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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誰失去了天堂,又失去了些什麼?

(人)想像了一個天堂,但這天堂裡卻沒有人的快感的極點——所有人心中所銘記的最銷魂的時刻……性交!等於是說,一個人在乾熱的沙漠裡迷路,奄奄一息中見到了救援者,救援者告訴他,他可以得到他所渴望的一切,條件是從中去掉隨便一樣什麼東西,然後,這個渴得要死的傢伙選擇不要水。

——馬克·吐溫,《來自地球的信》

人們發現,伊甸園根本不是一個園子。它可以是熱帶雨林、莽莽森林、荒涼的灘涂、一望無際的大草甸子、寒風嘶鳴的凍土原,但絕不是園子。亞當和夏娃沒有被逐出園子。他們是被趕進了一個園子。

想想吧。園子是什麼呢?就是一片被耕作的土地。要照料,要規劃,要組織,要悉心籌劃。野草要拔掉,或者要噴灑無情的毒藥;種籽要篩選,要播撒。在這個地方,沒有任何東西是不需要花工夫的,或者是隨心隨意的。所有的意外都不受歡迎。但是,傳說卻告訴我們,在亞當和夏娃犯錯誤之前,他們無憂無慮地活著,赤身裸體,天真無邪——並非身無長物,而是什麼都不缺。他們想什麼有什麼:吃的,蓋的,還有小夥伴。

在他們墮落之後,好時光一去不返。食物,原本完全是大自然自動的賜予,變得一定要經過艱苦勞動才能得到。女性要忍受生育的痛苦。本來毫無罪感的性快樂成為羞辱和愧赧的源泉。儘管聖經故事講的是最初的人怎樣被逐出了園子,但講著講著,從某個時候起,故事變了樣子。亞當和夏娃受到的詛咒,就是讓他們倆從輕鬆快樂(可存疑)的覓食人(或者黑猩猩)生活,墮落成園地上終日勞作的農民。所謂原罪故事就是解釋我們的祖先怎麼會做了一筆不划算的交易。[1]

從原本是找到什麼拿什麼的瀟灑獵人/採集人,變為胼手胝足、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人類社會從覓食進入農耕的轉變是一場巨創,人類墮落的故事,給了人類演繹這場巨變的敘事結構。各種昆蟲、鼠類,加上陰陽怪氣的地球,農民必須干到汗流滿面才得餬口,再也不能像他們的祖先,伸手從樹上摘個果子送到嘴邊,就能混圓肚子。難怪覓食部落人對向歐洲人學習耕作技術沒有多少興趣。一位部落人這樣說:「這世界上有這麼多蒙果果(mongongo nuts),我們為啥還要種蒙果樹?」

所有談及人性的書,包括我們這一本,總會成為被攻擊的目標。一方面,每一個人都認為自己是研究人性的專家。作為人,我們都對人性有自己的看法。不過,對人性的理解,需要我們有相當的常識,並要對我們個人無時不在的欲求和好惡有所自覺。道理很簡單。

實際上,弄明白人性是怎麼回事,絕不是一件簡單勞動。人性就像是花園或海濱高爾夫球場,一直在被精心地填補、挖掘、補種、修剪、施肥、防護、播種、澆灌。人類栽培人性的歷史源遠流長,長過其他任何栽培史。教化有自己的目的,文化培育和鼓勵人類的某些行為和傾向,同時要壓制那些干擾性的行為和傾向。[2]

我們對全部人性的感受,就像我們的飲食,一直在穩定地縮減。不論某些感受多麼豐富多彩——多麼有營養,只要是野性的,就會被連根拔掉——雖然,我們會看到,有些野草深深根植於我們的遠古生活。隨便你怎麼薅怎麼拔,它們總是會一次又一次地冒頭髮芽。

在任何一個社會裡,受文化培育的人性都不一定會讓個體受益。有些東西有利於文化,但對那個文化中的絕大多數個體卻是災難。比如戰爭,某個社會可以在戰爭中獲益豐厚,而個體在戰爭中受苦送命。空氣和水裡的工業污染,全球性貿易條約,轉基因作物,海岸邊的油井漏油……都是些被個人認可,但最後也是個人吃虧的買賣。

個體利益和群體利益之間存在斷裂,這個斷裂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人類走向農業社會被認為是一次大躍進;除了這個事實:對於置身這一轉變的大多數人,進入農業社會本來是一場災難。通過對世界不同地區這一時期的人類遺骸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從覓食到農耕的變遷故事:更多的饑饉,維他命缺乏,身量受阻,壽命急劇下降,暴力增多……真沒有什麼可以慶賀的好事。對大多數人來說,離開覓食進入農耕,就是亞當和夏娃被逐出天堂,是災難性的潰敗——不像是大步前進,而更像是霎那間失去上帝的恩寵,從雲霄落到泥淖。

說說著迷「放克」和終日「搖滾」

如果你對人類首先是社會動物這一說法還有些疑問,請想一想人類如何懲罰自己,在任何一個社會,除了死刑和肢體折磨之外,刑罰單子上最嚴厲的手段就是放逐。而當發現我們沒有那麼多空地方流放重罪犯了,於是最嚴厲的懲戒改為內部放逐:單獨監禁。薩特以為「他人即地獄」(L』enfer,c』est les autres),他的看法和我們相反。對我們這個物種來說,沒有其他人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地獄。人類迫不及待地需要社會交往,幾乎世界上的所有囚犯都選擇和殺人狂為伴,也不願意被長時間禁閉。在黎巴嫩做了7年人質的記者特瑞·安德森(Terry Anderson)回憶說:「我寧願和最爛的囚犯做伴,也不想關單人禁閉。」[3]

演化論學者喜歡就物種最出彩的特徵尋找解釋:麋鹿的鹿角,長頸鹿的脖子,豹子的起跑速度。這些特徵反映了物種演化所處的環境,及其在特定環境中佔據的特定位置。

我們這個物種最出彩的特徵是什麼?除了人類男性的超大號陰莖(見本書第四部分),無論體型和體力,我們的身體都沒有什麼特別值得炫耀的地方。黑猩猩的平均體重不到我們的一半,但每一隻黑猩猩的力氣可以頂上四五個大鬍子消防員。好多的動物都比人跑得更快,更能潛水,更能打架,視力更遠更利,嗅覺更敏銳,聽覺更靈光——甚至能聞人所不能聞。我們給聚會帶點啥呢?人類又因為什麼而如此特殊?

我們沒完沒了地彼此進行各種複雜的互動。

我們知道你想到了什麼:巨大的大腦。對,但是我們不同尋常的大腦是我們嘰嘰喳喳不斷社會交往的產物。人們一直在爭論為什麼人類的大腦能夠如此迅速地長到這麼大,大部分人同意人類學家特蘭斯·W.狄康(Terrence W. Deacon)的觀點,他認為:「人腦不僅僅受智力發展的一般性需要的影響,它也受演化過程的塑造,逐漸鍛煉出語言所需要的能力。」[4]

這是一個典型的反饋回路,我們的大腦既服務於複雜、微妙的人際交流,又是這一工作的結果。而語言則賦予我們最深刻最人性的特徵:我們具有組織和維持一種靈活的、多維度的、可調適的社會聯絡的能力。所以,人類的第一特徵,也是最重要的特徵是,人是最具有社會性的生命。

除了不合比例的大腦之外,我們人類還有另一個和語言能力有關的特質。讀者也許不會感到驚奇,這一特質也是最重要的人類社會結構的組成:我們召之即來的旺盛性慾。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哪種動物像人類一樣在性事上花費這麼多的時間——以力比多豐沛出名的倭黑猩猩也是人類的手下敗將。雖然,我們和倭黑猩猩每誕育一個嬰兒,如果不是要進行幾千次,平均至少也要進行幾百次性交——比其他靈長類要高出很多倍,但是,倭黑猩猩的性交「行動」比人類要簡短得多。實行「一夫一妻」對偶關係制的動物一般總是低性感,它們的性交活動大多符合梵蒂岡的教導:偶發地,靜悄悄地,以生殖為唯一目的。不管有沒有宗教,人類盤踞在力比多頻譜的另一端:性慾亢奮的化身。

人類和倭黑猩猩發現性亢奮有多種用途,它被用來尋歡作樂,鞏固友誼,固化交易(不妨回想一下人類的歷史,說婚姻是永恆之愛的宣言,不如說婚姻是公司合併更靠譜)。對這兩種物種而言(顯然也僅僅對這兩種物種而言),非生殖目的的性行為屬於「自然」行為,這是這兩個物種獨有的特點。[5]

我們的這些隨隨便便的性活動是不是讓人類顯得很「獸性」?其實不然。在動物世界,遍地都是只在間隔好久好久的雌性排卵期內才幹上幾次的物種。只有兩個物種可以不以生育為目的,每週都能做愛:一個是人類,另一個非常像人類。所以,與不同伴侶尋歡作樂的性交應該說是更「人性」,而嚴格地為了生殖交配,地老天荒才有一次性活動,是更「獸性」。

雖然很多人竭盡全力要掩藏自己的力比多,不願意別人看見,也不願意自己看見,但人的性慾是自然力,它一定會爆發出來。貓王埃爾維斯(Elvis Presley)在舞台上扭動腰身的動作,把不少儀態端莊、舉止得體的美國人嚇壞了。他高唱「搖呀滾啊」的時候,有多少人認識到「搖和滾」的含義?文化歷史學家邁克爾·文圖拉(Michael Ventura)專門調查了美國黑人音樂的淵源,發現「搖滾」一詞來自美國南方鄉下的小酒吧,早在貓王喊叫之前就已經掛在人們嘴邊了,不過,這個詞組的意思「與音樂無關,它是指『操』。『搖』字本身,大致即這個意思,至少自20世紀20年代起圈內人士已經這樣使用這個字眼」。文圖拉說,反而是到了50年代中,主流文化中到處氾濫著這個詞組的時候,音樂節目主持人們「或者真的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或者別有用心地裝作不知道這個字眼的意思」。

艾迪·蘇利文(Ed Sullivan)在電視上宣傳新歌時說,這是「讓所有孩子都發狂的搖滾樂」,如果這個倔老頭知道他說的搖滾有何種含義,他一定會表示憤慨。美國大眾語言中,這類欲蓋彌彰、有性行為含義的字眼不勝枚舉。羅伯特·伐利斯·湯普森(Robert Farris Thompson)是美國最傑出的非洲藝術史學者,他認為,「放克(funky)」的詞源是剛果語中的lu-fuki,意思是「大汗淋漓」。在剛果語中,「魔咒」(mojo)是指「靈魂」;「布吉」(boogie)是「好得邪乎」。「爵士」(jazz)和「傑士姆」(jism)來自剛果語的dinza,意思是「射精」。[6]

且不提產值數千億美元的色情業,也不提所有付費電視、廣告和電影裡的色情內容;甚至不牽扯我們約會路上高吼的情歌和分手後的藍調。就算忘記所有這一切,人類一生中用於思慮、計劃、從事和回憶性生活的時間和精力,也遠遠多於地球上的任何其他生命。儘管我們的生殖潛力不高(幾乎沒有幾個女人能生養一打以上的孩子),人真的是可以,而且也正在,終日搖滾。

如果我必須選擇出生地的話,我會選一個國家,那裡每個人都相互認識,任何無論是險惡的陰謀還是謙遜的美德,都要接受公眾的審視和判斷。

——讓-雅克·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1754年)

盧梭不是生不逢時,就是投胎錯了地點。如果他生在同一個地點,但早生20000年,遇上那群在歐羅巴巖洞裡塗抹巨幅公牛的藝術家,他也能夠認識整個社會裡的每一個成員。或者,他生在自己的時代,但是在一個尚未受農耕文明影響的社區內,他也能見到他所渴望的、每個成員都關係密切的小社會。孤獨感——甚至在熙熙攘攘的城市中也逃不掉的孤單——是人類生活的一種異常狀況,和其他很多異常一樣,是拜農耕文明所賜。

回望身後人滿為患的世界,霍布斯想像史前人類一定生活在不可忍受的孤獨之中。今天,靠著薄薄的灰板牆、小小的耳塞機、忙碌的作息,這個世界塞滿了互不來往的陌生人,推己及人,我們認為,遊蕩在寒風中的人類史前祖先一定備感荒涼和孤獨。但這個人們以為常識的假說很可能是大錯特錯。

我們無法想像(或者無法容忍)覓食人群的社會生活,他們內部社會互動的深度和強度極具特色。我們的生長環境,大多是按照張揚個性、保護個人空間和私人財產這套關聯原則組織起來的社會,所以,我們很難設想一個全部空間和財產都是社團共產,只有集體身份,沒有個人位置的社會是什麼樣子,在這樣的社區內的人際關係能夠緊密到何種程度。從出生的第一天一直到死亡,覓食部落的人每時每刻都處於與身邊人的互動、交往和相互依賴之中。

在本部分,我們要研究霍布斯關於史前人類生活著名斷言的第一個元素。我們要告訴大家,在國家出現之前,史前人類生活完全談不上「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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