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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創造力

當然,所有這些關於計算機創造力的例子都截然不同。它們依據不同的人工智能技術,以及彼此不同的創作規則。在我們展開論述之前,必須先準確定義我所談及的創造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儘管我們對人類大腦所知甚多,但是人類創造力的根源對我們來說還是個難解之謎。最初談到這個話題是1891年出版的《天才的人類》(The Man of Genius)一書,其作者是意大利物理學家切薩雷·隆布羅索(Cesare Lombroso)。隆布羅索將極端創造力與天才和瘋子聯繫在一起。相關的特質包括左撇子、結巴、獨身、早熟以及神經質:只有一條可以完全地適用於計算機。今天,神經學家使我們距離創造力源自何處的答案更近了一步,但我們依然無法找到一個準確的答案。或許,我們至少可以採用將創造力定義為品質這種獲得了廣泛認同的解釋。

首先的區別在於創造力並不僅僅是創造活動。如果僅僅是創造活動,就不必爭論人工智能是否具有創造力了,因為答案將明確無誤的為「是」。就最基本層面而言,計算機算法是將輸入轉化成輸出。根據這個定義,實際上所有計算機軟件的存在都是有創造力的,無獨有偶,有些語言學家認為語言自己也具有創造力。

我們可能因此修改我們的論點,認為創造力是創造新事物的行為。這個定義需要進一步澄清,因為它立即提出了下列問題:「對於誰才是新事物?」在某種程度上,人人都具有創造力,雖然並不是所有的個人創造力都擁有相同的社會價值。比如,孩子想出的對於他們而言是新穎的想法,但這個想法通常是人人所熟知的。父母採取獎勵這種行為,因為「獎勵」展現了他們的孩子在學習,但小湯米學會了如何開門或寫數字8就不太可能持續吸引公眾,因為這些事大家早已熟視。同樣的例子,我可以告訴你我早有關於觸屏智能手機及其應用商店的創意,但除非我能證明我的想法早於蘋果公司,不然蘋果的律師不可能為此睡不著覺。

那麼,讓我們再次修改我們的定義吧,我認為創造力是創造全社會感到新穎的事物的行為。當我們談論「具有創造力」的時候,這種創造力(可以稱為新穎)就獲得了認可。技巧是這個等式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但並非一切,這就是為什麼萊斯特廣場畫水彩的街頭藝術家看不到自己的畫作掛在博物館裡,即使它可能是個技巧性很強的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