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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最親愛的媽媽們

相互交叉的性關係網絡,對父親和母親均產生了擴散型的責任感。人類學家唐納德·波洛克(Donald Pollock)告訴我們,庫裡納人相信,胎兒最開始是由男人的精液積累而成(用庫裡納人的話說,就是男人的奶汁),在他們看來,精液之於胎兒,就像母親的乳汁之於出生後的嬰兒。波洛克說:「任何一個女性成員都能為某個孩子哺乳。」「分擔養育功能……在姐妹群中特別常見;甚至嬰兒母親的母親也可以給嬰兒哺乳,即使老祖母已經沒有奶水,如果孩子的母親忙著,為了止住孩子的哭啼,她仍然會給嬰兒哺乳。」當波洛克問當地人,這些女人是不是也是這個孩子的母親們,得到的回答是:「當然是了。」[1]

作家和心理學家馬裡多馬·帕特裡斯·索梅(Malidoma Patrice Some)回憶了他在布基納法索的達卡拉(Dagara)部落中度過的童年時代,他記得,孩子們在村裡遊玩,自由地出入所有的房舍。索梅解釋說,「這讓孩子們有了極為寬廣的歸屬感」,而且「每個人都出手幫忙撫養孩子」。除了父母能得到的各種顯而易見的好處,索梅還看到了孩子們能得到的心理收益,他說:「孩子很少會感到孤獨,幾乎沒有孩子會有心理問題;每個人都明白地意識到自己的歸屬。」[2]

雖然索梅的評論聽起來是對往事的理想化,但他所描述的生活至今仍然是大部分非洲鄉下標準的村莊生活,村裡沒有血緣關係的大人們,仍然歡迎孩子們在自己的家中隨意地出出入入。雖然母愛特殊,但全世界的婦女(也有一些男人)都樂於安撫別人的小寶貝——其他群居的靈長類動物中也能看到這樣的意願,而所有這些物種,無一例外,在性關係上都不是一夫一妻制。在當今世界上,關愛無血緣關係兒童仍然是大家能深切而普遍感受的願望:領養孩子要辦理繁瑣的官僚手續,其間的痛苦和花費不亞於自己生孩子,但是,還是有數百萬夫婦心甘情願地在這一不確定的前途上苦苦求索。

只關注核心家庭的科學家完全忽視了我們人類物種裡具有「代行父母職責」(alloparenting)的關鍵角色。(1)薩拉·布拉弗·哈迪是《母親們和其他人》(Mothers and Others)一書的作者,她痛惜地說:「在其他靈長類動物中和各種部落社會中的共同撫育嬰兒的行為,在人類學著述中從來沒有登上過中心位置。許多人甚至沒有意識到這仍然是現實存在。而且……從母子生存和生物適應上看,合作撫養顯示了非常良好的成果。」[3]

達爾文自己設想過,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對「荒蠻之地」的個體來說,團體內的其他人際關係比母子關係更重要。在評論我們習慣於用我們所熟悉的稱謂,如母親、父親、兒子和女兒來指稱全體成員時,達爾文建議說:「這些字眼的用法表達的是一種和部落的獨特聯繫,幾乎完全排除了與母親的聯繫。看來,情況可能是,在一個暴露於各種危險之下的蠻族部落內,他們必須讓自己得到所有能得到的相互保護和援助,因此,部落成員之間的關係是最重要的關係,甚至超過母親和子女之間的關係……」[4]

17世紀的耶穌會傳教士保羅·勒·熱恩(Paul Le Jeune)向一位蒙塔格尼(Montagnais)印第安人講解他所見到的放蕩行為會帶來何種危險時,當地人反過來教訓他什麼才叫稱職的父母。傳教士回憶說:「我告訴他,一個女人在丈夫之外還愛別人,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只要他們容許這般瞎搞,他自己都不知道站在身邊的兒子,到底是不是他自己的兒子。他回答說:『你這話一點意思也沒有。你們法國人只愛自己的孩子;而我們愛部落裡所有的孩子。』」[5]

雖然好像說的都是常識,但我們人類的以血緣為基礎的親屬體系也是一種原始人摩登化的案例。我們簡單地認定我們自己的家庭觀念反映了人性中恆久和普世的成分。我們卻看不到,甚至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一次性交就足以產生受孕懷胎的結果。

孩子只有一個母親的觀念在西方社會已經遇到麻煩。作家威廉·薩雷坦——Slate.com網站的「人性問題專家」表示:「母親這個概念正在被分解」,「人可以有基因母親、妊娠母親、養母,還有天知道的什麼母親。當各種母親之一同時還是祖母的時候,事情變得更加混亂」。說到代孕母親,即一些婦女為其他婦女養育胎兒,薩勒坦論證說,最好是母親為女兒提供代孕服務,因為「祖母代孕,出差錯的可能要小一些。母女之間、母女與孩子之間有共同的血緣聯繫。她們最有可能解決矛盾,給孩子提供一個穩定的家庭環境」。[6]也許,隨著日益普遍的兒童領養、再婚的繼父母家庭、新技術帶來的代孕、精子捐獻、坯胎的低溫保存的出現,不論是哪種方式吧,人類正在快速脫離「傳統」家庭的結構,退回到更柔軟的古老制度安排之中。

共父信念在群體內部傳播父性情感,但這只是多種鞏固集體團結的機制之一,人類學家報告說,在很多社會裡,賦名儀式和親屬結盟至少同樣具有建立個體之間責任的作用。人類學家菲利普·埃裡克森曾經與馬蒂斯人生活在一起,他提到他們的時候說:「當事情關係到確立親屬關係時,經過命名產生的關係絕對優先於其他考量,比如優先於血緣關係。當發生糾紛,成員根據各種關係要決定親疏的時候,同名關係最為重要……」[7]

有些人類學家質疑,對小團體規模的社區而言,親屬概念——無論如何定義——是否有任何重要性。他們表示,在如此小型的社團內,既然每個人都和其他人有某種親緣關係,其親密的程度自然可以用更靈活的概念來度量,比如友情和分享伴侶。

如達爾文的理解,即使是最直系和最親密的親屬稱謂也是文化定義的產物。「當地部落裡的所有男人對本部落的所有孩子都要承擔為人之父的責任,」人類學家詹尼特·徹內拉(Janet Chernela)說,「部落的所有男子都參與向孩子們提供多方面的照料,包括愛撫和提供食物。」[8]人類學家瓦內薩·利亞(Vanessa Lea)記錄說,根據她在(巴西的)莫本果克萊人(Mebengokre)中生活的經驗看,「責任的分配完全是主觀的社會建構,而不是什麼客觀存在……」[9]在(哥倫比亞的)圖卡奴安人(Tukanoan)中,「部落的兄弟們集體撫養彼此的孩子。他們將每天找到的食物交到一起,通過這種方式,男人們始終一起養育部落內的所有孩子——包括自己的孩子和他們兄弟們的孩子」。[10]

這種擴散型的父職不是只在非洲或者亞馬遜的村民中才存在。戴斯蒙德·莫裡斯記得,他在波利尼西亞與一位女卡車司機交談了一個下午,她告訴他,她有九個孩子,但將兩個孩子給了一位不能生育的朋友。莫裡斯問她,孩子們感覺如何?她說,孩子們完全不在意,「我們所有人愛所有的孩子。」莫裡斯回憶說:「我們目睹了這句話背後的事實,我們到達村莊後……她跑到一群兒童中,愛撫他們,一起躺在草地上玩耍,好像這些兒童都是她自己的孩子。孩子們立刻接受了她,沒有任何牴觸,旁觀者完全想不到他們可能不是她的親生孩子,看到的就是一幅自然家庭的天倫之樂。」[11]

一個「自然家庭」。在有些地處偏僻、與外界相對隔絕、不需要太防範惡意陌生人的小社區裡,孩子叫所有的男人父親,叫所有的女子母親,成年人共同分擔養育工作,成人男女和非親生孩子彼此相親相愛,在這樣的社區裡,成員之間的交叉型性關係讓父系血緣基本模糊,也沒有明確的必要……也許,這才是我們人類最「自然的」家庭結構。

人類被編製、被區隔在一母一父加子女的三角之中(核心家庭),是否事實上是我們物種病態的錯位?我們敢不敢問自己,母親、父親和孩子們是不是被硬生生塞進了一個對誰都不合適的家庭結構裡?家庭破碎,父母疲倦不堪,孩子們孤獨、惶惑和叛逆,這些當代社會的瘟疫是否正是這種不適合我們人類的家庭結構變異的結果?

核心熔毀

如果核心家庭單元在事實上是人類自然而然為自己找到的家庭形態,為什麼當代社會和宗教都認為需要用稅收優惠和支持性立法力挺核心家庭,同時頑固地阻止同性戀等其他人以非正統的方式進入婚姻?我們無法不問自己,除了婚姻與移民和財產法的關聯之外,憑什麼婚姻會成為法律事物?為什麼一件如此符合人性的東西,需要我們如此緊張地施加保護?

如果核心家庭形態如此深入人性,為什麼越來越少的人選擇這種生活方式?在美國,20世紀70年代以來,核心家庭在總戶數中的比重從45%下降到23.5%。在20世紀30年代,已婚夫婦(包括有孩子和沒有孩子)家庭佔到美國家庭戶數的84%,而最新的數據已經不到50%;未婚配偶同居的數量翻番上升,70年代為50萬對,2008年則超過500萬對。

布羅尼斯勞·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生前是最受尊敬也最有影響力的人類學家,在他宣佈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之前,大家對母親-父親-孩子的三邊家庭結構是否是人類社會組織的普世單元進行了大量的爭論。馬林諾夫斯基嘲笑摩爾根有關人類曾經沿著非核心家庭線路組織社會的觀點,他寫道:

最初的時候,演員的數目顯然只有三個——兩個父母和他們的孩子……這些不容置疑的正確原則……已經成為重新解釋摩爾根有關原始社團婚姻假說的起點。(他們)充分意識到集體群婚意味著集體撫養兒童。但是,集體撫養孩子是一個難以置信的假說……這樣的結論導致一個巨大的低級錯誤,好像是說「部落和本部落結婚,然後生養部落」,或者是說「此部落,和家庭一樣,是一個生殖團體」。[12]

「不容置疑的正確原則」?「難以置信的假說」?「巨大的低級錯誤」?有人竟然懷疑神聖核心家庭結構的自然屬性,這似乎讓馬林諾夫斯基受到深深的傷害。直到今天,一個人如果質疑核心家庭的主導觀點,也要面臨被嘲弄的巨大風險。

但是,不論馬林諾夫斯基如何堅持要他的學生將核心家庭奉為普世和天然的家庭結構,就在倫敦市裡距離他講課的教室幾個街區之外,未婚母親生下的嬰兒被遺棄在育嬰堂裡奄奄待斃。美國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1915年,一位名叫亨利·夏平(Henry Chapin)的醫生走訪了10家育嬰院,他報告說,在其中9家所謂的育嬰院中,沒有一個孩子能活到兩歲。沒有一個呀。[13]在歐洲各地,這些小孽種一降生就落入深淵。比如,多蘿西·德魯克(Doris Drucker)在她的回憶錄中講到20世紀初期德國中產階級的生活,她在書中描繪了村莊裡的「天使匠」,此人為未婚媽媽接生,「帶走孩子,將孩子餓死」,而上流人家將剛剛生過孩子的媽媽雇走做奶媽。[14]

這類事情說起來讓人毛骨悚然,但大規模的殺嬰既不新奇也不罕見。千百年來,歐洲各地有數百萬小生命被放進旋轉門,丟進育嬰院。這些機構裡的兒童存活率幾乎和將他們推進火化爐是一樣的。這些機構絕不提供救濟,它們不過是政府和教會認可的屠宰場,成千上萬甚至上百萬的孩子,僅僅因為他們的存在危及核心家庭的「自然屬性」,於是被送進屠宰場,以一種產業化的弒嬰手法處理掉。[15]

歷史學家羅伯特·S.麥克艾文(Robert S. McElvaine)在他的著作《夏娃的種子:重讀兩性對抗的歷史》(Eve』s Seed: Biology,the Sexes,and the Course of History)中,抨擊了他自己的幾個「重大低級錯誤」,他寫道:「對偶結合和穩定的家庭是人類演化不可否認的一般趨勢。」他堅持說:「對偶結合(儘管經常發生倒退,特別是在男人身上)和家庭(儘管有例外),都屬於決定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質。」[16]

當然,不用管有多少倒退,有多少例外,你已經看到了證明!

儘管反證的數量巨大,馬林諾夫斯基的觀點仍然深入人心,不論是科學家還是大眾,都接受了他對家庭結構的假定。事實上,西方社會內什麼算得上是家庭?家庭的定義,完全建築在馬林諾夫斯基關於孩子只能有一個父親的立場上。

但是,如果馬林諾夫斯基的理論已經大獲全勝,幹嗎人們還經常要挖出可憐的摩爾根亡靈進行批鬥呢?人類學家勞拉·白茲格(Laura Betzig)在一篇有關婚姻解體(失敗婚姻)的論文中,開篇就說摩爾根「(對群婚的)幻想……在事實面前破滅了,摩爾根之後的一個世紀內,人們形成的共識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已經和其他很多人類行為一樣,非常接近於一種普世行為」。[17]哎呦!但是,摩爾根對家庭結構的理解當然不是幻想。他的結論建立在幾十年的大量實地考察和研究之上。白茲格在後面放緩語氣,她承認說:「當然,在婚姻為什麼如此普遍的問題上,人們還沒有達成共識。」

這真是一個謎。我們將看到,人類學家們發現每到一處都能看到婚姻,主要原因是他們對婚姻一詞的含義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1) 即非父母承擔父母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