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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在亞歷山德裡亞郊外過夜,清早驅車到達華盛頓。在我兒時的記憶中,華盛頓又熱又髒,到處充斥著手提鑽嘈雜的聲響。這裡的夏天有種異常污濁的暑氣,空調還未出現的年月,你經常可以在美國大城市中體會到它。只要是醒著,人們無時不在設法減輕這種炎熱——用寬手帕擦脖子,大口猛灌冷檸檬水,在開著的電冰箱前多耗一會兒,或者無精打采地坐在電風扇前。即使在晚上,炎熱也絲毫不會減退。外面還算過得去,還能吹到一絲微風,可在室內呢,那熱氣卻永不散去。它就坐守在那兒,濃重且堅定。待在屋裡,彷彿待在一個真空吸塵器的袋子裡。我還記得,我曾睜眼躺在華盛頓鬧市區一家旅館裡,傾聽著8月夜晚的陣陣聲浪從敞開的窗子湧進來:警笛聲、汽車喇叭聲、旅館招牌上霓虹燈發出的輕響,車輛呼嘯著來來往往,有人大笑,有人大叫,有人被槍擊中。

我們有一次真見過一個被槍擊的人。那是在8月一個悶熱的夜晚,我們在格裡菲思運動場剛剛看完華盛頓參議員隊[1]以4︰3的成績打敗了紐約揚基隊,出來吃夜宵。中槍的是個黑人,他被一群人的腿團團圍住,躺在一攤汽油裡,我當時是那麼以為的,其實那肯定是從他頭上洞裡流出來的血。父母一個勁兒地趕我們走,告訴我們不要看,但我們還是看了,那是當然啦。這種事在得梅因可從沒發生過,所以我們都張大了嘴,呆呆地看著。以前我只在電視上看到過謀殺,像《槍煙》和《法網》這樣的節目。我原以為那只是為了推進劇情發展,卻從來不知道槍殺別人在現實世界中也是可行的。這可太奇怪了,就因為你覺得一個人在某些方面很討厭,你就結束了他的生命。我想像著我的四年級老師比特鮑姆小姐——她上唇長著絨毛、內心險惡——躺倒在她桌子旁的地板上,永遠不再醒來,而我則站在她身旁,手中一把槍正冒著煙。這個設想很有意思,值得考慮啊。

在我們吃夜宵的地方,另一件奇怪的事也讓我深思。像我們這樣的白人進來後便在櫃檯前坐下,可黑人點了菜以後卻要靠牆站著等。他們的食物準備好以後,就裝在紙袋裡遞過來,然後他們就帶回家,或者出去到自己的車上吃。我爸給我們解釋說,華盛頓不准黑人在快餐館就座。這倒是並不犯法,但是他們也沒真這麼做,因為華盛頓是一個十足的南方城市,他們不敢。這件事也顯得非常奇怪,它令我越發陷入沉思之中了。

後來,我醒著躺在熱烘烘的旅店裡,傾聽這個永不停歇的城市,我試圖去搞明白這成人的世界,可是做不到。我一直以為,人一旦長大了,就可以隨心所欲,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比如整晚都不睡覺,或者一個勁兒地吃冰激凌。可是現在,在我一生中這個重要的晚上,我突然發現,如果你在某些關鍵事情上不盡如人意,人家就會用槍打你的腦袋,或者讓你帶著自己的食物到車上去吃。我用胳膊肘撐著坐起來,問爸爸是不是有些地方會讓黑人坐櫃檯,而讓白人靠牆站著。

父親的眼睛從一本書的上端看過來,凝視著我說,他認為沒有。我問他,假如真有一個黑人打算坐在快餐館裡,就算他是不應該的,那又會怎麼樣?人們會怎樣對他?父親說他不知道,說我該睡覺去了,不必為這樣的事操心。我躺下來把這件事想了一會兒,猜想那些人一定會拿槍打他的腦袋。然後我翻了個身試圖入睡,可我睡不著。一部分是因為天太熱了,而且我陷入了困惑;另一部分是因為我哥哥在那天晚上早些時候告訴我,他要等我睡著以後到我床上來,往我臉上抹鼻屎,因為看球賽的時候我沒給他吃我的麥芽糖。這實在是讓我擔心得厲害,儘管他現在似乎睡得很香。

當然,從那以後,這個世界已經改變了許多。現在,如果晚上你醒著躺在旅館的房間裡,不會再聽到城市的任何聲響。你能聽到的,只有空調那單調的聲音。即使在飛越太平洋的飛機上,或者海底的探海球裡,你可能也只會聽到空調的聲音。在你所到之處的任何地方,都裝上了空調,所以空氣總是像剛清洗過的襯衫一般清爽潔淨。人們不再擦脖子,不再喝讓杯子冒汗的檸檬水,也不再感激涕零地把胳膊放到冰涼的大理石吧檯上。因為現在暑熱基本上在室外,只有從停車場跑到辦公室,或者從辦公室到街區快餐館的路上,你才會短暫地感受到它。現在,黑人也坐在櫃檯邊吃飯,所以找個座位不再那麼容易了,不過這樣更公平。現在,也不會有人去看華盛頓參議員隊的比賽,因為這個隊已經不復存在。1972年,球隊老闆將這個隊搬到了得克薩斯,因為他在那兒能掙更多的錢。哎!真是可惜!但最重要的變化,至少對我而言,大概就是當我惹怒我哥時,他不會再威脅要往我臉上抹鼻屎啦。

華盛頓讓人感覺像個小城市。整個地區人口有300萬,使其成為美國第七大城市。如果加上與之毗鄰的巴爾的摩,其人口將會增至500萬。但是巴爾的摩這個城市本身卻非常小,只有63.7萬的人口,比印第安納波利斯[2]或聖安東尼奧[3]還少。在這裡,你會覺得自己身處一個宜人的州府,可當你一拐彎,迎面碰上聯邦調查局、世界銀行或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總部,你才會意識到這是個何等重要的地方。在所有意外之中,最令人吃驚的就是白宮了。你正在鬧市區閒逛,觀看百貨大樓的櫥窗,瀏覽裡面的領帶和睡衣,然後轉了個彎,忽然發現白宮就在那兒——就在鬧市區的中心。住在白宮購物可真方便哪,我心想。它比人們想像中要小得多,每個人都這麼說。

街對面有一個抗議者和瘋子的常駐區,他們住在紙板箱裡,抗議中央情報局從太空中控制了他們的思想(嗯,難道你不會嗎?)。還有一個傢伙在那兒伸手要錢。你相信嗎?就在我們國家的首都,在南希·裡根從臥室的窗子裡就能看到的地方啊!

華盛頓最迷人的景色是它的林蔭區。那是一條寬闊的綠色帶狀草木區,1英里長,從東頭的國會大廈一直延伸到西邊俯瞰波拖馬可河[4]的林肯紀念堂。這裡最明顯的界標就是華盛頓紀念碑,它修長潔白,形狀就像一支鉛筆,有555英尺高。它是我所知道的最簡單但也是最美觀的建築之一,尤其當你想到那些巨石是從尼羅河三角洲,由蘇美爾的奴隸用滾木運來的時候,你的印象就更加深刻了。對不起,我是在想吉薩的大金字塔呢。不管怎麼說,華盛頓紀念碑是個真正的工程壯舉,望之令人愉快。我本來希望能上去一下,可是那兒排了一條長龍,大部分是吵吵嚷嚷的小學生。長龍環繞著紀念碑底座,又向公園延伸出一截,眾人都在等著擠進那個電話亭大小的電梯。於是我向東邊國會山的方向走去,其實呢,它根本不是一座真正的山。

在林蔭區的東端,散佈著各種各樣史密森學會的博物館——美國歷史博物館、自然歷史博物館、航空航天博物館等等。史密森學會——順便提一下,它是由一個從未到過美國的英國人捐助的——過去都在一棟樓裡,但是它們不斷分離出去,被安置在全市各地的新樓裡。現在這裡一共有14個史密森博物館。那些最大的都排列在林蔭區的周圍,其他的則散佈在城市四周。他們不得不這麼做,部分是因為每年得到的收藏品實在太多——大約有100萬件。為了讓你有個概念,舉個例子:1986年,史密森學會的收藏中就包括一萬隻來自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蛾子和蝴蝶,所有巴拿馬運河區郵政業務的檔案文件,以及布魯克林橋的一部分和一架米格-25戰鬥機。這些東西以前都放在林蔭區一棟特別棒的哥特式磚樓裡,人們稱之為「城堡」,但是現在這個「城堡」只作行政及播放介紹性影片之用。

此刻,我正向著「城堡」漫步。公園裡到處都是慢跑者,讓我頗為煩惱,心中一直在想:「他們不是應該正在治理國家,或者至少在顛覆某個中美洲國家的政府嗎?」我的意思是說,難道在星期三上午十點半,你就沒有比穿上一雙銳步鞋,然後猛跑上45分鐘更重要的事可做了嗎?

到達「城堡」,我發現入口處被木障和繩子堵上了,周圍站著許多身穿深色西裝的美國和日本安全人員。那些人看上去都好像花了很多時間去慢跑。其中有些人戴著耳機,正在用無線電通話,另一些人則用長繩牽著狗或拿著探測器,仔細檢查停在樓前傑斐遜車道上的汽車。我走到一個美國安全人員那裡,問他是誰要來,可他說他不能告訴我。我覺得這可真稀奇,在我身處的這個國家,由於信息自由法案的設立,我連羅納德·裡根的醫生在1986年給他開了多少栓劑都能夠查明(1472個),卻不能被告知是哪個外國首腦將要在一個國家協會的台階上短暫地公開露面。旁邊的一位女士說道:「是中曾根康弘,日本首相。」

「噢,真的呀!」我回答著,心裡已經做好了見見名人的準備。我問那個安全人員他什麼時候到。「這我也不可以告訴你,先生。」他說完便走開了。

我和那群人站了一會兒,等待著中曾根康弘先生出現。然後我想:「我幹嗎要站在這兒啊?」我努力尋思,在認識的人當中,有誰聽說我親眼看見日本首相,會大吃一驚呢?我想像自己對孩子說:「嘿,小鬼,猜猜我在華盛頓看到了誰——是中曾根康弘!」回答我的只有沉默。所以我繼續朝著國家航空和航天博物館走去,那兒應該更有趣點吧。

但是它不及想像中那麼有趣,如果你問我的話。倒退回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史密森學會還在那個「城堡」裡。所有的東西都被塞進這個黑暗發霉的棒極了的老房子裡。它就像國家的閣樓,像閣樓一樣可以將東西堂而皇之地隨便亂放。這裡是林肯被槍殺時穿著的那件襯衣,心口那兒有一塊褐色的血漬;那邊則擺著一個微型佈景,上面有一個納瓦霍印第安家庭[5]正在準備晚餐。在你正上方,黑乎乎的椽子上掛著聖路易精神號飛機[6]和萊特兄弟的第一架飛機。你不知道接下來該往哪兒看,也不知道在每個角落裡會發現什麼。現在可好,所有東西好像都被一個過分講究的老處女給挑出來,乾乾淨淨地折起來,擺到了恰當的地方。現在你去國家航空航天博物館,去看聖路易精神號飛機,去看萊特兄弟的飛機和其他有名的飛機、飛船,它們都非常顯眼,但是也變得簡單乏味,不能讓你體驗到一丁點兒發現的樂趣。如果你的兄弟跑來對你說:「嘿,你永遠也猜不著我在屋子那邊發現了什麼!」你還是多少能猜到,因為那肯定是一架飛機或一艘飛船。在老史密森那裡,它卻完全可以是任何東西—— 一隻石化狗、卡斯特的頭皮或者是瓶子裡漂著的人頭。現在卻再也沒有任何驚喜可言啦。所以我盡責而崇敬地跋涉完這些博物館,帶著興趣,卻沒有興奮。儘管如此,要看的東西還是那麼多,一整天過去了,我才只看到了其中一部分。

入夜,我來到林蔭區,穿過它來到傑斐遜紀念堂。我本想看看紀念堂黃昏時的景色,但是來晚了,黑暗像毯子一樣籠罩了一切。我還沒有走進公園多遠,四下已漆黑一片。我等待著自己被打劫——確實,在這樣一個漆黑的夜晚到一個城市公園來溜躂,這是我自找的——但顯然打劫者根本看不到我。我遇到的唯一人身威脅,是被那一大群在黑暗小路上來去無蹤的慢跑者給撞倒。傑斐遜紀念堂很漂亮,但並沒有太多的東西,只有一個蒙蒂塞洛[7]形狀的大理石圓形建築,裡面有座巨大的傑斐遜銅像,牆上還刻著一些他最喜歡的格言(「過好每一天」「沉住氣,別著急」「任何障礙都能摧毀我」等等),但在晚上,當紀念堂裡的電燈打開,那一池叫作潮汐湖的水輝映在這燈光之下,簡直太迷人了。我一定在那兒坐了一個小時甚至更長,只傾聽著遠處車輛有節奏的奔流聲、警報聲、汽車的喇叭聲以及遠方人們的叫喊聲、唱歌聲、被槍擊聲。

我在那兒逗留了太久,已經來不及去林肯紀念堂,只好第二天早晨再趕過來。林肯紀念堂確實如你期待的那樣。林肯坐在他的大高椅子上,看起來莊嚴而又友善。有只鴿子待在他頭上,似乎總有一隻鴿子待在他的頭上。我不由得想到,那鴿子會不會認為每天到這兒來的人都是來看它的呢?後來,當我漫步走過林蔭區,發現那裡出現了更多的木障和繩子,還有安全人員在周圍溜躂。他們已經封鎖了一條穿越公園的路,還帶來兩架側面印有總統標記的直升機,以及七門禮炮和海軍陸戰隊軍樂團。現在時間尚早,還沒有圍觀群眾,於是我走過去站在繩子做成的圍欄旁邊,成為唯一的觀眾,沒有一個安全人員過來找我麻煩,甚至好像連看都沒看到我。

幾分鐘之後,一陣哀號般的警笛聲響徹天空,一隊豪華轎車和警用摩托車逼近過來。中曾根康弘和其他幾個日本人走下車來,他們全都穿著深色西裝,由幾個明顯是小字輩的白種國務院人員護送。當海軍陸戰隊樂團奏出一支歡快的曲子時,他們都很有禮貌地肅立著。然後是二十一響禮炮,但炮聲並非如你所願轟的一聲,而只是「噗」的一下。原來大炮裡面裝的是一種無噪聲的火藥,大概是為了避免驚醒對面白宮中的總統吧。所以,當禮炮指揮官大叫:「準備,穩好,放!」或者是一些其他什麼時,隨之響起七聲短促的「噗」,然後一團濃密的煙雲便飄到我們上空,穿過草坪,緩緩地飄散開去。這個程序就這樣進行了三次,因為只有七門禮炮。之後,中曾根康弘向群眾——也就是說,向我——友好地揮了揮手,便與隨行人員急匆匆地登上了螺旋槳已經開始轉動的總統直升機。過了一會兒,他們便升起來,斜著飛過華盛頓紀念碑,然後消失不見。地面上的每個人都放鬆下來,還抽起了煙。

幾周後,當我回到倫敦,對人們講起我的親身經歷:中曾根康弘、美國海軍陸戰隊樂團、無噪音禮炮以及日本首相只向我一個人揮手致意等等。大多數人都會有禮貌地聽完,稍停一會兒,然後說「我告訴你了嗎,梅維斯下周還得回醫院治腳?」諸如此類的話。英國人有時可真讓人受不了啊。

我從華盛頓走美國301公路,穿過安納波利斯[8]和美國海軍軍官學校,然後經過一道橫跨切薩皮克灣[9]的悠長矮橋,來到了東邊的馬里蘭州。在1952年這座橋修成以前,河灣東岸已經享受了幾個世紀的與世隔絕。也就是從那時起,人們一直在說外來者將會大量擁入然後毀了這個半島,但是在我看來,這兒似乎並沒有被毀掉,而且據我猜想,恰恰是那些外來者讓這個半島保持了原來的樣子。最激烈反對購物商場和保齡球場的,總是那些外來者,而當地人因為單純輕信,往往覺得有了那些東西會更方便。

切斯特鎮是我此番遇上的第一個鎮,它證實了上述看法。我在那兒首先看到的是一個身穿亮粉色運動服的女人,她騎著一輛前頭帶柳條筐子的自行車呼嘯而過。只有外來移民才會有這種帶柳條筐子的自行車。當地人駕駛的往往是一輛富士小貨車。周圍似乎有許多此類自行車女士,她們通力協作,明顯已經把切斯特鎮變成了一個模範社區。整個地方乾淨整潔得好似一根別針。磚鋪的人行道旁樹木成行,商業區中央還有一座精心維護的公園。圖書館裡人來人往,電影院也仍然在營業,而且播放的不是《猛龍怪客》[10]這樣的電影。這裡的一切都是那麼平靜而又迷人,是我見過的小鎮中最好的一個,幾乎就是我的理想鎮啦。

我繼續往前行駛,穿越低窪泥濘的平原,盡享切薩皮克半島的單純之美。它那高高的穹廬、錯落的農場,還有那被遺忘的小鎮,始終與我相隨。上午晚些時候,我駛進了特拉華州,想奔費城去。特拉華也許是美國最寂寂無名的一個州了。有一次,我遇到一個來自特拉華的女孩,竟然不知道該跟她談點兒什麼。於是我說:「這麼說你是來自特拉華嘍?哎喲!天哪!」結果她迅速地轉向一個口才更好、長相更俊的人去了。這令我困惑了好一陣子,在美國生活了20年,受益於昂貴的教育,竟對美國50個州中的一個一無所知!我四處打聽人們是否在電視上聽說過特拉華州,或者在報紙上看到過與之有關的故事,或者讀到過以那兒為背景的小說,他們回答說:「你知道,我覺得是沒有啊。」然後他們也露出一副困惑的表情。

我決心研讀一些關於特拉華州的書,下次再遇到從那兒來的女孩,就可以說點兒好笑又適合的話,說不定她還會跟我上床呢。可是我卻幾乎找不到任何描寫特拉華的東西。在我的記憶裡,就連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中有關它的條目也只有兩段,而且最後一句話說了半截就沒了。最好笑的是,當我此刻穿越特拉華的時候,我能感覺到隨著我的行進,特拉華也在不斷地從我記憶中一點點地消失,就像小孩玩的那種畫圖板,你拿起上面的透明紙,圖畫就會消失。當我行駛的時候,身後就好像升起了一個巨大的透明頁,在不停地抹去此刻的印象。現在回憶一下,我只能大致記起一些半工業化的景象和幾個指向威爾明頓的路標。

然後我就到了費城的郊外,這個城市為世界奉獻了許多事物,其中最著名的便是西爾維斯特·史泰龍和軍團菌病。一想到此節,我便滿心煩惱不安,實在無暇再去考慮什麼特拉華州了。

[1]美國棒球隊,現在的明尼蘇達雙城隊前身。

[2]美國印第安納州首府。

[3]美國得克薩斯州南部城市,在聖安東尼奧河畔。

[4]美國東部重要河流,流經首都華盛頓。

[5]美國最大的印第安部落。

[6]1927年由美國飛行員查理·林伯駕駛首次完成了單人駕駛橫越大西洋不著陸飛行的飛機。

[7]托馬斯·傑斐遜的逝世地。

[8]美國馬里蘭州首府。

[9]緊靠美國弗吉尼亞州和馬里蘭州。

[10]由美國導演邁克爾·溫納拍攝的一部影片,又名《死亡請求》, 1974年上映。本片石破天驚地公然提出「以暴易暴」的主張,讓受害者自救,對罪犯展開暴力反擊,在首映當年曾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