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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在密爾沃基北部,白人房東經常僱用黑人當物業經理,替他們看管房子。謝倫娜說:「不少年輕白人會從布魯克菲爾德到舊城區買這些破玩意兒……然後聘請黑人經理替他們管房子……要找那些長得凶神惡煞的黑人才行,這樣事情才會順順利利的。這些黑人經理會吼人,而且效果顯著。」謝倫娜的意思是,這些物業經理會毫不猶豫地對不乖乖繳租的房客嚷嚷。參見Jennifer Lee,「Cultural Brokers:Race-Based Hiring in Inner-City Neighborhoods,」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41(1998):927-37。

2.貸款和繳清貸款的記錄取自密爾沃基地契登記處(Milwaukee County Register of Deeds)。

3.托賓和連尼的租金清冊顯示:在大多數月份,閒置沒租出去的拖車數為5輛,拖欠租金的房客有40名,每月平均欠租金額為340美元。在每月閒置5輛拖車的情況下,剩餘的126輛拖車平均創造550美元的租金收入。而每年租金拖欠金額的總數可達163200美元(40人×340美元×12個月)。實際的數字應該不會這麼誇張。原因有二:首先,托賓並沒有每個月都執行40筆驅逐。這意味著大部分房客都會找辦法「處理」他們的欠租。再者,拖欠租金的預估值是根據夏季月份的總和(拖車營從2008年4月到7月的租約清冊)得到的,而這幾個月份正是欠租和驅逐的高峰。儘管如此,我還是選擇用這些可能高估的租金損失來推導出較為保守的數值。托賓的固定運營費用中包含了連尼和辦公室蘇西的薪水和租金折扣(兩人合計將近5萬美元)。其中連尼的年薪跟被免掉的租金數額為42600美元(薪水36000美元加上免除的6600美元房租),而辦公室蘇西的薪水跟租金減免一共只有6400美元(托賓認為蘇西是臨時工,他付給蘇西的報酬是時薪5美元,每週的工時為20個小時,5美元×20小時×52周,加上租金減免1200美元,總共就是6400美元)。在設施維護方面,園區內有將近20輛拖車是租房者「自有」的,他們自行承擔著大部分的維修賬單。就算把請人割草和撿垃圾的錢都算進去,常規的維修成本也鮮少超過每月5000美元。和上述一樣,我還是把這個高估的數值保留了下來。托賓要繳納的房產稅在2008年是49457美元,水費是26708美元(兩筆數據都出自公開的記錄);至於燃氣和電費則由房客自行負擔。那驅逐法庭產生的各項費用呢?托賓平均每月申請3筆正式的驅逐,但除非事情十分棘手,否則他不會請律師。這也意味著他每年花在驅逐法庭、治安官跟律師上的費用要小於7000美元(如果托賓平均每個月驅逐3個人,那他在驅逐法庭上的花費就是3222美元[89.5美元×3筆案件×12個月]。考慮到要不定期地付錢給治安官、搬家師傅和律師,我把這個數字乘上2,最後取整數得到7000美元)。垃圾呢?連尼告訴我兩輛垃圾車的月度賬單是800美元,所以全年是9600美元。照明呢?托賓自掏腰包(在電線桿上)裝設了夜間照明系統,園區一到晚上是會亮的。按照We Energies能源公司的標準費率計算,照明費的年度花銷是5000美元(包含園區辦公室的電費)。其他開銷?廣告和連尼領取的租金分紅我額外列了15000美元的預算。這樣算下來,每年還可結餘446635美元。我把一次性的大筆維修支出排除在上述的計算外,像托賓在園區安放的減速路障。理由是這些大筆花費是不定期的,出現的頻率也不高。連尼覺得我算得太客氣了,他認為托賓每年至少可以「淨賺個60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