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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的故事——研究始末與回顧

從小到大,我的父親是一個牧師,母親四處打工,是標準的勞碌命。我們家的經濟條件並不寬裕,燃氣被切斷的時候,母親就會在燒柴的爐子上弄晚餐。她懂得如何持家,幼時她在喬治亞州哥倫布市(Columbus)的家對門就是個垃圾場,後來還住過舊金山惡名昭彰的福特飯店(Ford Hotel)[1]。她自己非常好強,也期許著我們這些孩子可以奮發向上。雖然她和父親都沒有能力幫忙出錢,但她還是希望我們可以讀完大學。我父親也以他的方式,讓我們牢牢記住這一點。每當我們開車經過一排彎著腰在烈日下揮汗做著「爛」工作的人,父親就會轉頭問我們,「你們會想一輩子那樣嗎?」

「不想。」

「那就要讀大學。」

所幸有就學貸款和一些獎學金,我成功進入了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從我家溫斯洛(Winslow)開車到學校要四個小時。當時我想成為一名律師,所以選了傳播、歷史與司法等課程。在這些課上,我學到了很多事情。我發現世界上有兩個美國,一個是爸媽、主日學校老師、童子軍隊長說給我聽的美國,一個是我在課堂上學到的美國。而這兩個美國格格不入。貧窮滲透美國之深,蔓延之廣,真的在發達國家中「無人能出其右」嗎?美國夢真的已經成了少數幸運兒的專利了嗎?有了這種疑問的我開始在工作或研究之餘翻找圖書館裡的資料,我想知道我的祖國,美利堅合眾國的「品性」。

也差不多在那個時候,銀行奪走了我從小長大的家。一個朋友和我開了四個小時的車回到老家,就為了幫我爸媽搬家。我記得那股深沉的哀傷與難堪,我不知道該如何理解這一切。或許是有某種東西開始在我內心發酵,返校後,我花了幾周的時間與當時的女友一起幫助慈善組織「國際仁人家園」(Habitat for Humanity)蓋房子;每週有幾天晚上,我會和坦佩市(Tempe)米爾大道(Mill Avenue)上的遊民混在一起。在街上,我認識了老老少少的朋友,他們風趣、真誠、為各自的問題苦惱著。畢業後,我感覺自己需要進一步瞭解美國的貧困現象。在我眼中,貧窮才是許多問題與苦難的核心,而社會學又是最適合研究貧困的學科領域。於是我申請進入威斯康星大學的博士班。威斯康星大學的所在地是麥迪遜,也就是老密爾沃基人口中「方圓三十英里都被現實環繞著的地方」。

在開始以博士生的身份研究貧窮之後,我發現大部分的文獻在描述貧窮、解釋不平等的時候,都把矛頭指向兩點。其一是我們看似無法控制的「結構性因素」(structural forces):比方說歷史遺留的種族歧視問題,或者是經濟的轉型與變遷。第二點則強調「個人的不足」——這包括文化上的習俗,例如未婚成家;或是「人力資本」的匱乏,比如教育程度偏低。自由派人士比較青睞第一種解釋,而保守派則鍾情第二種。對我來說,兩種說法都是隔靴搔癢。它們把低收入家庭當成「需要隔離開來的動物」看待。在許多以單親媽媽、幫派成員、無家可歸者為主題的著作中,社會學者和記者筆下的窮人都像是獨立於社會的存在。窮人被說成是「透明人」,或者是「另一個(平行)美國」的一部分。貧民窟則像是「城中之城」。窮人被摒除在關於不平等的討論外,就好像我們覺得富人與中產階級的生計與自己息息相關,而其他人包括窮人則可以忽略不計似的。那些動動手指就能影響到低收入家庭和窮困社區的富人,他們在哪兒?那些拿窮人開刀而致富的人,他們在哪兒?我納悶我們是不是光忙著記錄窮人如何打平收支,卻忘了問:他們的賬單金額為什麼如此之高?也忘了問他們的錢究竟都流去哪兒了?

我想要寫一本書談貧窮,但我不想把重點只放在「窮人」和「窮地」之上。貧窮是一張關係網,裡面既有窮人,也有富人。對我來說,想瞭解貧窮,就必須認識到這段關係。這樣的想法敦促我出發,踏上探尋之旅。我開始思考有沒有一種過程將窮人和富人聯繫在一起,在當中可以觀察到窮人與富人的相互依賴與掙扎。驅逐,就是這樣一種過程。1

2008年5月,我搬進了托賓的拖車營,機緣是我在報紙上讀到裡頭的居民將面臨大規模的驅逐。事情後來並沒有如期發展(托賓最終將拖車營出售,連尼和辦公室蘇西則搬去了別處)。儘管如此,我還是在那兒待了下來,因為我發現在拖車營可以認識很多收到粉紅色驅逐通知單的朋友,還方便我追蹤托賓和連尼的行動。

我的拖車在公園裡是公認的「高檔」貨。除了乾淨以外,我的「家」還有木製的外牆和厚實的銹橘色地毯。問題是,我在那兒住了四個月,大部分時間都沒有熱水。為此我向物業反映過多次,但托賓和連尼始終不當回事,熱水器的煙囪一直被放任不管。我甚至挑明了自己是名作家,還會將他們和拖車營寫入書中,但他們還是不聞不問。要是我硬開熱水器,一氧化碳就會直接灌進拖車內。辦公室蘇西有試著修過一次,她拿了片木板往煙囪底下一卡,然後叫我可以安心了,但其實熱水器和煙囪之間還有約五厘米的空隙。

對我來說,民族志(ethnography)是你想要瞭解某群人時所做的事情。你要讓他們的生活變成一個模子,然後將你自己的生活完全變成他們的形狀。要做至如此,你首先要和你想瞭解的族群打好關係,長時間追蹤、觀察、體驗他們在做什麼,包括跟他們一起工作、玩樂,盡可能把他們的行動與人際交往記錄下來,直到有一天你走路像他們、說話像他們、思考像他們、對事物的感受也像他們為止。在我們「這一行」,直接住在你要調查的「田野」裡,對工作而言是頗有裨益的。只有如此,你才可能獲得浸入式的體驗。說得更實際一點,你永遠不知道現場會發生什麼大事。租一輛拖車,可以認識一大群人,聽到許多八卦傳聞,還能對住戶擔心的事情感同身受,並從他們的角度看待事物。總歸一句,我可以全天候觀察這一群人的日常生活。

為了展開在拖車營裡的田野調查,我先是常去辦公室溜躂。我的很多鄰居也會在那兒消磨個大半天。拉瑞恩手持治安官發的驅逐令、顫抖著走進來的那個晚上,我就在辦公室裡。我看著拉瑞恩把能付的錢都給了托賓,又看著她拖著身子走出去。她前腳剛回到自己的拖車,我後腳也跟了過去。拉瑞恩給我開門,用襯衫的袖口擦起了眼淚。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在傳出我有興趣和遭遇驅逐經驗的人聊聊之後,帕姆要了我的號碼,然後自己打電話過來。我們見面的幾天後,我開始追蹤她的情況,主要是看她們一家如何找新地方住。帕姆跟司科特提到了我的研究,然後司科特要我去他的拖車面談。某天早上我如期赴約,只見司科特踏出門外說了句:「我們去散個步吧。」然後他又說:「嗯,我就挑明了說。我當過十年的護理師,但後來我染上了止痛劑的毒癮,然後就失去了全部:我的工作,我的車子,我的家,全都沒了。」

怎麼會有人在一個拿著記事本和原子筆的陌生人面前,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的醜事,至今仍是個謎;怎麼會有人自己敞開大門放人進去,我到現在還弄不清。或許,那些身處流浪邊緣的房客除了需要一些實質性的東西,像是有電話可打或有車可用,還有一種無形的、心理上的需求。好幾個當事人管我叫「心理醫生」。他們常向我訴說衷腸。而另外還一個原因,那就是底層的人常覺得自己已經一無所有了,再多講點也不會怎樣。有天晚上在阿爾迪亞康復之家,也就是司科特清醒地住了好幾個月的那個地方,司科特衝著在記事本上奮筆疾書的我點點頭,丟了個問題給匿名嗜酒者互誡協會的鐵桿成員安娜·阿爾迪亞:「馬修在這兒會讓你緊張嗎?」

「三八,不會啦,」安娜說,「我早就沒什麼秘密了。」

司科特應和道:「我也沒有,你懂的。什麼尊嚴,啥都沒了還管什麼尊嚴。」

到了秋天,眼見司科特、拉瑞恩、帕姆還有奈德從拖車營被驅逐之後,我開始在密爾沃基北部找新的地方落腳。有一天我把這事說給保安員伍哥(Officer Woo)聽,他是托賓為了安撫維特考斯基議員而不得不僱用的其中一名保安。伍哥的本名是金博爾(Kimball),但他讓大家以他小時候的綽號稱呼他。伍哥是個很容易和人混熟、也想跟拖車營裡的每個人都當朋友的黑人。他習慣穿著6XL的特大號T恤,上面還掛著他從軍需用品店買來的勳章。

「你說你想搬去銀泉(Silver Spring)那邊嗎?」伍哥問,他講的是密爾沃基從黑人舊城區過渡到北邊城郊、像格倫代爾(Glendale)與棕鹿村(Brown Deer)的地區。

「我想去的是舊城區,」我澄清了一下。

「你想住在馬凱特(Marquette)那邊?」伍哥不可置信地追問,馬凱特是指鬧市區那間由耶穌會創辦的馬凱特大學。

「不是馬凱特,我是想找個舊城區的社區住。」

伍哥瞇起眼睛看我,他大概想自己是聽錯了吧。這之後我們又聊了好幾次,伍哥才弄懂我是真的想要住在北區,而且是想要去住他所在的那種社區。那些社區的路標放眼望去都是綠色的,不像密爾沃基西北郊區的沃瓦托薩,用的是藍色的路標。瞭解我想幹嗎之後,伍哥就問我要不要去第一街和洛克斯特街(Locust Street)口的合租公寓當他的室友,租金含水電是400美元。我接受了他的提議,把錢付給了房東和房東太太:昆汀與謝倫娜。

我合租的房子位處一棟雙聯式公寓的二樓,外觀是白色的,同時還裝飾有綠色。伍哥和我共用同一個客廳、浴廁還有廚房。怕室友「誤吃」你食物的話,廚房裡的壁櫥還可以上鎖。我的房間有窗,上頭覆蓋著當窗簾的厚毛毯;還有一張大床;我從底下翻出了喝完的「經典冰啤」(Classic Ice)鋁罐、匿名戒毒者互誡協會的宣傳手冊、(腳)趾甲刀和一台裝在硬塑料箱裡的打字機。公寓後面是條巷子,牆上標記有「幫派弟子」[2]的塗鴉,然後就是一個雜草叢生的小後院,裡頭有棵一到五月就會下輕柔花瓣雨的櫻桃樹。從那時開始,到2009年6月,我都住在這間公寓裡。

伍哥跟謝倫娜說過我「在寫一本講房東與房客的書」。謝倫娜答應讓我訪問,而採訪到最後我也提出了自己的訴求。

「謝倫娜,我希望能當你的學徒,」我說。怕她不懂,我進一步解釋說自己的目標是要「盡可能進入她的世界,從她的角度來看事情」。

謝倫娜非常配合。「我答應你,」她說,「就照你的意思。」她熱愛她的工作,也以這份工作為榮。她希望外界知道「房東的辛苦之處」,她希望更多人停下來想想房東的所言所行。

我開始亦步亦趨地當謝倫娜和昆汀的影子。這之後他們無論是買新房子、篩選房客、把阻塞的污水管道通好,還是遞送驅逐通知單,旁邊都有我的身影,就好像這些事情是我和他們一起完成的。經由謝倫娜,我認識了阿琳、拉馬爾和辛克斯頓一家。透過阿琳,我認識了克裡斯特爾;而透過克裡斯特爾我認識了瓦內塔。孤零零的多琳很樂意坐下來與我聊天。在我擼起袖子幫忙粉刷帕特裡斯的舊公寓之後,拉馬爾和我也開始有了「融冰」的跡象。而最後我能與拉馬爾「破冰」成功,是因為我打得一手好「黑桃王」,怎麼說在大學時代當消防員[3]那會兒我也玩了不少回。

阿琳則比較棘手。起初她拒我於千里之外,我跟她解釋我所做的研究時她總是一聲不吭。當我想說點什麼來避免冷場時,她又會打斷我:「你不用一直講個不停。」她怕我是兒童保護服務局的臥底。「我不喜歡跟你講話,」阿琳在我們初識的某次交談中提到,「倒不是因為你這個人怎樣,而是因為我過去的遭遇。我跟(兒童福利)體系結下樑子已久,我現在誰也不相信。」我回復她說我瞭解,然後把自己以前出版過的書給她看——經驗告訴我要在車上放一些自己的舊作,遇到這種想爭取信任的狀況時會非常好用。這之後,我開始緩慢而又漸進地跟阿琳互動。我規定自己每次會面時的問題不能太多。

其他人覺得我不是警察、就是議員派到拖車營的「特務」。還有些人想說我是癮君子或嫖客(在合租公寓裡,伍哥和我有過性工作者的室友)。謝倫娜會介紹我是她的助理,而對托賓來說我什麼都不是。

有些房客懷疑我跟房東串通,有這想法的人會對著我說房東是「你的朋友」。在很多場合,他們想聽我親口說出他們的房東有哪些不是,像拉馬爾有一次就逼著我承認謝倫娜是「土霸王」。一旦拒絕,拉馬爾就會給我貼上「房東同路人」的標籤,指控我是她的眼線。有些房東會拒絕談論某個特定房客的細節,或者會反過來要我對特定的案例發表意見。對此我的一貫立場是盡可能不插手事件(雖然之後我會講到我曾兩次「破戒」),但房東往往會逼著我站隊。就我所知,我唯獨做成和事佬的那次,是謝倫娜一再問我她應不應該打電話給治安官告阿琳的狀。被問到最後,我只得擠出一個「不」字,而她也真的沒那麼做。事後謝倫娜向我承認:「要是沒有你的那聲『不』,講真的,執行令應該已經申請下去,就等治安官大駕光臨了……要是你沒插手,阿琳早就玩完了。」所幸老鷹搬家沒有收走她的東西,阿琳可以把家當存放在大眾倉儲。只不過到最後,東西還是因為欠款被當成廢棄物處理。

一段時間後,房客和房東都慢慢接受了我的存在,繼續過他們的日子。真要說,他們也沒那麼多閒工夫管我。我會跟著房客去驅逐法庭,開庭時我會坐在他們的身邊;我會幫忙他們搬家,跟著他們去收容所和荒廢的房子;我會幫忙看孩子、與他們爭吵、睡他們的家。我和他們一起上教堂、去做心理咨詢、出席匿名嗜酒者互誡協會,參加告別式、迎接新生命。這當中我曾跟著某家人去德克薩斯州,也跟著司科特一同前往愛荷華州。人與人相處久了總會有感情,而我們之間漸漸產生了某種姑且可稱之為信任的東西;只不過就算是信任,這也是一種極其脆弱、有諸多條件的信任。2事隔多年再見面,阿琳還是會在某個沉默的瞬間問我是不是在替兒童保護服務局工作。

我要搬去北區的決定,伍哥一時間無法理解。但真正為此感到不安的是我在拖車營的鄰居們。我把這件事告訴拉瑞恩的時候,她幾乎尖叫著表示反對:「不不不,麥特,你不知道那裡有多危險。」畢可也在一旁附議:「他們那兒可不買白人的賬。」

不過實際上,白人在貧民窟裡還是享有一些特權。比如說明明兩宗獨立的槍擊案才剛在我的門前發生,警察對我還是客客氣氣的,而且速戰速決。後來我看著一名警官把巡邏車開到阿琳大兒子傑傑的身旁,戲謔著說道:「老兄,你怎麼這副德性!」(傑傑有學習障礙,所以走路慢,說話也慢)。我走出公寓想看個究竟,那位警官往我這兒瞟了一眼,隨即驅車離開。要不是他看到現場有一名白人男性手拿記事本,很難講接下來他會做些什麼。

這些時刻是常態而非例外。就拿克裡斯特爾和瓦內塔與第十五街那位歧視人的房東來說,雙方交鋒時我就在外頭的車上照顧瓦內塔的小孩。克裡斯特爾和瓦內塔一回來,立刻向我轉述了事情的經過。我從出租招牌上抄下了房東的電話號碼,然後隔天打電話過去。我跟男房東約在跟克裡斯特爾、瓦內塔同樣的地方,然後我報我的月收入是一千四百美元(跟瓦內塔與克裡斯特爾加起來一樣)。我說自己有三名小孩(跟瓦內塔相同),還說我想租有浴缸的房子。聽完,房東說他有另外一間房子要租,甚至還開他的紳寶載我過去。我向公平住房委員會檢舉了他,但對方受理後並沒有下文,也沒有回我電話。

舊城區的朋友對我呵護備至,生怕有人會欺負我。拉馬爾會衝他身邊那群像他孩子似的年輕人發飆「鬧夠了沒!」意思是叫他們不要再跟我要錢了(雖然只是一美元)。有一天在出租屋,樓下一個叫C.C.的鄰居問我有沒有幾美元可以借她,她要買垃圾袋。我把錢給她,然後不以為意地回家寫稿。但這事讓伍哥的小侄女、也就是當時跟我們住在一起的凱莎(Keisha)看到了。她盯著C.C.離去,然後自稱看到C.C.打電話給藥頭。我對這情形並不清楚,一會兒也就自顧自地去買東西。伍哥回到家,從凱莎那兒瞭解了情況,立刻氣沖沖地打電話給我。「麥特,你不准再給她一毛錢了!」他劈頭蓋臉就說。「他們覺得因為你跟我們不一樣,你不是在這附近出生長大的,所以可以這樣揩你的油……我這就他媽的去樓下叫他們把錢還你。」

「那個,伍哥,是這樣……」

「就這樣了,麥特。」

伍哥掛上電話。我不知道他後來跟C.C.說了什麼,總之等我回到家後,C.C.在門外等我。她戴著假髮、穿著遮不了多少肉的吊帶衫與七分褲,還有綁帶的高跟鞋。她把錢還給了我,我也沒多問錢是怎麼來的。

我感覺很糟。「你太護著我了,」上樓之後我這麼跟伍哥說。

他趴在廚房的洗碗槽上,赤著雙臂洗碗。「你是郊區的『白斬雞』,我們是貧民區的『土雞』,」他低沉的嗓音像是爸爸在對兒子溫情說話,給人一種「這一刻他等了很久」的感覺。「而你願意來到這裡,冒險跟我在這種地方生活,這對我來說是莫大的光榮,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照顧好你,我不希望你出任何事情。」

我這麼個白人住進舊城區,把舊城區寫進書裡,但我不僅沒有在這裡感覺危機四伏,反倒還備受呵護。而這也造成了一種隔閡。舊城區的居民們有時覺察到我的存在,就會變得拘謹起來。初次接觸時,不少人會慌忙把地方弄乾淨還連連道歉。有年輕的小哥哥教我,當被尊稱為「先生」(sir)的次數達到一個程度,就能領到所謂的「免死金牌」(gangster pass),當地的幫派就不會動我。而我已記不清自己被鄰居們叫過多少次先生了,考量到當時我還是個不滿三十歲的白人,這樣的待遇更是誇張。對於一個想要把生活如實記錄下來的人來說,這些禮遇其實給我帶來了不小的困擾。要突破這樣的隔閡,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腳踏實地在此生活,盡可能讓自己從一個莫名其妙的外來者變成一個理所當然、趕都趕不走的外來者。時間久了,大家自然會卸下心防。不過,一旦發現苗頭不對,他們還是會立馬拉起「防護罩」。

要跟像凱莎這樣的「師傅」學習觀察事物的功力,需要時間累積。凱莎身上的「雷達」能讓她知道何時要豎起耳朵、哪裡有重要的線索。我在密爾沃基遇到的師傅不止凱莎一位,很多人都向我示範過該如何看待事情、該如何理解它們。即便如此,我知道自己還是錯過了很多東西,特別是剛開始那階段。這不光因為我是局外人,還因為我老是「過度分析」。心中有一場紛雜的獨角戲,讓我沒辦法注意到眼前上演的人生百態。從自我保護的觀點來看,這樣確實比較安全。我們的一些想法是社交生活的潤滑劑。依據各種分類和理論,我們把事情整理得井然有序。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警告過這種自我舒適圈會「掏空這個世界」,蒙蔽我們的雙眼。3

本書背後的研究工作,牽涉長時間與女性(在她們的家中)相處,而這自然會引發一些疑慮。事實上我曾經兩次遭書中的男性指控與他們的女朋友上床。第一次是在奈德和帕姆酒後起爭執時,奈德脫口而出:「你不是很愛跟麥特講話嗎?你不是當他是他媽的心理學家嗎?你幹嗎不去跟他做!」奈德氣沖沖地離開之後,帕姆才跟我說:「他以為我們有一腿,這人沒救了吧?」吵完氣消,奈德也沒有繼續談這件事情。但事發經過幾周,我便開始和帕姆保持距離,並且盡可能多地把時間花在奈德身上。另外一次是我去找瓦內塔,那是她被判刑前一個月的事情。當時除了她,還有她在「旅館」認識的一名年長男性厄爾(Earl)。厄爾癡迷瓦內塔,而瓦內塔也不討厭對方。這樣的厄爾見到我自然不會高興。為了「宣示主權」,厄爾曾衝著我說:「聽清楚,她是我的女人,我有權知道自己的女人在做些什麼事情。」我於是花了點時間跟厄爾解釋我的工作,也拿之前的著作給他過目。我覺得他有可能會傷害瓦內塔——前科纍纍的他有過家暴記錄,或至少有可能甩了她,連同他軍人的退休金一併帶走。厄爾向我道歉,但這場風波令人深感不安。走的時候我拜託瓦內塔的姐姐埃博妮要看好瓦內塔,而埃博妮也照辦了。隔天早上我打電話去確認一切平安。「我不怕他了,」瓦內塔對我說。但我認為還是該稍微提防一下。瓦內塔在出獄後跟厄爾分手,有人朝埃博妮的公寓開了一槍,當時瓦內塔和孩子正住在那兒。大家都覺得這應該是厄爾干的。

身為從事民族志的學者,我從事研究的第一要務就是確保不要讓對我敞開大門、讓我進入他們人生的人受到傷害。但實際上這個問題相當複雜而敏感,要想確實做到並不容易。4尤其在貧困的社區裡,什麼都要錢。你為誰做了什麼事情,就代表你一定得到了某種好處。你們之間一定有某種交換條件。所以奈德和厄爾覺得我不收分文地開車載他們的女朋友去找房子或辦事情,一定是因為我「有所圖」。我確實有所圖,我圖的是他們女朋友的「故事」。他們覺得我怪,對我有所質疑,完全說得過去,而我也帶著誠意回應他們。

當我在場時,人們的行為舉止和言談方式會有性別上的差異:我還可以舉出其他的例子。出獄後的瓦內塔在賣漢堡的喬治·韋伯連鎖餐廳找到了一份整理餐桌的工作,同時還認識了一個叫本(Ben)的男人。本想當卡車司機。有天晚上在他們的公寓裡,本突然閃人。「你們還好吧?」我好奇地問。

「不好,」瓦內塔歎口氣說。「他覺得我太像男人了。」

「什麼意思?」我真的不懂。

「就是說我好像懂太多了……他好像是在說,『你像個男人一樣,什麼事情到你那兒都一定會有個答案。』」

「你有明明知道答案但裝傻過嗎?」

「偶爾。」

我第一時間就納悶起瓦內塔有沒有在我面前裝傻過:為了表現得更像女人,她又扮過多少次呆呢?

你的一切——你的族裔、性別、出身背景、脾氣與秉性,會決定在你身邊的是哪些人、別人會跟你分享哪些秘密、讓你看到什麼東西,如何理解看到的東西。我的身份有時像把鑰匙,為我開了些門;有時也像鐵鞋,讓我在一些狀況下舉步維艱。說到最後,我們都不可能改變自己是誰,只能盡力而為,關注自己的每一種特質如何與工作產生化學反應,同時不要忘記初衷,把問題牢記在心。5

在密爾沃基的那段日子,我是一個全職的田野調查者。大部分時候我都帶著一台數字錄音機,並把它一直開著;這樣我就可以原封不動地把他人說過的話給記錄下來。我還帶著一本小的記事本,記下形形色色的觀察與對話,而且通常是在事件發生的當下寫完。我從來不忌諱讓人知道我是來寫書的,我會記下每一處細節。我會利用深夜和清晨工作幾個小時,除了把筆記本上的東西打進電腦外,我還會把當天發生的事情整理成文字。而要說我拍過的照片,總數應該不下幾千張。光是書裡沒登場的對象,包括三十位房東,我採訪的次數就超過一百場。我訪談和觀察過的角色有法院的法警、社工、房屋檢查員、物業經理,還有以拖車營或舊城區為家的居民。

在我離開「田野」後,工作尚未結束。事實上這時我才剛開始進行將各種資料轉錄為文字檔的「長期抗戰」。這方面我請了幾位高手幫忙,當然我自己也做了不少。等到所有材料都有紙本後,我發現自己記下的東西即便縮成單倍行距,頁數也超過了五千。我開始爬梳這些資料,把照片和文字配對,也在早晚通勤或搖我剛出生的女兒入睡時,聽一些我錄下的實況。在正式動筆前,我把所有資料來回讀了好幾遍。6我希望能在文字與影音中重溫現場,然後再盡我所能讓事實在書中還原。還有就是,我真的很想念大家。從密爾沃基的北部跳到馬薩諸塞州的劍橋(Cambridge,Massachusetts)——前者是什麼模樣大家清楚,後者則是養尊處優的「天堂」——讓我有一種強烈的錯位感。一開始我滿腦子想的都是要回到拖車營或密爾沃基的舊城區。事實上,我也為自己找了很多理由重遊舊地。

在寫這本書時,我看重的是第一手的觀察。遇到我沒能親眼見證的重要事件,我會和多位當事人或目擊者對談,然後再去找新聞報道、病例、法庭記錄或房貸文件來交叉比對。書中的任何事件,如果是根據二手資料寫成,我都會在章後注中標明。文中如果提到有人「覺得」怎樣或「認為」如何,那都是她/他親口這麼對我說過,我如實轉述。寫到過去發生在某人身上的事情,我會說她/他「記得」或「回想起」怎麼回事。為了檢驗這些細節的真實性,我在那些年曾多次提問同樣的問題,看當事人的說法會不會前後矛盾。這個辦法非常好用,因為很多當事人原本跟我說的是一套,但事實常證明他們的描述並不完全準確。真相的浮現,有時候需要一點時間。

為了查證書中資料的真實性,我一直很努力地與第三方接觸。這代表我不僅會去瞭解事情本身的起承轉合,還會確認這件事到底是不是空穴來風。比方說我就跟威斯康星州兒童和家庭部確認過阿琳遇到的社福制裁(welfare sanction)是不是真的那麼常見。我曾偶然聽到阿琳向謝倫娜解釋社福制裁是什麼東西,也曾陪著阿琳去社工那兒把事情釐清。這件事的查證並不麻煩,只要寫幾封郵件、打幾通電話就可以搞定,所以我就順手這麼做了。畢竟就像任何一個辯護律師都會說的那樣,及目所見也不見得完全是事實。太多時候我們會對眼前的真相視而不見,太多事情會誤導我們的想法。實在確認不了的素材,我就會忍痛捨棄。曾經娜塔莎·辛克斯頓跟我說過她之所以從高中輟學,是因為學校自助餐裡發生了槍擊案。在跟多琳確認過有這回事後,我其實很喜歡這個故事,想在書裡找個地方把它放進去,但我後來發現像這種衝動其實應該避免。於是我又分別找了三位密爾沃基公立學校系統的行政人員瞭解情況,結果這三位職員都沒辦法證明有槍擊案發生在娜塔莎說的時間節點上。真相可能是的確發生了些什麼,而這三位職員都搞錯了;也可能是娜塔莎說了個大概,但沒把細節交代清楚;再不然也可能是娜塔莎說的都不對。在考慮過種種可能性之後,我決定放棄娜塔莎的故事,就像我放棄了另外兩個「羅生門」的故事一樣。經過一番折騰,書的初稿終於出爐,之後我又請了一位校對。7但我自己也沒閒著,親自跑了趟密爾沃基和田納西州的布朗斯維爾處理未了結的問題。8

我經常被人問及我如何「消化得了」這項研究。他們這麼問的意思是:目擊這種程度的貧窮與苦難後,我的內心受到了怎樣的衝擊?我想沒有一個人知道這個問題觸及了我內心最不設防的角落。為此我編了一些言不由衷的回答敷衍大家,就像魔術師扔出的煙霧彈一樣。待到煙霧瀰漫時,我就可以悄悄下台,不被任何人看出破綻。但如果誠實地回答,我會說這項研究讓我心碎,也讓我與抑鬱為伍了許多年。看到他們努力活著,我也學會了要咬牙撐住。好幾次聽過他們說:「不要這樣看我啦!」後,我學會了在傷痛面前壓抑自己的驚恐,學會從貧窮的縫隙中看到真正的危機。我知道有些事在錦衣玉食的精英眼裡叫作懶散或不求上進;但真相是,窮人也需要配速和調劑,不然日子真的會過不下去。對克裡斯特爾或拉瑞恩來說,不能把心力都花在今日的危機上,因為明天還會有新的問題。在拖車營和密爾沃基的舊城區,我見證了人的韌性、衝勁與智慧。我聽聞了不少歡笑,也目睹了很多傷痛。在田野調查進入尾聲的時候,我在日記上這樣寫道:「我覺得自己很污穢,我竟然在搜集這些悲慘的故事與別人的苦難人生,就像是在搜刮什麼戰利品。」在田野調查中所感受到的罪惡感不但沒有隨著我的離開而消散,反而還變本加厲地在我內心打轉。我覺得自己是個騙子,是個吃裡爬外的傢伙,我好希望有人能過來隨便指控我做錯了什麼,我打算統統招認。看到大學聚會時放在我面前的一瓶酒,或是收到日托中心每個月寄來的賬單,我都會下意識地想到這筆錢可以在密爾沃基變成租金或保釋金。光是研究這些人的生活,就已在我的心上烙下痕跡,你可以想像這樣的真實人生會有多麼辛苦。

隨著我與房客和房東的相處時間越來越長,我發現自己心裡存在一些根本性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田野調查無法回答的。驅逐到底有多嚴重?驅逐會產生哪些後果?被驅逐的都是什麼樣的人?窮困的家庭花了這麼多錢在居住上,他們犧牲掉的又是哪些東西?我開始尋找可以回答這些問題的研究。都市貧窮、社區與貧民窟,這些主題一直都在美國的社會學領域佔有一席之地,我理所當然地認為一定有人曾經有過相同的疑問。

但結果是沒有。我找不到任何研究或現成的資料可以充分回答我內心的疑惑。這讓我難以置信,畢竟我所目睹的這些情形在密爾沃基天天上演。我納悶的是,私人租房市場的發展動態——這明明是美國貧窮問題的一大病灶,但(美國)國內的學術界對此卻視若無睹。我後來認識到會有這種令人不解的現象,其原因在於我們研究住房問題時的策略。整體而言,研究貧窮的學者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公共住房或其他的住房政策上,又或者他們會忽視住房問題,因為他們更感興趣的是都市社區的特性——比如說不同程度的種族隔離和居民對中產階級趣味的住房改造項目(gentrification)的抗拒。9事實上,私人租房市場是不容忽視的存在。這裡是窮人的大本營,租房向他們的生活施加了偌大的影響力。密爾沃基許多(我認識的)家庭都背負著相似的命運,他們因為租房被吃掉大部分的收入,在貧窮與剝奪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因為租房不成而遭到驅逐、失去安全感、淪落至無家可歸。租房問題決定了他們住在哪裡、與哪些人「共組家庭」,也板上釘釘地決定了他們身處社區的屬性與穩定性。這件事情鮮少被研究,許多狀況都被蒙在鼓裡。

我曾想要忽略這個問題,把所有時間花在與房東和房客的實際相處上。但當我發現問題不會憑空消失的時候,我決定自己來搜集相關資料。我的第一步是設計問卷來訪問密爾沃基私人租房市場中的房客。訪查的規模一開始並不大,但因為有麥克阿瑟基金會(MacArthur Foundation)的資助,我的訪問開始有了突破。我把這項研究稱為「密爾沃基地區租戶調查」(Milwaukee Area Renters Study,MARS)。從2009年到2011年,大約有1100名租房者在他們家中接受了我們專業採訪人員的採訪。這些直接向我報告的訪談人員接受著威斯康星大學調查中心(University of Wisconsin Survey Center)的訓練與督導。為了讓研究的資料具有代表性,我們的採訪人員走遍了整座城市,所有的租房個人與家庭都是我們鎖定的對象。人手一塊手寫板與一台聯想ThinkPad平板電腦的同仁們,勇闖密爾沃基最讓人心驚膽寒的社區。其中一位夥伴被惡犬咬傷在前、被人搶劫在後。

因為有廣大採訪人員的「英勇」表現,《密爾沃基地區租戶調查》達成了高達84%的回應率。能在這個人口流動率很高的貧困地區取得這樣的成績,他們的表現讓人肅然起敬。我在田野工作中取得的成果與心得,大大充實了《密爾沃基地區租戶調查》的250個問題:重點不只在於我問了什麼,還在於我怎麼問。在拖車營生活的期間,我學到了要問清一個人為什麼搬來,其實沒有想像中容易。租房者往往會搬出一套說辭,盡最大可能強調這是他們自願做出的決定。而要詢問人為什麼被迫搬遷,租房者又會有一整套極其複雜的用語,就像房客對「驅逐」一詞也有其獨特而嚴格的定義。就拿我在拖車營的鄰居蘿絲與蒂姆(Tim)為例,他們被迫搬離拖車是因為蒂姆工作時傷了背部。他們並沒有為了這事上法庭,但他們無疑遭到了驅逐(他們的姓名出現在驅逐記錄裡)。儘管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但他們並不這樣看待自己。「聽到你說『驅逐』,」蘿絲解釋,「我腦海裡的畫面是治安官跑來趕人換鎖,然後老鷹搬家會把你的家當扔到路邊。那才叫驅逐。我們可沒有被驅逐。」如果蘿絲和蒂姆在受訪時被問到:「你有被驅逐過的經驗嗎?」他們也會答「否」。這樣的訪查就會嚴重低估了非自願搬遷的普遍性。經驗告訴我提問題的措辭是一門學問,你得考慮到租房者對驅逐的理解,才能設計出有效的訪談問題。

這項調查搜集了關於住房、居民流動性、驅逐與都市貧窮等方面的資料。它也是我們手頭僅有的對都會租房者遭迫遷頻率進行廣泛預估的一項資料。在整理這些數據的時候,我很驚訝地發現,在密爾沃基,每八名租房者,就有一名至少在受訪的近兩年內遭遇過一次迫遷——這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驅逐,房東的房子遭到查封,或是房子被宣告為危樓、不適合居住。

這項調查還顯示將近半數(48%)的迫遷案例屬於非正式驅逐:沒有經由法院處理,所以記錄上是查不到的。這包括房東給錢叫你滾,或者是花錢請幾名壯漢把你往街上扔。正式的驅逐相對比較少見,佔整體迫遷案件數的24%。另外有23%的迫遷肇因於房東的房子被查封。最後的5%則是建築物被宣告為危樓而不得居住。10

換句話說,我們每見著一件由司法體系裁定的驅逐判決,其背後就有兩件法院管不到、任何程序正義都談不上的驅逐悲劇。如果不把非正式的驅逐列入計算,我們就會嚴重低估美國城市裡正在發生的危機。如果當政者看了被低估的報告形成決議,進而導致資源無法投入、輿論也不予關注,那這些因為人為誤判使得驅逐數據不能如實反映現狀的研究報告,就不只是學術的對錯;它會給許多活生生的人帶來切實的傷害。

隨著《密爾沃基地區租戶調查》的完成,我們掌握了許多新發現,其中驅逐會產生的連帶問題就很值得重視。相關的資料將驅逐聯結到居住的不穩定性、水準欠佳的屋況、社區品質的下降;甚至連失業都可以算在驅逐頭上。在此之上,我結合了一個具全美代表性的資料組,即《脆弱家庭與兒童成長研究》(Fragile Families and Child Wellbeing Study),進一步分析驅逐帶來的惡果。結果顯示被驅逐家庭「物質困窘」的問題會加劇,他們的身心健康也變得更糟。

即便把氾濫的非正式驅逐排除在外,法庭的正式驅逐記錄還是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官方數據準確記錄了城市裡發生的驅逐案件的頻率與位置。於是我毫不客氣地提取了從2003到2013年間所有發生在密爾沃基的驅逐案件,總計有幾十萬筆。按照這些政府記錄所列,每年有近半數由法院正式下令執行的驅逐發生在密爾沃基以黑人為主的社區。同時,女性在這些社區遭驅逐的幾率是男性的兩倍以上。11

最後我另外設計了一項調查來幫助我瞭解何以有些人可以逃脫驅逐的魔掌,有些人卻只能被命運捉弄。為期六周的《密爾沃基驅逐法庭研究》(The Milwaukee Eviction Court Study)在2011年1月和2月,面對面採訪了250名出席驅逐法庭的租房者(受訪率有66%)。這些緊跟著聽證會進行的訪問,讓我們得以管窺密爾沃基遭驅逐群體的處境和心境。這項訪查的資料顯示:密爾沃基驅逐法庭上房客年齡的中位數是三十三歲,其中最年輕的僅十九歲,最年長的為六十九歲。這些人家庭月收入約為935美元,平均房租積欠金額也差不多是這個數目。調查還顯示:橫在驅逐命運兩端的,不只是租金的賒欠而已。分析完材料後,我們發現除在房客積欠的房租,外加家庭收入、種族背景等其他因素,孩子的存在會讓房客收到驅逐判決的幾率提升至原來的三倍。在驅逐判決上與孩子同住的效應,大約等同於拖欠四個月的租金。12

本書用到了多種研究方法和不同的資料來源,它們之間相輔相成的效用也相當顯著。我一開始投入這個計劃時,有一整組的疑問推動著我前行。隨著田野調查的開展,這些問題有的得到了推進,有的依舊懸而未決。還有些問題所在的領域我從未涉獵過,也欠缺對應的概念。所幸在分析完庭審記錄與訪問資料之後,我終於能從制高點觀看整個局面,也更能體會驅逐在弱勢社區裡的嚴重程度。我終於可以覺察到驅逐存在的差異性,也不會把不同性質的遷居混為一談。通過定量研究,我得以知悉自己的觀察具有何種程度的代表性。只要情況允許,我會盡量讓自己的研究接受統計學上的稽核,借此判定眼下的情形會不會在更廣大的人口範圍內出現。當整體的比較釐清或精煉出一個觀念時,我會回到自己的田野筆記裡確認這些數據背後的運作機制。不同方法論之間的「團隊合作」不盡發揮了「1+1>2」的效果,還一一突破了單一方法可能存在的盲點。

除了這些大頭的努力——包括執行原創的訪查、分析庭審記錄的大數據——我也尋求了各式各樣的證據,一方面鞏固我觀察內容的有效性(validity),一方面深化我對於各項議題的理解。我分析了密爾沃基警局共計兩年的「妨害設施告發單」(Nuisance Property Citations)資料,取得了密爾沃基超過100萬條911緊急報案電話記錄,搜集了房東名下的物業、收租明細、法律文件謄本、公共不動產記錄、學校入學檔案與心理評估結果。

這種種資料加在一起,拼湊成一幅前所未見的浮世繪。從中我們可以感受到私人租房市場是一股多大的力量,也可以瞭解到這股力量是如何形塑著美國窮人的家庭與社區生活;從中我們可以知道貧窮帶來的各種問題——無法安居、嚴重的剝奪、弱勢社區的高度集中、健康狀況的損害,甚至失業——都源於美國城市裡缺少窮人可以負擔的住房。透過哈佛大學Dataverse Network,我已經將所有的訪查資料公之於世。13

這本書的核心是密爾沃基。威斯康星州的第一大城固然不是一般的城市,但比起為數不多但獨具特色、甚至代表著美國都會經驗的一線城市,密爾沃基倒也沒有那麼特別。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生態系統」,只是有一些會更加顯著。拿密爾沃基來說,它是個相對典型的中型都會城市,有著相對典型的社會經濟狀況與住房市場,也向租房者提供相對典型的保護措施。14比起其他的一些選擇,密爾沃基更能反映城市居民生活在印第安納波利斯(Indianapolis)、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巴爾的摩、聖路易斯、辛辛那提、加裡(Gary)、羅利(Raleigh)、尤蒂卡(Utica)等不是所有美國人都能朗朗上口的地方是怎樣一種體驗,畢竟這些城市不是美國的驕傲(舊金山、紐約市),也不是美國心中的傷痛(底特律、紐瓦克)。

但話又說回來,我在密爾沃基發現與記錄下的這些狀況,究竟能不能反映其他地方的實情,最終還是要交由未來的學者與研究去檢驗證明。我回答了很多問題,同時又留下了更多的問題。我們需要強有力的社會學科把住房當成研究課題,並且將關注的範圍擴大到狹隘的政策面與公共住房以外。我們需要一個嶄新的社會學分支去研究遷居,去記錄驅逐行為的氾濫程度與前因後果。或許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一個有使命感的社會學科去研究不平等現象,尤其是要板起臉來嚴肅對待私人租房市場中剝削與吃人不吐骨頭的問題。

當我經常自問「我的發現能不能代表其他地方的狀況?」時,我還是會納悶:我到底想問什麼?我是真心相信驅逐會發生在匹茲堡,卻不會發生在阿爾伯克基(Albuquerque)嗎?我真的以為這些悲劇是孟菲斯的專利,而絕不會在迪比克(Dubuque)上演嗎?在討論都市貧窮和居住(不)正義這樣嚴肅而普遍的問題時,我們收集的證據倒向了另一個方向。這項研究在美國一座主要城市的核心進行。密爾沃基可不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中歐波蘭聚落,也不是蒙大拿州某個人煙罕至、草木也稀稀落落的小鎮,更不是才幾個人到過的月球表面。15密爾沃基的驅逐件數,絕對可以跟其他許多城市的狀況相差無幾。在密爾沃基被召喚至房屋法庭出庭的人數,看起來與查爾斯頓(Charleston)和布魯克林(Brooklyn)大同小異。或許當我們自問「一份研究能不能概括其他地方的狀況」時,我們真正想問而沒有明說的是:其他地方的狀況是不是也如此糟糕?又或者我們真正應該問的是:我是不是應該要好好關心一下這些問題了?

近來的民族志,幾乎都採用了第一人稱。這是一種單刀直入的書寫策略,效果也相當顯著。對希望自己的民族志作品能被當回事的作者來說,文化人類學者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認為:作者必須讓讀者相信他們曾「親歷其境」。「若要讓人相信在日常生活中曾真的發生過這麼個奇跡,就一定得靠手中的筆。」16格爾茨說。說服讀者的重大責任,便交到了「第一人稱」的手中。我在現場,我親眼看著事情發生。而正因為我親眼看著事情發生,你也可以相信事情曾真的這樣發生。民族志的作者會在現場把自己縮到最小,但在書裡卻會把自己放大。我們這麼做,是因為第一人稱可以傳遞經驗——而經驗可以傳達(目擊者的)權威。

但第一人稱的敘事並不是僅有的選擇。17事實上,若真的想捕捉社交世界裡的精髓,第一人稱或許是最應該避免的那個選擇。「我」的視角就像一把篩子,把所有東西都過濾乾淨了。在第一人稱敘事中,作者和研究對像永遠保持在彼此的視線範圍內,作者的任何觀察都將基於研究對象的反應。無論作者如何小心翼翼,第一人稱的民族志還是輕而易舉地成了作者的所見所聞。我參與過不少以民族志或報告文學為題的對談,過程中沒有人在談作品的主題,反倒都在說作者的決策、誤判或「倫理人格」。而在以本書為題的學術演講上,我幾乎都會被問到以下這幾個問題:「你看到那個場面時感覺如何?」、「你是怎麼獲取這些信息的?」這些都是好問題,但我們需要想得更長遠一些。在這塊富裕的土地上,痛苦與貧困現象依舊舉目可見。飢餓、無家可歸、不公不義——面對美國當下的這些困境,我更感興趣的是一場不同的、也更緊急的對話。「我」不重要,一點都不重要。我衷心希望大家若是跟人聊起這本書,你會說到謝倫娜與托賓、阿琳與喬裡、拉瑞恩、司科特和帕姆、克裡斯特爾和瓦內塔——而在你居住城市的某個角落,可能就有一個家庭,剛從他們的住處遭到驅逐,路邊堆滿了他們的東西。

拋棄第一人稱的立場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在本書的脈絡裡,拋棄第一人稱意味著低調地出手干預,然後假裝無事發生。我自己招了:這在本書中發生過兩次。書裡說有「朋友」替阿琳租了一輛U-Haul卡車,讓她可以從第十三街搬出去;還說瓦內塔向「朋友」借了錢買爐子和冰箱,好讓自己在要上門的兒童保護服務局面前增加印象分,其實我就是她們的「朋友」。還有一點很重要是,書裡所有人物都沒有車子,我有,有時候我會充當他們的司機,載著他們四處找房子。而我不在的時候,他們會搭密爾沃基班次很不固定的公交車,要不就是徒步走來走去。如果沒有我的車子(或手機),這些人找房子會更花時間、更費力氣。

任何人接受我的訪問或花時間回應我的需求,都沒有從我這兒領到一毛錢。即便他們開口向我要錢,那也是因為他們逢人就開口要錢。為此我養成了不帶錢包出門的習慣,也學著跟身邊的所有人一樣把「不」字掛在嘴上。要是我剛好有幾塊零錢在身上,有時候我會順手給他們,但不給大錢是我的原則。

在密爾沃基,不少人會買吃的給我,我也會買吃的給他們。他們會送禮物給我,我也會送禮物給他們。辛克斯頓一家曾把我拐到地下室,說是希望我出手打一打出故障的鍋爐,或許鍋爐就能恢復了。想也知道我沒這個本事。但等我「鎩羽而歸」回到一樓的時候,等待著我的卻是他們為我準備的生日蛋糕。還有一次,阿琳買了一罐餅乾給我,上面還附了張那種會播音樂的卡片。我們決定把卡片放我車上,需要笑的時候就拿出來放一下。司科特到現在還會寄生日卡片給我的大兒子。他會在裡頭夾一張10元美鈔當作心意,這是他從無家可歸時就開始做的事情。

對一位田野工作者來說,難的不是出發,而是揮別。而最大的道德困境不是被要求出手相助時該如何回應,而是面對他人的無私與付出時要怎樣回應。我很幸運可以在密爾沃基遇到書裡這些人,他們一次又一次不計理由地幫助我。每當他們這麼做,我都會想起他們拒絕屈服於困苦的優雅身影。貧窮再不堪,也動搖不了他們內心深處的良善。


[1]Ford Hotel,建於1925年,一家以毒品走私問題氾濫著稱的貧民窟旅館,有「來自地獄的飯店」之稱,其所在地應該是洛杉磯,此處的舊金山是作者的筆誤。

[2]Gangster Disciples,源自芝加哥(伊利諾伊州),是當地以非裔為主、最大的黑人幫派。除暴力犯罪外,運(販)毒、性交易、甚至搶劫,無惡不作。

[3]作者當消防員,融入高危職業人群的經歷參見Matthew Desmond,On the Fireline:Living and Dying with Wildland Firefighter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