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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可以粉碎的質數

第二天。

放學後的教室,只剩下我和米爾嘉。

「你可愛的妹妹還好吧?」

米爾嘉輕輕用手指撩起垂散在額頭前的劉海,問道。

「誒?啊,你說尤里?她挺好的,腳已經沒事了。」

「你直接叫她名字啊。」

「嗯,因為從小就在一起。」

「尤里跟你長得很像嘛。」米爾嘉說。

「是嗎……差不多吧,因為是親戚嘛。」

「抗打擊能力也很強。」

「她被你突然給了一句,猶如醍醐灌頂,很高興。」

「這邊也很像。」

米爾嘉伸出右手,觸碰我的左耳。

「干,幹什麼?!」我嚇了一跳,身子直往後縮。

「耳朵形狀很像,你跟尤里。」

「是,是嗎……」我怎麼會記得耳朵的形狀啊。

「拐點的位置。」

「啊?」

「尤里的耳朵,這裡也有一個拐點。」

米爾嘉摸著我的耳朵。

「啊……?」

「怎麼臉紅了?」米爾嘉歪著頭看我。

「我才沒臉紅呢!」

「你還能知道自己臉是什麼顏色啊,真有才。」

「因為你眼鏡裡照出我的臉了。」

「喔……能看見啊。」

「能看見,你看……」我湊上去,盯著自己在米爾嘉眼鏡裡的影子,「這裡……就能看見。」

「你的眼鏡也把我照出來了。」米爾嘉說。

一句話讓我意識到,我無意之間貼她太近了。

米爾嘉伸出雙手,抓住我兩隻耳朵。

她就這麼把我拉了過去……

「學長,大發現大發現!」活力四射的少女伴著她那慣有的大嗓門登場了。

米爾嘉迅速放開手,我險些向後跌倒。

泰朵拉看我們沒在圖書室,就過來找我們了。

「我 把『兩個數的平方差等於兩數之和乘以兩數之差』用在複數上,發現了不得了的事!能把質數因數分解!」

泰朵拉高高揮動著手裡的筆記本。

「打個比方,我試著把 2 分解成 1 + 1 這樣的形式,做了這樣的變形。」

「也就是說,存在以下等式!」

2 = (1 + i)(1 - i)

「這樣,就把質數 2 因數分解了!」

啊……我總算明白她想說什麼了。

「我說,泰朵拉……計算本身是正確的,但是你把 2 分解成了複數的積,並不是整數的積。」

「但是……」泰朵拉把目光投到筆記本上。

「我知道你喜歡因數分解,但是這樣根本說不過去啊!——啊,好疼!」

「不配當老師。」米爾嘉說。

「我又不是老師!」而且也不至於踹我啊。

「展開思 路。」米爾嘉無視了 我,繼續說 道,「確實泰朵拉的等式 2 = (1 + i)(1 - i) 沒把質數分解成整數的積的形 式,但是把 1 + i 和 1 - i 看成整數的一種又如何呢?事實上,當 a, b 為整數時,複數 a + b i 稱為高斯整數。1 + i, 1 - i, 3 + 2i, -4 + 8i 這樣的都是高斯整數。當然高斯整數也包括 a + b i 中 b = 0 的情況,也就是說高斯整數包含普通的整數。全體整數的集合寫作 ,全體高斯整數的集合寫作 ,這個表示方法,象徵 i 纏繞著 。」

整數 和高斯整數

假設 a, b 為整數,則我們把 a + b i 稱為高斯整數。

 全體整數的集合

   全體高斯整數的集合

時,我們用 表示全體 a + b i 形式的數字集合。

「就像取整數時取數軸上分散的值一樣,取高斯整數時也要取復平面上分散的值。整數是一維空間,高斯整數是二維空間。」

「米爾嘉,這是格點吧!」泰朵拉叫道。

「沒錯。高斯整數對應復平面上的格點。泰朵拉你剛剛用 2 = (1 + i) (1 - i) 表示的就是

在整數 Z 中是質數,          

但在高斯整數 中不能成為質數的數字。

2 這個數字在整數 Z 裡是質數,可是在高斯整數 裡就不是質數,因為它能分解成積的形式。」

「就像是不應該壞掉的原子壞掉了嗎……」我說。

「這比喻挺浪漫的嘛。」米爾嘉冷冷地回了我一句。

「我們的質數,在高斯整數 裡,全部都能被因數分解呢……」

「誰說『全部』的?」

「啊?不……不對嗎?」泰朵拉慌了。

「不對。我們的整數 裡包含兩種質數。一種拿到高斯整數 裡能分解成積的形式,可以說是『可以粉碎的質數』。打比方說,把 2 拿到 的世界裡進行分解,就得到 (1 + i)(1 - i)。而另一種質數即使拿到高斯整數 裡,也不能分解成積的形式,這就是『無法粉碎的質數』。比如 3,即使把它拿到 裡也無法將其粉碎。3 即使在 裡也還是質數。但是要注意一下,可以粉碎和無法粉碎不是正式的數學用語。±1 既不是合數也不是質數,它叫作單數。」

原來如此,「可以粉碎的質數」和「無法粉碎的質數」……米爾嘉這不 也用了個浪漫的比喻嗎。

米爾嘉掃視了一下我們的表情,緩緩地轉過去,面向黑板。我跟泰朵拉簡直像中了邪一樣跟著她。

米爾嘉拿過一支粉筆,靜靜地閉上眼……三秒鐘。

「從現在開始,來把我們的質數一個個粉碎,試試能不能看穿有哪些情況屬於『無法粉碎的質數』。」

米爾嘉開始在黑板上寫起了數學公式。

「還看不太出來。我們把質數列中『無法粉碎的質數』圈出來。」

「這樣也看不出來。我們乾脆不用質數列,而是用全體整數列來看看。把從 2 到 17 的所有整數中『無法粉碎的質數』畫上圈,就能看出些端倪了。」

「再替換成表的形式,就能清楚地看出都有哪些情況了。」

「這之後會怎麼樣呢?我非常,非常想知道!」泰朵拉看著米爾嘉,激動得臉都泛起了紅潮。

「確實很令人感興趣。那麼,我們按順序來粉碎比 17 大的質數。」米爾嘉繼續寫下數學公式,粉筆敲擊黑板的聲音也高昂了許多。

「來,我們把這些結果做成表的形式。質數以外的數字我們用 . 來代替。」

「!」我吃了一驚。真令人驚訝。畫圈的數字整齊地排列在右端。因為表的每行包含 4 個數字……所以右端的是「除以 4 後餘數為 3 的質數」。

畫圈的是「無法粉碎的質數」。也就是說,「可以粉碎的質數」,即能用 (a + b i)(a - b i) 的形式表示的質數除以 4 後,餘數為 3,不是嗎?除以 4 之後的餘數有什麼特別的含義嗎?

問題5-3 (可以粉碎的質數)

質數 p 和整數 a, b 具有以下關係。證明 p 除以 4 餘數不為 3。

p = (a + b i)(a - b i)

「要證明這個太簡單了。」米爾嘉說。

把整數根據除以 4 的餘數進行分類,整數除以 4 的餘數無非就是 0, 1, 2, 3 中的一個。換言之,所有的整數都包含在下列式子之中(其中 q 為整數)。

將這些式子平方,再提出 4。

也就是說,用平方數除以 4 的餘數只能是 0 或者 1。因此,兩個平方數的和 a2 + b2 除以 4 的餘數只能是 0 + 0 = 0、0 + 1 = 1 或者 1 + 1 = 2 中的一個。

因此,(a + b i)(a - b i) = a2 + b2 除以 4 的餘數不會是 3。

解答5-3 (可以粉碎的質數)

1. 平方數 a2 除以 4 的餘數不是 0 就是 1。

2. 平方數 b2 除以 4 的餘數也不是 0 就是 1。

3. 兩個平方數的和 a2 + b2 除以 4 的餘數是 0, 1, 2 中的一個。

4. 因此,a2 + b2 = (a + b i)(a - b i) = p 除以 4 的餘數不會是 3。

「綜上所述,可以粉碎的質數除以 4 餘數不是 3。實際上,若把 p 作為奇質數,則存在以下關係。

除以 4 餘數為 1

這麼說來,以前我還出過找不同的題呢。239, 251, 257, 263, 271, 283 這些數字中,不同的是 257。只有這個數是『可以粉碎的質數』,因為只有 257 這個質數除以 4 餘數為 1。」

「除以 4 餘數為 3 的質數,不僅不能因數分解為 (a + b i)(a - b i) 的形式,也無法分解為其他任何形式。實際上,整數 中除以 4 餘數為 3 的質數在 裡也起著『質數』的作用。」

我咀嚼著米爾嘉的話,感覺很不可思議。使用高斯整數 ,就能理解整數 中存在可以粉碎質數的情況。

但是,沒想到研究能否粉碎竟然跟「除以 4 的餘數」有關。用餘數研究整數原來這麼深奧啊。

除法和餘數我們在小學就學了。原來不知不覺中我們從小學開始就拿著「求餘數」這個強有力的工具了啊。想起小學時學除法的時候,我們一字一頓地跟著老師念:「除 —— 數 —— 」。像是被這段記憶牽引著一般,我想起了小學高年級時期的老師。老師看了我的筆記本,表揚我:「你寫的數字真漂亮。」從那以後,我就喜歡在筆記本上寫數學公式了。

泰朵拉開了口。

「米爾嘉,在復平面裡計算,在 裡計算,在 裡計算……在這麼多範圍裡計算數字,好有意思啊,而且還摻雜著圖形……」

「考慮計算的結構是很有意思的。」米爾嘉回答,「為了將計算進一步思考歸納,我們有一個概念 —— 群。這也很有意思,不過今天我們該回去了,明天再講群論。」

「好。」泰朵拉答道。

我重新想到。

人類真是無法預知未來。

我們以為明日也會往常如今日。

明天,也能繼續聽米爾嘉講解。

在放學後,在老地方。

雖然我們本應知道「會發生什麼都是未知的」。

明天再講群論 —— 米爾嘉確實是這麼說的。

然而,她卻沒能遵守約定。

因為第二天,發生了交通事故。

「這些命題」反映了一個事實。

數字世界從 擴展到 時,質數分解的形態,

是由質數除以 4 的餘數決定的。

—— 加籐和也,黑川信重,齋籐毅,《數論 I》[25]

我的筆記

用下圖來表示 △OPQ 和 △OP\'Q\' 相似。

為實數),則 α, β 表現為以下形式。

此時,可用下列等式表示 αβ

a, b, c, d 表示兩個三角形的各邊。

首先,ΔOPQ 的三邊邊長如下所示。

然後,ΔOP\'Q\' 的三邊邊長如下所示。

最後得到

可以說,三邊比例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