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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哪間屋子的地位在歷史上落得比門廳更靠後。它現在是擦鞋底、掛帽子的地方,而曾經卻是住宅裡最重要的屋子。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它實際上就是住宅。事情怎麼會弄到這種滑稽的地步,故事要追溯到英格蘭的起源,追溯到1600年以前。那時候,一船又一船來自歐洲大陸的人在這裡上岸,開始以完全神秘的方式接收這個地方。他們是些什麼人,我們知道得極少,而我們所知道的一丁點兒又往往說不通。但是,英格蘭的歷史和現代住宅的歷史就從這裡開始。

根據通常的說法,事情是明確無疑的:公元410年,羅馬帝國垮台,羅馬人慌忙從不列顛島撤退;日耳曼部落——無數教科書上所說的盎格魯人、撒克遜人和朱特人——蜂擁而來接替他們的位子。但是,其中很多情況可能並不是那樣的。

首先,入侵者不一定是蜂擁而來的。根據一種估計,在羅馬人離開以後的一個世紀裡,也許只有1萬外地人移居到不列顛島,僅僅平均每年100人。許多歷史學家認為,這個數字簡直太小了,但誰也說不出一個更加肯定的數字來取而代之。實際上,也沒有人說得出究竟有多少當地布立吞人在那裡迎接或反抗入侵者。大家說法不一,從150萬人到500萬人不等。這本身就說明,對於我們在這裡研究的那個時期,許多方面都是含混不清的。但是,好像幾乎可以肯定的是,被征服者在人數上大大地超過了入侵者。

為什麼被征服的布立吞人找不到手段或振作不起精神來進行更加有效的抵抗,這是個難以破解的謎。他們畢竟放棄了很多東西。在將近400年時間裡,他們曾經是地球上最強大的文明的組成部分,獲得了很多好處——自來水、中央供熱系統、良好的通信、有序的管理、熱水澡——對此,那些粗野的征服者顯然不熟悉,覺得不舒服。當地人發現自己被那些來自歐洲叢林邊緣地區的不識字、不講衛生的異教徒征服的時候,他們可能會有什麼樣的蒙受侮辱的感覺,這是很難想像的。在新的統治下,他們要放棄差不多所有的物質優勢,其中有許多要過1000年才能重新享有。

這是個「許多民族漫遊四方」的時代。古代世界各地的許多群體,匈奴人、汪達爾人、哥特人、西哥特人、東哥特人、馬札爾人、法蘭克人、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斯堪的納維亞人、阿勒曼尼人等等,養成了一種古怪的、似乎無法克服的靜不下來的習慣,入侵不列顛島顯然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們所掌握的有關的唯一文字記錄,是由那位名叫聖比德[1]的修道士留下來的。他做記錄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3個世紀。是比德告訴我們,入侵者由盎格魯人、撒克遜人和朱特人組成,但他們究竟是些什麼人,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這就不得而知了。

我們對朱特人完全不瞭解。人們通常推測,他們來自丹麥,因為丹麥有個省叫日德蘭(Jutland)。但是,歷史學家F.M.斯滕頓指出了一個問題,即日德蘭獲得這個名字的時候,朱特人早已離開。用不再在那裡的人來命名一個地方,這種舉動會是不尋常的,甚至是絕無僅有的。無論如何,Jutland源自斯堪的納維亞語的Jotar,後者不一定和任何群體或任何民族有什麼關係,哪怕是貌似有理的關係。實際上,比德只是在引文裡提到過朱特人,而且之後他再也沒有引用過這句話。有的學者認為,那個引文是後來有人加上去的,跟比德根本沒有關係。

盎格魯人的情況只是稍稍明朗一些。歐洲的文獻中時而提到他們。因此,至少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他們是確實存在的。但是,從關於他們的文獻中,根本看不出他們有多重要。如果有人害怕他們或羨慕他們,那也只是很小範圍裡的事。因此,很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們的名稱漸漸——多少有點碰巧——跟一個國家聯繫在一起。而在那個國家的建立過程中,他們只是稍稍幫了點兒忙。

現在只剩下了撒克遜人。毫無疑問,他們在歐洲大陸上存在過——現代德國存在著各種各樣「薩克森」、「薩克森—科堡」等名稱就證明了這一點——雖然似乎也不是一個特別強大的存在。對於他們,斯滕頓至多只能說,他們是3個民族當中「最不模糊的」。與洗劫羅馬城的哥特人或橫掃西班牙的汪達爾人相比,撒克遜人只能算作邊民,不列顛島似乎是被農夫而不是被武士征服的。

他們幾乎沒有帶來任何新東西,除了語言和他們自己的DNA以外。就他們的技術和生活方式而言,哪個方面也沒有對已經存在的技術和生活方式起到哪怕是一定的改進作用。他們不可能是非常討人喜歡的,他們似乎也沒有給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然而,不知什麼原因,他們的影響是如此深遠,即使在1500多年以後的今天,他們的文化依然在我們的生活中佔有非同尋常的、極其重要的地位。我們或許對他們的信仰一無所知,但我們仍然在敬奉他們的3個神——蒂烏、沃登和托爾,一個星期中間的三天的名稱就源自他們的名字,而且每個星期五都永遠地紀念沃登的妻子弗麗嘉。[2]這是一種相當了不起的延續。

他們完全消滅了現存的文化。羅馬人在不列顛島待了367年,凱爾特人待了至少1000年,然而現在看來他們似乎從來沒有待過,這類事在別處根本沒有發生過。羅馬人離開高盧和西班牙以後,那裡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原樣。居民們還是講他們自己的那幾種拉丁語,那些語言已經在演變成為現代的法語和西班牙語。政府延續,商業繁榮,貨幣流通,社會結構原封不動。然而,在不列顛島,羅馬人僅僅留下了5個詞語。凱爾特人留下來不到20個詞語,大多數是地名,描寫不列顛島特有的地理特徵。比如,crag(險崖)是個凱爾特語詞,tor也是,意思是「岩石露頭」。

羅馬人撤退以後,有的凱爾特人逃往法國,建立了布立塔尼。毫無疑問,有的凱爾特人因反抗而被殺害或充當奴隸。但是,大多數人似乎完全接受了被入侵這個令人不快的現實,並相應地調整了生活。「沒有必要讓許多人被殺戮或流血。」 諾福克郡前考古學家、我的朋友布賴恩·艾爾斯對我說,我們正望著我家對面的一片農田,「有一天,你往外朝這塊地一看,很可能會看到有20個人正在那裡安營紮寨。你漸漸明白,他們不打算離開,他們是在掠奪你的土地。毫無疑問,有的地方發生了一些流血衝突,但總的來說,我認為,環境已經發生巨大變化,現在只是當地人學會適應這個環境的問題。」

有各種各樣關於戰役的記述。據說,有一次戰役發生在克雷根灘(一個無法考證的地方),4000個布立吞人丟了性命。當然,民間傳說中有許多關於亞瑟王和他的部下進行英勇抵抗的故事,但傳說總是傳說。考古記錄中沒有任何東西能說明發生過大規模殺戳,或人們像在暴風雨來臨之前那樣逃離的情況。據我們所知,入侵者既不是勇猛的戰士,甚至也不是好的獵手。全部考古證據都表明,從到達之時起,他們靠馴化的動物過日子,實際上不去打獵,農耕活動也似乎毫不間斷地進行著。根據記載,這個過渡似乎很順利,就像工廠裡換班一樣。情況當然不可能是那樣的,但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們永遠也沒法知道了。不列顛島不再只是在已知世界的盡頭,現在,它在世界之外了。

即使是我們可以從考古學知道的情況,也往往是難以捉摸的。舉個例子來說,新來的人不願意住在羅馬人的房子裡,即使羅馬人的房子是現成的,更不用說那些房子都蓋得很好,比他們老家的任何房子還要高級。相反,他們蓋起了一些標準低得多的建築物,常常就在羅馬人廢棄的別墅旁邊。他們也不使用羅馬人建築的城鎮,在300年時間裡,倫敦在很大程度上是空蕩蕩的。

在歐洲大陸,日耳曼民族一般都住長屋——農夫的「經典」住宅,通常是一頭住人,另一頭養牲畜。但是,在此後的600年時間裡,入侵者對那類房屋也是棄之不用,誰也不知道什麼原因。相反,他們在田野裡星羅棋布地蓋起了許多樣子古怪的小房子,實際上是「洞穴房」,雖然完全有理由懷疑那究竟算不算房子。那種房子只包括一個大約1英尺半深的斜坑,上面架起一個小小的建築物。在盎格魯—撒克遜人佔領下的最初200年裡,這種房子是該國數量最多、顯然很重要的新建築。許多考古學家認為,地坑裡鋪設了地板,變成一個淺窖,但究竟派什麼用場,這很難說得清楚。兩種最普通的理論是:其一,地坑用來貯藏東西,因為他們認為下面涼快,能更好地保存容易腐敗的東西;其二,按照設計,地坑通風比較好,可以防止地板腐爛。但是,地坑——有的是直接從巖基上砍出來的——掘得越深,似乎顯然對空氣流動越是不利。無論如何,大家認為,改善通風條件絕不可能產生上述兩種理論中提到的效果。

直到1921年,才在蘇頓科特內(現屬牛津郡,當時歸伯克郡管轄)的一次發掘中首次發現洞穴房。考慮到現在所知的這類結構如此之多,這是相當晚的。發現人是牛津阿什莫林博物館的愛德華·瑟洛·利茲,坦率地講,他根本不喜歡自己看到的場面。住在裡面的人曾過著「一種半穴居的生活」,其骯髒的程度「令現代人難以置信」,利茲教授在他1936年出版的一本專著中幾乎語無倫次地說。他接著說,居民住在「骯髒的垃圾堆裡,到處都是碎骨、食物、陶器碎片……在一種幾乎難以想像的原始條件中。他們不講究衛生,寧願把殘羹剩飯倒在小屋偏僻的角落裡,然後就不管了」,利茲似乎把洞穴房看成是對文明的背叛。

在將近30年時間裡,這種看法占主導地位。但是,權威們漸漸開始提出質疑,人們是不是真的住在這種古怪的小屋裡。首先,房子太小——一般只有大約7英尺×10英尺——連最下等的農夫也會覺得房子很小,尤其還要生火。在洞穴房裡,地面只有9英尺(2.7米)寬,火爐就要佔去7英尺(2.1米)多,這樣人就沒有住的地方了。因此,也許那裡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而是工場或貯藏室,至於為什麼要建在地下,這很可能永遠是個謎。

還算好,新來的人——英格蘭人,從現在開始我們也許可以這麼稱呼他們——帶來了另一種建築物,雖然遠不如洞穴房數量大,但絕對要比洞穴房重要得多。那類建築物要比洞穴房大得多,但我們對它們的瞭解也就這麼多。它們確實很大,有穀倉那麼大的空間,中央有個敞開的火爐。這類建築物的名字,在公元410年的時候已經不新鮮了,現在成了英語第一批詞彙中的一個,他們稱其為「門廳」(hall)。

實際上,所有的日常活動,無論是醒著還是睡著,都是在這一間通常光禿禿的,總是煙霧騰騰的大屋子裡完成的。僕人和家庭成員在一起吃飯,一起穿衣,一起睡覺。「這個習俗既不能給人舒服感,也不利於遵守禮節」,正如J.艾爾弗雷德·戈奇在他1909年出版的經典著作《英格蘭住宅發展史》中說的。很明顯,他說這番話的時候,他自己也覺得不大舒服。在整個中世紀,直到進入15世紀好多年以後,門廳實際上就是住宅,因此習慣上把它的名稱用作整個住宅的名稱,如哈德威克府或托德府。[3]

家裡的每個成員,包括僕人、扈從、寡婦以及任何有連帶關係的人,都被認為是家裡人。門廳裡最居高臨下的(通常也是穿堂風最吹不著的)位置,是一個壘起的平台,叫做「台」(dais),戶主和他的家人就在那裡吃飯。英國的大學和寄宿學校依然擺著較其他餐桌稍高的貴賓桌,具有一種悠久傳統的感覺,有時候完全是為了給人這種感覺。那種貴賓桌使人想起這個習俗,一家之主是丈夫,在英語裡叫做husband——「husband」是個復合詞,字面意思是「房屋的持有人」或「房屋的所有人」。他所起的管理作用和供養家庭的作用是極其重要的,因此經營土地的工作,即農業,在英語裡就叫做husbandry。只是到了很晚的時候,husband才開始指婚姻中的配偶。

即使是最豪華的家也只有三四個室內空間——門廳、廚房,也許加上一兩間邊屋。邊屋的叫法很多,有叫閨房的,有叫起居室的,也有叫臥室的,一家之主可以退隱這裡處理私人事務。到9世紀或10世紀的時候,往往還有一間祈禱室,雖然這個地方既可用來拜神,也可用來辦理事情。有時候,這類私人小屋有兩層,上面一層叫做太陽室(solar)或屋頂室,從梯子或很簡單的樓梯爬上去。太陽室聽上去陽光明媚,光線很好,但實際上只是法語中solive這個詞的變體。在法語中,solive的意思是「地板的格柵」或「梁」,太陽室只是架在格柵上的房間。在很長時間裡,太陽室是大多數住宅能有的唯一的樓上房間,它們往往只是貯藏室,人們心目中的房間(room)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房間。在英語裡,只是到了都鐸王朝才有記載,room有了「一個圍住的屋子或獨立空間」的意思。

社會主要由自由民、農奴和奴隸組成。農奴死了以後,主人有權拿走一件小小的個人物品,比如一件衣服,作為一種遺產稅。農夫往往只有一件主要的衣服,那是一種名叫上衣的寬鬆袍子(它最後演變成現代的外套)。實際上,這是農夫拿得出的最好的東西。莊園主會要這個東西,光從這一點你就能知道中世紀各階層人們的生活質量。農奴制是一種使人永遠束縛於某個莊園主的奴役方式,往往以一種宗教性質的約定加在人的頭上。這種舉動令許多後裔處於絕望的境地。這是因為,一旦做出約定,農奴制將永遠延續下去,延續到做出約定一方的子孫後代。農奴制的主要後果是,剝奪了租戶遷移別處的自由以及與莊園之外的人結婚的自由。但是,農奴仍可以富裕起來。在中世紀後期,20個農奴當中就有一個擁有50英畝或以上土地,這在當時是非常多的財產。而最下層的自由民雖然在理論上享有自由,但往往窮得無法行使自由。

奴隸往往是在戰爭中被俘獲的敵人。從9世紀到11世紀,奴隸的數量很大——「最終稅冊」[4]

列舉有個莊園擁有70多名奴隸——但不大像是我們所認為的那種比較近代的滅絕人性的奴役制度,比如不像美國南方的那種奴隸制度。奴隸是財產,可以變賣,可以賣不少錢:一個健康的男性奴隸值8頭牛。但奴隸也可以擁有財產、結婚,在社區範圍內自由遷移。古英語中奴隸叫做thrall。我們受到感情的支配時,會說自己「淪為感情的奴隸」(enthralled),就是這個道理。

中世紀的莊園往往很分散。11世紀有一位大鄉紳名叫烏爾弗裡克,他在英格蘭各地擁有72處財產。連較小的莊園也常常分成幾處。因此,中世紀的家庭總是在不停地遷移,它們還往往是很大的家庭。王族家庭很可能擁有500名僕人和扈從,重要的貴族和高級教士家庭也不大可能少於100人。由於人數如此眾多,帶一家人去吃飯和給一家人送飯同樣方便,因此幾乎總是處於流動狀態。一切都設計得便於移動(這就是為什麼在法語和意大利語裡,「傢俱」一詞分別是meubles和mobili)。所以,傢俱往往是樸素的、輕便的,完全實用的。用威托爾德·賴布津斯基的話來說,傢俱「被看成是器具,而不是寶貴的個人財產」。

要求輕便也解釋了為什麼許多舊的箱子和衣箱都有半球形蓋子,是為了在旅行途中不會積水。衣箱的最大缺點是,為了拿到箱底的東西,你先得把上面的東西拿出去。過了相當長的時間——直到17世紀初——才有人想到要在裡面裝抽屜,於是衣箱就變成了五斗櫥。

即使在最好的房子裡,地面一般也就是在光禿禿的泥土上鋪一層草莖。正如荷蘭神學家兼旅行家德西迪裡厄斯·伊拉斯謨在1524年簡明扼要地歸納的:草莖裡什麼都有,狗和人的「唾沫啦,嘔吐物啦,尿啦,灑掉的啤酒啦,殘羹剩飯啦,以及其他說不出口的骯髒東西」。在通常情況下,每年要鋪設兩次新的草莖,但舊的一層是很少清除的。因此,伊拉斯謨沮喪地接著說:「底下那層很可能20年不去動。」實際上,地面是個很大的巢穴,深受昆蟲和出沒無常的老鼠的喜愛,也是個滋生瘟疫的良好基地。然而,厚厚的地面通常是威望的標誌。法國人談到某個富人時常說,他是個「禾稈齊腰深的人」。

直到20世紀,在英國和愛爾蘭的許多鄉村地區,光禿禿的泥土地面依然很平常。正如歷史學家詹姆斯·艾爾斯所說:「『底層』這個名字起得挺恰當的[5]。」即使到了大約莎士比亞時代,木地板和磚地面在條件優越的家庭裡開始越來越普遍的時候,地毯依然太珍貴,不會鋪在腳底下。地毯只能掛在牆上,或者鋪在桌子上。而且,地毯往往保存在箱子裡,只有在為了給貴客留下好印象的時候才會拿出來使用。

餐桌不過是擱在支架上的幾塊木板。碗櫥名副其實地只是放置杯子和其他器皿的幾塊普通木板。[6]

但是,碗櫥也並不多見。玻璃器皿更是稀罕,就餐者一般要和坐在邊上的人共同使用。最後,「碗櫥」變成了比較華麗的備餐櫃。備餐櫃跟衣服沒有關係,而跟加工食物有關係。[7]

在寒酸一點的住宅裡,情況一般說來就最簡單不過了。餐桌徒有其名,不過是一塊普通的木板。那塊板不用時掛在牆壁上,開飯時就擱在就餐者的膝蓋上。後來,「木板」這個詞的意思開始不僅指桌面,而且指飯菜本身。「膳宿」這個詞組就是由此而來的。這還解釋了為什麼房客叫做「寄膳者」,為什麼誠實的人——某個把雙手放在看得見的地方的人——被稱作是「放在桌面上」。[8]

人們坐的是普通的凳子。在法語裡,凳子叫做bancs,源自banquet(宴會)。直到17世紀初,椅子是很少見的——「椅子」這個詞只是到了大約1300年才開始出現——目的不是為了舒適,而是為了顯示權威。當然,即使到了現在,主持會議的人還叫做主席,公司的負責人叫做董事會主席。這個叫法附帶地—— 還有點兒怪怪地—— 使人想起了中世紀農夫的就餐習慣。[9]

中世紀宴會

中世紀的宴會顯示,人們吃各種各樣異乎尋常的食物——這類食物現在不再有人吃——尤其是鳥類。老鷹、鷺鷥、孔雀、麻雀、雲雀、燕雀、天鵝以及幾乎所有其他飛的東西,各個地方都吃。倒不是因為天鵝和別的不尋常的鳥類味道特別鮮美——這類鳥的味道並不鮮美,這是我們現在不吃的原因——而是因為沒有更好吃的別的肉類食物。有1000年時間,人們幾乎不吃牛肉、羊肉和小羊肉。這類動物很寶貴,人們很需要它們的毛、糞便或力氣,因此捨不得宰殺。在中世紀的很長時間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最大的動物蛋白質來源是熏鯡魚。

即使肉類食物供應充足,在很多時候也是禁吃的。中世紀的人不得不一星期吃3天魚,加上40天的大齋節和禁吃陸基肉類食物的其他宗教節日。有食物限制的總天數在各個時代是不一樣的,但在最多的時候,一年差不多有一半的日子是所謂的「無脂肪」日。凡是魚和其他水裡游動的東西,那是沒有不吃的。赫裡福德郡主教的廚房賬單顯示,他家吃的這類食物有鯡魚、鱈魚、黑線鱈、鮭魚、狗魚、歐鳊魚、鯖魚、杖魚類、江鱈、狗鱈、斜齒鳊、鰻、七鰓鰻、海鱈、丁、鱒魚、米諾魚、蝦虎魚、魴等等,總共20多種。普遍吃的還有鲃魚、鳊魚、鯪魚,甚至海豚。直到亨利八世時代,不遵守吃魚日的習俗有可能要被判處死刑,至少在理論上是這樣。和羅馬人決裂以後吃魚日才廢除,但伊麗莎白女王又加以恢復,以支持英國捕魚船隊。教會也熱衷於保留吃魚日,倒不是出於任何宗教信念,而是因為它通過變賣分配到的魚,已經建立了一個有利可圖的副業。

睡覺的安排往往是很隨便的。我們今天所以要「準備床鋪」,是因為這在中世紀是你非得要做的事——你鋪開一塊布墊子,或者堆放一堆稻草,找一個大氅或弄一條毯子,怎麼舒適就怎麼辦。在很長時間裡,睡覺方式似乎一直是比較隨便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裡有個故事情節,磨坊主的妻子在自己家裡睡錯了床。要是每天夜裡她總是睡在同一個地方,這種事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直到進入17世紀以後的很長時間裡,「床」一直是指墊子以及裡面的填料,而不是指框架及其附件。因此,才有了單獨一個詞——床架。

伊麗莎白時代的家用物品目錄顯示,人們十分重視床和床上用品,其次是廚房用具。只有在那個時候,普通傢俱才被列入財產目錄,然而一般說來沒有確切的數目,比如「幾張桌子、一些凳子」。人們似乎不那麼重視自己的傢俱,就像現在我們在感情上不大重視自己的家用器具一樣。當然,要是沒有那些東西,他們也是不願意的,但它們算不上是傳家寶。人們仔細記錄的另一樣東西,說來有點令人感到意外,是窗玻璃。除了教堂和少數富裕家庭以外,直到進入17世紀以後好長時間,窗玻璃還是個稀罕的物品。在《英國玻璃製造業的發展(1560—1640)》一書中,戈弗雷注意到,1590年,唐克斯特有一位高級市政官把房子留給了妻子,而把窗子留給了兒子。在同一時代,阿爾尼克堡的主人出門時總是把窗戶卸下來放好,把打碎的風險降到最小程度。即使在最大的房子裡,一般情況下也只有最重要的屋子裡的窗戶才裝上玻璃,別的窗戶通通使用百葉窗。在經濟比較拮据的人家,玻璃窗仍然是很稀罕的,直到很晚的時候。在1564年莎士比亞出生的那個時候,連裝玻璃工也很少在自己家裡裝玻璃窗。到半個世紀之後莎士比亞去世的時候,情況有了一些變化,雖然不是很徹底。到那個時候,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裡大約有一半屋子裝上了玻璃窗。

有一點是肯定的,即使在最好的家庭裡生活也談不上很舒適。人們要花上很長時間才能達到哪怕是最起碼的舒適程度,這確實是令人驚奇的。對此,有一個有充分根據的理由:生活很艱難。在整個中世紀,每個人在一生中要把相當多的時間完全用來求生存,饑荒是司空見慣的。中世紀的世界是個沒有儲備的世界。要是收成不好,而平均每4年中就有一年農業歉收,馬上就會有人吃不飽肚子。要是莊稼絕收,其後果勢必就是饑荒。英格蘭在1272年、1277年、1283年、1292年和1311年遭受災難性的農業歉收,接著,它從1315年到1319年又連續遭受造成大批人死亡的歉收。當然,這還不是全部,還發生了奪去幾百萬人生命的瘟疫和其他疾病。人們注定活不長,勢必長期過艱苦生活,因此也許不大可能考慮室內裝飾的問題。但是,儘管如此,人們卻還是在慢慢地努力提高哪怕是一點兒的舒適程度,這是不可思議的。比如,房頂上的洞能把煙放出去,但也把雨和風放了進來。最後,終於有人發明了一種帶百葉板的燈籠狀結構,煙出得去,雨、鳥和風進不來。這是個了不起的發明,但是晚了一點,到14世紀那個辦法想出來的時候,煙囪已經開始流行,不再需要帶百葉板的罩子了。

除此以外,我們對中世紀中期以前的住宅內部情況實際上一無所知。事實上,據傢俱史學家愛德華·路西-史密斯說,我們對800年以前英格蘭人情況的瞭解,還不如對古代希臘人和羅馬人的瞭解,我們知道後者是怎麼坐的、怎麼躺的。幾乎沒有1300年左右以前的傢俱存留下來;文獻上的插圖或圖片很少,而且自相矛盾。資料如此匱乏,傢俱史學家甚至不得不從兒歌中進行搜羅。往往有人這樣寫道:中世紀有一種坐時擱腳用的腳凳,名叫矮凳(tuffet)——這一推測完全根據那行古老的兒童詩句:「小朋友穆菲特小姐坐在一張矮凳上。」實際上,在古英語中,那個詞只是在那首兒歌中出現過一次。如果矮凳真的存在過,在別處也沒有記載。

這一切也同樣適用於比較富裕的家庭,不過要記住兩點:高檔家庭不一定那麼高檔,低檔的家庭也不一定那麼低檔。總的來說,比較豪華的家庭裡並不是在結構上更加複雜,只是門廳大一點而已。

至於房子本身,我們往往知道得更少,因為從早期定居時期存留在地面上的東西幾乎沒有。盎格魯—撒克遜人極其喜歡用木材作為建築材料,因此他們在建築物的名字上都加上個「木」字。不幸的是,木頭容易腐爛,因此幾乎沒有一間存留到現在。據知,在全英國,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留下來的只有一扇門——威斯敏斯特教堂外側門廳裡的一扇破舊的門。這扇門一直沒有引起注意,直到2005年人們才意識到它是950年前的老古董。因此,它是英國最古老的門。

有個問題值得考慮,那就是,你怎麼能確定一扇門的年代。樹木年代學—— 一門用科學方法來計算樹木年輪的學科——能回答這個問題。根據樹木的年輪,你能很精確地知道樹木的年代。每個年輪代表一年,加起來的總數就構成樹木的一種「指紋」。要是你有一塊知道確切年代的木頭,你就可以利用上面的年輪花紋,和同一時代的其他幾塊木頭進行比較,從而確定後者的年代。你只要找出重疊的花紋,就能往前追溯數百年。比如,如果你有一棵生長在1850—1910年期間的樹和另一棵生長在1890—1970年期間的樹,它們應當顯示出1890—1910年間的花紋是重疊的,因為在此期間兩棵樹都活著。通過建立一個年輪順序庫,你就能往前追溯很長時間。

在英國,幸運的是,很多房子是用櫟木蓋的。在英國的樹木當中,只有櫟樹提供了清楚而可用的證據。但是,即使是最好的樹木也有問題,沒有哪兩棵樹會有完全相同的花紋。一棵樹的年輪可能會比另一棵樹的狹窄一點,因為它生長在陰處,或在地面上遇到更多競爭,或水的供應較差。實際上,為了建立一個可靠的數據庫,你需要有大量的樹木年輪順序;為了得出一個精確的讀數,你必須做許多巧妙的數據校正工作。這就需要我們在第一章裡提到的托馬斯·貝斯牧師那個神奇的定理了。

科學家們拿起一根鉛筆粗細的木頭樣品,使用上面提到的所有測定方法,計算出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那扇門是用1032—1064年期間——剛好在諾曼征服之前,也就是在盎格魯—撒克遜時代快要結束的時候——砍伐的木材做成的。那扇孤零零的門幾乎就是那個時代留下來的全部東西。[10]

由於能成為依據的東西如此之少,勢必就會有很多爭論的餘地。簡·格倫維爾在她的權威性的學術著作《中世紀的房屋》中有兩幅引人注目的插圖,說明兩支考古隊利用相同的信息,想像約克郡華倫帕西一個不復存在的村子裡一棟長屋的模樣。一幅插圖顯示了一棟極其簡單樸素的住宅,牆壁是用泥土或硬化黏土(一種泥土加牲畜糞便的混合物)壘的,房頂是用草或草皮蓋的。另一幅插圖顯示了一個堅實得多、更加複雜的曲木結構建築物。在這棟房子裡,笨重的桁梁巧妙而精心地裝配在一起。簡單的事實是,考古學證據所顯示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築物如何與地面接觸,而不是它們的外表是什麼樣子的。

在很長的時間裡,人們認為,中世紀農夫的房子只不過是原始小屋——那種用樹枝搭成的很不結實的建築物,就像童話故事裡說的,連狼都能把它們吹倒。給人的感覺是,這類房子不可能存在一代人以上的時間。格倫維爾引用了一位學者的話,那位學者很有把握地斷言,普通人的房子「在整個英格蘭質量都很差」,直到都鐸王朝時代——這是個總括性的說法,似乎也是個錯誤的說法。現在的證據越來越表明,中世紀的——很可能是在此很久以前的——普通人蓋得出好房子,只要他們想蓋的話。有跡象顯示,在中世紀末期,專業化的行業已經發展起來,比如屋頂蓋草工、木工、泥灰工等等。裝鎖的門越來越多,這清楚地說明,房子以及裡面的東西是很寶貴的。尤其是,農舍的種類越來越多,什麼「全威爾德式」、「半威爾德式」、「雙樁式」、「後部外閉式」、「H形式」、「門廳敞開式」、「帶牛棚的交叉走廊式」、「不帶牛棚的交叉走廊式」等等。這些區別都無關緊要,但對於生活在那些房子裡的人來說,卻使他們的房子顯出個性和與眾不同之處。幾乎可以肯定,對擁有房子——哪怕是很簡陋的房子——的自豪感,早已有之。

有一件事沒有逃脫中世紀人的注意力:頭頂上方的空間幾乎都是沒有用的,因為一般說來都積滿了煙。開放式的火爐有某些明顯的優點,它朝各個方向散熱,人們可以坐在四周,但這也好像在起居室中央生起了一堆永不熄滅的篝火。穿堂風吹向哪裡,煙和火星就被帶到哪裡——由於有許多人來來往往,加上所有的窗戶都沒有玻璃,每吹來一陣風便會朝哪個人吹一臉煙——要不就升到天花板,濃濃地掛在那裡,直到從屋頂的哪個窟窿裡洩出去。

這時候需要一樣東西,這樣東西表面看來似乎並不複雜,非常簡單:一個實用的煙囪。然而,這東西過了很久才出現,倒不是因為沒有這個願望,而是由於技術上的難度。大壁爐裡的熊熊烈火產生大量熱量,需要牢固的煙道和擋板(用建築學的術語來說,叫做背壁)。然而,大約在1330年(這時候,「煙囪」首次在英語中有了記載)之前,好的煙道和背壁誰也不知道怎麼建造。壁爐已經存在,是諾曼人引進到英格蘭的,但並沒有給人深刻印象。諾曼人造壁爐只是把他們城堡厚厚的城牆挖掉一部分,在外牆上捅個洞,把煙放出去。那類壁爐空氣很難進去,因此火燒不太旺,也燒不太熱,也因此在城堡外面不太採用。在木頭房子裡使用那類壁爐根本不安全,而當時許多房子就是用木頭蓋的。

最終使這一情況得以改變的,是造出了好的磚頭。磚頭在長時間耐熱方面的性能幾乎超過任何岩石,煙囪也使得改用煤作為燃料成為可能。這個改變正是時候,因為英國的木材供應正迅速減少。煤煙是酸性的,有毒,因此必須控制在壁爐或起初所謂的壁爐台(以區別於也稱為壁爐的敞開式火爐)裡,火苗和煙可以順著煙道上去。這樣,家裡就比較乾淨,但外部世界就比較骯髒了。我們將會看到,這對住宅的外觀和設計產生了非常深刻的影響。

與此同時,不是每個人都對失去開放式火爐感到很高興的。很多人懷念那飄飄悠悠的煙霧,正如有一位觀察家說的,他們認為自己的身體「在木柴煙霧的熏陶之中」更健康。直到1577年,一位名叫威廉·哈里森的人還堅持說,在使用敞開式火爐的日子裡,「我們從來不頭痛」。煙霧積貯在屋頂空間裡使鳥雀不敢來築巢,據說還能使木架子更牢固。人們尤其抱怨說,屋子裡根本不像以前那麼暖和。這話沒有錯。由於取暖效果不佳,壁爐就不斷加大。有的壁爐竟然大到裡面有凳子,人可以坐在壁爐裡,那幾乎是家裡唯一可能感到真正暖和的地方。

不管在暖和及舒適方面有多大損失,在空間方面獲得的益處證明是很有吸引力的。因此,發展壁爐成了室內變遷史上一個重大的突破。人們突然之間發現,可以把木板擱在樑上,在樓上創造一個全新的天地。

[1] 聖比德(672—735),盎格魯—撒克遜神學家、歷史學家,主要著作有《英格蘭人教會史》。——譯注

[2] 在英語中,一個星期中間三天的名稱,即Tuesday(星期二)、Wednesday(星期三)和Thursday(星期四)分別源自那三個神的名字,即Tiw(蒂烏)、Woden(沃登)和Thor(托爾)。英語中Friday(星期五)的名稱則源自沃登的妻子的名字Frig(弗麗嘉)。蒂烏是神話中的戰爭和天空之神,沃登是神話中的主神,托爾是北歐神話中的雷神。弗麗嘉是北歐神話中主宰愛情、婚姻和家庭的女神。——譯注

[3] 府第和門廳的英文都是hall。這兩處府第的英文名稱分別是HardwickHall和ToadHall。——譯注

[4] 「最終稅冊」是指英國1085—1086年欽定土地調查清冊。——譯注

[5] 底層在英語裡叫做groundfloor,直譯的意思是「地面」。——譯注

[6] 碗櫥的英文名字是cupboard,即「放置杯子的木板」。——譯注

[7] 備餐櫃,即舊時放置已經燒好的盆菜的櫃子,和衣櫥在英語裡都叫dresser,所以說「跟衣服沒有關係」;而加工食物的「加工」在英語裡叫做dress,所以說「跟加工食物」有關係。——譯注

[8] 在英語裡,「膳宿」叫做roomandboard,「寄膳者」叫做boarder。「放在桌面上」即abovetheboard,意思是「光明正大的」。這些說法都和最初用作餐桌的木板即board有關係。——譯注

[9] 「椅子」在英語裡叫做chair,而「主持會議」叫做chairameeting,「主席」叫做chairman,「董事會主席」叫做chairmanoftheboard。這些說法都和chair有關係。——譯注

[10] 歐洲有許多老房子,門都很低矮,不留神常常會碰頭。大家通常認為,這些門之所以低矮,是因為以前的人個子較矮,要求較小的淨空高度。事實上,遙遠過去的人們並不都是那種矮個子。門之所以矮小,和窗戶矮小的道理是一樣的:裝門窗要花很多的錢。——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