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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棒棒」社會:行業與社會

我們「棒棒」幹活,人不夠就要喊(發出邀約)。人在包包頭(衣兜裡)裝起的。就像孫悟空,從包裡拿出來一吹,人就出來了。[1]

以上三章,我們討論了「棒棒」入城前後,從想像到直感再到擇業過程中的情況,揭示了面對「都市」(空間)這個異質性的「他者」,「棒棒」依「時間」順序所獲得的「都市感知」。特別是第四章從「棒棒」基本的行業特徵著手,分析了農民選擇入城打工並扛上「棒棒」的自主性和能動性,揭示了鄉土性對他們流動和從業選擇的作用。從本章開始,將對「棒棒」社會的內部結構進行考察。本章力圖揭示的主題為:源於鄉土社會的血緣和地緣關係、鄉土生活經驗、文化背景、價值取向如何與生計模式背後的社會構成和社會結合方式發生聯繫,這些鄉土社會的特質如何影響「棒棒」的謀生過程?

本章將分別從「棒棒」這一行業的空間分佈、社會內在結構、合作方式和衝突事件等方面著手,深入地考察「棒棒」社會的構成、領地邊界,發現「棒棒」社會中社會結合的紐帶,分析其在生存空間的維護和重構過程中的生存策略,以及社會關係實踐中的情感和工具理性作用,揭示「棒棒」社會本身的特點與鄉土經驗、親屬關係、人倫傳統和文化慣性的關聯性。

第一節 「棒棒」的空間分佈:「地盤」

近年來,人類學、社會學和歷史學等學科均對有關社會基層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對地點、空間的體認研究日益關注。該研究在空間認知研究的基礎上考察特定群體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判斷事物邊界的方式,探討空間合法性獲得的途徑及其維護方式。[2]羅伯特·帕克(Robert Park)在進行人文生態研究時,關注到社會成員的生存空間中存在與生物領地類似的資源爭奪[3],愛德華·霍爾(Edward T. Hall)用「領地性」(territoriality)[4]對這種現象進行了概括。筆者對散佈在重慶城區的零散挑夫進行研究時,發現這一都市底層群體對生存空間生成的體認和感覺較為敏感,這種對空間邊界的認知和判斷,可以理解為一種「領地感」。在本節中,筆者將在已有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側重於從行動者空間感知的視角來考察「棒棒」群體的社會組成形式和固有的鄉土文化特點。

在傳統底層社會研究中,研究對像往往被定位為被動的角色。研究的主題或是形成社會分層的制度背景,或是底層社會本身的社會構成和文化邏輯,少有對實踐中的人的關注,關於他們在實踐過程中對邊界的感知和理解的研究也鮮見。1980年代以來,「實踐」與「行動者」成為人類學理論界關注的立場。[5]在這樣的視角下,觀念和行為規範在相關研究中被放在具體行動和策略中來理解,不再是一套既定的系統,而是在行動者的實踐過程中被構建,並不斷被實踐所選擇和重構的結構。[6]因此,「領地感」的研究可以打破底層群體形象「被動的」基調,轉向從行動者實踐的立場來關注行動者本身,考察他們在實踐中展現的生存策略,在實踐過程中對生存空間的感知,特別是如何利用資源和社會關係對生存空間進行選擇和重構的行動。

一、分佈概況:「重慶垰垰角角都是『棒棒』」

「棒棒」行業的人員構成以川渝農村入城農民為主。土地制度和戶籍制度的演變、人力搬運市場管理的鬆動以及各相關利益方的博弈是以人力搬運為主的「棒棒」行業的基本背景。特別是隨著重慶城區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建設和工商業持續發展,城市各區域的功能也日趨分化和明晰。在認知勞務供求關係、業務規律的基礎上,「棒棒」從業人員主動地利用相關資源,在某些場所聚集攬活。歷經約30年的演變,重慶「棒棒」無論在數量、分佈範圍上,還是影響力上都已經具有相當規模。

有關重慶「棒棒」的已有研究注意到了「棒棒」活動的主要場所類型[7],但對具體場所的分佈沒有抽樣調查,更沒有在一個較大區域內進行過分佈概況的摸底。本研究通過實地調查,結合報道人的描述,以沙坪壩區為例,將該區「棒棒」分佈的位置、規模以地圖形式呈現,並希望以一個區域的概況為基礎,形成對重慶市區「棒棒」分佈規律的整體性把握(見圖0-2)。

從此圖來看,「棒棒」廣泛分佈於各「站」、各「口」,並在重要場所聚集。各大交通樞紐、商品集散地和居民小區都是「棒棒」集中的場所。在重慶主城區,「棒棒」聚集的交通樞紐主要指包括菜園壩火車站、龍頭寺火車站、沙坪壩火車站、朝天門旅遊碼頭、菜園壩長途汽車站、紅旗河溝長途汽車站和石橋鋪陳家坪長途汽車站在內的各火車站、碼頭、長途汽車站、公交車站和輕軌站出口。商品集散地指包括朝天門批發市場、盤溪農產品批發市場、馬家巖建材批發市場在內的各大中小型批發市場、商場、菜市場。

街頭巷尾的都市元素(如公路、商場、菜市場、車站和碼頭等)是「棒棒」群體生存的實體空間的定位坐標,同時也是區隔不同聚集場所的邊界。街頭、路口、碼頭、車站和超市等是現代都市建築、功能區域的重要元素,然而對於他們而言,這些元素少了某些與現代都市消費空間緊密相連的意象,多了幾分生存實踐的現實感。對他們而言,這些場所是他們扛著「棒棒」攬活的空間,是獲取和利用生存資源的空間。

二、「散棒棒」的領地:「露天壩」

重慶「散棒棒」[8]群體的典型性在於他們「隨處可見」、「隨叫隨到」,似「散兵游勇」般遊蕩於現代都市。他們在數量和規模上構成了重慶「棒棒」群體的主體,其生存策略的形成與作為謀生場所的都市空間有著密切的聯繫。「散棒棒」為自發而成,以一種典型的「強關係弱組織」形式存在。他們不像多方利益牽制下的其他「棒棒」群體需繳費辦證或向相對固定的「包工頭」交納費用以取得入場資格。除了與主顧發生勞務關係外,他們一般不與其他利益方產生直接聯繫。其生存策略更多地通過其自身的實踐得到體現。

(一)「散棒棒」的生存空間

「散棒棒」謀生的場所為都市的大街小巷,這使得「散棒棒」清晰地認識到自己不同於在有明確邊界的碼頭、車站、市場等場所內攬活的「棒棒」,因為「散棒棒」找的是「露天壩的錢」[9]。

有報道人認為:「『棒棒』進進出出,來去自由。幹這個,哪兒都不拒絕哪個,各人(自己)干各人的,各人憑各人的能力。」也有的認為:「你自己想到哪兒,就走到哪兒,沒有人管。反正喊到你,你就去做;喊到他,他就去做。」「散棒棒」對謀生環境的感知和理解集中在入行、攬活的「自由」上。「露天壩的錢哪個想找就去找」是基於對無明顯外來干擾和限制的生存空間的理解。所謂的「自由」只不過是指,在他們的生計空間中沒有專門承攬業務並向他們提取費用的「包工頭」(如新建居民小區的「老闆」和旅遊碼頭的「老大」)、沒有特定場所(如各大批發市場、火車站和車站)管理部門針對「棒棒」的特殊規定。

「散棒棒」大多有過被城市管理部門或特定場所(如碼頭、車站、市場和旅遊景點等)管理者限制入內的經歷。該非正規行業與社會正式制度之間不可調和的衝突,實則反映了社會身份背後深刻的社會不公正問題。當然,在很大程度上,這也是中國農民工面臨的共性問題。然而,「散棒棒」之所以認為那些制度與自己關係不大,是因為其認知的日常生計空間範疇已經排除了以上特定場所。儘管他們被擠壓後的生存空間只剩下大街小巷,但在長期受到鄉土性濡染的農民看來,街頭巷尾是一個開闊的、公共的概念。所以,較之「散棒棒」每時每刻都在感知的更為廣闊的都市公共領域,正式制度和該行業以外力量對他們從業的約束和規範並不直接,也不明顯。本研究欲追問的是,即使制度性排斥不為生存實踐中的「散棒棒」明顯感知,自文化的規範可以忽略不計嗎?「散棒棒」真的能那麼自由地謀生?

(二)「地盤」與「領地感」

「棒棒」,以從事體力勞動為主,是低(無)技能、低文化程度的農民工集中的行業,故成為眾多從川渝農村到重慶城區打工農民的謀生方式之一。對重慶「棒棒」進一步的調查和訪談發現,「低門檻」並非意味著行業准入的隨意性。入行渠道、從業者對行業規則的理解和維護都影響著入行的有效性。與「露天壩的錢誰想找誰就去找」形成悖論的是,在通常情況,「散棒棒」並非可以隨機選擇攬活(等候業務)場所,而是只能在相對穩定的「地盤」內從業。「地盤」是他們對自己謀生空間的直白表述。正如「地盤,就是一幫人在一個地方干久了,就拿下來的」所言,「地盤」這個生存空間的形成具有時間性和過程性,且蘊涵相對的邊界性和排他性。

「散棒棒」通常有相對固定的攬活地點,他們按照攬活的區域範圍來判斷「地盤」的邊界。下面以重慶白崖口街區兩位報道人彼此相關的表述來說明「棒棒」從業者對「地盤」的理解。李安明說:

我是老表苟尚勇帶下來的。我剛來的時候在張家橋當「棒棒」。白張路修通後,熱鬧了,我就去白崖口了。我是第一個到白崖口的「棒棒」。那時候「棒棒」沒有現在多,不像現在這樣分開,我們在黃桷坪、新街兩邊都做業務。我現在在黃桷坪,但和新街的(「棒棒」)熟得很。他們做街那邊的活,我們做我們這邊的。我過去(到新街攬活),別人就少喊一個,不好得(不好)。我現在住在老表苟尚華那兒,他在新街(扛棒棒)。[10]

在這之前,我遇到了李安明提到過的苟尚華。他當時這樣說:

我來的時候,白張路還沒有修,在張家橋那邊「撈棒棒」,白張路通了後一直在這兒。各在各「碼頭」,自己的地勢(地盤)熟悉些。黃桷坪那邊我也撈過一兩年,後來在這兒(新街)定下來。[11]

這兩個個案有密切的關係。在親屬關係上,李安明和苟尚華互為表兄弟;在入城渠道上,李安明於1991年由苟尚華的哥哥苟尚勇帶到重慶從事「棒棒」行業,苟尚勇當時在白崖口拾荒;在地理位置上,兩個攬活場所都在白崖口,僅一橋之隔。

如此看來,白張路一帶「棒棒」的「領地」格局並非在「棒棒」出現時就固定了。隨著城市道路交通發展,「棒棒」規模日益龐大,他們根據各自對業務分佈規律的認識、理解和判斷,逐步形成與現在的攬活區域越來越穩定的聯繫。從業者一般都會自覺遵守該區域內絕大多數從業者恪守的格局,不會隨意打破這種約定俗成的局面。老李對邊界的理解和感受,正是眾多「棒棒」在實踐中判斷邊界的方式和心態。即使相互間有密切的親屬關係,他們在業務攬活區域上的界線劃分也非常明顯,而且主動規避可能產生的越界行為。

圖5-1 白崖口一帶「棒棒」聚集點位置關係圖

目前該街區「棒棒」主要集中在黃桷坪街口、新街街口和沙濱路下的路口。如圖5-1所示,三個聚集點呈三角形分佈,各點之間距離不過百米。沙濱路下的路口再往下就是嘉陵江邊,不再有「棒棒」聚集點;而距離黃桷坪街口、新街街口最近的「棒棒」聚集點分別位於大約100米開外的張家橋立交橋下路口和勞動路附近居民小區。正如報道人介紹的:「這個地勢(新街)有二十幾個人,黃桷坪那邊接近三十幾個。沙濱路下面有四五個人。張家橋立交橋下有接近三十幾個人,勞動路那邊也有。各人有各人的碼頭。我們守這個碼頭,一般不到別人的地方去守業務。」

重慶主城其他各區的報道人對攬活區域都有著與白崖口街區報道人類似的理解,而且他們反覆交替使用「地盤」、「碼頭」、「地勢」等詞彙來指稱「領地」,慣用「守業務」、「守碼頭」來描述他們在特定空間中身體的狀態。顧名思義,「守」是一個相對靜止的狀態,與時間的悄然流逝相關。業務是「守」(等待)來的,地盤是「守」(看護)住的,每個「棒棒」當下的「地盤」是由時間來驗明、由對邊界的維護來實現的。「棒棒」對「地盤」的感知不僅通過個體劃定週遭事物邊界的方式得以呈現,而且體現在邊界維護過程中他們對時間重要性的理解上。從業場所看似具有「包容性」,其實區域內從業者的人員構成都較為固定。因此,作為生存空間的場所實質上具有「領地」的內涵,「棒棒」對有關「地盤」、「碼頭」、「地勢」的理解,是從業者在實踐中歷經圍繞資源空間爭奪的衝突、矛盾和妥協,而逐漸形成的對特定空間的認知,即「領地感」。

(三)生存實踐中的「領地感」

自古人力搬運不僅本身是通過物理空間的位移來實現價值和體現意義的行業,而且圍繞這個位移空間的矛盾與衝突構成了整個近代城市人力搬運史。換言之,包括重慶「棒棒」在內,整個中國近現代城市人力搬運業的歷史就是獲得空間的合法性的過程,並具體表現為圍繞地域空間而展開的利益衝突。無論是神會制,還是民間集資定股制,[12]無論是行幫,還是工會,無論是制度內人力搬運工人,還是體制外「野力」,任何一種社會結合方式的根本目的都在於利益的最大化。生存空間的合法性就注定成為這些有利益衝突的利益單位(個體)爭奪的焦點,而這又必須通過獲得和維護「領地」得以實現。因此,在這個意義上,現代都市的空間,不單指都市的公共場域,而且是生存競爭的領地,是利益相爭的場所。對這個多重含義的空間的認知,即生存實踐中個體對「領地」的感知和態度,關係到「領地」規則的生成與重構。以下擬從行動者的立場出發,透過行動者對生存空間的認知和判斷,考察該群體如何選擇、維護、打破和重構「領地」,進而揭示生存實踐中的行動者與社會文化規範的關係。

1. 選擇「領地」

山城重慶依山而建,臨江而築,市內山多路彎少平地,坡峭路陡,樓房重疊錯落,這一特有的地勢地貌,為人力搬運這一民間行業提供了特殊的生存空間。在現代都市中,「棒棒」聚集場所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位於貨物、生活用品的中轉點。無論是搬運大型貨物,還是生活物資,這些聚集點都處於上下車、上下樓的節點上,這是「棒棒」攬活的「地利」。此外,由於各種市場、交通樞紐、學校的業務有一定的季節性,附近區域的「棒棒」憑借多年的經驗,已經對所在區域業務的季節性有了相當的把握。這是「棒棒」攬活的「天時」。

「棒棒」空間分佈上的規律還與從業者對供求關係和業務規律的認知相關。在「棒棒」看來,具有攬活優勢的地點才有可能被賦予「領地」的內涵。有報道人認為,「『棒棒』是哪兒有活路,就待在哪兒」。這反映了「散棒棒」對「地盤」選擇的一種極為樸素的標準。還有報道人說:「就像擺攤設點,在口子(路口)上業務要好些,我們就在口子上。」因此,「散棒棒」對領地的感知內容和方式影響著其在生計過程中利用資源和生存空間的策略,而理解和選擇領地的過程本身又在構建領地的範疇和內涵。

然而,在重慶的機場、各星級酒店這些旅客行李集散之地並無「棒棒」聚集現象,因為此類場所有著不成文的規定,即扛棒棒者莫入,否則「太不雅觀」。顯然,「棒棒」這一行業雖然已經成為重慶都市生活的一部分,但無時無刻不在遭受著日益強大的現代文明的排擠。

正是在這樣的文化衝突和制度性背景下,「散棒棒」這些來自底層的民眾所選擇「領地」的範圍是被擠壓後的空間,他們理解和選擇領地的過程受到制度性背景的制約。不過,這種排斥也推動了其業務範圍向非搬運領域拓展。故「領地」這一概念不僅指作為「攬活區域」的實體空間,也通過攬活的多樣性得以延伸。他們除了從事人力搬運,還從事其他髒活、重活、苦活、危險活。「散棒棒」這一行業在現代都市中一如既往地填補著現代交通工具無力覆蓋的空白,連接著現代生活方式無法企及的領域。「散棒棒」這一勞務形式在現代資本還不屑介入的城市人力轉運和服務行當中以非正式的方式存在著,從業者在生存的夾縫中感知和選擇自己的「領地」,一方面以實踐的生存智慧與正式制度進行著無聲的較量,另一方面在有限的生存空間內,實現對「領地」的獲取和維護。

2. 維護「領地」

「散棒棒」群體內部規則的生成貫穿於生計實踐的全過程。其生存實踐建構著「領地感」,又為規則所形塑。所以,「領地獲得」受到規範的制約,也在實踐中重構著「領地」的內涵。事實上,「棒棒」獲得「領地」的過程就是維護空間合法性的過程。只不過,對一部分人而言這是「獲得」,對另一部分人而言,這卻是「維護」。因此,圍繞「領地」之爭,排斥與被排斥的過程是並存的。

很多「棒棒」在入行或進入某個地盤的初期都有過被排斥的經歷。有報道人回憶:

以前不是這個門的,根本入不了。各人(自己)內伙子(親戚、朋友、熟人),三親六戚,不沾熟人,就在這兒做不穩(幹不長久)。以前這個地盤,哪個地方(來源地)人多,就占強些。他們都是廣安的,我剛來的時候,有活路(業務)他們就搶了。有時候做了活路,錢都得不到。你也不敢去要。剛來「撈棒棒」,煙索煙索(怕兮兮)的。你寫活(攬活)就走遠點,不挨在一堆。你如果挨這一堆,別人喊到你,你也做不了,也是他們的。還有,你一轉身,他就把棒棒拿去甩了。反正就是夾磨(欺負)你。[13]

「這個門」是與入行渠道相關的親緣或地緣關係,這是「領地獲得」的「人和」。從業時間長短與血緣、地緣等因素一起,共同構成了對該空間的合法性的認同。事實上,「領地」內的人員構成呈現出某一來源地農民相對集中的現象,原因正在於空間的合法性獲得和維護與親緣、地緣關係密切相關。具體而言,入城之前他們主要通過親戚和鄉鄰來瞭解都市和「棒棒」行業,他們更傾向於口碑相傳所獲得的信息;他們主要通過「一個帶一個」的連鎖移民的方式入行,從業渠道圍繞親緣、地緣關係而構建;不僅於此,親緣、地緣關係在維護空間合法化的過程中一直都是最可能調動的資源。如此看來,傳統的鄉土資源作為一種謀生的策略在生存實踐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散棒棒」對領地維護的方式具體表現在他們對攬活地點的守護上。通常,「不明爭,卻暗鬥」是一條基本的原則。外來「棒棒」會由於對「碼頭」不熟悉,或沒人邀約幹活而主動離開。本「碼頭」的「棒棒」對其不是不理睬,就是利用外來「棒棒」不熟悉地盤的劣勢,通過強化自己與主顧的關係「嚇唬」他們,稱「莫在這兒做,做了你得不到錢」,或者「算計他,叫他多擔幾挑,分一樣的錢,這樣他下次就不來了」等。當然,維護「領地」的過程中也可能出現暴力衝突,這在某些超市門口的「棒棒」中偶有發生。超市門口的「棒棒」中,老、弱、殘疾、女性比例最高,是「棒棒」中生存能力最弱的群體。在生存能力極為有限的群體中,生存空間的獲得和維護的意義尤為突出。

無論採取何種手段,「散棒棒」對「領地」的維護和主張主要依賴該群體自身的力量來完成,而非「散棒棒」群體對「領地」的維護過程中還有其他利益方(如特定場所管理者和「包工頭」等)的介入。因此,較之其他群體,非正式規則在「散棒棒」的生存實踐中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

研究還發現,在爭取資源空間的過程中,「散棒棒」也有策略性的「退讓」。比如,後來者意識到自己在氣勢上比不過先來者,往往會有意識地與別人保持一定的距離。不過,向先來者遞支煙、搭話,往往是融入新領地的策略。因為對於新加入者而言,為了獲取「領地」,就不得不加速打破或重構原有「領地」格局的進程。實踐中的策略是靈活、富有彈性的。

總之,在維護或獲得領地的過程中,無論排斥或被排斥的衝突形式和程度如何,這個過程既有對「領地」的維護和主張,也有對「領地感」的構建,並通過利用策略獲得和維護領地的實踐得以實現。

3. 打破「領地」

「被排斥」是進入新「領地」者的共同遭遇。對「被排斥」者而言,實際上這是一個打破和重構「領地」的過程。「棒棒」重構「領地」時並非都導致衝突。他們在日常生計過程中更多地是以一種非「冒犯」的方式,來打破原有的「領地」。

「散棒棒」習慣在自己熟悉的較大區域「轉」,這個區域比通常所說的固定攬活地點範圍更廣,可能涉及幾個聚集點。由於彼此熟悉,來自不同地盤的「棒棒」之間沒事的時候也聊天,人手不夠時也會邀約在一起做業務。這種方式並不構成對原有「領地」的侵犯,但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領地」的邊界。不過,處於自己地盤上的「棒棒」,比起「轉」到該攬活點的「棒棒」,擁有攬活的優先權。「棒棒」地盤間的邊界不因為跨界流動的現象而消失,但不同地盤上人員的互動為「打破」提供了可能(這種邊界模糊的現象並不存在於其他非「散棒棒」群體)。而地盤外「棒棒」對攬活優先權的認同,無異於對領地的認同、對邊界規則的遵守。由此可見,「打破」也受制於原有規範的制約。不過在生計的實踐過程中,這些規則始終處於被重構的狀態。

白崖口每月25日(逢週末提前在週五)「趕場」,沙濱路下的道路全是攤位,原本在沙濱路下攬活的四五個「棒棒」每逢趕場,就到附近幾個「地盤」「轉」。2009年4月24日筆者在黃桷坪遇到一位陌生的「棒棒」,別人都積極地攬活,他卻一直坐在黃桷樹下。他向我解釋:

我平時在下面(沙濱路下),生意還好些,今天是單獨在這兒,只能擔別人漏掉的。在這兒,自己也不好跑(不好意思搶業務)。在下面都是熟人,貨一到了,我就去(挑)。今天上午擔桃片,那是下面的業務,你看他一來就喊我,這是我的業務我就敢跑。否則只有他們(黃桷坪的「棒棒」)都走了,或者人手不夠,我才去。我和這兒的「棒棒」都沒衝突,自己曉得(知道)規矩。[14]

此個案在「棒棒」對於「地盤」的理解方面具有典型性。受訪者「侵犯」別人的領地時,即使不具有同等攬活權利,也能坦然面對。一般來說,沒有「地盤」的「棒棒」是「野棒棒」[15],離開自己「地盤」的「棒棒」在別人地盤上也是「野棒棒」。「野棒棒」在哪兒都有可能被「欺生」,只能撿別人「做漏(剩餘)了的活兒干」。沒有或失去「地盤」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喊到業務就喊他們的人塞,就相當於攆我們。但搞不贏(忙不過來)也要喊我們。」

以上資料表明,「轉」為「打破」原有「領地」增添了可能,但越界者不失對原有邊界的敬畏和遵守。儘管「領地」的重構進程始終貫穿於「散棒棒」的生計實踐,但我們不能否認這股持續暗湧的力量(能動),難以逃避規則的制約(被動)。規則與行動者之間的雙向作用離不開實踐這一媒介,可觀察的行動者能動的生存實踐策略是這個持續抗衡過程的一個個橫截面。正如本研究中的「棒棒」,他們在「領地」的重構和「領地感」的生成過程中,形成了作為行動者的生存實踐策略。更確切地說,重構規則與形成策略交織在一起,很難區分出普遍因果律的時間先後。

4. 超越「領地」

街頭底層研究認為,擴大領地是競爭的重要手段,而且往往在領地空間內或通過跳出這個文化空間/社會空間來實現。[16]「棒棒」群體生存空間的競爭是基於攬活區域上的「領地」,但超越「領地」範圍獲取具有更大資源意義的生存空間不失為更有效的策略。

「棒棒」的實際業務範圍經常超越攬活的區域,正如他們所言,「我們是滿城飛」。「棒棒」這個行業的特徵本身包含了業務空間上的靈活性,但這個空間與地盤的內涵不同。新街的報道人告訴我:「(我們)『撈棒棒』,重慶差不多的地方都去過。」比如白崖口的「棒棒」就經常去北碚區除渣、去渝中區除渣、去歌樂山除渣,甚至去九龍坡區含谷鎮抬轎、去江北區搬家等。這是「棒棒」生計的常態。可見,所謂的「領地」(攬活場所)的範圍相對於業務可能涉及的地域是很有限的。

超越「領地」的策略關係著「棒棒」如何擴大業務範圍的問題,這與其內部的合作方式相關,也取決於他們在都市中的關係網絡。當主顧主動電話聯繫或「指名」某個「棒棒」時,「地盤」的效力隨即失效。「地盤」在主顧面前是「無能為力」的。正如他們所言,「『老闆』永遠比『棒棒』高級,老闆想讓哪個搬就讓哪個搬」。

儘管如此,攬活的「地盤」畢竟是「棒棒」生存的根基,是他們最可能擁有「控制力」和「合法性」的生存空間,正是在這些方寸之地,隨時演繹著圍繞生存空間的爭奪與衝突。由此,「棒棒」群體理解的「地盤」邊界既是固定的,也有靈活性。「領地」的內涵隨時在變化、被打破,甚至被重構,有關生存空間邊界的認知與判斷的「領地感」也在不斷生成或重構。

以生存實踐中的「領地感」為突出特徵的相關業態認知說明就「散棒棒」而言,「領地」範圍主要為攬活區域。這些攬活的地點因為「棒棒」的參與而以不同的方式被感知,地點變成了特定意義的空間。然而,不僅於此。「散棒棒」對「領地」的感知是對以資源利用為主的生存空間的認知。他們在選擇、維護、打破和重構「領地」的過程中的認知和感受,是「領地感」的典型性呈現。其「領地」內涵可以理解為經由「領地感」折射的對結構和規範的認識。

「散棒棒」「領地感」內涵的變遷,雖然揭示了其對生存空間的感知受到結構和規範的制約,但這又是一個能動的認識過程。因為,他們進入、獲得或維護「地盤」的方式,是其對規範的態度的呈現。在這個實踐的過程中,「散棒棒」對領地的感知和生存策略雖然受到其文化和規範的制約,但他們作為行動者又在對規則進行著新的認識,並利用資源和策略打破和重構著這些規範。這種雙向且持續的能動過程揭示了行動者與結構之間的互動關係。筆者認為該發現對於理解個人與社會、個體與整體之關係有啟發意義。

「散棒棒」對血緣、地緣等鄉土資源的利用是建立新的空間權威的主要渠道。因此,「散棒棒」獲得空間合法性、維護邊界、打破和重構領地的過程,主要通過非正式權力的實際運用得以實現。「散棒棒」生存實踐的現狀凸顯了非正式規則的生成過程,但這並非否定社會的正式制度對非正式規則與行動者的制約,以及被行動者和非正式規則所重構的過程。生存實踐所受制和重構的結構和規範既包括非正式規則也包括正式制度。從總體上看,城鄉二元結構的壁壘、社會等級的差異、傳統與現代的衝突這些結構和規範的制度性背景和文化根源,導致了城鄉對立和社會不公正等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樣強大的結構性壓力下社會底層自然處於「被動」狀態。因此,揭示行動者的能動性的意義就不言而喻了。

總之,重慶「散棒棒」空間感知和生存實踐的研究,借助個體的認知和實踐行為,發現行動者對這一業態的非正式規則實際上有著明顯的重構作用,而被重構的非正式規則又構成了與社會的正式制度抗衡的民間力量,即他們通過運用非正式權力所重構的非正式規則又進而重構著更大範疇的制度和文化。這種自下而上的生生不息的力量,為這一業態的未來提供了非常樂觀的支撐,並在與社會文化規範的交互過程中為中國都市化進程注入了生機和活力。

三、兩方維護的領地:「繳費辦證」

上文的「露天壩」指的是位於街頭巷尾,沒有企業、物業管理等力量直接介入的空間。實際上,在重慶還存在一種與自由的「露天壩」不一樣的「棒棒」攬活場所。這種攬活場所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因為領地被他人佔有就會直接危及自身的生存和利益。這種場所的「棒棒」對領地的感知和理解與「露天壩」的在程度上有差異,而且對於邊界的理解比後者更清晰明確。在他們的領地感裡,沒有「轉」的概念,也沒有「無聲」的妥協,他們維護領地的意識特別強。但值得注意的是,維護領地的責任不光在「棒棒」一方,還在其他受益者,比如物管公司、大型批發市場(如蔬菜市場、裝飾市場、建材市場、水果批發市場、乾貨批發市場、服裝批發市場等)的市場管理機構等。在火車站、批發市場這類場所,人力搬運必不可少。由於成建制的人力搬運已經逐步退出運輸企業,由企業組建人力搬運的成本更高,而「棒棒」與企業沒有用工關係,靠自己的體力掙錢,正好填補了這種需求。企業就通過收費、頒證、統一著裝的方式來統一監督、管理所屬區域的人力搬運。對於收費企業而言,這並不是他們的生存空間,就無所謂領地的概念,但他們要維護該區域經營的有序化,通常實施一定的管理措施來維護繳費「棒棒」的領地。

作為重要場所的火車站是「棒棒」密集的地方。由於菜園壩地區人力搬運分佈較廣,且分屬於不同的主管部門,因而各自的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菜園壩人力搬運主要分為四個部分:

一是由渝中區交管所下屬的菜園壩交管站管理的人力搬運者,主要分佈在向陽隧道口至重慶長途汽車站之間,包括火車站門前原102路車站及火車站廣場內的大巴車、出租車站一帶,約有100餘人。這一部分人力搬運者歷經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從2002年開始,由菜園壩綜合管理處負責,將這些人統一登記、統一著裝、建立檔案(登記表、照片、身份證複印件),並每人收取50元押金和20元至30元不等的管理費。當時共有184人登記並交了押金。2002年4月,區政府根據《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調整管理職能,菜園壩綜管處在管理了該地區人力搬運管理者3個月後把他們移交給菜園壩交管所。由於行政部門不應直接收費管理,經渝中區交管所同意,委託太陽搬運裝卸公司進行管理,但由於企業管理後服務不到位、農民工不願意接受企業管理等原因,公司管理不到半年就宣告退出,繼續由菜園壩交管所管理。該所在菜園壩派出所的配合下,將人力搬運區域分為7個片區,每個片區由農民工推選出一名組長,收費標準根據《運管費徵收管理規定》,按照收入的千分之八徵收搬運裝卸管理費,定為每人每月20元和40元兩種,並持上崗證上崗。這種管理持續到2004年底。除了供需市場本身的變化外,《行政許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也不再賦予交通管理部門管理人力搬運者的職責,管理缺乏法律依據,管理力度自然減弱。

二是由火車站綜合治理辦公室(綜治辦)管理的火車站候車廳內的人力搬運者,有30人。火車站綜治辦隸屬的成都鐵路局下屬的重慶火車站,為企業性質,它根據日業務量的需要,核准30名農民工進場從事人力搬運裝卸工作,範圍為火車站的管轄區域。30人註冊登記、統一著裝、佩戴有編號的證件,並且建立了監督、考核、培訓、淘汰制度。每人每天向辦公室交納2元,每人每月共60元管理費。

三是固定在各類批發市場內的由市場業主管理的人力搬運工,約有800人。比如菜園壩水果市場內,由市場管理辦公室和派出所根據市場貨物量規定場內人力搬運者的數量,每月收取70元管理費,統一制服,統一編號,約一年發一套工作服。

四是沒有接受任何部門管理,散佈於菜園壩廣場、公路幹道攬活的人力搬運者,約有100餘人。[17]

在重慶火車北站(龍頭寺)調查時,我在火車站廣場管理處見到了廣場「棒棒」的隊長包某。在龍頭寺火車站建成之前,他一直在菜園壩火車站,所以他對「棒棒」集中的火車站這種特定場所的人力搬運情況比較瞭解。他的介紹印證了以上的情況。同時,從他那兒,我還瞭解到火車北站的人力搬運現狀。

在火車北站,有三種形式的「棒棒」。一是「水屋簷」(滴水的屋簷)之內的人力搬運。「水屋簷」是火車站管轄的範圍,經允許的「棒棒」可以在候車室攬活。這部分人平時幫著火車站管理機構幹些雜務,不用交費就可以在候車室內攬業務;二是「水屋簷」外,即在火車站廣場綜合管理處登記的「棒棒」,接受廣場綜合管理處的管理,每月交納一定的管理費,如有好人好事行為,可以免當月管理費;[18]三是廣場及其周邊的「散棒棒」。同為廣場上的「棒棒」,前者唯一獨佔的領地是出租車站,主要是接出租車到站的客人。廣場其餘地方,任何「棒棒」都可以攬活。出租車站這種領地的維護,因有所在場所管理方的介入,邊界非常清晰。正是鑒於此,有些「棒棒」寧願繳錢,以圖業務能得到保證。後來由於公共服務單位的收費必須要立項、經物價局審批,部分不合理收費取消了。有些特定場所,取消了收費,只辦證不收費,比如沙坪壩火車站、兩江門交易廳等。

在諸如火車站、批發市場等搬運業務集中的區域,如何合理化管理成為相關職能部門、企業業主關切的問題,因為人力搬運市場的混亂將嚴重影響公共場所和市場的秩序和治安。為了保證相關區域有序化,相關部門和業主都自動介入勞動力市場的規範化管理,使轄區內的人力搬運保持了相對的穩定,避免了偷竊、漫天要價、強拉強運等現象。以辦證為必須程序的這類人力搬運,因為管理者的介入,上述特定場所的領地無論是對於領地內的「棒棒」還是領地外的「棒棒」都有著特殊的含義。由於場所所屬機構管理力量的介入,這種領地的邊界很清晰,往往是以管理機構的地理範圍為界。在管理者看來,這是他們正常的職能範疇,他們為「棒棒」提供了攬活的場所同時完善了場所的管理,無所謂領地的概念。而在領地上的「棒棒」一方看來,交納管理費,自己的業務得到一定保證,他們一般情願損失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獲得對領地的佔有資格。在領地外的「棒棒」看來,這種區域內的業務量相對有保證,但自己沒有資格,所以不會去逾越這個邊界。

照片5-1 穿紅背心的「棒棒」 照片5-2 穿藍背心的「棒棒」

四、三方維護的領地:「一塊五,各得五角」

「棒棒」的領地從資源佔用的主體來看,除了以上兩種外,還可能涉及多方利益主體。重慶兩江門旅遊碼頭就是典型的三方維護的領地。該碼頭人力搬運的利潤分配原則為「一件貨一塊五,各得五角」,這很形象地說明了該領地所涉及的利益主體包括躉船的主管部門、「老大」和幾十名「棒棒」。「老大」手下最多時有80人,最少時也有四五十人。

沈星(「老大」),1988年在兩江門碼頭干搬運,見碼頭上有人專門接大宗業務,收入很好,他便把「散棒棒」集中起來,自己去和船長、貨主打交道,逐步壟斷了五碼頭鱔魚、筍子、毛肚等貨物的上貨下貨業務。據1989年就到兩江門「撈棒棒」的龍貴華介紹:「當時『棒棒』比現在多得多。兩江門可能有一千多人。那時候要亂些。也有老大他們,他們有十幾個人。比如大活路他們拿,一百塊,我們做二十塊。後來就他一個人(壟斷)了。」

隨著水路運輸萎縮,貨運生意衰落,沈星就專做旅遊輪船行李的上貨和下貨的業務。現在八、九、十、十三碼頭都是旅遊碼頭,都是他的領地。據他本人介紹:

旅遊船一直都在做,我管了二十幾年了。我的規矩是第一不能偷;第二不能整爛(損壞)。這些規矩都是口頭給他們說。為什麼旅遊公司相信我?因為我是老大,壓得住,黑白兩道我都行。我只得(收入)那五角錢。我保證包包不丟、不搶、不被損壞,折(丟)了一個賠一萬,但從來沒折過,弄爛了的有,弄爛了賠一兩百。我拿五角錢,他們有什麼事情都找我擺平(解決)。旅遊公司都認我,他們找我搬運放心,也有些新的旅遊公司不瞭解情況找別人做,第一次可以原諒,第二次必須找我做,找別人做不行,因為躉船上的錢是我交的,必須我來搬,整個渝中區都是亂「棒棒」(無管理),只有我這裡管理得最好。旅遊公司對我們很信任。碼頭上就我這一塊淨土。上面(旅遊碼頭之外的地方)都很亂,又偷又搶,小偷起坨坨(很多)。小偷不敢到我這兒來,發現了要被打。所以政府很看重我這個人。我做的事說合法也合法,說不合法也不合法。反正我不偷不搶。我的搬運(工),我叫名字。我不喊「棒棒」,我要尊重他們。[19]

照片5-3 上下躉船的碼頭「棒棒」

他所言的「信任」,不是依據現代社會的契約或制度擔保,而是熟人間相互信任的關係。他反覆強調因為有他就不會出問題,這是熟人社會的特徵在都市社會的延續。在熟人社會,誠信建立在社會關係及其人倫準則上。從他拿下領地的經歷來看,與各方的關係的建立並不是「一錘子買賣」,信任的形成一定是經過多次的、反覆的來往過程。這種領地的核心人物是「老大」,他是多方利益主體博弈的中心。

沈星對他手下的搬運工有一套口頭約定,而且嚴格執行。約定中具體包括層層組織模式、平均分配方式、嚴格懲罰制度、工傷福利制度等。

我的手下都是熟人介紹進來的,沒得人擔保,東西丟了咋辦?每個組兩個組長,兩個會計,避免貪污。組長一是要踏實,二是要在裡面能橫得住(管得住)。會計也是要信得過的,這裡很嚴,違反了規定該罰的就罰。每組三十幾個人分四個班,一個班值日,有活就干,沒活其他人就休息。他們每天上午搬完東西就分錢,中午有人值班,下午5點又上班。每個班有四個小班輪流換,每天都分兩次錢。其他扶客費(攙扶客人上下船的報酬),「棒棒」平分,有會計記賬。總之,上班時間在哪裡幹活掙的錢都要繳來大家分,下班以後掙的錢歸自己,分錢是平均分。會計負責看著扶了客的人,錢不能往自己包裡揣,貪污一塊罰十塊。貪污十塊罰一百。很多都遭了(被罰)的。必須要嚴。不嚴就搞xīn(壞規矩)了。當班的時候人不在,罰30塊,拿來他們買煙抽。穿拖鞋罰五塊。上班不拿棒棒、索索(繩子),罰十塊。下雨不能打傘等。上班期間不准喝酒。因「公」受傷「公費」,比如,幹活扭了腳的就休息,醫藥費組裡出,工資照拿。[20]

他所言的「擔保」是保證一旦出了事(丟了行李),能找得到人。他採用了層層組織方式,分為兩個搬運小組,設有組長和出納員,一組負責大河(長江),一組負責小河(嘉陵江),根據業務量輪換。而且還有一套上崗、值班責任的規定,分配工作、請假、收入分配都是組長和出納負責。保證這些得以執行的是嚴格的懲罰措施。這裡有現代管理實踐的影子。沈星告訴我,他是在口頭上約法三章。平時出現問題,搬運接完船後,他在碼頭上就口頭嚴明紀律和規定。在分配上採用(組內)平均分配方式。每接完一班游輪,出納當眾報告收入件數和總收入,按出勤人數平均分配,不搞任何截留,當場結賬。他以一種農民心理上最能接受的方式來進行勞務收入分配。因為在農民看來,「拿到手頭的錢才實在」。二是避免了中間環節的麻煩,保證「棒棒」得到「五角」,領地內部的穩定才能保證各方長足的利益來源。

經「老大」的引介,我與他手下的「棒棒」有過多次的交流。他手下的「棒棒」都告訴我,沒有「老大」的同意,他們不會接受我的訪談。由於打消了顧慮,每次談話,他們都很熱情。有報道人談到了對此的理解:

我們都是沾親帶故介紹進來的,不然老大不得要。幹這個,是沒有進來的人想進來,進來了的又不想走。幹這個,忙就是那一會,其他時候都是在休息。不像在公司上班,一整天都在忙。幹這個自由。即使紀律管得嚴點我們都願意。這樣管起來大家都安全。在這個碼頭,沒得人欺負我們……

我們只是搬行李(旅遊車上的行李),旅客的其他東西可以喊外面「棒棒」搬上船。我們一般不上船,只搬到躉船。不然船上東西丟了我們要負責,除非是船上的服務員把東西打好包,喊我們上去搬才可以……

負責值班的人,行李來了要做業務,如果做丟了,要賠。這下面有兩個(人值班),上面有兩個,業務都看得到。做丟了的,是要賠錢,不然沒得規矩,哪個去做。而且,當班時候「外業務」(不是船上的業務)拿回來交一半。如果違規,被看見一回就要被罰……

老大聰明得很,沒讀過書。他不輕易在外頭吃飯,很低調,不亂來。我們這個收費(搬運行李的價格)是最低的,像在外面起步價都是兩三塊,一件行李至少四五塊。躉船還要收過檔費,很不合理。[21]這是變相(換方式)吃我們的錢。十件行李,輪船公司還要除兩件,說他要提兩件。

旺季我們七天一個班,淡季兩班人馬,兩周兩周地輪流上班。就六七個月忙,有幾個月都沒得業務。有的就回去。不忙的時候,就回家幹農活,也有些在外面找些散業務。[22]

「老大」所言的擔保並非書面或口頭的擔保,而是表明手下的搬運者都是沾親帶故,或熟人介紹帶進來的。報道人有的在這個領地干了十幾年,他們認為「幹這個是沒有進來的人想進來,進來了的又不想走」。除了「棒棒」行業本身自由、現錢的吸引力外,還有「在這個碼頭,沒得人欺負我們」的安全感,這是「露天壩」上的「棒棒」沒有的感受。我認為,這有賴於領地絕對、清晰的邊界,及其「老大」在多方博弈中的地位。在田野觀察中,我發現「棒棒」都服從於「老大」的權威及管理,沒有「調皮搗蛋」的。

兩江門碼頭的管理單位很多。有些地方界限不清,協調不及時就可能造成管理的空當。[23]對碼頭人力搬運者的管理雖是由兩江門綜合治理辦公室(綜治辦)負責,但實質上還是以派出所工作為主。為了規範管理,避免旅客被「棒棒」亂宰亂敲等混亂現象,綜治辦曾經對兩江門碼頭「棒棒」實行登記辦證制。其負責人介紹說:「那時候就是限量,比如『老大』一個月只給(批准)你200個人在港口,喊他做黃褂褂(背心)。整個港口只能辦200個證。不收錢,我們發的……『棒棒』自己來登記。登記後,『老大』心裡有數,有哪些人。他幫助我們協調。」據知情人介紹,「老大」類的人物還協助公安機關,提供情況,抓捕罪犯、小偷。「丟了錢包的,找沈星,他能找回來。凡是丟了東西的就在某某那兒去找,給50塊錢。小偷沒得用的身份證就給那個人,吃點回扣。」

照片5-4 記賬 照片5-5 分錢

由於旅遊碼頭現有搬運管理模式的合法性還有爭議,「老大」對於現在的領地能否一直維持也有顧慮。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調研基礎上,曾建議其成立合法公司,但由於人力搬運市場本身低利潤、高人工成本的特點,再加上碼頭搬運受制於氣候,具有季節性,業務不穩定,沈認為單靠他的力量成立公司、建立正式用工關係不現實。「生意短暫,每年四五六(月)是高潮,七八月沒啥生意,因為天熱,外國人不出來旅遊,到九月底、十月、十一月,一年只有幾個月的高潮。公司開起來怎麼辦?他們的收入都擺不平(無法解決)。」目前,靈活、彈性的勞動力在不穩定的勞務供需關係中的優勢在於,沒有業務的時候,「棒棒」可以回家務農、當「散棒棒」或自尋業務,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基本生存需求。

以上從不同角度考察了三方維護的領地是如何獲得的,以及相關主體如何感知這個與資源相聯繫的生存空間。從「老大」二十多年來拿下領地的經歷,以及「棒棒」對在老大手下求生存的感受,甚至管理機構對這種人力搬運管理現狀的態度中,可以看到一個涉及雙方利益主體和政府管理機構的領地的概貌。這種特殊性領地的形成和維護包含了歷史的、現實的、管理的、法律的、潛規則的、權力的、個體利益的多方面因素。雖然「棒棒」處於這個複雜鏈條的最低端,但這一領地對於他們而言,卻是最現實的謀生空間。

這種領地的獲得有賴於熟人關係,其秩序的維護依賴利益各方的共同努力。在領地內部的規範過程中,不同利益方被結合起來,然而建立在口頭約定上的用工方式和收入支付方式,也面臨著一些問題。由於沒有正式的用工關係,全憑熟人間的口頭約定,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很麻煩。「棒棒」們自己也表示:「有什麼事還是盡量私下解決。」他們沒有借助法律解決問題的意識,而且認為自己是外來者,「在城裡說不上話。城裡人不會為農村人說話,打官司也是輸」。

在對重慶「棒棒」考察的過程中,還發現了與此利益分配模式類似的領地,即新建的住宅小區。小區在「棒棒」看來也是一個有著明顯邊界的場所,是有著明確領地概念的場所。與收取管理費的場所不同,新建小區的「棒棒」的上面有一個包工頭,他不是「棒棒」,而是從物業公司將新建小區裝修中的搬運業務打包過來,再轉給「棒棒」做,想進入小區的「棒棒」需要交納入場費。入場費根據樓盤大小不等,一般幾千元。

賴廷光在港城花園幹過,為人公正,還是當時「記賬的」。對於相關的情況他很清楚。

李老闆從物管那兒把港城花園包下來花了11萬。老闆接業務價格都是根據小區的大小來定。進場費攤在每個「棒棒」頭上,繳了入場費才能做老闆的活路。2005年我們繳入場費1300元,當時我們這個小區費用算是最高的。現在就更貴了,一般進一個好一點的小區都是4000,一般小的小區安排十個人就做得下來,大的小區安排下來就是三四十人。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包總渣,意思是「棒棒」不交入場費,除渣也得不到力錢,力錢由物業統一打包給老闆。進場費就相當於與「棒棒」除渣的力錢抵消了……「棒棒」剛來,老闆要給他提要求:你在這點要聽管理人員的話,你做了多少自己記清楚;不能拿業主物業的東西,不能在小區裡打架吵架;不能把別人的東西搬壞了,如果搬壞了,自己賠……力錢都是當天算賬、當天分錢。老闆不下力,算一個工天。由比較負責的「棒棒」充當管理人員,具體安排每天的工作,談價、記賬,哪個「棒棒」做的、做的哪棟樓、做的啥子活路,我必須落(記賬)下來,力錢是多少也要落下來。當天活路做完了,我就要公佈出來哪棟樓、好多人去做、搬運好多材料、得了好多錢,這樣賬才清楚。我們那時是天天扣50元,直到把入場費扣完。[24]

他抱出來幾大疊本子,都是他的賬本。每天的每筆力錢、每人的出工情況分別記在零碎賬、工天表上。[25]此外還有收入分配表,記錄每天按工天平均分配的力錢(見附錄五)。[26]

在這種領地上的收入依然採用平均分配的方式,「包工頭」算一個勞動力,他在進場費和壟斷小區河沙水泥上還有「賺頭」。「水泥、河沙你(業主)自己拿得進去,外面『棒棒』就可能拿不進去,他(保安)把外面『棒棒』吃得住。所以賺頭很大。相當於通過保安買斷了的。」可見,這樣的領地的維護由物業、包工頭、包工頭手下「棒棒」共同維護,因為這涉及三方的利益。但,這依然只是「棒棒」的領地感,「業主為大」,意味著主顧可以打破領地的界限,因為對業主來說,喊哪個「棒棒」是自己的權利,他無所謂領地的概念。

這些表述中,提到了在這種三方利益維護的領地上,「棒棒」與「老大」或包工頭採用的都是口頭約定方式,而且「棒棒」內部實行平均分配,且有口頭的懲罰措施,比起第二種領地,尤其是和第一種領地的維護相比,這種方式更具強制性和絕對性,它不具有第一種領地蘊涵的默認甚至容忍的成分,跟第二種領地一樣,都有非「棒棒」的主體的介入和維護。後兩種領地的「棒棒」對於自己謀生空間的封閉性感覺更好,收入因為有領地的邊界維護而相對有保障。不過大多數「棒棒」由於不一定有這樣的信息或關係進入此類領地,更重要的是他們能不能接受自己的一部分收入被別人截取,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習慣自己掙多少得多少的方式,更傾向於「棒棒」社會自身文化潛規則維護的領地上謀生。

上述三種領地說明,不同利益主體的合力形構了領地的屬性。可見,「棒棒」社會的社會空間屬性既是人身體直接感知的結果,但也顯然包含著權力參與其中的歷時性累計的因素。

「棒棒」對領地的感知是對以社會政治空間為主的權力結構的認知。他們對權力結構的感知,受到權力空間和規範的制約。在生計中,他們對於邊界的維護和打破正是通過實踐對權力結構的認同或打破來實現的。

此外,從「棒棒」分佈和從業人員對於業務活動區域的感受和理解來看,「棒棒」整體上是「各自為戰」的。各領地之間沒上下層級關係,只要不到別人領地上攬活,彼此之間也沒有必然聯繫。他們各自在為生計忙碌著,但都有基於「棒棒」這一行業共同身份的認同。這樣一個以職業共性被認同的群體,其社會構成和內部關係有何特點,將在下一節進行討論。

第二節 「棒棒」社會的內部結構

重慶「棒棒」群體是基於零散人力搬運這一共性的生計方式而被(重慶市民、政府、學者)認同的群體。「棒棒」群體自發而成,內部無明顯組織和階序。只要不到別人「地盤」上攬活,不同攬活點的「棒棒」彼此之間就沒有必然聯繫。正如前一節所顯示的,「棒棒」的生存實踐處處體現著反映空間區隔和邊界的「領地感」,故其權力空間的形成,以及「棒棒」在實踐中對領地的重構過程,都呈現出「棒棒」社會內部構成的動態特點。在此基礎上,本文接下來研究以職業為契合點的「棒棒」社會的內在構成。

重慶「棒棒」群體內部存在一種分類的意識,把人群用「坨」這一術語加以區分。這一群分類概念與「地盤」有聯繫,但不限於地盤,而是比後者的實踐意蘊更為強烈。在本節中,筆者希望基於重慶「棒棒」對「坨」的基本認識,來分析「坨」的形成和運行機制,揭示「棒棒」社會的內部結構,以及在這一以職業為契合點的社會構成過程中血緣、親緣、地緣與業緣如何交織並發揮作用,嘗試通過對一個群分類概念的解讀來展開實踐中的社會關係體研究。

一、「坨」:「棒棒」的群分類概念

「坨」在西南官話中是對一群人的統稱,人數從幾個到幾十個不等,在意思上與普通話「一撥人」的「撥」接近。[27]「棒棒」常用「坨」這個詞來指稱「棒棒」內部的某個群體,比較常用的口頭語言如,「我們這一坨」、「我們這坨『棒棒』」、「這坨人」、「這一坨」、「那一坨」。

沙坪壩金誠廣場的梁世虎這樣表述:「我們有固定的『坨坨』。『棒棒』有這種『坨坨』,也有到處走動的。」在他看來,「坨」用於指稱相對「固定」「地盤」上的「棒棒」,對應於不固守某個「地盤」而以「轉」的方式攬活的「棒棒」。[28]

白崖口的郝大漢對「固定」有不同的理解:「小區『棒棒』是固定的,白崖口是一盤散沙,是散兵游勇。兩江門有自己的一坨。」在他看來,像新建小區(壟斷裝修期間的勞務)、朝天門碼頭「地盤」上的「棒棒」才稱得上「坨」。在那種「地盤」上,存在明顯由多方維護的邊界,其「坨」內與「坨」外邊界非常清晰。而白崖口和沙坪壩金誠廣場上「棒棒」的「地盤」不同於新建小區、兩江門碼頭和某些批發市場的那種「地盤」,在這種區域裡,沒有其他利益主體的介入。「棒棒」攬活的「地盤」上並無除「棒棒」之外的其他利益主體介入的,其內部沒有組織結構,靠一些非正式權力維護其邊界。相較於小區、兩江門碼頭那種「地盤」上的「坨」,這種「地盤」上的「坨」內與「坨」外無明確邊界。

事實上,郝大漢後來也承認說:「白崖口黃桷坪有一坨,有二三十個人。」可見,此刻他使用的「坨」指的就是某個攬活點上所有「棒棒」,與梁世虎表述中的「坨」的內涵是一致的。由此可見,「棒棒」所認知的「坨」與「固定」有聯繫,但並非必然聯繫,原因在於「固定」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總體上,小區、兩江門碼頭那種「地盤」上的「坨」的攬活區域和人員構成最固定;在街頭巷尾區域攬活的「棒棒」有相對固定的攬活區域,但較之前者,又沒有明顯排他性的邊界,是「不固定」的,但較之純粹以「轉」的方式攬活的「棒棒」,它又是「固定的」;純粹以「轉」的方式攬活的「棒棒」,由於沒有固定攬活點,算不上「坨」。

儘管「棒棒」對「坨」的理解存在差異,但是,當他們進行群分類時,都會以「坨」為基本分類概念,並頻頻出現諸如「我們沒得什麼坨坨,就是耍得好的、合得來的在一起做業務」、「坨坨是自然形成的,幾個要好的拉起來整(幹活)」這樣的表述。

當然,「坨」不過是「一群人」或者「一撥人」,如果不深究,從字面來看,即指個體的簡單累積,只存在物理形態上的聚合關係。這似乎正吻合了「棒棒」對他們自己這個群體的描述,如「一盤散沙」、「散兵游勇」。但是,「棒棒」日常生計過程中又經常使用「坨」這一術語來指稱這個龐大職業群體內部更次級的群體。「散沙」意味著缺乏穩定的組織方式,但並非意味著這盤散沙、那盤散沙沒有區別。因此,「坨」的內外必然存在差異。而恰恰正是這個內外有別的概念及其蘊涵的劃分標準暗含著一種基本的群分類意識。「坨」不僅表明了作為個體的「棒棒」們聚合的狀態,也表明了他們對群分類的一種認知。

筆者注意到,重慶市民在談論「棒棒」時,有的會按照搬運貨物的種類分類,比如蔬菜幫、水果幫、摩(托車)幫等。事實上,「棒棒」自己並不用「幫」來劃分。要特別指出,「坨」雖接近於「幫」,都是人力搬運行業對有某種共同利益的非正式群體的定義,都有邊界的內涵;但是,「坨」又不同於「幫」。「幫」的內部有嚴明的階層性,有忠誠和遵守規則的義務和要求,邊界遠比「坨」清晰。在人力搬運行業的歷史上,「幫」與行幫(如大力幫)、秘密社會等相聯繫,這些社會組織及其結構對重慶零散人力搬運的行業文化及社會記憶有一定影響。今天的人力搬運所使用的「坨」雖然也是一個群分類概念,但是其內部不一定有階層,也不一定有清晰的邊界。從報道人的表述也可見,他們所認知的「坨」的「固定」程度有別。因此,「坨」時有時無、可有可無,其範疇時大時小,表明了「棒棒」富有情境性的群分類意識。「坨」的社會結合程度越低,其邊界越模糊,就更缺乏排外性;「坨」的社會結合程度越高,其邊界越清晰,其排外性也越強。

二、「坨」的劃界標準

從重慶「棒棒」使用「坨」的情況來看,「坨」無論是在使用的場合,還是所指的範疇,都是一個帶有高度主觀和感知色彩的概念,但是它又是群體成員共有的認知。以上考察已經發現「坨」與「固定」這一狀態有一定關聯。由此,多個個體在數量上的聚合狀態演化為一種時空上的延續狀態,而其在時間上的延續又以對權力空間的維護來實現。這最集中地體現在「坨」與「地盤」的關聯上。這種關聯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坨」內與「坨」外之劃界標準問題。以下表述很有代表性。

小龍坎「棒棒」有幾坨,小龍坎霧都大廈有一坨,二三十個人;石小路二路車站有一坨,十幾個人;國美電器門口有一坨,有二三十個;此外從實驗一小上去,水廠還有幾個;探礦廠還有一坨,有二十幾個。再遠點,嘉福苑對面是另一坨,有幾個;空軍招待所、水泵廠有一坨,那邊最多,就在石碾盤長途汽車站過來一點點,主要是守空軍招待所、水泵廠、傢俱廠、長途汽車站、住家的;鍋爐廠斜對門菜市場門口有很多,那是一坨;再過去……[29]

在以上表述中,「坨」以空間來界定,「坨」的範圍與「地盤」重合,是指一定空間範圍內的「棒棒」的聚合。像這樣用「地盤」來界定「坨」的方式在訪談和觀察中比比皆是。比如,梁世虎說:「我們這一坨有二三十個人,守業務都在這兒,不得到那邊去(新世紀凱瑞商都門口),那邊是另外一坨。」

在金誠廣場攬活的陳某卻說:「我們是老的一坨。年輕的一坨,他們得行(能幹)些,我們擔不贏他們。」顯然,「坨」的劃界標準發生了變化,此類表述中的「坨」按照年齡段、體力和能力等標準來劃分,而非空間上的劃分。事實上,梁世虎與陳都在同一個地方攬活。如果按照「地盤」來劃分,他們同屬於一個「坨」。由此可見,在「棒棒」群體內部,與「地盤」等同的「坨」是範疇最大的分類概念,其內部還有數量和範疇更小的「坨」。所以,「棒棒」認知的「坨」之範疇時大時小。當然需要指出,以與生物性因素相關標準進行分類的目的在於更好地謀生,而彼此的合作是否有助於提高收入則關係著群是否分化。

白崖口「棒棒」中合川人居多,來自墊江的只有兩人,其中一名報道人榮洪兵的家屬都忠蓉就曾埋怨:「合川那坨人,他還是不欺負(人),但那坨人裹得緊。」榮說:「我在這兒就劃單線(不屬於任何一坨)。『貓兒』和『聾子』(兩位『棒棒』的綽號)是廣安的,不是合川的,還不是單線做媒,各跑各的。」王渝成是下崗工人,現在撈棒棒,是白崖口「棒棒」中土生土長的當地人。他抱怨說:「合川有些人心凶。他們合川那坨人多,就有點兒欺負我。有些事不好說。他看我是城市人,沒得本事。」這些抱怨展現了表述者對「坨」的認知,這個意義上的「坨」顯然是與「棒棒」的來源即他們之間的地緣關係緊密相連的,當然地緣關係本身還包含了血緣、親緣的成分。

然而,一般來說,「坨」不適用於為完成一項業務而臨時形成的組合,只有經常在一起幹活的人群才成其為「坨」。這是「棒棒」使用「坨」的最基本原則。「坨」是一種以生存為目的的結合體,這與作為一個職業群體的「棒棒」這一特徵相吻合,並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與劃界標準相關的一種共性認識。因此,「坨」成其為群分類概念,關鍵在於其在時空上的延續狀態,也與業務合作頻繁度密切相關。比如,即使在同一個地盤上,長期在一起合作的人員也可以將其他人邊緣化,雙方彼此將對方排斥在自己所屬的「坨」之外,這就出現同一個「地盤」上的不同「坨」之間的衝突。

由此看來,「坨」有時候等同於「地盤」,與權力空間的領地邊界重合,包括某個攬活點上的所有人員;有時候是指因年齡、能力上的一致性而形成的群體;有時候是因為其固有的聯繫,如血緣、親緣、地緣等而形成的群體……「坨」儘管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持久性,但其分類標準具有不確定性,這必然導致「棒棒」對「坨」在使用和認知上的模糊性和情境性。如前分析,在模糊性和情境性中,又有以生存為目的的共性,這些因素如何交織並發揮作用,成為解釋「坨」作為群分類概念之特殊性的關鍵,而這有賴於對「坨」的形成和運行機制進行深入的考察和分析。

三、「坨」的形成與運行:實踐的關係

重慶「棒棒」群體歷經三十多年的發展,已經具有相當規模。在龐大的「棒棒」群體中,「坨」是與作為個體的「棒棒」之間相互結合的最緊密相關的群概念。它是如何形成的呢?

其實,有關「棒棒」的入城渠道的論述已經分析了血緣和地緣關係在入城或從業渠道中的重要作用。當面對完全陌生的都市時,利用血緣和地緣關係是農民工的適應策略。因此,在入城初期,鄉土固有的人與人的關係是最為強有力的支持。這是「坨」形成的黏合劑,有助於增強「坨」內部的凝聚力及其對外的排斥力。以「坨」而聚對於消解「棒棒」的陌生感、不適應感,甚至畏懼、害怕的心理都是有積極作用的。農民來自熟人社會,關係是他們在新的生活空間中相互依存的紐帶。他們往往以家庭為利益單位,一般不會形成強組織的社會關係。關係是「坨」的形成的紐帶。「坨」是有關係的人組合在一起形成的社會單元,其本質是一種社會關係體。

「坨」的形成離不開血緣、親緣、地緣等固有關係,聯結社會關係體的關係兼具情感性和工具性。而且「帶」與「回報」等方式強化了「坨」內個體間的聯繫,關係成為「棒棒」入城一種基本生存策略。這些關係在日後的生計過程中是否依然發揮主導作用呢,並如何體現在「坨」的運行之中呢?

研究注意到,小李由李安明帶到重慶。在田野期間,李安明時常提到當年對李雲華的關照,而且時而埋怨小李現在「不認人」、「和我不再是一坨了」。李雲華也承認是老李直接帶他下重慶的,但由於老李年齡大了,與他幹活不合拍,他無法在業務上照顧老李。儘管雙方有相互不理解的因素,但都難忘當年如何帶領他人,或者如何被帶入「棒棒」行業的這段經歷,這說明從業初期「引路」很關鍵,受惠者理應有回報的姿態,但在日後的生存實踐過程中,報道人對自己所屬的「坨」的認知也會發生變化。

再如,陳定萬、陳國懷、陳國偉都是由陳定平直接帶下來的,他們相互都「有人情來往」。但是,陳定平對三個「家門」(同姓)的態度並不一樣,這源於他所期待的回報與現實有一些出入。

血緣、地緣在打工初期,特別是從業引入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無論主動方還是被動方,都將其視為能給自己提供資助和情感依賴的資源,並不自覺地在都市適應中採用這種應對策略。然而,在都市適應的進程中,農民工對血緣和地緣關係的依賴也發生著變化,與從業初期其在都市打工決策中的絕對重要地位相比略有不同,這些變化又與不斷生成的新關係(如業緣)交織在一起,深刻地影響著「坨」的運行。

在前面的分析中,指出了「坨」能成其為群分類概念,關鍵在於它表明了一種時空上的延續狀態。但行文至此,應更確切地說是個體之間關係如何體現為一種時空上的延續狀態。如前分析,「延續」與「固定」相關,但並非固化。同理,「坨」這一社會關係體中的關係也並不固化。事實上,以上入城初期和日後生存過程中「坨」的範疇的區分已經說明「棒棒」所關涉的固有社會關係(如血緣、地緣、親緣)對社會結合的影響力在不斷變化、整合。通常而言,原先基於血緣、親緣、地緣等關係構建的「坨」,在日後的運行過程中,其內涵和範疇會發生變化。原先的「坨」的範疇可能變大或縮小,原先「坨」中的某些成員被排斥,或者說原先「坨」中的某些成員生成了新的「坨」。不僅如此,這些固有的關係還與在都市空間中形成的其他關係交織在一起,在衝突和張力中不斷發生著新的組合,並深度地反映在「坨」的範疇和組合方式上。這從以下表述可見一斑。

白崖口轉運工有一坨,人多的時候有十幾個人,一般有七八個,包括周圍張家橋共有兩三坨,有業務大家做。其他人也是以前搭伙(合作)做過的,現在自己去成了一坨。原來那些搞轉運的都是和我一坨的,他個人又找人興(形成)一坨。往往自己有業務有自己的一坨人。[30]

正如這位「棒棒」對於這個群分類概念的理解和態度,「棒棒」在不同的場景會以「己」為中心來生成新的「坨」,或者可以說,生成所囊括的成員(除自己以外)完全不一樣的社會關係體。這正如「沒有一個網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31]首先,「坨」內成員數量和範疇不同。在這個層面上,「坨」體現為可大可小,具有伸縮性。「坨」可大可小的特徵還可以從另外一種現象得到印證,即「坨」是由「己」為中心向邊緣擴散,凝聚力逐漸減弱。其次,由於由同一個「己」可能發散出不同的「坨」,「己」成為「坨」與「坨」之間的交叉點。特別是對同一個地盤上的「棒棒」群體而言,其內部各「坨」相互間的交叉聯結點非常明顯。以「坨」為基本社會結構單元的「棒棒」內部猶如由交叉在一起的多個圈構成。這些圈的輻射範圍大小有別,但都可能交叉,這些不斷生發的社會關係體表現為交叉生成的「坨」。無論哪種情形,「坨」在生計過程中的動態特徵體現的都是實踐中的社會關係。

「棒棒」在謀生過程中需要合作,「坨」的動態特徵說明這個社會關係體具有靈活性,有利於最大化地抓住業務機會,獲取最大經濟利益。儘管在「坨」的形成初期,某些個體有「回報」的義務,但是這種義務是極為有限的。通常「坨」內部沒有管理與被管理的組織關係,個體在利益上是平等的,「坨」內部成員也沒有明顯的責任和需要忠誠的義務,因此,「坨」隨時可以組合或消失,不僅是極具靈活性的社會關係體,是為謀生而伸縮自如的社會關係體,而且也體現出一種在各種關係的交織中運行的策略性。

綜上所述,重慶「棒棒」的「坨」大多是自發形成的,它表明在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棒棒」所形成的對個體歸屬的認同和理解。因此,「坨」作為一個群分類概念具有認知成分和主觀感受、態度的情緒成分,從業人員對「坨」內與「坨」間的理解基於他們對人與人關係的認知。簡言之,「坨」是一個以關係為紐帶的,兼具人倫和理性色彩的社會關係體。重慶「棒棒」以「坨」的形式存在和運行,這是一個人與人關係的實踐過程。

需要指出的是,在特定空間,尤其是有外力介入的領地上,「坨」往往表現得邊界清晰,靈活性不明顯,通常以繳費、上繳部分收入、繳管理費等形式明確其邊界。這些「坨」帶有一定的組織特徵,與「露天壩」上「坨」的弱組織構成存在差異。但無論哪種領地上的「坨」,相對於科層制的組織結構,其組織的力量都很弱。即使在有著嚴明的口頭約定,甚至明文管理條例的重要場所(如火車站、旅遊碼頭)上的「棒棒」之間,組織的力量也來自外部,而不是「棒棒」之間。「坨」時有時無、可大可小、交叉生成的動態特徵是「棒棒」社會這種鬆散的弱組織關係體的共性。雖然「坨」作為一種社會結構,強調社會關係的相對固定,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坨」本身的伸縮性和動態特徵,它為無常的、情景化的謀生過程中靈活、變通甚至暫時性的合作提供了可能。對這一問題的思考將深化對實踐的社會關係體的研究,當然,這有待於進一步展開對「棒棒」生計過程中合作方式的微觀考察。

第三節 「棒棒」的合作與衝突

德克裡利夫-布朗曾指出:「當人類行動的權益存在一種相互適應或『接合』(coapatation)的時候,社會關係就存在於兩個或更多的個體之間。」[32]人與人結合一般具有目的性和實利化傾向,「接合」不是簡單的結合,而是社會成員做出適應或修正後的結合。正如他所言:「所謂的接合包括與其他人假定意圖有關的行為修正,因此任何社會關係都必須包括若干種類在參與者的頭腦之間的交流或『思想交換』。」[33]儘管適應和修正可能只是一種程度很低的合作,但它揭示了社會關係與廣義的合作的天然聯繫。

「合作」(co-operation)一詞本身指人與人在一起做事情,為了實現某個集體性意向而長期或暫時地發生關係。不同於經濟學從博弈論視角研究如何合作,人類學的旨趣在於合作背後的社會關係(即與誰合作),以及社會關係如何推動或阻礙合作的有效性,如何在社會結合中發揮作用。一般來說,社會結合指「人和人之間結合的紐帶、方式及其功能」[34]。社會結合的紐帶可能為血緣、地緣、業緣或趣緣;社會結合的方式可能為差序格局,也可能為團體格局;不同的社會結合方式,功能也不盡相同。總之,社會結合關注人與人如何聯結成為具有內在結構的群體(社會),從而將「社會結構」回歸到關係之中來思考。

或許由於合作是關係的應有之義,合作在社會結合中地位反而被忽視。已有研究也只是集中於村落社會,如近代華北農村耕作習慣中的「搭套」、「合具」、「伙養」,朝鮮的「結耦」、日本的「結」等合作方式在當地社會關係中發揮的重要作用。[35]然而,當非村落社會中的合作與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中國傳統社會結合的紐帶交織在一起時,人與人結合的社會實踐過程究竟會呈現出怎樣的樣式呢?

重慶「棒棒」群體是處於現代都市與傳統社會之間的人群,其主體為經由「一個帶一個」而入城的農民工,他們之間裹挾著親緣、血緣、地緣關係;而且,人力搬運的從業人員都靠從事重體力勞動謀生,其間少不了在從業過程中形成的業緣關係;此外,正是由於在都市從事重體力勞動的特殊性,「棒棒」之間的合作程度非常高,值得關注。本節將主要考察合作對重慶零散人力搬運群體謀生的不可或缺性,通過深度訪談考察該群體生計過程中的合作策略,分析血緣、地緣與業緣這些在先的關係如何與實利化的合作關係交織在一起,進而揭示該群體社會結合的方式及其關係實踐的樣式。

一、合作的契機與社會結合的可能:「喊」

重慶「棒棒」的業務一般為車輛進不去、機械不便施展、無須多少技術,沒必要找專業人員完成的體力活,比如送生活用品、扛大件、搬家、做清潔工作、清理化糞池、除渣等。「棒棒」從事的都是體力活,業務範疇廣、種類繁多、收入不穩定、隨機性強,隨時都需要攬活、與主顧討價還價。在田野中,「今天(業務)怎麼樣?」就像「吃飯了嗎?」一樣不僅是「棒棒」之間每天見面時的問候語,也成為他們與筆者交流的重要話題。以下為一位報道人連續20天的業務清單。

表5-1 一個「棒棒」的業務清單[36][37][38]

表5-1連續記錄了李雲華從2008年9月1日到20日20天的主要業務項目。由此表可見,業務種類繁多、零碎,且不固定、隨機性強,報道人從事的業務並非都為自己承攬。而且,大多數業務並非獨立完成。在其表述中,反覆出現「喊」這個詞。事實上,在田野中,筆者經常聽到「你喊幾個?」「他經常喊我們3個(人)」「我喊了他」「昨天去北碚除渣,我喊了8個人」等表述。「喊」[39]在「棒棒」的生計過程中出現的頻率極高。

語言信號「喊」表徵了「棒棒」有業務需要合作時向同行發出的邀約,它使得作為個體的邀約者與被邀約者之聯結成為可能。對「棒棒」而言,需要發出邀約進行合作的情況主要有兩種:一類為了體力上的協作;一類便於業務中的角色分工。

「棒棒」在都市謀生的方式是以體力勞動為主,共同完成一項業務的情況居多。有些重體力活必須由多名熟練的從業人員共同參與才能完成,合作的不可或缺性尤為突出。還有些業務對從業者身體的合作技術有相當高的要求。為了提高效率、規避事故,從業者對抬起重物、放下重物的時機,走路、用力的步調都很有講究。他們對勞動號子的依賴與運用就是有力的佐證。此外,繩子在竹棒上的位置、距離合作者的遠近,抬重物「起身」和擱放的時機都關係著合作的有效性和同行間的道義。[40]

受訪者通常表示「忙不過來就相互喊」。「喊」的規模根據業務量而定,如果一個人能完成,就沒有喊的必要。「被喊」人數與業務量的大小成正比。規模較大的業務往往涉及「幾十上百」的「棒棒」,比如遇到百貨大樓轉場、人行天橋電梯測試、重型機械搬運、拆遷搬家等業務,相鄰區域的「棒棒」往往相互邀約,大規模出動。

以上合作是出於體力協作的需要,此外,還有角色分工的需要。一是技術上的分工。比如壘牆壁、築灶台、壘石梯等業務,需要泥水工、石工,承攬業務的「棒棒」如果不能勝任,就得請有技術的「棒棒」來合作。他們甚至還可能為了談一個好價錢,喊一個主顧不熟悉的「棒棒」,以充師傅,因為專業師傅的工價比「棒棒」高得多。二是為了講價方便。比如他們會邀約一個適當的合作者來擔當講價的角色。比如,都忠超的愛人在館子裡幫工,店裡如有業務,店主通常會照顧都,但都礙於熟人關係不便跟店主講價,往往由小李出面講價,然後大家一起做業務。同樣,小李鄰居要裝修房子,小李不便跟鄰居講價,就安排一起幹活的郭華權去講價。此外,有時候一個業務本來一人能夠完成,他們也會多喊一人,那是為了「避免開價在老闆看來太高,相反平攤到每個人就不高了」。當然,為了爭取盡可能大的經濟回報,「棒棒」自有「小算盤」:「比如兩百多斤,一個人擔一回(次)4塊錢,兩個人擔每人3塊錢,一個人擔要多一塊錢,但多喊一個人要松活(輕鬆)一半。」

通常,合作關係建立在已有的親緣或地緣或業緣關係之上。合作關係與這些在先的關係交織在一起,與某些固有的社會結合範疇發生重合。總體上,這種合作關係主要發生在同一個「地盤」之內的「棒棒」之間。但是,在人員不夠的情況下,「棒棒」也會「喊」地盤外的同行:「比如現在我們有4個人在這兒,老闆要8個人,我們馬上就到別人那兒(地盤)去喊人。他們人不夠也到這兒來喊。」在朝天門旅遊碼頭,我遇到正給旅遊船擔菜的「棒棒」。他告訴我:「附近『散棒棒』有一百多,大概掛得著臉(見過),叫不出名字。有業務忙不過來的時候也會喊。」在這種情況下,人與人的結合完全基於合作的紐帶。它可能是不同地盤間的群體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