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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預防性召回」來得更猛烈一些

2013年8月,澳洲品牌恆天然奶粉的「肉毒桿菌污染」事件,最終被證實是異一場烏龍。但恆天然為此付出的代價依然相當慘重——不僅有召回產品的損失,更企業信譽的巨大損失,此外還面臨下游企業的索賠。在中國,這甚至被許多人當成了另一起「三聚氰胺事件」。

恆天然發表的聲明說,雖然事後證明當初的檢測出了錯,但當時的「保護性召回」決策依然是正確的。

在大多數中國消費者眼裡,「召回」是非常嚴重的事事情。一個企業的某種產品被召回,媒體和公眾都會一哄而上,口誅筆伐。在某種程度上,中國的食品召回,被多數公眾當作是對企業的懲罰,甚至一旦出現召回,就有許多人吵著要去索賠。

實際上,在現代食品行業裡,召回應該是很平常的事情。在美國,絕大多數召回都是企業自願進行的「保護性召回」。很多時候,是企業自己發現產品存在問題,然後自己選擇召回。也有一些是FDA發佈了某產品可能存在問題的公告,然後企業宣佈召回。只有極為罕見的情況,是由FDA要求企業召回。

說這些召回是「保護性」的,不僅僅保護消費者,也保護企業。如果產品存在健康風險,召回銷毀自然是保護了消費者,為什麼說對企業也是保護呢?因為,在美國,FDA有一個不錯的「事故報告系統」。如果消費者懷疑食用某種食品受到了傷害,就可以報告。如果產品真有問題,銷售得越多,事故報告就會越多——一旦引起注意,調查追溯找到源頭是很容易的事情。每個受害者都高額索賠,企業會賠到吐血。而如果還有證據顯示「企業知道產品可能存在問題而沒有採取補救措施」,那麼賠償額度還會大大增加。

所以,對於企業來說,如果懷疑產品存在問題,主動召回反而是損失最小的選擇。在美國,所有的召回都要向FDA報告,而FDA按照產品缺陷所可能帶來的危害,對召回事件進行分級,然後每週發佈執法公報。每個消費者都可以向FDA訂閱該公報,從而瞭解每一起召回事件。如果FDA認為被召回產品存在的安全風險很大,還會每天公佈事件進展。

食品生產存在典型的「木桶效應」——決定食品安全與品質的方方面面,只要有一個方面存在問題,就是不合格產品。合格的產品都是一樣的,不合格的產品卻各有不合格之處。可能出問題的環節多,生產食品的企業也多,所以召回事件也就司空見慣。

以2013年9月25日發佈的每週執法報告為例,一共列出了27個召回公告。其中,「一級召回」的有9起,意為「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或死亡的的」;「二級召回」的12起,意為「可能會造成暫時性的健康問題或者對健康存在輕微的威脅」;而另外的6起為「三級召回」,意為「不大可能造成不良健康反應,但違反了FDA的標注或者生產規範」。

三級召回在我們看來可能有點雞毛蒜皮,比如那期報告中,那幾起三級召回是因為「產品外包裝上的產品批號/過期日期印刷得不夠清晰」。而二級召回的例子是:某冷凍真空包包裝三文魚的包裝上沒有註明「重要:保持冷凍直到使用,使用之前在冷藏條件下化凍」;某冷凍麵團所使用的水源可能被污染了(根據當地政府的的近期公告);某產品使用了合成色素而沒有標明;某產品可能含有生產線上塑料破碎產生的碎片。而一級召回的那幾起,3起是食品宣稱純素食,而其生產設施卻也用於生產含有牛奶的產品,其他幾起也都是產品含有牛奶、大豆或者小麥但是沒有註明。

從產品本身來說,除了那個水源可能被污染的麵團,其他產品都不算「有毒有害」。但是,僅僅是因為標注不當而可能導致消費者不當處理或過敏者誤食,就進行「保護性召回」,卻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公眾健康,也避免了企業承擔更大的損失。

恆天然事件是致病微生物污染。雖然這一期的公告中沒有這一類問題導致的召回,但這類問題也很常見。如果去翻閱其他期的召回公告,就可以發現許多。實際上,也一般也都是「可能被污染」,「具有潛在的危害」,但並沒有真正出現病例。「保護性召回」的意義,也正在於此——把危害的可能性扼殺於萌芽狀態!

結論:

中國社會對於召回產品還缺乏理性態度。對於企業來說,進行召回是死,隱瞞問題死抗被發現了也是死,萬一抗隱瞞成功,抗過去了也就活下來了。於是,企業當然是選擇隱瞞硬抗。所以,我們很少出現召回事件,更少有企業自願進行的「保護性召回」——一旦出問題,那就是有人受到傷害的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