。我們大多喜歡豐富多樣的世界,不會願意生活在全穿藍色牛仔褲和白色T恤、每天吃白麵包和奶酪三明治的世界,即使這個社會只生產一種牛仔褲、T恤、奶酪與麵包會更有效率。相反,就算我們有數百款籃球鞋或香皂可選擇,我們實際上會生活得更好嗎?答案還是不一定。

最後,寡頭壟斷的本質較接近獨佔而非完全競爭,是指一些廠商在一個特定市場擁有大部分或全部的營業額。例如,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主宰了軟飲料市場的營業額。對於任何寡頭壟斷市場而言,關鍵是廠商是否彼此激烈競爭,如同完全競爭一般使得利潤下降,或者它們是否(也許是不公開的)共謀使價格維持在高位,就像獨佔一樣。

企業領導人通常不太贊成競爭。畢竟,你是想經營一家完全競爭的企業(為了蠅頭小利和很多競爭者廝殺)還是一家獨佔企業(公司有很大的定價自由,可改變生產方法以及獲取高利潤)?競爭讓商人過得非常辛苦。相反,消費者應該贊成競爭,因為競爭可以提供更低成本的創新產品,市場競爭是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