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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麼來拯救你,我的餐桌?

現在,如果在某聚會中隨口問一句「最關注的事情是什麼」,大多數人會把「食品安全」排在前幾位。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任何跟食品安全有關的說法——不管是事實還是謠言,都能夠在短時間內廣為傳播。「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呼聲持續不斷,有關部門也出台了一項又一項「措施」。然而,相關事件還是持續不斷地出現。

消費者、主管部門和食品生產者,本應該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互相信任、互相促進的三角。然而,近幾年來,公眾的信任和信心或許已經創下了歷史新低,不知道是將進一步惡化還是觸底反彈。

總而言之,在目前這種互相指責、互不信任的狀況下,問題的解決將越加艱難。

有的問題允許漫長的等待,然而吃飯的問題,不能。

自供運動,能走多遠?

2010年11月,據人民網報道:「出於對食品安全現狀的憂慮,部分省級機關單位、大型國企、民營企業、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或個人自發組織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或特供食品基地。」

這種方式,大概可以稱為「自供運動」。除了國家機關涉嫌濫用財政經費之外,商業機構和個人參與這種運動也無可厚非。任何特殊需求必然要付出特殊費用。對於商業機構和個人來說,「自供蔬菜」和奢侈品一樣,是富有者的消費方式。從另一個角度說,這還有助於在保持耕種的前提下提高農村土地的商業價值。此外,許多「自供蔬菜」並非由租賃者自己耕種,而是雇農民來種的,倒是能提高農民的收入。

對於參與這種運動的一小部分人來說,這種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問題。但是,從全社會的高度,這種方式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作用實在有限。理由有三點。

首先,這種方式的高成本注定了只有一小部分人消費得起。生產規模越大,成本越低,在食品生產上尤其如此。雖然這種「專供」結構避免了中間的流通環節,但是一個小規模的菜地,要種植品種多樣的蔬菜,只能採取手工操作,人力成本可想而知。

其次,許多沒有種過地的人,會很天真而固執地認為只要不用化肥和農藥,問題就被解決了。他們並不知道「有機種植」遠遠不是那麼簡單。一旦蔬菜長蟲,不用農藥的結果往往就是沒有收成。多數土地不施肥很難長出蔬菜來。而使用「農家肥」的話,且不說如何獲得那麼多農家肥,施肥的人力成本則更高。此外,未經處理的「農家肥」並不意味著安全。相對於化肥或者經過工業處理的有機肥,農家肥攜帶的病菌同樣會帶來不可忽視的健康隱患。

再者,對於城市中的一般人,不大可能頻繁地去城外打理菜地。即使是自己種的菜,也只能採摘之後進行存儲。蔬菜的儲藏處理,又會帶來其他的安全隱患。如果只是租賃土地,雇農民種植,那麼就跟定點採購類似。從報道來看,目前的「自供結構」主要還是依靠君子協議。一旦發生糾紛,比如種出的蔬菜在數量和質量上達不成一致,那麼「放心菜」也就會吃得很「鬧心」了。

城市化、現代化注定社會必然高度分工。對食品安全擔憂,就「自供蔬菜」,那麼對學校教育不滿呢?對醫療服務不滿呢?難不成都小規模地自己來?這其實就是過去的「企業辦社會」模式。歷史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國家機關和企業自己管理養老、住房這樣的問題效率很低。而食品問題甚至更加複雜繁瑣,換個角度來想:即使企業願意花足夠的錢去為員工建立「專供基地」,可若是把那些錢分給員工的話會不會有更實惠的結果?

不考慮「自供運動」將會遇到的種種難題,光是成本就注定了它不可能成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可行之路。而且,食品安全不僅僅是蔬菜的問題。實際上,那些「自己種地」生產不了,或者「自供」成本更加高昂的食品,才是食品安全問題的重災區,比如加工食品、餐館食品以及肉類等。

以商治商,是否找到出路?

目前在這種小打小鬧的「自供運動」面臨著許多潛在的問題,時間長了必然會暴露出來。它如果發展成「企業辦社會」的模式,顯然沒有生命力。如果沿著現代化規模化,則可能發展成國外的IP模式或者FOP標籤系統。IP是「Identity Preserved」的簡稱,有人翻譯成「身份保持」。而FOP是「Front-of-Pack」的簡稱,指的是「以標誌形式出現在包裝盒上」。

IP模式的核心在於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全程追蹤」。從種子開始,經過種植、田間管理、收割、加工,直到消費者,整個過程都需要進行記錄。如果在整個過程中滿足特定的要求,比如什麼樣的種子,使用什麼樣的肥料等,就可以獲得IP認證。而FOP標籤,在目前的美國是在產品包裝上提供一些營養評價方面的信息。面對中國消費者關注的安全問題,這個FOP模式也完全可以擴展成安全方面的評價。

從結果上看,IP模式和FOP標籤與「有機認證」、「綠色認證」有相似之處。不過,它們在運作上差異很大。「有機認證」和「綠色認證」是政府主導的,而IP模式和FOP標籤則不一定。它們更多的是「信用保證」,可以由行業聯盟、專業協會甚至某個商業機構來進行。它們沒有「官方權威」做擔保,能否被消費者接受就完全取決於它們的信譽。在傳統心理上,我們更希望「官方保證」。但是,相對於「官方認證」潛在的濫用和腐敗,一個需要自己建立信譽的認證體系並不見得更不可靠。

因為IP模式和FOP標籤可以涵蓋任何產品,以及產品的任何階段,所以它不會受到「自供運動」難以避免的產品種類的制約。而規模增大,也使得其成本相對於「自供運動」產品要低。不過,與普通產品相比,這些產品的生產和認證依然需要相當的成本來維持。換句話說,消費者依然要為「放心」而付出更高的價格。

IP模式和FOP標籤的優勢在於對於政府監管的依賴減弱了。它對食品安全的保障,是通過消費者「用錢投票」來實現。從根本上說,就是生產者和認證者通過生產「放心食品」來賺更多的錢,而消費者通過付出更多的錢來購買「安心」。

食品安全,誰來管理?

不管是「自供運動」,還是發展到高級層次的IP模式或者FOP標籤,都需要通過消費者增加開銷來獲得「放心食品」。從社會成本來說,這是不必要的浪費。尤其是「自供模式」,本身就不是多數人能夠承擔的——即使多數人能夠承擔,也沒有那麼多的土地資源來實現。

作為社會問題出現的食品安全,很難依靠個人的「明哲保身」來保障。社會問題,最終還是要靠社會來解決。每個人都切身相關,政府部門也一再「下決心」。為什麼經過那麼多人的努力,形勢卻沒有好轉,公眾的不安甚至更加強烈呢?

食品安全事件的製造者都是食品生產者,所以他們承擔公眾的痛罵也是咎由自取。但痛罵畢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任何行業,存在的根本目標都是為了賺錢。好企業與壞企業的區別,不是誰有道德,而是誰賺錢的方式合理合法。我們可以推崇和讚賞那些「高尚」的商人,問題是把食品安全寄托於企業的「高尚」,就像是把公正廉明寄托在包青天身上一樣,完全不靠譜。

根本上說,生產者要賺的錢,掌握在消費者手中。賺錢的方式,就是提供消費者需要的產品。理論上說,消費者才是決定生產者如何生產的人。比如說,當消費者一味追求「便宜」,那麼生產者就會提供「便宜」的產品。但是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相當的成本,價格便宜了就必然要在某個方面搗鬼。肉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據報道,當年某個地區的肉鬆幾乎全部採用了劣質原料。即使偶爾有試圖不隨大流的生產者,也會很快被市場淘汰。「劣幣驅逐良幣」,在中國的食品市場是如此突出。三聚氰胺席捲全行業,則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

不過,單靠消費者自己,也解決不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在多數情況下,消費者無力分辨產品是否合格,更不清楚低價的產品是企業技術革新和「讓利」的結果,還是造假的結果。即使消費者願意為「放心食品」付出額外費用,還是需要有人來告訴他們哪個產品是物有所值的。

所以,問題又回到原點: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最終還是要靠主管部門來推動。

主管部門,為什麼只打雷沒下雨

中國挨罵最多的政府部門,可能就是食品管理的「有關部門」了。每次有關食品安全的事件一出現,「有關部門」一定會被口水淹沒。

可能「有關部門」也很委屈——下的決心很多,干的工作也不少,為什麼就沒有起到相應效果?

公眾和媒體最喜歡說的話是「法制不健全」,經常是每出一個事件,就呼籲「立法管管」。實際上,中國跟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並沒有大的問題,在很多具體規定上,甚至比美國、加拿大等還要保守和嚴格。過去的絕大多數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當時的法規框架內解決。只是,法規只能提供紙面上的保護——當「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時候,「有法可依」的結果就是「嚇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就具體的監管體系來說,中國目前這種多個部門「分段管理」的體制問題重重。是否禁用一種食品添加劑,要由6個部委參與決策,「科學決策」就很容易被「部門利益」的扯皮邊緣化。在實際運作中,也就必然產生灰色地帶——看起來有多個部門「可以」管理,同時也就意味著每個部門都可以等著別的部門去管理。經常有這樣的報道:為了某個事件,記者向A部門詢問,被打發到B部門;向B部門詢問,被打發到C部門……繞了一圈,可能又被打發回A部門。

即使「有關部門」想管,中國的市場現實同樣使得監管困難重重。美國的大型養雞場提供了99%的雞蛋,所以只要控制了他們,市場上就不會出現大規模的安全事故。對於那些小型的養雞場,政府反倒管得不那麼嚴。而中國的食品生產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規模的從業者主導的。要對他們——實施嚴格監督,執法成本可想而知。

更麻煩的還在於,這些部門都是某級政府的下屬——也就意味著,他們要「配合」當地政府的「大局」——城市形象、財政收入、就業等。任何負面新聞出現,都可能被「大局」所「和諧」。所以,小生產者可能受到監管處罰,但是倒下了一個,可能會站起來一群。而一個生產者如果做成了「大企業」,主管部門也就未必能夠對它進行監管。即使它們有違法行為,只要沒有出現「人神共憤」的結果,當地政府就不希望「影響企業運作」,甚至會進行「特別關照」。「誰找某某企業的麻煩,我就找誰的麻煩」——一些地方政府官員把這樣的口號當作對轄區內大企業的支持。「有關部門」在想要查處這樣的企業之前,不得不三思是不是會被上司當作「找麻煩」。像三聚氰胺的使用,據說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至少在出口寵物食品致死動物之後,主管部門不應該不知道它的非法使用。但是,在當地政府「揮淚斬馬謖」之前,當地的「有關部門」是工作疏忽沒有發現問題,還是迫於「大局」不敢管?

三方互動,才是終極答案

消費者、生產者和主管部門,構成了食品安全問題中的三角。問題的解決不是依靠哪個方面或者哪個部門單獨努力就能夠解決的。只有三方形成良好的活動互信,才能夠建立規範的市場。消費者付出合理的價格獲得放心的食品,生產者通過生產合格的產品贏得利潤,而管理者,則通過嚴格一致的執法來實現「劣幣淘汰」、「良幣流通」。

當消費者願意花更多的錢去開展「自供運動」的時候,其實已經做好了「用錢投票」的準備。而生產者,看到合法生產的商機了嗎?管理者,又做好了「只為食品安全負責,不為地方經濟保駕護航」的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