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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我把我那輛租來的車還到牛津,打定主意直奔米爾頓·凱恩斯。我之所以選那裡作為目的地,是因為我飛快地掃了一眼公路圖,以為坐火車到那裡根本不費吹灰之力。事實上,這就是英國鐵路系統特別古怪的地方。我非得先辛辛苦苦地回到倫敦,再搭上一班地鐵,坐到尤斯頓站,最後乘一列火車到米爾頓·凱恩斯——為了在兩座相隔約三十英里的城市之間旅行,你可能總共得趕一百二十英里路。

這趟路既費錢,又耗時間,弄得我多少有點兒惱火。尤其是因為從尤斯頓開出的火車擠得很,我坐在上面,臉兒衝著一個在輕輕抱怨的女人和她十歲大的兒子,後者一直晃蕩著一雙腿,踢在我的脛骨上,還一邊用一雙豬仔眼瞪著我,一邊挖鼻孔、吃鼻涕。說也奇怪,這一幕還真是讓人挪不開視線。他似乎把自己的鼻子當成了橫在面孔正中的某種零食售賣機。我想專心致志地看書,卻發覺自己的視線總是不由自主地抬起來,每回都看見他在得意洋洋地盯著我,手指忙活個不停。這情形可真讓人作嘔。因此當火車最後抵達米爾頓·凱恩斯時,我終於能從行李架上把帆布背囊一把拽下來,從他腦袋上繞過,然後揚長而去,心裡真是樂不可支。

米爾頓·凱恩斯(Milton Keynes),這個詞兒跟「牛仔褲」(jeans)押韻,是在戰後那段短暫而激昂的時期裡興建的三十二座「新城」之一。彼時,至少在那些從事工程技術的人看來,「社會工程」還不是一個不吉利的詞兒。在一個盛氣凌人、繁榮富強、欣欣向榮、生機勃勃的英國,這些模範社區將位於最前沿——在新聞片鏡頭裡,當時那些英國人似乎正在努力再現1939年紐約世博會的風貌,並擴展成全國性的規模——而米爾頓·凱恩斯在許多層面都是這場運動的精髓。

我並沒有立馬就討厭米爾頓·凱恩斯,我想你對這地方最大的期望也不過如此。你踏出車站,迎面就是一片開闊的廣場,有三面圍著裝了反光玻璃的大樓,你立時就覺得空間如此寬敞——在英國的城鎮裡,這樣的感覺幾乎絕無僅有。這座城市本身矗立在通往一座小山的斜坡上。小山在半英里開外,對面就是錯綜交纏的人行地道,俯瞰一大片開闊地,一半是停車場,一半是那些模樣古怪的栽在新城市裡的樹,看上去似乎永遠都長不大。

在許多方面,米爾頓·凱恩斯的情形都比我所見過的新城市要優越得多。地道裡的牆面上貼著磨光的花崗岩,大部分都沒有塗鴉,地上也沒有那種永遠黑乎乎的小水坑,而後者,似乎成了其他經過規劃的社區的一項設計特色了。這城市本身就是一鍋古怪的、摻和了多種風格的大雜燴。幾條主幹道中心島邊沿的綠化帶上沒有草坪,但綠樹成蔭,隱隱透著法蘭西氣韻。而邊緣地帶那些整飭得漂漂亮亮的輕工業園區,看起來頗具德國風味。至於棋盤式街道佈局及替街道編號的做法,就讓我回想起美國啦。建築一律是毫無特色的那種,你隨便在哪個國際機場附近都找得到。簡而言之,這座城市樣樣都像,就是不像英國。

最怪的是,附近既沒有商店,也沒有人。我穿過市中心走了一段,踱上這條街,走下那條道,穿過樹陰下連接兩條路的小街。明明所有停車場都是滿滿的,辦公樓上洞開的窗戶背後也有活人的跡象,可是幾乎沒有看到路過的車輛。遠處,長得永無盡頭的馬路上,頂多只有一兩個行人晃過。我知道城裡有一個大型商場,因為我先前在書裡看到過,可是我連個可以問路的人都找不到。可惱的是,看起來幾乎所有的建築都跟商場挺像。我不停地發現外觀相似的候選對象,便跑過去窺探究竟,結果卻發現,它們只不過是某家保險公司或者類似機構的總部罷了。

末了,我沿著往城外的方向逛了一段路,逛進了一處住宅區。那片地無邊無際,裡頭整齊潔淨、千篇一律的黃磚房,街道蜿蜒曲折,人行道兩邊栽著從來都長不大的樹,可周圍還是空無一人。從一座小山的頂上,我發現大約四分之三英里之外有一大片藍屋頂,便尋思那裡沒準兒就是商場,於是徑直而去。原本看著挺順眼的人行道開始變得越來越可氣。它們懶洋洋地穿過被湮沒的路塹。這些路塹一律設計得美觀雅致,卻傳達著那麼一種感覺:不急著把你帶到任何地方去。顯然,那些道路設計師把這件活兒當成了一道二維習題。它們統統沿著迂迴曲折、看上去漫無目的的路線展開,畫在紙上想必賞心悅目,卻沒考慮到:那些在房子和商店之間長途跋涉的人們,多半喜歡沿著一條合理的路線直奔主題。一旦在看不見地標的半地下世界裡迷了路,那感覺就更糟糕了。我發覺自己老是得爬上地面,就為了看看自己到底身在何處,卻每每發覺,此地跟我想去的地方毫不相干。

最後,在某次咕咕噥噥地爬上地面之後,我發覺我身邊是一條繁忙的雙車道,對面正巧就是我已經找了一個小時的那片藍屋頂。我能看到得克薩斯家居、一家麥當勞以及其他類似地方的招牌。可是,當我回到人行地道裡,又盤算不出該怎麼過去了。那些小路往各個方向分叉,紛紛隱沒在漂亮的彎道上,細細打量,走哪一條都不見得肯定能有一點兒回報。最後我選了一條上坡路,一直走到與街面水平,至少在那裡,我能看出自己到底在哪裡,然後一路走回火車站。現在看起來,火車站離居民區實在遠得不像話。顯然,只有不折不扣的白癡才會以為米爾頓·凱恩斯是什麼徒步者的天堂。怪不得我走了整整一個上午,一個人都沒碰上。

抵達車站時,我的疲勞遠遠超過走那段距離本該達到的程度,氣喘吁吁地想喝杯咖啡。火車站外面貼著一張城區地圖,先前走在路上的時候我可沒注意到,現在我細細研究了一番,急著想知道那該死的購物中心在哪裡。原來,先前我在市中心勘查的時候,離那購物中心只有一百英尺左右,可當時我愣是渾然不覺。

我歎了口氣,莫名其妙地下定決心,非要看一眼那個地方不可,於是我徑直穿過人行地道,經過一段空曠的地面,最後回到死氣沉沉的辦公樓群的中心地帶,一邊走,一邊尋思:一個從事城市規劃的老兄,要建立一座模範社區,眼前擱著白紙一張,面對近乎無限的可能性,卻居然會決定讓購物中心與火車站相隔一英里遠,這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傑作。

簡直難以置信,購物中心的設計甚至比它周圍的市中心區域還要糟糕。毫無疑問,那些購物中心的設計師不管在哪裡碰頭,這玩意兒肯定都是個笑柄。它大得要命——超過一百萬平方英尺——所有已經存在和將要出現的連鎖店,這裡無一遺漏。可是,購物中心裡光線不好,一點兒都不討人喜歡,造在兩條筆直的、毫無特色可言、至少長達半英里的平行大道旁。除非因為我精神錯亂所以看漏了——我想不是這麼回事——否則那裡是真的沒有小吃街,沒有中心集合點,沒多少地方可以坐下來,沒有一丁點兒匠心獨運之處好讓你對此地稍微產生點好感的。那感覺就好像置身於全世界最大的公共汽車站似的。廁所少得可憐,又很難找,廁所裡擠得就跟球賽中場休息時的情形一個樣。

我在我所能想像的最最邋遢的麥當勞裡喝了一杯咖啡,前面那幾位用過我這張桌子的吃客留下了成堆的垃圾,我在其中清出一塊地盤,坐下來,攤開我的列車時刻表,對著路線圖一起看,當我發現眼前的選擇只有兩條——要麼回倫敦去,要麼繼續向拉格比、考文垂或者伯明翰進發——心裡不由被一陣沮喪猛地刺痛了。這些地方我都不想去。我在牛津扔下租來的車,直奔火車站,腦袋瓜裡裝著簡單的計劃,打算從牛津到劍橋,中途在米爾頓·凱恩斯吃頓午餐,稍事休息——這一切似乎不是短短幾個小時以前的事,而是發生在幾天前。

時間悄然流逝。那是某個遙遠的、幾乎已被遺忘的人生片段:在約克郡溪谷的一座房子裡,我坐在廚房裡的一張桌前打好了如意算盤——只消六個禮拜,頂多七個禮拜吧,我就能舒舒服服地把整個國家跑遍。如意算盤裡包含著不少白日夢,幾乎哪裡都能一網打盡——海峽群島、蘭迪、謝特蘭,此外還包括幾乎每一座城市。我讀過約翰·西拉比的《遊遍英倫》,他只用了八個禮拜,就從全島最南端徒步走到蘇格蘭最北端的約翰奧格羅茨。當然啦,但凡借助一種迅捷的現代公共交通系統,我可以在六七個禮拜裡看遍大半個英國。然而,此時此刻,我人在這裡,預定的時間差不多已經用掉了一半,可我連英格蘭中部都沒看完。

於是,在黯然神傷中,我收拾好行囊,走上漫漫長路,先回到車站,再搭上一列去倫敦的火車。實際上,我得從倫敦出發,從頭來過。我不曉得該往哪裡去,只好採取我慣常的做法。白金漢郡那些連綿起伏的農田剛剛經過秋收,空空曠曠,當火車從其間穿行而過時,我攤開一張地圖,頓時就被那些地名搞得暈頭轉向。在我看來,在英國生活,這是最最深奧、最最持久的樂趣之一。

在英國生活,幾乎處處都會被某種取名的天分所打動。隨便挑一個類別,看看他們都是怎麼命名的:從監獄(苦艾叢、陌路)到酒吧(貓咪與小提琴、羊羔與旗幟),到野花(針腳麥芽汁、女士蓬子菜、跳蚤毒藥、發燒菊),到足球隊的名字(謝菲爾德星期三、阿斯頓莊園[1]、南方皇后),一下子就把你弄得神魂顛倒。不過,毋庸置疑,英國人取地名的天分,是其他領域望塵莫及的。英國境內三萬個地名中,我猜,總有一半是在哪個方面要麼引人注目,要麼饒有趣味的。有些村莊聽起來似乎是在掩藏一個古老的、說不定見不得人的秘密(老公波斯沃斯、內結白霜、白衣女郎阿斯頓),而有些村莊聽起來就像是從一部19世紀的小說裡走出來的人物(布拉德福德·佩孚雷爾、康普頓·瓦倫斯、蘭頓·赫林、伍頓·菲茨派恩)。有些村莊念起來像化肥(速長),像鞋類除臭劑(爽足),像口氣清新劑(薄荷),像狗糧(狗仔寶),像馬桶清潔劑(便盆通、衛生孔),像皮膚病(白皮疹、踝灼傷),甚至像一種蘇格蘭污點脫塗劑(黑污淨)。有些村子的態度頗有問題(大發雷霆、笑話乞丐、吵架),而有些村子裡出的事兒莫名其妙(跳跳肉、假髮扭扭、哭哭鬧鬧屋)。有無數村莊的名字倏忽間喚起這樣的畫面:慵懶的夏日午後,蝴蝶在草叢間飛舞(間歇河[2]神父、維斯頓催眠野地、西德爾村萬聖、伊頓小妞)。最登峰造極的,是幾乎不計其數的村子,名字都蠢得可愛——「閒扯得好」「小滾得對」「大嚼特嚼」「木材庫泥漿」「舔尖尖」「迷路村」「遠方伯格尼」「下面來一拳」,還有那個絕對無與倫比的「把我埋到那裡去」。

有一個無關緊要且極少有人注意的特點:這些名字魅人的地方愛扎堆,這現象是多麼頻繁啊。比方說,僅在南劍橋那一塊彈丸之地,你就能找到「炸掉諾頓」「乾草垛真糟糕」「惡人撞翻」「醜八怪」,還有那靈感四溢、叫人難忘的「炮彈大便」。我心裡生出一股衝動,想立馬就到那裡去,去聞聞「炮彈大便」在哪裡,還想弄清楚諾頓怎麼會爆炸、乾草垛怎麼會糟糕。不過,當我瀏覽地圖時,我的視線撞到了某塊地表上橫穿過的一行地名——那個名字念起來餘音裊裊、蠱惑人心,喚作「魔鬼堤」。我以前從來沒聽說過這塊地方,不過它聽起來讓人滿懷期望。這下我感覺好多了。

於是,次日上午近午時分,在劍橋郡外一個名叫「抵達」的小村裡,那個在偏僻小路上步履蹣跚地尋找「魔鬼堤」起點的傢伙,正是鄙人。那是個陰氣森森、叫人毛骨悚然的日子。空中霧氣濛濛,能見度趨近於無。冷不防,從一片黏黏稠稠的灰色中,堤岸聳然立起,簡直嚇了我一跳,於是我便爬上了堤。這真是一處詭秘而陰鬱的高地,尤其在旅遊淡季裡,看濃霧籠罩中的堤岸,特點就更明顯了。「魔鬼堤」建於大約一千三百年前,也就是那段黑暗時代[3]中最黑暗的日子。這條土堤綿長、筆直,比周圍地面高出六十英尺,位於「抵達」村與「迪頓戈林」之間,長達七點五英里。令人失望的是,沒人知道為什麼它名叫「魔鬼堤」。這個名字直到16世紀才有記載。它屹立在平坦的沼澤地裡,雖散發著某種叫人膽寒、顯而易見的古意,卻也讓人感到奇蠢無比。要造這麼個玩意兒顯然需要花大把的力氣,可是,根本用不著勞煩什麼戰術天才,誰都能輕而易舉地意識到,但凡要率軍進犯,只要繞過去就萬事大吉,而敵人們也統統是這麼做的。於是,沒過多久,「魔鬼堤」就壓根兒派不上什麼用場了,頂多只能給那些沼澤地裡的人瞧瞧,待在六十英尺高的地方是什麼感覺。

話說回來,在長滿草的堤岸頂上閒逛,還是件頗為輕鬆的事兒,何況在這個陰冷的早晨,整個堤頂也只有我一個人。直到走了將近一半路程時,我才開始看到別人,多半都是在「新市場石楠叢」那寬闊的草地上訓練他們的狗,透過神秘兮兮的霧,他們看起來都鬼氣森森。這條堤正好穿過「新市場賽馬場」(雖然我什麼玩意兒也沒看見,可我覺得那裡還是挺順眼的),接下來再穿過一片看上去欣欣向榮的牧馬場。霧漸漸轉薄,透過纖瘦枯槁的樹枝,我瞥見一連串大型種馬場,每一個都包含白色圍欄的小牧場,一幢大房子,還有散亂分佈、裝飾花哨的馬廄,馬廄上既有圓屋頂,又有風向標,弄得它們看上去神秘兮兮,活像是一座現代化的「泰斯科」超市。雖說沿著這樣一條特徵鮮明的路線慢悠悠地逛逛挺自在的,不過,多少也有點兒無聊。我一連走了幾個小時,誰也沒碰上,那堤岸在「迪頓戈林」外的一片田野裡戛然而止,而我就彷彿橫遭遺棄,懷著某種急轉直下、沒著沒落的惆悵,站在那裡。當時剛過下午兩點,我還一點兒都不累。我知道「迪頓戈林」沒有火車站,不過我估計我可以坐一輛巴士去劍橋,果然,在當地的巴士站點上,我發現確實可以這樣做——假如我能等兩天的話。就這樣,我順著一條熙來攘往的馬路跋涉了四英里,抵達「新市場」,在附近隨便走走看看,然後搭一班火車直奔劍橋。

在鄉間長途步行,有個始終不變的樂趣(尤其是在旅遊淡季裡),你會有那麼個念頭,相信到頭來你會在一家暖和的旅館裡找到一間房,在熾熱的爐火跟前一連喝上幾杯飲料,然後美美地大吃一頓,那些豐盛的菜色都是這一整天的激烈運動和新鮮空氣授予你的特權。問題是,我抵達劍橋時,整個人神清氣爽,也不覺得負擔沉重,因此也就不配享受什麼特權。更糟糕的是,我先前以為走這趟路會比眼下的實際情況要艱難,而且以為會到得很晚,所以就在大學盾章飯店裡訂好了房間,滿心期待那裡會有熾熱的爐火、豐盛的菜餚,還散發著大學高年級師生休息室特有的氛圍。到頭來,我卻暗自沮喪地發現,這是一幢漫天要價的現代化建築,而我那個光線昏暗的房間,也跟我那本旅遊手冊上的描述南轅北轍,這可真叫人黯然神傷。

我沒精打采地打量著這座城市。我知道劍橋是個很雅致的城市,也是個怪名字成堆的好地方——光是「耶穌綠」和「基督碎片」就夠絕的了——但那天我對它就是提不起興趣。中央市場邋裡邋遢、亂作一團,而周圍似乎三三兩兩地擠著一大堆讓人氣餒的鋼筋水泥建築,而且所有這一切都被一場憂鬱的細雨給濕透了。臨了,我只能鑽進一家二手書店,東翻翻西看看。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書要找,但正巧撞到一本書講的是塞爾弗裡奇百貨[4]的歷史,還配著插圖,便迫不及待地把它從書架上抽出來,指望能看到書裡講講陡崖城堡怎麼會破敗到被人棄置不顧的地步,如果再能講點塞爾弗裡奇和放蕩成性的多麗姐妹之間的那檔子風流韻事,那就更好啦。

唉,這一本似乎是塞爾弗裡奇逸事的淨化版。我只找到有一處順便提到多麗姐妹,暗示她們倆只不過是一對天真的流浪兒罷了,塞爾弗裡奇對她們倆的關切有如慈父。至於塞爾弗裡奇從原本的方端正直驟然墮落,書裡幾乎就沒說起,對陡崖城堡更是隻字不提。於是我把書放回去,心裡明白,不曉得為什麼,今天甭管做什麼,都會大失所望。我走進一間空蕩蕩的酒吧,喝了一品脫[5]啤酒,又在一間印度餐廳裡吃了一頓稀鬆平常的晚飯,然後在雨中孤零零地漫步。最後,我躲進自己的房間,發覺電視節目乏善可陳,並且意識到我把自己的手杖落在了「新市場」裡頭。

我拿著一本書上床,卻發覺床頭燈的燈泡不翼而飛——不是燈絲燒壞了,是燈泡不見了。這樣一來,晚上剩下的那幾個小時,我就呆呆地躺在床上看電視上重播的《警花拍檔》,半是出於好奇,想弄明白這套古老的節目到底有什麼魅力,能讓BBC一台的頭兒如此難以自拔(唯一可能的答案:莎倫·格萊絲的胸脯),半是因為這部戲可靠的催眠效果。我戴著眼鏡睡著了,醒來時也不曉得到底幾點,只見電視屏幕上亂糟糟、鬧哄哄地飛舞著雪花。我起床想關掉電視,卻重重地踩在一個硬邦邦的東西上,然後居然耍了個好玩的把戲,用腦袋關掉了電視機。我很好奇,想弄明白自己是怎麼做到的,萬一以後我決定在派對上露一手,還能派上用場。結果我發覺原來剛才擋了我道的玩意兒就是我自己的手杖,它根本就不在什麼「新市場」上,而是在地板上,橫在一張椅子和一條床腿之間。

哦,好歹還是有一件好事的,我一邊尋思,一邊用兩條宛如海象牙的衛生紙往鼻孔裡一塞,堵住突然流下來的鼻血,然後精疲力盡地爬回到床上。

[1] 通常音譯作「阿斯頓維拉」,此處為了突出作者想要強調的取名的妙處,將「維拉」(villa)意譯作「莊園」。

[2] 指冬季多雨時節才有水流而夏季乾涸的河。

[3] 指中世紀。

[4] 相關敘述詳見第七章。

[5] 英美制容量單位,英制1品脫約等於568.26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