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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們追尋著祖先的腳步,誰都無法置身其外。

——Midnight Oil樂隊

一個人不能,也絕不允許,僅僅因為過去不適應現在就把過去從歷史中抹去。

——戈爾達·邁爾

飛機從正北朝著正南飛行,我朝窗外望去,看到了喜馬拉雅山的頂峰。這山峰先是呈雲朵狀,然後化為冰雪覆蓋的懸崖峭壁,完完全全矗立在雲海之中。這樣的景象儘管我過去看到過多次,但每一次都讓我非常驚訝。看到這景象,我實實在在地感到我正處在非常高遠、非常奇特的環境之中。三萬英尺的高度,陽光灑滿機身,前方夜幕降臨,我們正朝著黑暗急速飛行,然後迅速穿過黑暗,幾個小時後當飛機降落時,我們將迎來清晨。

「看哪,CB!」我讓男友注意窗外的景象。他問我山上是否有人,可能有吧,我想,但即便是有人,此時此刻也只是山上的人和我們這些長途飛機裡邊的乘客。我們正沿著人類環境外殼的邊緣飛行,我們的下方,有60億人在呼吸,在生活;我們的上方,卻沒有任何能夠呼吸的生物。

這個時候,我有點疲倦,看不了書了,何況還喝了不少葡萄酒。我所能做的就是凝神沉思。這時,現實又回到身邊,飛機上有一半人處在半睡半醒的狀態,另一半人怕驚醒這些人,總是從他們身邊小心翼翼地跨過去,廁所門前也老是排著長隊。在這次飛行之前,我和男友有過幾次令人興奮而且寓意深長的飛行。我們是在英格蘭相識的,這次旅行是飛往墨爾本去看望我的父母。將來某一天,我們倆也會成為父母,當時,這真是個非比尋常的想法,但是對於如何當父母,我們卻知之甚少,連這事的一半都不瞭解,甚至不知道自己不瞭解的那一半是什麼,這話聽起來有點像老生常談。

當飛機飛過印度洋時,我想起了一件事,這件事我一直都不太瞭解。我有一個高祖爺爺名叫邁克爾·迪根,170年前,就在同一時間,他也朝著這個方向乘船航行,從北半球一路南下,前往南半球。當時他只有15歲,乘坐的是金尼爾號三桅帆船,整個航程是105天。船駛離都柏林港時,船上有174人,等到達澳大利亞時,有兩人死去。迪根離開家時,那個國家正要鬧饑荒。在那以後的10年中,有100萬人餓死,250萬人外出逃荒。迪根是因為偷了一條手絹而作為罪犯被流放到范迪門地(塔斯馬尼亞島)的,即便是他能有幸在刑滿時活下來,也不允許返回家園。乘坐金尼爾號船的都是罪犯,但在他們到達目的地時,當中的很多人已變成順民了。航行結束時,船上的醫生在每個囚犯的行為報告上都做了記錄:「好」「守法」,甚至「非常好」。但是,不知怎麼的,迪根得到的記錄卻是「總找麻煩」。

在21世紀,我們乘坐快速航船穿越海洋,乘坐小型飛機穿越時空。通常我們知道上一兩代人,也知道下一兩代人,但是,死亡是橫亙在我們與祖先和後人之間不可逾越的一條線。這條線使我們既見不到祖先,又見不到後輩。在西方,能夠看見或非常瞭解上三代的人是不多見的。暫且不論我們了不瞭解他們,現在要考慮的是這些人究竟是不是對我們產生了影響呢?

從古至今,人類進行過一些重大的遷徙。在幾十萬年中,我們曾在非洲繁衍生息,後來,又大批地離開了非洲大陸,流向世界各地。人類的環球旅行在6萬年前就開始了,在後來的45000年中,我們繼續旅行,直到在地球上所有可以居住的大陸定居下來。

從9世紀的北歐海盜駕駛著維京大戰船向海洋出發開始,在人類經歷的擴張、奴隸制、香料貿易和終結於20世紀的殖民主義等各個時期,有許許多多的船隻駛過海洋。這些航船載著遠離出生地的冒險者、囚犯、奴隸和移民,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再也無法返回家園。19世紀下半葉被稱為人類大遷徙時期,在這次大遷徙的高潮中,有5500萬移民從歐洲、亞洲、非洲大陸的舊世界湧入美洲和澳大利亞的新世界。就整個人類而言,無論是在許多人的生活中,還是在他們後代的生活中,那些航行都是至關重要的。從文化方面講,遷徙永遠改變了他們家庭的歷史。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這些船滿載著人類基因組的混合樣本,每到一地,他們都使整個人類的基因結構發生了改變,並在當地的人類基因庫裡釋放新的變體,創造出前所未有的人體物質的重組形式,繼而建立新型血統,這些血統又進一步擴展開來,形成分支,世世代代繁衍了下去。

我很想知道我的那位囚犯祖先是否想到過,他的後代有一天會審視他的生活,或者僅僅把他當作去世很久的家族成員中的一員,就彷彿是過往的一縷雲煙。在那次恐怖的旅程之後,他又活了很多很多年,儘管我是在他故去多年後才出生的,但是與我說過話的人、與他說過話的人,也曾經一起說過話的。你看,我又回到人類的狀況上來了。他和我分別接觸過的人,互相之間也曾有過接觸。雖然我們永遠無法交談,我無法見到他,也無法聽到他的聲音,但是可以說他現在仍然同我在一起,而且並不只是在我的思緒之中。這可不是比喻,而是事實,就像喜馬拉雅山一樣真實。我身上的某些信息就來自於他,如果我和男友結婚生子,這些信息中的一部分也會傳給孩子。

我們本身就是一種器皿,每個人體內的每個細胞都是一個巨大的DNA儲存庫,存儲著前輩們遺傳給我們的30億個鹼基對。這是一個既定法則,這個法則對於與我同機的466位乘客來說都適用,無論他們乘坐的是幾等艙,出於什麼目的旅行。他們身體裡都帶有他們高祖輩的基因,帶有他們祖輩和先祖的痕跡。在這架飛機上的是一個巨大的群體——在歷史的長河中由千百萬人傳下來的1.4萬億個鹼基對。我們能夠一同起飛,這本身就是奇跡。

在我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老師給我們留了一個作業,讓我們回家詢問父母的家族情況,並畫出家族樹。當天下午我就同父母講了做作業的要求,同他們說我打算先寫出我的名字和生日,再在我的名字上畫出枝幹,在枝幹上寫出父母的名字和職業,然後我再添加他們父母的名字和生日,然後我把線向上延伸,把他們連接起來。

我以前從未想過多少關於祖先的事。我的父母告訴我,我父親的父母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而我母親的父母住在國外。但是在我精心製作的家族樹上,我可以看出那些人曾經存在過,而且同我有關聯。

老師告訴我,如果我幸運的話,我父母能說出他們的祖父母——我的曾祖父母的名字,還有他們生活的年代,都做過什麼工作。

但是我不太幸運,雖然我父母對這個作業很感興趣,但又為此感到很惱火,他們問我:「你們老師為什麼要問這些問題?是作業嗎?這同她有什麼關係?」

最後,我的父母提了幾條建議,我自然把這些建議寫了下來。當時他們本可以強壓不滿,對我撒謊,但他們並沒有那麼做,他們已經憤怒到無法去掩飾事實了。所以我很早就學到,一個人的過去可能會以奇怪的方式使人煩惱,對往事的記憶不但有意義,而且怪異。那件事使我對幾個問題產生了伴隨一生的興趣:為什麼家族很重要?家族對你有什麼影響?尤其是為什麼死去多年的人還在對活著的人產生影響?

現在幾乎每個人都曾被問過類似的問題:「你是誰?」對於這個問題,最古老、最普遍的衝動反應是急著談及自己的家族。多年來,我本能地想用這種古老的、普遍的方式回答這個問題,但我沒這麼做——我在中學學習了生物學和歷史,後來開始上學位課,並獲取了各種研究方法。我偶爾在我媽媽那兒問一下我祖父母的情況,但是在多數情況下,對於我們家族、歷史和特徵等問題在我腦子裡還是一團迷霧。

這種情況在1990年的一天發生了改變。這天,父母和我們兄妹五人坐在廚房裡,爸爸鄭重其事地說,到了該告訴你們真相的時候了。他說,那個生了他的人,也就是我們認為是爺爺的人,其實並不是爸爸的父親,而是他的外祖父,已故去多年。爸爸的母親是我們曾外祖父的女兒。

對於父親來說,承認這個事實是很尷尬的。他在說這件事時說話都有點困難,現在我的記憶中還時時浮現出他那彎曲的胳膊和支撐著額頭的手。那時母親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無聲地安慰著父親,而我們五個孩子只是呆呆地坐在那裡,盯著他們倆異常痛苦的表情,沒有一個站起來分擔他們的痛苦,當時沒有,後來也沒有。自從我父親出生以後,社會在迅速發展,至少在我們看來,如今很少有人像20世紀30年代那樣在意生父身份的問題了。說來也真是奇怪,儘管我的父母非常保守,總想按照他們的意願把我們培養成他們那樣的人,但是我們五個孩子誰也不隨他們。

這並不是說,我們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在那以前有一個事實我們誰也沒有質疑過,這就是祖輩是一塊小小的基石,奠定了我們後代的特徵。這個說法是很合理的。但是聽到父親說出了真相,這個事實就破滅了。但凡聽到這樣的事情,人們往往都會舉止失態,當時我就大聲嚷道:「我早就知道這裡邊有事!」我現在仍然對我這樣的反應感到內疚,我發現爸爸雖然沒有哭出來,但很明顯,他把眼淚嚥了回去。

後來怎麼樣了呢?我父親不想再談這件事了,可是我想談。那個人,我實際上的祖父,叫什麼名字?我應該姓他的姓嗎?他到底是誰?我父親長得像他嗎?我長得像他嗎?像所有正常的孩子一樣,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曾經想像著如果父母突然離世,我會怎樣活下去(我的旅行背包已經準備好,以防萬一)。當時有半分鐘的工夫,我又陷入了這個想像之中,沒有注意周圍的人,只知道身邊有一個不為人所知的故事,一個解不開的謎。

但是,我父親停止了這個話題。他說以前他曾經聽人說過那個人的名字,但是他沒有書面證據證明這個名字同他有什麼關係,因此他也就不便告訴我們了。

然而,這正是我的癥結所在,當你把親人和信息放在一起時,你肯定會有一種神秘感和痛苦感,但是實際上你又能從中瞭解到什麼呢?

我們那次飛過喜馬拉雅山的旅行僅僅是個開始,之後我們又乘飛機多次旅行。現在CB和我已經結婚,住在墨爾本,我們在一無所有的境況下生了兩個孩子,兩個美裔澳大利亞孩子。

一天早晨,一個普通的早晨,我們全家人坐在廚房裡,這所房子離我從小長大的家不遠。吃過早飯,我們四個人把盤子往桌邊一推,就開始盯著眼前一個盛滿鹽水的容器、一瓶冰涼的杜松子酒,還有四個盛滿發著螢光的綠色液體的杯子,就像是要調製給人提神的雞尾酒,可那時才上午十點,而我們的兩個兒子,一個九歲,一個六歲。其實,我們是在做實驗,要從我們的唾液裡提取一些細胞,並分解這些細胞,找出隱藏在裡面的DNA.

「DNA就是……」我開始說話了。

「我知道DNA是什麼。」我九歲的兒子打斷了我。

「那好,是什麼?」

「是你全身流動的一種物質。」他邊說邊用手指在空中劃了個螺旋形圈子,「這種物質能告訴別人你是誰,說明你從哪裡來,還形成了你的血型。」

我本打算上網查查維基百科,抄一下現成答案,可兒子的回答已經很圓滿了。在上高三之前我沒學過DNA,高三那年,按照老師的規定我學了一遍孟德爾的基因表,譬如,增加一兩個顯性基因,或一兩個隱性基因什麼的。孟德爾數據計算得很精確,我喜歡。但除此以外,我沒想太多。當時,「基因」這個詞還沒有在社會上流傳開來,但是很快情形就不一樣了。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無論是科學工作者還是新聞記者,談論什麼話題都言必稱「基因」,人的智力、語言、性格,就連紅頭髮,都通通在基因裡找到了體現特性的根據。雖然事情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當年流行的很多理論今天仍在流行,譬如:

·基因是生物世界的原子。

·基因是刻在細胞中的時間老人、宿命、命運之手、生命的故事,無法逃避。

·基因也不是絕對的,僅僅是有時起作用而已。

·一個單一基因和一個單一特徵之間的聯繫可能是清晰的,可觀察到的。

·一個單一基因和一個單一特徵之間的聯繫可能是模糊而複雜的。

·多個基因和單一特徵之間的聯繫可能是可觀察的,但是複雜的。

·一個基因的變異、缺失或增加,或者一部分看來不起任何作用的DNA,仍然可能對你的形成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或者一點兒影響也沒有。

·基因組是人的條形碼,是無法規避的、最為真實的特性。

·你就是你,這是令人震驚的、非常有力的、不可否認的事實,無論你去過什麼地方,你都不能不留下痕跡——一根頭髮、一個細胞、一點兒口水痕跡,而這些痕跡都只屬於你,都有可能讓別人找到你。

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甚至出現過一個短暫但是引人注目的希望——不久以後我們就可以複製自己了。克隆人類幾乎是當時每一個主流雜誌和報刊上的題目,有時人們覺得如果哪個星期沒有一篇關於克隆的文章,就跟這個星期沒過似的。這些文章的語氣如此急切,以至於我們覺得自己的複製品就要來敲門,索取車鑰匙了。人們對克隆人的倫理問題進行過無休止的辯論,好像要討論克隆人,倫理問題是最佳開場白。1998年,美國最知名的記者巴巴拉·沃爾特斯對非常有影響力的軟件設計者、商業巨頭比爾·蓋茨進行了一次難得的採訪。沃爾特斯對這位億萬富翁在世界上的影響和他個人對公司的影響提出了質疑。緊接著,她追問了一個讓大家感到更尖銳、更應景的問題:「你願意被克隆嗎?」蓋茨非常明智地回答說不願意。

直到2014年,仍然沒有克隆人出現,記者們也早已不再問人們想不想被克隆的問題了。很多克隆出來的動物,像克隆羊多利,還有據說「已經絕種」後又復活的北山羊,都已死亡(有的夭折,有的死得很慘)。其他一些克隆動物,像世界上第一隻克隆寵物(生於2001年)「拷貝貓」現在活得還挺不錯(但是製造這個拷貝貓的公司已經不存在了)。在2013年,科學家有史以來第一次僅僅從一滴血中就克隆出了一隻老鼠。在2014年,一家叫作秀巖生物的韓國公司宣佈一隻叫作「迷你威尼」的克隆臘腸狗誕生了,這隻狗是為一位比賽獲獎的英國女士製造的。

在世紀之交,我們堅信有一個比我們更具有「我們的特點」的種族即將出現,後來被證實是愚蠢的、根本行不通的,就像20世紀50年代我們預計現在所有的汽車都會飛一樣。然而,這種癡迷會引發一個更為有趣的疑問,就是克隆人這個信念為什麼行不通。我們現在知道:如果你提取了一個人的基因組,並打算從中培植出另一個人時,那個複製出來的人當然與第一個人有著許多相同之處,但也會有差異。這是因為,起碼從理論上講,你能夠複製出一個基因組,但是你不能複製出促使這個基因組成長的準確的條件。基因對於它周圍的環境是有反應的,這些基因隨著環境變化,時而發展,時而停滯,而一個人的生活經歷,就像我們的母親告訴我們的那樣,是獨一無二的。即使是在同一個家庭裡長大的同卵雙胞胎,在身高、面部表情或者其他特徵方面也是不一樣的。而且一對雙胞胎的年齡越大,生活經歷越豐富,他們看起來就越不一樣。

從科學方面來講,真正使克隆人成為不可能的,並不僅僅是因為我們各自獨一無二的生活經歷,而且因為生命中那無數個會引發基因做出反應的因素都是不可預測、不可複製的,在某種程度上講也是不可知的。我們怎麼能把在一年中影響一個單一基因的因素量化呢?我們又怎麼可能把人一生中影響到基因組的因素,按照準確的順序和數量重現呢?比方說,在你八歲時經歷過一個極為炎熱的夏天;在你十歲時有過一次痛苦的遭遇;你在學校吃的所有麵包都是由一種從外國進口的小麥粉做的,而這種小麥粉本身還擁有一段無法簡化、難以複製的歷史。

儘管如此,基因擁有的劃時代的生命力仍在不斷增長——媒體對於基因的報道無處不在,我們也想當然地把有關身體或情感上的一切都歸因於基因,或者是明確地與基因劃清界限。基因在涉及父母身份題材的文學作品中獲得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它還可以為作案現場提供線索,以及在人類生命科學中起到關鍵作用。

CB和我拿起盛著鹽水的杯子,往嘴裡灌了一大口。我們應該把這水含在嘴裡30秒鐘,但是強烈的味道混著突然增多的口水,使我們很難把水含住。鹽水從我們嘴裡收集了細胞,鹽分使細胞壁變軟。最後我們把水吐到綠色的液體中,這液體的三成是水,一成是洗滌劑。「你身體裡的細胞就像氣球,"CB說,「在這些氣球中還有一個小氣球,叫作細胞核,洗滌劑先打破那個大氣球,然後又打破細胞核,接著你的DNA就浮了出來。」

他拿起一杯鹽溶液,說:「你們兩個小傢伙想試試嗎?」

納特挺浪漫,說道:「是不是有點兒海洋的味道?」

芬恩卻無動於衷,說:「我可不試,我從來不幹這事。」

我答應如果他試試的話就給他兩塊錢,芬恩立刻把水倒進嘴裡。

當這兩個孩子把他們嘴裡混著細胞的鹽水吐出來後,CB和我很小心地攪著混合液體,液體的顏色還是綠的,不過有點兒發混,表面浮起一層白沫,鹽和洗滌劑正在分解細胞和細胞核。然後我們慢慢地加進杜松子酒,先把酒倒進勺子裡,讓酒順著勺子流到杯子裡,於是一層清亮的液體出現在綠色液體和泡沫之間。由於DNA不溶解於酒精,因此我們就能把DNA與漂浮在溶液上的其他細胞分開。我們等著白色的小塊兒慢慢出現,等著蜘蛛網般的線在液體中形成。就在這條線迅速閃現的一秒鐘裡,我們四個人的眼睛都盯在同一點上,心裡出現了同一個念頭:要的就是這個!

我們撥弄著液體,一圈圈兒地攪動,觀察著一縷縷順水流動的塊狀物。在每一個塊狀物裡都有一個密碼,這個密碼所包含的信息比天上的星星還要多。科學家說,這些信息不僅有可能勾勒出幾萬年人類基因的發展史,還有可能在歷史的坐標中標示出我們自身的DNA所處的位置。在這四個杯子中有我們全家人的基因密碼,有我們的兩個帥男孩兒的基因,他們的基因一半是我的,一半是CB的,這些基因都是通過我們聚在一起的,他們兩個是一個家族的後代。在這杯滿是泡泡的液體裡游動的塊狀物裡有著氨基酸組合對子,這些組合對子在他們出生前,或者說是在我出生前就排列好了,這是千百代人DNA不斷重組的結果。

我們自己的DNA能夠告訴我們世界的歷史嗎?如果說能,是不是太武斷了?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宏觀的歷史不是個人的歷史,而是我們樂於去瞭解的東西,是一沓公認為重要的人和事的快照。

這些快照的最上面是我們認為屬於當代的一切,有iPhone,有普銳斯汽車,有敘利亞的衝突,有首例H1N1病毒感染者。繼而往下是一些魅力十足的髮型、世界重大事件,還有過去幾十年裡荒誕的技術發明,譬如:與運動鞋一般大的手機,房子一樣大的電腦等。

再往下是18、19世紀留下來的有關工業、航海和新聞業發端的畫面。再往前就是被稱為文藝復興時期的精彩年代的畫面了,在那個時期,人人作畫,個個雕塑。再往下就是中世紀的畫面,當時的農民身穿粗布衣,且疾病纏身。

在這些農民之前是北歐海盜(戴著有護鼻的頭盔,乘坐配有很多船槳的帆船)。再往前是愚昧無知的黑暗時代(更骯髒的粗麻布衣服,更可怕的疾病)。在北歐海盜之前是古羅馬人的畫面(有馬路、管道和狂歡場景),再往前是古希臘人的畫面(神像、紀念柱、雕塑)。還有幾幅《聖經》時期的畫面(沙灘、駱駝、陽光),這些畫面的下面就是一長串古埃及人的快照(金字塔、木乃伊,還有貓)。

當你看到木乃伊時,快照就剩薄薄的一層了,記錄在圖像中的是一段漫長的、混雜的野蠻時期。這個時期裡的人都身穿獸皮,手執武器。快到底層的是石器時代的模糊圖像(石頭、凌亂的頭髮、穴居住所),再往下就剩幾張照片了。這些照片太暗了,幾乎看不出什麼內容。一個洞穴,一堆赭土,最底層的一張是一個長得像黑猩猩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