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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駛過一座座橡皮糖似的山丘,一條條起伏不平的公路和一個個乾淨整潔的農場。天空中飄滿巨大蓬鬆的雲朵,像海上風景畫經常表現的那樣。沿途的小鎮都有奇怪而有趣的名字:雪片、奇想溝、馬場、但之草場、慈善。弗吉尼亞大得無邊無際,好像永遠不會到頭似的。這個州約有400英里寬,但那蜿蜒曲折的公路肯定至少讓路程增加了100英里。無論如何,每次看地圖時,我都覺得好像只移動了驚人的一點點兒。我不時地會經過一個標明前方有歷史古跡的牌子,但我並不停留。全美國有幾千個歷史古跡,而它們都很無趣。我知道這是事實,因為我父親曾在其中每一處停留。他會把車停在那兒,向我們大聲宣讀介紹文字,就算我們懇求他住嘴也無濟於事。那些介紹差不多是這樣的:

歌唱樹神聖墓地

幾個世紀以來,這片以「歌唱樹之谷」著稱的土地,一直是布萊克巴特印第安人的神聖墓地。鑒於此,美國政府在1880年將這片土地永久地歸還給該部落。然而,1882年,歌唱樹下發現了石油,在一系列的小衝突之後,27413個布萊克巴特人被消滅,部落搬遷到了新墨西哥州「氰化物泉」鎮的一個保留地。

我在說些什麼呀?它們根本就沒有這麼好看,通常都是紀念那些明擺著不起眼又很無趣的東西:田納西西部第一所聖經學院所在地、濕紙巾發明者的出生地、堪薩斯州州歌作者的故居。你還沒去之前就已經知道它們很無聊,因為它們真要有哪怕一丁點兒意思,就會有人在那兒支個漢堡攤兒,賣點兒紀念品啦。可是爸爸卻一見它們就精神抖擻,而且沒有哪一次不深受感動的。給我們朗讀介紹之後,他會以欽佩的腔調說:「噢,我真沒用!」然後,在撤回高速公路時,他必定會開到大卡車迎面而來的車道上,那卡車喇叭狂響,急轉而過時還撒了部分貨物出來。「是啊,這兒可真是太有意思啦。」爸爸會若有所思地加上一句,一點兒不知道剛才差點兒害死全家老小。

我打算奔布克爾·T.華盛頓國家紀念碑去,那是羅阿諾克附近一個重修過的種植園,布克爾在那兒長大。他是個了不起的人,一個被解放的奴隸,自學讀書寫字完成了教育,後來還在亞拉巴馬建立了塔斯基吉學院——美國第一所黑人大學。這以後,好像還嫌成就不夠多似的,他以靈歌音樂家的身份完成了自己的奮鬥歷程。20世紀60年代他與MG樂團合作,以斯達克斯唱片品牌推出了一系列轟動一時的作品。正如我說的那樣,他是個非常了不起的人。我的計劃是先參觀他的紀念碑,然後飛奔到蒙蒂塞洛,悠閒地逛逛托馬斯·傑斐遜的故居。然而事與願違。剛過帕特裡克泉,我瞥到一條岔路通向一個叫克裡茨的地方,目測地圖之後,我算出能省下30英里的車程。我想也不想便將車拐了過去,車子輪胎發出滋滋尖叫的聲音,因為老雪佛蘭力不從心。不過,它還是努力地噴了點兒藍煙出來。

我本來不該上當的。我旅行的首要原則,就是絕對不去名字聽上去像疾病的地方,而克裡茨顯然像有脫皮症狀的不治之症。結果,我完完全全地迷了路。當高速公路一從我的視野裡消失,道路就分裂成沒有路標的路網,被高高的野草包圍著。我開了好長時間,懷著迷路時通常會有的那種偏執而又愚蠢的決心,認定只要不停地走下去,最後總會到達目的地。我不斷遇到地圖上沒有的小鎮:聖維爾、普萊森特維爾、普雷斯頓。這些地方都不是只有兩間小屋,它們是正兒八經的城鎮,有學校、加油站和許多房屋。我覺得好像該致電羅阿諾克的報社,通知編輯說我發現了一個失落的州。

最終,當我第三次經過聖維爾時,我只好決定問路了。有個老傢伙帶他的狗出來在鄰居家附近撒尿,我停下來問他去克裡茨的路。他眼皮都沒眨一下,就發出一連串複雜得讓人喘不過氣的指示。他絕對講了有五分鐘,聽上去像劉易斯與克拉克荒野之旅的描述。我壓根兒就沒聽懂一句,可是等他停下來說:「就是這樣啦,你聽懂了嗎?」我卻撒謊說,懂啦。

「好,這麼走你就到普雷斯頓啦,」他接著說,「到那兒以後,你就走那條牲口販子常走的老路,從東邊出城,一直走到麥格雷格地。你會認出來的,因為那前面有個牌子寫著『麥格雷格地』。大概再走100碼,有條往左去的路,標著克裡茨,可你說啥也不能走那條路,因為橋已經塌了,你會直接掉進『死人溪』的。」他就這麼又講了好幾分鐘,等終於講完時,我謝過他駕車離開,還是不能確定他最後那手勢指的是哪個方向。不出200碼我就碰上一個三岔路口,該走哪邊毫無線索,我走了右邊。10分鐘後,我又經過了那個老人和他那永遠撒不完尿的狗,我們兩人都十分驚訝。用眼角餘光,我看到他在激動地打著手勢,對我大喊說我走錯了,但因為這一點已經非常明確,我並未理睬他的跳腳,在那個岔路口拐向了左邊。這條路也沒能讓我更接近克裡茨,卻又為我提供了一連串死胡同和哪兒也不通的道路。下午三點,在我向克裡茨進發兩小時之後,我又跌跌撞撞地回到了58號高速公路,只比我離開前前進了150碼。我氣急敗壞地開上高速,默不作聲地開了好幾個小時。天色已晚,就算我還能開動腦筋找到布克爾·T.華盛頓國家紀念碑或者蒙蒂塞洛,也沒法兒再去了。這一天讓人失望之極。我沒吃午飯,體內也沒有注入提神的咖啡,真是毫無樂趣和報償的一天。我在弗雷德裡克斯堡一家汽車旅館裡開了個房間,在一家糟得沒法兒形容的煎餅屋吃了飯,然後悶悶不樂地回房就寢了。

一大早,我驅車駛向威廉斯堡,一個靠近海岸重建的歷史上著名的村莊。這是東部最受歡迎的旅遊勝地,即使是在10月一個星期二的早晨,等我到那兒時,停車場也已經滿滿當當。我停車加入人流,循著指向遊客中心的牌子移動。中心裡面涼爽陰暗,靠近門口的玻璃櫃裡,有一個按比例縮小的村莊模型。奇怪的是,上面根本沒有「你在這裡」的箭頭來幫助你確定方位。真的,就連遊客中心都沒標出來。這裡根本不告訴你村莊在何處,你目前在哪裡。在我看來這好像很奇怪,我開始產生懷疑。我退回來站在一邊,觀察擁擠的人群。慢慢地我明白了,整個事情就是故意製造擁擠的傑作。這裡的每樣東西都企圖留給你一個印象:進入威廉斯堡唯一的通道就是去買票,穿過一扇標著不祥字樣——「處理中」的門,然後爬上一輛往返大巴,被它特快專遞到相應地點,還極有可能距離很遠。除非像我這樣,從人海中抽身而退,來到票亭前,迅速決定買三種票中的哪一種:愛國者通票二十四塊五,皇家總督通票二十,基本入場票十五塊五,每種票允許進入不同數量的建築物。大多數遊客要在那扇「處理」門前面站上好久,才知道面臨重大打擊,得支出好大一筆錢。

我憎恨此地的這種方式:讓你繞了一大圈,才透露出入場費是多麼不合理,簡直就是搶錢。應該規定他們在路邊立上牌子說:「距威廉斯堡3英里,準備好你的支票本!」或者:「距威廉斯堡1英里,相當好,可是也真貴。」我感到自己的怒火正在演變成狂野的仇恨,當有人想從我鼻孔裡拽出錢時,我往往會有這種體驗。說真格的,花上二十四塊五,就為了在一個重建的村子裡逛上幾個鐘頭。我默默慶幸自己把老婆孩子扔在了曼徹斯特機場,否則的話,全家在這兒一天就能花掉差不多75塊錢——這還沒買冰激凌、軟飲料和那種汗衫呢,那汗衫上寫著「好傢伙,我們在威廉斯堡被宰啦」。

整個結構有些不對頭,其運作方式十分可疑。我在美國住得夠久了,我很瞭解,如果進入威廉斯堡的唯一辦法就是買票,那麼這兒的牆上就會有一個其大無比的牌子,上面寫著:「必須買票,沒票就進去,想都別想。」可是這兒根本沒這樣的牌子。我走到外面,回到燦爛的陽光下,觀察那些往返大巴在往哪兒開。它們開下車道,開上一條兩車道公路,然後消失在一個轉彎後面。我避開來往車輛,橫穿那條兩車道公路,沿一條小路穿過了幾片樹林,幾秒鐘後,就已經來到村子裡面。連一分錢都不必花。不遠處,往返大巴正在放下持票的人們。他們坐車只走了大概200碼,接下來就會發現,那門票所賦予他們的權利,就是匯入每棟歷史建築前那一條條氣急敗壞的長龍,讓他們和其他持票人一起,默默地揮汗如雨,以三分鐘一步的速度向前挪動。我從來不曾見過這麼多人聚在一起自討苦吃。那冰冷的長龍令我想起迪士尼樂園,兩者並非毫無相似之處,因為威廉斯堡的確就是美國歷史的一個迪士尼樂園。所有的收票員、掃街人和導遊都穿著殖民時代的服裝,女人們穿大擺裙,戴鬆餅帽,男人們則戴三角帽,穿馬褲。整個設計理念,就是給歷史塗上一層快樂的假象,讓你覺得自己親自紡羊毛、浸蠟燭一定會樂趣無窮。我差點兒以為會看到古菲狗和唐老鴨裝扮成殖民軍的戰士,搖搖擺擺地走過來呢。

我來到的第一棟房子有個標誌:麥肯澤大夫藥店。門開著,我便走了進去,希望看看18世紀藥店裡的什物。可它卻不過是家禮品店,出售價格驚人的精巧複製品——28塊的銅質蠟燭杯,35塊的複製藥材罐,諸如此類。我趕緊逃回外面,很想把腦袋伸進「老傢伙村嘔吐槽」。可是從那以後,很奇怪,我開始慢慢地喜歡上這個地方啦。我沿著格拉斯特公爵街漫步,經歷了意想不到的轉變。慢慢地,我發現自己完全被它迷住了。威廉斯堡很大——有173英畝——單是它的面積就令人印象深刻。這裡有幾十棟重建的房屋和商店,不只如此,它確實相當可愛,尤其是在這個10月陽光燦爛的早晨,和風飄蕩在嶺樹和山毛櫸之間,我在枝葉茂密的小巷和寬廣的綠地中溜躂,發現每棟房子都那麼精緻,每條鵝卵石小徑都向我張開懷抱,每家酒館和覆滿籐蔓的店舖,都在肆無忌憚地流淌著如詩如畫的魅力。即便是像作者這樣鐵石心腸的怪人,也沒法兒不被它征服啊。不管威廉斯堡作為歷史文物有多麼可疑——它確有許多可疑之處——它至少是個模範小鎮。它讓你認識到,只要大家擁有歐洲人那種保護文物的本能,美國的許多地方將會是何等可愛。你以為每年來到威廉斯堡的幾百萬人會對彼此說:「天哪,波比,這地方真美,咱們回惡臭村後,也種上好多樹,好好保護所有漂亮的老房子吧。」可事實上呢,他們絕不會這麼想。他們只會回去建造更多的停車場和必勝客。

威廉斯堡的許多地方並不像他們希望你以為的那麼古老。從1699年到1780年,該鎮曾是殖民時代弗吉尼亞州的首府。然而在首府搬遷到裡士滿後,威廉斯堡便陷入了衰落。20世紀20年代,約翰·D.洛克菲勒對此地熱情高漲,開始為重建它而大筆投錢——迄今為止已經有9000萬。現在的問題是,你根本不能確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憑空捏造的。就拿州首府來說吧,它看上去非常古老——而且正如我所說,沒有任何人會勸阻你別相信這一點——可實際上,它不過是1933年才重建的。原來的建築在1781年毀於大火,到1930年時已經消失了那麼久,沒有人知道它到底是什麼樣子。只是因為有人在牛津大學的圖書館裡發現了它的一張圖紙,他們才能做出重建它的合理嘗試。但是這棟樓並不古老,甚至可能並不多麼符合原貌。

在你轉到的每個地方,都能碰到偽造的痕跡,讓你氣得半死。布魯頓教區教堂裡那些墓碑明顯是假的,至少上面的雕刻是新的。洛克菲勒或者其他某個當權者,發現墓碑暴露在空氣中幾個世紀後,字跡變得模糊難辨,顯然是非常失望。因此現在的碑文嶄新又深刻,好像是上個星期才刻的一樣,而且很可能真是那樣。你發現自己在不斷地猜疑,你正在觀看的到底是真正的歷史,還是某種迪士尼式的裝飾?真有一位賽佛瑞納斯·杜弗雷嗎?他真的在房子外面掛了個「高檔裁縫」的牌子嗎?也許吧。麥肯澤大夫會在他的藥房外面貼一張字體華麗的告示,宣稱:「麥肯澤大夫乞請公眾允稟,新進大量優質貨品,即茶葉、咖啡、高級肥皂、煙草等等,將於本店出售嗎?」誰敢說呢?

托馬斯·傑斐遜顯然是個敏感的人,他討厭威廉斯堡,覺得它很醜陋(又是一樁本地人不會告訴你的事情)。他認為這兒的大學和醫院是「粗魯畸形的建築」,而州首府則「不美觀」。他描述的不可能是同一個地方,因為今天的威廉斯堡酷斃了。為這個原因,我喜歡它。

我繼續駛向弗農山,喬治·華盛頓大半生居住的家。華盛頓無愧於他的盛名。他管理殖民軍隊的手段冒險而又大膽,其巧妙就更不用說了。人們容易忘記,革命戰爭拖了八年之久,華盛頓經常得不到足夠的支持。在550萬人口之中,華盛頓的軍隊有時只有可憐的5000名士兵—— 一個戰士要保護1100人。當你看到弗農山是一個多麼靜謐又美麗的地方,他在那兒的日子又是多麼輕鬆舒適時,你會納悶他為何要自找麻煩。不過這正是華盛頓的迷人之處,他就是那種謎一樣的人。我們甚至連他長什麼樣都不太清楚。他幾乎所有的畫像都是由查爾斯·威爾遜·皮爾完成,要麼就是照皮爾的作品複製。皮爾畫了60張華盛頓肖像,但不幸的是,他並不特別擅長此道。實際上,據塞繆爾·艾略特·莫裡森說,皮爾所畫的華盛頓、拉斐特和約翰·保羅·瓊斯,看上去差不多是同一個人。

弗農山的一切都是威廉斯堡應該做而沒能做到的——真實,有趣,頗有教益。一個多世紀以來,它一直由弗農山女士協會維護,而擁有她們,我們真是太幸運了。令人驚奇的是,當1853年這房子要出售時,無論是聯邦政府還是弗吉尼亞州政府,都不準備為國家買下它。於是一群滿腔熱情的女子便迅速成立了弗農山女士協會,籌集資金買下房舍和200畝地,然後將其重建得與華盛頓居住時一模一樣,甚至精確到油漆的顏色和牆紙的花樣。感謝上帝,它沒有落在約翰·D.洛克菲勒的手上。今天,協會繼續以奉獻精神和高超的技藝管理著它。我認為,每個地方的文化保護團體都應該以之為楷模,但是好可惜,根本沒有。這裡有14個房間向公眾開放,每間裡都有志願者,就房間當年的用途和裝飾為你提供有趣而豐富的說明,並且幾乎對任何問題都有充分回答。這棟房子大部分來自華盛頓的創意,即使因戰事離開時,他仍然潛心於如何裝飾才最為高雅的問題。試想他在福奇村時,部下因寒冷和飢餓紛紛倒斃,他卻在為買哪一種花邊皺領和茶壺暖罩而備受折磨,是多麼令人詫異而又愉快啊。好一個偉大的傢伙!好一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