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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500年戰爭:歐洲(幾乎)征服世界(1415~1914年)

將成為國王的人

19世紀80年代的一個星期六的晚上——“那是一個漆黑的夜晚,有著6月夜晚常有的沉悶,”講故事的人寫道——兩個英國人,丹尼爾·德拉沃特(Daniel Dravot)和皮奇·卡納漢(Peachey Carnehan)闊步走進印度北部一家報社的辦公室。“關於我們的身份,說得越少越好。”他們聲稱。他們今晚唯一在乎的事情是怎樣能到卡菲爾斯坦去。

“據我估算,”德拉沃特說,“那個地方就在阿富汗的右上角,距離白沙瓦不超過300英里。在那兒有32個異教偶像,而我們兩個將成為第33個和第34個……我們就知道這些。另外,還沒有人去過那裡。他們一直在打仗,而在他們打仗的地方,誰懂得怎樣訓練人們作戰,誰就能當上國王。”

德拉沃特和卡納漢偽裝成瘋狂的伊斯蘭教神職人員及其僕人,在兩頭駱駝的背上藏了20桿馬提尼–亨利步槍,一路走過沙暴和暴風雪,最終來到一個廣闊而平坦的積雪山谷。在那裡,他們看到兩伙人在用弓箭相互射擊。“‘咱們的生意就從這兒開始啦。’德拉沃特一邊說著,一邊用兩支步槍朝那20個人射擊。其中一個人離他坐著的那塊石頭有200碼之遠,卻被一槍放倒。其他人開始四散逃跑,但德拉沃特和卡納漢就坐在彈藥箱上,把山谷上上下下的人都給幹掉了。”

倖存下來的人躲在他們能找到的掩體後面瑟瑟發抖,而德拉沃特“走過去踢他們,然後把他們拉起來,再跟他們握手,表現出友好的樣子。他把他們召集起來,讓他們去搬運箱子,隨後開始對所有人揮手,彷彿他已經是一位國王了”。

德拉沃特現在開始著手做一名坐寇。首先,“他和卡納漢拉著各個村子頭人的胳膊,把他們帶到山谷中,教給他們怎樣用長矛在山谷底部劃出一條線,再從那條線的兩側各取了一點土分給他們”。其次,他們召集了村民,“德拉沃特說:‘去地裡面挖掘吧,我希望你們能取得豐厚的收穫。’他們也確實做到了這一點”。接著,“德拉沃特把各個村子的祭司帶到他們崇拜的偶像面前,告訴他們要坐在這裡為人們主持公道,如果做得不好就會被射殺”。最後,“他和卡納漢挑選了20個好漢,教他們怎樣使用步槍,怎樣組成四人一排的隊伍,怎樣齊步前進。這些人很樂於做這些事情”。德拉沃特和卡納漢每到一個村子,“他們的軍隊就會告訴當地人,除非他們想被殺掉,不然就不要再使用他們的小破火繩鉤槍”。很快,他們給卡菲爾斯坦帶來了和平,德拉沃特還準備把這塊土地獻給維多利亞女王。

魯德亞德·吉卜林在他1888年出版的短篇故事《將成為國王的人》中編造出了德拉沃特、卡納漢這樣的人物和卡菲爾斯坦這樣一個地方,以及當地的32個異教偶像,以此滿足讀者對彰顯帝國勇氣的奇聞異事的好奇心。不過,這個故事之所以受到追捧,甚至直到今天還值得一讀,是因為19世紀的現實情況與吉卜林的小說相去不遠。

例如,有一個狂野的年輕人名叫詹姆斯·布魯克(James Brooke),16歲就加入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部隊。他曾經在緬甸受過重傷。後來,他買了一艘船,在上面裝上火炮,並在1838年駕船來到了婆羅洲。剛一到那兒,他就幫助文萊蘇丹鎮壓了一場叛亂。文萊蘇丹滿懷感激,任命布魯克為沙撈越總督。1841年,布魯克把沙撈越變成了屬於他的王國。他的後代——被人們稱作白人拉者——在這裡統治了三代,最後在1946年將沙撈越交給了英國政府,並且換取了(非常)豐厚的補償金。直到今天,沙撈越最有名的酒店還是以布魯克的艦船名命名的——“皇家”號。

吉卜林筆下的人物說,他們之所以來到卡菲爾斯坦,就是為了傚法布魯克的功業。“現在,這是世界上最後一個靠兩個強壯的男人就能‘撈一把’的地方了。”不過,他們並非第一批試圖在中亞“撈一把”的人。1838年,也就是布魯克抵達文萊的那一年,一個名叫喬塞亞·哈倫(Josiah Harlan)的美國探險家就已經嘗試了一次。失戀的哈倫加入了英國東印度公司,並且作為一位外科醫生與布魯克參加了同一場英緬戰爭。戰爭結束後,他在印度四處漂泊,最後說服了拉合爾的王公,將兩個邦給他治理。從那裡,哈倫帶著自己的軍隊去了阿富汗,廢黜了以奴隸貿易聞名的古爾親王。被哈倫富有紀律性的軍隊推翻的古爾親王與哈倫談了一個條件:只要哈倫允許他做大臣,他就可以把寶座讓給哈倫。

哈倫抓住了這個機會,在中亞的山嶺中升起了美國的星條旗。不過,他做君主的日子就像卡菲爾斯坦的德拉沃特一樣短暫。在他榮登王位的幾個星期之後,英國就佔領了阿富汗,廢黜了這位新進親王。回到美國之後,哈倫試圖說服當時的美國戰爭部部長傑弗遜·戴維斯(Jefferson Davis)把他送回阿富汗,並為他的軍隊購買駱駝。哈倫寄希望回到阿富汗後可以接著做他的古爾親王,他幾乎成功了。計劃失敗後,他先是試圖從阿富汗進口葡萄到美國;後來又在美國南北戰爭中為北軍組建了一個團,但一場難堪的軍事法庭審判讓他的這個職務也沒能幹太久。1871年,哈倫在舊金山去世。

在19世紀之前,布魯克、哈倫、德拉沃特和卡納漢這樣的人物是超乎想像的,但到了19世紀,世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葡萄牙人佔領休達的1415年,到這個屬於“將成為國王的人”的時代,歐洲人對世界的其他地方展開了一場歷時500年的戰爭。

這場500年的戰爭與其他戰爭一樣醜陋,滿是淚痕和瘡痍。在世界上的每一塊大陸上,都有當代的卡加庫斯們在譴責這場戰爭,但同樣也有西塞羅們讚美它:它是世界歷史上最具建設性的戰爭。到1914年,歐洲人和他們的殖民地居民控制了84%的陸地和100%的海洋。在環繞北大西洋沿岸的帝國中心地帶,暴力死亡率降至前所未有的低點,生活水平則達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峰。當然,一如既往地,被征服者的日子往往過得沒有征服者那麼好,而且在很多地方,殖民征服都帶來了毀滅性的後果。但當我們再一次遠離細節去觀察宏大的圖景時,我們就會看到一個大的特點:在整體上,征服者們壓制了局部戰爭、匪徒劫掠以及私人對致命武力的使用,並且開始讓其臣民過上更安全、更富裕的生活。建設性的戰爭繼續發揮著其有悖常理的魔力,只不過這一次是在全球範圍內。

為什麼歐洲人的火器最優良

將歐洲人從佔領休達的時代帶到佔領卡菲爾斯坦的,是一項嶄新的軍事革命,而這一軍事革命又是由兩項偉大的發明推動的。不過,這兩項發明都並非產生於歐洲。

第一項發明是火器。在上一章中,我曾提到過,中國的化學家們從9世紀起就一直在試驗一些殺傷力小的火藥,主要用來製作煙火以及燃燒物。在12世紀或13世紀,一位姓名已經佚失的工匠發現了添加硝石製造真正的火藥的方法。真正的火藥在被點燃時不僅會燃燒,還會發生爆炸。如果把這樣的火藥放進足夠結實的彈膛裡,它的爆炸力就可以把彈珠或是箭矢以足以致命的速度發射出來。

我們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火器的形象,出現在一個難以置信的地方:一處佛教聖地。這一佛教聖地位於中國發展最快的城市之一重慶附近。大約在1150年,佛教信徒們為了裝飾這一聖地,決定在巖壁上進行雕刻。雕刻的內容很符合常規,展現出一些魔鬼站在雲端,還展現了幾種魔鬼使用的兵器:一個魔鬼使用弓,另一個拿著斧頭,還有一個手持長戟,另外還有四個拿著劍。不過,還有一個魔鬼拿著的武器看起來像是一種粗糙的火槍,在爆炸產生的硝煙和火焰中射出了一顆小彈丸。

這一雕刻充滿爭議: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這一雕刻證明,12世紀的中國軍隊就已經使用火器了;另一些歷史學家則認為,這一雕刻證明火器雖然存在,但很罕見,至少那位雕刻師就從未真正見過火器(他們指出,如果你像那個魔鬼那樣手持著金屬製成的火器,就會把手上的皮燙掉);還有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那個魔鬼拿著的實際上是一件樂器,而當時的人們尚未發明火器。不過,不管我們對這一雕刻如何解讀,有一個事實是不容置辯的:在那之後大約一個世紀或者更長的時間,人們就已經在使用火器了,因為考古學家發現了一件當時的火器——那是一件一英尺長的造型簡單的青銅管,出土於中國東北地區的一處古戰場附近,其使用時間應該不晚於1288年(見圖4–1)。

圖4–1 一件偉大事物的發端:目前發現的最古老的火器,它於1288年被遺棄在中國東北地區的戰場上

資料來源:版權所有©雅尼克·特羅提爾。

這件火器的使用效果可能難以預料,它不僅裝填彈藥極其緩慢,而且射擊精度也很差。但更大、更好的火器很快就投入使用了。這些火器在中國南方非常流行。在14世紀30年代,長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區都在公然對抗蒙古統治者。因而,這一時期人們對火器的革新十分迅速。在大約一二十年的時間裡,起義軍就掌握了將這種新型武器的效果運用到最好的方法了。第一個要點是,這些火器要大規模使用(到14世紀50年代,起義軍建立的吳政權[1]就已經擁有數百門鑄鐵火炮,其中有幾十門流傳至今);第二個要點是,要採取多兵種協同作戰的戰術。1363年,起義軍領袖朱元璋與蒙古人在鄱陽湖上進行了決戰[2]。在戰鬥進行的前夜,朱元璋將正確的戰術傳達給了他的部將們。“靠近敵艦之後,”他命令道,“先發射火器,再使用弓弩;待到靠上敵艦,再使用近身兵器發動進攻。”朱元璋的部將們依計行事。5年後,朱元璋成為明朝的開國皇帝。

被攻擊的一方通常會很快地學習並製造對方使用的那些新型武器,這一規律在火器方面也同樣適用。到1356年,朝鮮人的防禦工事中已經開始配備火器;又過了一個世紀,火器翻越了喜馬拉雅山,傳到了印度,並且在1456年曼達爾加爾圍攻戰中投入使用;到1500年,緬甸和暹羅開始製造青銅火炮;在稍晚的1542年(或許是由於朝鮮政府的阻撓才導致了這一延遲),日本人也擁有了火器。

最令人驚奇的是,火器在遙遠的歐洲取得了迅速的成功。在1326年,也就是距離我們發現的最早的中國火器僅僅不到40年(而且早於朝鮮擁有火器30年),在中國以西5 000英里的佛羅倫薩,就已經有兩名官員受命購買火器和彈藥。第二年,牛津的一位插圖畫家就在一幅手稿中描繪了小型火炮。在古代,從未有哪種發明的傳播速度如此之快。

在這一迅速傳播的過程中,供給一方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13世紀進行的野蠻征服之後,蒙古大汗們在草原上確立了某種意義上的“蒙古統治下的和平”。在這個環境裡,商人們可以將貨物從亞歐大陸的一端運送到另外一端,馬可·波羅不過是這些商人中最出名的罷了。商人們運輸著貨物(最主要的貨物是絲綢),傳播著思想(特別是基督教信仰),將東西方聯結在一起。同時,他們也在傳播著微生物(比如黑死病),把災難帶給所有人。但不論他們傳播的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都沒有一樣東西像火器那麼重要。

與此同時,需求方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對於火器,歐洲人比這個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更有熱情,他們很快發現了它們的使用方法,並投身到對火器的改進工作當中去。1331年,也就是佛羅倫薩人第一次提到火器的短短5年之後,另外一些意大利人就在圍城戰中使用火炮了。到了1372年,正是火器轟倒了法國各地的城牆。

重要的事情正在發生。大約在1350年之後,東亞地區對火器的改進進程就放緩了;而在歐洲,對火器的改進正在加速進行。隨著需求的增長,歐洲人發明了開採硝石的各種新方法。到了15世紀的第一個10年,硝石的生產成本已經下降了一半。與之相呼應的,金屬工人開始製造規模更大、造價更低廉的熟鐵火器,這些火器可以裝填更多的火藥,發射更重的炮彈。就在阿金庫爾戰役發生的7年之後,英國的炮手們就展示了重炮的價值——他們把諾曼底的石頭城堡炸成了碎塊。

不過,英國人的經歷也展現了大型火器的弱點。大型火器過於沉重,移動不便,而且發射速度太慢。這些缺點在攻城戰中無關緊要,但是在野戰的戰場上就使得大型火器變得基本無用武之地了。就算一支軍隊能把火炮拖到合適的位置,再開上一炮,但在他們完成裝填之前,敵人的騎兵早就衝上來了。因此,雖然亨利五世本人就曾在1415年利用大型火器迫使哈夫勒爾的敵人投降,但他在阿金庫爾戰役中卻沒有攜帶任何火器。

在不到20年的時間裡,不懈思索的炮手們就找到了一個解決問題的簡單方法。捷克宗教改革家揚·胡斯(Jan Hus)[3]的追隨者們製造了幾十門小火炮,並把它們綁在馬車上。隨後,他們駕著馬車開赴戰場,再把這些馬車連在一起,組成一個小型的可以移動的堡壘(這通常使用一個荷蘭語詞laager來形容它,即馬車堡壘)。火器的發射一如既往地緩慢,但藏在馬車陣後方、手持長矛或劍的士兵可以抵擋衝鋒的騎兵,為火器贏得再次發射的時間。

1444年,馬車堡壘戰術差點給敵人以重挫。在眾多於中世紀從草原遷徙到幸運緯度帶的突厥人中,有一支被稱作奧斯曼人的突厥人從他們位於安納托利亞的大本營出發,開始了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擴張。在征服了巴爾幹的大部分地區之後,奧斯曼騎射手們現在開始威脅匈牙利。教皇召集了一次十字軍東征,隨後便有一支基督教聯軍〔其中包括一支特蘭西瓦尼亞軍隊,由“穿刺公”弗拉德·德拉庫爾(Vald ‘The Impaler’Dracul)[4]的兄弟率領〕在今天屬於保加利亞的瓦爾納擋住了土耳其人的去路。

在當時的歐洲,土耳其人是最好的戰士,而且此次戰役的人數要比對手多出一倍。因此,土耳其人本可以輕鬆贏得這場戰鬥,但隨著一波又一波的奧斯曼騎兵在衝擊基督教軍隊的馬車堡壘時被射倒,土耳其人的士氣開始渙散。有一段時間,戰事進入了相持階段。奧斯曼人的進攻本可以就此被擋住,但是年輕的匈牙利國王決定直擊土耳其人陣線的腹地,結果導致他本人和500名騎士陣亡,最終使得基督教軍隊輸掉了戰鬥。

奧斯曼人不僅就此吞併了匈牙利,還從這次難分高下的戰鬥中吸取了教訓。他們開始僱傭基督教徒作為炮手;到1448年,他們就已經開始能用馬車堡壘戰術反過來對付匈牙利人了。又過了5年,在奧斯曼土耳其人手下服務的一名匈牙利炮術專家佈置了幾十門中型火炮,這些火炮在君士坦丁堡的城牆上炸出大洞,終結了拜占庭帝國的統治。

改進仍然在繼續。歐洲人學會了先將火藥弄潮,再讓它自然乾燥成小顆粒(俗稱“小米粒”),這樣的小顆粒的爆炸威力更大。起初,沒有哪種火炮結實到足以承受小顆粒火藥的爆炸強度,但到了15世紀70年代,法國在和勃艮第之間的軍備競賽中產生了一種體形更短、炮管更厚的火炮。這種火炮可以使用小顆粒火藥,發射的炮彈也不再是石頭彈丸,而是鐵彈丸。匈牙利人則為這種更強大的火藥找到了另外一種用法:他們把少量的火藥填入一種手持的槍中,這種槍被稱為“火繩鉤槍”,因為其上有用來減少後坐力的鉤子。

1494年,這種新武器進行了令人矚目的試演。當時的法國國王查理八世(Charles VIII)一心想要發動十字軍東征奪回聖地,並且認為入侵意大利是理所應當的第一步。從宏觀角度來看,他發動的戰爭都是一場災難,但是至少證明了這種新的火炮給戰爭帶來了革命性的改變。憑借幾十門新式的、重量較輕的火炮,查理八世轟平了擋路的一切東西。多少個世紀以來,戰場上的失敗者總是可以選擇躲進城堡之中,祈求能堅持到圍城戰的結束。但意大利人此時意識到(就像經歷了這場戰爭的馬基雅維利所說的那樣),“現存的城牆無論有多厚,都可以在幾天內被火炮摧毀”。

這種武器造成的第一個影響是戰役數量的激增。因為任何在野戰中失敗、並且退回防禦工事內部的軍隊,現在注定要遭遇失敗。在1495~1525年,西歐人一共打了十幾場大決戰,這樣的高頻率是前無古人的。但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這種趨勢又發生了變化,因為進攻方的進步也引發了防禦方的進步。現在,歐洲人放棄了自史前的傑裡科就開始採用的修築高聳的石牆阻攔敵人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傾斜的土堆,用來使炮彈發生偏轉,或是吸收炮彈的力量。步兵可以更輕易地爬過這種新牆,但是對此也有解決方案。“第一個要點,”馬基雅維利約在1520年寫道,“是要讓我們的城牆呈彎曲狀……這樣一來,敵人如果試圖靠近,那麼他們在側面和正面就都會受到襲擊。”

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裡,歐洲開始到處出現造價不菲的新型城牆。這些城牆的形狀好像海星,四周滿是向外探出的半月堡、稜堡和角堡。這樣一來,戰敗的軍隊又可以退回堅不可摧的堡壘裡,這導致交戰突然失去了吸引力。在1534~1631年,西歐人幾乎總是避免進行正面衝突;即便當他們發生正面衝突時,也通常是因為其中一方試圖解除圍城狀態。“我們打起仗來更像狐狸,而不像獅子,”一位英國士兵說,“每打一次直接交戰的戰鬥,你總要相應地打上20次圍城戰。”

這聽上去像是又一個紅桃皇后的故事,歐洲人彷彿越跑越快,卻依然停留在原地,在越來越可怕但卻毫無意義的戰爭中揮霍著鮮血和金錢。但就像我們在第二章中看到的關於防禦工事、金屬武器和鎧甲以及所有的古代軍事革命裡發生的情況一樣,這樣的說法並不是事實。西歐人確實沒有辦法超過彼此,但是他們超過了這個星球上其他所有地方的人。

幾個世紀以來,歐洲人一直處於防禦姿態,他們應對著蒙古人、土耳其人和其他入侵者。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給歐洲大陸帶來了巨大的震動;1528年,土耳其軍隊甚至打到了維也納城下。在一代人的時間之後,歐洲的前景看上去更暗淡了。“我們難道能奢望結果會有什麼不同嗎?”在君士坦丁堡領銜談判的歐洲代表憂鬱地自問。一邊是基督教國家“空蕩蕩的國庫、揮金如土的習慣、耗竭的資源和渙散的士氣”,另一邊是土耳其人“未受削弱的資源、使用武器的豐富經驗、身經百戰的老兵以及連續不斷的勝利”。

而令大多數人感到驚訝的是,這個問題的答案竟然是肯定的。就在這位大使寫下這段話的時候,軍事力量的天平正在倒向歐洲的一側。1600年,在匈牙利的土耳其指揮官憂鬱地報告說:“那些被詛咒的人(即基督徒),大部分都是步兵,手持火繩鉤槍。大部分的伊斯蘭部隊都是騎兵,不僅只有很少的步兵,也缺乏善於使用火繩鉤槍的專家。因此,我們在戰鬥和圍城戰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麻煩。”

在一個世紀當中,歐洲人一直在穩步增加軍隊中使用火器的士兵的數量。這一趨勢在16世紀50年代之後提速。當時,西班牙人發明了一種新的手持火器——火槍。這種火槍可以發射2盎司[5]重的鉛彈,其威力足以穿透100步之外的板甲。在16世紀20年代,持有開刃兵器(長矛、劍、斧槍)的步兵的數量通常是持火繩鉤槍的士兵數量的2~3倍。但一個世紀之後,這一比例就發生了逆轉。騎兵失去了其在中世紀的統治地位,轉而承擔偵察、前哨和保衛側翼的任務。在17世紀的軍隊中,騎兵的比例很少超過1/10。

於是,在這裡我們又遇到了一個矛盾。大約在1415年,蒙古人和明朝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而亨利五世和其他歐洲君主則落在後面。到了1615年,甚至早在1515年,這一趨勢就發生了逆轉,這個世界上已經少有什麼軍隊能夠抵擋歐洲人的火力了。歐洲人擁有了最優良的火器,而發明了火器的亞洲人則沒有。

為什麼中國沒有能夠保持住它在火器上的早期優勢,並進而對這個世界展開500年的戰爭呢?這或許是整個軍事史上最為重要的問題,但人們對於這一問題的答案卻難以達成共識。

最流行的一個理論,也就是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談過的理論,歐洲人受益於獨特的西方式的戰爭。他們自古希臘人那裡繼承了這種戰爭方式,而這種戰爭方式也造就了他們的火藥革命。“火器和爆炸物的真正關鍵點,並非是它們突然賦予了西方軍隊絕對的霸權,”軍事史學家維克托·戴維斯·漢森認為,“而是因為西方以高質量和大批量地將這些武器生產出來,而這沒有發生在歐洲之外的地方。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結果,是因為長期以來,西方文化都傾向於理性主義、自由探究和對知識的傳播,而這些都植根於古典時代的傳統。”他總結說,“鑒於歐洲文明起源於希臘”,歐洲的騰飛是“合乎邏輯的”。

這樣的觀點不能令我信服。你讀到這裡,我相信你不會驚訝於我的態度。在第二章中,我試圖證明並沒有所謂古代的西方式的戰爭這種東西,因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作戰方式並非西方獨有的。他們的作戰方式,僅僅是遍及亞歐大陸幸運緯度帶上的一種大的趨勢中的地方(地中海地區)版本罷了,而我將這個大的趨勢稱作建設性的戰爭方式。接著,在第三章中,我指出在公元的第一個千年裡,面對著騎兵的崛起,從中國到地中海的這種古代建設性的戰爭開始瓦解。我的這些觀點如果是正確的,那麼漢森這種繼續用所謂西方式的戰爭解釋歐洲的火藥進步的方式就必然是錯誤的。我們如果仔細觀察16世紀歐洲的現實,就會發現有太多的東西是沒法用西方式的戰爭理論解釋的。

其他一些歷史學家已經深入探討過這些細節,所以我在這裡只想集中說明兩個問題。如果真如漢森所說,“正是西方人這種對步兵大規模交鋒和自由民在戰場上用開刃的武器相互搏殺的渴望,在超過2 500年的時間裡讓來自非西方世界的對手感到困惑和恐懼”,那麼為什麼歐洲人新的作戰方式卻是站在遠處開火,而非近身使用開刃武器?如果西方式的戰爭總是關注“在戰場上給予敵人的力量以徹底摧毀”,“發動致命的打擊,然後絕不後退地堅持下去”,那麼為什麼歐洲人在1534~1631年的這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裡只打了那麼少的戰役?如果“在過去的2 500年裡,一直有一種西方式的作戰方式,這種方式是西方人作戰方式的共同基礎,並不斷地傳承了下去。正是這種作戰方式,使得歐洲人成了文明史中最具殺傷力的士兵”,那麼為什麼歐洲在整整一個千年的時間裡(大約500~1500年),一直在來自亞洲和北非的劫掠者和入侵者面前退卻?

一些歷史學家給出了一個十分務實的答案解答所有這些問題。他們認為,歐洲的火器革命與文化傳統無關,歐洲人火器用得好,只是因為他們仗打得多。這是由於歐洲分裂成了眾多的小國家,彼此爭鬥不休。而與之相反,中國在1368~1911年的絕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統一的帝國。因此,中國人很少打仗,也沒有理由在改進火器方面太下功夫。而對於征戰不休的歐洲人來說,改進火器的效果卻事關生死。因此,歐洲人使得火器趨於完美,而中國人沒能做到這一點。

但這種說法迴避了關鍵的問題。中國儘管在1368~1911年之間的大部分時間是統一的,但是也經歷了很多戰爭,而且其戰爭規模往往會讓歐洲人之間的小打小鬧相形見絀。在1411年和1449年,明朝皇帝兩次派遣超過50萬人的大軍對抗蒙古人;16世紀,明朝一直在抗擊海盜;16世紀90年代,明朝與日本在朝鮮半島發生了慘烈的大戰;1600年,中央政府又徵調25萬人鎮壓四川的叛亂。那麼,為什麼這些戰爭都沒能引發歐洲式的對火器的改進呢?

由歷史學家轉行做了律師的肯尼思·切斯(Kenneth Chase)在他傑出的著作《火器:1700年前的全球歷史》(Firearms: A Global History to 1700)中說,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歐洲和亞洲人打了多少次仗,而在於他們進行的戰爭的類型。最初的火器笨重、緩慢,射速不能以一分鐘幾發計算,而要以幾分鐘一發計算。它們只能適用於打擊同樣笨重、緩慢的目標,比如城牆。這也是為什麼火器最初的重要改進出現在攻城火炮上。

火器最早的革新溫床在中國南方。因為在14世紀中葉長江流域對抗蒙古統治者的戰爭中,取得戰爭勝利的方式通常是攻克城池,以及在行動受限的河段上擊沉對方的大船。早期的火器可以很好地完成這兩項任務。但在長江流域的戰爭於1368年結束後,主要的戰場就轉到了中國北方的草原。在這裡,沒有什麼可供轟擊的城池,而射速緩慢的火器在移動迅速的騎兵面前毫無用處。中國的將領們也都是些理性的人,他們因此把更多的資金投入到增加騎兵的數量和興建長城方面,而不是用於火器的進一步改進。

而歐洲,至少其在剛接觸到火器時,與中國南方的情況有更多的相似點。歐洲到處都是堡壘,有著大量的地形阻隔可以限制軍隊的行動。而且,由於歐洲遠離草原(這導致騎兵十分昂貴),歐洲的軍隊中總是包括大量的移動緩慢的步兵。在這樣的環境下,對火器加以微小的改進就可以取得顯著的功效。到了1600年,長久以來日積月累的改進,使得歐洲軍隊成了世界上最好的軍隊。

如果明朝皇帝有一顆水晶球,能預見到在17世紀火器可以有效對抗遊牧民族騎兵的話,他們肯定也會從長期著眼,對火器的改進進行投資,最終研製出小顆粒火藥、火槍和鑄鐵火炮。但在現實世界,沒人能預見未來(儘管有些人很努力地想做到這一點)。我們能做的只是對當下面臨的挑戰做出反應。歐洲人潛心於火器的改進,是因為在當時這是有意義的行為;中國人沒有潛心於火器的改進,是因為在當時這對他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行為。而這一切所帶來的後果,就是歐洲人(幾乎)征服了世界。

回報

14世紀,由於旅行者、商人和軍隊將火器沿亞歐大陸向西傳播,歐洲人學會了使用火器。到了16世紀,由於旅行者、商人和軍隊將火器沿亞歐大陸向東傳播,亞洲人也學會了使用歐洲人改良過的火器。在某種意義上,這算是一種回報。

橫跨歐亞兩洲的奧斯曼土耳其人率先瞭解到了歐洲的火器。土耳其人的火器水平通常落後於歐洲人,但是也要比其東方和南方的國家領先幾十年。在1514年的查爾迪蘭戰役和其後兩年進行的達比克草場之戰中,正是置於馬車上的火炮屠殺了波斯和埃及最優秀的騎兵,使得奧斯曼帝國統治了中東。

在一代人的時間之後,另一個橫跨歐亞兩洲的國家——莫斯科大公國,同樣學會了使用西方的火器。從13世紀開始,俄國人就一直靠著每年向蒙古人進貢而苟且偷生。但到了16世紀,伊凡雷帝(Tsar Ivan the Terrible)對他們進行了報復。在與瑞典和波蘭的血腥戰爭中,俄國人學到了使用火器的基本方法。伊凡掃蕩了伏爾加河,用火炮摧毀了擋在路上的蒙古人防禦工事。到他於1584年去世時,以莫斯科為中心的帝國疆域已經擴大了一倍,而這才僅僅是個開始。1598年,裝備著新型火槍的俄國毛皮獵人翻越了烏拉爾山脈;到1639年,他們已經出現在了太平洋之濱。

如果這一切繼續下去,商隊一定會一路沿著絲綢之路向東前進,把先進的歐洲火器帶到中國去。但商隊的步伐卻被這個時代另外一項偉大的發明超越了,那就是可以進行遠洋航行的船舶。

就像火器一樣,遠洋船隻的基本技術也出現於亞洲,但在歐洲臻於完美。比如,在1119年,只有中國的船長們在使用磁羅盤。這項技術隨後傳到了印度洋上的阿拉伯商人手中,繼而在1180年傳播到了地中海海域的意大利人那裡。在接下來的3個世紀中,東亞地區的造船工人在索具、船舵和船體製造方面取得了進一步的突破。到1403年,中國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干船塢,其中可以容下有史以來建造的最大的船隻。這些船隻擁有大量的水密艙,用防水塗料密封,還配備有儲存淡水的船隻輔助航行。因此,中國的水手們可以駕駛這些船隻前往他們想去的任何地方。在1405~1433年,著名航海家鄭和率領著上萬名水手,乘坐著上百艘船隻,抵達了東非、麥加和爪哇。

與之相比,西方的船隻就顯得很簡陋了。但就像火器一樣,歐洲人可以把亞洲人的靈感用在迥異的方向。這一次的驅動因素仍然來自一個根本點:歐洲的地理環境決定了歐洲人面臨著與亞洲人不同的挑戰,而歐洲人為了應對這些挑戰而付出的努力,最終使得相對劣勢的環境反而變成了他們的優勢。

在15世紀亞歐大陸的幸運緯度帶上,西歐的位置看起來再糟糕不過了。一位經濟學家曾把西歐稱作“一個遙遠而邊緣的半島”,遠離位於南亞和東亞的中心區域。歐洲商人深知中國和印度的富庶,幾個世紀來一直試圖找到通往東方蓬勃發展的市場的快捷途徑。但情況在1400年之後開始變得糟糕了。蒙古人建立的各個汗國開始分崩離析,這導致穿越草原的絲綢之路變得更加危險;與此同時,奧斯曼土耳其人在另一條路線(經由敘利亞抵達波斯灣)上徵收關稅,使得這條道路的通行成本更加高昂。此時,最佳的方案似乎就是通過海路,繞過非洲的南端抵達亞洲,從而可以避開那些在陸上插手的國家。但是沒人知道這條道路是否真的可行。

在想要一探究竟的歐洲人當中,葡萄牙人所處的位置是最有利的。在佔領休達多年之後,葡萄牙船隻逐漸向南探索著非洲的西海岸。在地中海地區,占統治地位的船隻是以槳為主要動力的船隻,但這樣的船隻並不適應大西洋的長途航行以及那裡的風浪。這一問題的解決十分緊迫,因此葡萄牙的亨利王子(休達的征服者之一,葡萄牙王位的第三順位繼承人)決定親自推動建造更好的船隻。

他的努力很快獲得了成效,葡萄牙人建造了卡拉維爾帆船。這些小船通常只有50~100英尺長,排水量幾乎不到50噸,如果鄭和看到這些船,一定會覺得很可笑,但它們足以完成使命。它們的淺底可以通過充滿淤泥的非洲河口水域,方形的橫帆可以讓它們行駛得更快,而大三角帆則讓它們更靈活。1420年,葡萄牙人的船隊發現了馬德拉;1427年發現了亞速爾群島,幾年的工夫,這些島嶼上就已經遍佈欣欣向榮的種植園;1444年,水手們抵達了塞內加爾河,借由塞內加爾河,他們可以把非洲金礦中的黃金運送出來。1473年,葡萄牙人穿越了赤道;1482年,他們駛抵了波瀾壯闊的剛果河河口。

一切都很順利。但一旦過了剛果,卡拉維爾帆船(以及後來更新型的克拉克帆船)就遇到了強烈的逆風。航行就此止步,直到無所畏懼的歐洲水手們找到兩個解決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巴爾托洛梅烏·迪亞士(Bartolomeu Dias)在1487年的奇思妙想:“從海上回來”(volta do mar)。這個方案的意思是,駕船駛向未知的大西洋遠處,寄希望於會遇到可以將帆船帶到非洲南端的風。迪亞士成功地繞過了好望角。不過,迪亞士當時把這個地方稱作風暴角(我曾經有一次坐船經過此處,狂風巨浪使我難以入睡;這一經歷讓我覺得迪亞士取的名字是正確的)。不論我們怎麼稱呼這個地方,當時的葡萄牙水手發動了嘩變,拒絕在如此糟糕的條件下繼續航行。繼續前進的任務留給了瓦斯科·達·伽馬(Vasco da Gama)。1498年,他第二次繞過了非洲的南端,駛入了印度洋。

第二個方案是克裡斯托弗·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方案,它顯得更加不可思議。像所有受過教育的歐洲人一樣,哥倫布知道地球是圓的。那麼,從理論上說,如果從葡萄牙向西一直航行,最終總會到達東方。大多數受過教育的歐洲人也知道,繞世界一周大約要24 000英里。因此,通過這條路徑前往印度群島實在太過遙遠,無利可圖。但哥倫布不相信這一點,堅持認為只需要航行3 000英里就能達到日本。1492年,他終於獲得了足夠的資金驗證自己的觀點。

一直到他去世,哥倫布都相信他到達的地方是亞洲。但人們漸漸意識到,他在無意中發現了一個新世界,而這一成就更令人興奮。一些歐洲人發了大財:他們先是把美洲的財富——黃金、白銀、煙草,甚至還有巧克力——運回歐洲,再把非洲人運到美洲生產這些東西。歐洲水手們把大西洋從一個天然屏障變成了一條高速公路。

不過,這是一條危險的高速公路。就像被羅馬人征服前的地中海地區和被蒙古人統治前的草原一樣,大西洋上也基本不受利維坦們的法律約束。一旦船隻駛離加的斯或里斯本,一切約束就不復存在了。任何有一艘小船、兩門火炮的無所顧忌的人都可以讓他自己(偶爾是她自己)享用美洲大陸的財富。海盜的黃金時代開始了。

16世紀,從加勒比海到台灣海峽,全世界都在進行著對抗海盜的戰爭。這又是一場不對稱的戰爭。如果利維坦們想贏得這場戰爭,它們總是可以贏的,但偉大的龐培曾經在公元前1世紀採用過的那套佔領、堅守、建設的策略需要花錢。政府經過計算,發現放任海盜造成的損失要小於對海盜開戰的成本,那麼還何必對付這些海盜呢?聰明的官員甚至把海盜變為己用,收取賄賂後就放任他們恣意妄為,或是乾脆承認這些亡命之徒的“私掠船”的合法地位,使其可以合法搶劫其他國家的船隻。一些粗心的航海者可能會倒霉,但是這似乎只是很微小的代價。

不過,對於航海者而言,這個代價卻是高昂的。因此,他們做出了一個很自然的選擇:武裝起來。卡拉維爾帆船和克拉克帆船都能搭載一些火炮。到了1530年,葡萄牙的造船工人們開始製作一種新的船隻——加利恩帆船,這種船基本上就是一艘漂在海上的火力平台(見圖4–2)。加利恩帆船的船身更長、更窄,其上擁有四根桅桿,船首樓和船尾樓都較小,因此可以航行得更快。不過,這種船最大的特點是其船側佈滿了火炮。在剛剛超過水線的地方留出了炮門,火炮可以在這裡發射8磅重的鐵質炮彈,射程可達500碼。

圖4–2 漂浮著的火力平台:大約在1562年,法國和葡萄牙的加利恩帆船在巴西海岸交火

資料來源:吉亞尼·達利·奧爾蒂/藝術資源檔案,紐約。

2 000年以來,海戰的方式都一直是靠近敵艦、衝撞敵艦,再接舷登艦作戰。但現在,船長們學會了用船側面對敵艦,再在刺鼻的硝煙中向敵人傾瀉炮彈的做法。彎刀和匕首依然派得上用場,不過如今最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是炮彈擊穿船體時朝四面八方迸濺而出的木頭碎片。這些碎片參差不齊,有的長度在一英尺以上,可以把人的頭和四肢削掉。一位目擊者稱,甲板“被鮮血染紅,桅桿和索具上沾滿了腦漿、頭髮和顱骨的碎片”。

火炮不僅可以用來抵擋海盜,它們本身也可以作為商品換取利潤,因為亞洲人願意為這些可怕的武器支付大價錢。達·伽馬的一些手下離開了他的船隊,轉而為卡利卡特的蘇丹做火炮製造商,一年之內賣給他400門火炮。1521年,第一批抵達中國的葡萄牙人也開始鑄造火炮供應當地市場。到了1524年,明朝的工匠已經開始自己鑄造火炮,並且製作小顆粒火藥了。

日本是一個極端的例子。1542年,一場風暴把3名葡萄牙人送上了日本海岸,他們有可能將他們最先進的火槍出售給了當地領主,並且教會領主手下的工匠製作更多火槍。到了16世紀60年代,日本的火槍就像歐洲的一樣精良,並且同樣讓傳統的防禦工事變成了過時的事物。不過,與歐洲不同,日本在防禦方面的進步遠遠落在了其進攻能力的後面,這或許是因為先進的火槍是突然出現在那裡的,而不像在歐洲那樣經歷了至少兩個世紀的演進。不過,不管究竟是何原因,就像我們在第三章中看到的那樣,統一的政府在16世紀80年代控制了整個日本列島。

歐式火器大受歡迎,亞洲的軍人們很快開始把所有的現代火器都統稱為“法蘭克的”(在波斯被稱作farangi,在印度被稱作firingi,在中國則被稱作佛郎機)。他們也採用了歐洲的戰術,懂得裝備了現代火槍和火炮的馬車可以有效抵禦草原騎兵的進攻。

札希爾·烏德丁·穆罕默德·巴布爾(Prince Zahir al–Din Muhammad Babur)的經歷是很典型的。在1501~1511年,他手下那些裝備著弓和長矛的阿富汗人沒能抵擋住烏茲別克騎兵對撒馬爾罕和喀布爾的進攻,他不得不逃到了印度。巴布爾一到達印度,就僱用了奧斯曼顧問,這些顧問要求他購買火器和馬車。1526年,他在帕尼帕特大破敵軍,奪回了他失去的一切。他創立的莫臥兒帝國後來成了印度歷史上最大的帝國。

中國的士兵們則似乎獨立發明了馬車火炮戰術。16世紀70年代,指揮北京防務的將領指出:“馬車可以作為野外的城牆使用,也可以替代鎧甲的作用。就算敵人的騎兵湧上前來,他們也無法突破馬車。這些馬車就像是有腳的城牆,或是不用吃草料的戰馬。不過,這一切還要依靠火器。如果火器部隊失敗了,這些馬車又怎能獨自堅守呢?”

有的時候,火器部隊確實也會戰敗,馬車也因而無法堅守。即便到了1739年,阿富汗騎兵還曾經淹沒了莫臥兒帝國的火槍手,洗劫了德裡,並且擄走了莫臥兒帝國鑲嵌著藍寶石的孔雀寶座。不過,總的來看,大約在1550~1750年,一件令人驚奇的事情發生了:擁有了新型火器的幸運緯度帶上的各帝國終於控制了草原,打破了建設性的戰爭和反建設性的戰爭的循環。

皇帝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靠的不是派步兵深入不毛之地追擊騎兵(這種做法的成本依舊高昂),而是靠農民一點一點地蠶食草原的邊緣地區。農民們挖掘壕溝,修建柵欄,甚至用火槍開火,逐漸限制了遊牧民族的行動路線,把騎手擋在了外面。最終,遊牧民族再也無處可藏。直到這時,皇帝們才亮出他們的新型火炮,這些火炮的重量已經輕到可以被長途跋涉地運往草原了。

他們的右邊是火炮,

他們的左邊是火炮,

他們的前面是火炮,

萬炮齊鳴,響徹雲霄。

詩人丁尼生這樣描繪巴拉克拉瓦戰役——這場發生在騎兵和火炮之間的最著名的戰役。不過,巴拉克拉瓦戰役中輕騎兵所遭遇的災難在17、18世紀的草原上上演了無數次。遊牧民族就這樣衝向了敵人的槍口和防禦工事,也就衝進了地獄的大門,罕有人倖存。

在1500~1650年,俄國人和奧斯曼人擠佔了草原的西端;在中亞地區,莫臥兒帝國和波斯人於1600~1700年擊退了烏茲別克人和阿富汗人;而在東方,中國人在1650~1750年吞併了新疆無盡的荒地。1727年,俄國和清朝的官員在恰克圖會面,簽署條約,確定了兩國在蒙古北部地區的邊界。至此,使用火藥的帝國實際上封鎖了草原這條高速公路。

沒有了遊牧民族的制衡,建設性的戰爭很快就恢復了。從土耳其到中國,隨著草原被封鎖,安全的環境孕育出非凡的大帝國。在確保了中亞一線的安全之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征服了北非,並且推進到多瑙河;俄國吞併了西伯利亞;薩非王朝則建立起在過去1 000年的波斯歷史中最強大的帝國;莫臥兒帝國幾乎佔領了整個印度;清王朝的疆域甚至超過了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各地的情況各異,儘管有太多君主沉湎於酒精和毒品,生活十分墮落,但他們仍然像古時候一樣變成了坐寇。他們聘任官員,為軍隊支付薪餉而非放縱劫掠。而且,鑒於置辦攻守武器都要花錢(更不用提後宮和鴉片的開銷),皇帝們必須想方設法促進農業和商業的發展,因為這兩者是稅收的主要源泉。“善待商人吧,”一位典型的奧斯曼帝國官員對他的蘇丹說,“關心他們,不要允許他們被騷擾,因為正是通過他們的貿易,這塊土地才變得繁榮。”

大多數官員繼續收受賄賂,欺壓窮人,但也有一些開始試圖釐清產權,設置合理的稅率,鼓勵投資。他們鼓勵種植一些來自美洲的了不起的新作物:土豆、甘薯、花生、筍瓜和玉米,這些作物產量極高。政府修橋築路、抓捕強盜、頒布有利於商業發展的法律,讓農民可以放心地種植諸如棉花、咖啡這樣的經濟作物,並且去紡絲。到1600年,長江三角洲地區的農民可能是世界上最具生產力的農民,而印度南部和孟加拉地區的農民們可能也不會遜色太多。

蘇丹和波斯國王很喜歡新的統治方式,因為他們現在有足夠的財力興建泰姬陵和清真寺了。不過,這樣的統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了普通亞洲人的生活,我們還不清楚。有跡象表明,當利維坦擴張時,人們的收入水平會提高;而當政府崩潰時,人們的收入會減少。不過,要想完全確認這一趨勢,我們還需要對那些分散在晦澀難懂的史料中的信息做更多的研究。

我們可以更加確定的一點是,政府能夠減少暴力的發生。在情況最為糟糕的波斯,在16世紀前,部落間的爭鬥已經使這個國家陷入癱瘓。“多年以來,”波斯國王塔赫瑪斯普(Tahmasp)在1524年悲歎道,“我一直不得不眼睜睜地看著部落間的流血衝突,我也試圖從中發現神的旨意究竟為何。”而在70年之後,阿拔斯大帝(Abbas)則採取了更強硬的態度。“他剛一登上王位,”他的傳記中寫道,“就要求各個省份找出主要的劫匪,他決心要消滅這種人。”阿拔斯對安全問題的躬親努力(1593年,他本人親自斬首了一名罪犯)收到了成效。在17世紀70年代,一位法國旅行者曾驚奇地寫道:“亞洲的道路都很安全,尤其是在波斯。”

事實上,在中國,我們有一些數據作為依據。在1368~1506年,處於統治前半段的明朝建立起了一個利維坦。在這段時間中,僅僅記載了108起匪徒犯罪事件和叛亂事件。然而,到了1507~1644年,明朝的官員逐漸失去了對國家的控制,各種事件的總數也上升到了522起。在1506年之前,匪徒們通常做的事情是搶劫、強姦、殺人,然後在政府出面前逃之夭夭;而到了1506年之後,匪徒們經常對抗明朝軍隊,而且還屢屢取勝。

終於,到了1644年,明朝的統治崩潰了。儘管在接下來的明清之際的大災難中有數以百萬計,甚至上千萬人死於非命,此時的情況也與以往的王朝崩潰時的情況不盡相同了。這一次,王朝的崩潰並沒有引來一波又一波趁火打劫的草原騎兵,中國沒有再次滑入血腥的危機之中。新興的清王朝鞏固了邊境,鎮壓了叛亂,建成了一個更加強大的利維坦。

對於一個生活在1650年甚至1700年的人來說,似乎很容易認為亞洲是火器發明後最大的受益者。亞洲人把火器和遠洋船舶帶給了歐洲人,歐洲人則連本帶利地用經過改進的船隻把同樣經過改良的火器又帶給了亞洲人。使用著歐式火器的亞洲人重新開始進行建設性的戰爭,封鎖了草原,建立起前所未有的更大、更安全、更富有的帝國。而在歐洲,即便是奧斯曼帝國也沒辦法在愈演愈烈的軍備競賽中領先其他對手太多,因此這片大陸仍然是分裂的,國王、王子、沙皇,再加上一些共和國彼此爭鬥不休。不少歐洲人充滿敬畏地看著光輝燦爛的東方,認為歐洲人正越來越落後。

訓練啊,寶貝兒,訓練

他們錯了。歐洲人非但沒有落後,反而越來越領先。因為他們知道怎樣待在自己應該待的位置上。

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歐洲人學會了讓士兵和水手排列成陣,並且堅守自己的位置,從而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火力。到1650年,歐洲人已經發現了前機械化時代熱兵器作戰的基本原則,並且在接下來的150年中將這些原則不斷優化。亞洲帝國重新開始進行建設性的戰爭,而歐洲人則在重新發明建設性的戰爭,徹徹底底地重新發明它。

一直到1590年,歐洲軍隊和艦隊最大的弱點仍然是他們使用的火槍和火炮射速太慢、精度太低。因此,如果能找到合適的時機,再加上幾分運氣,騎兵或海盜的突然襲擊可能會在火器完成重新裝填前就將其消滅。據傳說,拿騷伯爵威廉·路易(Count William Louis of Nassau)在1594年想到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當時,荷蘭正在與西班牙進行一場殘酷的戰爭,以爭取國家的獨立,而威廉·路易是荷蘭軍隊的統帥之一。

威廉·路易在閱讀古羅馬人一份記述如何更好地使用標槍的文件時受到了啟發。他趕忙給他的堂弟毛裡茨寫了一封信(見圖4–3)。威廉·路易在信中說,合格的火槍手可以在大約30秒的時間裡完成一次齊射。但如果他們不一齊進行射擊,而是像羅馬的標槍手一樣排成6排,每一排一齊射擊,效果是不是會有不同呢?第一排先開火,然後向後轉,穿過其他幾排人走到隊伍後面去;就在他們向後走的時候,第二排可以開火;而在第二排向後走時,第三排再開火;依此類推,等到第六排也完成了開火並向後走時,第一排就已經準備好再次開火了。因此,火槍手們不再是每30秒進行一次大齊射,而是每隔5秒鐘進行一次小型的齊射。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近乎不停地發射彈丸,阻擋住那些衝上來的騎兵或是海盜了。

圖4–3 歐洲成功的秘訣:拿騷伯爵威廉·路易於1594年寫給堂弟毛裡茨的那封著名的信,其中解釋了齊射的原則

資料來源:荷蘭皇家檔案館,荷蘭海牙。

不過,事實證明,在現實中實踐這一做法,尤其是對壘那些會用火槍還擊的敵人,要比理論上聽起來困難得多。但到了17世紀20年代,瑞典軍隊把威廉·路易的理論變成了現實。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改變了“射擊–後退”的做法,而是讓士兵前進10步射擊,隨後停留在原地裝填彈藥。用古斯塔夫軍中的一位蘇格蘭軍官的話說,其他“幾排人向前超過第一排,隨後用同樣的方式進行射擊,直到所有人都開過一輪火,再繼續循環……士兵們只向前進,決不後退,要麼戰死,要麼取勝”。

同時,古斯塔夫發現,要想讓步兵齊射的效果發揮到極致,其他兵種也需要重新部署。野戰火炮需要集中部署,從而可以用這些可移動的炮位加強步兵的火力,而騎兵則要放棄使用火器。在16世紀,騎兵通常雙手各持一把手槍,衝向敵人的步兵,並在近距離開火,隨後逃開。但這樣的作戰方式在連排發射的火槍面前等於自殺。古斯塔夫讓騎兵們回到了冷兵器時代。他通常讓騎兵遠離敵軍步兵,直到敵人不小心暴露出自己的側翼,或是敵人的步兵團士氣潰散,開始逃跑時,他才會派遣騎兵手持馬刀發動衝鋒。

古斯塔夫意識到,要順利地達到這些目標,軍隊的規模也要更大。在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中,法軍可能投入了大約30 000人;而當古斯塔夫的軍事改革席捲全歐洲時,軍隊人數激增。在17世紀40年代,大國一般都擁有15萬人的軍隊(這大約相當於阿古利可拉時代羅馬軍隊總數的一半)。法國軍隊的數量在17世紀70年代達到了20萬人,到1691年和1696年則分別達到27.3萬人和39.5萬人。在1701~1713年,又有65萬法國人參軍入伍,最終使得法國的軍人數量超過了牧師的數量。

就在歐洲的陸軍將軍們想方設法最大化陸上火力的同時,歐洲的海軍將領們也攻克了海上同樣的課題。在海上,目標是怎樣最大限度地發揮船舷一側的火力。在16世紀,艦隊通常會直接駛向敵艦。但由於加利恩帆船上的火炮幾乎都位於船側,因此直到雙方非常接近之前,都沒有什麼機會向對方開火。雙方艦隻貼近之後,戰鬥就變成了一場混亂的廝殺。在瀰漫的硝煙當中,火炮很容易擊中己方的船隻。

在17世紀30~50年代,荷蘭的海軍將領們創造出了縱隊陣形:一種進行海上齊射的方式。艦隊不再直接衝向敵人,而是組成首尾相接的隊形,與敵艦平行行駛,從而可以充分發揮舷炮的威力。很自然地,英國人、法國人和西班牙人很快都學會了這種戰術。兩支艦隊可能會平行著行駛上幾個小時之久,相互開火,直到夜幕降臨,或是一方的指揮官決定脫離戰鬥。一旦在敵軍的隊列中打出一個缺口,艦隊就會穿越這個缺口,從而可以用自己的舷炮肆意攻擊敵艦脆弱的船頭和船尾。

圍繞著這一原理,海軍將領們重新設計了他們的艦隊。風帆戰列艦(可以用來組成縱隊的強大軍艦)成為海軍的主力,一些較小的艦隻則用來保護縱隊、進行偵查,或是(至少在1700年以前)被用作“火船”,即故意將這些船隻點燃,再衝進敵陣製造混亂。

無論在陸地還是在海上,線性戰術的關鍵都是標準化。早在1599年,荷蘭的軍需官們就開始給士兵們配備同樣的火槍,這樣一來他們裝填彈藥的時間就可以是相同的。古斯塔夫將16世紀五花八門的火炮種類削減到了3種,分別使用3磅、12磅和24磅的炮彈。法國人則發明了一種排列軍隊火炮的方法,即在兩層或三層甲板上一共佈置74門火炮。如此,當風向突然發生變化時,縱隊裡的軍艦會保持同樣的運動軌跡,從而維持了縱隊的完整。

可想而知,在戰爭這部機器中,最難標準化的部分就是人。按照1607年荷蘭的士兵手冊規定,齊射一共包括43個步驟,每一個火槍手都必須牢記這些步驟,並且在戰火中嚴格執行這些步驟。火炮有著其複雜的使用流程,而要讓軍艦保持在縱隊之中則是最難的一個任務。幾千名訓練有素的水手必須爬上索具,在同一時間裡完成收帆、卷帆、變換航向、轉舵等動作,而且這些動作都是在硝煙瀰漫、彈片四濺的環境中完成的。人們必須被改造成可以互換的零件。

在這場軍事革命發生的4個世紀後,參加2008年美國共和黨全國大會的代表們想出了一句很易上口的口號,用來總結他們對汽油價格陡增的應對策略。“鑽啊,寶貝兒,鑽。”他們呼籲美國在本土開採更多的石油。古斯塔夫·阿道夫和他同時代的人獲得標準化的軍人的方法,也可以用這句話來形容[6]。訓練可以讓人變成“可互換零件”式的軍人。毫不留情的嚴苛教官們〔此詞源自法國一位以嚴苛著稱的軍官的名字:讓·馬蒂內(Jean Martinet)〕訓練士兵們研磨火藥,填塞火藥,再把彈丸裝進前膛槍中。他們不停地訓練,直到士兵們可以閉著眼睛完成這些動作;水手們則不停練習打結,一直練到手指都紅腫了。人類還從未被徹底改造成機器上的零件過,但17世紀的教官們做得已經很接近這一點了。

最難以標準化的人是軍官。新的軍事體系需要很多軍官(在16世紀90年代,荷蘭軍隊一個連的組成人員從250名士兵和11名軍官變成了120名士兵和12名軍官,而且這種10︰1的比例一直延續到了今天),但是那些顯而易見可以做軍官的人(上流階層)首先把自己視為貴族,其次(其實是非常次要的位置)才把自己視作機器上的零件。一位法國軍官寫道:“我們的生命和財產屬於國王,我們的靈魂屬於上帝,我們的榮譽屬於我們自己。”下級軍官在對上司表達不同意見時,經常就逾越了禮節中難以把握的界限;而對大多數貴族來說,穿上制服,把自己的個性埋沒於標準化的等級之中,是一種巨大的侮辱。

到了18世紀,軍官們在戰場上的衣著就如同他們在參加舞會時的一樣。他們戴著塗了粉的假髮,穿著扣緊了搭扣的鞋子和綢緞的褲子,所到之處都會留下一陣香水的氣息。“哦,天哪,”18世紀一出喜劇裡的主人公說道,“想想看吧,這些香噴噴的夥計們是怎麼睡在地上的,他們還要穿著絲質長襪和蕾絲褶邊廝殺。”(在1745年的豐特努瓦戰役中,一位法國軍官帶了7雙備用的絲質長襪——以防萬一嘛。)到了1747年,才有一群在咖啡館裡秘密聚會的年輕的英國海軍軍官們提出:“對於現役軍官來說,統一的制服是有用的,也是必需的。”

拋開穿著上的散漫不說,新創建的軍官學校開始在1600年以後塑造出一個職業軍官階層。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是一位日記作家、花花公子,同時也是一位管理天才。1677年,他負責整頓英格蘭[7]海軍的訓練,提出了清晰的訓練目標:培養出“頭腦清醒、做事勤勉、服從命令、熱衷於航海術理論與實踐”的軍官。除了有時候不太清醒,塞繆爾·佩皮斯完美地做到了其他各項,他還要求每一位軍官——不論私交有多麼好——都要通過天文、炮術、航海和信號等科目的考試。

到1700年,歐洲人陸上和海上陣列的火力之強都毫無疑問是世界上前有未見的。佩皮斯認為,他們的一項弱點是,“由於缺乏資金,所有事情,尤其是海軍,都亂了套”。在士兵和火炮全都標準化的時代,進行軍備競賽的代價高昂得令人瞠目,即便是最富裕的國家也無力應付全部開支。在財政上取得收支平衡很快成了各國政府面對的最大挑戰。

最粗陋的解決方案就是做假賬。政府滿不在乎地讓債務違約,放任通貨膨脹;而在其他手段都行不通時,乾脆停發薪餉。但這種做法的結果通常都很糟糕。得不到薪水的英格蘭水手發明了“罷工”這個概念,他們把船帆扯下來,使得艦隊無法航行,直到政府付錢才罷手。1667年,英格蘭的艦隊正在罷工之中,佩皮斯也無法履職(“貧困的水手因為沒錢而躺在大街上挨餓,發出陣陣呻吟”)。利用這一時機,一支荷蘭艦隊沿著泰晤士河上溯,將英格蘭最好的船隻要麼焚燬,要麼拖走。水手的妻子在倫敦街頭揪住議員們尖叫道:“這就是不給我丈夫付薪水的後果!”

除了降低戰爭成本之外,另一種辦法就是增加收入。政府在這一方面也確實做了更多的努力。其中一種手段叫專制主義,即把貴族、城鎮、神職人員在過去1 000年中積累下來的各種權利全部抹殺,使得君主可以對其統治下的任何事物進行徵收。自然地,這種手段對國王們頗具吸引力,但那些被剝奪了權利的階層就會感到不滿意。此舉經常導致的結果就是內戰。

當事情的進展不大順利時,國王最終可能就會丟掉自己的腦袋,就像1649年的英格蘭和1793年的法國那樣。但即便一切順利,國王仍然無法弄到足夠的錢。即便是最偉大的專制主義者——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他的名言是“朕即國家”),也沒法獲得足夠的資金打敗那些聯合起來反對他的王國。當他於1715年駕崩時,法國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

第三種選擇,是更高效地調動資金。在這方面,荷蘭人走在了前面。荷蘭人創造了政府債券的二級市場,使得資本家們可以購買一部分國債,再連本帶息賣給其他的投資者,就像今天的銀行銷售按揭貸款。荷蘭政府還出台了法律,降低投資者對主權債務違約的擔憂。如此,荷蘭政府就有能力動用更多的資金,其調集資金的速度要快於其對手,且成本也更低。在17世紀,荷蘭人經常處於戰爭狀態之中,其債務也由1632年的5 000萬荷蘭盾增長到1752年的2.5億荷蘭盾。不過,由於投資者對荷蘭國債的信心,荷蘭政府所需要支付的利率在穩步下降,到1747年已經降到了2.5%以下。

1694年,英格蘭更進一步,開辦了國家銀行,用以管理公共債務,並分配特定稅款用來償付債券利息。強有力的財政措施帶來了巨額財富。對於那些信用較差的國家來說,一場大敗仗可能就會迫使它屈服,而阿姆斯特丹和倫敦的政府看上去幾乎可以隨意地組建、訓練、派遣新的艦隊和陸軍。用英國小說家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的話說,“有了信貸,我們似乎可以不發薪餉、不準備補給就讓士兵和軍隊去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