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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潛力布朗」摒棄鮮花和裝飾性灌木的時候,別人卻在發現大批新的品種。布朗去世前後的50年裡,是植物界大發現的時期,尋找植物成了科學和商業的巨大推動力。

有理由可以說,發起這一切的是約瑟夫·班克斯。他是一位聰明的植物學家,1768年到1771年期間隨庫克船長去南太平洋及更遠的地方航行。班克斯在庫克的小船裡裝滿了植物樣本,總共30萬件,其中有1400種是從未有過記錄的,一下子把世界上已知的植物品種增加了大約1/4。假如他跟隨庫克去進行第二次航行,他幾乎肯定會發現更多的品種。但是,天哪,班克斯既是個聰明的人,又是個被寵壞了的人。這次他堅持要帶上17名僕人,包括兩名號手,以便在晚上供他消遣。庫克婉言反對。班克斯拒絕前往。他轉而自己出資對冰島進行了一次遠征。途中,這一行人在奧克尼的斯凱爾灣作了短暫停留,班克斯做了一些發掘工作,但是沒有注意到斯卡拉坡上那個雜草叢生的圓丘,因此完全錯過了在自己眾多的成就中,再增加一個那個時代偉大考古發現的機會。

與此同時,富有獻身精神的人們奔赴世界各地尋找植物,不僅去北美洲。結果,他們找到了很多不僅可愛和有趣,而且將在英國土壤裡扎根開花的植物。第一批從東部深入美洲內地的歐洲人,並不是要尋找適宜定居的土地或前往西部的通道。他們尋找的是可以賣錢的植物,他們發現了幾十個新奇的品種,有杜鵑花、翠菊、山茶、梓樹、大戟、繡球花、杜鵑花屬灌木、金光菊、五葉地錦、野櫻桃,以及許多種蕨類植物、灌木、樹木和籐本植物。要是能發現新的植物,並把它們安全地運回歐洲的苗圃進行繁殖,你就可以發大財。過不多久,北美洲的樹林裡到處都是一群群尋找植物的人,這時候你簡直沒法說清楚哪種植物到底是哪個人發現的。約翰·弗雷澤——弗雷澤杉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發現了44個或215個新品種,取決於你相信哪本植物史。

尋找植物有著很大的危險。約瑟夫·帕克斯頓派了兩個人去北美洲,看看能找到什麼東西。結果,他們的船裝的東西太重,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的一條水流湍急的河上傾覆,這兩個人都淹死了。尋找植物的法國人安德烈·米肖的兒子被熊咬得血肉模糊。在夏威夷,道格拉斯杉的發現者戴維·道格拉斯在一個極其不利的時刻掉進了一個捕捉野獸的陷阱:裡面已經有一頭野牛,結果它把他踩死了。還有的人迷了路,挨了餓,或者得了瘧疾、黃熱病或別的疾病死了,或者被疑心重重的當地人殺害了。然而,那些成功的人往往獲得了大量財富——也許最引人注目的是羅伯特·福瓊,我們上一次在第八章裡談到過他。他化裝成當地人,冒著風險周遊了中國,摸清了茶葉的生產方法。他把茶葉種植引進到了印度,這很可能挽救了大英帝國。不過,是在把菊花和杜鵑花帶到了英國的苗圃以後,他才會在富貴中死去。

還有的人純粹是為了追求冒險生活,有時候似乎是被危險地引入歧途的。在這種類型的人當中,也許最引人注目的——表面看來似乎不大可能的——是兩個年輕朋友艾爾弗雷德·拉塞爾·華萊士和亨利·沃爾特·貝茨。兩個人都是沒有多大財力的商人的兒子,雖然都沒有出過國,但他們在1848年決定航行,去亞馬孫河流域地區尋找植物標本。過不多久,華萊士的兄弟赫伯特和另一名熱心的業餘愛好者理查德·斯普魯斯加入了他們的隊伍。斯普魯斯是約克郡霍華德堡莊園的一位小學校長,從來沒有跟比英格蘭草地更富有挑戰性的事打過交道,誰都似乎沒有對過熱帶生活作好絲毫準備。可憐的赫伯特一上岸就得黃熱病死了。然而,其他3個人堅持下去,不知什麼原因決定分頭行動,朝不同的方向進發。

華萊士一頭扎進內格羅河沿岸的叢林裡,在接下來的4年裡頑強地採集標本,他遇到了無數的困難。昆蟲折磨著他的生活,有一次他碰上了危險的馬蜂窩,把幾乎不可缺少的眼鏡摔破了。他還在另一次混亂中丟了一隻靴子,在一段時間裡,他不得不穿著一隻鞋在叢林裡行走。為了迷惑他的印第安人嚮導,他把標本泡在盛甘蔗酒的罐子裡,而不是像任何明智的人那樣把酒倒在嘴裡喝。印第安人認為他瘋了,便拿走了剩下的甘蔗酒,消失在森林裡。華萊士沒有氣餒,他是不會氣餒的,依舊堅持前行。

4年以後,他步履蹣跚地走出水霧瀰漫的叢林。他已經精疲力竭,衣服千瘡百孔,還因熱病復發而渾身發抖,神志昏亂。在巴西港口城市帕拉,他登上了一條名叫「海倫」號的三桅帆船橫渡大西洋回國。然而,「海倫」號行駛到中途時著了火,華萊士不得不跳進一條救生艇,留下了他寶貴的貨物。他眼看著那船被大火吞沒,連同他的寶貝一起沉入大海。華萊士沒有被嚇倒(哎呀,也許有一點兒氣餒)。他療養了一段時間以後,便航行前往地球另一端的馬來群島。他在那裡連續漫遊了8年,採集了驚人的12.7萬件標本,包括以前從未有過記錄的1000種昆蟲和200種鳥類,這一切他都設法安全地運回了英國。

與此同時,在華萊士離開以後,貝茨在南美洲又留了7年,主要乘船在亞馬孫河及其支流上進行探索,最後帶回國差不多1.5萬件動物和昆蟲標本。與華萊士的12.7萬件相比,這個數字似乎不算大,但其中的大約8000件——佔了一半以上,那可是個很大的比例——對科學界來說是新的。

但是,在許多方面最了不起的是理查德·斯普魯斯。他在南美洲待了整整18年,在歐洲人從未到過的一些地區探險,採集了大量信息,包括21種當地印第安語的詞彙。在其他方面,他還發現了在商業上很重要的橡膠植物、那種生產現代可卡因的古柯、那種從中提取奎寧以及帶香味的奎寧水的金雞納樹。在一個世紀的時間裡,奎寧是治療瘧疾和其他熱帶病唯一有效的藥物;而要生產優質的杜松子酒補劑,奎寧水是極其重要的。

當斯普魯斯終於回到故鄉約克郡的時候,他發現自己20多年來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全被他的委託人投資到了不該投資的地方。此時,他身無分文,他的健康已經受到嚴重損害。在接下來的27年裡,他大部分時間躺在床上,無精打采地整理自己的成果,他再也沒有力氣去寫回憶錄。

多虧了這3位勇士以及幾十位像他們這樣的其他人,英國園藝師可以獲得的植物數量急劇增加——從1750年的大約1000種,增加到了100年以後的遠遠超過2萬種,新發現的奇異草木變得極其珍貴。到19世紀40年代,一棵小小的南美杉——1782年在智利發現的一種裝飾性針葉樹——在英國很容易以5英鎊的價錢出手,差不多是雇一名保姆一年的費用。適於花壇種植的花草也成了一個大行業,這一切都極大地推動了業餘園藝活動的發展。

更加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這也推動了鐵路的發展。有了鐵路,人們可以住在遠郊而到城裡上班。郊區為業主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了更加寬敞的地方,新郊區人就可以——實際上也需要——對園藝產生興趣。

但是,另一個變化更具有深遠的影響:婦女開始在家裡從事園藝,起催化劑作用的,是一位名叫簡·韋布的女子。她沒有任何園藝方面的背景,她之所以令人難以置信地一舉成名,是因為她寫了一部3卷本的劣作《媽咪!一個22世紀的故事》。這部書是她在1827年匿名出版的,當時她才20歲,她描寫了一台蒸汽割草機。園藝作家約翰·克勞迪厄斯·勞登讀了她的作品以後覺得(真的)很興奮,找她要交個朋友,以為她是個男人。當發現她是個女子時,勞登更是興奮不已,旋即向她求婚,雖然那個時候他的年齡已經比她大了整整一倍。

簡答應了,於是就開始了一段令人感動的、富有成效的夥伴關係。約翰·克勞迪厄斯·勞登在園藝界已經是個享有很高地位的人,他於1783年,即「潛力布朗」去世的那一年,生於蘇格蘭農村,年輕時代就拚命要求上進,自學了6種語言,包括希臘語和希伯來語,從書本裡學到了盡可能多的關於植物學、園藝學、自然史和其他跟園藝藝術有關的知識。1804年,在他21歲那年,他開始似乎源源不斷地寫出厚厚的書。這些書都有莊重而又嚇人的名字——《簡論最近在暖房裡取得的幾項革新》、《關於建造和管理有用的裝飾性植物園之思考》、《培育菠蘿的幾種方法》——這些書的銷售量,都比聽上去似乎應該有的銷售量要好得多。他還當編輯,主要當作者,結果單槍匹馬地推出了許多種通俗園藝雜誌——一次多達5種——應當指出,他做了這一切,儘管很倒霉,健康老是不佳。他似乎特別容易生病,然後又引起可怕的併發症。比如,由於風濕病嚴重發作,他的右臂不得不截除。過不多久,他的膝蓋又變僵硬,使他終生成為瘸子。由於經常疼痛,他一度對鴉片酊有了癮。因此,終其一生,他的日子過得很不容易。

勞登夫人比她的丈夫更加成功,因為她在1841年出版了一本名叫《女士實用園藝指南》的書,這本書證明出版得正是時候。這是第一本旨在鼓勵上層階級的婦女們弄髒一下手,甚至出一點汗的書,這簡直新奇到了過分的程度。《女士實用園藝指南》勇敢地堅持認為,婦女們可以在沒有男人指導的情況下獨立從事園藝活動,只要理智地採取幾條預防措施——要經常幹,但不要幹得太用勁;只用份量輕的工具;千萬不要立在潮濕的地方,因為不健康的東西會從裙子裡往上散發。該書似乎假設讀者是很少到戶外活動,更少拿園藝工具的女子。比如,勞登夫人是這樣解釋鏟子的使用方法的:

園藝師挖土分為幾步:先在腳的幫助下把鐵鏟筆直插進土裡——鐵剷起著楔子的作用——然後用長柄作為槓桿,撬起已經鬆動的泥土,最後把土翻個身。

整本書就是那個樣,把最普通、最明顯的動作描述得幾乎詳盡無遺,比如鏟子的哪一頭是插進土裡的。這本書現在幾乎不值得再讀,很可能當時讀的人也不多。《女士實用園藝指南》的價值不在於它說了些什麼,而在於它表達了什麼:女士應當走出家門幹點事。這本書出版得很及時,正好中了英國人的意。1841年,各地的中產階級婦女都對刻板的生活感到厭倦至極,對任何能出去散心的提議都感激不盡。在那個世紀的剩餘年月裡,《女士實用園藝指南》在市場上一直可以買到,獲利不少。它真的鼓勵女士們去弄髒一下手,整個第二章講的就是施肥。

19世紀這場園藝運動的產生原因,除了園藝作為一種娛樂活動的魅力之外,還有一種更令人想不到的推動力,約翰·克勞迪厄斯·勞登在這方面也起了核心作用。那個時代的鮮明特色是霍亂和別的傳染病的流行,大批的人因此死於非命。這不完全是人們想要從事園藝的原因,但這確實使得人們普遍渴望呼吸新鮮空氣,生活在開闊地帶。尤其是因為情況越來越明顯,城市裡的墓地總的說來是骯髒的、擁擠的。

19世紀中葉,倫敦只有218英畝墳地,死者被以難以想像的密度安葬在裡面。詩人威廉·布萊克1827年去世以後,被安葬在邦希爾墓地,在另外3名死者的上面;後來,他的上面又安葬了4名死者。就這樣,倫敦的墳地裡埋著一堆堆的死人。據估計,聖瑪麗爾本堂區教堂把10萬具屍體塞進了佔地僅僅1英畝多的墓地裡。現在特拉法爾加廣場上國家美術館所在的位置,原先是聖馬丁教堂一塊不大的墓地。在大約一座現代草地滾木球場大小的地方,容納了7萬具屍體,還有未經統計的幾千具被安葬在教堂裡面的地下室裡。1859年,當聖馬丁教堂宣佈打算清理地下室時,自然主義者弗蘭克·巴克蘭決定找出偉大的外科醫生和解剖學家約翰·亨特的棺木,以便把他的遺體重新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巴克蘭留下了一段非常動人的文字,記述他在裡面看到的情況。

「伯斯塔爾先生打開了3號地下室笨重的櫟木門,」巴克蘭寫道,「我們用牛眼燈往裡面一照,我看到了一幅永生難忘的情景。」在他面前的陰暗處,雜亂無章地堆放著成千上萬具破棺材,每個角落都擠得滿滿當當,彷彿是由一場海嘯沖積在那裡的。巴克蘭全力以赴地找了16天才找到他的目標,不幸的是,對任何別的棺木,沒有人花上同樣的工夫。它們被用大車野蠻地拉到了別的公墓,葬在沒有標誌的墳墓裡。結果,許多名人遺骸的去向直到今天都不完全清楚,僅舉幾例:傢俱商托馬斯·奇彭代爾、國王情婦內爾·格溫、科學家羅伯特·博伊爾、微型圖畫畫家尼古拉斯·希利亞德、公路響馬傑克·謝潑德以及第一代馬爾伯勒公爵的父親、老祖宗溫斯頓·丘吉爾。

許多教堂的大部分收入來源是靠殯葬,它們不願意放棄這種有利可圖的生意。在位於霍爾本的克萊門特巷的伊農浸禮會教堂(就是現在倫敦經濟學院的所在地),教堂當局在僅僅19年的時間裡就把1.2萬具屍體塞進了地下室。這麼多腐屍所產生的臭味很難不逸出來,這是不足為怪的,幾乎哪次做禮拜都會有人暈倒。最後,大多數人不再聚在一起,但教堂依然接受送來安葬的屍體,教區牧師需要那筆收入。

墳場裡安葬得滿滿當當,幾乎每挖一鏟土都會挖出來腐爛的肢體或別的遺骸。屍體埋得又淺又草率,經常被以腐肉為食的動物掘出來,或自行露出地面,就像地裡的岩石那樣,不得不重新安放。城裡的送葬人幾乎從來不到墳邊來目睹下葬的過程。那種經歷簡直太讓人傷心,而且被許多人看成是很危險的。傳聞很多,說有上墳的人被腐屍的臭味熏死。一位沃克醫生在國會的調查會上作證,墳場工人在翻動棺木之前,先要在邊上挖個洞,插一個管子,把逸出來的氣體燒掉——他報道說,這個過程需要耗時20分鐘。他知道,有個人因為沒有採取通常的預防措施,吸入從一個新墳中逸出的氣體而頓時倒地而死,「就像被子彈擊中那樣」。「在未經空氣稀釋的情況下吸入這種氣體,就意味著頃刻死亡,」委員會在一份書面報告中肯定了這一點,並補充說,「即使經過充分稀釋,也很容易引發疾病,最後往往導致死亡。」直到那個世紀晚些時候,醫學雜誌《柳葉刀》仍不時報道有上墳的人因吸入不乾淨的空氣而病倒。

在許多人看來,解決這個可怕的臭氣問題,明智的辦法是把公墓完全遷出城市,使墓地變得更像公園。約瑟夫·帕克斯頓是這個主張的熱心擁護者,但這場運動的主要支持人是那位不知疲倦、無處不在的約翰·克勞迪厄斯·勞登。1843年,他撰寫並出版了《論公墓的佈局、設置和管理,兼論改善墓地的方法》。結果證明,這是一本出人意料地合乎時宜的書,因為不到這一年過去,他自己也會需要一處公墓了。勞登指出,就倫敦的公墓而言,問題之一是它們大多數建在密度很大的黏土之上,排水不暢,因此屍體容易腐爛發臭。他建議,郊區的公墓可以建在沙土或礫石上,屍體埋在裡面實際上就會變成有益的堆肥。要是栽上大量樹木和灌木,不僅能營造出一種田園氛圍,還能吸收從墳墓裡洩漏出來的任何臭氣,以新鮮空氣替代骯髒的空氣。勞登設計了3處這類新的樣板公墓,使其看上去與公園沒有什麼差別。不幸的是,他沒有能長眠在自己的一處作品之中,因為他因過分勞累而去世的時候,他所設計的公墓還沒有建起來。不過,他被安葬在倫敦西部的肯薩爾公墓,那處公墓是按照類似的原則修建的。

簡直令人難以想像,公墓變成了事實上的公園。到了星期天下午,人們來到公墓,不僅向他們逝去的親人表示敬意,而且來散步,呼吸這裡的空氣,舉行野餐。倫敦北面的海格特公墓有著眾多的景致和宏偉的紀念碑,本身就成了個遊覽景點。住在附近的人購買了大門鑰匙,這樣就可以想什麼時候進出就什麼時候進出。規模最大的要算是薩裡郡的布魯克伍德公墓,它是1854年由倫敦公墓公司開設的。後來,在它2000英畝具有田園風味的土地上,漸漸安葬了差不多25萬名死者。它的規模如此之大,該公司在倫敦和以西23英里處的布魯克伍德之間經營一條自己的鐵路,提供三個等級的服務,在布魯克伍德設有兩個車站:一個供聖公會信徒使用,一個供新教徒使用,鐵路工人親切地稱其為「斯蒂夫快車」。這種服務一直提供到1941年,那一年遭到了德國轟炸機的轟炸,最後證明那是致命的打擊。

當局漸漸明白,真正需要的並不是像公園那樣的公墓,而是真正的公園。在勞登去世那年,一種嶄新的東西——都市公園——在利物浦默西河對面的伯肯赫德開張。這個建在125英畝荒地上的公園立刻取得成功,受到人們高度讚賞,認為它是個奇跡。幾乎不用說,它的設計師肯定是那位永遠勤奮、永遠有創造力、永遠可靠的約瑟夫·帕克斯頓。

這時候,公園已經存在,但不像我們今天所知道的那種公園。一方面,這些公園往往是排外的。倫敦的大公園只允許時尚的人和有地位的人(有時候再加上少量臉皮厚的妓女)進去,進入19世紀很長時間以後還是那樣。有一種經常所說的「默契」,即公園不是為下等人甚至中產階級建的,不管那些等級是怎麼確定的,有的公園甚至懶得建立默契。攝政王公園在1835年以前乾脆收門票,以阻止普通人把小徑弄得亂七八糟,降低了格調。無論如何,許多新興的工業城市根本沒有公園,因此大多數做工的人沒有地方去呼吸新鮮空氣和開展娛樂活動,除了在城裡通向鄉村的塵土飛揚的公路上散散步。要是有哪個人傻里傻氣,離開這些佈滿車轍的道路,踏進私家地盤——為了欣賞一處風景,撒一泡憋著的尿,或者喝一口溪水——那麼他很可能被鋼夾子夾住腳,痛得哇哇叫。在那個時代,經常有人因侵入他人地界而被發配到澳大利亞。任何形式的侵入他人地界,不管多麼無辜,多麼輕微,勢必會被看成是惡意的。

因此,在城市裡建設所有市民都可以免費使用的公園,不管其在現實生活中地位的高低,這幾乎是個令人無比激動的想法。帕克斯頓不建造正式的街道,下令修建公園常有的林蔭道,創建了更加自然、更加迷人的景色。伯肯赫德公園使人想起了私人莊園的庭園,但該公園是供大家使用的。1851年(又是那一年!),年輕的美國記者兼作家弗雷德裡克·勞·奧姆斯特德正和兩位朋友利用假期在英格蘭北部作徒步旅行,他在伯肯赫德一家麵包店停下來買點食品吃中餐。店主勁頭十足、無比自豪地談起那個公園,於是他們決定去看一眼,奧姆斯特德立刻被迷住了。他在那本很暢銷的遊記《一位美國農場主在英格蘭的旅行和談話》中回憶說,景色的設計質量「達到了我以前連做夢也沒有想到過的完美程度」。當時,許多紐約人正積極要求為該市建個像樣的公園,而奧姆斯特德認為,伯肯赫德公園正是大家所需要的那種公園。他怎麼也想不到,6年以後,那個公園的設計任務會落到他自己身上。

弗雷德裡克·勞·奧姆斯特德1822年生於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他是一位生意興隆的乾貨商人的兒子,成年之初換了一個又一個工作。他在紡織廠幹過,出海當過商船的船員,經營過一個小農場,最後才轉向寫作。從英格蘭回美國以後,他加入了創辦不久的《紐約時報》,然後去南部各州採訪,為該報寫出了一系列好文章。那些文章後來彙集成冊,成功地出版了《棉花王國》。在某種意義上,他成了個不討人喜歡的人。當華盛頓·歐文、亨利·沃茲沃思·朗費羅和威廉·梅克皮斯·撒克裡這類人士來紐約時,他跟他們進行交往。他加入了迪克斯和愛德華茲出版公司,成了一名合夥人。有一段時間,他似乎事事如意,一帆風順,然而接著那家公司遭受一系列財務挫折。1857年,那是經濟蕭條、大批銀行倒閉的一年,他突然之間發現自己破了產,失了業。

就在這個時候,紐約市即將開始把840英畝雜草地和灌木地改造成人們期待已久的中央公園。這是一塊大地方,將近2英里半長,半英里寬。一定程度上出於無奈,奧姆斯特德申請擔任監工並獲得了這份工作。他當時35歲,對於他來說,這不算上了個台階。對於一個像他那樣取得過很大成就的人來說,成為一個都市公園的監工是一種丟面子的倒退,尤其因為對中央公園會不會取得成功根本沒有把握。一方面,中央公園當時其實根本不在中央,「城外的」曼哈頓還在以南將近2英里的地方。將要修建公園的地方是一片無人居住的荒地——用一位旁觀者的話來說,是一大片荒涼的廢採石場和「傳播疾病的沼澤地」。要把它變成一個公共景點的想法似乎簡直荒唐可笑,野心勃勃。

公園——早年總是被稱為「那個中央公園」,加上「那個」二字,這不是偶然的——的設計圖樣還沒有敲定。2000美元獎金在等著那位中標者,而奧姆斯特德需要那筆錢。他和一位才到美國不久的年輕英國建築師卡爾弗特·沃克斯合作,提交了一份計劃。[1]

沃克斯身材瘦小,個子只有4英尺10英吋高。他出身於醫生家庭,在倫敦長大,但成才以後於1850年移居美國。奧姆斯特德具有熱情和遠見,但缺少製圖技術,沃克斯可以彌補,這是一段極其成功的夥伴關係的起點。為了達到簡圖的要求,所有的提議都要包括幾個要素,如閱兵場、運動場、溜冰場、至少一個花園和一座瞭望塔,以及其他許多設施,還得包括相隔一定距離的4條交叉的街道,以免公園阻礙東西向的交通。奧姆斯特德和沃克斯的設計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們決定把交叉的街道建在視平線以下的低窪地裡,把街道和公園遊人完全分隔開,遊人可以安全地從上面的橋上走過。威托爾德·賴布津斯基在他的《奧姆斯特德傳》裡說:「這麼做還有一個好處,公園晚上可以關門而不至於中斷交通。」只有他們的計劃中才具有這一特色。

大家很容易認為,修建公園主要就是種樹、鋪設小徑、設置座椅和挖個水池。實際上,中央公園是個巨大的工程項目。為了達到奧姆斯特德和沃克斯的設計要求,要使用2萬多桶炸藥來改變地形,要運來25萬多立方碼新鮮的表土才能使土壤適於種植樹木。在1859年建設高峰時期,中央公園擁有一支3600人的勞動大軍。公園是逐步開放的,因此根本沒有一個盛大的開放儀式。許多人覺得裡面亂七八糟的,讓人摸不清頭腦。沒有錯,中央公園幾乎沒有令人矚目的景點,正如亞當·戈普尼克所說:「林蔭道並不朝著哪個地方,並不通向哪個特定的地方。湖泊和池塘都各佔一方,不是哪個相通的水道的組成部分。主要地帶沒有整齊地劃分範圍,而是互相滲透的。有意沒有方向,沒有明確的佈局,沒有人們熟悉的明晰的風格,中央公園沒有一個中央區域。」

但是,人們反正越來越喜歡中央公園。過不多久,奧姆斯特德就接到美國各地的任務。這有點令人感到意外,因為奧姆斯特德並不很擅長於修建人們真想要的那種公園——他修建的公園越多,這點就暴露得越明顯。奧姆斯特德認為,都市生活中的疾病,都是由污濁的空氣和缺少鍛煉引起的,致使「大腦的活力提前衰竭」。因此,疲憊的市民需要在清靜的環境裡散步,進行沉思默想,才能恢復健康、活力,乃至道德基調。因此,奧姆斯特德堅決反對任何吵吵嚷嚷、耗費體力或緊張激烈的東西。他尤其不願意要動物園和湖中划船這類娛樂設施,而遊樂園的遊客所迫切需要的就是這類東西。在波士頓的富蘭克林公園,他讓園方禁止任何人打棒球,還禁止一切他輕蔑地稱為「好動的娛樂」的活動,除了16歲以下的孩子,國慶日的慶祝活動也斷然禁止。

人們的反應是,對這些規定不予理會;公園當局睜一眼閉一眼,也幫遊客的忙。無論在哪裡,奧姆斯特德設計的公園最後都變成了比他所希望的令人快活得多的地方,雖然與歐洲的公園相比依然要嚴格得多,歐洲的公園裡設有氣氛活躍的啤酒花園和燈光明亮的遊樂場。

雖然他快到中年才開始從事景觀工程,但奧姆斯特德的職業生涯是極其多產的。他在北美各地,在底特律、奧爾巴尼、布法羅、芝加哥、紐瓦克、哈特福德和蒙特利爾,修建了多達100處都市公園。雖然中央公園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但許多人認為他的代表作是布魯克林的普羅斯佩克特公園。他還為各種莊園和機構完成了200多項私家任務,包括大約50個大學校園。比爾特摩宅第是奧姆斯特德的最後一項工程,實際上也是他最後的幾次理性行為之一。過不多久,他無可奈何地漸漸得了癡呆症。他生命的最後5年是在馬薩諸塞州貝爾蒙的麥克萊恩精神病院度過的,幾乎不用說,那個精神病院的庭園是他設計的。

[1] 沃克斯也有一個獨立的成功生涯,他有許多業績。其中,他和另一位英國人雅各布·雷伊·莫爾德共同設計了俯瞰中央公園的美國自然史博物館。——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