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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蘭之秋

啊!秋天來了!

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在很短的時間內——最多一兩個星期——這裡會發生讓人歎為觀止的事情:整個新英格蘭迸發出繽紛的色彩;所有的樹生長了幾個月,形成遮天蔽日的綠色屏障,突然間色彩斑斕,熠熠生光,整個鄉野就像弗朗西絲·特羅洛普所描述的那樣,「變得壯麗輝煌」。

昨天我借口要做重要的調查,駕車到佛蒙特州,款待我那驚呆了的雙腳一頓登山盛宴——攀登海拔4235英尺的基靈頓峰。它挺拔壯麗,是格林山脈的主峰。昨天簡直就是夢想中完美的秋日,空氣裡充滿了秋天特有的濃烈而清脆的麝香氣味;天空瓦藍清澈;田野是濃墨重彩的綠;樹葉的顏色千變萬化微微含光。展現在你眼前的景致真的讓人目瞪口呆:風景中的每一棵樹都獨具一格,每一條蜿蜒盤旋的高速公路和每一座豐潤的山坡都突然被大自然潑上了無限種明朗亮麗的色彩——火焰般燃燒的深紅、光澤瑩潤的金色、活潑跳躍的朱紅、熾熱暴烈的橙色。

如果我的感情太過於奔放,請諒解,不過不用這些空洞的詞彙似乎無法描述這樣壯觀的美景。偉大的博物學家唐納德·庫爾羅斯·皮阿提(Donald Culross Peattie)文章向來寫得十分枯燥,枯燥得你都可以用來當抹布了。可是他想描繪新英格蘭的秋日美景時,也著實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在他那經典的《北美洲東部及中部的樹木自然史》中,皮阿提用一種說得好聽點叫「工匠式」的語言嘮叨了434頁(典型段落如下:「橡樹一般是沉重且枝葉繁茂的樹種,樹皮呈魚鱗狀或犁溝狀,嫩枝幾乎呈五角狀,因此樹葉也呈五層」),可是最後他注意到了新英格蘭的糖楓及其秋日的盛裝,那文字風格簡直就像是可可中被人摻了烈酒。他堆砌著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比喻描述楓葉的顏色:「像千軍萬馬在咆哮……像烈焰的赤舌……像前進有力的樂曲駕馭著交響樂之海上翻滾的浪尖,和著它叫喊的歡歌,給樂隊裡每一個精心編排的不和諧音都賦予了意義。」

「是啊,唐納德,」你都可以聽到他太太在說,「該吃藥了,親愛的。」

我完全能理解了他為什麼在接下去兩個激昂的段落中,繼續這樣的風格,然後突然回過頭去講下垂的葉軸、鱗狀芽體,還有下垂的小枝。當我站在基靈頓峰之巔,呼吸到宛如天堂般的清澈空氣,放眼皆是浸透在秋日光輝中的美景時,我發現自己所能做的就是不要張開雙臂,放聲歌唱約翰·丹佛的歌曲大串聯。(出於這個原因,最好和有經驗的人一起登山,然後隨身攜帶配備齊全的救生箱。)

偶爾你會讀到某些學界人士出版的一份科學版的色彩圖,上面嚴肅宣佈一項科學上的發現:密歇根州的楓樹或者是奧扎克的橡樹的顏色變深了。可是這種發現完全無視新英格蘭的某些特質,正是這些使得這裡的秋日美景舉世無雙。

首先,新英格蘭的樹木山水的底子是北美洲任何一個地方都無法與之相比的。那陽光下潔白的教堂、帶頂蓋的橋樑、整潔的農場,還有抱成一團的村落都為大自然那豐富、樸實的色彩錦上添花。此外,這裡樹種極其豐富,其他地區望塵莫及:有橡樹、山毛櫸、白楊樹、漆樹、四種不同的楓樹以及其他數不勝數的品種,它們所形成的強烈對比會讓人眩暈。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這裡的秋天氣候完美,很容易平衡。白天陽光燦爛、溫暖宜人,夜裡清涼如水、略帶寒意,有利於所有落葉樹木一起進入色彩迸發的高潮。所以千萬不要錯過時機,在每年十月份那幾個「壯麗輝煌」的日子裡,新英格蘭絕對稱得上是地球上最可愛的地方。

更讓人驚奇的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這裡的秋天會如此絢爛。

你可以回想一下學校裡的生物課(也許你這門課沒及格,栽在「巫師先生」的手上),秋天是樹木為進入冬天漫長的睡眠做準備的時候,它們會停止分泌讓葉子變綠的葉綠素。葉綠素沒有了,其他一直存在的色素如類胡蘿蔔素就稍顯眼一點。類胡蘿蔔素使得樺樹、山胡桃樹、山毛櫸,還有一些橡樹和別的樹呈現出黃色和金色。好了,有趣的是,為了讓金黃色持續鮮艷下去,這些樹必須不斷地為葉子提供養分,即使那些葉子除了掛在那裡好看以外,實際上已經沒有任何用處了。只有當一棵樹應該儲備起所有能量留給來年春天的時候,它才會耗費大量精力餵飽那些色素,然後把歡樂送到每個普通人的心底,可是這樣做,對於樹來說卻沒有任何好處。

更加神秘的是:某些種類的樹它們的厲害之處在於,更寧可犧牲自己也要分泌出另一種叫作花青素的化學物質,造就出新英格蘭最具代表性的壯觀的橙色和深紅色。並不是因為新英格蘭地區的樹產生的花青素更多,而是新英格蘭的氣候和土壤正好為這些顏色的獨特綻放提供了完美的條件。在氣候更加濕潤或者溫暖的地方,這些樹還是不厭其煩地做同樣的事——它們幾百上千年如一日地這麼做——可就是達不到這麼美的效果。沒人知道為什麼這些樹在沒有什麼明顯回報的情況下,願意耗費極大的精力去餵飽那些色素。

可是最大的秘密還在後面。每年有幾百萬人不遠千里驅車來到新英格蘭賞秋,當地人親切地統稱其為「偷窺樹葉者」。這些人週末就在旅遊景點的手工藝品商店裡或者別的什麼名為「諾亞古董」或者「藏品」的小店裡晃蕩。我估計大概只有0.05%的人會走到偏離他們愛車150英里遠的地方。他們已經接近了完美的邊緣卻又轉身離去,這是多麼奇怪而又令人費解的不幸啊!

他們錯過的不光是戶外那令人陶醉的歡樂——清新的空氣、豐富而天然的氣息、漫步於乾燥的落葉堆成的「地毯」上那無法言說的快樂——還錯過了聆聽山峰裡有人高唱《帶我回家吧,鄉間小路》這種獨一無二的享受,你還能開心地辨認出歌者半英國式半艾奧瓦式的口音和濃重鼻音呢。個人認為,這絕對值得你下車去聽聽哦。

[1] 弗朗西絲·特羅洛普,Frances Trollope(1780—1863),英國小說家,小說家安東尼·特羅洛普的母親。

[2] 約翰·丹佛,John Denver(1943—1997),美國著名老牌鄉村歌手。

[3] 奧扎克,Ozark,密歇根州的別名。

[4] 「Take Me Home,Country Road」,約翰·丹佛的代表作之一。

[5] 作者暗示他自己在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