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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男人有什麼用 男性角色的進化

去年,我收到遠方某城一位大學教授寫來的一封與眾不同的信件,邀請我參加一個學術會議。我不認識寫信人,從姓名上也辨認不出寫信人究竟是男是女。這個會議需要離家一星期,並做長途飛行。可是,邀請信寫得很出色,如果會議也能安排得如此出色,那這個會議一定會特別有意思。我有點舉棋不定,由於時間緊迫,我便接受了邀請。

我的猶豫在到會後煙消雲散,會議正如我盼望的那般有趣。此外,組織者還花了不少心思為我安排會外活動,包括購物、賞鳥、宴會和參觀考古現場。這位出色地組織了會議、寫來最初那封出色信件的教授被證實是位女士。她除了在會議上發表了一篇精彩的演講外,還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人,她的驚人美貌也是我今生少見的。

在一次我的東道主安排的購物之行中,我為我的妻子買了幾件禮物。擔任嚮導的學生顯然向東道主匯報了我的購物情況,因為後來在會議宴席上,我和她鄰座時,她對此發表了一些評論。令我詫異的是,她告訴我:「我丈夫從未給我買過任何禮物!」她倒是曾買禮物給他,可是他從不投桃報李,她終於放棄了努力。

這時有人穿過餐桌來問我有關我在新幾內亞對極樂鳥的考察工作。我講到雄性極樂鳥對於餵養雛鳥漠不關心,卻把時間都花在追逐盡可能多的異性上。再次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的東道主叫起來:「跟男人一個德性!」她向我解釋她的丈夫當然要比多數男人好得多,因為他至少還支持她的事業。可是他在工作之餘,多數晚上和其他男同事泡在一起,週末則在家看電視,藉以逃避做家務和帶兩個孩子。她曾一再要求他幫點忙,但最終還是放棄了請求,轉而雇了一個保姆。當然,這個故事沒多少特別之處。我之所以還記著它,是因為這位女士是如此美麗、動人、聰慧,任何一個人都會當然地認為那個有幸娶她的男人定會與她長相廝守,樂此不疲的。

儘管如此,我的東道主的家庭狀況仍要比其他許多為人妻者好得多。當我剛開始在新幾內亞高地工作時,那裡粗暴虐待女性的情形常令我憤慨無比。我在林中小道上遇到的夫妻,通常都是女人弓腰馱著大量柴禾、蔬菜和一個嬰兒,而她的丈夫則在一邊昂首挺胸地走路,除開弓箭外什麼也不拿。男人出門打獵只是為男人們創造交往的機會,捕獲的一些動物當即被男人們在林中吃掉。妻子們還被隨意買來賣去、拋棄,無權對此說個不字。

然而後來,當我有了自己的孩子,當我在行路時呵護著我的家人,此時體味一下自己的感覺,我想我能較好地理解為什麼新幾內亞男人大步走在家人旁邊了。我發現自己緊走在孩子們邊上,全神貫注以防他們被撞、跌倒、走散或者遭遇其他不測。傳統的新幾內亞男人還需更加小心謹慎,因為他們的妻兒面臨的危險更大。這些看似了無牽掛地漫步在身負重荷的妻子身旁的男人,事實上擔負著守望者和保護者的責任,他們兩手空空是為了在遭到別的部落人伏擊時迅速張弓搭箭。但是,我仍對男人出門狩獵和出賣妻子這些情況困惑不解。

「男人有什麼用」這個問題聽起來只是一句俏皮話,但實際上,這個問題觸到了我們這個社會的痛覺神經。女性已經無法忍受男人自封的地位,並且指責男人關心自己甚於關心妻兒。這個問題對於人類學家來說也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如果以對配偶和子女所盡義務為標準,多數哺乳動物的雄性的確在除開射精以外毫無用處。它們在交配後即離開雌性,讓它獨自承擔餵養、保護和訓練後代的重負。但人類的男性(通常或常常)卻不一樣,他們在交合後仍和配偶、子女在一起。人類學家大膽假設男性這種角色的增加對於人類最明顯的特徵的進化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推斷如下:

在所有殘存的采獵群體中,男女的經濟角色是嚴格區分的,一直到農業在1萬年前興起之前,所有的人類群體都以這種方式生活著。男人照例將更多的時間花在獵取大動物,而女人則更多地花時間採集食用植物和小動物、照看孩子。人類學家的傳統看法認為這種普遍存在的男女差別是一種勞動分工,有利於核心家庭的共同利益,反映了合理的協作策略。因為男人無需隨身帶著孩子哺乳,而且男人通常比女人強壯,所以男人在追蹤、獵殺大動物時顯然要比女人能幹。人類學家認為男人狩獵是為了給妻兒提供肉食。

類似的勞動分工在現代工業社會中仍然持續著:許多女人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要比男人多。儘管男人的主要活動不再是狩獵,他們仍然通過從事有償勞動為配偶和孩子們帶回食物(大多數美國女性也這麼做)。因此,「把肉帶回家」(養家餬口)這一成語,有著深邃悠遠的含義。

作為狩獵者提供肉食被視為人類男性的特徵之一,只有人類的少數幾種哺乳動物夥伴如狼和非洲獵犬才具有同樣特徵。人們普遍認為,這一待征是和其他幾種區分人與別的哺乳動物的人類共有特徵相聯繫的。尤為重要的是,這一特徵是和人類兩性在交配後繼續以核心家庭方式維持、人類的孩子(不同於幼猿)在斷奶後很多年仍不能自食其力這些事實相關的。

這個理論如此明瞭,以致它多年來一直當然地被認為是正確的。它對男人的狩獵行為提出兩個直接的推斷。第一,如果狩獵的主要目的是給家人帶回肉食,那麼男人應當遵循能夠可靠地獲取最大量肉食的捕獵策略。所以男人通常應當追蹤大動物而不是獵殺小動物,每天背回家更多的肉食。第二,一個獵手應當將獵獲物交給妻兒,或者至少優先和家裡人分享,而不是分給非親非故的人。這兩個推斷是否正確呢?

令人驚訝的是,對於這樣基本的人類學命題,它們幾乎從未被驗證過。也許並不出人意料的是,這項驗證工作是由一位女性人類學家挑頭開始的,她是猶他州立大學的克裡斯滕·霍克斯(Kristen Hawkes)。霍克斯和金·希爾(Kim Hill)、瑪格達萊娜·烏爾塔多(A.Magdalena Hurtado)、卡普蘭(H.KaPlan)一起,主要通過對巴拉圭的北部埃克印第安人的食物作定量評估來進行驗證。霍克斯還和尼古拉斯·布勒頓·瓊斯(Nicholas Blurton Jones)、詹姆斯·奧康奈爾(James O』Connell)合作,對坦桑尼亞的哈德扎人進行了其他測試。首先我們來看看埃克人的表現。

北埃克人曾是完全的采獵者,即使他們在20世紀70年代定居從事農業後,仍花費大量時間用於在密林中尋找食物。根據人類的通常模式,埃克男人專事捕獵大型哺乳動物,如野豬和鹿,還從蜂窩中收集蜂蜜。女人則從棕櫚樹中敲出澱粉、採集水果和昆蟲幼體、照看孩子。埃克男人的每日獵獲量變化很大:如果他殺死了一頭野豬或者找到一個蜂窩的話,他帶回的食物足夠許多人享用,但是有四分之一的日子他一無所獲。相反,女人的收穫則是估算得出的,並且每天基本不變,因為到處都是棕櫚樹;一個女人每天能弄到多少澱粉取決於她花多少時間去敲打棕櫚。女人完全能夠自食其力養活自己和孩子們,但她不可能「大發橫財」而養活許多人。

霍克斯和她的同伴們研究得出的第一個令人稱奇的結論是有關男女收穫差別的問題。當然,男人的最高收穫量遠高於女人,因為一旦男人運氣好,獵殺了一頭野豬的話,他當天的收穫就會達到167千焦。可是,男人的日均收穫只有40千焦,要低於女人的日均收穫(43千焦)。男人在一般日子裡的收穫(每天20千焦)則更低。之所以有這樣令人困惑不解的結果,是因為男人兩手空空灰溜溜回家的時候遠遠多於他們帶著一頭野豬得意洋洋返回的日子。

如果埃克男人肯從事敲打棕櫚這種不夠英武的「女人活」,而不是尋求追獵刺激的話,從長遠角度講,他們的收穫會多一些。由於男人比女人強壯,只要他們肯幹,他們每天甚至能比女人敲打出更多的棕櫚粉。埃克男人就好像瞄準大獎的賭徒,追求著誘人的卻又是不可預料的收穫。其實從長遠來看,賭徒把錢存進銀行,提取雖煩人但穩定的利息收益更好。

另一讓人稱奇的結果是,旗開得勝的埃克獵人並不是將大部分肉食帶回家中供妻兒事用,而是和周圍人廣泛分享。男人在找到蜂蜜時也是如此。由於這樣廣泛分食的緣故,一個埃克人所消費的全部食物的四分之三是由他或她的核心家庭以外的人員提供的。

我們易於理解為什麼埃克女人不去獵取大動物,因為她們不能長時間地遠離孩子,也不能冒一無所獲回家的風險,那會危及哺乳和懷孕。可是為什麼男人甘願放棄棕櫚粉,安心於從狩獵中獲取那點低得多的平均收穫呢?為什麼男人不是像人類學家的傳統看法推測的那樣,把收穫僅僅帶給家中的妻兒呢?

這個悖論顯示,埃克男人之所以選擇狩獵大動物,除開滿足妻兒的最大利益以外,一定還有其他某些原因。當克裡斯滕·霍克斯告訴我這些矛盾情況時,我產生了一種很壞的預感:男人選擇帶肉回家的真實動機大概沒那麼高尚吧?我想為我的兄弟們辯解,開始尋找答案以便恢復自己對埃克男性高尚的勞動策略的信心。

我的第一個異議是針對克裡斯滕·霍克斯用熱量來衡量收穫的做法。事實上,任何一個有營養常識的現代讀者都知道,不是所有食物的熱量都能相提並論的。也許選擇獵取大動物是為了滿足人們對蛋白質的需求,從營養方面看,蛋白質要比棕櫚粉的普通碳水化合物有價值得多。然而,埃克男人不僅找尋蛋白質豐富的肉食,也尋找蜂蜜,而蜂蜜的主要成分不過是和棕櫚粉一樣的碳水化合物。卡拉哈里的桑族人(布須曼人)中男性狩獵大動物,女性卻去採集富含蛋白質的mongongo果仁;在新幾內亞低地的采獵部族中,儘管希望渺茫,但男性仍是成天忙於抓袋鼠,他們的妻兒則從魚類、老鼠、幼蟲和蜘蛛中穩定地獲取蛋白質。為什麼桑族男人和新幾內亞低地男人不學學他們的妻子呢?

接著我考慮到,會不會存在這一可能,埃克男人屬於現代采獵部族中的變異種,是異常拙劣的獵手呢?無疑狩獵技巧對於因紐特人和北極印第安人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除了大動物外別無其他果腹之物的冬季。坦桑尼亞的哈德扎人不同於埃克人,他們的男性可以通過獵取大動物而不是小動物取得較高的平均收益。埃克男人那樣的新幾內亞男人,儘管產出極低,仍執著於狩獵。而且,哈德扎獵手平均在29天的狩獵生涯中也有28天兩手空空,可仍癡心不改。如果一個哈德扎家庭指望他們的丈夫或父親帶回一頭長頸鹿來度日,他們一定會餓昏的。即便哈德扎或者埃克獵手偶有捕獲,也不是僅為他的家人而保留的。因此,對於他的家人來講,究竟抓捕大動物比其他的謀生方式產出多還是少,這個問題不切實際。然而抓捕大動物的確不是養家餬口的最佳策略。

我還想為我的男同胞辯護。會不會與眾人分享肉食、蜂蜜是指望通過互惠來平衡狩獵產出呢?也就是說,我預計每29天能抓到一頭長頸鹿,我的其他捕獵夥伴們也能有這樣的戰果,由於每個人往不同方向搜尋獵物,這樣每天至少能有一個人逮到一頭長頸鹿。如果幸運的獵手們同意彼此分享肉食,那他們以及他們的家人都可以填飽肚子。但據這種解釋,獵手們將最樂意和其他本領高強的獵手分享獵物,這樣他們將來最有可能取得回報。

但事實上,幸運的埃克和哈德扎獵手,一視同仁地和周圍人共享獵物,不論此人是一名好獵手還是無望的獵手。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既然一個埃克瓦哈德扎男性即便自己永遠一無所獲也可以要求從他人處分一杯羹,他為什麼還要殫精竭慮去打獵呢?為什麼他不是單單採集果仁和抓點老鼠,那些東西他可以徑直帶回家而無需分給他人?在我竭力為男性狩獵尋找一個高尚的動機時,我一定是忽略了某種不那麼高尚的因素。

另一種可能的高尚動機是廣泛地分享肉食也許有利於獵手的整個部落,他們會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僅僅餵飽你自己的家人是不夠的,因為如果部落中其他人處於飢餓之中,將無法抵擋部落敵人發起的進攻。但是這一可能的動機,又使我們回到原來的矛盾上來:為使整個部落的人都有良好的營養,最佳辦法是大家都放下架子,老老實實地敲打傳統的、可靠的、不錯的棕櫚粉,以及採集水果和昆蟲幼蟲。男人們不該浪費時間,博取那獵獲野豬的偶然性。

最後我想考慮的是男人狩獵對家庭的價值,也許狩獵的意義在於男性保護者的角色。許多劃地而居的動物中的雄性,諸如燕雀、獅子和黑猩猩,會花很多時間在它們的地盤上巡邏。這種巡邏有多方面目的:發現並驅逐鄰近領地的雄性入侵者;察看是否時機成熟,可以對鄰近領地發動侵略;偵察是否有威脅配偶和子女性命的天敵;觀察依季節而變化的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數量。與之相仿,獵人們在搜尋獵物的同時,還關注著潛在危險和可被部落中其他人利用的機遇。此外,狩獵還提供了鍛煉作戰技能的良機,那是防禦外敵進攻必須的。

毫無疑問,狩獵的這一作用是極為重要的。儘管如此,人們仍然要問,獵手們力圖偵知的是何種具體危險,他們力圖發展的是誰的利益?雖然在這個世界的某些地方,獅子和其他大型食肉動物仍然威脅著人類的生存,但是所有的傳統采獵部族面臨的最大危險來自敵對部落的獵手。這些部落的男人們捲入斷斷續續的戰爭中,目的在於消滅其他部落的男人。從戰敗部落擄掠來的婦女和兒童要麼被屠殺,要麼被分派為妻子和奴隸。從壞的角度講,男性獵手的巡邏可以被視作為發展自己部落的基因,而這是以敵對部落男性的利益為代價的。從好的角度講,可以認為他們是在保護妻小,主要防止來自敵對部落男人的威脅。但即使在後一種情況下,成年男性的巡邏對整個群體中的其他人,也幾乎是利弊相當的。

因此,我試圖將埃克人狩獵大動物解釋成男人為妻兒的最大利益而採取的高尚而合理的做法的努力都歸於失敗。克裡斯滕·霍克斯還提醒我某些痛苦的事實,有關一個埃克男人自己(相對於他的妻子兒女)是如何在滿足口腹之慾外從他的獵獲中獲取最大利益的。

首先,埃克人同其他人群一樣,婚外性行為並不鮮見。盤問她們66個孩子所有可能的父親(即她們在受孕時刻的性伴侶),平均每個孩子有2.1個男人被提名。在一組28個埃克男人中,女人們總是更多地提名出色的而不是拙劣的獵手為情人,更多地以好獵手作為孩子可能的父親。

為了理解通姦的生物學意義,我們先來回想一下,在第二章中討論過的生殖生物學事實體現了男女兩性利益的根本失衡狀況。擁有眾多的性伴侶對於一個女性的生育量沒有絲毫直接意義。女性一旦和一個男性暗結珠胎後,再和別的男人性交,至少在9個月內不可能孕育另一個生命,甚至由於采獵生活延長了女性的哺乳性閉經時間,女人至少幾年內都不會再次懷孕。可是即便是女人僅僅幾分鐘的姦情,男人就會對自己親生子女的數目心生疑竇。

我們再來比較一下遵循兩種不同的捕獵策略的男人們的後代數目。霍克斯將他們分為「養家者」策略和「好大喜功者」策略。「養家者」找尋那種能有較高產量、高度穩定的食物來源,如棕櫚粉和老鼠。「好大喜功者」只獵殺大動物,多數日子空空如洗,偶爾吉星高照,他們一般收穫很少。「養家者」儘管沒有餘糧施捨地人,但他通常將多數食物帶回家供養妻兒。「好大喜功者」通常帶給妻兒的食物相形之下要少得多,但他偶爾會有許多肉食賞給他人。

顯然,如果女人以養大成人的孩子的數目為標準衡量她的遺傳利益,這不過是她能給子女提供多少食物的問題,那她最好還是嫁給一個「養家者」。如果她和一個「好大喜功者」比鄰而居的話,她還可以有更大收穫,因她可以和他偶爾媾和,換取她及孩子們的額外的肉食。整個部落也喜歡一個「好大喜功者」,因他偶爾會有「橫財」進帳,大宴眾人。

至於一個男人怎樣才能最佳地發展其遺傳利益,「好大喜功者」利弊均沾。一個好處是他可以通過婚外情擁有更多子嗣。「好大喜功者」在姦情之外還可以有其他收益,例如在族人眼中的威望,部落中的其他人因他的肉食饋贈樂意與他作鄰居,並且可能把女兒許配給他作為褒獎。同理,「好大喜功者」的孩子們也可能在部落中得到良好的待遇。對於「好大喜功者」的不利之處是,他通常帶給自己妻兒的食物較少,這意味著他的婚生子女長大成人的概率較低。在他外出風流的同時,他的妻子也可能起疑心,結果是他親生子女的比例較低。「好大喜功者」放棄了「養家者」對自己少量子女親生的信心,換取可能有眾多子女的概率,值得嗎?

回答取決於以下幾個數據,如一個「養家者」妻子能養育的非婚生子女的數目,「養家者」妻子所育子女中非婚生所佔的比例,以及「好大喜功者」的子女因他們的有利地位究竟增加了多少生存機會。這些數據的價值可能因部落而異,取決於當地的生態環境。霍克斯在對埃克人估價時,總結出在廣泛的類似環境中,「好大喜功者」有望比「養家者」擁有更多攜帶自身基因的存活後代。這大概才是男人狩獵大動物的真正原因,而不是傳統上被接受的為妻兒帶回肉食這個原因。埃克男人對他們自己而不是對家庭更有用。

因此,男性獵人和女性採集者這樣的勞動分工,並不是因為非如此核心家庭不足以最有效地促進共同利益,也不是因為非如此不足以部署勞力以共謀部族大計。相反,采獵生活方式包含了一種典型的利益衝突。正如第二章中討論的,最有利於一個男人的遺傳利益的並非一定有利於女人,反之亦然。配偶有共同利益,但並非利益完全相同。女人最好嫁給「養家者」,但成為「養家者」並不是男人的上上之選。

近幾十年來生物學研究揭示了存在於動物和人類社會中的無數此類利益衝突,不僅是存在於夫妻(或動物配偶)間的衝突,還有在父母和子女之間、孕婦和胎兒之間、手足之間的衝突。父母和子女有共同的基因,手足之間也如此。可是,手足同胞也是潛在的最近的競爭對手,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是相互競爭著的。許多動物研究顯示,哺育後代降低了父母的預期壽命,因為哺育期父母勞心費力,還有風險。對父母來講,一個子女代表延續基因的一個機會,但父母還可以有其他這樣的機會。也許遺棄一個孩子,將資源省給其他子女,對父母更有利;可是,如果以父母的利益為代價,孩子的利益將得到更大滿足。動物世界和人類社會一樣,這樣的衝突導致殺嬰、找親(父母為子女所殺)、手足相殘(兄弟姐妹中一個為另一個所殺)的事也屢見不鮮。生物學家們從遺傳和覓食環境出發對這種衝突作理論上的計算,而所有普通人則無需計算,從耳聞目睹中認識了一切。在我們的生活中,因為血緣或婚姻關係緊密聯繫的人們之間發生的利益衝突是最常見的,最令人痛心疾首。

那麼這些結論有多少普遍意義呢?霍克斯和她的同事們僅僅研究了埃克和哈德扎這兩個采獵部族。研究結果還有待於其他采獵部族的檢驗。答案可能因部落甚至因人而異。從我在新幾內亞的見聞來看,霍克斯的結論極可能更符合那裡的實際。新幾內亞大動物很少見,狩獵產出很低,常常一無所獲。很多獵獲物常常在叢林中就被男人們徑直吃掉了,即便有大動物的肉帶回部落,也是被眾人分而食之。新幾內亞人的狩獵行為很難從經濟利益方面去解釋,但它顯然給幸運的獵手們帶來了榮耀與地位。

霍克斯的結論對我們自己的社會是否有意義呢?也許你害怕我遲早會提出這個問題,並且你估計我會總結說美國男人沒有多大用處。我當然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我認為多數(也許是絕大多數)美國男人是盡職的丈夫,他們努力工作以求增加收入,將金錢花在妻兒身上,常照看孩子,也並不朝秦暮楚。

但令人扼腕的是從埃克人處得出的結論至少也適用於我們這個社會中的某些男人。有一些美國男人拋妻棄子。離異的男人拒不履行法定育兒責任的比例之高也令人瞠目,以致於政府開始採取對策。在美國,單親家庭的數目超過了雙親家庭,而且多數是單身母親獨力育兒。

盡人皆知的是,在那些已婚男性中,有些男人愛自己甚於愛妻兒,虛擲家財、精力與光陰,終日沉湎於女色,追逐所謂大男人的名聲和活動。他們典型的嗜好是開車、運動和酗酒。大量的錢財花在家用以外。我並不認為美國男人中「好大喜功者」多於「養家者」,但「好大喜功者」所佔的比例顯然不可忽視。

即使在那些雙職工家庭中,時間預算研究顯示,美國上班族女性平均花在勞作(指上班、育兒、家務)上的時間2倍於她們的丈夫,而且女性的收入平均低於同工種男性。同一時間預算研究發現,在要求美國丈夫們估算他們和妻子們各自花在照顧孩子和家務上的時間時,他們傾向於高估自己,而低估妻子所花的時間。據我的印象,在其他一些工業化國家,如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法國和波蘭,男人做家務和照看孩子的比例一般來講甚至比美國還要低。我之所以列舉以上幾個國家,是因為我碰巧比較熟悉它們。這就是為什麼在人類學家之中一直要討論男人在我們這個社會上有什麼用這個問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