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鼻舌之爭 > 濁醪有妙理 >

濁醪有妙理

香港《酒經》雜誌主編劉致新先生在葡萄酒界德高望重,人稱校長,他的微博上發了這樣一則酒評:

「M.Gaunoux的『婆媽』,非同凡響,59、61、69、71等皆極好,但76相對較薄,想不到下半瓶色漸深,有少許沉澱,而香、味益濃!上半瓶,只值幾百元,下半瓶,值三千元!最後一杯150毫升連沉澱,又值三千矣!下次飲此酒我也會一瓶開五杯,澄清的給客人,把有渣的留給自己!當然把最濁的留給自己!」

忍不住感慨:校長真有古風啊!

M.Gaunoux乃法國勃艮第產區的釀酒名家,「婆媽」者勃艮第產酒名村Pommard之諧音也,廣東話之亦莊亦諧的又一體現,通常翻譯作「玻瑪」,以紅葡萄酒出名。

在釀酒的歷史上先出現的是濁酒,因為釀造的技術、澄清的工藝肯定是有一個發展的過程,所以才有「淵明漉酒」的典故了。古人「清酒為上、濁酒為下」之說則是後出,因為釀造技術進步了。

蘇軾之《濁醪有妙理賦》有言:「酒勿嫌濁,人當取醇。」「濁者以飲吾僕,清者以酌吾友。」兩句話曾引出過一段公案,南宋黃徹《叨溪詩話》嫌其復立分別、前後矛盾;更有甚在某個年代還有學者罵其有著根深蒂固的大地主、大官僚之封建階級觀念,說是清的好酒和相同身份的友人一起喝了,差的濁酒卻給僕人喝,這不是歧視和壓迫勞動人民麼!

呵呵,其實古人早有辯說,南宋姚寬《西溪叢語》捲上:「僕謂我也,或以為奴僕,誤矣。」吾僕者我自己也。

清酒和朋友一起喝,濁酒留給自己喝,劉校長做的是和東坡相同的動作,只不過東坡文中指的是酒分清濁,而校長則更進一步,一瓶酒又分清濁矣,也就是我以前在文章中談到的葡萄酒中沉澱物的問題。

通常白葡萄酒中最常出現的沉澱物是酒石酸的結晶,紅葡萄酒則是丹寧和色素等多酚類的沉澱,對杯中酒質以及酒的風味幾乎沒有影響。酚類物質主要來自葡萄皮,對紅葡萄酒的特徵和質量至關重要,決定著酒的顏色、香氣、口感以及陳年的能力,而多酚類物質具有抗氧性,對身體有益無害。

清者以酌吾友、濁者以飲吾僕,其實是不宣之秘哦。去到法國,特別是勃艮第的莊主、酒農、釀酒師們,很多都會將最後瓶底的酒倒進自己的杯子裡的,可不是因為小氣啊,汝棄我取,因為那才是一瓶之中的好東西,也即我們北方所謂的「福根」也。

但是,一直有葡萄酒專家在說酒中的沉澱物會損害酒的視覺欣賞,喝起來口感不佳還會大煞口味,甚至損壞酒的整體質量,所以,最好將沉澱物分離避免喝進嘴裡。因而,造成很多人喝紅酒都將瓶底部分棄而不取,我見過有人誇張地將三分之一瓶甚至半瓶都倒掉的,而這些酒無一例外都是極其難得的陳年佳釀!

好酒有時候就像美女,常常都讓俗物給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