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盲眼鐘錶匠:生命自然選擇的秘密 > >

筆者寫作本書,基於一個信念:我們人類出現在世間,過去都認為是謎中之謎,可是現在已經不再是謎團了,因為謎底已經揭曉。揭謎的人是達爾文與華萊士,雖然我們會繼續在他們提出的謎底上加些腳注,來日方長。對這個深奧的問題,許多人似乎還沒有察覺他們提出的解答優雅而美妙,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人甚至不覺得那是個問題。因此我才會寫作本書。

問題在於複雜設計。我用來寫下這些字句的電腦,內存容量達6.4萬個字節(64k),大約每個字節(byte,等於8 bits)儲存一個英文字母。這部電腦是人們有意識設計、費勁製造出來的產品。你用來理解我的字句的大腦,部署了上百億個神經元;其中有許多,大約幾十億吧,每個都以上千條「電線」(突觸)與其他神經元相連。此外,我們的身體有數以萬億計的細胞,在基因層次上,每個細胞都儲存了大量的數字信息,比我的電腦多了上千倍;編碼更精確,猶其餘事。生物之複雜,只有生物之設計比得上:生物看來都像是精心設計出來的,機制精妙、效能卓越。這麼高明的複雜設計不該有個解釋嗎?要是有人不以為然,予欲無言。不過,我忽然轉念:不可放棄。本書就是要接引那些沒開眼的人入門,讓他們一窺生物之複雜的宗廟之美,百官之富。除了說生物之複雜是個需要解釋的謎題,本書另一個主要目的,是提供謎底,解開謎團。

解釋是困難的藝術。解釋一件事,有的辦法可以使讀者理解你使用的語言,有的辦法可以使讀者打心眼兒裡覺得有那麼回事。為了打動讀者,冷靜地鋪陳證據有時還嫌不足。你必須扮演辯護律師,使用律師的技巧。本書不是一本冷靜的科學著作。其他的作者討論達爾文的理論,都很冷靜,許多作品論述精彩、數據宏富,讀者應該參考。我必須招認,本書不僅不冷靜,有些篇章還是以熱情寫的;在專業科學著作中,這樣的熱情也許會招致非議。當然,本書會鋪陳事實、進行論證,但是本書也想說服讀者,甚至讓讀者著迷—這是我的目標。我希望讀者著迷的是:我們的存在,雖然是個明白的事實,卻也是個激勵心智的謎團;這個謎團不但已有優美的答案,而且在我們的理解範圍之內,這是多麼令人興奮的事!還有呢,我想說服讀者:達爾文的世界觀不只在此時此地是真的;我們存在的奧秘,在已知理論中它是唯一在原則上能夠說明的理論。達爾文理論因此更令人滿意。我們可以論證:達爾文理論不只在地球上通行,宇宙中凡有生命之處都適用。

有一點,我與職業辯護律師很不一樣。律師或政客展現熱情與信仰,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表演,不見得對僱主或目標衷心信服。我沒做過這種事,以後也不會。我不一定總是對的,但是我熱切地拿真理當回事,我絕不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有一次我受邀到一個大學辯論協會與神創論者辯論,我還記得那次我感受到的震驚。辯論之後我們共進晚餐,我的鄰座是一位年輕女士,她在辯論中代表神創論者,演說還算有力。我覺得她不會是個神創論者,就請她誠實回答我為何她會代表神創論發言。她很自在地承認只是在磨煉辯論技巧罷了,她發現為自己不信服的立場辯護,更具挑戰性。看來大學辯論協會都這麼做,參與辯論的人為哪一方辯護,都是指定的,而與自身信仰無關。他們的信念在辯論中毫無地位。面對大眾演說我並不在行,我大老遠趕來出席,是因為我相信我受邀辯護的論題是真的。我發現辯論協會的人只不過拿辯論題目作為玩辯論遊戲的引子,於是決心不再接受辯論協會的邀請。涉及科學真理的議題,不容虛矯辯詞。

達爾文理論比起其他科學領域的同級真理,似乎更需要辯護,理由我並不完全清楚。我們許多人不懂量子理論,或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我們不致因此而反對這些理論。達爾文理論則與「愛因斯坦理論」不同,批評者不管多麼無知,似乎都能拿它說事,樂此不疲。我猜達爾文理論的麻煩是:人人都自以為懂—莫諾[1]真是一語道破。那可不?達爾文理論實在太簡單了;與物理學、數學比較起來,簡直老嫗能解。說穿了,達爾文理論不過是「非隨機繁殖」,凡是遺傳變異,只要有時間累積,就會產生影響深遠的後果。但是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簡易只是表象。別忘了:這種理論看似簡單,卻沒人想到,直到19世紀中葉才由達爾文與華萊士提出,距牛頓發表《基本原理》(Principia,1687;其中包括「萬有引力定律」)近二百年,距古希臘學者伊拉特斯提尼斯(Eratosthenes,前276~前194)測量地球圓周的實驗超過兩千年。這麼簡單的觀念,怎麼會那麼久都沒有人發現,連牛頓、伽利略、笛卡兒、萊布尼茨、休謨、亞里士多德這一等級的學者都錯過了?為什麼它必須等待兩名維多利亞時代的自然學者?哲學家與數學家是怎麼了,竟然會忽略了它?這麼一個豐富的觀念為什麼大部分至今仍然沒有滲入常人的意識中?

有時我覺得人的腦子是特別設計來誤解達爾文理論的,讓人以為它難以置信。就拿「偶然性」來說吧,有人將它誇張成「盲目的」偶然性。攻擊達爾文理論的人,絕大多數以不當的熱切心情擁抱這個錯誤的觀念:達爾文理論中除了「隨機偶然性」之外,一無所有。而生命呈現的複雜性,活脫脫是「偶然性」的悖反。要是認為達爾文理論相當於「偶然性」,當然會認為很容易反駁。我的任務就是要摧毀這個備受歡迎的神話—達爾文理論不過是個「偶然性」理論!我們似乎生來就不相信它。另一個理由是:我們的腦子設計來處理的事件,與生物演化變遷過程中的典型事件,發生在截然不同的時間尺度上。我們能夠分辨的過程,花費的時間以秒、分、年計,最多以「10年」為單位。達爾文理論分析的,是累積的過程;那些過程進行得非常緩慢,得上千個或百萬個「10年」才能完成。對於可能發生的事件,我們已養成了直覺判斷,可是面對演化就不靈了,因為差了好幾個數量級。我們世故的充滿懷疑論和主觀概率理論的器官(指大腦)失靈,因為它們是在人的一生中磨煉出來的,也是為了協助人過一生而形成的,最多幾十寒暑—諷刺的是,這是拜演化之賜。我們得動員想像力,才能逃脫熟悉的時間尺度構築的牢籠—我會設法協助讀者。

我們的腦子似乎天生抗拒達爾文理論,第三個原因出在我們自己的成功經驗:我們是有創意的設計人。我們的世界充滿了工程、藝術的業績。複雜的優雅皆是深思熟慮、精心設計之象。這個觀念我們習以為常。這大概是信仰某種超自然神最有力的理由,自有人類以來絕大多數人都懷抱這一信仰。達爾文與華萊士以極大的想像實現跳躍,才能超越直覺,看出複雜「設計」從原始的簡樸中中興的另一條路—你瞭解之後,就會認為那是條(比超自然神)更為可能的道路。這個跳躍實在太難完成了,難怪直到今天還有許多人不願嘗試。本書的主要目的,是幫助讀者完成這一跳躍。

作家自然希望自己的書影響深遠,不只是曇花一現。但是每個倡導者除了強調自身立場的永恆面相,還得回應當代對手的觀點,不管是真正的對手,還是表面的對手。這樣做頗有風險,因為今日各方交戰得不可開交的論證,有些也許幾十年後就完全過時了。這個矛盾常有人舉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為例:第一版比第六版高明多了。因為《物種起源》出版後引起許多批評,達爾文覺得必須在後來的版本裡有所回應,那些批評現在看來完全過時了,於是達爾文的回應不僅妨礙閱讀,有時還誤導讀者。儘管如此,當代流行的批評,即使我們覺得可能不過曇花一現、不值一提,也不該縱容自己完全視而不見。因為對批評者我們應有起碼的敬意,而且也要為搞昏頭的讀者著想。雖然我對本書哪些篇章終將過時自有主見,讀者—與時間—才是裁判。

我發現有些女性朋友認為使用「男性」代名詞「他」或「他們」就表示有意排除女性,這讓我很苦惱。要是我想排除什麼人,我想我寧願排除男人—好在我從未想過排除什麼人。有一次我試著使用「她」稱呼我的抽像讀者,一位女性主義者就抨擊我「故作姿態」(patronizing condescension),她認為我應該用「他/她」或「他的/她的」。要是你不在意文字,不妨那樣做。但是,要是不在意文字,就不配有讀者,無論哪個性別。我在本書中回歸英文代名詞的正常規範。我也許會以「他」稱呼讀者,但是我不認為我的讀者就是男性,法文中「桌子」是陰性詞,法國人也不會把桌子當作女性吧?事實上,我相信我經常認為我的讀者是女性,但是那是我個人的事,我可不願讓這樣的考慮影響我使用母語的方式。

理查德·道金斯

牛津,1986

[1]雅克·莫諾(Jacques Monod,1910~1976),法國生物學家,1965年榮獲諾貝爾生理學和醫學獎。——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