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美國夢 > Ⅶ 年輕一代:觀眾與鬥士 >

Ⅶ 年輕一代:觀眾與鬥士

鄰家女孩

琳達·哈斯

她在芝加哥一所大型技術中學上學,這所學校的學生大多來自藍領家庭。

「我不需要讓別人害怕我,以此來顯示自己了不起。我的生命中還有其他東西要追求。」

「我住的地方人口變動頻繁,出出進進的有波蘭人、西班牙人和南方人。

「我爸本來是弗吉尼亞州西部的山民。他當過農民,在海岸警衛隊服過役,做過很多工作。他可聰明了,但是不肯去上大學。我媽媽來自密蘇里州的一座小鎮。她上到八年級,一直是拿全A的好學生。可她的後媽不讓她去上高中,她一直為此憤憤不平。我媽媽真的特別渴求知識,這讓她特別難過。」

我爸在大西洋和太平洋茶葉公司當了二十六年肉販。從沒曠過一天工。他是那種就算快死了也要去上班的人。他骨子裡有德國人的傳統,認為人必須去工作,就這麼簡單。我為他傷心,因為他就像一條離開水的魚。我想他如果能回弗吉尼亞州西部的話,會更開心一點吧。

他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經改變了。從前他為在那兒工作感到驕傲。現在不行了。他們二話不說就把人解雇了,卻並沒意識到他們已經在那兒工作了多久。真讓人悲傷。他本應該為這麼多年的辛勤工作和做過的犧牲得到些好處。可他們現在幾乎確定要解雇他了,連句解釋都沒有。

他們送他到各個店舖輪換。之前只有年輕的臨時工才這麼工作呢。我爸都五十一歲了。每個星期他都得等著看自己又被分去了哪家店舖。工作了那麼多年之後,這對他來說真是種屈辱。他經常要打聽他是否可以去哪家店舖。太讓他傷心了。不該這樣。

他從沒說過自己傷心,但他會大吼大叫。他一不高興就發火。他在家因為很多小事嚷嚷。為了電話賬單啊,燈壞了啊之類的問題他能咆哮兩個小時。我知道他其實不在乎電話賬單和電燈。他把所有想對別人吼叫的情緒都對著燈泡發洩出去。

我總能同情別人,因為我知道那是什麼滋味。成長過程中有很多事讓我傷心過。我試著通過人們的行為看透他們。大多數人看到我父親對著電話賬單吼叫只會說:「啊,好大的脾氣!」我卻能更深入一層來看,因為我知道一個人這樣那樣是有原因的。

萊恩技校,我上的那所學校,學生頗為混雜。那是工人階級的學校,可也有很多富裕的學生。學校太大了,並不是個快樂的地方。有錢人家的孩子們什麼都有,穿著古馳牌鞋子和從馬歇爾·菲爾德商店買的衣服,聚在他們那邊,我們也聚在我們自己這邊。還有一些挺受歡迎的黑人小孩,有錢人家的孩子也願意跟他們玩,但是不理我們。我們互不干擾,各玩各的。

我想我爸爸和他那代人的夢想就是有個家、生活有保障之類。因為他們出身貧寒。我說不清現在是什麼情況,我的同學們談到夢想時不會提房子和銀行裡的存款,說的卻更像是個人滿足之類的。他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不知道自己的夢想是什麼。有太多我喜歡的東西,然後……

我想上大學,做些真正有貢獻的事。但我看看街坊鄰居,看看朋友和家人,又會想:我去上大學,當個作家,我就會和他們產生隔閡,那感覺就像是背離了他們,似乎我再也不能回去和朋友們一起坐在門廊上了。一切都會改變的。我將無家可歸。每天早上我一睡醒都會說:哦,我要上大學。第二天我又想:不,我不能去。畢業以後我要找份工作。唉,真的拿不定主意。

我認識的一些上了大學的人暑假回到我們這裡,拜訪朋友——我們坐在一起聊天,感覺卻不同了。人們對待他們的態度不同了,倒不是真正的反感,而更像是嫉妒。再也沒法一起玩耍著消磨時光了。人們就像對陌生人那樣對待他們。我覺得這很傷感。我不想讓他們表現得就像我不是他們的朋友一樣。

我們認識這樣一些人,他們上了大學,自命不凡,看不起街坊鄰居了。他們不好意思告訴別人自己是哪裡人。我住的街區不像樣,但我確實住在這裡。這是我的家,我不覺得丟人。可我還是希望上大學。

她最近在英語課上寫了一篇作文,題目是對某個鄰居的印象。「我是跟那傢伙一道長大的,他是西班牙裔,人很好,但後來加入了黑幫。」她傾倒記憶,寫出了這篇作文。

人人都以為他又冷酷又狠心,因為他總表現出這副樣子。他本來有感情,但不知在什麼地方泯滅了。他只有十六歲,卻十分冷血。他喜歡殭屍。不管誰死了,或者他的朋友死了,他都絲毫不會動容。他從來不哭,從來不會真的在乎誰。我覺得他被糟蹋了,因為我記得他從前的樣子。

他小時候,我們還是幼兒園小朋友的時候,他真是個甜蜜可人的小傢伙,在乎很多事,感情豐富。這些年來看著他一步步倒退,變得冷血麻木,特別讓人痛心。別人傷害了我的感情,我就自己克服,不會心生怨恨。他卻要恨之入骨,變得憤世嫉俗。他把任何事情都看成人身攻擊。一切不斷地積累,他又不肯談論,都積壓在心裡。

他今年十七歲,正在坐牢。事情就是這樣。他做了我四年的好朋友。可之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我不知道他現在身處何方。我去年見過他一面,但已經沒什麼好說的了。怎麼說他也是個人啊,而且很聰明,可他染上了毒癮,待在監獄裡。他的人生全毀了。

他曾經是個好孩子,友善又逗趣。人人都喜歡他,是那種你願意讓他當自己兒子的小孩。他就是那樣,是個「小可愛先生」。(笑)他有才華。我本來以為他會成為藝術家的。他七八歲時畫過紫色的牛。人人都問:「你為什麼把牛畫成紫色的?」他回答:「紫色的牛好看呀。等我長大了,我要當農民,養紫色的牛。」多麼天馬行空。他後來開始和大一點的黑幫少年混在一起了——你知道的,冷酷的黑幫成員哪能允許你拿著畫筆在旁邊畫畫。反正我們這一帶的黑幫不行。於是他放棄了繪畫。

我們這一帶人人都怕他。如果他不在監獄裡待著,走在大街上,人們都會回家躲著。他並不會對他們怎麼樣,但他們為耳聞的他那些事感到害怕。他為自己製造了壞形象,如今深陷其中。

六十年代,黑幫開始在我們那一帶興盛。他們每天暴打你,直到你同意加入他們為止。他那時太小了,不知道自己加入了什麼組織。他們總打他,所以他說:好吧,我加入。在那裡,女的也和男的一樣討厭。(笑)

他們不在乎我,我們繼續交往著,還算合得來。我是我們那一帶跟黑幫沒關係的五個人之一。他們沒試圖拉我入伙。他們覺得我太傻了,沒法加入。我又覺得他們太傻。但我們相處得不錯。

我的另外一些朋友認為他們是社會底層的渣滓,不懂我為什麼在街上跟那些人打招呼。我能跟那些人說話,這讓他們想不通。

我常常惹惱爸爸,因為我總是去看一個人好的那面。也有些人我的確沒法忍受,但我和絕大多數人都合得來。

我家很和睦,我們做事踏實。我不需要讓別人害怕我,以此來顯示自己了不起。我的生命中還有其他東西要追求。如果人們一在大街上看見我就要跑回家躲著,我也不在乎。他們需要這麼做。因為他們在家裡閒得難受,要做點什麼顯示自己的重要。可我有其他要做的事。

有一天,我在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寫世道變壞了,孩子們不再尊敬父母,犯罪率正在飆升。寫啊寫,全是這些。文章最後是:寫於1922年。我不認為人們變壞了。我覺得還是有好人的。

我父親的為人與我不同。他忍受不了一些人。如果你不跟他們一起上學,就很難發現他們身上好的那部分。他就是沒法忍受他們。他這輩子的所有收穫都是靠勞動換來的。他受不了盜竊和鬥毆。我理解他的觀點。

我母親和我觀點相近。她不想和我父親爭論,所以她兩邊都不會說太多。她熱愛學習。她剛從鄉下來這裡時只有十八歲。她進了一家她以為有資質的護士學校。但事實不是這樣。為了生存,她開始工作。然後結了婚。後來我們都上了學,她想:如果我現在不做,以後就再沒有機會了。她回到學校,取得了同等學歷證書。她去念了大學,贏得了各種獎狀。

我家裡人都讀了很多書。我父親有空就愛讀書,手邊不管有什麼都拿來讀。我自己讀什麼,就讓他也讀讀。我拿書給爸媽,要是他們不讀,我準能嘮嘮叨叨把他們煩死。不管搞到什麼書我都會讀。我讀書沒有固定的套路。我能一邊讀介紹球類比賽的書,一邊讀詩集,這樣好像有點怪。我受兩位小學老師的影響,從小養成了這個習慣。

我願意當個作家,做點社會工作。我的夢想可不是有一座郊區住宅。家長教師協會、合夥用車、抵押房屋這些事對我都沒有吸引力。我不想三十歲就有了三個孩子,還有一台美泰克牌洗衣機。那樣我會發瘋的。我父親擔心我會嫁給一個像我一樣離經叛道的瘋子。他希望我嫁給一個存車會付款的老實公民。

爸媽嫌我回家太晚,因為我不害怕晚上自己在外面待著。這一帶的所有人我都認識,沒啥好擔心的。我不覺得會發生什麼事。為什麼要害怕呢?除非人們給我一個理由不去信任他們,這之前我就要一直信任下去。通常看來,他們沒讓我失望。

我認為如果你努力去發現,每個人內心都有好的一面,我不覺得哪個人生來就是邪惡、殘忍的。假如你深入挖掘,每個人身上都有閃光點。我爸說我太愛幻想了。但我就是覺得人們身上都有優點。我不能說:「哦,那是個游手好閒的廢柴。」我說不出口。我總是期待還有別的東西,然後去尋找。我不能把那些優點抹殺掉。

我不喜歡說自己信教,因為我不去教堂。這麼說顯得虛偽。但我相信上帝的存在。我有點說不清。我希望上帝是存在的。我感到擔心時就祈禱,把心裡話講出來。我擔心朋友們的時候,就講出來。如果真有上帝,他會做點什麼的。就是這樣。我會說:「好啦,上帝,我又有麻煩了,現在和你說一說。」

我有時很擔心這個世界。我在想我們能不能撐到2000年呢?那時會是什麼樣?我為人們擔憂。能做點什麼呢?就我自己而言,倒沒什麼好擔心的。不就是上不上大學這個問題嘛。(笑)我會慢慢長大,變老。

我感到自己變老了。每一天過去了就不再回來,不管你五歲、十歲,還是十六歲。我的朋友們常常看著我說:「你瘋了嗎?」過去的十六年已經消逝了。(笑)我倒不擔心身體上的衰老。那沒什麼。我害怕一無所成地變老,這讓我憂心。我在十六年裡都做了什麼呢?活過十六年是很長一段時間了,我什麼都沒幹,除了上學。

我學到的東西都是經過粉飾的。在學校裡我沒法瞭解真正的美國。我學的是他們希望我學的東西。我對美國的真正感覺是靠我自己學到的。在學校裡,似乎每樣事情都棒極了:我們什麼都沒做錯過。一切都是公正合理的。我直到十三歲都是這麼相信的。在那之後,我的思想發生了轉變,有了自己的見解。

我喜歡生活在這裡。我應該更加感激這一切。我們有這麼多的自由,有各種東西。很大程度上我們覺得理所當然。我不知道這裡是否是最好的居住地,因為我從沒去過別的地方。所以我沒法說這裡是最棒的,直到有一天我去過別處才能這麼說吧。我知道這是個好地方。目前,我一點也不想搬到別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