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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的美味與罪惡

記得第一次到北方滑雪的時候(年紀大約還是個位數),由於全家人都生長、生活在南方,不知道滑雪到底會有多冷,每個小朋友背包裡都被塞滿了巧克力條,以備覺得太冷時吃一吃。那個時候真是太喜歡去北方旅行了,因為可以隨時以「補充熱量」的名義吃到巧克力,平時吃巧克力都是定量的(含糖太高的兒童巧克力往往吃多了容易嗓子不舒服)。

其實除了提供熱量以外,巧克力一直還被冠以許多優秀品質,包括對某些慢性病患者有好處,喚起毫無食慾的人的胃口等等。歐洲人更很早就認定巧克力可以喚起性慾(一直沒找到他們到底如何發現的!),因此巧克力在很長時間裡,也總是被清教徒把它與罪惡聯繫在一起。

從巧克力的成分你就可以看出,它是一種殖民者挺進新世界以後才有可能誕生的食品——在西班牙人把可可豆運回歐洲之前,歐洲人並沒見過可可豆。所以人們對巧克力的認識和食用方法也有個過程。

先富起來的西班牙婦女,是世界上第一票巧克力的粉絲。可可這種東西據說瑪雅人時代就有了,可是此物苦不堪言,是西班牙人發明了把糖和肉桂加進可可的喝法。這些西班牙貴族女士對巧克力的瘋狂程度,到了連做禮拜也要端著喝,弄得教士們很生氣,下令這種罪惡的、引發慾望的東西不允許帶進教堂。後來有一名思想先進、名叫埃斯科巴的主教,他看大家實在愛喝,便宣佈「液體不犯戒」,讓鍾愛巧克力的教友們才鬆了一口氣;再後來,連西班牙的僧侶們也紛紛喝上了這種上等飲料(我很懷疑其實是他們自己想喝所以才改了教規……)。

雖然一開始只有皇室貴族、達官貴人、教士僧侶喝可可,但相比同時代的另一種飲料咖啡,巧克力還是「平民」太多了,至少普通人也可以買得到、喝得到。17世紀中葉(1657年),倫敦城裡開了第一家「巧克力屋」(功能跟現在的咖啡館相似),巧克力售價每磅13先令,是高端飲品。當時大部分巧克力屋都只對男人開放,儘管女人才是巧克力的忠實粉絲。人們也在裡面談論政治談論文學,但很少聽說世界上有什麼重要的歷史事件是大家邊喝熱巧邊談出來的……囧。

(圖片來自該店官網)

現在你到英國,還可以去這家店。地址是:1657 Chocolate House,54 Branthwaite Brow, Kendal,Cumbria, LA9 4TX。但貌似出品的賣相比較一般喔。

到了18世紀的法國,人們還可以到國王供應商所開設的零售店購買巧克力。製作巧克力的都是藥劑師出身的人,他們針對不同需求的人——例如神經衰弱、體弱乏力、食慾不振——提供摻入菊花等不同藥劑成分的巧克力。嗯,有點像中藥鋪……再往後(19世紀中),可可脂被發明出來,聰明的瑞士人繼而製作出固體巧克力,於是這種可被運輸的、連小朋友也可以吃的劃時代糖果就誕生鳥。享用巧克力不再需要有錢、有銀器、有社會地位,連小朋友都可以靠攢零花錢買到。

Lady Gopa by John Collier(圖片來源[1])

幾百年後的今天,由於不想讓巧克力(或者說自己品牌的巧克力)淪為純粹的平民食品,Gopa(比利時的歌帝梵巧克力)又反其道行之,重新開起了「巧克力屋」,賣起了巧克力飲品。沒錯,就是那些從上海新天地到北京三里屯都能看到的兩層Gopa巧克力店,通常一層賣巧克力糖果,二層供應巧克力飲品和食品,牆上往往還裝飾著半裸的Lady Gopa。

你如果也想過貴族癮的話,可以去店裡點上一杯50塊錢的著名「Chocolixir」飲品,再點上一件70塊的「巧克力之罪」蛋糕,就可以……同時感受巧克力的美味與罪惡,然後……可能有兩天不用吃飯了吧?

[1]圖片來源:

http://fineartamerica.com/art/paintings/lady+gop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