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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走路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一位研究者最近對美國人的步行習慣進行了研究,發現每年美國人平均步行里程不到75英里——差不多每週步行1.4英里,一天不到350碼。我也經常偷懶,但還不至於懶到如此嚇人的地步,我在家到處找電視遙控器所走的路也比這個長。

據伯克利分校的那項研究,我們85%的美國人「基本」處於久坐狀態,35%的人則「完全」處於久坐狀態。我們變成了一個坐和駕的民族。

當時我和我太太決定回美國定居,目標之一就是選擇一個大小適中的小鎮居住,步行就能到達中央商業區。我們定居的漢諾威就是一個小巧的典型新英格蘭小鎮,安靜宜人而又緊湊。這裡有一大片中央綠地,周圍是達特茅斯學院那歷史悠久的建築,一條裝點精緻的主街,還有濃蔭掩映的住宅區街道。簡而言之,在這裡做任何事情只須步行,輕鬆而方便。不過,據我瞭解,幾乎沒人在街上走。

我在家的時候幾乎每天都步行去商業區、郵局、圖書館或者書店。有時候,如果我覺得特別開心,我會在「羅茲傑克斯咖啡館」小坐,喝杯卡布奇諾。偶爾在黃昏時分,我太太和我會漫步去「金礦石劇院」看電影,或者去「墨菲酒吧」喝杯啤酒。這些都是我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我從沒想過用別的方式代替步行去做這些事。鎮上的人都已經習慣了我這種奇怪而又與眾不同的行為,可是剛搬來那會兒,有熟人駕車從我身邊駛過,還是會在路邊放慢速度問我是否需要搭車。

「可是我就是和你一個方向啊,」我禮貌地表示拒絕後他們仍然堅持,「真的不麻煩。」

「真的,我很喜歡步行。」

「好吧,既然你這麼堅決。」他們會這麼說,然後很不情願地開走了,甚至還帶點內疚,就像是肇事後匿名逃離現場一樣。

美國人做任何事情都以車代步,已然成為習慣。他們從來都沒有想過伸開雙腿看看下肢還能做些什麼。值得一提的是,美國人現在有93%的戶外活動都要以車代步。

大多數新英格蘭小鎮都是為從前的交通狀況設計的,漢諾威就並非汽車的天堂。幾乎每一次開車進去都要花很長時間到處找停車位。為了緩解這一狀況,當地政府將道路永久拓寬以加快車流,還興建了新的停車場——達特茅斯學院近來就拆毀了一座相當古老的醫院,只是為了在校園中心地區塞入幾英畝麻木而毫無靈魂的停車場——他們完全不明白,就是因為沒有這些汽車文明的特徵,才使得整個小鎮如此引人入勝。

可是也不能光責怪那些政府部門,畢竟到哪裡都喜歡隨身攜帶兩噸鋼鐵的是我們自己。我們這個時代,大學生換個地方上課要開車,父母們去三條馬路之隔的朋友家接孩子要開車,就連郵遞員在一條街上挨家挨戶送信也要開著車。我們為了少走20英尺,寧可不厭其煩地去發動汽車。

有時候,事情簡直到了滑稽可笑的地步。有一次我在鄰近的埃特納小鎮等著接我孩子上完鋼琴課回家,然後一輛車開到鎮上郵局門口停了下來,和我年紀相仿的一個男人從車裡鑽出來,衝進了郵局(車沒熄火——我心裡不知怎麼擔心起來)。他在裡面待了三四分鐘,出來以後,再次鑽進汽車,開了正好16英尺(我當時無事可做就步量了一下距離),停在隔壁的雜貨店門口,又進了雜貨店,車還是沒熄火。

不過這個男人看上去身材很好。我敢肯定他一定經常長距離慢跑、打壁球,還做各種非常有益健康的運動,不過我也肯定他這樣開車辦事肯定是發瘋。我們的一個熟人那天也抱怨在鎮上的健身館外面找不到地方停車。她每週都要去好幾次,為了能在跑步機上運動,那健身館離她家大門最多只要步行6分鐘。我問她為什麼不步行過去,然後在跑步機上少跑6分鐘。

她看著我,似乎為我的頭腦簡單感到悲哀,「可是我在上跑步機訓練課,它會記錄我的跑步里程、速度還有卡路里消耗值,然後我可以調整跑步機的難易程度。」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簡直是粗心大意、欠缺考慮。

近期的《波士頓環球報》有一篇憂心忡忡、略帶恐懼的社論,稱美國每年高達250億美元的高速公路預算,只有不到1%花在人行設施方面。實際上我吃驚的是:真的花了這麼多錢照顧行人嗎?隨便到哪個近三十年開發的郊區去,你根本找不到一條人行道,也很難找到行人過街的斑馬線。

去年夏天我才真正理解了這一點。那時候我們開車穿越緬因州,在1號公路上想停下來喝杯咖啡。沿線全是一望無際的購物廣場、汽車旅館、加油站還有快餐店,如今這些東西如雨後春筍般躥出來,遍地開花。我突然發現街對面有家書店,於是決定不喝咖啡了,進去翻翻書。正好我手頭上做的事情需要一本書,而且我覺得這樣能給我太太一個機會和四個難以控制、熱情過剩的孩子共同享受相伴好時光。

儘管我離書店也不過70或者80英尺遠,但我發現根本不可能步行過去。那裡有一個為汽車設置的交通出口,卻沒有出口給行人,而且你也不可能輕易步行穿過公路,因為要不停地躲避六車道上飛快駛過的汽車。最後我不得不鑽進汽車開過公路,這就是唯一的辦法。那時候這麼做看上去很荒謬氣人,可是後來我才意識到:可能我是唯一一個想嘗試步行穿過那個十字路口的人。

事實上,在這個國家,我們不但不再走路去哪裡了,而且我們再也不願意走路去哪裡了,甚至還詛咒那些想讓我們多走點路的人,就像新罕布什爾州的拉科尼亞鎮的設計者們一樣,為此付出了重大代價。幾年前,拉科尼亞花了500萬美元把它的商業區變成步行街,想創造更加舒適的購物環境。從美學的角度來看,這個改造很成功——城市規劃師們從全國各地跑來交流並拍照學習——可是從商業上來說這簡直是個災難。由於從停車場到步行街有一街之隔,購物的人難以忍受這種步行距離而遺棄了拉科尼亞商業中心,改在郊區購物廣場購物。

1994年,拉科尼亞敲碎了漂亮的人行道地磚,拿掉了長凳,搬走了一盆盆天竺葵,挖走了裝飾性的樹木,重新恢復了街道最開始的樣子。現在人們又可以直接停車在商場門口了,於是拉科尼亞商業中心又開始燈紅酒綠。

如果這個例子不讓人覺得悲哀,我就不懂什麼才讓人悲哀。

[1] 英美長度單位,1碼約合0.914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