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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向上拓展改變了一切。隨著富裕的戶主發現自己擁有獨立的空間有著眾多的樂趣,房間的數量開始不斷增加。一般說來,第一步是在樓上蓋一間新的大屋子,名叫「大房間」(great chamber)。主人和他的家人在這裡做以前在門廳裡做的所有事情——吃飯、睡覺、休息和玩耍——而周圍又沒有許多別人干擾,只是在舉辦宴席和別的特別活動時才回到樓下的大門廳裡。僕人不再是家庭的組成部分,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僕人。

個人空間的概念現在對我們來說似乎是很自然的,但在當時是一種新發現。空間再大,人們也覺得不夠。很快,人們發現,僅僅跟下人分開生活是根本不夠的,還必須要有不跟同等人在一起的時間。隨著房子加出側翼,不斷擴展,內部設施越來越複雜,創造或借用了很多詞語來描述各種新的房間形式:書房、臥室、專用房間、私室、(供禱告用的)小禮拜堂、客廳、起居室和(家庭概念上的而不是機構意義上的)圖書室,這些都可以追溯到14世紀或更早一些。很快接著而來的還有走廊、長廊、接見廳、(供穿衣服用的)化妝室、會客室、公寓、寄宿舍和套房。「這跟古代全家日夜生活在一間大廳裡的習俗有著天壤之別啊!」戈奇寫道,一時間流露出少有的激動。還有一種新的形式戈奇沒有提到,那就是「閨房」,字面意思是「供生悶氣的房間」。從很早的時候起,它就跟私通有關聯。

相對說來,隱私程度有了改善,但與今天相比,生活還是要集體和公開得多。廁所裡往往有多個位子,便於聊天;畫上經常顯示,夫妻躺在床上或浴缸裡隨意嬉笑,而僕人們就在一旁侍候著他們,他們的朋友和藹地坐在附近打牌或說話,完全在看得見和聽得見的距離之內。

在很長時間裡,新增加的那些房間的用途並不像現在那樣有嚴格的分工,所有的房間在某種意義上都是起居室。從文藝復興時期以及更早以來,意大利的建築藍圖上根本不標明房間的類型,因為它們沒有固定的用途。人們在家裡走來走去,尋找陰涼或陽光,還常常帶著傢俱。因此,即使標明的話,一般也只給房間標上「mattina」(供上午使用)或「sera」(供下午使用),這種不拘形式的格局在英格蘭也是大同小異。臥室不僅用來睡覺,也可以作為私人進餐和招待特別受喜愛的客人的地方。實際上,臥室成了一個派普通用場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在臥室以外設置更加隱蔽的場所。(莎士比亞在他1590年左右完成的《仲夏夜之夢》中最早使用「臥室」一詞,雖然他只是指「床裡的空間」[1]。要到下一個世紀才普遍用bedroom這個詞來專門指臥室。)

臥室附近的小房間派各種各樣的隱蔽用場,從拉大便到幽會。因此,傳到我們這一代人的這類房間的用詞很不一致。馬克·吉羅爾德在《英國鄉村小屋生活》一書中告訴我們,closet這個詞「有一段很長的光榮歷史,最後才落到了這個不光彩的意思:大的碗櫥或女僕放洗滌槽和拖把的屋子」。原先,它更像一間「書房」,而不是「貯藏室」。cabinet起初指小型的茅舍,到16世紀最初10年的中期,它已經用來指保管貴重物品的盒子。此後不久——僅僅大約10年之後——它已經用來指房間本身。法國人也經常把原先的概念細化為多種房間類型,所以到18世紀,法國的大型城堡裡可能有會客室、聚會室、收藏室和盥洗室,再加上普通的房間。

在英語中,cabinet開始指所有房間中最專用、最隱蔽的一間——最幽深處的密室,最秘密的會議就可以在裡面召開。接著,它邁出了異乎尋常的跳躍性一步。詞語有時候會是那個樣子的。到1605年,它開始不僅指國王跟他的大臣們開會的地方,而且作為集體名詞指大臣們本身[2]。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個詞現在既可以指政府裡那個最親密、最顯要的顧問團,又可以指衛生間裡那個放洗髮劑等物品的帶架子的壁龕。

這種密室常常在附近有個小間或凹室,通常稱之為privy,但也可以叫別的名字,其中有jakes、latrine、draughts、place of easement、necessarium、garderobe、house of office或gong[3],裡面有一張帶孔的凳子,很有策略地擱在一個長長的入口上方,通到護城河或深井裡。常常有人推測,有時候也有人這樣寫道,privy成了英格蘭一些政府附屬物的名字,尤其是王璽和樞密院[4]。事實上,這些詞語是由諾曼人帶到英格蘭來的,兩個世紀以後才有廁所的含義。不過,沒有錯,皇家廁所的負責人叫做「馬桶間侍從官」;隨著時間的過去,廁所清潔工被提升為君主信賴的顧問。

同樣的過程也發生在許多別的詞語身上。Wardrobe原先指放衣服的房間。後來,它相繼變成了起居室、臥室、廁所,最後成了一件傢俱。在此過程中,它還獲得了「某人一整套衣服」的意思。

為了給各種新的房間形式提供空間,房屋就向外、向上拓展。一種名叫「奇房」(prodigy house)的嶄新形式的房屋開始在整個鄉村出現並急劇增加。這類房子幾乎從來不低於3層高,有時候不低於4層高,而且往往特別宏大。其中最大的要算是肯特郡的諾爾府。它不斷擴展,最後佔地將近4英畝,包括7個天井(意思是一個星期有7天),52座樓梯(意思是一年有52個星期),365個房間(意思是一年有365天),反正長期以來人們是這麼說來著。

現在望著那種房子,有時候你會吃驚地覺得,那些建築師是怎樣邊干邊學的。德比郡的哈德威克府是個鮮明的例子,它是1591年為什魯斯伯裡女伯爵——人們總是稱她為哈德威克的貝絲——建造的。哈德威克府是那個時代的奇跡,很快以寬大的窗戶聞名遐邇,有人因此作了一首經常被引用的短詩:「哈德威克宅第,牆壁少於玻璃。」在現代人眼裡,窗子的大小和分佈似乎都完全接近正常,但在1591年,那是令人眼花繚亂的新奇事物,實際上連建築師(據認為是羅伯特·史密斯森)都不知道怎樣把這麼多窗戶安裝起來。有的窗戶其實是沒有用的,用來遮蓋煙囪;有的供不同樓層的房間共同使用。有的大房間裡窗戶根本不夠用;有的小房間裡窗戶又太多。偶爾窗戶和它們所要照明的空間才是真正相稱的。

貝絲把家裡塞得滿滿當當,都是各種各樣精美而昂貴的銀器、掛毯、畫卷等等,可與英格蘭的任何私人住宅媲美。然而,在現代人眼裡,最突出的一點是,總體效果卻是如此空闊,如此樸實無華。地板上鋪著簡陋的燈芯草蓆子,宏大的長屋有166英尺長,卻只放著3張桌子、幾張直靠背椅和凳子,以及兩面鏡子(在伊麗莎白時代的英格蘭,那是價值連城的寶貝,比任何畫卷還要值錢)。

人們不僅蓋大房子,而且蓋好多大房子。哈德威克府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已經有一棟非常好的哈德威克宅第(現在就被叫做哈德威克老宅),就在庭院對面。今天它已經是個廢墟,但在貝絲的時代依然在使用,又使用了150多年時間。

在傳統上,偉大的房屋建造者(和房屋收藏者)是一些君主。亨利八世到死的時候擁有不少於42個王宮。但是他的女兒伊麗莎白機敏地發現,出去走訪別人,讓他們來承擔她的旅費,這樣做要省錢得多。於是,她就急忙恢復了王室每年巡行的古老習俗。實際上,那位女王不是個喜歡旅行的人,她從沒有離開過英格蘭,即使在英格蘭也從不敢走得很遠,但是她走訪了很多人。她每年巡行8—12個星期,參觀大約二十來戶人家。

受君主拜訪的人對王室的巡行幾乎總是懷著很複雜的心情,又激動又害怕。一方面,君主巡行提供了難得的機會,可以陞官,提高社會地位。另一方面,這類事要花費很多錢。王室成員多達1500人左右,其中相當多的人——就伊麗莎白一世而言,大約是150人——每年陪伴君主出巡。主人們不僅要承擔浩大的開支來為一大群嬌生慣養的特權人士提供吃住和娛樂,而且許多東西會失竊,大量財物受損,還可能發生一些不大有利的意外。大約在1660年,查理二世和宮廷人員離開牛津以後,有一位留在後面的人員以驚駭的口氣說,王室訪客們留下的「糞便遍佈每個角落:煙囪裡,書房裡,煤屋裡,地窖裡」。

由於一次成功的王室巡訪可能帶來很大好處,因此許多主人挖空心思,不辭勞苦,拚命要討好來訪的君主。主人們懂得,最起碼要精心策劃幾次化裝舞會和盛裝遊行,而許多人還建造了划船用的湖泊,拓展了房子,重新美化了環境,希望能讓君主輕輕地發出一陣驚喜聲。紀念品是濫給的,有一位名叫約翰·帕克林爵士的馬屁精很是倒霉,他給了伊麗莎白一把飾有鑽石的絲扇、幾塊零碎的寶石、一件漂亮無比的女裙服和一對特別精美的維金納琴,然後在第一次晚宴上望見女王陛下對銀餐具和一個鹽瓶愛不釋手,不聲不響地把它們放進了自己的手袋裡。

連她最老的大臣們也高度敏感,學會了討好女王。當伊麗莎白抱怨伯利爵士在林肯郡的鄉村住宅太遠時,他就在倫敦附近的沃爾薩姆克羅斯(位於現在倫敦東北郊)又買了一棟,因為這個地方近一些,並加以擴展。為了接待女王,伊麗莎白的大法官克裡斯托弗·哈頓馬上蓋了一棟宏偉的宅第,名叫霍頓比府。最後她根本沒有去,而他死的時候卻欠了1.8萬英鎊的債——這在當時是一筆巨款,相當於今天的900萬英鎊。

有時候,蓋房子的人也沒有多大選擇。詹姆斯一世命令忠心耿耿而又無足輕重的弗朗西斯·費恩爵士大規模重建他在北安普敦郡的阿普索普府,以便他和他的摯友白金漢公爵在去臥室的途中能漫步經過幾個比較豪華的房間。

最糟糕的是被指派為國王承擔耗時很久而又開支很大的義務,這就是哈德威克的貝絲的丈夫——第六代施魯斯伯裡爵士——的命運。在長達16年的時間裡,他被要求擔任蘇格蘭女王瑪麗的看守人。實際上,這意味著要把一個極不忠誠的小國的王室養在自己家裡。我們只能想像,當他看到一溜兒80輛馬車——簡直可以排成一支1/3英里長的隊伍——載著那位蘇格蘭女王、50名僕人和秘書,以及他們的物品出現在他的車道上時,他的心情會是多麼沮喪。除了要為這一大隊人馬提供吃住,施魯斯伯裡還不得不養一支私人軍隊來確保他們的安全。龐大的開支和精神壓力勢必使他和貝絲的婚姻不幸福,雖然這樁婚姻本來也是不可能幸福的。貝絲很需要男人,施魯斯伯裡是她的第四任丈夫。她和他的結合與其說是兩顆心貼在一起,不如說是商業上的合併。最後,她甚至指責他和那位蘇格蘭女王私通——不管是真還是假,這種指控是很危險的,他們分居了。就是在那個時候,貝絲蓋了那個時代最宏大的宅第之一。

隨著生活越來越退縮到越來越大的房子裡,「門廳」不再派原先的用場,僅僅成為一個建有樓梯的過道—— 一間迎接客人、走向更重要的空間的屋子。哈德威克府就是這樣一個例子,雖然在它的名字裡還保留著hall這個詞。所有重要的房間都在樓上。從此,這個詞不再被用來指任何真正重要的房間。早在1663年,這個詞被用來指任何不太大的空間,尤其是入口處及相連的走廊。與此同時,它的原意卻得以保留,實際上還擴大了,用來指一些重要的大空間,尤其是公共場所,其中包括卡內基大樓、皇家艾伯特紀念堂、市政廳、名人紀念堂,還有許多別的。

然而,在住宅裡,它在語義學上成為——現在仍然是——家裡地位最低的房間。在原教區長寓所,就像如今的大多數家裡一樣,它是個面積不大的門廳,一間實用的小方塊,有小櫥和鉤子,可以在裡面脫鞋子、掛外套——這顯然是踏進房子本身的第一步。我們大多數人不知不覺地承認這個事實,因為我們讓訪客進屋時要請兩次:第一次在門口,把他們帶進室內;然後,在他們脫掉外套和帽子以後,再請他們踏進房子本身,並以親切而有力的口氣連喊兩聲:「請進!請進!」

聽到那個聲音,我們就可以把外套留在這裡,終於踏進家裡真正的第一個房間。

[1] 臥室的英語名字是bedroom,字面意思可以是「床裡的空間」。——譯注

[2] 在英語裡,cabinet有「內閣」的意思。——譯注

[3] 這些詞的基本意思都是「廁所」。——譯注

[4] 王璽和樞密院在英語裡分別叫做PrivySeal和PrivyCouncil,都含privy一詞。——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