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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曲:家與希望

家是我們生活的重心。家是避風港,是我們忙完學習工作之餘、在街頭歷劫種種之後的去處。有人說在家裡,我們可以「做自己」。只要離開家,我們就會化身為另外一個人。只有回到家,我們才會褪下面具。

家,是人格的泉源,是我們的身份可以生根、可以開花結果的地方。童年的我們在家裡做夢、玩耍、打破砂鍋問到底。青少年的我們會退而在家整備,進而離家冒險。再長大一些,我們會希望建立自己的家庭來生兒育女,開創一番事業。家就是這樣的基地。說到要瞭解自己,我們往往都會從自己出身於什麼樣的家庭說起。

在世界上許多種語言裡,「家」的意涵不只是遮風避雨,這個字還會讓人聯想起溫暖、安全感與親情——就像母親的子宮一樣。古希臘文裡,「家」的象形文字常被用來替換「母親」。中文的「家」有兩層含義,是家人,也是房子。英文裡的「Shelter」則由兩個拉丁文組合而成:scield(屏障)與tuma(團隊),合起來就是一家人共同聚集在保護傘下的樣子。1從古至今,家是生命的基礎。家是分享美食的廳堂,是培養安靜習慣的地方。家人之間會在這裡傾訴夢想,建立傳統。

都會的生活也始於萬家燈火。家讓我們落地生根,將我們集結成社區。以家為單位,我們參與地方政治,懷持團結一致、「遠親不如近鄰」的心情與鄰居交心。「要逼著一個人站出來關心整個國家的事務,談何容易?」法國政治學者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發現,「但如果說到要在他家門前開一條路,他就會立刻感覺到這件公共意義上的小事會對他的切身利益產生巨大的影響。」2只有將那條門前路看作是大家的路,把某個公園看作是大家的公園,把某間學校看作是大家的學校,我們才會真正成為以公眾事務為己任的公民,才會願意把時間和資源投入到有價值的事由上:無論是要巡守社區、做美化兒童遊樂場的義工、還是要競選加入當地的教育委員會,對於家的認同,都是最重要的契機。

為公共利益貢獻一己之力,是民主的引擎,也是社區、城市與各州的生命所繫——最終也是我們立國的根基。瑞典經濟學家岡納·米達爾(Gunnar Myrdal)曾寫道,為公共事務付出,代表著「美國人心中流露的理想主義與道德情操,」3這股真情流露被稱作是「國家之愛」、「愛國主義」、「美國精神」。無論掛上怎樣的名號,換上怎樣的臉孔,其底蘊都是「家」。國家是什麼?不就是都市與城鎮的結合嗎;都市和城鎮是什麼?不就是鄰里的集合嗎;鄰里是什麼?不就是一個個家庭的組合嗎。

美國理應是個讓我們自己變得更好、讓家庭更好,讓社區更好的地方。若要擁有這樣的美國,我們必須先擁有一個安穩的家。要不是透過「客房」的永久住屋安置計劃,得到了一個價格合理的公寓,司科特怎麼能跟海洛因劃清界限?怎麼能找到遊民收容所住房經理這樣一份有意義的工作?又怎麼能開始自給自足?這之後的他,一直居有定所且神志清醒。然後是辛克斯頓一家。在小馬利克出生之後,帕特裡斯和多琳終於搬到了田納西州的布朗斯維爾,一座人口數大約是一萬人的小鎮。他們找到了一個舒服的三居室。從一開始的鼠窩出發,帕特裡斯通過了GED考試,取得了高中同等學力,老師佩服得不得了,她也成了那一屆成年學生裡的模範生。帕特裡斯再接再厲,繼續在當地的社區學院裡選修了電腦和刑法的網課,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為一名假釋官。她常半開玩笑地說:「我好多朋友都是犯人,將來他們都會是我的客戶!」

貧窮在美國之根深蒂固與殘酷無情,常叫人心灰意冷,我們繼而放棄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法。但司科特和帕特裡斯的故事告訴我們,家可以是一塊堅實的立足地。當有這樣一個棲身之所時,人們就有可能蛻變成更好的父母、更好的員工和更好的公民。

如果阿琳和瓦內塔不用把收入的七八成拿去繳租,她們就可以讓孩子衣食無憂、不必整日在街上遊蕩;她們可以找個社區安頓下來,不用一天到晚讓孩子轉學,這樣孩子就有機會交到一輩子的朋友,並在身旁慢慢聚集處世的榜樣和良師益友;她們可以去銀行開賬戶儲蓄,給孩子買書或玩具,甚至添台電腦放在家裡。為了準時交租、拖延被驅逐的命運、為了在流浪時趕緊找到下一個落腳處,她們不知付出了多少的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時間精力原本可以用來充實她們的人生:讀社區大學、運動健身、在職場闖蕩,還有可能找個好對象。

現實是,我們「把生來理應不只如此的人貶入了貧窮的境地。」4近百年來,在美國有一個普遍的共識是:居住支出要以在家庭總收入的三成以下為宜。5而直到不久之前,這確實是一個多數租房家庭都能實現的目標。但此一時彼一時——如今在密爾沃基乃至於整個美國,狀況日益惡化。美國每年從自家被驅逐的戶數,已不是幾萬戶的問題、也不是幾十萬戶的事情。幾百萬幾百萬的人流落街頭,或被迫委身於收容所。6

直到最近,很多人還不知道住房問題之嚴重,也不知道它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唯一知道問題嚴重性與後果的,是親歷痛苦的那群人。學界、媒體、主政者多年來對驅逐問題視而不見。這三方無視的結果,就是驅逐明明影響了廣大窮困家庭的人生,卻在社會學的研究工作中付之闕如。所幸新的資料和研究方法讓我們有能力評估驅逐的氾濫程度,同時將其產生的效應一一記錄。驅逐與窮困社區之間「難兄難弟」的關係,驅逐讓家庭、社區與孩子付出的慘痛代價等,我們都已瞭然於胸。

人先要能安居,心情才能安定。心定,才能花心思在持家與社會交際上。安居,孩子才不用東奔西跑,才更有機會在學業上精進及累積。人能安居,社區才會穩定,街坊之間才能培養感情,守望相助的觀念才能成形。7但對於窮困家庭而言,所謂的安定根本就是遙不可及,因為他們老是從租房處被驅逐。低收入家庭常搬家,這似乎已是共識。但他們為什麼這麼頻繁地搬家,則是學者和政客們都搞不清楚的問題,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把低收入社區被驅逐的頻繁程度放在眼裡。8從2009到2011年,密爾沃基赤貧人口的搬家事例中,大約有1/4不是出於自願。若是排除掉這類(被房東驅逐或被法院查封等的)非自願狀況,低收入家庭的搬家頻率其實與一般人無異。9大家要是去查一下其他城市驅逐案件的開庭記錄,也會得到一個相似的、並且離譜的數據。以2009到2013年間的密蘇里州為例,縣境涵蓋半個堪薩斯城的傑克遜縣(Jackson County),平均每天有19筆正式的驅逐通知。2012年,紐約市的法院每天判出將近80筆以未繳租為由的驅逐令。同年克裡夫蘭有1/9、芝加哥有1/14的租房家庭收到了驅逐法庭的出庭通知。10人窮,不代表不能過穩定的生活;而窮人的流離失所往往是被脅迫的。

除了被剝奪安穩的生活外,驅逐也會導致身家財產的損失。住戶不僅要和自在的住家、鍾情的母校和熟悉的街坊告別,他們還會失去有形的財產:傢俱、衣服與書本。要想重建家園談何容易,金錢和時間的付出勢必相當可觀,但驅逐卻可以將之一筆抹殺。阿琳就這樣失去了一切,拉瑞恩和司科特也是同病相憐。驅逐會致使人失業,被解雇的幾率會在遭遇驅逐後提升將近15%。無法安居在前、不能樂業緊追在後,失去家園帶來的壓力與陰影會嚴重衝擊人們在職場的表現。11租房的家庭還常常因為被驅逐失去入住公共住房的資格。因為密爾沃基郡的城市房屋委員會會在審核租房申請時計算遭驅逐的次數與欠繳的房租。換句話說,被租金壓得喘不過氣和被驅逐逼至絕境的家庭,照理講應該是最需要政府伸出援手的人,但體制卻將這群人拒之門外。12

財產、工作、住家被剝奪,找政府部門卻無果,也難怪驅逐會讓社會學家口中「物質(上的)困窘」(material hardship)雪上加霜。「物質困窘」觸及了匱乏的本質。準確一點來說,「物質上的匱乏」評估的是家庭有沒有因為負擔不起食物或醫療而遭受飢餓或病痛;有沒有因為付不出錢來而沒有暖氣、沒有供電或沒電話打。據統計,在遭驅逐的第二年,這類家庭相比未遭驅逐的類似條件家庭,經受著高出20%的「物質困窘」,或飢寒交迫,或病痛纏身。被驅逐的家庭在物質困窘上持續高出平均水平,其影響將一直延續至驅逐事件以後的兩年。13

這些家庭會被迫接受次等的居住環境。在密爾沃基,相對於條件相同但不經常搬家的家庭而言,最近一次搬家屬於非自願性質者,有高出25%的可能遭遇長期的住房問題。14

家庭被迫遷居,意味著他們立身的社區將從貧困轉變為赤貧,他們將從治安死角搬遷至罪惡的深淵。這是一個「沒有最糟,只有更糟」的概念。阿琳原本最喜歡的住處在一個工薪階層的黑人社區。在市府宣告其不宜居、強迫阿琳搬遷之後,她去了一個充斥著毒販的公寓社區。就算排除許多重要變量的影響力,我們也可以看到相比自願搬家的人,遭迫遷者越搬越糟、越住越差。15貧窮與犯罪的聚集又會形成新的問題,弱勢群體之境遇可謂雪上加霜,畢竟鄰里社區決定了我們生活中的大小事:從大人能接觸到什麼性質的工作機會、到小孩得在什麼樣的學校上學。16

然後是驅逐對人精神上的重創。迫遷是一種暴力,這種暴力會把人逼上抑鬱一途,嚴重時更會讓人想不開而輕生。以近期剛遭到驅逐的家庭而言,當中每兩位母親就有一位表示有臨床抑鬱症的各種症狀,這一比率是未遭驅逐但其他條件類似者的兩倍。即便經過了好多年,有過驅逐記憶的母親相比同齡人還是會顯得悶悶不樂、提不起勁或不夠樂觀。17一個精神科醫師團隊曾表示,有數名病人在他們被驅逐前夕自戕。悲劇發生之後,這個團隊在《精神病學服務》(Psychiatric Services)上發表了公開信,直指驅逐是「自殺的顯著前驅物」(significant precursor of suicide)。信中強調這些病人不至於因為遭驅逐而無處可住,所以他們合情合理地把自殺歸咎於驅逐本身。「驅逐應當被視為一種創傷性的拒絕行為,」醫生們寫道,「它意味著人最基本的需求遭到了否定,是極盡羞辱之能事的體驗。」被認定是因為租房遭驅逐或房屋遭查封而導致的自殺件數,在2005到2010年間增加了一倍,而這也剛好是居住成本狂飆的年份。18

驅逐甚至於會影響到迫遷家庭離開的社區。鄰居之間可以彼此合作,培養互信,而合作和互信會讓社區更加繁盛安全,但這需要時間。社區意識的建立和各種資源的投入,都會因為居民的高流動性受阻。也就是說,驅逐會讓社區的「一體感」斷裂。只要驅逐存在的一天,明明雞犬相聞的鄰居就依然是陌生人,鄰里間合力打擊犯罪和促進公民參與的潛力也變得無從發揮。19密爾沃基的各社區中,凡是某一年的驅逐率升高,隔年的暴力犯罪率也會同步飆升。這一點即便排除掉之前犯罪率或其他相關因素的影響,也不會有所改變。20

失去住處與身外之物、頻繁失去工作、被烙上掃地出門的標記、被剝奪政府的住房補助、迫遷至更窮更危險的地方、忍受物質上的困窘、流離失所、抑鬱(症)與身體病痛等——這些都是驅逐的後遺症。驅逐不只是將窮困家庭拉入灰暗的低谷、令他們的人生短暫地偏離軌道,驅逐還會從根本上改變他們人生的方向,被驅逐者往往從此踏上了一條艱辛的不歸路。人窮,不意味著會被驅逐;而一旦被驅逐,人就會越變越窮。

驅逐帶來的影響籠罩著老人和青年,也籠罩在病患和身強體壯者的身上。對於窮困的有色人種和他們的孩子而言,驅逐早已稀疏平常。走進美國任何一間都會區的房屋法庭,你都可以看到媽媽帶著孩子坐在冷冰冰的板凳上,等著叫號出庭。在密爾沃基的租房者當中,超過1/5的黑人女性表示曾經在成年後有過遭驅逐的經驗,這比例遠高於拉丁裔女性的1/12和白人女性的1/15。21

密爾沃基多數被驅逐的家庭都有小孩。而綜觀全美,許多被驅逐家庭的孩子都會落得無家可歸的結局。出於無奈,許多遭驅逐的家庭只能委身於糟糕的公寓和不安全的社區,而這兩者都會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損害他們的學習能力,甚至貶低他們的自我價值與自尊心。22驅逐會讓身為母親的抑鬱症惡化。長此以往,媽媽會提不起勁也無法開心,最後就連孩子們都能感覺到這股寒意。阿琳、瓦內塔和許許多多的父母親都想給孩子一個穩定的生活,但驅逐是一道跨不過的鴻溝。驅逐讓孩子們在不同的學校、不同的社區間進進出出。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住,這些家庭還是免不了得把大部分的收入「進貢」給房東,能用在孩子身上的數目少得可憐。23窮人過日子原本就已經入不敷出。儘管繳不起房租,但人總得有地方住,但問題是他們住的儘是些別人選剩的破房子。24我們的城市裡已經沒有窮人的立錐之地,而這在下一代的心頭同樣留下了深深的傷痕。

他們所受的種種磨難,叫人內心有愧,因為這些事情明明可以避免。不過,正因為問題可以避免,所以希望尚存。這些問題既非不治之症,也不會永世長存。我們的社會絕對有可能煥然一新,因為集體合作的力量不容小覷。

但有力量之餘,我們也得拿出解決方案。其中不能迴避的一個問題是:我們相不相信居住正義是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

美國有著崇高的立國精神。開國先賢們高喊人人平等,不容剝奪「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三種精神緊扣美國傳統,先烈們直呼是上帝賦予人權,而穩定的家是三者共同的起點。

生命與家是一體兩面,幾乎無法分割而獨立存在。有家才有隱私和安全感,人才能獲得保護和滋養。自由作為一種概念,其內涵始終不限於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也包含我們能「茁壯成長」的自由:選擇喜歡的職業謀生、習得新的技能。穩定的家讓我們有機會實現經濟自主,也讓我們有條件表達自我。我們能以合理的報酬受雇,也能享受屬於個人的自由。

那幸福呢?看到阿琳給他買了雙球鞋,喬裡臉上閃過的笑容就是幸福;一邊哼著讚美詩、一邊煮了頓大餐的拉瑞恩正品嚐著幸福;因為惡作劇成功而笑作一團的辛克斯頓一家,他們身邊也環繞著幸福。毫無疑問,對幸福的追求包含了物質層面的追求:起碼要能保障基本的生活所需。只因為貧窮在美國是這般鋪天蓋地、只因為我們共同做了罔顧一部分人安居樂業的決定,多少人的幸福從此無疾而終、多少人的才華因此無處施展?

在美國,我們確保公民「老有所養」、享受十二年義務制教育和基本的營養,我們認定這些是生在美國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會確保這些事項,是因為我們知悉必須滿足身而為人的需求,如此一來追求活著的尊嚴才不會是緣木求魚。而居住何嘗不是基本的人性需求?擁有價格合宜的住房,應該是每位公民的基本權利。理由很簡單:要是連住得安穩都談不上,其他事情也會隨時分崩離析。

如果讓人人有房住是我們的義務,那麼該如何踏上執行之路?令人欣慰的是,我們已經做了很多。談及民眾居住的需求,多年來美國取得了頗為豐碩的成果。往前回推幾代,美國的窮人會擠在破敗的貧民窟,公寓裡沒有浴廁、熱水、暖氣,甚至窗戶,25疾病與死亡也異常猖獗。經過幾個世代的努力,居住品質顯著進步。為了讓民眾能夠負擔房價,大膽而有效的方案應運而生。在20世紀中期,居住問題絕對是美國追求進步與發展的首要課題,高樓大廈紛紛拔地而起,取代了原有的貧民窟。「在當時,為新的公共住房剪綵可是件喜事,」已故的住房經濟學者路易斯·溫尼克(Louis Winnick)曾回憶道,「大城市的市長與議員為了「釣到」選票,在選區蓋了許多高層的公共住房。」當公共住房的居民看到自己的新家嶄新無比、通風透氣;社區週遭綠草如茵,還有許多遊樂設施的時候,他們振奮不已。「這地方太美了,」有人這麼形容,「就像個度假勝地。」26公共住房原本是貧民窟的替代品,可是沒想到,它卻慢慢成了貧民窟的接班人。隨著政客們掐死資金的投入,公共住房因為年久失修每況愈下。屋內窗戶破損、水管堵塞、電梯日益老舊。出了大門,污水的排放口在光天化日之下敞開著,沒人收的垃圾也越疊越高。有能力搬的住戶都搬走了,剩下的都是弱勢中的弱勢。未經多少時日,公共住房社區便身陷一片混亂與暴力之中。以聖路易斯(St.Louise)為例,著名的「普魯伊特——艾戈公寓大樓」(Pruitt-Igoe Towers)於建成後的第十八年,在電視的實況轉播中被炸毀。因為什麼?那地方可怕到連警察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放眼全美國,鐵球和炸藥還造訪了許多臭名昭著的公共住房項目,像是芝加哥的「羅伯特·泰勒之家」(Robert Taylor Homes)跟亞特蘭大的「麥克丹尼爾——格倫之家」(McDaniel-Glenn Homes),這些死氣沉沉的公共住房在黑白隔離、杳無人跡的城市一隅投下了深深的陰影。以這些住房項目的發展情況來看,把它們炸掉不僅省錢,也比較人道。這與「一套房子發生過如此難以啟齒的事情,索性用推土機把它給鏟掉算了」是同一種概念。27在公共住房的殘磚斷瓦間,所謂的「租房券」憑空而生。無論租

房券是好是壞,普魯伊特——艾戈公寓或羅伯特·泰勒之家的悲劇沒有再度上演,美國也終於可以跟這些與公共住房畫上等號的暴力、赤貧與政策失誤問題分道揚鑣。時至今日,由聯邦政府出資建設的「住房選擇券計劃」(Housing Choice Voucher Program)幫助許多家庭在商業租房市場中求得容身之所。在使210萬戶美國家庭受益後,「租房券」計劃儼然成為美國政府予以中低收入家庭最大手筆的居住補貼方案。除此之外,還有120萬戶美國家庭住在公共住房中。28費城、西雅圖與奧克蘭等城市顛覆了公共住房的設計概念,新的樓房不需要太高,但得足夠美觀,並且要打散分佈在不同的社區當中。整體而言,無論是選擇住公共住房或領租房券,租房者一般只需將三成收入用於住房,剩餘的由政府補貼。29

以公共政策的力量提供條件適宜、價格合理的住房給低收入的美國家庭,絕對有其重大的意義,也能為打擊貧窮出一份力。雖然公共住房的住戶或租房券的領取者並非個個都是窮人——當中不乏年長者或身障人士,也有一些中等收入的民眾——但年復一年,各種租房補貼項目每年至少讓280萬名的美國人從貧困中脫身。許多人不必再四處漂泊,家庭可以騰出資源去看病、付交通費或買食物。30我看到很多家庭在候補名單上排了好多年,終於領到租房券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衝到雜貨店,用他們「突然多出來」的錢去買東西。他們的冰箱和櫃子不再空空如也,他們的孩子也不再弱不禁風、營養不良,或者長期貧血。31

不過,很多的家庭可能就沒有這種運氣。許多孩子——我說的是像喬裡、小肯德爾和魯比這樣的孩子——從來沒辦法吃飽,因為租金先把家裡的錢「吃」乾淨了。2013年,租房的窮人有1%住在租金管制的房子裡、15%住在公共住房、17%領取以租房券為主的政府補貼,其餘的67%,也就是2/3的貧困租房家庭拿不到任何聯邦政府的補助。32政府輔助層面的巨大落差,加上房租與水電燃氣價格上漲(但收入並未上漲),也難怪貧困家庭普遍被衣食住行裡的「住」搾得身無分文了。33

你能想像我們收起大部分的失業救濟和社福安全網,將那些有需要的家庭拒之門外嗎?你能想像我們讓來申請食物券的家庭一個個餓著肚子吃閉門羹嗎?你知道面對需要棲身之所的貧困家庭,我們正在做的就是這樣狠心的事情嗎?

貧窮者的住房危機亟待解決。它絕對是美國內政的當務之急——居住問題不但把許多底層家庭逼至財務崩潰的邊緣,甚至中等收入的家庭也開始陷入泥淖。當前超過1/5的美國租房家庭中,房租佔去了收入的一半。34再一次讓城市恢復生氣,讓大家「住得起」,是美國沒有理由不做、也沒有理由做不到的事。

有意義的改變不限於規模的大小,辦法也不止一種。有些解決之道得文火慢熬,而且所費不貲,這類做法主要是想釜底抽薪,從根本開始改革。還有些方法的規模不那麼浩大,可以即知即行。法律就是我們可以考慮的方向。

提供給窮人的法律援助,自裡根時代開始走下坡路,到「大衰退」[1]時期整個潰不成軍。結果是現今全美眾多的房屋法庭裡,九成的房東都備有律師,而九成的房客卻孤身一人。35瀕臨驅逐邊緣的低收入家庭得不到公設辯護人的幫助。但其實只要有律師的協助,他們能續住的勝率就會提高很多。36在房屋法庭內向弱勢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政府資助的法律服務,會是效益極高的做法——流落街頭的憾事可以避免、驅逐可以減至最低、窮人家庭可以得到公平的立足點。

在1963年,劃時代的「吉迪恩控告溫賴特」[2]一案裡,最高法院一致通過,在刑事案件的審判上,無力負擔律師費的被告有權獲得公設辯護人的代表,理由是確保審判的公平。事隔十八年,法院審理了阿比·蓋爾·拉西特(Abby Gail Lassiter)的案子。出身北卡羅來納州的阿比·拉西特是名身無分文的黑人母親,在沒有律師代其辯護的情況下,她在民事法庭上被剝奪了撫養權。這一次法院的意見出現了分歧,而最終的結論是:民事被告只有在人身自由可能不保時,才能申請公設辯護。羈押當然很慘,但民事案件的判決也可以讓人傷心欲絕,不信你可以去問問失去孩子監護權的拉西特。房客經常無法為自己據理力爭,非得由律師出面不可,原因是房客可能欠缺相關的法律素養,所以不知道該以哪些法條為自己辯護。這時就需要有律師來提出各種抗辯的理由。另外一種狀況是像阿琳那樣會緊張過度、或者被法院環境嚇到說不出話來的人,若有律師在座,房東就不會小題大做,房客也不會被欺負或誤簽什麼「不平等條約」。要是驅逐沒有那麼輕而易舉,像多琳跟帕特裡斯等房客怎麼會因為怕被打擊報復而不敢舉報屋況不安全或不合法?如果有律師幫忙,房客甚至不用自己上場。不用出庭的他們可以照常上班、或者在家照顧小孩。申張權益原本就是律師的專業,律師說一句的勝率贏過他們說十句。

大部分房客一遭遇驅逐就放棄出庭,法院其實並沒有興趣處理這樣的案子。真要說,法院還真的希望他們不要出現,因為驅逐的案子每天都有厚厚一疊。房屋法庭的工作人員就算心有餘(同情房客),力也不足;因為他們的第一要務是把當天的案件處理完。萬一處理不完,次日又會送來新的一堆。所謂的「程序正義」,最後往往只剩下程序,看不見正義:總之先把案子處理完就是了。而如果房客有律師的話,這一點就可以改變。這會花納稅人的錢,因為我們不僅得付律師薪水;由於業務量的增加,我們還需僱用更多的特聘法官、法官與法庭書記。房屋法庭得有充足的預算,才能名副其實地發揮法院的功能。現在的房屋法庭則比較像驅逐令的生產線:每天只是不停地蓋章、蓋章、蓋章。

把錢用來拯救我們的城市和孩子,絕對是非常有價值的投資。只要提供幾個小時的法律援助,在「上游」多費點工夫,就可以在「下游」省下許多社會成本。比方說在2005年到2008年間,紐約市的南布朗克斯(South Bronx)向超過1300個家庭提供法律援助,結果成功駁回了86%的驅逐申請。此項法律援助計劃大約花費了紐約市府45萬美元。至於後續省下的經費,光算收容所的開銷,它就為市府省下了70多萬美元。37驅逐的後遺症不可勝數——對公家預算也造成很大的負擔。38

在民事案件上獲得公設辯護的權利已經在世界各國普及,不只法國、瑞典,就連阿塞拜疆、印度、贊比亞和其他許多我們看不起、覺得比美國落後的國家,都已經在人權的保護上做到這個程度。39在追求社會公義的道路上,把公設辯護的範圍擴及至房屋法庭,絕對是美國社會邁出的一大步。但話又說回來,光靠律師,並不能根除美國租房驅逐的弊病。因為問題的根本在於房租的飆漲不止,窮人能夠承擔的房子瀕臨消失。

若認定「有地方住」是美國人應該享有的基本人權,那我們就要以不同的眼光審視另一項權利:把租房者當成牟利的對象——越弱勢的人,就越是包租公(婆)「拔毛」的目標。美國自立國以來,就不乏具遠見者呼籲在公義與私利間找到平衡。這種平衡在保護國民不被追求私利的動機傷害的同時,「並不是要摧毀個人主義,」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Roosevelt)說,「反而是在保護個體的利益。」40限制與保障童工的法律、最低工資規定、職場安全規範與種種我們現在覺得理所當然的保護傘,都是出於人比金錢更重要的判斷。

有人會輸是因為有人在贏。「任何一種狀況會存在於世上,」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曾寫道,「都只是因為這種狀況的背後有人得到好處,而貧民窟就是這種經濟剝削的結晶。」41

說到剝削,「剝削」是一個從關於貧窮的辯論中被抹去的用語42,是直指貧窮不光是低收入所致的證據。的確,貧窮不僅源於人們的收入低,更是商業市場巧取豪奪的產物。透過調整基本工資和增加社會福利來提高窮人的收入固然重要;問題是,這些多出來的錢不見得都能留在窮人的口袋裡。要是房租也一起漲,那薪資上漲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就像舊城區的雜貨店一漲價,食物券的購買力會變弱一樣——事實上,這正在許多地方上演。統計顯示,日常用品的價格上漲了四成多。43貧窮是一體兩面造成的結果:收入與花銷,投入與產出。而只要剝削存在這個世上一天、只要我們不雙管齊下地處理貧窮問題,住房驅逐問題肯定不會有明顯的好轉和改變。

歷史證明了這一切。美國的工人運動曾在19世紀30年代風起雲湧,當時勞工的訴求一樣是薪資調整。有趣的是,土地資本(地主)在彼時並沒有跟工業資本(資方)站在一起,他們反倒是支持起勞工。地主當時的想法是:勞工賺得多,他們收的租金也會變多。一百年之後歷史重演,但勞工透過罷工所爭取來的薪資漲幅,只夠給同期快速上漲的房租塞塞牙縫。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那些年,製造業的就業市場擴張,但房市供給(特別是給黑人住的地方)並沒有增加,而這就讓房東有機會可以占勞工收入增長的便宜。如果說每年二月是驅逐的「淡季」,那只是因為城市的窮忙族把「勞動所得稅扣抵」,也就是政府給低收入家庭的退稅額度的一部分或全部,拿去補貼拖欠的房租。在不少案例中,雖然,每年一度的補助幫到了低收入家庭,但同時也讓房東撈去了好處。44當我們全身心地思考窮人和貧困社區缺乏的到底是什麼的同時,我們只看到了他們需要好的工作、需要一張更強的社會安全網、需要模範榜樣,卻忽略了剝削也是導致貧窮的元兇。房東瞭然於心,而我們視而不見的一件事是:窮人的錢好賺45,爛社區是門好生意。

剝削最能見縫插針的地方,就是生活必需品,像住和吃。多達1200萬名美國人辦理了等同於高利貸的「發薪日貸款」,他們借錢可不是為了「打腫臉充胖子」買奢侈品、也不是因為臨時有意外的支出,而是因為他們有房租、油錢、餐費,或其他的固定賬單要付。發薪日貸款只是五花八門的財務吸血鬼中的一隻,信用卡的循環利息、為盈利性大學提供的學生貸款等,統統在打窮人口袋的主意。46如果窮人住、吃、耐用品或貸款利息的負擔變重,而教育和抵押借款的回報率又不高(甚至於完全沒有任何效益),那他們的實質收入就會比賬面數字更少。本質上說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狀況。

因為這種不公平的狀況而有利可圖者、或是對其無動於衷的人,會說我們應該尊重市場機制,應該放手讓市場自己調整。但這麼說的人其實口是心非,因為住房市場中的剝削,其背後的靠山就是政府。讓房東能合法漫天喊價的,不就是政府嗎?政府補貼高級公寓的興建,讓房租越喊越高,讓窮人的選擇越來越少;在房客繳不出錢的時候,用一次性或持續性的租房補貼代墊給房東的,也是政府。只要房東申請,就會派執法人員去強制驅逐的,還是政府。把驅逐記錄登記在案、還昭告天下,等於是在服務房東和討債公司的,依舊是政府。如果說警察和監獄是為了整治舊城區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弊病(如治安惡化或黑市),那麼民事法庭、治安官還有遊民收容所就是在處理都會窮人居住成本飆漲和底層住房市場私有化所帶來的餘波。47

房東很喜歡把自己說得與眾不同,但他們和其他賺窮人錢的人沒什麼兩樣,說起來他們也是像我們一樣的普通人。他們只是在歷史與社會結構的劇變中恰巧撿了便宜,賺了些錢,甚至有人因此致富,但他們也就是合法地把房子租給載浮載沉的家庭而已。如果當房東的是我們,這錢是賺還是不賺?遇到窮人就大發慈悲地把租金打五折嗎?當租金的支票跳票,會損失幾千美元也無所謂嗎?雖然我在這裡強調剝削的嚴重性,但這並不表示我們要把房東說成是貪得無厭和狼心狗肺的惡人。強調剝削,是要凸顯社會在處理貧窮問題時的矛盾與效率不彰,我們不能光說要幫助窮人,卻不去處理他們陷入貧窮的根本原因。強調剝削,是希望大家共同去瞭解房東、房客,還有我們每一個人,為什麼會眼睜睜地看著極度的不平等在社會發生而無動於衷。

無論房東是怎麼變成房東的——有人辛苦打拼、有人聰明過人、有人繼承財產、有人走運、有人詐欺;但不變的是房租每漲1元,房東就多賺1元,而房客就得多付1元。房東與房客的命運緊密相連,利益卻相互對立。都會區房東的利潤如果合理,那是一回事,問題在於他們獲取的往往是暴利。在美國第四窮的城市裡開設破敗的拖車營收租,其年收入竟然是全職房客基本工資的30倍,是房客領取的聯邦救濟金的55倍。在這裡各執一詞的是兩種自由:房東靠租金賺錢的自由,房客有能力承擔房租、讓家人住得安全的自由。48

現在有一個辦法可以讓這兩種自由互相持衡:大幅提高租房券計劃的規模,把低收入家庭「一網打盡」,不再出現「漏網之魚」。我們真正需要的居住政策必須要照顧到不幸的大多數。在數以百萬計的貧困家庭在私人租房市場無助掙扎的時候,我們需要這樣的政策方案來彰顯美國的主流價值:安全、公平、機會平等。在房東想要賺錢的心願和房客希望有個容身之所的心聲之間,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的住房政策將為我們開闢一條中庸之道。

這背後的設計理念並不複雜。收入低於一定標準的家庭,就有資格領取租房券。拿著租房券,他們可以自由選擇想住的地方,食物券也好像現金般暢通無阻。只要想住的地方不是太貴、太大、太奢華或反過來太簡陋、太破爛,我們都應該讓租房券派上用場。合理的住房要有不過度講究但水準以上的設施,價格也要合理。租房券項目的行政人員可以通過民間租房市場中常用的算式來開發精算和分析工具,借此避免房東超收或防止房客揮霍。這個方案可以控制領券家庭花費在住房上的開銷佔到收入的三成左右,其餘的則由租房券支應。

租房券項目的普及可以讓美國的房地產行業面貌一新。驅逐的案件數會直線下降,無家可歸者也會逐漸絕跡,家庭會感到收入有了實質性的增加。他們可以騰出錢來吃飽一點、投資孩子的教育或自己的事業,也開始儲蓄。他們會找回安定的生活,重拾對家和社區的歸屬感。

放眼發達國家,這樣的全民居住方案已經有了許多成功的先例。任何推行此類方案的國家中,收入低於一定標準且符合申請基本要求的家庭都可以領取租房補貼。英國的「住房補貼」(Housing Benefits)之普及,以至於近期有記者報道:「好像問『誰沒拿到』會比較快一點。」「確實如此,」記者自問自答地說。英國這項(大多都是直接轉賬給房東的)福利確保了一件事,那就是家庭不會為了付房租而變得一窮二白。荷蘭的「住房補貼」(Housing Allowance)也透過類似機制,將理想的房屋提供給全國將近1/3的租房者,這政策大大惠及了荷蘭的赤貧群體。49

這些國家會依靠租房券來處理問題是有原因的。雖然租房券並非放諸四海而皆准的選項,特別是在生活費偏高的城市;但透過租房券,我們確實能把全國性的政策方案徹底地實施下去。理論上,要解決底層的居住問題,我們可以增加公共住房、提高免稅額、協助民眾購房、鼓勵開發商建房。但這些選項都會立刻遇到一個瓶頸,那就是規模的問題。相較於蓋新的公共住房或補貼民間住房市場的開發,發放租房券顯然是事半功倍的做法。要靠蓋房子,居住問題永遠沒有解決的一天。考量到法規管制的日趨嚴峻與興建成本的不斷高漲,要讓每個低收入家庭都能住進公共住房,納稅人的負擔將會變成天文數字。就算我們出得起這些錢,興建公共住房也冒著會重蹈覆轍的風險:從前有多少公共住房把窮人拉到同一屋簷下,這等於人為地創造了一個貧民窟。與此同時,種族隔離問題雪上加霜,社會問題也因為貧窮的聚集而發酵。50

會不會有人因為政府廣發租房券而好吃懶做呢?問得好。有項研究顯示租房補貼使工時和薪酬出現小幅的下降,但其餘的研究顯示不會有這樣的影響。51老實說,對於想讓民眾自給自足的目標而言,「維持現狀」的威脅絕對大於任何一種政策方案。被高房租(價)壓垮的家庭不可能有閒錢讓家人習得一技之長,也沒辦法讓孩子接受課外輔導,積累未來用得上的技能。頻繁搬家也會讓人沒辦法穩定在同一處任職。讓人有地方可住,跟職業培訓或教育一樣,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投資,美國勞動力的素質將因此獲得穩定的提升。整體而言,窮人並不想一直窩囊下去,他們不希望鑽漏洞、走後門,或是苟延殘喘地活著。他們想要發光發熱,想要美好的人生,想要當一個「有用的人」:他(她)們很多人想當護理師(這也是瓦內塔的夢想),想經營自己的慈善事業(阿琳的夢想)。一個穩定的家,就是讓這些夢想有機會開花結果的沃土。

美國大部分的州都沒有規定房東有義務接納持租房券的家庭,還有不少房東看到租房券就躲,因為他們想迴避額外的建築規範要求或是行政程序的麻煩。若要租房券政策在全美通行,就必須考慮房東的心態以及顧慮。有些建築規範的確能保障住家的安全性與房屋品質,但也有些則是可有可無。對持租房券入住的公寓施以嚴格的建築法管理,會給房東帶來不必要的負擔,也會使維護成本高漲。52但即便將執法和行政流程調整得更加合理「親民」,為房東提供更多便利,總還是會有些業主(特別是房產位於繁華地段的房東)堅持不收持租房券的租客。他們就是不想讓「這些人」住進來。如果我們繼續坐視這種歧視不管,那就是在把持租房券的人往特定的社區趕。這麼做不僅剝奪了低收入家庭進駐中產以上社區的機會,也會削弱我們借社會政策促進種族融合的能力。因此,通行全美的租房券計劃不僅要吸引房東參與其中,還要在執行時拿出公權力。如果種族或宗教歧視是違法的行徑,那麼全國性租房券政策下的歧視行為同樣難為法律所容。

完善而周詳的租房券方案,應該確保租金水準合理,調漲房租要以通貨膨脹率(物價年增率)作為依據,並且要有具彈性的條款確保房東獲取合理的投資報酬率。租房券的實行,理應讓房東享受到穩定的租金收益,房客流動率較低,驅逐件數較少。我們若是希望由民間租房市場吸納多數的低收入家庭,那首要之務就是要讓房東有利可圖。「讓窮人有地方住,說到底就是門生意,」雅各·裡斯(Jacob Riis)在一百二十五年前說過,「畢竟他們現在會身在此處,就是因為我們的祖先做了筆生意。如果將其當成慈善事業、業餘的消遣、或是追趕流行,這項事業都會慘遭失敗,而且在任何時候或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成功。」53但話又說回來,居住也是生而為人的基本需求,是兒童健康與發展的關鍵要素。它對經濟發展和社區穩定而言太重要了,以至於我們無法將之單純視為一門生意;它不是露骨的投資工具,也不是類似「搖錢樹」或「金母雞」的存在。

要讓租房券政策通行全美並且實現效益最大化,我們必須從成本控管下手。光是廣發租房券而沒能相對應地穩定租金,就形同全民買單,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全美房東的獲利。54目前的狀況是,房東之所以會對持有租房券的房客超收房租,是因為房客根本無力反抗。按照政策主管機關所制定的都會房租上限,在租房券房客集中的貧困社區,市場租金行情往往低於房東向租房券持有者收取的房租。而既然法律都規定可以多收了,房東豈有把錢往外推的道理。於是,「聯邦抵用券租房方案」可能會讓政府花費的不是幾百萬或幾千萬美元,而是幾十億元的稅金,還會讓數十萬家庭莫須有地失去獲得補助的機會。事實上,經濟學者主張在不用額外支出的情況下,現行的租房券計劃就可以覆蓋全美所有的貧困家庭。我們要做的是打擊超收,讓政策的執行更有效率。55

其實就算我們什麼都不做,不去管現行租房券計劃的效率彰顯與否,我們還是有能力向美國所有的低收入家庭提供這項至關重要的福利。2013年,兩黨政策中心(Bipartisan Policy Center)估計,將租房券計劃延伸至各地所有收入低於中位數三成的租房家庭,需額外支出225億美元,租房補貼的整體支出會因此增加約600億美元。實際數值應該會比預計低,因為兩黨政策中心並沒有考慮到增加租房券的發放可以省下的錢。它避免了大量無家可歸者的出現、減少了醫療成本,也遇到了的危機會帶來的嚴重後果。56廣發租房券絕不便宜,但美國不至於負擔不起。

這個錢我們拿得出來,至於錢要怎麼花,我們做過不少決定。這些年來,共和黨與民主黨的國會議員都曾經限制給窮人的租房補貼,反過來「劫貧濟富」地把福利以稅務優惠的形式加到擁有房產的富人身上。57時至今日,房屋持有人的稅務減免支出已經遠超過租房補貼。以2008年,也就是阿琳從第十三街被驅逐的那年來說,聯邦政府花在直接租房補貼上的金額不足402億美元,但業主拿到的稅務優惠竟高達1710億美元。這個數目相當於美國教育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國土安全部、司法部與農業部在當年的預算總和。58美國每年花在業主津貼上的錢,包括房貸利息扣抵與資本利得豁免的費用,是全美租房券政策成本預估的三倍。

聯邦住房補助最大的受益者,是年收入達到六位數的家庭。59如果我們要把公共基金都砸在有錢人身上——像對業主們的優渥待遇這樣,我們就應該敢做敢當地承認,而不應該學政客扯謊,說美國這個世界上數一數二有錢的國家沒法再為窮人做更多事了。貧窮在美國的延續,是因為我們不願花這個錢,而不是因為我們缺乏資源。

通行全美的租房券計劃只是可行的政策之一。我希望可以看到其他的方案,讓美國成為一個居住正義覆蓋每個人的國度。成功不必在我,或許也不應該在我,因為凡事都應該要因地制宜。適合紐約的做法不見得能在洛杉磯行得通,居住問題的解決方案在繁榮的休斯頓、亞特蘭大或西雅圖,會和在美國東北部鐵銹工業帶(Rust Belt)上的都會區、佛羅里達的赤貧郊區或美國地景上星星點點的小鎮大相逕庭。一個城市可能要建樓以興利,另一個城市則可能要拆屋還地來除弊。美國的都市和城鎮類型迥異——不同的風土人情、不同的問題,救贖之道自然不能千篇一律。

無論這團亂局的出口在哪裡,有一件事我們可以確定:美國的現狀是一種極度的不平等、是不給人機會翻身、是對人類基本需求的否定與罔顧、是看著人無端受苦還去充當幫兇——這種現狀對於美國秉持的任何一項價值而言都是莫大的諷刺。任誰都不可能找到一派道德、一條倫理、一部宗教經典或任何一篇聖者的教誨,可以為美國的現狀辯護。


[1]Great Recession,始於美國次級房貸違約,2007年下旬開始橫掃全球的金融海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