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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遮天,銷毀「防擴散」材料

魯迅筆下的阿Q,因為頭上長了幾處癩瘡疤,便「諱說『癩』以及一切近於『賴』的音,後來擴而廣之,『光』也諱,『亮』也諱,再後來,連『燈』、『燭』都諱了」。

對於姚蓬子來說,他那段不光彩的歷史,如同頭上的癩疤。對於成了「中央首長」的姚文元來說,父親的癩疤,成了他的一塊心病。

本來,父是父、子是子,父親的癩疤,與兒子何干?偏偏在「文革」中,流行「血統論」——「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這是紅衛兵們叫得震天響的口號。

顯然,照此推理,姚蓬子反動,姚文元混蛋了。於是,姚文元千方百計要為父親遮醜——其實,也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中央首長」的「光輝形象」。

上海人笑稱:「江青的『藍蘋』,張春橋的『狄克』,姚文元的『蓬子』,是三塊揭不得的癩疤!」江、張、姚這伙「上海幫」的三塊癩疤,都與上海灘緊相連。

江、張、姚既成一幫,也就互遮「癩疤」。為了包庇姚蓬子,江青下過「指示」,張春橋寫過「批示」,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王少庸出過力氣。

1972年2月4日上午9點15分,上海師院的武保組裡火光閃耀。有人清點,有人監視,有人點火,一舉燒燬了九份關於姚蓬子的「防擴散材料」。這是遵照當時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文教組(亦即「第一辦公室」,簡稱「一辦」)頭目徐海濤的「指示」辦理的。

1975年3月1日,又是一把火,燒燬了關於姚蓬子的「防擴散材料」17份。

原上海師大清隊複查人員何家余,曾這樣談及銷毀姚蓬子「防擴散材料」的經過:「大約在1972年五校合併前不久,原師院工宣隊政委張某某送來一張已銷毀的材料清單,是雙線格紙一張,最後有張某某和軍宣隊負責人劉某某的簽名。銷毀的是原『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對像審查材料中剪下來的涉及姚蓬子的材料。通過原清隊辦公室負責人洪某某告訴我們,在清隊複查中也要注意把涉及姚蓬子的材料,都要剪下來。說這些材料雖不屬『防擴散』,但『不宜擴散』,『有損』於『無產階級司令部』。並說,這是一辦徐海濤來師院時個別作的『指示』。在清隊複查中也照此辦理。在1975年清隊複查告一段落,我離開武保組時,由洪某某主持銷毀了第二批。包庇姚蓬子,就是為了包庇姚文元。」

在這兩批銷毀的「防擴散材料」中,有姚蓬子在「文革」中寫的檢查、大字報底稿,也有別人揭發姚蓬子的材料。此外,在別人的交代、檢查中,凡涉及姚蓬子的,也一概銷毀。

於是,在上海師院,再也沒有「整」姚蓬子的「黑材料」了。

我追尋著當年的「姚蓬子專案組」的材料。

一紙公文,道明瞭這批材料的去向。那公文上方,印著一行鮮紅的字:「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公文的右下方,蓋著這個委員會的紅色大印。

公文全文如下:

 春橋同志:

十一月九日靜安區公檢法軍管組,送來有關姚蓬子的材料一袋共兩本。現送上請查收。

致以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敬禮

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章)  1968.11.9

■ 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關於姚蓬子材料給張春橋的請示信

公文的右上方,寫著張春橋的親筆「批示」:「何秀文同志存,勿擴散。春橋十一月十日。」

何秀文,即張春橋秘書。張春橋在收到這一袋姚蓬子材料之後,迅即「批示」「勿擴散」,何秀文遵囑把材料鎖進了保險箱。

如今,這鎖進保險箱的姚蓬子專案材料,又到哪裡去了呢?

甚費周折,在一個重要的檔案部門,筆者總算在一堆「文革」的「核心」材料中,找到牛皮紙封皮的卷宗,上面有著「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姚蓬子專案」字樣。打開一看,卻是個空心湯圓,裡面放著的,只是幾份銷毀姚蓬子專案材料的請示報告、銷毀材料目錄、銷毀經辦人的簽名之類。卷宗中原有的數十份外調材料以及姚蓬子寫的自傳,全部銷毀!

其中的一份請示報告如下:

 市委:

最近,我室十四組在清理防擴散材料過程中,發現一份姚蓬子於(19)67年8月18日寫的材料。這份材料是這樣形成的:在(19)67年7、8月份,紅衛兵小將配合劉少文(劉少文在解放前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引者注)專案組調查劉少文歷史問題過程中,通過姚蓬子了介(解)劉少文的有關方面問題,做了筆錄,姚蓬子親手寫了這份材料(詳見附件)。現請示這份材料如何處理。

附:材料共拾壹頁。

(上海)市革委會專案辦公室(章)  1973年5月15日

天頭上,寫著「絕密」、「急」字樣。姚蓬子在1967年寫的一份材料,到了1973年有什麼可「急」的呢?

「四人幫」在上海的餘黨們,也確實「急」。就在翌日——5月16日,王少庸便在這一請示報告上「批示」道:「天水、景賢、秀珍同志,此件擬銷毀,妥否?是否需報洪文同志並請閱示?」

按照當年的習慣,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分別在自己的名字上畫了一個圈圈,這叫「圈閱」。一旦「圈閱」了,也就表示同意。

於是,姚蓬子親筆所寫的長達11頁的材料,被銷毀了。

又一份請示報告如下:

 市委:

原上海師範學院姚蓬子專案組在結束專案審查時曾將姚蓬子的有關材料移交給我室文藝專案組(即當時的30年代文藝黑線專案組——引者注),最近該組在全面清理專案材料時,對這部分材料提出要求處理,鑒於去年我室十四組清理出有關姚的材料已報請市委領導同志批示同意銷毀,因此對這批材料,我們意見也予以銷毀。

當否,請審批。

(附材料目錄一份)

市革委會專案辦公室(章)  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專案辦公室關於銷毀姚蓬子材料的請示報告

王少庸於7月28日作了「批示」:「擬同意。請天水、秀珍同志閱批。」

在馬天水、王秀珍畫了圈圈之後,這批總共32份、108頁的重要材料,付之一炬。

這批重要材料中,包括姚蓬子在「文革」中所寫的三份交代、周修文寫的一份材料,此外還有知道姚蓬子30年代情況的文藝界人士和原國民黨中統特務寫的材料。特別是姚蓬子所寫《我所知道的叛徒》,長達22頁,內中詳細談及姚蓬子自己叛變的經過,被化為紙灰!

我來到姚蓬子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令人震驚的是:僅僅因為戶口檔案上有著姚蓬子在1955年被公安部逮捕的記錄,竟然也被抽走、銷毀!本來,按照公安部門的規定,戶籍資料是永久保存的檔案。姚文元憑借手中的權力,生怕父親被捕那一行記錄有損於他的「光輝形象」,就來了個銷毀!

最令人震驚的是,我來到上海市公安局檔案室,那裡保存的姚蓮子檔案,即《滬公偵H三(54)第7315》和《滬公偵H秘(55)第38140》,只剩下檔案卡片,而檔案不知去向——須知,這是在1954年和1955年上海市公安局審查姚蓬子時的檔案材料,居然也因屬「防擴散材料」而被抽走。

然而,火焰只能吞沒檔案,無法改變歷史。每一個人留在歷史上的足跡,如鐵鑄刀刻一般,無法任意塗抹。

何況眾多的歷史見證人猶在,何況當年的公安辦案人員猶在,何況印在《中央日報》上的《姚蓬子脫離共產黨宣言》猶在,更何況姚文元無法一手遮天——他可以在上海為所欲為,尚不能把手伸進公安部,公安部檔案室所保存的姚蓬子的檔案猶在,姚蓬子在1955年所寫下的《我在南京獄中叛黨經過》,仍然完好無缺地鎖在那兒的檔案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