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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到內布拉斯加去。看到這兒,有句話你會衝口而出,而且說多少次都嫌不夠:內布拉斯加最沒意思了。跟它比起來,艾奧瓦就是天堂。最起碼,艾奧瓦是綠油油的,肥沃的,它甚至還擁有一座小山呢。而內布拉斯加呢,簡直就像一塊光禿禿的方圓7500平方英里的大補丁!這塊補丁的中心,流淌著一條名為普拉特的小河,一年裡有時寬達2到3英里。這倒也沒什麼,可是如果你意識到其水深僅僅只有大約4英吋,你還能不印象深刻嗎?那簡直是坐著輪椅都能過去。要是把它畫進一幅風景畫,任何曲線或者凹陷都無法形象地勾勒出這條河。它就那麼待著,其狀就像潑濺在桌面上的一攤水。這條河可以說是內布拉斯加州最激動人心的東西了。

小時候,我總是奇怪,內布拉斯加怎麼竟會有人居住呢?我的意思是,那些早期拓荒者在駕著有篷馬車吱吱嘎嘎地橫穿美洲進行這場遠征時,肯定會經過那塊綠油油的、肥沃的並且還矗立著一座小山(正像我所說的)的艾奧瓦,卻沒有留在那兒,也沒有繼續往前進入同樣綠油油的、肥沃的還盤踞著一溜山脈的科羅拉多,反倒在這麼一塊扁平的、焦黃的到處都是草茬和犬鼠的地方落下腳來。這哪是過腦子的做法?知道這些人用什麼造房子嗎?乾泥巴。知道每年雨季來臨時這些泥巴房子會怎麼樣嗎?對了,它們都直接流進了普拉特河。

有很長時間我都無法斷定這些內布拉斯加的早期拓荒者究竟是瘋子還是蠢蛋,後來,有一個星期六,我看到了內布拉斯加大學的球迷們在一個大運動場中的所作所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找到了——他們二者兼備。我大約有10年沒來過這兒了,我走那會兒,內布拉斯加大學與其說是每週舉行一次足球比賽,倒不如說是進行一場祭神屠殺。他們總是以比分58︰3這樣的絕對優勢把不幸的對手打得一敗塗地。大多數學校一旦在比賽中得了個好綵頭兒,就會替換上一隊瘦得皮包骨的新手,讓他們在場上也跑上幾圈,把一塵不染的運動裝弄得髒兮兮的。總之,要讓失敗的對手把比分追上些,弄得體面點兒,這就叫作公平比賽。

內布拉斯加可不這樣。相反,要是能得到允許的話,內布拉斯加大學恨不得把噴火器派到場上。每星期觀看內布拉斯加足球賽就像目睹豺狗撕碎一隻瞪羚一樣慘烈。那場面很不體面,很沒有體育精神。當然,球迷們對此仍然意猶未盡。坐在他們中間看到比分已經是66︰0,而他們仍然狂吹喇叭渴求更血腥的戰鬥,這無疑讓人洩氣。尤其當你想到這裡的很多人就在奧馬哈空軍戰略指揮中心工作的話,心情更會沮喪。萬一哪天艾奧瓦招惹了內布拉斯加,他們要是對艾奧瓦發動轟炸,我可一點兒都不意外。在這個特殊的早晨,諸如這樣的一些想法相繼掠過我的腦海,坦白說,讓我很是不安。

我又回到了大路上。此時是早晨七點半多點兒,4月的一個星期一,天氣晴朗,但仍然冷颼颼的。出了得梅因,沿著80號州際公路向西而行,我準備穿越艾奧瓦西半部挺進內布拉斯加。但是我仍然無法直面內布拉斯加,尤其是在上午這麼早的時候。於是在得梅因西部15英里的德索托,我驅車離開了州際公路,轉向一條偏僻的路。過了幾分鐘我就迷路了。對這個我可一點兒都不吃驚。要知道,迷路是我們家人的特性嘛。

我爸爸,只要往方向盤後面一坐,就會或多或少保持在迷路狀態。大多數時候他只是有點兒摸不準,但是越是接近全力尋找的目標,他越是徹底地暈頭轉向。一般總要經過大約一個小時,他才能意識到自己已經從第一階段步入了第二階段。他就那麼在陌生的城市裡橫衝直撞,要麼毫無預兆地來個緊急轉彎,要麼沿著街道單行線逆向行駛,要麼停在鬧市區中心猶疑不定,弄得周圍的汽車喇叭一片轟鳴。這時我媽媽會小心翼翼地建議他把車停下來問問路。爸爸會假裝沒聽到她的話,仍然半著魔似的亂闖亂撞,比天下所有的父親面對逆境時的狀態都有過之而無不及。

就這樣沿著同一條單行線反反覆覆逆向行駛很多回之後,一些店舖老闆開始站在門口觀看,最後,爸爸會停下車來莊嚴地宣佈:「好吧,看來我們應該問問路了。」那聲調好像是說他一直就有這種想法來著。

事態好像是逐漸向好的方向發展,但事實上這只不過是另一個轉折罷了。接著,要麼是媽媽跨出車門在街上攔住一個明顯不合適的人(通常是諸如一個哥斯達黎加雲遊而來的修女之類)問路,結果是更分不清東南西北;要麼就是爸爸下車問路,結果是一去不回。原因就在於我爸爸太健談了。對於一個特別容易迷路的人,這很不妙。他走進咖啡廳詢問「到大方格斯州立公園的路怎麼走」,接下來呢,他就會坐下來喝杯咖啡,然後跟個什麼農場主聊天,或者這位農場主會把他拉出去參觀自家新修的化糞池之類。與此同時,我們其他人只能一言不發地待在馬達轟鳴的汽車裡等待,渾身淌著汗水,百無聊賴、無精打采地欣賞一對蒼蠅在儀表盤上交配。

很久很久之後爸爸才會重新現身,邊走邊擦著嘴邊的餅屑,顯得精神十足。「真要命,」他會斜倚在車身上隔著玻璃跟媽媽這麼說,「那邊那個傢伙搜集假牙。他已經弄到了700多副放在地下室裡。見了人他就非讓人看那些東西,我也沒法兒拒絕呀。然後他妻子又非要讓我吃塊藍莓餡餅,欣賞他們女兒婚禮的照片。恐怕他們從來沒聽說過大方格斯州立公園,但是那個傢伙說他的一位住在卡納克車站交通燈旁邊的哥哥可能知道這個地方。想想看,在所有東西中,這個哥哥偏偏喜歡搜集風扇帶,在整個中西部北部地區,他肯定是大戰前風扇帶的最大收藏家了。我現在就去找他。」我們還來不及阻止,他就又走了。等到最後終於回來時,爸爸已經裝了一肚子這個城市的趣聞軼事,儀表盤上的蒼蠅也下了厚厚一層卵。

我終於發現自己尋找的是什麼了:溫特塞特——約翰·韋恩的出生地。沿著城市轉了一圈後我找到了他的房子——溫特塞特太小了,我只花一分鐘就到了目的地——然後讓車速慢下來,在車裡欣賞它。房子很小,油漆也已剝落。韋恩,當時的名字是馬裡恩·莫裡森,只在這裡住過大約一年,之後他們家就搬到了加利福尼亞。這所房子現在成了一座展覽館,但這會兒停止開放。對此也沒什麼可驚奇的,這個城市的很多地方都已關門歇業,而且從外觀看來很大一部分都永遠關門了。廣場上的艾奧瓦電影院顯然已經停止營業,很多店舖要麼已經蹤影皆無,要麼已是半死不活。溫特塞特是個很漂亮的小城,有鄉村風味的庭院、廣場,長長的街道旁林立著高大的維多利亞式房屋。我敢打賭,就像溫菲爾德一樣,這裡在15或者20年前肯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我撥轉車頭回返大路,當經過一家所謂的金色快餐屋時,心頭驀然泛起一種奇異的空虛之感。

我沿途經過的每一處城鎮大都是同樣的情形——剝落的牆面,歇業的店舖,整個一番死氣沉沉的景象。艾奧瓦西南部仍然是這個州最窮困的地區。我沒有停車,因為沒什麼東西值得駐足觀看,甚至連喝杯咖啡都找不到地方。最後,讓我驚喜莫名的是,偶然拐上密蘇里河上的一座橋之後我竟然到了內布拉斯加州的內布拉斯加城。感覺還不錯。實際上是相當不錯,比艾奧瓦好很多。承認這個真讓人尷尬。這座城市看起來比較富裕,修繕得也不錯,路兩旁的灌木上盛開著奶油色的鮮花,有些單調但非常漂亮。單調嘛,那是免不了的,這也是內布拉斯加的一個通病。就那麼重複又重複的,再好的東西也看膩了。我把車開上一條路況還算可以的大路,沿著它一直行進了好幾個小時,其間經過了奧布恩、迪卡姆西、比阿特麗斯(這個小城人口僅一萬人,但誕生了兩位好萊塢明星:哈羅爾德·勞埃德和羅伯特·泰勒)、費爾伯裡、希伯倫、德什勒爾、拉斯金。

在德什勒爾我停下來喝咖啡,哎呀,那裡可真冷啊!說到天氣,中西部兼具冷熱兩個世界的最大弊端。冬天的風就像鋒利的剃刀片,它從北極呼嘯而來,猛烈地穿透你的身體。它怒吼著,盤旋著,把房屋折騰得搖搖欲墜,攜來成堆大雪和刺骨嚴寒。從11月到來年的3月,就連在室內,你也只能把身體傾斜20度走路。你的生命要麼浪費在等待汽車發動機預熱,要麼消耗在把它從積雪中挖出來,要麼就是徒勞地想把車窗上的冰刮掉——這些冰簡直就像是被強力膠粘上去的一樣。然後,就在某一天,春天來了。冬雪消融了,你可以把臉揚起面對太陽,甚至可以身著短袖昂首闊步了。好日子也就到此為止了,然後就是春去夏來。其更迭就好像上帝在天國裡拉動一架槓桿似的。氣溫開始走向另一個極端,熱氣從遠在南方的熱帶撲面而來,像一堵熱牆一樣轟然砸在你身上。在六個月的時間裡,熱浪鋪天蓋地。你的汗變成了油,你的毛孔個個齜牙咧嘴。青草變成了焦黃色,狗看起來就像要死了似的。在市區,你能感覺到熱氣正從你鞋底的人行道上向上升騰。可正當你熱得要發瘋時,秋天來了。接下來的兩到三周時間裡,空氣開始變得溫和,大自然變得友好起來。然後冬天就到了。新的一輪更替又重新開始。這兩個極端的反覆更迭讓人難以忍受,你會禁不住下定決心:「我長大了一定要走得遠遠的,遠遠地離開這裡。」

在雷德克勞德,也就是威拉·凱瑟的家鄉,我上了281號國道,朝南駛向堪薩斯。一過邊界,就是史密斯中心——布魯斯特·M.海格雷博士的家,他是《牧場上的家》的作詞者。你不會只想知道這首歌的歌詞是某個叫作布魯斯特·M.海格雷的人寫的吧?你能看見他作詞的那座小木屋,但是我要去的是更好玩的地方——美國的地理中心。你得在一個叫作黎巴嫩的小城外緣駛下公路,然後沿著另外一條路走大約1英里,一路穿過麥田,就到了那裡。那裡是一個荒涼的小公園,有一些供人野餐的桌子,還有一個石頭做的紀念碑,其頂部除了被風像鞭子一樣抽打的旗幟外還有一塊匾額,告訴我們這就是美國大陸的中心點。老天,可不就是嘛!公園旁邊有一座汽車旅館已經關門,更為這裡添了幾分淒涼。老闆當初肯定是抱著這種希望——四面八方的人們會來到這裡消磨一個孤獨的夜晚,在這裡給他們的朋友發送明信片說:「猜猜看,你們永遠想不到我們在哪兒。」看來,這傢伙錯估了行情。

我爬到一個野餐桌上,如波浪般的田野上綿延數英里的景色立刻映入眼簾。風宛如一列貨車一樣撲面而來。我甚至覺得自己是這些年裡第一個來到這裡的人,感覺自己是2.3億美國人中在地理位置上最優越的一個,這種感覺有點兒怪怪的。就好像假如美國遭到侵略,我會最後一個被俘虜。就是這裡,這就是最後的據點。爬下桌子返回汽車,我不禁心生愧疚,我這一走,就把這麼個地方毫不設防地留在那裡了。

開著車,我一頭扎進了傍晚的昏暗中。天空中低垂的雲團迅速地移動著,田野變成了白色的草海,柔美如孩子的頭髮。到達拉塞爾已是夜晚,天開始下雨。汽車頭燈照出的一個標誌牌上寫著:歡迎來到鮑勃·多爾的家鄉。拉塞爾是鮑勃·多爾的故鄉,此人當時正在角逐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提名。我在這裡找了個房間過夜,想著一旦多爾當上了總統,我就可以告訴孩子們自己曾在總統故鄉待過一晚上,沒準兒會讓他們更加敬仰。而且,在未來四年中,只要電視中出現拉塞爾,我就能說:「嘿,我就是在那兒來著。」然後把我在那兒見到的地方一一指出,搞得一屋子喋喋不休的人統統閉嘴。結果呢,兩天之後多爾就在競選中敗下陣來,因為除了他的家人和拉塞爾周圍的什麼人之外,就沒有人支持他了。而拉塞爾小城呢,唉,自然也就失去了一舉成名的機會。

第二天是個讓人頗為期待的好天氣,陽光明媚,空氣清新。小蟲子們在擋風玻璃上撞得四散飛逃,就好像炸開了一團彩色的霧。這正是中西部典型的春天。陽光中的堪薩斯看起來很讓人心曠神怡,我有點兒驚奇。我一直認為世上最堵心的事莫過於有人跟你說「小子,我們要把你調到堪薩斯去」了。堪薩斯自稱是「小麥之州」,這差不多就概括了它的全部特徵了,是不是?這確實會讓你不再想去那盛產小麥的巴巴多斯,是吧?事實上堪薩斯還真不錯。沿途的所有城鎮都看起來又整潔又繁榮,呈現出典型的美國風味。不過,堪薩斯本來就是最典型的美國州。畢竟,它是超人和《綠野仙蹤》裡多蘿茜成長的地方,我路經的所有城鎮居民都對他們表現出一種親密無間的、興高采烈的、永恆的興趣。在這樣的地方看起來好像你可以讓男孩子蹬著腳踏車替你運送雜貨,人們仍然會發出「天哪」「上帝啊」「耶穌啊」之類的感歎。在一個叫作大轉彎的地方,我把車停在巴頓縣法院旁的廣場上,然後四下看了看。時間在這裡好像轉了個彎,1965年以來它沒有一點兒變化。克瑞斯特電影院還在營業。附近就是大轉彎每日論壇報和布拉斯·巴克時裝店,時裝店上面有一巨大牌子,上面寫著「少男少女時裝屋」,上帝、耶穌啊。一男人和他的妻子與我擦肩而過時,像老朋友似的道了早安,那男人甚至還碰了下帽子。從一輛經過的汽車裡傳來了正義兄弟的歌聲。這一切都太詭異了。我幾乎能想像羅德·塞林會從某棵樹後轉出來說:「比爾·布萊森不知道,但他剛剛駕車闖入了一個在時空中不存在的社區,他開始了一趟不能回返的旅程……在奇幻空間裡。」

我瞟了下一家家庭藥房和禮品店商店的櫥窗,發現裡面有很多有趣的不常見到的貨色,包括:一輛輪椅、一袋一次性紙尿褲(除了專門供應大小便失禁顧客之需的專賣店之外,這些東西可不常見)、泰迪熊、帶有健康情趣諸如世界好祖母之類圖案的咖啡杯、母親節卡片,以及各式各樣的陶瓷動物。櫥窗一角是一幅音樂會海報——你簡直不敢相信演奏者是誰——保羅·瑞威爾和奇襲者樂團。這還不讓你頭暈目眩嗎?他們就在那兒,仍然穿戴得好像大陸軍一樣,笑容可掬、神氣十足,就像我中學時代見到的一樣。兩星期之後他們要在道奇市的室內音樂廳進行演奏。最低門票價格是10.75美元。這一切越來越讓我難以承受。於是,我由衷慶幸又能回到自己的汽車前往道奇市,至少,那裡的虛假是刻意而為的,讓人一眼可以辨別出。

就在大轉彎和道奇市之間那70英里路程的某個地方,你從中西部來到了西部。沿路的城鎮居民已經不再像中西部人那樣戴著棒球帽,也不再懶洋洋地拖著腳走了,而是頭戴牛仔帽,腳蹬牛仔靴,走路大步流星,面帶懷疑之色,斜著眼睛看人,就好像他們準備在一分鐘之後就拿槍射穿你一樣。西部居民動輒愛動槍。他們剛到西部時是射殺野牛。西部平原上曾經生存著7000萬野牛,西部居民對它們發起衝鋒之後,它們的數目就銳減下來。野牛實際就是一種腦袋很大的牛。如果你曾經凝視過牛的臉,見到過那種難以言表的甚至可以說是愚鈍的極端信任,你簡直難以想像西部人能毫不猶豫地追蹤野牛並把它們槍擊成碎片!到了1895年,只有800頭野牛倖存下來,大部分都保存在動物園和西大荒巡迴演出[1]中。(很多人都會告訴你不能把它們稱為野牛,它們實際上應該叫北美野牛才對。他們會告訴你,野牛事實上生活在中國或者其他一些遙遠的國度,是一種完全不同的動物品種。這些人和那些告訴你必須把天竺葵稱為天竺葵屬植物的人,完全是同一貨色,甭搭理他們。)由於再沒有野牛可以射殺,西部人就開始槍擊印第安人。1850年到1890年的40年間,美洲印第安人的數目從200萬削減到9萬。

感謝上帝,如今兩種生物的數量都得到了恢復。如今這裡的野牛有3萬多頭,印第安人也有30萬,當然了,西部人再也不允許槍擊他們。因此,所有的西部居民只能射擊路牌和互相當槍靶子了,這是他們做得最多的事情。這就是西部歷史的縮影。

不玩槍的時候,西部居民就到道奇市這樣的城鎮中尋覓點兒社交和性交。鼎盛時期,道奇市成為最大的牛市和西部種子站,充斥街頭的是些流浪漢、牲口販子、獵捕野牛的獵人以及那種只有牛仔才會覺得迷人的女人。但這裡並不那麼艱難困苦和危機四伏,就像諸如《槍煙》和那些有關巴特·馬斯特森和懷特·厄普的電影誤導我們相信的那樣。道奇市在10年中是世界上最大的牛市。僅此而已。

那些年中,只有34人葬在靴子山公墓地,大部分還都是死於積雪或其他自然原因的流浪漢。之所以對這一點這麼清楚,是因為我花了2.75美元去遊覽了靴子山和鄰近的「歷史前線街」,那裡被重新建造成當年的舊貌,當時道奇市還是一個邊疆城市,而巴特·馬斯特森和懷特·厄普正是其行政長官。儘管巴特·馬斯特森和懷特·厄普兩個人都是實有其人,但是得知馬特·狄龍是杜撰的人物還是讓我很洩氣。巴特·馬斯特森離開人世的時候是《紐約電訊早報》的體育新聞編輯。可真夠逗的。另一個有趣的事實就是——我沒有早點兒說出來是因為想抖個包袱——懷特·厄普來自於帕拉(艾奧瓦州的一個遍佈風車的小城),很妙吧?

過了道奇市50英里是堪薩斯的霍爾科姆,這是個有點兒聲名狼藉的城市,因一個叫杜魯門·卡波特[2]的人在一本名為《冷血》的書中毫髮必現地描繪了此地的一樁兇殺案而揚名。1959年,兩個小毛賊闖進了霍爾科姆一個農場主的家,主人名叫赫伯·克拉特,他們聽說這個人有一個裝滿錢的保險箱,實際上他根本沒有。於是,這兩個傢伙惱羞成怒,把克拉特的妻子和兩個十幾歲的孩子綁在床上,把克拉特帶到地下室裡,然後把這家人全都殺了。他們割開了克拉特的喉管(卡波特在書中饒有趣味地描述了一番他被割破喉嚨時發出的咯咯聲),用近距離平射的方式射殺了其他幾個人。由於克拉特是該州政壇的風雲人物,《紐約時報》對這件兇殺案作了個簡短報道。卡波特看到了這個故事,於是計上心頭,花了5年時間約見了全部主要當事人——朋友、鄰居、親戚、負責調查的警察和兇殺犯本人。這本書在1965年出版時,被認為是當時的傑作,這當然很大程度上是卡波特到處吹噓的結果。不管怎麼說吧,這本書相當有誘惑力,就像我們在大學裡經常說的那樣,它造成了持久的衝擊力。我想,要是能重讀此書,定會獲益良多,之後還可以親自到霍爾科姆進行一番調查,對美國的犯罪和暴力問題的瞭解定能更為深入。

我錯了。我很快意識到克拉特謀殺案不具備任何犯罪的典型性,直到如今這件事仍然像當初一樣讓人毛骨悚然。卡波特這本書也沒有任何特殊的認識價值。它僅僅是講述了一個恐怖的聳人聽聞的兇殺故事,以狡猾的伎倆迎合讀者某種低劣的趣味。將要實現的霍爾科姆之行也只能給我病態的刺激——呆看一番那座很久以前一家人都被瘋狂殘殺的房子不過就是得到這樣的刺激。然而,我對生活的要求也不過如此,至少,這比那個歷史前線街更有趣些。

卡波特在書中把霍爾科姆描繪成一個寧靜的、多風沙的村莊。村裡的人極為高尚體面,他們不吸煙,不喝酒,不撒謊,不罵人,上教堂的日子從不缺席;在這裡,婚外性關係不被寬恕,婚前性行為不可想像;在這裡,十幾歲的孩子週六晚上十一點一准待在家裡;在這裡,天主教徒和衛理公會教徒盡其所能保持距離;這裡的門從不上鎖,這裡的孩子十一二歲就可以開車。不知怎的,我對讓孩子開車的想法著實有點兒詫異。卡波特還在書中說最近的城鎮是公園市,沿著公路走5英里即到。現在都變了。如今的霍爾科姆和公園市逐漸靠攏,一個加油站和快餐店的聚集地成了連接它們的樞紐。霍爾科姆仍然多風沙,但是已不再是一個村莊。城邊上有一所龐大的中學,明顯是新建的,周圍是一些看起來也很新的廉價的小房子,裡邊有一些光著腳丫的墨西哥孩子在院子裡追逐打鬧。我沒費多少事就找到了克拉特家的房子。書中交代說這所房子距城市有一定距離,就坐落在一個樹蔭濃密的小巷盡頭。如今小巷兩旁林立著很多房子。克拉特家的房子現在窗簾低垂,看起來沒人居住。我猶豫了很長時間,最後還是敲了敲前門,沒有得到應答,不由得鬆了口氣。真慶幸啊。我能說什麼呢?你們好,我是一個過路人,對各種聳人聽聞的兇殺案有病態的興趣,這所房子的牆上濺著好幾個人的腦漿,我很想知道你們住在這裡感覺怎樣,比如說,你們在吃飯時想起過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