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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等待法官到來的時候,威廉·哈姆林和妻子女兒坐在華麗擁擠的最高法院大廳,第六排桃花心木長椅上,抬頭看著高高的藻井天花板、大理石的柱子和古典雕像;和幾十年前少年時期在芝加哥做大彌撒時一樣,哈姆林心中感到既焦慮又敬畏,有一種戰慄的崇高感。這天早上哈姆林的上訴將被審理,他的命運將被討論和決定。但是不管他勝訴或敗訴,他的名字和案例「哈姆林訴美利堅合眾國案」都會永遠被列在法律教材——美國法學的最終審判書中。他對審判結果還抱有希望。他相信他的律師——那身材矮小且跛腿的人,在屋子前端的律師席上幾乎看不到他——在他被指控的這種難以下定義的罪行方面,他是全國最能言善辯的辯護人。

但哈姆林的妻子並沒有這麼樂觀。對於弗朗西絲·哈姆林這個意志堅定、目光敏銳的女人來說,頭次來華盛頓的這趟旅行毫無意義,審理該案對房間裡幾百名旁聽的遊客和法學院學生來說,這是個有趣的大場面,但對她丈夫來說只是一個過場,最終法庭毫無疑問會確認下級法官已經做出的判決。她並不認為最高法院的法官有什麼更優秀的地方;在法官袍下面他們也是一般人,政治上被任命的人和有偏見的仲裁人,儘管還沒出現在法官席上,他們卻已經預先決定了她丈夫的命運,那布有浮雕的錚亮的法官席,在她面前像個祭壇般陰森地若隱若現。

作為妻子,她堅定地支持這個常被起訴的出版商,默默地忍受著多次審判所帶來的苦難,他1948年娶她時她是個寡婦,他慈愛地收養了她四個年幼的孩子,因此她深深地痛恨其他人對他道德品性妄加評判的傲慢;最後那年,她對全國執法者愈發懷疑和冷嘲熱諷。美國司法部長約翰·M.米切爾,曾親自讓大陪審團起訴她丈夫發行插圖版報告,但司法部長自己現在正因在水門事件中的所作所為而被起訴。副總統斯皮羅·阿格紐,1971年非難報告時看起來是多麼一本正經,在受到行賄和逃稅的指控後已經被迫辭職。全國無人比肩的偽君子尼克松總統,現在正因為他的水門詭計被絕望地困在橢圓形辦公室裡,廣播和電視新聞報道每天都在推測他會被彈劾或入獄。

然而,這周早些時候在首都參觀時,她注意到巨大笨重的聯邦官僚體系繼續維持,在納稅人頭上昂貴地運轉,這是她對華盛頓最駭人的印象:官僚體系規模巨大,綿延不絕的灰色建築容納了大量僱員,豪華轎車造成交通擁堵,還有政府轎車到處運送數不勝數的冗余的人和雜役,薪金名單上都是他們的名字,但無疑對高效地服務美國公民毫無助益。

最高法院自身也是這樣。她和丈夫穿過走廊的時候,在樓裡到處都看見一間間屋子裡擠滿了辦事員、警衛、接待員和秘書;但到了執法官辦公室後,他們卻驚愕地發現職員犯了錯,哈姆林的律師原本為他們安排了在審判庭落座的特別位置,職員卻在名單裡漏掉了他們的名字。所以他們並沒有被分配到能看到訴訟全局的前排位置,而是被引到法庭的後半部,這使她丈夫極為憤怒,他已經在這個案子上投了40萬美元,他認為法庭禮節應該確保,在這個特殊的場合,他能坐在近台位置來觀戰他生命中最昂貴的法律決戰。

進法庭之前,警衛對她、她女兒和丈夫搜身時濫用職權的態度,也惹惱了她。首先他們堅持要求她脫下為這個場合新買的黃色大衣,把它暫存在衣帽間;然後他們仔細檢查她的皮手包,發現裡面有個照相機後,嚴厲地提醒她不允許拍照,並沒收了相機,指示她審判結束後再取回。

法庭上她緊挨丈夫坐著,努力抑制著對他未來的憂慮。四年有期徒刑和8.7萬美元罰款不是隨隨便便的事。因為沒人能在法庭上說話甚至耳語,她在屋裡四處看,以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她看到富麗堂皇的內部裝飾、莊嚴的骨白色高柱,以及優雅的法官席、高背黑皮椅後面作為背景的紅色天鵝絨帷帳。一座金錶從兩根柱子之間懸掛下來,顯示現在是早上9:57-幾分鐘後就是法官們預計入場的時間。在法庭前部上方,接近44英尺高屋頂的地方,弗朗西絲注意到一件有趣的肉感十足的古典藝術品:橫亙整個大廳,金碧輝煌的米黃色大理石雕帶,展現了大約20個裸體半裸體的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態各異地聚集在一起。這些形象象徵著人類智慧、真理、正義和德性;但對她來說,這些身體也可以輕易被說成是一群羅馬享樂主義者或縱慾主義者,她覺得非常諷刺,法官們將要審問她丈夫在《淫穢色情總統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中使用插圖的方式,而這樣一副場景就盤旋在他們頭頂上。

突然,執法官敲槌子的尖利聲音打斷了她的沉思。屋裡所有人迅速站起,法庭傳令官開始誦詠:「肅靜!肅靜!肅靜!所有蒞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事咨請尊敬的大法官的人士請近前,敬請注意……」突然,紅色帷帳戲劇性地拉開了,九個身著黑色法官袍的男人出現在天鵝絨揭開的地方,向前走了幾步後落座,而傳令官繼續道:「本庭現在開庭。上帝保佑美利堅合眾國和此尊敬的法庭!」

坐在中間,臉龐結實紅潤,頭上細心梳好的銀髮閃著光澤,這是66歲的首席法官沃倫·伯格。在他右邊,皮膚皺縮體格瘦小的是所有大法官中最年長的威廉·O.道格拉斯,今年76歲,已經在最高法院任職35年。伯格的左邊,是戴眼鏡且謝頂的74歲法官威廉·布倫南,他於1956年由艾森豪威爾任命,是最高法院將近200年的歷史中,所有六個天主教徒法官之一。這些老人旁邊坐著其他法官——波特·斯圖爾特,一個相當敦實、面相和善的59歲中西部人;57歲的拜倫(「奇才」)·懷特曾經是羅德學者[148] 和橄欖球明星中衛,下頜堅實,半球形後腦的形狀像老式的橄欖球皮頭盔,他現在看起來很嚴肅;66歲寬胸膛大鬍子的瑟古德·馬歇爾,是最高法院第一個黑人法官。法官席靠外的地方,坐著尼克松任命的法官:外表整潔、戴著角質框架眼鏡、薄嘴唇的65歲的哈里·布萊克門;體形瘦削,看起來有點虛弱的66歲的弗吉尼亞州人劉易斯·鮑威爾;以及最年輕的最高法官,49歲的威廉·H.倫奎斯特,他是個高大健壯目光冷漠的保守派,有平滑的黑髮和剃刀修出的銳利鬢角。

首席法官伯格以居高臨下的語氣宣佈,今早候審的兩個案子中,將首先審理涉及好萊塢電影《獵愛的人》的案件,這部電影在佐治亞州富有鄉村氣息的城市奧爾巴尼被判為淫穢。弗朗西絲·哈姆林放鬆下來,因為《獵愛的人》案的控辯雙方至少會各有半個小時陳述相左論點,她丈夫的案子至少在一個小時後才會被審理;所以她不動感情地聽著《獵愛的人》的律師,乾淨利落聲名顯赫的路易斯·奈澤站在發言台後,聲明對該電影的起訴是嚴重的誤判——全國的社論主筆已經再三地表達此觀點。電影中並沒有露骨的色情鏡頭,所以,就因為放映它而逮捕和判罰佐治亞州劇院經理,這件事震驚了好萊塢、媒體和大部分法律界人士。但是由於最高法院在五比四投票通過的米勒意見書中,確定了「社區標準」的規定,甚至一部有思想深度,只有那麼一點色情的電影,也可能被小地方的一小派假正經的公民起訴——就像在奧爾巴尼發生的那樣,而佐治亞州最高法院之後維持了原判,該州限製成年人之間兩廂情願的性表達比限制居民獸奸農場動物還要嚴格。

但是,正如奈澤在最高法院法官席前以戲劇性的方式強調的,《獵愛的人》不是一部性露骨的電影,並不顯然冒犯他人,並不激起性慾,它也沒有拍攝演員們生殖器的接觸。相反,這是一部嚴肅精妙的作品,在任何美國社區都應該是合法的;而且它也是全國最有才華的導演之一、奧斯卡獎得主邁克·尼科爾斯的一項藝術成就。奈澤繼續讚美這部電影的時候,弗朗西絲·哈姆林向屋子四周看,看人群中有沒有好萊塢明星,例如影片主角傑克·尼科爾森和安——瑪格麗特。但她誰也沒認出來;因為只有律師可以在最高法院發言,演員沒有必要到場。她倒是在人群中認出了美國電影協會的主席傑克·瓦倫蒂;也注意到瓦倫蒂弄到前排一個座位。

奈澤繼續說下去,偶爾暫停,回答一個法官簡短的問題,這當間,弗朗西絲看了看她正在專心致志聽審的金髮女兒,她是聖地亞哥州一名大二學生。黛博拉·哈姆林是弗朗西絲第二次婚姻中生的第二個孩子,現在正在學習成為一名護士。挨著黛博拉,坐著一個黑眼睛的19歲女孩——從本寧頓學院輟了學的朱迪·弗萊什曼,哈姆林出版公司的律師斯坦利·弗萊什曼三個女兒中最小的一個。坐在律師席上的弗萊什曼,此前在美國最高法院出庭六次以上;正是他在「雷德魯普訴紐約市案」中採取了正確的法律策略,該案涉及便衣警探在時報廣場買下的兩本哈姆林的平裝小說。

54歲的斯坦利·弗萊什曼是業內公認的才華橫溢、臉皮頗厚的律師,因為他堅定地為美國的色情狂和浪蕩子辯護。二十多年來,在數不清的法庭為淫穢案辯護之後——他的委託人包括放映《深喉》的電影院老闆、亨利·米勒小說的出版商、黛安娜·韋伯照片的出版者,還有砂岩隱居地的主人,弗萊什曼很自豪,因為經由他的辯護,沒有一個被告在監獄裡受過苦。

約翰·威廉森1970年將他的裸體主義莊園開放給俱樂部會員之後,砂岩被洛杉磯郡官員和一個公民組織起訴,檢察官控訴開放砂岩違反了洛杉磯30年代制定的反裸體法令。但經過很多法律斡旋和幾次審訊,弗萊什曼最終說服加州中級上訴法院該郡法令違憲——它侵犯了隱私權,侵害了砂岩成員自由結社和集會的法律權利;砂岩於是被允許繼續運行,不受進一步干涉。

弗萊什曼1965年為黛安娜·韋伯的一張裸照,還有洛杉磯出版商米爾頓·呂斯的雜誌中其他加州模特的照片做過辯護,那個庭審比砂岩的更昂貴,因為政府證明,呂斯的一些雜誌和淫穢讀物曾被寄到過愛荷華州,堅持在那裡起訴;在蘇城的審判持續了三個月,聽審的是個性情暴戾的法官和一個幾乎完全由農婦組成的陪審團。因為審判恰巧在農忙時節,幾乎所有能當陪審員的農夫都成功逃過聽審之責;弗萊什曼面對的這十個女人看起來無趣至極,他只要一提到性,她們就臉紅皺眉——不出所料,庭審最後,她們判呂斯犯有淫穢罪。但是弗萊什曼馬上將案子上訴到第八巡迴上訴法院,成功推翻原判。

暫時的挫折嚇不倒斯坦利·弗萊什曼。雖然他身材瘦小,從小就被骨髓灰質炎蹂躪折磨,但他行動果決,在支架和枴杖的幫助下走進全國的法庭,戰勝了只有他自己拒絕承認的殘疾。他1920年出生於紐約下東區,父母是俄裔猶太人,他媽媽數年來用一輛大號的嬰兒車推他在街坊走動。5歲時,他在皇后區的一所殘疾兒童之家註冊,他父母搬到了那裡,這樣就能方便地定期看望他。在殘疾兒童之家,儘管全身綁著石膏繃帶侷促受限,他學著靠枴杖站立和行走。他和其他40個殘疾兒童在這家機構裡待了近十年,並在那裡接受了初級中學教育。

14歲時,父母將他轉到皇后區一家公立高中,在那兒他第一次接觸到身體沒有殘疾的同學,這加劇了他被孤立的感覺;他每天都遇到年輕的姑娘,怯怯地愛慕著她們健康且含苞待放的身體,晚上他在絢麗的幻想情景中頭暈目眩。但是只有和母親在一起時,他才最為安適輕鬆,她一直都愛他保護他,雖然有時候有些專橫。他父親是一個謙遜的人,每天在紐約《每日新聞》的排字房裡工作很長時間,在家裡從不強勢。對斯坦利青少年時期舉足輕重的唯一一個男性,是紐約大學一名叫伯納德·休伊特的學生,他30年代開始與斯坦利的姐姐弗洛倫絲約會,最終喜結連理。休伊特扮演兄長的角色,常常替斯坦利從他母親那兒爭取獨立;斯坦利18歲時,休伊特說服弗萊什曼夫人送兒子去離家遠的大學,讓他能遠離她持續不斷的關注和擔憂,盡己所能地進步;斯坦利贊同這個建議,說他想去佐治亞大學。

他知道佐治亞州是因為他的偶像,也是小兒麻痺症患者的富蘭克林·D.羅斯福曾經去過該州沃姆斯普林斯,在那裡曼妙絕倫的泉水中游泳休憩。雖然弗萊什曼不知道沃姆斯普林斯的養生溫泉離雅典市的校園有多遠,在他的想像裡那一定是夠近,讓他能時時拜訪總統;帶著這種鮮活生動的想像,斯坦利·弗萊什曼於1939年在賓夕法尼亞車站蹣跚登上火車,伴著夜晚鐵軌的匡匡聲,開始駛向南方的漫長旅行。

之後那天,他在火車上遇到一群喜好社交的士兵,他們教他擲雙骰賭博,他加入遊戲後這些士兵從他那兒贏了72美元,那正是他口袋裡帶著的所有現金。幸運的是,火車抵達雅典車站後,大學校車正等在那兒接他到校園;但到學校後他才發現,他過於高估了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不像他熟悉的北方建築,佐治亞宏偉的教學大樓沒有扶手,他要花數個小時才能走上走下那些台階。他宿舍的浴室裡也沒有扶手,在學校的頭三周他暈頭轉向,雖然一些友善但令人尷尬的學生幫助了他,但他仍舊花了三個星期才整理好行李,並用了更長時間才學會在浴室滑溜溜的地磚上保持平衡。

不過,一年之內,他的信心就開始增強了,有一種從母親支配性的保護中解放出來的感覺;雖然成績平平,還是順利通過了所有課程。晚上在宿舍裡,他喜歡和其他新生一起閒聊討論,南方人和北方人對政治、政府和生活不同的態度尤其讓他印象深刻。在佐治亞州第一年的後半年,他準備好了橫穿半個州,去沃姆斯普林斯「朝聖」,覺得那位偉大的民主黨人一旦得知一個崇拜他的殘疾學生登門拜訪,定會親切地打開大門。但是到了溫泉療養院的大門——那兒的樣子,讓他想起講南方農場的書中的圖片,魁梧的黑人管理員溫和但堅定地告訴他,「門診病人」不能進入療養院。當弗萊什曼問起總統的去向,說他想要親自見總統時,他被告知羅斯福先生在華盛頓。運用日後使他成為出色律師的口才,弗萊什曼說服看門人讓他至少到院子裡看看,解釋說他坐了好幾個小時的火車,只希望能拜訪總統著名的小白宮。最終他們同意,領他草草參觀了一下並吃了午餐——之後就讓他搭乘下一班火車,回到佐治亞校園。

斯坦利·弗萊什曼在校外的一家妓院倒是受到了更熱情周到的接待,那家叫「愛妃」的妓院,是市民和一些在校男生常常光顧的場所。在那兒弗萊什曼第一次性交,極樂的感覺讓他在離開妓院時決定還要再來,他也這麼做了。大二那一年,他變得足夠有信心去接近女同學,邀她們出去約會;儘管她們似乎挺喜歡和他一起看電影和去當地酒館,夜晚卻總是就這麼結束了,女孩子們的貞潔安然無恙。

快上大三時,弗萊什曼決心投身法律事業,想像自己成為睿智的律師和機靈的辯論家,想像自己職業上的成就不會受到支架和枴杖的限制,雖然它們是他永遠的負擔。1941年夏天,他拿到經濟資助去哥倫比亞大學,於是決定回到老家紐約,不再待在南方。但回去後他住在晨邊高地[149] 的學生公寓裡,仍舊獨立於他的家庭。

但是,在1944年從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作為查驗遺囑和處理勞工糾紛的法律助理工作兩年後——再加上當出租車和公交車突然轉向,擦到他的身體常常使他失去平衡在紐約冬天結冰的路上跌倒,弗萊什曼決定,最好去個有宜人的熱帶氣候和一排排棕櫚樹的城市。他1946年出發去洛杉磯,一年後通過加州律師資格考試,從始至終從沒後悔過搬到西海岸——儘管1948年他坐在一輛同事開的車裡遇到車禍,身體受到重創,住了九個月的院。

他躺在病床上實踐法律,起訴了司機,獲得了1萬美元損害賠償。弗萊什曼也和醫院的營養學家成了朋友,1949年他們結了婚。當醫院拒絕付她額外一周的薪水,而她堅稱這薪水早就該給她時,弗萊什曼起訴了醫院——最終他們連本帶息拿到了這筆錢。

50年代初,弗萊什曼在洛杉磯開始小有名氣,那個時期,好萊塢正在清除電影從業者中有名氣的共產黨員。雖然弗萊什曼的委託人中沒有什麼好萊塢黑名單中鼎鼎大名的人物,他卻因為不遺餘力地為很多涉及「危險分子」的複雜難辨的案子辯護而受到了同行的關注和景仰。有一名被告是編劇和教師,他因為同情共產黨而被逮捕,被不定期刑拘在洛杉磯監獄,還不許保釋,不管弗萊什曼如何憤慨地向法官抗議都無濟於事。第二天,弗萊什曼在報紙上讀到,威廉·O.道格拉斯法官抵達了他所統轄的西部司法區,在舊金山參加第九巡迴法院聯邦法官的一個會議;儘管弗萊什曼並沒有和道格拉斯法官預約見面,也不確定私下接近一個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否全然合宜,但弗萊什曼還是迅速離開辦公室去了機場,乘飛機到舊金山,打出租車去會議地點,在走廊裡等了數個小時,直到他遞給道格拉斯會議室裡的口信收到回復——結果是道格拉斯建議保釋和召開聽證會,最終弗萊什曼的委託人從監獄裡被釋放出來。

50年代後期,色情產品經銷商逐漸取代共產主義者成為眾矢之的,弗萊什曼有時以第一修正案為依據,免費為淫穢案辯護,當時這一法律立場在大多數法官那裡是站不住腳的,大部分經銷商對此也一知半解,很少有人聽說過第一修正案,像年輕的弗萊什曼那樣對憲法權利有崇高幻想的人就更少了。雖然色情產品經銷商畏懼和憎恨監禁,但他們像大部分賭徒一樣靜靜地屈從了壞運氣,因為他們生活中最首要的熱情其實是賺錢,與文學自由甚至性沒有什麼關係,他們避免牢獄之災的務實手段,就是賄賂警察或者不斷改變商業地址來規避法律。

但是弗萊什曼改變了經銷商的想法——不是靠給他們講解法律,雖然這樣的事他也做了不少,而是用他在法庭上的成就,來證明淫穢法案是可變通、可屈服、可塑的,能夠允許更大的自由。和英國作家肯尼斯·泰南[150] 一樣,弗萊什曼認為色情作品對大多數人都是有益的——像泰南寫的那樣,它「緩解了孤獨感」,還給那些「性方面只能獨自滿足」的人,或因各種原因在生活中不能享受多種多樣的性的人,提供了「釋放的幻覺」。因為弗萊什曼自大學時代起就看色情作品,喜歡看到照片上漂亮的身體盡享他所認同的自由,於是在每個他辯護的淫穢案裡,他自己都像某種代理被告似的;只要是涉及性和檢查制度的案子,對他來說就沒有微不足道的。

在洛杉磯,他成功為一家袒胸酒館的老闆辯護;還有一個賣印有瑪麗蓮·夢露裸體照茶杯墊的郵購商人;還有貝弗利山一家商店的老闆,他在櫥窗裡展示裸體塑像,包括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的複製品。弗萊什曼主要的勝利,包括最高法院的「史密斯訴加利福尼亞州案」,在該案裡他為自己的委託人——一位叫埃利埃澤·史密斯的書店老闆,因為在他的書架上有一本淫書《比生活更甜美》而被捕——辯護,說他不應該負有責任,除非警方可以證明史密斯知道這本書是淫穢的。在另一個最高法院的裁決——「一些書訴堪薩斯州案」——中,弗萊什曼使得法官嚴格限制反墮落小隊突襲查抄倉庫和書店時可以使用的調查沒收手段。弗萊什曼也到其他州——密歇根州、愛荷華州、得克薩斯州、亞利桑那州、夏威夷,為桑福德·阿達伊出版《一個警察的性生活》的權利辯護;剛飛過一片暴風雪抵達芝加哥,在旅伴的幫助下走下飛機溜滑的舷梯,弗萊什曼就走進法庭,為一位因銷售一本叫《異域歷險》的雜誌而被捕的煙草店主辯護。弗萊什曼堅持,對性的描述和討論,有權與對宗教和政治的描述討論獲得同等的法律保護。他對陪審團說:「所有鎮壓的根基是對非正統的恐懼——不管這種非正統是在宗教、政治還是道德中,這種恐懼在我們的國家沒有立足之地。」他又補充道:「只有畏懼性愛的人才會認為《異域歷險》是危險的。對性有健康態度的人,根據他們品味的不同,會覺得它要麼無聊要麼有趣。但他們都會擯棄這種荒謬的想法,即這本雜誌會腐化一般人的心靈。」

仔細討論了六個小時後,陪審團宣告被告無罪。

儘管斯坦利·弗萊什曼此前贏了所有涉及威廉·哈姆林的案子,他在1974年4月中旬這趟去華盛頓為插圖報告辯護的旅行中卻充滿了深切的憂慮,因為他現在要面對的,是保守派法官佔多數的最高法院——如果像一年前的米勒案那樣投票的話,這必然會讓他的委託人進監獄。雖然弗萊什曼相當有信心他今天在法庭上的立場會得到道格拉斯、布倫南、斯圖爾特和馬歇爾法官的支持——四人在米勒案中也站在米勒那一邊,但他也知道其他五個人會是個麻煩,他們對色情作品的厭惡不僅在之前的投票記錄中如日昭昭,也在尼娜·托滕伯格這樣的華盛頓記者寫的報紙文章中進一步被強調,而她明顯在最高法院內部有密切的線人。托滕伯格小姐描述法官們在放映室裡看完色情影片後如何反應,她寫到鮑威爾法官似乎非常尷尬,布萊克門法官幾乎要患上「緊張性神經症」,而懷特法官變得焦躁不安,稱這樣的電影純屬「污穢」。儘管法院裡職分較低的威廉·H.倫奎斯特法官,在《紐約時報》中又一次被描述成是躲躲閃閃的「觀望的女孩子」,但人們知道,他和首席法官伯格一樣對色情作品充滿反感,而伯格常常會抵制這種放映。

道格拉斯法官大部分時間也缺席,但和伯格的原因不同——他將第一修正案解讀為不管螢幕上放的是什麼都不允許審查性作品,於是就覺得,沒什麼正當理由在繁忙的工作日花時間坐在黑屋子裡,觀看據稱是最新的X級醜聞電影。布倫南法官,一個上了年紀的天主教徒,曾經反對色情作品,但最近幾年似乎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不以為意了——因此他經常順著道格拉斯投票,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上許可它們。據尼娜·托滕伯格說,唯一一個似乎覺得這類電影很有趣的法官是瑟古德·馬歇爾,書記員無意中聽到他在放映室裡大笑,偶爾還向演員說鼓勵的話。波特·斯圖爾特法官,法院裡第四個通常反對性審查制度的成員,十年前在他的雅各布斯意見書中寫到,淫穢確實是很難去定義的,但是「我看到它時就會知道」——日後媒體人私下把這一評論叫作「斯圖爾特的卡薩布蘭卡標準」,即如果斯圖爾特法官在性電影中看到的,比不上他戰爭年代當海軍時在淫蕩的卡薩布蘭卡港口看到的,那這就不叫淫穢。

弗萊什曼坐在律師席上,知道自己不一會兒就要向最高法院陳詞,感到升騰起來的焦慮,也有一點惱怒——後者部分是因為,此前一個小時他不得不坐著聽路易斯·奈澤律師為《獵愛的人》做的辯護。為了替他的委託人懇求無罪判決,奈澤過度強調邁克·尼科爾斯電影的藝術價值,將之與通常在四十二街放映的X級電影區分開來,這樣就不必要地傷害了哈姆林——但弗萊什曼知道,如果像《深喉》這類電影的導演沒有自由的話,像尼科爾斯這樣的好萊塢導演也永遠不會享有完全的職業自由。

但弗萊什曼試圖抑制自己的憤恨,集中注意力於他將要為哈姆林做的辯護上。他今天的主要論點是哈姆林不公正地陷於一個法律過渡期,他1972年被一個聖地亞哥法官判長期監禁和繁重罰款,該法官引導陪審團應用「國家」標準而非「社區」標準來決定哈姆林的插圖冊是否可以在社會上被接受。在加州的庭審上,弗萊什曼更希望哈姆林能同時以社區標準和國家標準被審判,因為這樣,弗萊什曼就可以將一個在城市範圍內做的調查,作為相關證據提出,該調查顯示聖地亞哥社區在性方面比起「全國」更為放任,他也本可以向陪審團呈遞很多聖地亞哥有名望的市民為哈姆林做的辯護。但是弗萊什曼這方面的努力被法庭認為無關而被駁回,就在政府以國家標準定罪處罰哈姆林後,最高法院在米勒判決中釋法,認為在所有淫穢案中,應該應用社區標準而非國家標準——這促使弗萊什曼請求以社區標準在聖地亞哥重新審判哈姆林案。但是加州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他的辯護,仍舊判哈姆林監禁和罰款。所以現在,1974年華盛頓早春的一天,弗萊什曼唯一的希望,不管有多麼渺遠,就是九個最高法院法官中至少有五個能夠否決下級法院的判決,相信這是不公正的:只因為一個人寄亮面紙印刷的小冊子讚揚插圖版報告,批評尼克松總統否認委員會的結論,摘選一些表現裸體的人們性交的彩照,就讓他陷於四年牢獄之災和8.7萬美元巨額罰款。

當然,這些照片,和每個法官今天聽審之前在私人辦公室裡檢查這些照片時的反應,基本上會決定哈姆林的未來——弗萊什曼知道,這就是為何淫穢案的判決結果常常如此難以預料:這些裁決如此主觀,基於情感,取決於個人。第一修正案辯護律師之間流傳著一句老話:不管什麼,只要能讓法官勃起的就是「淫穢」。弗萊什曼相信,對很多公訴人、審查人、陪審員來說也是這樣:一個人可能某天晚上在美國退伍軍人協會大廳很享受一場色情電影,然後第二天作為陪審員投票認為電影製作人有罪。極端自由主義的公民贊同讓已定罪的殺人犯重返社會,反對給予毒品走私犯嚴厲的刑罰,在數不勝數的激進請願書上簽名,卻常常會容忍甚至讚賞警察查抄「骯髒的」書店並監禁店主。「雖然左翼衛道士原則上是反對檢查制度的,」阿蘭·羅伯——格裡耶[151] 寫道,「他們也有原則,即從過去繼承的道德價值,他們不久就會發現,自己站在審查者一邊來反對色情作家。」或者,如同格申·萊格曼[152] 對美國倫理做的評論:「謀殺是罪。描寫謀殺不是。性不是罪。但是描寫它是。」

當然問題的一部分是,像弗萊什曼知曉的那樣,像泰南寫的那樣,色情作品是「意圖中的高潮」——它最基本的目的之一是讓男人勃起,以便他們自慰;因此如果不為自慰辯護就很難為色情作品辯護,而這一點 ,莎士比亞說過,難就難在在很多人的想法裡,自慰仍舊是一種沒有男子氣概的行為,一種有錯的享樂,承認向女人求愛失敗,而女人也許比在臥室的枕頭上統治了十分鐘的書中公主要好。教會譴責它是浪費精子,已婚夫婦譴責它是性方面的自私自利;描寫它的書很少被認為是文學,雖然文學評論家萊昂內爾·特裡林[153] 有次承認,他看不出「為何文學不應把激發情慾作為它的意圖之一」。但是淫蕩文學和它的高潮,從沒有被第一修正案的釋法者容忍為適宜的自由表達,這部分是因為最高法院從18世紀起主要是由年長者組成的,他們經由遵守法律和社會規範才得以陞遷,私人生活裡他們也至少在表面上維持了一種近乎神話的道德標準。除了道格拉斯法官沒人離過婚;除了幾十年前一位法官——據傳說在一名未婚女子的床上有一次致命的心臟病發作,甚至沒有傳言有其他法官有過情婦。

不知色情作品中內含的催情元素是否曾影響過某個法官克制的習慣或私下的舉止,反正沒人在去世後被發表的日記或回憶錄裡承認過這一點;在最高法院大樓裡的淫穢案審訊中,法官的舉止是全然冷靜超脫的,所有對性的提及都隱藏在婉語和艱澀的法律術語中,甚至 當他們審理的材料充滿了下流和淫誘、紈褲子弟和被玷污的女傭、放浪的馬戲團裡柔軟的女人和健壯的男人汗流浹背地在一起搖蕩等,或者,像哈姆林的小冊子那樣——它被政府作為證據呈遞,弗萊什曼也將要為之辯護,裡面不害臊地展示了性交、自慰和雞姦的人,哪怕面對這樣的材料,法官們超脫依舊。

首席法官沃倫·伯格以洪亮的聲調向法庭宣佈:「我們下面將審理編號73505-哈姆林訴美利堅合眾國案。」伯格坐在他的黑色高背法官椅上向律師點頭示意,繼續說:「弗萊什曼先生,您準備好了就可以開始了。」

弗萊什曼從律師席起身,在兩拐之間轉動他高五英尺的身體,以胳膊的力量向發言台移動。起初他看起來幾乎像侏儒一樣,瘦小的身體穿著訂做的黑西裝,在法官席前緩慢地、登登作響地、步履沉重地前進。但當他在發言台停住,轉向法官,把他橡膠頭的枴杖杵進地上一個牢固的點後,他身上似乎突然沒有了任何脆弱的跡象。他的雙肩寬大堅實。他的頭高高昂起,頭上是濃密捲曲的黑髮。下頜鋒銳、鼻子高挺、眼睛深邃尖銳,他的臉像雕像一般,堅實而稜角分明,當他獨自站在法庭前面,他的存在似乎是一件未完工的傑作:一個英雄的頭顱和尚由支架撐著的軀幹。當他開始陳詞,他的聲音在寬闊的房間裡振蕩迴響,直抵最遠的聽眾席。和很多在最高法院辯護的律師不同,弗萊什曼似乎毫不畏懼,要不是態度敬重正式,他舉止中流露出的東西近乎傲慢自大。他是辯護律師,但絕對不是處於守勢。

「首席法官先生,庭上,請允許我……」他開始說,「由於郵寄一份於任何人無害的小冊子,哈姆林先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加上8.7萬美元(罰款)。這份小冊子為一本充滿了質樸嚴肅的政治價值的書做宣傳。這本書是一份插圖版的政府報告,其基本結論是,在像我們這樣的自由社會裡,反淫穢法案應該允許有意願的成年人做出自己的選擇,以決定是否接觸露骨地展露性愛的材料……」

首席法官伯格俯身向前問道:「弗萊什曼先生,最初的報告是否有插圖?」

「不,先生,沒有插圖。」弗萊什曼回答。但他馬上補充道,當哈姆林在聖地亞哥受審時,兩名前總統委員會成員作證說,哈姆林的插圖版報告比最初的報告「更有價值」,因為裡面的圖片為讀者闡明了,哪一類性方面的材料是委員會關注的,這是成立總統的事實調查委員會的動因。

倫奎斯特法官問:「原陪審團是否有理由像對其他證人一樣不信任這些證人?」

「尊敬的法官,我認為並沒有充分的理由……」弗萊什曼說,「為委員會報告工作了兩年的委員,應有比不在行的陪審團更好的見解。」

「但是,」倫奎斯特堅持說,「陪審團確實 會因種種原因不信任專家,不是嗎?法律並沒有規定他們必須 相信。」

「是的,先生。」弗萊什曼急忙同意,不想在這個拐彎抹角的點上繼續辯論下去;他只有半小時的時間來做辯護,其中一部分時間他的同事山姆·羅森韋恩律師還要為哈姆林的三個協助出版插圖書和小冊子的員工辯護。而且,甚至在今天庭審開始前,弗萊什曼就已經不對倫奎斯特的投票抱有希望了,知道他和伯格和布萊克門一樣反對色情作品。取而代之,弗萊什曼決定將大部分辯護詞指向懷特和鮑威爾法官,希望其中一個會和四位自由派法官一起,投票推翻原判。雖然懷特和鮑威爾基本上不以自由派的觀點來解讀第一修正案,但他們此前的表現似乎不像倫奎斯特、布萊克門和伯格那麼偏執、那麼容易預測;他們甚至也許會從弗萊什曼的辯護中發現可取之處,即他的委託人陷於一個「過渡期」、一個憲法上的「無人之地」——哈姆林在聖地亞哥受到不當處罰,該法院裁決所建基的法律邏輯,正是被現在弗萊什曼面前的這些最高法院法官,於1973年宣佈為不合理。

弗萊什曼繼續向法官闡述(提及1973年的米勒判決):「本法庭曾經宣佈沒有所謂的國家標準——它們是不可確知、不可證明、不切實際的,是抽像的。本法庭曾經表明,陪審團試圖在國家標準框架下解決淫穢案問題的舉措是徒勞的。因此,」弗萊什曼繼續說,提高了聲調:「上訴人(哈姆林等人)被定罪的標準,在本法庭的框架裡是全然不存在的。」

弗萊什曼進一步解釋說,因為社區標準目前在淫穢案裡適用,他的委託人應該得到比在聖地亞哥更好的審判,那裡的法官阻撓了辯方所有試圖提交與社區性標準相關證據的努力。「例如,我們曾經傳喚一名證人,她在聖地亞哥地區就此案涉及的小冊子做了問卷調查,」弗萊什曼回憶道,「在科學的基礎上,她詢問了718名公民對小冊子的看法。記錄顯示,絕大多數人實質上認為,該冊子應該被允許在一般美國人之間流傳。但是這份證據被排除在外,僅僅因為法庭認為,唯一適用的是國家標準而非當地標準。因此,如果我們再一次遵循政府的建議,使用當地標準的話,很明顯該案的判決應該被逆轉……」

威廉·哈姆林坐在擁擠的屋子裡,周圍的人都沒認出來他就是本案幕後的主人公,他不時點頭同意他的律師提出的論點。旁邊坐著他的妻子弗朗西絲,她看著遠處法官們的臉,尋找他們對弗萊什曼的話作何反應的跡象。她的女兒黛博拉看起來很緊張,黛博拉另一邊坐著弗萊什曼19歲的女兒朱迪,看起來很冷靜。朱迪·弗萊什曼此前和父親一起去過法庭,她有信心此案和其他案子一樣會獲得有利判決。

斯坦利·弗萊什曼陳詞時,最高法院的法警在過道上來來回回地走,觀察著聽眾,確保沒人使用錄音機或照相機甚至記筆記;耳語也是禁止的,盤腿坐或胳膊放在椅背上休息也是不允許的。突然一個法警在哈姆林座位旁邊的過道上停住了,冷峻地盯著朱迪·弗萊什曼,搖了搖手指。朱迪被抓到在嚼口香糖。她盡量若無其事地把口香糖吐在一張紙巾上包好,放進裙子的口袋裡。

當她再一次把注意力轉到發言台時,看見父親已經暫時把位置讓給了同事山姆·羅森韋恩律師,一個快要70歲的謝頂灰髮男人,他向法官們闡釋說:「我所關注的是『明知』的問題,即有罪的知悉,以及憲法所允許的起訴需要滿足哪些主觀條件……」停頓了一下,羅森韋恩繼續說:「回應我們索要詳情說明的動議,(控方)主張,他們並未 宣稱這些被告事實上知悉涉案材料是淫穢的——他們所宣稱的僅僅是,被告知悉小冊子的內容 ,而這已足夠滿足對『明知』的要求。」

「羅森韋恩先生,你是否暗示,」首席法官伯格問道:「在陳列或散發材料之前,該材料的負責人必須知曉這些材料是淫穢的,這樣才能夠立案?」

羅森韋恩回答:「我的論點僅僅是:控方的舉證必須排除合理懷疑,證明被告曾知曉 材料的內容,且帶著訴諸淫邪興趣的特定意圖來散發此材料。我認為淫穢案的控方需要負有這樣的舉證責任……」

近旁,坐在政府席位上聽著的是哈姆林的指控方——大鬍子的耶魯大學年輕畢業生艾倫·塔特爾,他在副檢察長辦公室任職。今天早些時候,他把自己的黑鬍子修剪到法庭可以接受的長度,私下綵排了很多次他現在隨時就要展開的辯論,塔特爾感覺自己在個人和專業方面都做好了準備;遵循所有聯邦政府律師在最高法院出庭時的傳統,塔特爾身著正裝禮服,一件黑色的燕尾服外套、灰色條紋褲、黑色背心、白襯衣和銀色絲綢領帶。儘管他自己不厭惡性露骨的圖片,在最喜歡的華盛頓理髮店裡也大大方方地瀏覽《閣樓》,但塔特爾相信,哈姆林的小冊子過分生動了,在法律上是淫穢的。要是哈姆林能印上總統報告的一些文字片段,那這本小冊子還稱得上是有那麼一點嚴肅的意圖;雖然斯坦利·弗萊什曼對塔特爾即將闡述的觀點的駁斥,是今天口頭辯論階段的結語,塔特爾想不到弗萊什曼能為小冊子裡這樣的圖片辯護什麼:裸體的戈黛娃夫人[154] 含著她騎的馬的生殖器。

羅森韋恩坐下後,首席法官伯格終於向艾倫·塔特爾點頭示意,塔特爾一刻不耽誤,馬上開始質疑小冊子的價值。「首席法官先生,庭上,請允許我……」他開始說,「我請求最高法院仔細考量涉案的材料。這本小冊子只有一頁:一邊是插圖版報告的封面照片和一張禮品券,指明在哪裡可以買到這本書;另一邊則完全是一組展示各種性愛場面的照片。在任何 定義之下,在任何 社區標準之下,這都毫無疑問是露骨的色情產品。」

「上訴人卻聲稱應該撤銷對他們的定罪,」塔特爾繼續說,「他們辯稱,米勒判決告訴我們,聯邦對於淫穢的標準含糊不清、不合憲法,至少在米勒判決之前是這樣……但是我對米勒判決的解讀是,最高法院認為,在羅思判決中對於淫穢的定義——例如要求『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在憲法上是不必要的,而且就算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很難證明的;最高法院制定了新的規則。但是我不認為,當最高法院決定米勒判決是未來審理淫穢案的標準時,它的意思是所有之前應用了羅思案之定義的判決就都是違憲的,或以違憲的方式判決的,或這些判決所基於的規則就使這些判決無效了……」

「那麼那些案例的意思是,」波特·斯圖爾特法官打斷說:「標準需要非常 具體,才不會在憲法上被認為有缺陷。」

「是的,法官先生,我也正要表達此點……米勒判決要求,判斷淫穢的標準被限制為:可適用的州法律中對性行為的具體描述……而且它表明,如果對聯邦標準的清晰性有嚴重的懷疑,我們需準備好將這些標準理解為露骨的性行為。而且事實上……」

「但是已經定罪之後就難以探討這些標準了,不是嗎?」斯圖爾特法官說。

塔特爾和斯圖爾特繼續辯論下去;然後塔特爾不被打斷地說了幾分鐘,直到斯圖爾特法官再次開始問問題,大部分討論的是,各種各樣的社區如何能夠公正地解讀和實施哈姆林身陷其中的聯邦郵政法規。「米勒案應對的是一項州法律,」斯圖爾特提醒塔特爾:「在一州之外並不可適用。但是此案中(哈姆林案)我們應對的是一部聯邦法律(考姆斯托克法)。」然後斯圖爾特補充到,現在這部古舊的聯邦郵政法在全國已有數不勝數的地方釋義。斯圖爾特提出,這就好像:「副檢察長辦公室裡的某人告訴我們,國內稅收法規在全國很多地方有了不同的含義。」

但是,塔特爾回答:「最高法院在一個僅涉及州法律的案子(米勒訴加利福尼亞州案)裡回到臨時性的社區標準,是因為它發現,陪審團表述和理解國家標準的努力並不完全成功。如果是這樣,那麼一個試圖裁斷聯邦淫穢案起訴的陪審團,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第一修正案和國家標準無關嗎?」道格拉斯法官問。

「當然有關,」塔特爾說:「最高法院在分析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上,制定了對國家標準的要求。(關於考姆斯托克聯邦郵政限制)我要說的僅僅是,我不認為國會考慮的是所謂地區標準或國家標準——他們考慮的是陪審員會認為是淫穢的材料——而這再一次是米勒案告訴我們的。」

「我設想這是真的,」首席法官伯格用心良苦地補充道:「在肯塔基州經營沒有執照的電影劇照生意,比起在其他州經營,也許會從陪審團那裡得到不同的回應,因為在其他州這並非是人們所習以為常的事。但是法規準則還是同一個準則,對不對?」

「是的,」塔特爾回答,「對於很多罪行都是如此,事實上我要說在大部分情況下,犯罪是……」

「但是,」瑟古德·馬歇爾法官說:「你能說在紐約州一張電影劇照不是一張電影劇照嗎?」這個問題令塔特爾很困惑。「它是或者不是 一張劇照!」馬歇爾不耐煩地叫出來,讓塔特爾大吃一驚。「它在紐約州和在肯塔基州一樣是同一張劇照!」

「我非常同意,馬歇爾法官先生,」塔特爾說,「這也是為何我說在那些情況下……」

「但是,」馬歇爾繼續說,「你能在肯塔基州有《獵愛的人》的劇照,卻不能在紐約州有……」

「《獵愛的人》也許超越了佐治亞州奧爾巴尼市有關坦率的邊界,」塔特爾說:「而且《獵愛的人》也許事實上是在勾起佐治亞州奧爾巴尼市一般人淫邪的興趣,但是如何評判仍舊是最高法院的權力……」

「塔特爾先生,」馬歇爾打斷他,說得溫和了些:「我唯一的異議是:你在推斷米勒判決改變了(考姆斯托克)法規的決定。」

「我並不認為米勒判決僅僅是,如果我能這麼說的話,一項決議。」

「那麼我來問問你——米勒判決對這項法規的影響是什麼呢?」

「米勒判決僅僅涉及淫穢材料……」

「沒錯。」馬歇爾說。

「最高法院自羅思判決起就嘗試確定『淫穢材料』的意涵,」塔特爾繼續說,「在每一個判例中,最高法院制定的規則都有些許不同。今日所陳述的米勒判決在社區標準問題上的意見,是該標準必須是當代論壇社區的標準。」

「你能否勸告一名被告是否該當服罪?」道格拉斯法官問,補充道,「……(法規準則)是否足夠明確,還是過於隱晦使得我們只能臆測?」

「我認為,」塔特爾回答說,「這是很明顯的,法官先生,對淫穢的定義並不像關於其他罪行的法規那麼清晰明確……」

「在這項聯邦法規下,」道格拉斯推理道,「……從紐約州郵寄材料可以是無罪的,但是在加利福尼亞州接收和銷售這些材料可以是一項罪行——對嗎?」

「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塔特爾說:「我們可以推測這樣的情形。但同時,在材料被散發、罪行被犯下的地點下達有罪判決也是有可能的。」

「塔特爾先生,」首席法官伯格補充道,似乎想要幫助澄清反淫穢法案變幻莫測的性質,如果不是為這種性質辯護的話,「最高法院在過去15年間對淫穢至少有三種不同的定義——改變這些定義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不是嗎?……從羅思判決到雅各布斯判決到其他判決一路下來,這是一場革命……」

「這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努力,」塔特爾同意,「來嘗試制定可操作的準則……」

「塔特爾先生,」拜倫·懷特法官問,「你指出在米勒判決之前,有第三條評價準則,即材料需要『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你所憑借的是哪些判例?」

「我憑借的是『回憶錄訴馬薩諸塞州案』。」

「該評價準則在此案中獲得幾票?」

「獲得了三票。」

「那麼,在哪個判例中它獲得了五票?」

「……很抱歉,」塔特爾糾正自己,「正是在『回憶錄案』中它獲得了五票。」

懷特法官微微皺起眉頭,似乎塔特爾的回答惹惱了他。雖然60年代中期,確實有五名法官在「回憶錄案」中允許描寫芬妮·希爾的小說合法化,但當時確實也只有三名法官,同意那份觀點不統一的意見書中所使用的特定語言——甚至在八年以後的今天,懷特法官(之前是反對這本書的)似乎仍舊對那次的結果耿耿於懷;他以清晰硬冷的語調提醒塔特爾,「回憶錄案」「並沒有獲得五票」。

「我認為它獲得了五票的原因是,」塔特爾執意解釋道,懷特的嘴唇繃緊了,「有兩名 最高法院的法官認為,在任何 情況下這本書都應受憲法保護,有三名 法官認為,除非能證明這本書『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否則它應該受到憲法保護……」

「但是事實仍舊是,」懷特說,俯視著塔特爾,「從來沒有 一個時刻有五名最高法院法官同意那條評價準則。」塔特爾沉默的時候,斯坦利·弗萊什曼饒有興致地觀察著懷特法官展現出來的冷酷性格。此前弗萊什曼認為,自己頗有機會使懷特轉而支持哈姆林,但是現在他看出來,唯一的希望只在劉易斯·鮑威爾法官身上了,那個坐在最左邊的瘦削、安靜的弗吉尼亞州人,正用細長的手指輕撫自己蒼白的尖下巴。這時,雄辯的艾倫·塔特爾機智地結束了和懷特的爭論,承認懷特對「回憶錄案」的記憶很準確,然後繼續他準備好的演說,迅速忽略了威廉·布倫南法官打斷他的努力。

「請暫停一下,塔特爾先生,」布倫南法官終於說。塔特爾轉向這位陰沉著臉的70多歲的老人,正是他起草了廣受爭議而現在行將消亡的「回憶錄案」意見書。塔特爾聽到布倫南問,「是否所有這些討論暗示著,也許甚至米勒判決,也沒法給這個非常麻煩的領域下定論?」

「米勒判決給我們……」

「那不是 我的問題,」布倫南插進來,「我的問題是,你是否認為米勒判決必然是這個領域的定論?」

「米勒判決當然不是它的定論,」塔特爾說,「因為我們今天在這裡,我們今天帶著一些問題在這裡。但是我們的問題和米勒判決的應用有關。我們在這裡,不是為了質疑米勒判決中所表述的判斷淫穢的標準,而僅僅是試圖決定,在此種定義之下,一個米勒案之前的判決是否能被維持。」塔特爾停下來等一些回應;由於沒有回應,他繼續說下去:「現在我們不相信,對『米勒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包含著的地方標準的批評,必然會使所有在米勒案之前的聯邦淫穢案起訴無效。而且我們不認為最高法院有這樣的想法。首先,自米勒判決起,有大量的案子被依照米勒判決發回上訴法院重審。這些都是聯邦案例,陪審團被要求使用國家標準,就像(哈姆林在聖地亞哥受審時的)陪審團一樣。而且我們相信,如果米勒判決之前的案子,因為使用國家標準而令法規準則含糊不清、不符合憲法要求的話,我們看到的應該是推翻原判,而非發回重審……」

看到發言台上的小燈開始閃爍,提示他時間快要到了,塔特爾做結語時提高了聲調:「……如果人們質疑被告在國家標準之下被錯誤地審判了,我們會說這是一種無害的錯誤,因為(哈姆林的)材料在任何 標準之下都是淫穢的,上訴人的出版物超越了任何社區的底線。」停頓了一下,他說:「非常感謝。」然後落座。

首席法官伯格點點頭,然後面向右邊說:「弗萊什曼先生。」

弗萊什曼很明顯被塔特爾的結語激怒了,他一到達發言台就開始咄咄逼人地駁斥政府公訴人的論點。

「首席法官,」弗萊什曼開始說,「……這份材料完全不是 淫穢的!它在國家標準下不是淫穢的。在地方標準下也不是。……公訴人說它在任何 標準下都是淫穢的。我要提醒法庭一部電影《深喉》,它曾經被認為在任何標準下都是淫穢的,卻不斷被全國的地方陪審團認為不是 淫穢的。」

政府對哈姆林的起訴,弗萊什曼繼續說,是任意構想的、含糊定義的,在法律上充滿缺陷。這份起訴以考姆斯托克式的語詞為特點,例如「淫蕩」「猥褻」「下流」「污穢」和「齷齪」,但是它卻不能證實哈姆林本人犯下了,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侵害公共道德的罪行。「看看這份起訴狀——有明確性可言嗎?」他申訴道。「沒有,」他回答:「它一點也不明確……起草這份起訴狀時法律對淫穢的定義是什麼呢?懷特法官提出『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並不是定義的一部分。就當前的意圖而言,我不在意它是否是定義的一部分。我不在意它是地方標準還是國家標準。我不在意你是以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完全沒有 標準來判定什麼是淫邪的興趣。我只是 要說,如果你有一項如此懸而未決的法規,那麼絕對不能再降低的最低限度是,我們有權在起訴書 中知道所犯下的到底是什麼罪,而不是類似『淫蕩』『猥褻』這樣含糊的詞,然後說所有人 都知道它是什麼意思、我們毋庸置疑一直 知道它是什麼意思。」

「現在,」他繼續說,「我們確實有其他觀點,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要強調一些由起訴書的缺陷所帶來的罪行。例如,回應我們索要詳情說明的請求,我們被以法定的語言指控說涉案材料是違法的,因為它勾起了一般人淫邪的興趣。但是(聖地亞哥陪審團)……被告知如果材料勾起了一般人淫邪的興趣或者 一個明確定義好的性反常人群的興趣,他們就可以定罪。當我們向上訴法院申訴時,上訴法官贊同,應該僅僅根據一般人標準來衡量,但認為這是一個無害的錯誤……」

「關於勾引的問題也是這樣,」弗萊什曼繼續說:「起訴書上並沒有提到勾引,詳情說明裡也沒有——但是 陪審團卻被指導說,他們可以基於一套『勾引』的說法來定罪,即使完全沒有證據表明有勾引存在。我所知道的沒有一個案例表明,一份廣告能夠『勾引』起人們對它本身的興趣……」

「金茲伯格案呢,弗萊什曼先生?」首席法官伯格問,「裡面什麼也沒有表明嗎?」

「並沒有,」弗萊什曼說:「尊敬的法官閣下,我對金茲伯格案的理解是,法庭認為涉案書籍是淫穢的,是因為宣傳這些書籍的小冊子實際上聲稱它們是淫穢的,因此這點就被考慮在內。但是對金茲伯格案的判決完全沒有 提出,廣告可以勾起人們對它自己的興趣。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過去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小冊子被郵寄出去,它或者是淫穢的或者不是。在任何情況下它也沒有讓自己去勾引……」

「弗萊什曼先生,是否有記錄顯示這份5.5萬人的郵寄名單是如何編製出來的?」這時傳來劉易斯·鮑威爾法官輕柔的泰德沃特——裡士滿口音,這是他今天第一次說話;弗萊什曼用枴杖將自己轉向他的方向,以直接面對這位坐在最左邊的詢問者,這位法官可能會在這件案子裡投下「決定性的一票」。律師用謙和的方式回答說:「尊敬的法官閣下,記錄並沒有顯示。我們有的確切的記錄是,有12個人受到了冒犯。這是我們知道的一切。有5.5萬或5.8萬本(小冊子)被郵寄,有12個人受到了冒犯……」

「是否有記錄顯示這5.5萬或5.8萬個人曾要求郵寄這本小冊子?」

「並沒有關於這一點的記錄,尊敬的法官閣下。」

「記錄是否顯示,」鮑威爾繼續說,「有未成年人收到了這本小冊子?」

「記錄確實 顯示完全沒有 任何未成年人收到了它。」弗萊什曼回答,很高興有機會讓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對這一事實印象深刻;他也抓住機會補充到,哈姆林的辦公室知道有12個人向郵局投訴後,馬上從這名經銷商的郵寄名單中刪除了全部12個名字,保證投訴者日後不會再收到更多與性相關的郵件。

「我猜想,」鮑威爾法官繼續輕柔地說,「沒辦法確定,在這5.5萬個收到小冊子的家庭裡孩子的數量?」

「沒有辦法,」弗萊什曼承認,「但因為我們是在猜想,我能這麼說,尊敬的法官閣下:我知道這份名單的意旨是,郵寄給此前表露過想要接收性露骨材料的人。只有那樣的郵寄名單才是有價值 的,因為得寄給感興趣的人……如果您想要售賣貓糧,就需要寄給家裡養了貓的人。」

注意到鮑威爾嚴肅的面孔上淡得難以察覺的微笑,弗萊什曼繼續說:「所以事實是,小冊子被盡可能多地寄給了曾表露出想要它的成年人。現在,我不想誤導法庭,因此必須承認這些並不在記錄中,但是我認為這是對誰是收件人這一問題真實正確的回答。像我說的那樣,我們有12個人受到冒犯。但是,」他總結道,「很多政治宣傳小冊子也會有12個人受到冒犯,尊敬的法官閣下。」

鮑威爾法官似乎對弗萊什曼的回答感到滿意,沒有繼續問下去。因為分配給辯駁的時間到了,弗萊什曼向法庭致謝,然後聽到首席法官伯格宣佈:「此案已被提交。」執行官敲下槌子,九名法官站起、轉身,迅速消失在紅色天鵝絨帷帳後面。聽眾們開始離席,慢慢穿過擁擠的走道向後面出口移動;但是哈姆林擠到前面律師席和弗萊什曼握手,祝賀他對案子精彩的處理,表示對結果很樂觀。弗萊什曼微微笑著,但是提醒他不要過度樂觀。十周後宣佈的投票結果可能會很接近,弗萊什曼預測;也許會是五比四,鮑威爾法官私下的沉思和變化可能會決定整個案子的結果。

1974年6月24日,斯坦利·弗萊什曼從華盛頓收到了糟糕的消息:以五比四的投票結果,哈姆林輸了官司。最高法院的四名自由派法官——道格拉斯、馬歇爾、布倫南和斯圖爾特——支持哈姆林,但是鮑威爾法官還是和其他尼克松任命的法官以及懷特法官站在同一陣營,組成了多數投票。倫奎斯特法官起草的多數派意見書,駁回了弗萊什曼為哈姆林做的所有辯護。倫奎斯特表明,政府起訴書在闡明哈姆林的罪名方面已經「足夠清晰」;考姆斯托克郵政法案中類似「淫蕩」「猥褻」「下流」等詞在證明定罪合理方面,並不「過於含糊」;加利福尼亞州法官在聖地亞哥對哈姆林案的審判中,應用國家標準並駁回地方證據,「在憲法上並非 不正當」。儘管哈姆林也許真誠地相信,他的小冊子在法律上不是淫穢的,倫奎斯特說實際上這無法為他辯護;倫奎斯特援引1896年的「羅森訴美利堅合眾國案」來支持自己的論點,案中一名叫盧·羅森的紐約出版商聲稱,他不知道自己期刊照片裡女模特擺的造型是淫穢的,最高法院告知他,他對淫穢的認識與本案無關——他的罪名最終成立,因為他知道自己所郵寄的材料的內容。

電影《獵愛的人》被宣判無罪,相伴的意見書也是由倫奎斯特書寫——「電影中偶爾有裸體鏡頭,」倫奎斯特寫道,「但是裸體本身並不足以證明材料在法律上是淫穢的」——但哈姆林的小冊子卻是,用倫奎斯特的話說:「一種露骨的色情材料,正是米勒案所描述的那類需要禁止的材料。」所以,對哈姆林的判決是不可改變的了;牢獄之災不可避免;8.7萬美元罰金必須償付。

全國報紙的社評版上幾乎沒有同情哈姆林的聲音,新聞專欄上也只簡單報道了此事——除了CDL的《全國正派報道》,它頭版刊印了倫奎斯特法官的照片和一篇吹捧他的判決的文章,大標題是「淫穢案起訴獲全系統通過」。

在弗萊什曼的請求下,一些律師、作家、出版商和編輯與哈姆林的家人一起寫信給聖地亞哥的法官懇求慈悲,他現在掌控著哈姆林當前的命運;但在付給罰金後,弗萊什曼取得的唯一讓步,是在終端島[155] 的刑期減少為不到一年,條件是哈姆林切斷與色情出版業一切商務聯繫,並從此停止書寫、編輯或散發任何和性哪怕只有一點關係的材料。哈姆林也認識到,為了不違背五年緩刑期的要求,他應該明智地避免寫雜誌文章或書來評論性法案的變幻莫測,或者悲歎自己的處境和刑罰——這意味著他對自己案子的觀點只能以私人信件的方式寄給朋友或律師。似乎他仍舊難以置信,在給弗萊什曼的一封信中他寫道:「我是一名罪犯……這被決定了。九票中的一票決定了,宣傳書的小冊子是非法的,我的判刑就這樣被確定了。無關的想法,它的混亂體現出它受到的重創:小冊子郵寄時布萊克法官還在最高法院……這一票可能會是不同的,我就不會是一名罪犯……但是布萊克法官現在不在(被鮑威爾法官取代),因此我成了罪犯,要陷入囚犯生活和囚犯頭銜的靈泊。一個人要如何適應這一點?個人喜好和法律歧義可能使正義的天平以五比四向任何方向搖擺……像黃昏時的風一樣反覆無常。」